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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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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我认识他的时候,才是最近,还不超过一月的功夫呐!
第162章:留不住你的心()
想把责任推到我的头上来,想把皮塌到我的身上来,也该找个高明的理由。寻思个这般的烂借口,是拿我当三岁孩童呢?还是拿他自己当三岁孩童呢?
朱佑樘在我眼里,无论是容貌,气度,还是智谋与城府,都是大神级别的存在。
可如今,着实令人唏嘘不已。
也罢,还是那句话,嘴长在别人身上,倘若不想让别人议论,不想让别人诬陷,那除非把他们个个都毒哑。
在者,朱佑樘虽则给自己脸上抹了黑,但无疑当中,却提高了我的身价,使得我赫然成了这大明王朝与众不同、鹤立鸡群的特殊存在。
男人的地位和声名,主要是靠权力来提高的,而女人的声名和地位,主要则是靠男人来提高的。
朱佑樘栽赃完毕、诬赖完毕之后,眼眸里头,颇为镇静,颇为淡然。
任谁见了,都会以为他所言非虚,任谁见了,都会知晓他的言外之意是在怕我,是在顾忌我的想法。
这个点天灯的,可谓是不放过任何机会坐实我与他有密切瓜葛的美名。
果然,小霍与另一名暗卫,听闻自己主子嘴里那句不敢之后,那表情,甭提有多丰富,有多精彩。
朱佑樘在众人眼里,是个高高在上,只能敬仰和尊敬的这么一位角色。
他手下的那群暗卫,素日里,所见到的,都是他严肃和冷厉的一面,如今,再看到他这幅接地气的怕女人模样,只怕三观会受到不小的冲击和动摇。
小霍很快从惊世骇俗当中恢复过来,转而看向我,满脸膜拜之情。
另一位暗卫,脸上也带有几分膜拜的意味。
他们心里在想些什么,我能理解,十分能理解。
然而,理解不代表认同,不代表点天灯的朱佑樘就做正确了。
“既然我是你们的主母,那你们二位觉得,点住自己主母身上的穴道,这种做法,是否有忤逆和犯上的嫌疑呢?”不再争辩,而是选择从另一个角度说服他们。
小霍立即作答道:“回主母,主母您,我们固然不敢不尊敬,但主子的话,我们更是不得违抗。”
我看朱佑樘时,他正偏头看向窗外,神情,相当怡然自得。
“主母,主子也是为了您好,您目前身体尚未痊愈,不易做太多的活动。”一直沉默不语,充当酱油角色的另一位暗卫,此时开口道。
我瞬间感慨道:“原本你不是哑巴啊!”
此名暗卫,相貌方面,极其稀松平常,五官也尚且未有值得一提之处,没有小霍容颜出彩,不过,两人身形倒是相当,俱都属于魁梧有型的行列,一看,显然就是常年习武的结果。
我留意过他拿剑的姿势,极其特殊,与一般的剑客,大为不同。
此人,对自己身上这把佩剑充满着异样的感情,宛若对待自己的心上人一般珍爱。
此人的剑法,想必极准,而另一个箭,箭法,也想必能达到百步穿杨的程度。
你若问我为何如此笃定,只能说是一种直觉,一种见惯了高手的敏锐直觉。
鉴于此,鉴于小霍已经有了小霍这个称号,而他,与李广老将军怕是有的一拼,因而,为了方便起见,就称呼他为小李。
话说回来,养了如此忠心、如此懂得主子心意的两条好狗,朱佑樘实乃是好本领。
朱佑樘接了我的话茬,看向小李,说道:“以后多开口几句,省得你们的主母产生误会。”神情淡然,语气淡然,不像责怪,反而像吩咐和叮嘱。
点天灯的朱佑樘,小李和小霍也就罢了,他自个还跟着插科打诨,跟着瞎胡闹。
还好没有外人在,若不然,这事若是传入公子刑天耳里,那我与这点天灯的,当真是解释不清了。
原本欲离去,结果被点住穴道,原本欲冲开穴道,结果因为无心一问,导致耽搁了这许久的时辰。
想我,数次欲见公子刑天,然而,阴差阳错之下,期间总是会横生出一些枝节,总是会因为各种变故将其搁置。
搁置的时日一久,兴许就会转变为搁浅,甚至会转变为陌路。
陌路?不,不会,绝不会,我绝迹不允许那种事情发生。
我与公子刑天之间,有过太为复杂的感情。
他对我,何时产生的爱意,或者说,何时转变为的爱意,早已困惑心头已久。
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直到如今,好多事情,我仍是云里雾里,百思不得其解。
然而,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他是我的老妖精,是我的荣华,那我即便与他发生过任何不快的事情,也能化干戈为玉帛,也能重新开始。
可惜的是,这一切只是我一厢情愿、最美好的愿望罢了。
与公子刑天,数次近在眼前,但总有种远在天边的感觉,总有种,我与他之间,似乎存在着千种万种难以逾越的鸿沟一般。
说不清楚是来自哪方面的障碍,但清楚的是,事情不会像我想象中那般简单和顺利。
这种想法,我从离开空雾谷,前来京城找老妖精的时候,便已产生。
最近一段时日以来,所发生的大大小小各种事情,无疑佐证了,我的危机感并非空穴来风,而是确有其事。
蓦然有种想法,只怕我与公子刑天还尚未正式见面,自己就已然化成了望夫石。
这种感觉,不好,极为不好,格外不好。
因为这点天灯的朱佑樘,数次坏了我的计划,数次阻碍了前去寻找公子刑天的道路。
有心栽花也好,无心插柳也罢,原因不重要,过程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导致了极其恶劣的后果。
朱佑樘就是个大瘟神,起码与我而言如此。
今日,绝迹不能让这个大瘟神把我带回,绝迹不能再徒生任何枝节。
倘若今日再有了意外,那我猴年马月才能见到公子刑天,见到我的老妖精呢?
坐以待毙不是法子,指望着这点天灯的突然发善心,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一起,还是得靠自己,也唯有靠自己。
心里想着,嘴上接过朱佑樘的话语答道:“对啊,太沉默的男人,八竿子打不出来一个屁的男人,姑娘们可不会喜欢的。”
小李的脸,瞬间有了一丝细微的变化,而小霍的脸上,似乎在强忍笑意。
点天灯的朱佑樘,许是听闻我爆了粗口,说出了屁字这个不文雅的字眼,斜眼看向了小李,淡然说道:“那以后就多放几个屁出来。”
小霍顿时笑出了声,小李则耳根通红。
趁此机会,弹指醉直接挥洒而出。
以为把我点住就没有对付他们的法子了么,哪位用毒高手,不是全身上下都藏有毒药呢?
手脚不能动弹,咱的头还是能动弹滴,毒药顺着微微甩头这个动作,扩散到了空气当中。
原本不想动武,不想得罪那点天灯的,无奈,非得逼着我下毒手,非得逼着我做那使阴招的卑鄙小人。
小霍和小李,顷刻间倒在了地上,而朱佑樘,就像一颗松柏一般,赫然屹立不倒。
这个点天灯的,对毒药,看来是有一定的免疫,短时间之内,估计把他还撂不倒。上次就是,他可足足硬撑了片刻的功夫。
如此一来,他会否勃然大怒,给我几分好颜色瞧瞧呢?
朱佑樘就算再爱慕我,可他毕竟是太子的身份,别人变着各种花样巴结他,奉承他,可我,三番四次对他下毒手,三番四次不把他放在眼里,他若再不动怒,那绝迹不是正常人。
再则,朱佑樘本身而言,虽则性格较为淡然,但他显然不是好脾气之人,更不是好惹之人。
也罢,天作孽,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真可谓是,不做就不会死。毒是我下的,就该承担这个后果。
抱着必死的大无畏精神与勇气,殊不料,结果令人大跌眼球。
朱佑樘抬眼看向我,眼神颇为复杂,“留得住你的人,留不住你的心。”随即,三两步来到我的面前,咔咔几声,解开了我身上的穴道,转身,背朝我,缓缓说道:“也罢,想离去便离去吧!”
虽则看不到朱佑樘此刻的神情,但他方才的眼神,清晰地落入到我的眼帘。
那是怎样的一种眼神,深沉而绝望,哀怨而忧伤。
在这一瞬间,恍然间,我几近以为自己看差,以为自己看走了眼。
我与朱佑樘相识的时日,还不足一月,他对我,何以会有如此深厚的感情来呢?
一见倾心,这样的事情,在男人身上,可谓是稀松平常。
窃以为,一见倾心,那最多只能叫喜欢,而到爱,是需要一个极大的转变与极大的升华。
这种转变与升华,不会凭空出现,而是需要某种契机,需要某种事件去完成。
朱佑樘和我之间,算是有过生死救命之恩这种,但似乎还不足以达到升华的境界。
然而,从种种迹象来看,朱佑樘对我,并非是喜欢那般肤浅,而是爱。
心中甚是不解,不明白原因何在,嘴上问道:“您确定让我离开?”
“确定。”朱佑樘答道。
“以后不会抓我回去?”我追问道。
朱佑樘并未答复,而是冷声说道:“走吧,趁我尚未改变主意之前。”
见此,我岂敢再继续追问,岂敢再不知好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离去。
第163章:还是叫公孙狗贼为好()
出了水云间,始终放心不下,回头看了几眼,的的确确未曾发现朱佑樘的人影,也未曾发觉有人跟踪。
有人跟着,倒属正常,不跟,反而不大正常。
须知,朱佑樘在跟人方面,可谓是有着异常的恒心与超乎寻常的耐力。
也罢,甩掉朱佑樘这个大包袱,岂不甚好?
许是身体还未痊愈,又许是走路的缘故,牵动了后背的伤口,疼痛万分。
早知朱佑樘那般爽快,应该问他借些钱来,好雇个马车行路。
没钱?没钱也无妨,咱在遇到小金和唐坤的时候,早就想到了妙招。
瞅准一位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颇为顺利地,取了他身上的荷包。
这一有钱傍身,腰不酸了,背不痛了,走起路来,顿时理直气壮多了。
果真是心情一好,身体的病痛瞬间也能减轻不少。
在车行里挑了一辆马车,又挑了一名马车手,准备就绪,打算出发。
踩着脚踏,正要上车,后背被人轻轻拍了一下。
这一拍,力道虽则不大,可正中一处箭伤的位置,疼地我是嗷嗷大叫了出声,“是哪个孙子敢对你姑奶奶下这等毒手?”
“是我这个孙子。”
这道声音传来之时,我是有种欲哭无泪的念头。
殊不料,前脚才刚从朱佑樘那个火坑跳出来,后脚就迈进了公孙狗贼的火坑当中。
话说,我上辈子究竟是造了什么孽,以至于这辈子,在火坑当中跳来跳去个没完没了、没了没完。
公孙狗贼出现的时辰,太过巧合,巧合到就像掐准了时间一般。
还是那句话,这世间的巧合,十有八九并非巧合,而是刻意,而是人为。
公孙狗贼派人在跟着我,或是在跟着朱佑樘,这点,显而易见。
早就知晓他不会就此罢休,早就知晓他会采取其他行动,果不其然如此。
我与公孙狗贼,所相处的时日虽则不多,但却对他了解甚多。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少了一个朱佑樘,公孙狗贼又跑出来捣乱,按照这个进度下去,我当真得变成望夫石不可。
横生枝节不断,一路以来,可谓是要有多不顺,就有多不顺。
原本以为朱佑樘这一放弃,前路就能明媚不少,艰难险阻也能减少一些,殊不料,老天爷就是不肯给我好日子过,就是非得在我和公子刑天之间横插几杠。
心里将老天爷咒骂了数遍,又将公孙狗贼的祖宗八代问候了数遍,随即吸气,呼气,平复心情。
下车,转身,看向他,问道:“孙子,你知晓吗,你方才吓着你姑奶奶了。你说,你该如何赔罪呢?”
公孙狗贼抿嘴一笑,道:“姑奶奶,那依您之见,您这孙子该如何向您赔罪呢?”
我做出一副沉思状,“自刎谢罪?自是不必,那就给你姑奶奶一些钱财作为补偿吧!”
老实说,我倒是想让他自刎谢罪,可那也得要他自个乐意,思前想后,觉得经济补偿还是现实可行一些。
“钱财补偿自然是要给的,当务之急,还是让大夫先给你瞧瞧吧!”公孙狗贼面上一凛,“你后背的伤势,此刻觉得如何?”
不提这茬还好,一提,我是勃然大怒,“原本还算好,可被你这么给一拍,差点丢了这条小命。话说,你确定自己不是来取我性命的?”
“方才我试探过了,伤势恢复情况,比我料想地还要好上几分。看来,他对你,还当真是上了十足的心。不过,宫里的那些御医,做事喜欢按部就班、因循守旧,江湖当中,比他们医术高明的大夫,实则太多太多。”公孙狗贼说到此处,戛然而止,没了下文。
从他的神情来判断,他的言外之意,是他已然请好了几名大夫,就坐等我自个送上门去。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他方才用了试探二字,那就表明,他并非无意,而是有意拍我,而是有意在我的伤口之上撒盐。
这个狗贼,虽则或许是出于好心,然而,这个表达方式,实乃太过另类与奇葩。
想知晓我伤势恢复的情形,完全可以亲口向我求证,抑或是,让大夫帮我诊治。背地里下黑手,这算是继我拒绝他的亲事之后,对我施展的报复么?
求爱不成,起了杀心,这是放诸四海皆准确的真理,公孙狗贼即便践行了这一准则,我也能理解。
然而,理解不代表认同,不代表许可,不代表纵容。
原本想谩骂上几句,不经意间,瞥见公孙狗贼的眉头有些紧蹙,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公孙狗贼与点天灯的朱佑樘一般,俱都是那种将情绪控制地极好,很难展现出喜怒之人。
在此点之上,公孙狗贼虽则比朱佑樘差那么一些,但至少也属于中神级别以上。
我虽不知他在思考些什么,但知晓的是,绝迹与朱佑樘有关,或许,与我也有关。
许是如此,忍住了骂他的冲动,反而极为客套地说道:“既是如此,那就多谢汝定侯了。”
语毕,才发觉,公孙狗贼的身后不远处,赫然站着两名侍卫。
那两名侍卫,虽是乔装打扮,但是个傻子,都能看出他们的身份。
许是这声汝定侯,导致公孙狗贼的脸顿时拉地比驴脸还长,“姑奶奶,您就饶了我吧,与其让您叫我汝定侯,还不如叫公孙狗贼来地痛快一些。”
我顺嘴接过话茬,一笑,道:“这可是你说的哦,公孙狗贼!”转而装出一副茫然状,“等等,你何以知晓我叫你公孙狗贼呢?”
这一问,公孙狗贼霎时抬头看向天空,“今日的天气不错哈!”
我附和道:“是不错,阴云密布,不出半个时辰,还会电闪雷鸣。”
公孙狗贼自然知晓我在嘲讽他,微微一笑,“那就赶紧回府吧,省得一会淋了雨。”
我随口接道:“是省得你自个被天打雷劈吧!”
公孙狗贼听闻之后,不止没有动怒,反而又是微微一笑,“我若被天打雷劈了,到时候,绝迹会拉着你一起。”
言笑晏晏的面容,玩笑似的语气,但我知晓,他并非戏言,而是真心话。
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世间,有太多这般的个例。
这种感情,与其说是爱,倒不如说是占有,是欲念在作祟。
公孙狗贼虽则对我有爱慕之情,但那种爱慕,只能叫喜欢,不能叫爱。
老妖精曾经说过,喜欢一朵花,你会把它摘下来,爱一朵花,你会精心呵护它。
与花,是这个道理,与人,亦是这个道理。
不论别人觉得如何,不论公孙狗贼自个觉得如何,反正我是觉得,他对我的感情,绝迹不是爱,或者说,爱的成分很少。
公孙狗贼是个,倘若有人挡着他的道,即便那人是他亲爹亲娘,估计他也能下得去狠手。
心里思量之际,嘴上不忘答复他的话语,“那你可得好生拉着,千万莫要放手哦!若不然,老天爷没有要了你的命,我绝迹会替他要了。”
公孙狗贼身后的那两名侍卫,见我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斗嘴着,许是觉得我们的谈话内容有几分暴力,其中一位提醒道:“侯爷,看天色,马上就要下大雨了,您二位,有话请回府里再叙。”
公孙狗贼接了话茬,向我提出邀请道:“跟我一起回去吧?”
“此情此景,我能说不跟你一起回去么?”我无奈道,“话说,你能早出现一些时辰么?倘若知晓你这狗贼会出现,我何至于干那偷鸡摸狗的勾当,又何至于白白花这等冤枉钱呢?”
你道公孙狗贼是如何回答的,他答道:“我正是见你雇了马车,又雇了车夫,这才现身的。若不然,碰上你正在行窃,你岂不觉得难为情与尴尬?"
公孙狗贼的话语,看似简单,但实则是一语双管。
首先,他是在表明,他并非是在跟踪我,也并非是在跟踪他人,而是路过,而是凑巧遇上了我,并且,当时我正在偷窃。
其次,他在表明,他对我很尊敬,给了我十足的面子,不止没有当场揭穿我,反而还顾及到我的自尊。
“呵,那如此说来,我倒是应该对你公孙狗贼感恩戴德了。”
公孙狗贼本人倒显得颇为淡然,可他那两名侍卫,听闻我当真把他们的侯爷唤为公孙狗贼,还不止一下,脸上那副神情,简直就像吞了苍蝇一般。
“感恩戴德就不必了,还是先跟我回府去吧!”公孙狗贼又是面上一凛。
“行了,走吧,有什么废话,待去了再说。”爽快答应道。
事实上,我自然是不愿意跳进他那个火坑,然而,乌云已经盖过头顶,天气极为恶劣。
此般情况之下,我若执意赶路,只会让自己的伤势愈发沉重。只恐还未见到公子刑天,我自个早已赴了黄泉。
心中,是幽怨地恨不得哭倒长城去,可对于自己这炮灰的命,早已司空见惯。
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或许,不再抱任何希望,不再抱任何幻想,公子刑天反倒会自动出现。
第164章:还有别的选择吗?()
上了马车不到一盏茶的功夫,便下起了倾盆大雨。
犹记得公孙狗贼揭开帘子的瞬间,说了这么一句话,他说:“这什么破马车啊!”
“自然是比不上您汝定侯的那辆金丝楠木马车。”我直接白了他一眼,做不屑状,想到什么,问道:“话说,你为何不带自己的马车出门?”
“不是你说过那辆马车太显摆,让我以后不要那般嚣张和张扬么?”公孙狗贼答道。
“我有说过这般的话语么?”我疑惑道,“为何一丝一毫都记不得呢。”
公孙狗贼抬眼看向我,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我顺嘴道:“那看来,我以后可绝迹不能随随便便言语了。”
“你才晓得啊!”公孙狗贼接道,说着,揭起车帘,朝窗外看了几眼,“看情形,这雨,怕是三五日不会停了。”
此语,实乃戳中了我的痛处。
不是怕是,而是绝迹是,不是三五日,兴许会是十日,乃至半月,不止会下大雨,并且,数日之内,都会伴随有电闪雷鸣的现象。
鬼谷一门,所涉及到的领域,极广。
毫不夸张的说,这天下间的诸多领域,鬼谷门就没有不曾囊括的。
光是天文地理方面,鬼谷一门就出了不少人才,譬如发明地动仪的张衡,写出了《推背图》的李淳风,以及写过巨著《梦溪笔谈》的沈括,俱都是我派的门人弟子。
我虽学的是毒术,但刚去空雾谷的时候,游手好闲那一阵子,没事闲着,就跑到书房去溜达,在里头,信手翻过几本天文地理方面的书籍,约莫记得一些关于气象的学问。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因为这恶劣的天气,原定的计划,又要搁置。
一早就有直觉,若是今日再横生枝节出来,那必定在短日之内很难见过公子刑天。
如今看来,这种直觉,并非凭空,并非空穴来风,而是预知了未来。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找人的心只要迫切,别说是下雨,就是下刀子,原本也阻挠不了前进的步伐。
然而,身上有伤口之人,最忌怕的,便是阴天下雨。
后背三处伤口,前面一处伤口,这也便罢,最关键的是身上的毒还未去除。
红殇和星光灿烂融合之后的毒,正与我处于磨合当中,究竟是个怎般的情形,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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