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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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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是逃不掉,当今之际,必须先缓和他的情绪,想方设法让他对我下手的时候不那么残忍和毒辣。
真是悔地肠子都青了,还是乌青乌青。
早知如此,我就该安安稳稳地待在秦家庄,指不定还能守株待兔等到五皇子的出现。
我想静静,想彻底静静,然而,此时,不容我静静。
话说他在我身边待了这么久,为何一直不肯出现,偏偏捡着我眼瞅就要找到荣华的节骨眼,像鬼一般突然冒出来呢?
还有,他身上的猪皮究竟是怎么子回事?是用来迷惑我的工具?抑或是他有了这种扮猪的癖好?
脑子里想着,嘴里不自觉问了出来:“你身上的猪皮怎么一回事?”
“猪皮?”公子刑天嘴里嗤笑了一句,“你若不知晓,那这天下间还有何人知晓?”
公子刑天在说些什么,我真心一句也听不懂,完全听不懂。
既然他不肯告诉我,那我唯有选择沉默。
言多必有失,当哑巴,其实也有当哑巴的好。
此刻,我和公子刑天站在这荒无人烟的山头,面面相觑。
事实上,他用一种极为莫可名状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是在探究,又仿佛带着某种情绪。
九年不见,我总感觉他似乎改变了许多,但又说不上来是哪里有所改变。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都称呼他为主上,昆仑山乃至鞑靼一带,都称呼他为公子,称呼他为唯一的公子。
然而,我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不曾叫他主上,也不曾叫他公子,那我究竟是如何称呼他的呢?
他没说错,我是忘记了一些事情,或者可以说,我的记忆,始终未曾全盘恢复,包括我和我的老妖精,和荣华之间的事情。
当花蝴蝶将那盏花灯交给我的时候,我是有如五雷轰顶,我忘记了一些事情,还是极为重要的一些事情。
或许,并不是忘记,而是不愿意想起来罢了。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一些痛苦的回忆,有的人选择记住,选择时时刻沉溺在痛苦之中,有的人则会选择将其尘封在记忆深处,其实,那只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而已,只是为了避免自再次受到伤害而已。
记住的人,勇于面对,是生活中的强者。
而忘记的人,选择的是逃避,是生活中的弱者。
一直以来,我始终不想承认,也不愿承认,然而,在看到公子刑天的那一刻,我明白,有的东西,即便我再想回避,再想从记忆深处抹掉,也到了必须去面对的时候。
我必须去面对,只因我能做得了一时的缩头乌龟,却无法去做一世的缩头乌龟。
第48章:噬魂散()
或许,我并不是强者,然而,为了荣华,为了我的老妖精,我必须去做一个强者。
我若一直选择逃避,那我这辈子,估计再也无法见到荣华。
我的的确确真真切切背叛了公子刑天,背叛了我昔日对他的承诺。
他要我死,我毫无怨言。
“你想怎么对我,我都可以接受。不过,我有一个请求,能不能让我去见一个人。等见到他之后,要打要杀,悉听尊便。”
公子刑天不语,半晌之内,始终不语。
抬眼看他,我是差点一头栽倒在地。
没有公子刑天,没有山头,没有红殇。
此刻,我正站在一处大街之上,街上,熙熙攘攘地人群,车如流水马如龙,好不热闹。
这是京城,我的前方不远处,赫然正是顺风客栈。
我怎么会在这里?我为何会在这里呢?为何会在这里?
没有公子刑天,我不是该高兴才对吗?然而,我的脸上,铁定比哭还要难看。
我的记忆,出了岔子,还是大岔子。
在这个大岔子当中,荣华又是充当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突然之间,极度害怕,极度恐慌。
我要去找扁源,必须去找扁源,让扁源看看,我的身体究竟是出了什么事情。
去找他大爷,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就在我下定决心去找扁源的那刻,大街之上,忽然传来一记响亮的声音:“死人啦!死人啦!”
伴随着这道声音,大街之上的人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开始四散逃离。
这一逃离,偌大的街上,我的眼前顿时一片开阔。
在我前方约莫三十丈的地上,躺着一个人,准确来说,躺着一个死人。
那是一个男人,年纪四十左右,浑身上下周遭全是鲜血,还是紫红色的鲜血。
毫无疑问,这个男人是被人给毒死的,并且是被噬魂散给毒死的。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天子脚下,有人竟胆敢在大白天众目睽睽之下下毒手,最重要的是,他竟然敢在我的眼皮之下下毒手,还是下噬魂散,我看他绝迹是活地腻味了。
一年多以前,毒王死在我手上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江湖。
将那个消息传出去的,正是毒王唯一存活下来的徒弟,那日突然消失不见的阴招女侠。
其实,毒王何曾是死在我的手上,但江湖上的人,总是喜欢以讹传讹,喜欢添油加醋夸大事实,喜欢指鹿为马扭曲事实。
一时之间,我在毒术界声名鹊起,成了毒王一般的至高存在。更有甚者,甚至将我称呼我新的毒王。
毒术界的毒手们,自然而然把我当成了挑战的对象。
唐门之中,有个叫唐坤的用毒高手,撂下狠话,说他定然会让我死在他的毒药之下。
唐坤的成名毒药,赫然正是这噬魂散。
唐坤知晓我是鬼谷子的后人松凌子的徒弟,也知晓我住在空雾谷。
他在空雾谷外头踩点踩了几个月,最终遗憾地发觉,空雾谷别说是人,连苍蝇都飞不进半只,只得在空雾谷之外扎了一个帐篷,等待我自己出去送死。
第49章:娘炮也需要资本()
唐坤的这种毅力和恒心,不得不令我为之动容。
待我出谷以后,令人大跌眼球的是,唐坤并未对我直接下手,而是下毒毒死了我的小黑。
毒死我不打紧,可唐坤这卑鄙小人,千不该万不该将主意打到小黑身上。
小黑是荣华送给我的坐骑,这匹马,极有灵性,日行千里,外形也很漂亮,堪与汗血宝马相提并论。
我对自己的东西,包括我自己,从来都是不在意的,可一牵扯到荣华,哪怕是荣华的一件衣裳,都是我心头珍重的宝贝。
唐坤这小人,毒死小黑之后,撒丫子就跑。
我追了他几天几夜,愣是没有追着。
我原是低估他了,他的毒术本领不差,轻功更是非比寻常。
这天下间,武功比我高的,大有人在,可轻功能和我相媲美的,那绝迹没有几人。
一直寻思着机会找他算账,不曾想,他竟然乖乖主动送上门来。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要闯。
话说唐坤那噬魂散的威力,倒果真厉害。
小黑中了噬魂散之后,顷刻之间就倒地身亡,我是压根来不及救治。
地上的人刚刚死去,看样子,唐坤应该还没走远。
没走远是没走远,可偌大的京城,我该去哪里寻他?
前一刻还在思索去何处找唐坤那小人,下一刻,我便停止了思索。
唐坤这货,看来他绝迹当真是活腻歪了。
杀了人,他竟然没逃,而是躲在死者不远处的一根柱子之后得意忘形地观看。
他刚探出脑袋,就被我给一眼瞧见。
我瞧见他的同时,他也瞧见了我,脸色顿时大变,撒丫子又跑起来。
这次,若再让他从我手里逃掉,我就把自个给毒死。
唐坤驾着轻功在前跑着,我在后追着。
追到京城郊外一处小树林的时候,我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信手朝唐坤的后背打去。
唐坤中了我的暗算,身子一个不稳,直接从空中落了下来。
我一个跃身,来到他的面前。
“毒术界有你这样的败类,十足是一件耻辱。你想同我比试,就光明正大的比试。你毒死我的马,也不怕传出去被其他毒手们给耻笑死。”
虽则用毒本身就属于阴招,虽则所有的毒手在某种程度上都属于小人的范畴,然则,毒手行业也是有它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唐坤在毒术界,无疑是个败类。
“我毒你的马,只是想先给你提个醒,让你好有个心理准备。”
面对唐坤如斯狡辩,我是如痴如醉。
“这么说,我该感谢你才对?”我出言讥讽道。
唐坤似乎并未听出我的讥讽,答道:“对啊,你是该感谢我才对。”
看着他那理所当然地神情,我嗤笑道:“既然如此,那你为何一见到我就像老鼠见到猫一般夹着尾巴逃跑呢?心里忌惮我就忌惮我,害怕我的毒术水平你就乖乖磕头求饶,敢做不敢当,你还算什么男人!”
虽说如今这个年代盛行娘炮,可当娘炮,那也得有当娘炮的资本。
倘若没有一张花美男的脸,再没有一个纯爷们的个性,那你就不是娘炮,而是杯具了。
第50章:穷寇莫追()
唐坤的相貌,极为平凡,平凡到丢在人海堆中,你绝迹发现不了。
“你一个女子,我忌惮你,开什么玩笑!”
唐坤的演技不错,着实不错!
你看他表面上一副十足讥讽和耻笑的表情,搞地好像当真完全不把我放在眼里,可惜,他的肢体动作还是出卖了他。
就在他答复之际,他的右脚微微像外移动,此种动作,无疑是做好了逃跑的准备。
唐坤为何会如此忌惮于我,这其中的缘由,似乎并不止是毒王死于我手那般简单。
唐坤的毒术,在唐门中算是佼佼者,在天下的用毒高手中,也算是佼佼者。
毒术界中,毒术水平能超越得了他的,应该绝迹不会超过十人。
唐坤的毒术水平高,此人更是心高气傲、不可一世。
据闻,他昔日把毒王和毒圣云莱子都不放在眼里。
第一个大放厥词,第一个自不量力,第一个传出要挑战我的,正是唐坤。
唐坤算是有本事有脾气有个性的那种人,既然如此,他此时何以像个孙子一般怯场呢?
我的长相,诚然跟混世魔王和夜叉沾不上边,不止如此,我长着一副标准的良民脸。
“好吧,你确实没有忌惮我,若不然,你毒我的马做什么?”我一边反唇相讥,一边寻思机会对他下毒手。
小黑是荣华送给我的唯一活物,我把它珍之爱之,每日给它亲自喂饲料,就差和它同吃同眠。
小黑这一死,死的不是小黑,而是给我一种极大的不安感。
小黑在我心目中,已然不是一匹马,而成了荣华的替代品。
小黑这一死,让我有种极为不好的感觉,总感觉自己和荣华之间又要经历巨大的波折和心酸。
唐坤给小黑下的是噬魂散,我给唐坤要下的,是醉生梦死。
醉生梦死,是我一边思念荣华,一边捯饬炼制出来的毒药。
这种毒药,人吃了以后,犹如喝醉酒的情形一般,在睡梦中直接死去。
醉生梦死,我在活人身上还尚未实验过,唐坤正好成了我光荣地试验品。
届时,唐坤必定躺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求饶,必定心悦诚服地向我膜拜,必定对自己年少轻狂地行为后悔不已。
求饶他大爷,膜拜他大爷,后悔他大爷。
事实证明,唐坤不止毒术高,轻功高,他的反应更快。
醉生梦死,我还尚未来得及撒出,唐坤又开始撒丫子逃跑起来。
面对唐坤是个龟儿子的事实,也不知道唐坤的老爹老娘会作何感想。
我和唐坤,宛若猫和老鼠一般,在郊外又是你追我赶了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之后,我和唐坤来到一处山头。
唐坤突然停了下来,落地。
我也跟着停了下来,落地。
唐坤转身看向我,嘴角微微一笑,“常言道,穷寇莫追。女子毕竟她就是女子,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懂得。如今落入我的地盘,看你还能翻出天去。”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当唐坤停止的那一瞬间,我其实已经知晓自己是上了当。
真是肠子都悔青了,还是乌青乌青。
可惜,一切已经为时已晚。
第51章:落入秦广王的手里()
唐坤这孙子,竭力装作一副害怕的模样,使得我当真有了几分掉以轻心,当真误以为他是真的忌惮于我。
唐坤不去演戏,真是可惜了他那出神入化的好本领。
话说我所遇上的男人,一个比一个聪明,一个比一个腹黑。
虽说这年头流行腹黑的男人,可腹黑的男人倘若太多,让我们这些神经大条的女子还怎么活?
怎么活?自然是硬撑着活呗!
唐坤这孙子,真是再次丢尽了毒术界的脸。好好的用毒高手,他不用毒,偏偏让这一群黑衣人围攻我。
片刻之前,唐坤话语刚完,我的面前突然出现十数位黑衣人。
此十数位黑衣人,将我团团围住。
是个傻子也明白,这是要群殴的节奏。
劳师动众,用十几名黑衣人对付我这个只有花拳绣腿功夫的弱女子,唐坤果真看得起我,也果真是在忌惮与我。
我是该觉得受宠若惊呢,还是该觉得受宠若惊呢?
方才走马观花粗粗瞄了一眼,此时细细一看,大吃几惊。
这伙黑衣人,头上都一律扎有一些小辫,身上的佩刀,是弯形大刀。
这种装束打扮,和昔日在岐山府衙时,行刺公孙狗贼那伙黑衣人全然一致。
他们是秦广王的人,是秦广王的手下。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我这一生,注定是杯具的一生,注定是在火坑里跳来跳去的一生。
毒王是秦广王的得力爱将,毒王虽然并不是直接死在我的手里,但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
毒王的死,的确和我有脱不了的干系。
秦广王一年多以后才找上我,绝迹是发了慈悲之心。
难怪唐坤并未对我下毒手,秦广王并不是要我死,他是要唐坤留下活口,是要唐坤把我给引过来。
我道唐坤为何杀人之后没有逃跑,反而是躲在柱子之后任我发现,感情脑子被驴给踢了的,不是他而是我。
我虽不是什么大慈大悲之人,但因为我的缘故,使得唐坤白白害了一个无辜,心里多少还是有几分过意不去。
唐坤这个败类,不好好在他唐门待着研习炼毒,看样子是给秦广王新进当了走狗。
死了一个毒王,又来一个唐坤,秦广王的身边,倒还真不缺毒手。
不对,秦广王的地盘正好在巴蜀一带,恐怕唐坤早就已经是秦广王的走狗。
或许,不止是唐坤,整个唐门都是秦广王的走狗。
秦广王让唐坤把我引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想来不会一刀就结果了我、让我早死早超生,估计八成是把我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割下来,以解他心头之恨。
我在公子刑天身边跟了几年,虽没有见过秦广王的真面目,但对他素日的手段还是颇为了解的。
那些年,昆仑山之巅的弟子,死在秦广王手下的,不在少数。
而秦广王的手下,死在我手上的都不少,更何况是公子刑天。
世人只道昆仑山之巅和秦广王有仇,其实,那梁子还是因为我。
昔年,我跟着公子刑天上了昆仑山之巅,公子刑天偶后派人一夜之间将土库族差点给杀光灭绝。
第52章:都是孽缘()
土库族是秦广王的地盘,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的梁子就此结下。
我和秦广王,当真也是一场孽缘。
秦广王和昆仑山之巅的梁子,起源是因为我。
这梁子,只为我和秦广王之间的孽缘拉开了帷幕。
此后数年,我与他的手下,交锋的次数不计其数。
昔年有一次,我更是差点就死在秦广王的手上,还好公子刑天当时及时赶到救了我一命。
那次,我不是去干别的,正是获知兰州地境有位富贾手里有天魔神功秘笈的消息。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遍布整个昆仑山和鞑靼一带,甚至就连大明都有不少昆仑山之巅的弟子。
公子刑天并不是皇帝,但他的势力范围和影响,比皇帝还要广泛和深远。
兰州地界的弟子,得到消息之后,第一时间飞鸽传书了我。
当时,公子刑天的拈花一笑已经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的武功,亟需进一步大的突破和提升。
天魔神功,正好能助于他武功更上一层楼。
得到消息之后,我是快马加鞭,连夜往兰州赶去。
抵达兰州之后,很快便见到了那位商贾。
那位商贾,并没有武功,他的那几位保镖,武功虽然不差,可对付起来,也并未费多大的事。
然而,就在我抢了秘笈回去的路上,遇上了秦广王。
当时,秦广王是带着一个面具的,而我,也是蒙着面的。
我们虽然看不清对方的长相,但我很清楚知道他是秦广王,他似乎也很清楚知道我是公子刑天身边那个女亲信。
秦广王的武功,极高极高,高到有些出神入化的地步。
公子刑天和他并未直接交过手,但凭我的判断,他们俩人应该旗鼓相当。
跟我一起去的弟子,几乎都是一掌被秦广王给直接拍死。而我,我比那些弟子能强那些一丢丢。
被秦广王拍了四五掌之后,我才开始有香消玉损的节奏。
秦广王似乎说了一句:“是有那么几下子,难怪公子刑天会派你前来。”
秦广王说错了,不是公子刑天派我前来,是我自己主动前来。
我来兰州一事,并未禀明给公子刑天,我是偷偷下山的。
本以为,那将是我此生生涯的终结。
殊不料,公子刑天突然从天而降,宛若天神下凡一般。
那日,气候极为寒冷,正是三九严寒之际。
当时,公子刑天如同我第一次见到他一般,身披一件红色的皮裘,像血一般的红色,刺地我的眼睛生疼生疼。
公子刑天和秦广王打斗的细节我有些记得不大真切,只依稀记得,当时的场景,是在一片雪地里。
洁白的雪花,黑色的衣裳,白色的衣裳,红色的皮裘,这是停留在我脑海深处最刻骨铭心的记忆。
公子刑天和我一起回去的路上,对我说道:“以后行动的时候,切记要禀明我一声。”
我问他:“你如何知晓我去了兰州?”
公子刑天答道:“你莫要忘了,这昆仑山之巅是谁在掌管。”
我与秦广王,是一场孽缘。
我与公子刑天,其实更是一场孽缘。
第53章:我们主子有请()
言归正传,再论此时,此时,我落入到秦广王的手里。
十数名黑衣人将我团团围住之后,唐坤悄无声息地退到了他们身后,站在一旁观看起来。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这十数名黑衣人也在安安静静地看着我,既不言语,也不出招,宛若在看一道风景一般。
面对如此匪夷所思的状况,我只能说一句:这到底是个什么子情况?
秦广王的手下,杀公孙狗贼的时候,可是一点也不带含糊的。
我以前的武功,或许是比公孙狗贼要高,可如今,顶多算个武功低手。再则,我与以前的容貌,实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若能认出是我,那他们绝迹不是人,而是天兵天将下凡。
既然如此,那他们这幅好生怕怕的模样是几个意思?
我这一路走来,碰到了太多无厘头的事情,时日一久,就算此刻有人对我说他是玉皇大帝或者王母娘娘,那我多半都不会眨一下眼。
如此面面相觑地僵持了半晌,我的忍耐力开始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兄台们,要杀就杀,要剐就剐。不杀不剐的话,就请你们有多远给我滚多远!”
须知,时间是在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
把大好的年华和光阴浪费在这些不打粮食的事情上,比生不如死还要让人抓狂。
许是我说出滚蛋这样的字眼,黑衣人其中之一,眼里的神色大变,显然是动了怒气,但说出来的话语,却是极为平静:“我们主子请姑娘走一趟。”
什么叫走一趟?跑一趟成不?
秦广王的手下没有杀我,自然是得了秦广王的命令。
秦广王该不会是已经查明了我的身份,认出了我吧?
秦广王倘若真的认出了我,估计会活活剥了我的皮,再把我放在油锅里给煎了。
天魔神功的秘笈,可是秦广王当初梦寐以求的东西,不成想,落入到我的手里。
当日,秦广王和公子刑天交手之后,约莫记得谁也没有占去谁的便宜。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秦广王当时和公子刑天的武功的确旗鼓相当、不相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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