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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上师姐:记者笔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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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官二代步飞扬以记者的身份卷入仕途,勾心斗角之际看透人性真善美,搅进男女情爱纠葛。……情与爱,真与善,丑与美,在爱情的角力当中有阴谋,阴谋中也产生爱情,爱情在生活中产生,也在生活的考验中彰显出人的本性。试看峰信子为您讲述官二代的仁途风云及儿女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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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风姿绰影映楼台,阊阖世间粉鸾来。凤彩犹胜须眉汉,金党玉马更奇哉。本书要讲的是一个奇葩记者的奇葩事,欢迎大家观赏。

    宜棱县摊上大事了,五一长假期间,新到任的县委书记顾志龙一家人在来的路上遭遇打劫。准确时间是五月六号晚上的二十一点;准确地点是宜棱县最有名的龙达山十八道拐,这个地方方圆几十里都是山,并没有人家居住,经常发生抢劫案。

    所幸,顾志龙一家人被省法制晚报驻宜棱县的专栏记者步飞扬所救,当天晚上被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安顿好了,没有人受伤,也没有钱物遭劫,算是虚惊一场。

    这起事件仿佛是地壳里既将喷发的岩浆,鼓荡着,涌动着,不可抑止地在宜棱县扩散着,影响力相当地大。一时间,听到风声的人开始对见义勇为、拨刀相助县委书记一家人的法制晚报记者步飞扬进行了种种猜测。

    有那花痴的小女生说步飞扬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才华横溢,反正凡是能形容年轻男人的词句都想用出来了,甚至说嫁夫如此便心满意足的典型花痴语。

    也有知道这家报社驻宜棱县记者站的人说步飞扬是一位有正义感,喜欢替弱势群体维权的好记者,这样说是有根据的,因为省法制晚报驻宜棱县的记者的确替那些弱势群体维过权,并且分文赞助不收。

    还有人说步飞扬是某位省部级高干的儿子,原因不详。

    还有人说他是从国外留学归来,学识渊博,才华横溢;更有富于联想的人说他是奉命潜伏到某特殊调查组查贪反腐的……众说纷纭,各说各有理,结果是一个关于省法制晚报驻宜棱县专栏记者步飞扬的谣言以传说的方式流传开了。

    总之,很多人都想知道步飞扬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年轻男人。

    然,相关部门的领导却没有闲遐来猜步飞扬是什样的人,他们得想办法消除这起事件的影响。

    新到任的县委书记遭劫,这可不是小事,说小了是治安问题,有可能是某些不懂人事的小流氓因为穷疯了拦路打劫;说大了就要上升到政治派系斗争层面,新任书记会怀疑是某些干部不欢迎他的到任,从而让人给他来个震慑性的下马威。

    刚开始,大家认为这是一个谣言。这年头,谁不相信谣言才是傻瓜。很多真实的故事,都从谣言开始。谣言总是不幸应验,这很让宜棱县的百姓长见识。言语只不过多了几分演义色彩,或是艺术成分,大体上不会太离谱的。宜棱县这个地方,只要算个人物,多半会成为某个谣言的主人公。不然就不正常了。

    既然演化成了谣言,版本就有很多个,最具有传奇色彩的版本是有人公开怀疑是现任县长兼代理县委书记王明轩让人干的,原因很简单,王明轩想把代理二字抠掉,直接转正,来个堂政一把抓,既任县委书记,又兼县长,所以,他是最不欢迎新书记到任的。

    这只是谣言,如果不幸被验证成事实,那将会是地震级的事件。

    人言可畏,县长王明轩坐不住了,顾不得休假,就在事发的第二天(五月七号)就提前一天开始工作,把负责接待新书记的工作人员臭骂了一顿,随后责令公安局必须尽快破案,并亲自带人去安扶新书顾志龙一家。

    令人感到欣慰的是顾志龙并不介意这件事,还大方地表态不用再劳心费神破案了。他本人也不住在特意安排的地方,而是住在他女儿顾盼盼任教的宜棱县第一小学的教师宿舍。并且说明天(五月八号)按原计划到任。

    人家书记不计较,但是作为县长,以及既将卸任的代理县委书记王明轩却不能没有任何表示。他在顾志龙面前郑重表示,一定要把此案破掉,同时要给新任书一个交待。

    王明轩在宜棱县绝对算得上一个人物,从来说一不二,说干就干,回到县政府办公大楼,立即招开会议,大说特讲,还特令公安局局长华再云限日限时破案。

    华再云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老警察了,从警三十多年,破获的大案要案无数,当即在会上表态一定要把此案破掉,并在会上直接命令一位叫黄义忠的副局长负责成立专案组;更是郑重地叮嘱得力干将、公安局女警花、刑警队女队长李丽华配合黄义忠破案。一切安排好后,华再云才去见顾志龙。他和顾志龙是老朋友,说是要去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

    散后会,王明轩把黄义忠和那位女队长李丽华留了下来,说是要详细地了解案情。并把二人叫到了县长办公室,还把其他人支走,关上了门。

    王明轩个子不算高,脑袋大,头发少,永远只有那么几根头发散在顶门,肚子滚圆,有事没事喜欢用手摸着他的那宝贝肚子。

    今天,五月七号,天气热。

    王明轩刚刚在会上义愤填膺地讲了一通话,由于胖的原因,早已满头沁汗,一坐下就甩手命令:“丽花,给我来一杯带冰块的水。”

    他口里的丽花是指警花李丽华,此女二十六七岁的样子,美白高绝对是对她的外形的最好写照,一米七五的个头,匀称的身材,修长的腿,闪烁着晶亮光芒的双眼,加上那身警服,把她衬托得英姿飒爽,令人感到惋惜的是她那张标致的脸上冷冰冰的。认识她的人都说很难见到她露出笑脸,甚至有人开玩笑说有谁能博得这位美女笑一笑那就真的是真男人了。

    此际,李丽华却置县长王明轩的命令不予理睬,细长的睫毛微微上扬,把飞扬的冷若冰霜写在脸上,双手在小腹处交叉叠着,一字一顿地、答非所问地说:“老大,事态紧急,如果那位姓步的记者把这件事公诸于报端,到时想捂都捂不住了,怎么办?”

    “我想喝冰过的水。”王明轩同样答非所问,随后把短袖白衬衫的扣子解掉,也不管面前站着一个年轻女警察,肆无忌惮地揉搓着那沁汗的肚子,目光瞅向站在另一边的公安局副局长黄义忠吩咐:“你去帮我买冰过的水吧,然后把赵琪华也叫来,我有事吩咐你们去做。”

    闻言,黄义忠转身出去了。

    李丽华却面现不悦,暗暗地嘀咕:“他叫这表面是管工业的副县长,暗地里却是他的御用情人来干嘛?”却没有把不满表现在脸上,反正她的表情永远冰冷,王明轩并没有看出她有不高兴。

    黄义忠出去后把门给带上了,王明轩的手从肚子移开,拿起一本书扇风。李丽华见他热得不行了,便问:“老大,要不要打开空调?”

    她为什么不叫他王县长,而是叫老大,这其四的原因只怕只有天知地知他们自己知道了。

    王明轩轮起眼角来瞅一眼李丽华,“不用了,我受不了空调里的风吹,你给我扇扇吧。”

    “还是等赵琪华来给你扇风吧,我们说说正事。”

    “对,说正事,你离我近一点,我又不敢吃你这个武功高强的女警花的豆腐,离近些好说话。”

    李丽华依然冷着脸,一动不动,王明轩也不再勉强她靠近了,压低声音说:“告诉我,这次是谁去执行任务的?你自己为什么不亲自去?”

    “是吴秀彤非要去,我也没办法,他老爸是你手下第一红人,又是达山煤矿老板的女儿,有钱有款,武功不比我差,我没有理由不让她去。”

    “她为什么非要去?”

    “因为她跟顾志龙的女儿顾盼盼有仇。”

    “她们有什么仇?”

    “情仇。”

    “她有说过露馅了吗。”

    “她是戴着面具去的。”

    “她都带了谁去?“

    “流氓村长赵明义,李忠发,王二忠等十来个人开着大货车去的。”

    “吴秀彤现在在哪?”

    李丽华冰冰冷的眼神中掠过一抹不屑,秀眉一挑,“吴秀彤被吓尿了,不敢出门。”

    “为什么?”

    “因为她跟那位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是师兄妹,还是大学同学。”

    “这位程咬金是谁?”

    “就是那位省法制报的记者步飞扬。这人的武功跟吴秀彤是同一个人教的。”

    “照这么说来她对这位记者的情况比较了解了是吗?”

    “不知道,她没有跟我细说,反正她说这小子功夫非常厉害,还有留学背景。”

    听到这里,王明轩的脸扭得变了形,犹如长得走了样的冬瓜一般难看,又摸扶着那圆咚咚的肚皮若有所思地想了一想,胖手一挥,“这小子恐怕来头不小,去吧,你去结识他,了解他,拉拢他,把他的性格特征,背景统统地搞清楚……必要时……”眨眼,停了下来,抹了一下脖子。抹脖子的意思很明显,不用多解释,李丽华明白的。

    李丽华脸型精美,却有点冷。她那冰冷的目光捕捉到了杨明轩唇角的坏笑,反感与憎恨悄然涌现,暗骂:“***想让我色诱步飞扬呢。”这种事只能意会,不能明确表态,那张清素的脸上拉扯出一丝冷然,微微点头:“知道了,那我去了。”

    “记住,搞定这个小子是你最近的首要任务,要不择手段,这件事如果办好了,你委托我的事情就会有一个圆满的结果。”杨明轩的声音在李丽华转身时响起,炸响在她的耳边,激出她的隐痛。

    究竟她为什么会心痛,没有人知道,她和王明轩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有着什么样的利益关系也没有人知道。

    李丽华走出了县政府办公大楼以后,站在政府大楼前面的荷池的亭子中,瞧着远方,凝目想心事,也在小声地骂人。

    她暗骂:“姓杨的,迟早让你裁在我的手里,迟早我会把那些事搞清楚,迟早会还他们清白。”

    得意,她得意自己聪明地隐瞒了真相,她心里所谓的真相就是她跟那位步飞不但认识,而且还很熟。然,这个熟却是有限制的,因为她对步飞扬很熟;步飞扬却对她不熟,甚至不认识她。换句话说就是她对步飞扬的情况非常了解,他的年龄,背景,成长经历,住在什么地方,有几个名字,谈过几次恋爱她都清清楚楚,只是步飞杨对她还是陌生的。

    这是不能说的秘密,跟任何人都不能说,至于她跟步飞扬又是什么关系,依然还是秘密,既然是秘密,那肯定就不能跟任何人说,现在,她得去见见步飞扬。但是,她却非常清楚后面发生的故事就像脱轨的火车,就不是她这个火车司机能够掌控得了的了。

冤家相聚幽居情事多(1)() 
公历五月,季夏,不算热,正是享受天清地爽的季节,也是收获好心情的绝佳季节。

    由于救了县长,作为沸沸扬扬的传说中的那个主角,林海省《法制晚报》的“法制时空”专栏记者步飞扬却置身事外,毫不关心,他只关心自己的新居,只想享受新居带来的新鲜空气。

    按他的话说:环境是死的,人是活的,要想在新环境里快乐地生活,那就得赶快适应新环境。

    他对报社驻宜棱县的美女主任石评芳打比喻说:“对新的环境的适应要慢慢来,就像一双新鞋,得穿上一阵子才会合脚。”

    对于他的比喻,石评芳也只是一笑了之,没当真,因为这个被她经常骂成臭小子的年轻人经常胡说八道,整天没个正形,却按他的要求给找了房子。

    步飞扬对新居有特别的要求,就是要离城市不能太远,方便上下班;要有乡村的清新与安静;要通电有络,交通方面只要能自驾车就行,因为他有一辆心爱的猎豹越野车。

    石评芳就此又逗他说:“小乖乖,你怎么不住在城市的高楼大厦里享受城市的繁华,非要去乡村住呢?有什么特别的说法吗?”

    她年纪不大,二十八芳龄,却用老年人的口吻跟他说话。

    步飞扬对这个主任怀着七份尊重,这是一个修养特高、对生活标准要求特别高端的女人。不过,他喜欢她叫自己“臭小子”或者“小乖乖”,虽然他只比她小两岁,二十五,被人往年轻状态叫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证明他可爱还有活力,有种青永驻的享受感。

    他给她的答案很长,像穷酸秀才一样很有耐心地卖弄文才说:“我要在阔区闹市工作,却要远离城市里那蝼蚁般熙熙攘攘的人群;不想在那犹如甲虫般的履履蠕动的车辆中徘徊;更不想在充斥着氤氲般的油烟气中呼吸空气。本大人喜欢青山含黛、苍穹湛蓝、赏心悦目的乡村田园家居环境,你给我安排吧。”

    这些话,是在电话中说的。如果是面对面地说,石评芳不被逗得喷饭才怪。

    这样的居所条件,在诸如省城那样的大都市不好找,但是对于新建的县城宜棱来说却是小菜一碟,这个地方正在搞经济特区,扩散得比较开,周边的乡村交通便利,有电有络,更关键的是这些村子的人家的土地被征用以后有了钱,交到城里买房改换门庭买楼房做城市居民去了,留下老房来等拆迁捞一笔大钱。所以,石评芳早就在步飞扬这次的到来之前就给他安排好了房子。

    新居在县城东面的一座靠山小山村,村名“火红”也很有意思,更有来头,只是步飞扬还没有闲心进一步考究村名的来历。这座小村大约有十来户人家,当然,周边还有村落,环境不错,有山有水,水在山脚,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房子在河沿不远的树林子里,是一栋土墙院子,吊脚木楼,院子里有葡萄架,正面是堂屋带三开间,左右两边挂着厢房,后面还有柴房加牲畜房。

    步飞扬提出新要求,要把以前的牲畜房改成健身房,还让同为专栏记者的男记者张振林购买了健身器械。对于他的要求,记者站都是无条件接受,不为别的,只因为报社的社长、主编、书记都非常器重步飞扬,至于他为什么获得器重,那就只能是猜测了。

    记者站主任石评芳猜测说:“步飞扬是一个有大来头的人,否则我们的社长不会这么器重他,否则也不会让他一个新兵蛋子来挑专栏这副重担,否则也不会让老娘无条件满足他的任何要求。”

    记者站文员陆靓丽说:“单身三十年的女主编肯定看中了年轻帅气的步飞扬,否则不会让他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哎,像这种既帅又有才还有型有款的男生谁不喜欢呀?”

    不管别人是否喜欢,反正她陆靓丽是特别喜欢像步飞扬这种一米八几,帅气有才的年轻男人,如果可以,她愿意为他做一切。所以,当石评芳把安排步飞扬的任务交待下来以后,她欣然接受,一切都按步飞扬的要求及时地做了安排。

    对于记者站的办事效率步飞扬是满意的,安顿好以后,他打发走了想讨好自己的陆靓丽,独自一人享受新居的清新带来的惬意,泡上一杯茶,坐在葡萄架下陶冶情操。

    然,身份注定他得不能轻易得到宝贵的轻闲,茶还没有凉到可以品赏的程度,石评芳打电话来了,说是宜棱县公安局刑警队的女队长李丽华要找他了解案情。这是不可以拒绝的到访,他只有接受的份。

    至于和女警花发生点什么故事,他懒得多想,一切顺其自然,按他的话说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无论男女,来了就得搞定。

    

幽居冤家相聚(2)() 
警察,还是美女警察,步飞扬当然乐于相见。

    来了,李丽华带着冷冰冰的表情站在那间全木料搭建而成的健身房的门前,阳光下,她穿得很清凉,短袖衬让雪白的手臂把她的脸肌衬托得更加白皙,可惜,她的神情依然冰冷,只能在她的美艳中加入一个冷字,只能给她贴上冷艳的标签。

    不错,她就是站在健身房的门口,而且是被主人家堵在门口不让进,这样的待客之道透着古怪,作为客人,她得搞明白主人家的用意,却不先说话,那就静观其变吧。

    奇葩,步飞扬这个主人接待客人的方式与打扮绝对是绝无仅有的。

    也不知他是动了什么样的念头,居然选择在健身房见客。更绝的还是客人来了也不让进。

    他的打扮只能用可笑来形容,光着上半身,胸肌一鼓一鼓地彰显出健壮的体魄;下面也只挂一条纯白色的运动裤,还把双手抵在两边的门框上,显然是不让客人进门的架势,挤眉弄眼地瞅人时,那一寸见方的短发一动一动的像在抗议客人的到来,说他不尊重客人一点不为过。

    他的态度没有惹怒李丽华,因为她的脸永远冷冰冰的,根本无法从她的表情中看出心情是好还是坏。

    李丽华不是一个人来,还有记者站的文员陆靓丽,也是一个小美女。

    不算矮,但是站在一米七五的李丽华后面的陆靓丽却看起来有点娇小玲珑的娇柔。这姑娘二十四岁,第一次见到步飞扬时就犯花痴,此际,心怀春,一双眸子充斥着极度的兴奋,一瞬不瞬地盯着步飞扬那身超极棒的肌内,心微漾,意乱情迷,忘记了自己的职责。

    步飞扬那双眼滴溜溜地转,瞟一眼李丽华冰冷的脸,再扫视陆靓丽的意乱情迷,那张国字型脸上的小麦色肌肤里嵌着一抹玩味的笑意,“两位大美女,我这身肉还看得过去吧。”

    真行,他的这话无聊到了极点,也极不尊重客人,那有这么堵在门口向素昧平生的客人问这种话的主人。

    笑了,陆靓丽被逗得格格娇笑。她的笑声很好听,似铜铃般欢快,秀发下的那张标准的瓜子脸上写满春意,往前趋一趋,笑说:“飞扬歌,你的健壮没得说,强得……“

    “得了,你别拍我马屁,帮我准备饭菜招待客人吧,不过不能太奢侈,勉强对付就行了。”

    “飞扬哥,你真扯,那有当着客人的面说这种话的。”

    “闲话少说,去吧,我还要欣赏这位美女警察的独特风彩。”

    “那你慢慢欣赏吧,别走火入魔哟。”

    “你的话怎么这么多呀,比我妈还罗嗦!”

    真够行的,步飞扬和陆靓丽视李丽华这位客人如空气,肆无忌惮的胡说乱讲。

    陆靓丽喜滋滋地离开了,步飞扬却没有收敛满脸的玩味笑意,微微隆起的额角泛起红光,那双标准的美男丹凤眼滴溜溜的转着,目光不往别处瞧,只往李丽华那隆得高高的胸部瞟,色迷迷的眼神怎么看都有点猥琐。

    “这个臭小子真像他妈说的那样混蛋,得好好地收拾他一顿,否则以后在我面前更要瞪鼻子上脸了。”李丽华暗暗地嘀咕一句,那张脸却像平静的湖面,波澜不惊,眼一鼓,“喂,混蛋,你眼睛往哪里看呢?”

    “哇,美女,别生气,你长得美,美得迷人。”步飞扬神彩飞扬,眼神色迷迷地,玩味地一笑,“你的脸像花朵般鲜艳,你的胸像充满春色的山谷一样诱人,这样的风景不欣赏就是白痴,哟,先摸一把再说。”说着,那手就往李丽华的胸前探去。

    “找死!”李丽华怒斥一声,没有使出常见的女子防色狠的擒拿招数,而是往后颠一颠,华丽丽地一转身,使个后甩腿,背对着步飞扬就是一脚踹向他的小腹。

    哇,这主客人见面连门都没进就打架,还真是一对奇葩冤家。

    

幽居冤家相聚(3)() 
**甩来,步飞扬调皮地叫一声:“来得好!”腰吓一吓,低头就闪进了健身房,倒翻两个跟头,站稳后冲门外招手,“美女,要打架进来呀,我要是干不过你的话,就让你暴打一顿出气;你要是输了就让我亲一下嘴怎么样?”

    无赖,流氓……他的话怎么听都像是这种贬义称呼的人喷出来的,李丽华却没有生气,冰冷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小声嘀咕道:“这个家伙果然名不虚传,混蛋到了极点,进去教训他一顿!”抬脚就迈了进去。

    骄阳中的空气为之一紧,门两边盆景中的叶片蓦然低垂,似乎不欢迎这位不速之客。

    然,她这位强客就是来压住的,并且要强压。

    健身房,原来的猪圈,泥巴地,实木板壁洗得泛白,泥巴虽然干燥,却散发出一股很难闻的猪粪味。装备也很简单,一台跑步机,几样练力量的器械,一台饮水机,几双球鞋胡乱地丢在板壁角边。房子却宽大,够十来个人在里面打群架也不嫌拥挤。

    步飞扬往那正中间一站,双臂一曲一展,肌肉凸起,胸肌也随着一鼓一鼓地展现出力量魅力,嬉皮笑脸的把目光锁在李丽华的胸前,啧啧称奇,“美女,你就是诱人的美女,你的出现让我心神荡漾,难以自拨,喂,你做我的马子吧。”

    放肆,他太放肆了,简真就是欠揍的节奏。

    然,李丽华依然淡定,把鬓角的发丝轻轻地一挑,凝目逼视着前方的这个混蛋,心在说:“这个混蛋的用意是什么?他为什么要在我面前耍流氓?那我就如他所愿,发火,生气,跟他乱打一气。”想到这里,柳眉一挑,冷笑一声,“小子,你好大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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