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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万能的-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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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乐知道,有了那只神奇的小葫芦,无论去哪里,自己和外婆都能够过上好日子,他还真的不想呆在这个没有半点人情味的小山村了。

    “嗯,这也行。”老外婆早就对这个山村失望透顶,“阿乐,我们要是想买地,就尽量离得这里远远地,免得日后那个不孝子来纠缠不清。”

    “外婆,我听你的,我们过年后,就离开这里好了。”

    常乐点了点头,“不过,等这几天,那莫小勇老板再来收购几次,我们就有很多钱了,不怕到外地买不到地。”

    但是,在离开这里之前,常乐必须得好好地出上一口恶气,他现在有钱有力量,收拾那些狗东西,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哎!阿乐,之前你年纪小,外婆没有跟你说,现在你已经懂事,是时候把真实情况让你知道了:你在茶城的父母,在八年前,就已经因为车祸死去,那辆大货车是拉烟花爆竹的,车祸引发的爆炸,连你父母的尸体都是无影无踪,呜呜……”

    老外婆说完,在低声呜咽着,老泪流个不停。

    “啊……”

    常乐顿时呆愣住,他对父母根本就没有了什么印象,却没有想到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怪不得那可恶的舅舅和舅娘这般欺辱自己和外婆,原来如此。

    不过,对父母没有一点印象的他,心里面也说不上是失望还是伤心,在呆呆的愣了片刻之后,对老外婆说道,“外婆,你别哭,今后不是还有我嘛!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乖孙,我们一起去弄年夜饭,你买回了那么多东西,今年得过个前所未有的大年才是。”

    过了一会,老外婆收住了眼泪,两祖孙将钱箱放到床脚底,用一堆茅草盖好,转忧为喜的开始了大肆忙活:杀鸡、宰鱼,生火做饭……

    刚刚弄好一顿前所未有的大餐,在明亮的烛火和油灯的照耀下,两人一狗,都是兴高采烈的开始了一顿前所未有的丰盛大餐。

    夜色中,一阵阵欢声笑语从那茅草房传出,飘到很远,很远……

第212章 自寻死路() 
“汪汪……”

    一大清早,常乐就被一阵犬吠声惊醒了过来。

    这是阿财的叫声,从它恶狠狠的叫声中能够听出,那来人绝对是没有好意。

    本来就是和衣而眠的常乐,立即跳了起来,匆匆地穿好鞋子就冲出了门外。

    下方的山脚下,常乐的舅舅周校轩,被大黄狗阿财拦在山脚的小路上。

    昨天晚上,有人发现了那片荒山的异常,遂在打牌的时候告诉给他听,受惊非小的周校轩,今天清早就跑过来,想要看看情况再说。

    本来他以为那老东西是挺不过这个年了,而那个小畜生在被扔进鱼塘当“人鱼”打捞的时候,他也是在场,还亲自动手扯着渔网一角玩耍了几下。

    当时被捞上岸边的小畜生,几乎断了气,明眼人都知道,这个小畜生估计还要死在那个老东西之前。

    到时候放上一把火,将那两间茅草屋连两个死人一起烧掉,这个村里就没有碍眼的东西了。

    哪里想得到,今天清早过来,见到的那片郁郁葱葱的桃林,几乎将他惊呆:

    卧槽!这可是一年之中几乎最冷的那几天,但是那些大桃树,简直就是如同神迹一般呈现在他眼前。

    这么好的桃林,其价值自然不用多说,好东西,当然要拿在自己手中。

    不过,这首先要做的,就是去看看那老东西和小畜生死了没有,如果没死的话,就再次将他们赶走。

    这次周校轩已经决定,得把他们赶出这东阳村才行。

    只是,刚刚来到这茅草屋附近,就被一条凶猛无比的大狗拦住了去路,差一点就被吓死。

    “你来干什么?这是我家,不欢迎外人,快滚!”

    常乐手中握着两颗小石头,厉声对这个畜生喝道。

    “你家?这是东阳村,哪里有你这个外人的什么事?话说回来,你这个小畜生居然没死?还穿得人模狗样的。”

    周校轩见到一个魁梧的少年跑来喝止了大狗,细细的一看,发现这少年居然是那前天几乎要当场死去的常乐!

    惊诧不已的他,虽然心中在疑神疑鬼,但也是松了口气,恶狠狠的对常乐骂道,“早知道你这个小畜生会活了过来,还活得很好,前天就应该把你彻底弄死才对!”

    既然常乐还活着,想来那个老东西也还活着才对,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小畜生居然有钱买了一身价格不菲的新衣。

    想来,秘密十有八九的与这片异变的山林有关,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把他们赶走,拿回自己的地盘和东西才行。

    “阿财,咬他!”

    常乐听得怒火冲天,再也压抑不住心中那滔天的恨意,不再想和对方哪怕说上一句话,当即对阿财说道。

    “汪汪……”

    得到了主人的命令,现在智商奇高的阿财,一样是对这个以前经常痛打虐待自己的周校轩恨之入骨,当即冲上去就是一口,将他的裤腰咬住,猛然一掀。

    它知道,现在的情况,不好直接下口将他咬伤,但是将这敌人掀翻却没有问题。

    “嘭”

    现在的阿财力量很大,起码不会输给那些成年老虎狮子,一把就将周校轩掀飞到四五米外,然后落到地上朝着山下滚去!

    “啊……”

    惨叫连连的周校轩,被吓得面如土色,从地上爬起来,连滚带爬的飞跑,哪里敢稍作停留?

    直到来到了山脚下,离得远远地,方自停下大骂起来:“小畜生,你等着,今天老子不将你们撵出东阳村,誓不为人!”

    他这么说,是有底气的:只要去村委会走一趟,叫上一些狐朋狗友,将常乐他们从村里撵走没有半点问题,无论是从国家法律还是乡村潜规则来看,常乐他们都不占理。

    更何况,这个极其排外的东阳村全体村民,早就想将常乐撵走和弄死了。

    要不然,也不会有人“呕心沥血”的作出了一首脍炙人口的童谣:街上人,半边脸,有嘴巴,没**……

    没错,这首童谣的主角就是常乐,这首歌也是村里人教育孩子的启蒙“三字经”。

    “誓不为人?你这个狗东西,早就不是人!我呸!”

    看着那落荒而逃的周校轩,常乐狠狠地呸了一口,现在灵智暴增的他,很容易就想到那即将到来的狂风暴雨。

    “本来还想过两天再试试我的天罚计划,现在你们就不要怪我了,哼哼……”

    常乐脸色青红交加,随即拿定了主意,阴森森的一笑,返身走回了家中。

    “阿乐,发生了什么事?”

    老外婆已经被惊动,起床走了出来,对刚刚回转的常乐问道。

    “没事,刚刚有只野狗路过,我已经叫阿财将它撵走了。”

    常乐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安慰了老外婆一声,两人随即高高兴兴的吃过早饭,闲聊了一会,常乐说道:“外婆,我上山一趟,估计要傍晚才回来,你中午吃饭不要等我了。”

    “你不要担心,我只是想去山上看看,多弄几棵野果树回来,把咱们的果园扩大,多弄那些钱,以后去到外面,也好多买一点地。”

    对老外婆解释了一下,常乐遂交待阿财看好家,朝着一旁的山上走去。

    花了半个小时左右,常乐绕了一个大圈,来到一处灌木丛生的小树林之中。

    这里前方是村民出村的必经之路,而想要前去常乐和老外婆居住的地方,也必须经过这片密林前方的大路。

    又四处转悠了一下,在附近收集了几百颗小石头,常乐来到一个十分隐秘的地方藏了起来。

    静候了大半个小时,一阵喧嚣声由远及近的传来,常乐透过树林的枝叶看去,只见到百余人,扛着棍棒和各种砍刀,一路谈笑风生的走来。

    毫无疑问,这些村民绝对是去找自己和外婆的麻烦,准备将自己两人驱逐出东阳村的。

    “呵呵……”

    一股戾气涌上心头,常乐的一对铁拳握得“咔咔”作响,两手抓起了身旁的几颗石头,静静地等着对方的临近。

    “周拐子,真有你说的那么离奇?那片桃林就像是蟠桃园一样?”

    “周拐子,你要记住,我们帮你赶走那个老东西和小畜生,今后五成的桃林收入就要分给大家的。”

    “想不到,那老东西和小畜生居然挺过来了,不但没有死还变得有钱了?这有没有搞错?”

    “不管情况如何,将那老东西和小畜生撵出我们村,总是没错的。”

    “对对!这次最好将他们弄死,赶出村以后还麻烦。”……

    随着这群人越来越近,那话音清晰的传入常乐耳中,气得他手中的青筋暴起,一双钢牙咬得“咯吱”作响,一脸的铁青,眼中寒芒闪烁。

    “老天不收你们,我来收!”

    见到对方已经来到了密林正前方,距离自己不到三十米,常乐双手急速挥动,一颗颗小石头,携带着“呜呜”的破空之声,如同暴雨一般的射向那百与村民,精准的轰击在他们的四肢上面!

    全力攻击的常乐,发挥的破坏力是无比恐怖的,而为了尽可能的提升自己的战斗力,他这两天不断的饮用生命泉水,连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力量大到了什么地步。

    “啪”“啪”“嘭”“嘭”……

    只见到那些村民,一个个的手脚突然被无可抵御的巨力轰断炸飞,现场顿时一片的血雾弥漫,惨嚎声像是杀猪般绵绵响起,与那漫天的血雾和四下飞舞的残肢碎肉,形成了一支末日交响曲,惨不忍睹。

    等到常乐将身旁的几百颗小石头全部射光,那百余名村民,最幸运的一位,也是没有了一只胳膊或是一只脚,最惨的一些村民,已经变成了一根人棍,四肢全无。

    “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常乐哼了一声,眼中那赤红的血色缓缓地退了下来,悄无声息的离开了那片小树林,施施然的朝着山上走去,四处寻找野果树,收集起来,不到中午就回到了家中。

    他不再去想那些狗东西的生死,经过了一场血腥的杀戮,他现在的心里面冰冷如铁,能够让他在乎的,只有老外婆和大黄狗阿财。

    远方,隐隐的传来哭爹叫娘的声音,常乐恍若未闻,心里面波澜不惊。

    这种超出了人们想象的惨剧,估计会将所有人吓傻,就连那些砖家叫兽也不例外,而因为出手的隐蔽,常乐并不担心会被人认作是凶手。

    大年初一,就在祖孙唠嗑、谈笑风生之中度过,没有任何人前来打扰,着实是一个开心年。

第213章 远走他乡() 
傍晚,一阵阵的警笛声响起,几辆警车和几辆救护车开进了东阳村,一个小时左右,那警车和救护车又呼啸着离去。

    “轰隆隆”

    雷声响起,天空之中电闪雷鸣,滂泼大雨骤然落下,哗哗的流水声四下可闻。

    幸亏常乐今天下午看到天气不对,将茅草房修缮了一下,因此,原来四处漏风漏雨的两间茅草房,虽然在暴风雨中倍受摧残,却依旧挺立在天地间。

    就像是那顽强生长着的小草,尽管在风雨中飘摇,却依旧生机勃勃、茁壮生长。

    常乐躺在地上铺着的木板上,两眼圆睁,想了很多,直到半夜时分,才迷迷糊糊的睡去。

    ……

    从大年初三到初四,不时有着各种警车进入东阳村,随后又匆匆地离去。

    这种一下就死去了几十人,残废了七八十人的惨剧,因为太过于离奇,已经上报中央,一大批砖家叫兽前来调查,结果并没有什么卵用。

    东阳村家家户户至少有一名男子死去和致残,满村都是一片惊惶和狼藉,并没有人联想到常乐身上。

    毕竟,事发之地,距离常乐家有着近两里,这种神话传说般的惨剧,已经把所有知情的专家和村民吓坏,人人都是满脑袋的迷糊一片,更多的村民则是天天求神拜佛。

    初六这天,村里重新变得安静了下来,当然,除了几十户的村民家中响起了哀乐,飘飘荡荡的盘旋在这个小山村上空。

    大年初八,该下葬的死鬼已经全部下葬,东阳村依旧是人心惶惶,没有人再打牌,也没有人走家窜户的拜年,显得冷冷清清的。

    常乐这天晚上,忽然有感,连夜用生命泉水将果园和菜地浇了一遍。

    第二天,天色刚刚蒙蒙亮,常乐就爬了起来,走出了门口一看,所有的桃树愈加庞大,树上挂满了白里透红的大桃子,菜地更是郁郁葱葱,各种蔬菜将增大了近倍的菜地挤得满满当当。

    才吃过了早饭,“汪汪”的狗叫声就传来,常乐走出了大门口,向下望去,发现下方停着上次的那辆货车,莫小勇正匆匆地走下车来。

    这次他还多带了两个人来帮忙,而且他亲自开车。

    没有意外,虽然他将那些大桃子和超级蔬菜,尽可能的卖了一个天价,也禁不住那些回头客的大肆购买。

    只不过为了保密和应付一些贵人,他不敢轻易的就立即前来东阳村收购,足足销声匿迹了几天,今天才悄无声息的开车来到了东阳村。

    而为了尽可能的抓紧时间,他将自己的两个儿子都带来帮忙。

    虽然那大桃子没有了,但是那蔬菜的卖价更高,他是打算这次过来,把常乐家的超级蔬菜统统的拉走,大发一笔。

    确实,他之前拉走的那车超级蔬菜和水果,居然赚取了四百多万,那种暴利简直让人疯狂。

    “阿乐!新年好!”

    刚刚带着两个儿子走下车来,抬头就看到了笑眯眯迎来的常乐,莫小勇连忙打了个招呼。

    “莫老板,你这是……”

    常乐明知故问道。

    “阿乐,老哥这次是来将你家的蔬菜全部收购的,当然,价钱还是和上次一样。”

    “莫老板,我家的桃林,不知道为什么,又结满了大桃子,而且质量和口感更好,你还要不要?”

    “啊……”

    莫小勇连忙抬眼望去,入眼处,那片桃林果然如此:满目都是星星点点的桃子,看上去比起上次更多!

    “卧槽!”

    莫小勇顿时受惊非小,懵逼了片刻,连声说道:“要!当然要!”

    言罢,急匆匆地掏出电话,和接了电话的老婆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随后一脸喜色的收起了电话,对常乐说道:“我已经和你嫂子联系好,叫她带着足够的钱款和一辆货车过来,你家的大桃子我全要了。”

    这简直是意外之喜,有了这一批超级大桃子,足以解除他的燃眉之急了。

    虽然他无法理解这片桃林为什么会是这么神奇,但这终归是件好事,大好事。

    有过了一次经验,几人马上忙活起来,为了省事,常乐索性将那些大桃子,连同树枝一起采摘下来,提到货车旁边,由他们父子三人负责装车。

    因为采摘桃子比较麻烦,莫小勇当然要先将大桃子弄好先。

    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刚刚把大桃子弄好,恰好是满满的一车,年前来过的那名司机,就开着一辆中型货车来到,上面坐着一名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

    这名妇女的到来,自然又是一阵惊叹,大家齐齐的动手,将所有的青菜采摘一空,装好车,钱货两清之后,已经是正午时分。

    “莫老板,我有点事,想跟你们的车去县城一趟,买一些生活用品回来。”

    将这次收获的两百二十万元收好,跟外婆交代了一声,又叮嘱大黄狗看好家,常乐来到刚刚准备开路的莫小勇身前,对他说道。

    “这当然没有问题,阿乐你快上来。”

    莫小勇巴不得和常乐套近乎,哪里会拒绝,连忙招呼常乐上车。

    片刻之后,两部装得满满当当的中型货车,缓缓地朝着村外驶去。

    而因为常乐家太偏僻,从始到终,这一次大交易,也没有被村里人发现。

    在一路寒暄中,两部车出到大马路,一路疾驰,不到二十分钟,就来到了县城。

    在一个路口下了车,与莫老板告辞,常乐叫来一部出租车,来到了一个大型停车场,转悠了一下,经过几番磋商,包了一部中型货车就返回家。

    ……

    傍晚时分,常乐和外婆站在货车旁,静静地望着那变得空荡荡的茅草屋,默不作声。

    不但所有的家私已经搬到了车上,连那片桃树也被常乐砍断,连树根都被挖了出来,菜地也是一样,连菜根都被常乐刨掉。

    就算是离开,常乐也绝对不会便宜了那些村民,彻底的将那片果园和菜地毁去,也就是理所当然。

    “外婆,我们走吧。”

    扶着泪眼蒙蒙的老外婆上了车,货车慢慢的驶出了这个小山村,朝着常乐花了些时间、在买来地图上选定的目的地驶去。

    这一切,都是进行得无声无息,不为外人得知。

    十几分钟后,货车出到大马路,朝着南方国道疾驰,很快的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214章 世外桃源() 
听潮村,位于华夏南部海边。

    这个小渔村,因为大都是滩涂盐碱地,又位于华夏与南越国的交界处,很是穷困。

    这个不到三十户人家的小渔村,因为近海环境被破坏得很彻底,连海水都变得腥臭可闻,仿佛被世间遗弃了一般。

    而村里的青年男女,早就全部出去打工,逢年过节也很少回家,村里只剩下了一些老人和小孩。

    前几天,来了一个十分年轻的大老板,花了百万元,将村子东边的那片滩涂和丘陵承包了下来,租期为最长的七十年。

    然后,这名大老板,联系了县里的工程队,开始大兴土木,建造了一个不小的庄园。

    这个庄园倒是普普通通,花费最巨大的,就是那将所有承包地域围拢起来、周长几十里的大围墙了。

    这百万元承包费,让这个小渔村的村民欣喜若狂,每家都分到了三四万元,对那名大老板感激不尽。

    ……

    “不知道这生命泉水,对海水有没有效果?”

    常乐坐在海边的一块礁石上,迎着那吹来的海风,闻着那腥臭之极的海水味道,皱着眉头。

    他之所以要选择这个无比偏僻的穷地方,主要是怕麻烦,而这个仅有三十户左右人家的废弃小渔村,就成为了他的最佳选择。

    将大庄园的土地全部改良,他很有信心,而最麻烦的就是被现代工业弄成臭水沟一般的这个海湾了。

    这个海湾,是一个浅水海湾,根本无法停靠船只和兴建码头,很符合他的打算和要求,不用担心这里会被那些贪官污吏用来搞什么开发之类的。

    弄好这个大庄园,他的手里只剩下了不到十万元,不过,有着海量生命泉水的他,对于弄出一个人间仙境,过上小地主生活还是很有信心的。

    “试试看。”

    常乐拿出了那个青色小葫芦,用意念引出了一道道生命泉水,流入到眼前的海水之中。

    随着那生命泉水的流入,一波波的涟漪扩散开来,眼前那浑浊奇臭的海水,以肉眼看见的速度变得清澈起来,而且随着海浪的翻涌,扩散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远。

    近半个小时过去,常乐估计用掉了十来个立方米左右的生命泉水,这片方圆十里的海域,已经变得清澈无比!

    那吹拂而来的海风之中,更是充满了一股股的清香,让人闻之就是精神一振!

    “哈哈哈!有效!”

    常乐看得大喜过望,“最多来上十几次,这片海域的百里方圆,就会变成了人间仙境一般!绝对会成为世界上最美的海岸,没有之一!”

    最喜人的就是,那清澈的海水中,无数的藻类植物开始了急速生长,更有着大量的鱼群来到,在这片海域欢天喜地的来回窜动,显然对这里的环境满意无比。

    而这片长达十里的海岸线,已经被常乐用围墙全部围住,两旁则是悬崖峭壁,常乐并不担心这里的异变会被人发现。

    毕竟,为了安全起见,他又买来了几十只土狗,正在用生命泉水大肆培养,估计要不了一个月,这里就会变成禁区,就算是军队,不使用大炮、导弹之类的重型武器,也是攻不进来的。

    这只是个玩笑,常乐也不会任由别人攻击,在闪电般的速度之下,热武器并没有太大的作用,要真正的有鱼死网破的那一天,先死的绝对不会是常乐。

    “嗯嗯,从今天开始,大搞种植和养殖,老子一定要将这里建设成为一个世界上首屈一指的世外桃源!”

    说做就做,常乐回到大别墅,跟正在四处观赏散步的老外婆说了一声,骑着刚刚买来的一辆山地自行车,出了大庄园的大门,朝着远方的县城飞驰而去。

    他身上带了剩下的所有钱款,准备用来全部采购果苗和粮食蔬菜的种子。

    傍晚时分,随着一辆大货车的到来,不久又离去之后,这个大庄园彻底的封闭了起来。

    ……

    时间转瞬即过,转眼之间,就是一个月之后,这个大庄园已经是彻底的大变样:

    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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