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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袭之千金复仇记-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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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衡一番后,终究是感性占了上风,溧水市面积不小,居住人口也多,哪就可能在茫茫人海中碰到她呢?
到她所住的城市,闻一闻有她气息的空气,吹一吹曾环绕她身边的风,也暂能安抚被思念燃烧的心吧。
最让林哲痛苦的,还有对余娜的愧疚。她是个好妻子,好母亲,也是个好儿媳,多年来他一心扑在工作上,是她妥帖的侍奉他的双亲。
父母临走时,曾交待他要好好善待余娜,他也确实做到了,给了余娜无微不至的关怀,虽无爱情亦有浓厚的亲情。
而自从乔雨薇离开他之后,他好多时候宁愿加班或者开车在郊外漫无目的行驶,也不愿回家。
好在余娜亦没有说什么,无论他回来多晚,她都在等待他,关切地问候他工作累不累,为他递上一杯馨香的牛奶,他有失眠的毛病,一向要靠牛奶安眠。
余娜这个女子,他此生终究是辜负了。但愿有来生,他定要好好的补偿他。
有几辆车子驶来,林哲一看车牌号就知道,是来接自己的。他拖着行李箱朝车子走去,出差的这几天就是以车代步,坐在车里,碰到乔雨薇的机率就更加少了。
白天和溧水市的领导一起视察,再在他们的陪同下进餐,林哲常常是忙碌到深夜。余娜总会打电话来叮嘱他喝牛奶,他应着,随意的喝了一盒脱脂牛奶,冷冷的味道哪里有余娜亲手烹调的香浓啊。
转眼间到了出差的最后一天,各项工作已完成,买了机票,是下午四点钟的,溧水市的某领导吩咐司机带林哲好好的玩一圈,林哲推说身体劳累拒绝了。
暖融融的阳光洒在街道和绿化带里,正是周末,一派平和热闹的景象,一对对情侣依偎着从河畔湖堤走过,隔得老远也能感受到他们之间的甜蜜。
这世间有情人儿成双成对的那么多,为何他与心爱的女子,他的小绢就不能在一起呢?
林哲信步走到一个公园里,公园不大,景致也一般。到底也是春末夏初了,公园里姹紫嫣红百花吐香,鸟鸣婉转悦耳。前方的游乐园里,传来孩子无忧无虑的笑闹声。
一个白呼呼的东西蓦然从头上飞过,林哲下意识的一低头,那东西滴溜溜地飞到头顶的凤凰木枝桠上。
“叔叔,叔叔。”一个穿着粉色童装的小女孩儿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叫着说:“叔叔,帮我取一下羽毛球好吗?”
林哲低头,小女孩儿一张小小的苹果脸儿,带着轻俏的红润,两只大眼睛像两汪清水似的荡漾着童真,小巧的樱桃小嘴一张一合,一声声“叔叔”叫的甚是脆甜。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加之又这么礼貌,似没有理由拒绝她。林哲踮起脚尖,伸手取下了那个羽毛球递给她,小女孩儿礼貌地说了声谢谢,拿着羽毛球跑开了。
林哲望着她的背影眼眶有点湿润,若是他和小绢有孩子,该会长成什么样呢?他心心念念的想要一个女孩儿,小绢也喜欢女孩儿。
当初,他们曾为未来的孩子想了无数个名字。
后来,余娜十月怀胎却生下的是个男孩,林哲隐约失望也无可奈何,正值计划生育最严的时候,他身为政府官员更要以身作则。
双手插在衣兜里,林哲缓步前进,阳光将他的影子投在地面,孤独又细长。公园里情侣也不在少数,为避免触景生情,他只有挑选人烟稀少的地方走。
深深地呼吸几口,公园的空气真好,没有市区复杂的味道,有的只是淡淡的花木清香。花坛里,一枝呈抛抛线状的花枝勾起了他的裤子,林哲伸手拔开它,手指刚一触到花瓣,那脆弱的花瓣就四分五裂了。
接着,林哲手指一疼,竟沁出一丝血迹,原来,那花枝上生着密密麻麻的小刺。这花林哲认得,是蔷薇,生命力极强,在荒山野岭也能开花的野蔷薇。
想起初见雨薇时,她介绍自己的名字时强调“雨中的蔷薇花”,那时的她,浑身湿淋淋,确如雨打蔷薇一般。
第一百三十五章那我们不就成一对儿鸟人了吗()
生命强劲的野蔷薇,能在荒山野岭蓬勃生长,小小的花朵也是不堪触碰,就如他们之间的爱情。彼此深爱,不能在外人面前暴露,连对彼此的思念都只能深埋心里。
独自一个散步久了,身子感到些许疲倦,到底是年龄大了。回想年轻年代,跑跑跳跳几个小时都不觉劳累的。
走到一张树凳上坐下,林哲望着眼前的景物发愣,突然想到,这个花园,不知乔雨薇又没有涉足,或者,身下的这张凳子,她有没有坐过呢?
太阳挂在高空,已是正午,四季如春的城市也觉得热气逼人,灿烂的阳光明晃晃十分刺眼。林哲戴上墨镜,四周的景物便蒙上了阴沉的色彩。
一对洁白的鸽子拍打着翅膀,追逐着停在他脚下,看样子是一对儿情侣,温柔地梳理着对方的羽毛,不时“咕咕咕”的交谈几句。
连飞禽都会享受爱情,何况是人?只是不知,动物会不会为失恋而痛苦,会不会为“爱而不得”而伤感?
鸽子在林哲脚下走来走去,居然一点儿不怕他。林哲的心仿佛被一只温柔的手抚过,泛生出点点怜惜之情来,在衣兜里掏了掏,幸运的摸出一包饼干。
散发着奶香味儿的饼干在林哲手中一点点捏碎,纷纷扬扬的抛下,两只鸽子啄着那些碎渣吃,洁白的翅膀在阳光上泛着盈然的白光,让人不禁想伸手去触摸。
一袋饼干喂完,两只鸽子似未吃饱,仰着小小的脑袋,圆溜溜的眼珠儿瞅着林哲。林哲笑了,这主人该是多粗心啊,连鸽子都忘了喂吧。
他拍拍手,把衣兜儿全拉出来,示意自己身上什么吃的也没有了。一只鸽子啄了啄另一只的翅膀,“咕咕咕”的说着鸽类语言。被啄的鸽子似乎是只母的,拍拍翅膀就飞上了林哲的膝盖,毫不认生地啄他的钮扣。
林哲抚了抚它的翅膀,见眼前这个男人没有丝毫伤害自己的意思,鸽子更大胆了,悠闲地在他膝盖上踱步,小嘴儿把林哲的扣子啄了个遍。
“好啦,回家吧,你的主人该找你了。”林哲抓起鸽子说,却一眼瞧见了鸽子腿上的脚环。似乎有三个字,他摘下墨镜细看,立刻感到一阵天旋地转……
那两个字,分明是——柳书绢!
林哲心脏狂跳几下,迅速的抓起了另一只鸽子,这是只公的,不似母的温顺,在林哲手中扑腾翅膀。林哲细看它的脚环,那上面果然也有两个字——林哲!
记忆中的一幕刹那间浮现……
“阿哲,以后我们要养一对鸽子,公的脚上戴着你的名字,母的脚上戴着我的名字。”柳书绢在俏生生地说。
“那我们不就成一对儿鸟人了吗?”林哲含笑回答她。
“真不浪漫,”柳书绢不悦地噘嘴,可眼里全是笑意:“我是想和你,比翼双飞。”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比翼双飞的诺言还未实现,小绢已在他怀中停止了呼吸,留给林哲“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不尽长痛。
一对鸽子已拍打着翅膀飞上了蓝天,林哲像着了魔似的疾步追上,随着鸽子出了公园后门,追进了一处居民区。
似有好奇的眼光投来,也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大男人,穿着西装正经严肃,却像个疯子似的追着鸟儿跑,无怪乎别人要看好戏了。
鸽子飞进了一幢绿树掩映的小楼再没出来,是到家了。林哲举目望去,一见小楼右上角一扇浅绿色的窗纱就怔住了,他毫不怀疑地相信,魂牵梦萦的乔雨薇,就在那扇窗户后面。
浅绿色的窗纱,那是小绢最爱的颜色。她曾说,以后的卧室,要用浅绿色的窗纱,每天在绿盈盈的阳光中醒来,会感觉自己置身于绿萌之下。
这个小区绿化面积很好,高大的树木接连成排,林哲选了个隐蔽的角落,从树木的缝隙间定定的看着那扇窗户。
她在家吗?
正是中午时分,炒菜的“滋啦”声不绝于耳,饭菜的香味儿弥漫在空中愈来愈浓。小绢,你此时是在孤独的吃着午餐吗?会不会,食不下咽?
自有好奇的大妈前来询问:“嗨,先生,你找谁啊?”
林哲摆摆手,敷衍说:“随便坐坐。”
大妈好奇地打量着他,林哲浑身有点儿不自在,怎么,这大妈把他当小偷了吗?怕她嚷开,林哲自然而然的回望着她,在官场混了多年的他全身带着正经气场,大妈兴许瞅着他不像坏人,就离开了。
一个啃着苹果的小男孩屁颠屁颠地走过来,抬着脑袋眨巴着眼睛看着林哲,突然说:“你是被妈妈骂了不敢回家吗?”
这童真的问题逗得林哲失笑:“你怎么知道呢?”他用哄孩子的语气问。
“只有被妈妈骂了的人,中午才不回家吃饭。肚子饿了吧,是不是好难受。”小男孩啃了一大口苹果,猛地把苹果凑到林哲嘴边:“哥哥,你吃。”
林哲一时不知所措,儿子从小由余娜和爷爷奶奶带大的,他也就是平时哄哄他,逗逗他,基本没多少育儿经验。面对着这个热情的孩子,他讪讪一笑,说:“哥哥不饿,哥哥不吃。”
“骗人!”小男孩儿用胖乎乎的小手指着他:“你不好好吃饭,比我还挑食,怪不得你妈妈不喜欢你。”他又啃了一口苹果,突然之间想到了什么。“哦,你肯定是不爱吃苹果,你等着,我去给你拿其他好吃的。”
不等林哲阻止,小男孩儿已飞奔离去。这个年龄何其的单纯快乐,该是没有任何的烦恼吧。
小男孩儿又抱着一堆东西跑过来了,他将怀中抱着的东西一下子全掼在石桌上:“哥哥你看,我的全部零食都在这里了,有你喜欢吃的吗?”
面对这小孩儿的好意,林哲再没胃口也得表示一下。加之小男孩儿已热情地拆开一包豌豆,嘴里说:“这个最好吃了,哥哥你吃嘛。”
“好好,谢谢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呀?”林哲抚了抚小男孩的脑袋,后者眼珠转了一下:“妈妈说,不能告诉陌生人我的名字。”
第一百三十六章我这是要死了吗()
林哲看着小男孩儿转着黑眼珠儿的样子,笑就怎么也忍不住了,天下竟有这般呆萌的孩子,口口声声叫自己哥哥,把自己的零食分给他吃,又对自己的名字保密起来。
“我姓林,叫林哲。瞧,你知道我的名字了,不算是陌生人吧。”林哲摘下沾在他头顶的一片树叶,小家伙甜甜地咧嘴直乐:“我叫军军,爸爸妈妈爷爷奶奶都是这样叫的。”
“军军。”林哲伸手将他那两只胖乎乎的小手握在手里,这孩子看来是个多话的小家伙,或许能从他嘴里探听出一点雨薇的消息。“你几岁了?你家就住这里吗?”
“我今年四,不对,五岁了。”军军两只手都被林哲抓着,他没法儿数手指只好努力回忆妈妈所说的自己年龄。“我家就住这后面的楼房里,林哲哥哥,你去我家吗?我家有好多好多的玩具。”
“不了,哥哥想问你一点事,住在这里的姐姐,你认识吗?”林哲装作若无其事地问,手心里迅速出了一层薄汗。
“认识呀,”军军一脸天真无邪,一股脑儿将自己知道的情况都说了:“住在这里的雨薇姐姐可漂亮了,奶奶说,她是我们这儿最漂亮的姐姐呢。雨薇姐姐画画才好看呢,比我们幼儿园的老师画的还漂亮。”
听到说起“雨薇”两个字时,林哲差点没跳起来。原来,她现在以画画为生,怪不得他再没见过她发表的医学文章。
小绢可不会画画,以前和她打闹之时,她会在一张纸上画一个大圆圈,然后再画几个小圆圈。嘴里嘀咕着说:“这是你的眼睛,这是你的鼻子,这是你的嘴巴。”
林哲看着那一个大圆圈里的一堆小圆圈啼笑皆非,他虽不是帅到容颜倾城往人堆中一站也是外表出众英俊潇洒吧。可小绢画的,简直看不出人样儿。
“我画的是抽象派,知道么,我的画画技能已超出了一般画家,赶上毕加索了。”她歪着头下巴抵着笔帽。“你女朋友好厉害的,赶紧夸夸我。”
想到有趣的往事,林哲脸颊浮起一个柔和的微笑。军军像个大人似的叉着腰,问:“哥哥,你在笑什么呀?”
“没什么,”林哲赶紧刹住回忆的车轮,紧张地四下看看,低声问:“军军,今天雨薇姐姐在家吗?”
“在家的,雨薇姐姐星期天都会在家的,平时会出去教小朋友画画。我也好想学哦,妈妈说,等我再大一些就让我去学。”军军掂起脚,摸了摸林哲的脑袋:“大概我长这么高,就可以去雨薇姐姐那儿学画了。”
看来,她已过得十分平静,没了他的照顾,她活的平凡而安宁。也许不久之后,她将会恋爱,结婚,生子。正像军军所说的,她漂亮,漂亮的女孩子,从来就不会缺少蜂蝶追逐。
前生无缘,今生亦无缘。而来生,谁知来生她又是谁,他又是谁?又会各自出生在哪个世界呢?
军军打了个哈欠,小手揉揉眼睛:“林哲哥哥,我要回去睡午觉了。你有地方去睡午觉吗?去我家好吗?”
“嗯,不了,哥哥不睡午觉的,乖,快回去吧。”林哲捏了捏军军胖乎乎的小脸蛋,把石桌上剩下的零食塞到他怀里,“哥哥要走了。”
“你还会回来吗?林哲哥哥,只有你和我玩,别人都不和我玩,嫌我话多。”军军小嘴巴一砸就要哭了:“林哥哥,我很乖的,你一定要再来找我哦。”
“好的好的,一定来找你。”林哲向他保证,军军这才嘻笑着跑开。
四下无人,都在午睡了吧,除了风声鸟鸣,四周是寂然无声的。林哲的目光透过树梢盯着挂着绿窗纱的窗口,窗帘还是保持着原先的样子。
该走了,既然雨薇过得很好,他也不能再去打扰她了。起身,却是一阵眩晕,他站定,让那阵眩晕过去,就在此时,大门“哐”的打开了。
林哲有片刻无法呼吸,赶紧的把自己的身体完全隐在树后,只求乔雨薇不要发现他。那魂牵梦萦的身影终于出来了,似较之以往更纤瘦了些,披肩的长发松松的系了条丝巾,一套雨过天青色的春装,发丝和裙角在风中微微飘颤,说不出的飘逸清新。
而在下一秒,林哲全身的血液都冰冷了。他看见一个年轻的男子随后出来,瘦高而挺拔的身材,穿了件夹克上衣和卡其色长裤,与乔雨薇挨得极近,两人还在窃窃私语交谈着什么。
他们说话的声音极低,林哲自然是听不清楚的。然而眼前却是一片迷蒙,事实清晰的摆在眼前,他心心念念的乔雨薇,并没有心心念念的思念着他啊。
她已在这里,另结新欢。也许很快的,她就会结婚,然后,孕育出一个可爱的宝宝。林哲几乎可以想见,夕阳余晖之中,她与丈夫一左一右,中间牵着一个孩子的场面。
心脏紧一阵慢一阵地疼痛,林哲几乎无法呼吸了。他的手死死地抓住树干,指甲全都扣进了树皮里。乔雨薇,纵然她是小绢的转世重生,她到底也是另外一个人了,前生的记忆,前生的爱人,她怎么还可能会记的刻骨铭心呢?
那一对鸽子呢?林哲全身哆嗦着已然站不稳,心脏剧烈地绞痛着,额头上已沁出一层冷汗。她养着玩玩的?抑或是刚来溧水市时,想起了过去的誓言而养的,而之后忘了取下脚环。
眼前的景物像水里的影子愈来愈模糊,林哲感到心脏像被重锤狠狠地敲击,两腿软绵绵的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他张大嘴巴拼命的吸气,仍然感到窒息的感觉排山倒海地涌来。
蓦然,浑身的力气都消失了,林哲扑倒在地上,身体趴向地面的一瞬间,他下意识的低吼了几声,低的连自己也听不见。
一个隐约的念头盘旋而起:“我这是要死了吗?原本想过,死后能与小绢团聚。可现在,小绢已重生鲜灵活泼的活着,他死了亦不能见到她啊。”
乔雨薇猛然回头,第六感在提醒她,身边有事发生。
第一百三十七章你还是和他断了来往吧()
“雨薇,没人叫你呀。”乔雨薇身边的男孩子姜彦见她突然止步回头观望,也回头查看,寂静的巷子里并无人影。
“不是有人叫我,而我觉得有人在。”乔雨薇凭着直觉向林哲的方向走去,姜彦紧随其后:“你是最近工作压力大而神经过敏了吧?”
“啊!”乔雨薇奔到林哲身边,一眼瞧见那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背影就立马联想到林哲,蹲下身翻过他的身子,果然是他。他双眼紧闭,脸色苍白得吓人,连嘴唇亦是苍白毫无血色的。
“这人谁啊,无缘无故的晕倒在这儿。”姜彦审视着林哲的面容,脸色骤然间变的比林哲还苍白,这张脸,他当然是认识的,乔雨薇的卧室里,客厅里……家里的每个角落,都摆着这人的画像。
从此人年轻时的容颜到他此刻沧桑的容颜全有,他好奇地询问过他是谁,雨薇凝眸浅笑,半是甜蜜半是忧伤地说:“我最心爱的人。”
“你爱他,怎么不在一起呢?”姜彦问,心一点点地收紧,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什么?就是自己痴心爱着的人,不爱自己,痴心的爱着别人。
“现实的原因,我们不能在一起。伤心的事,我不想说,你也不要再问了。”那次谈话就此结束。以后,姜彦再未问起,她亦再未说起。
姜彦永远记得初见时的乔雨薇,神情寥落,难展笑颜。纵使她在画室里教小孩子学画时,那笑也是浅浅的,仿佛一张手绢轻轻一擦就可以擦掉的。
而他,为了让她真正的笑出来,绞尽了多少脑汁。他教她画漫画,拼命的从网上搜集段子加以改编整理,描绘了一幅幅令人捧腹大笑的漫画在网上连载,每当她看见网友精彩的评论时,终于会舒展眉头真正的笑了。
那笑容,犹如莲花般幽然绽放,足以令他心动,为之沉迷。
她心爱的人,与她不能在一起。是不是代表,他多多努力一把,就可以驻进她心里呢?他为这个目标日夜奋斗,当乔雨薇与他进入了朋友般的关系时,他觉得,自己离成功已经近了一步。
“林科长,林科长。”听着乔雨薇那一声声焦急地呼唤,犹如一把细盐纷纷扬扬洒进姜彦鲜血淋漓的心里。林科长,普通的三个字里,包含了她多专注的深情。
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林哲进行一番急救之后,看他还没有苏醒的迹象,乔雨薇冷静地说:“他是心脏病发作了,送医院吧。”
姜彦机械地摸出手机叫来了救护车,脑子里快成了一片空白,刚刚,乔雨薇那熟练的急救手法,显示出她专业的医学知识。可他与她交往这么久,从不知道她医学方面的才华。他对她了解得太少太少了,少得像陌生人。他还可笑的以为,他和她已是好朋友了。已达到“友人以上,恋人未满。”了。
救护车一路凄然鸣笛而来,医生护士抬着担架冲下车,将林抬放上担架再放进救护车。乔雨薇跟着上了车,跟着医生护士直奔医院。
她也许根本没注意到,姜彦没有上车。站在热烈的阳光之下,年轻的男孩儿丝毫感受不到暖意,他的心如浸泡在冰寒的凉水里,要那万缕柔情一点点的冰冻凝结。
他是不用跟着去医院了?他算是个什么人?相亲相爱的两个人之间,连一个原子也挤不进去的。
抬起手臂,他对着救护车消失的方向挥了挥手,也是对曾经的自己挥了挥手。然后,转身大踏步地离开。
林哲醒来时已是夜晚,睁眼,四白落地,天花板上一盏吊灯绽放着柔和的光芒。他一时怔然,弄不清自己身在何方。吸了吸鼻子,闻到了属于医院的干净气味。
侧头,只见一只吊瓶挂在那儿,透明的液体一滴滴输进自己体内。显然,自己身处在医院里。
他弄出的响声惊动了旁边打盹的余娜,她喜悦的叫了声;“林哲,你醒了?”
“嗯。”林哲眼睛四下转动,却不见乔雨薇的身影。明明,他在她家门口晕倒了,那么,应该是她把送他送到医院来的。可她在那儿呢?
余娜见他四下转动眼珠,知道他在找人,却是岔开话题说:“林哲,叫你平时注意身体,你偏偏不听。搞得心脏病都发作了,我接到溧水市领导的电话,坐专机过来,看你昏迷不醒的躺在这儿,差点没把我吓死。”
“是谁送我来这儿的?救命恩人你可不能薄待了人家。”林哲拐弯抹角地想探听出乔雨薇的消息,小绢,你难道是真狠的下心,不等我苏醒就离开了吗?
“是个挺漂亮的姑娘呢,也算你运气好,碰上了她。”林哲声音再平静,余娜也凭着女性的第六感印证了想法,果然,那个女孩子在他心里,份量不轻。
“她已经和男朋友离开了,年轻的小女孩儿嘛,谈恋爱要紧。”余娜不急不徐地说,林哲心脏猛的一抽,几乎又要晕过去。
“好了,你先休息吧,医生说你心脏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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