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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鬼,约吗-第1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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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一天。

    他会让他连本带利还回来。

    “也许是时间太久,你忘记了。”

    “也许吧!”

    阮绵绵握着他的手,朝着山腰走去,满眼望去,一片苍茫之间,隐隐约约点缀着坟头的绿色,还有还没来得及凋谢,就被白雪覆盖,成为冻花的缤纷。

    “好美啊!”

    “你喜欢下雪?”

    “不喜欢!”阮绵绵飞快地摇头。

    “为什么?”

    陆千钧十分不解,明明那么喜欢雪,一个月前的初雪,她就不安生,一个劲儿的闹着要去阳台看雪,现在又觉得山色壮美,赞叹不已,却说不喜欢下雪。

    真是奇怪!

    “因为……对于别人而已,下雪是一种天气,对我而言,下雪更多的是一种回忆,而且是不太美好的回忆,我总是想忘记,但是每次下雪的时候,却又不得不记。”她面染悲凉,叹息道。

    “什么回忆?”

    “不太好的回忆!”阮绵绵苦笑,“你知道白跟红交融在一起,是什么吗?”

    “白雪和红梅?”

    “白雪和鲜血。”

    阮绵绵声音中带了一丝哽咽,“六年前的今天,他们就躺在家门口的雪地里,浑身淌着血,我放学回家,当场就傻了,浑身僵硬,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什么?”

    “到了!”

    走过平坦的墓道,来到两座墓碑前,山风有几分凌冽,吹在脸上,好似刀削一般,阮绵绵拢了拢围巾,卸下背上的双肩包,雪已经不再下了,风却刮得急。

    “伯父伯母?”

    “嗯!”

    她微微点头,用手拨去祭龛上的积雪,拔掉墓碑周遭的杂草,一根又一根,小心翼翼地清理着,她的动作十分轻柔,眼睛里噙着泪花,嘴角带着些许的微笑。

    “老爸,老妈,我来看你们了,今年地冬天真冷,我鼻子都差点冻掉了。”她笑嘻嘻地说。

    “……”

    陆千钧凝望着她,没有吱声,静静地替她将包中的香烛取出来,原来她早有打算,他默默点燃蜡烛,目光扫过墓碑上的照片,一个长相英俊的中年男人,还有一个容貌清丽的年轻女人。

    两人的面上都挂在微笑。

    “哎呀,我给老爸带了酒,给老妈带了一些红枣。”

    “我来!”

    陆千钧拦下她的手,将她冻得通红的手戴上手套,自己则将红枣和酒拿出来,动作麻利。阮绵绵心里一暖,勾起嘴角,勉强一笑,说:“有你真好!”

    “呵!”

    陆千钧斜了她一眼,只觉得这小妮子,突如其来的煽·情,叫他有些招架不住,还是习惯她张牙舞爪的样子,突然收起了爪子,变得温驯了,倒不是她了。

    “老爸,老妈,这个男人叫……”

    “……”

    说到这儿,阮绵绵故意停顿,偷瞄了一眼陆千钧,见他眼神里透着哀怨,好似再说,你居然连劳资的名字都记不住,真是最该万死。

    脑补完毕,阮绵绵噗嗤一声,笑出声儿来。

    “本帅叫陆千钧!”

    “哦哦哦……”

    听他咬牙切齿地声音,阮绵绵嘴角的笑意,越发的憋不住了,挑了挑眉,擦了擦墓碑,又开始絮絮叨叨地说:“这个男人叫陆千钧,是我的……嗯,男朋友!”

    她有些心虚。

    说到最后,声音也越来越小,插好香烛的陆千钧,咬着下唇,怒目而视,“把你嘴里的枣核给我吐干净了,把刚才的话再说一遍,不然看我怎么收拾你。”

    “喂,老陆同志,现在是见家长,你居然还跟威胁我,太过分了吧!”

    “哼!”

    阮绵绵为自己鸣不平,陆千钧则一副豁出去的模样,“你也知道是见家长,你不觉得应该为我正名一下吗?你可要想清楚,我到底是你的什么人!”

    “男人!”

    “还有呢?”他不死心地追问,非要听她把话大声说出来才行。

    “你是我男票。”

    “连起来说。”

    陆千钧压下心头火,仅凭着最后一点耐心,等她把话说完。阮绵绵心中后悔不迭,不就来扫个墓嘛,为毛自己要想不开,带他一起来,现在好了,骑虎难下了。

    原本以为,稍微糊弄一下,这儿就过去了。

    “哑巴了?”

    “没!”

    “难道,你还是很介意我是鬼这个身份?”陆千钧面沉似水,眼中晦暗不明,好似山雨欲来的架势,“还是,你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不过是碍于我的纠·缠,你才不得不答应我。”

    “诶?”

    阮绵绵瞪大了眼睛,小·嘴微张,一脸惊诧地摸了摸他的额头,吃惊地说,“哎哟我去,老不死的,你这脑洞开得很大吗?或者说,你大脑畏缩了?按照姑奶娘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性格,你觉得我会碍于你的淫威,而屈从于你吗?”

    “会!”他脱口而出。

    “……”

    阮绵绵不禁气结,一口老血差点没吐出来,“老不死的,你不按套路出牌,这样我的剧本还怎么往下演啊!”

    “你说!”

    “我不是一个会屈从于他人淫威的,所以我接受你,绝对是因为我喜欢你,这么一推导,你是不是就明白了,不会怀疑我的真心了?”

    “我是你的谁?”

    陆千钧还是执着于这个问题。

    阮绵绵叹了一口气,认命地看了他一眼,老老实实地朝着墓碑,郑重地说:“爸妈,这个总欺负我的男人,就是我喜欢的人。我以前说过,如果我遇到自己真心喜欢的人,一定会带回来给你看。

    喏,就是这货!”

    陆千钧收敛戾气,面露微笑,瞥了她一眼,以示表扬。他掸了掸身上的雪,站起身来,迈开两条大长腿,走向阮父的墓前,弯下腰,鞠了一个90度的躬,到阮母墓前,也是一样。

    没有多余的话。

    阮绵绵端详着他,越看越觉得顺眼,总觉得他每一个小动作,都能让她感动到心里,他没有说会一辈子爱她,照顾她,也没有说会娶她。

    一个躬,似乎胜过了千言万语的承诺。

    他爱你,从尊重你的父母开始。

第510章 墓园的风(1)() 
“喂,陆大帅,我突然发现你好帅!”

    阮绵绵眼含泪花,笑着对他说。

    突然?

    陆千钧微愣,帅这个字他听懂了,但是为什么要在前面加突然两个字呢?他剑眉一挑,瞥了她一眼,捡她正在全神贯注地摆弄香烛金箔,便冷不丁地出声儿:“突然发现的,那你的意思是之前我一点儿都不帅咯?”

    “呃……”

    阮绵绵手一顿,听了他的话,一时间哭笑不得,这个家伙儿怎么对这种事儿格外的较真呢?真叫人猝不及防,她干笑了两声,解释:“也不是,只是觉得今天的你,格外的帅。”

    “嗯哼!”

    陆千钧整了整衣领,将外头的大衣脱了下来,披在她身上,故意不看她,傲娇地说:“走了两步,还挺热,衣服你就先帮我保管把!”

    “……”

    保管?

    明明就是怕她着凉,却又不说实话,男人是不是都爱耍酷,把自己装得很能耐,其实不过就是内心住了一个傲娇的小公举,阮绵绵也不戳穿他,既然他说保管,那就暂且保管了吧!

    “来,坐这儿。”

    她朝他招招手,将大衣的衣角垫在地上,一屁·股坐了下来,还在身边给他留出个位置。陆千钧虽然心疼自己的大衣,还是拗不过她,在地上坐了下来。

    “你有没有兴趣,听我给你讲个故事?”她问。

    “好啊!”

    阮绵绵眼神迷离,沉浸在过去的回忆之中。

    “很久以前,有一个很调皮的女孩,她的爸爸是一个警察,很厉害的警察,却总是不在家。爸爸跟女孩说,他要保护别人的安全,很多时候都顾不上她跟妈妈。一开始女孩不理解,为什么别人的爸爸可以陪她做作业,给她讲故事,而自己却没有。有一次,她看到老爸穿着一身警服,胸·前带着勋章,一脸自豪的走进家门的时候,她忽然有些理解了。那天老爸居然喝酒了,一整天脸上就挂着笑容,她觉得,那天的父亲是最帅的。”

    “嗯!”

    “我喜欢穿军装和警服的男人,他们身上有一种铁血的气质,这样的血性男儿最吸引人。”她继续说,“我就是那个小女孩,也是从那天开始,我以有这样一个舍己为人的父亲,而感到骄傲。如果他没有时间照顾母亲,那么我替他保护好我妈妈。”

    “我也是一个军人,我懂!”

    陆千钧拍了拍她的肩膀,听着她娓娓道来。阮绵绵往他宽阔的怀里靠了靠,侧头说,“或许是因为我父亲的影响,我才会那么容易被你吸引。”

    “呵呵……”

    陆千钧哑然失笑。

    多年以后,他们还对这个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阮绵绵坚持认为,自己是受了父亲的影响,才会对军人或者警察,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

    但是,陆千钧这不是这么认为的。

    他觉得阮绵绵完全是因为他,才会对身为警察的父亲,充满了崇拜的,所以根源在上辈子的记忆。然而,他们虽然长期争论,却一直得不到答案。

    某天,孙子都上小学了,他们还在饭桌上,争论这种问题。

    “喂,你笑什么?”

    “没什么,你继续说……”

    陆千钧不经意的笑,让阮绵绵有些莫名其妙,总觉得这个老鬼的从内到外都是黑的,满肚子的坏水,而且总是喜欢藏着掖着。想着,阮绵绵又往他身上多套了一个腹黑的标签。

    “后来,我就一直很坚强,也学习一下散打和格斗。因此总是闯祸,我爸就追着我满大街的跑,我的体能就是这么练出来的,没想到,阴差阳错地我还成了学校铁人三项的扛把子,高考加了一点点分,考上了晋城警官大学。”

    阮绵绵一脸嘚瑟。

    “那现在呢?”

    “哎呀,别打岔!”阮绵绵瞪了他一眼,收敛了嘴角的笑意,“可是高考前的那个今天,也是下雪,一眼望去白茫茫的一片。我放学回家,到我家院门外,我就闻到一股血腥味儿,熏得人想作呕。”

    “……”

    陆千钧没有说话,轻轻的揽过她的肩膀,给予无声的安慰。

    “当我推开门,他们就躺在那儿,一地的雪,染红了整个院子,白底红花,那是一副多美的画面啊!但,那是一个凶案现场,我不知道自己在地上坐了多久,是怎么报的警,甚至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站起来的。”

    说着,说着,她哽咽了,泪水夺眶而出。

    “凶手得有多凶悍,才能把我老爸打倒,在他身上捅了十八刀。当时我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我都觉得不可思议,我老爸是警察,普通人怎么可能进得了他的身呢?我妈身边还散落着毛线,还有一双她没有给我打完的红手套,特别的鲜艳。”

    她伸手摸着母亲的墓碑,冷冰冰地感觉,寒到她心里。

    “当年,警察搜遍了整个院子,在门边找到了一把菜刀,他们说那是凶器,而且家里有被翻动过的痕迹,财务也有所丢失,所以他们断定,是流寇作案。”

    她冷笑一声,语气之中透着不屑,“一群蠢蛋。我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都觉得这是一起谋杀案了,他们居然还会以为是入室抢劫,流窜作案。”

    “后来呢?”

    “后来草草结案。”阮绵绵咬牙,忿忿不平地说。

    “你还想追查凶手吗?”

    “当然。”

    她坚定的回答。

    “嗯。”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雪落在身上是凉的,血渗进雪里是烫的。”

    雪?

    还是血?

    她所说的一切,恐怕是她内心深处,最不足为外人道的东西。一道又一道的伤口,被揭开,他才一步一步的走进她的心里,听她说自己的故事,像是一种补偿,他迟到的二十四年。

    “我陪你。”

    “好……”

    阮绵绵抿唇,擦了擦眼泪,吸了吸鼻子,抬头看着他青葱的胡渣,在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人比他更好了,也没人比他更了解自己了,莫名的契合。

    “陆千钧,有你真好!”

    “嗯哼!”

    他得意的昂头,一脸你才知道的表情。

第511章 墓园的风(2)() 
N年以后。

    她很感谢自己的执着,对父母的死追查到底的决心,不仅找到了凶手,甚至还有一个意外惊喜。让她知道,她跟陆千钧的缘分,居然那么早就结下了。

    他们的相遇,变成了命中注定。

    ——

    “冷吗?”

    陆千钧搓了搓她的手,体贴地问。阮绵绵摇摇头,呵了一口气,“我没事!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啰嗦了,我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

    “身在福中不知福。”

    陆千钧冷哼了一声,将她的爪子丢到一边,拍了拍身上的水珠,背过身去,不理她,装作眺望远方的风景,实则眼角的余光,一刻都没有离开过她。

    “爸妈,你们觉得这人怎么样?”她傻笑着问。

    “他对你真好!”

    忽然,一个女声幽幽地传来。

    阮绵绵吓了一个激灵,愣愣地抬眸,看到面前站着一个打伞的女人,另一只手牵着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她的脸上还无血色,两眼通红,雪白的纱裙上,染着几块血污,但由于年代久远,呈现朱黑色。

    最奇怪的是……

    那个小男孩,他眼神空洞,没有一丝灵气,肚脐上有一根脐带连着母体。难道这个孩子只是一个死胎,所以他的心智是不健全的,只能依附于母体存活。

    “你是谁?”

    阮绵绵问。

    闻声,陆千钧猛地转身,他刚才隐约感受到灵魂的波动,可是在这么一大片墓地,有灵魂波动也实在是最正常不过了,所以他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没想到,有他在,她居然还敢现身。

    “我……”

    女人胆怯地望向陆千钧,话到了嘴边,欲言又止。阮绵绵眯了眯眼,这个女鬼虽然有些戾气,但却不像是想要害人的,于是她扯了扯陆千钧的衣角,说:“让她把话说完。”

    “哼!”

    陆千钧冷哼一声,心里嘀咕,滥好人。

    “我想请你帮我一个忙,可以吗?”女鬼恳切地问。阮绵绵有些为难,她又不是什么发力通天的人,为毛这些神神鬼鬼的,都来找她帮忙。

    这都是命啊!

    看样子,她这一辈子,注定要跟他们打交道,不如干脆在古董店旁边,再开一个灵异征信社得了,找找鬼,抓抓妖,总比卖古董挣得多。

    “要不你先说,我看我能不能帮上忙。”

    “谢谢!”

    女人感激地朝她鞠躬,她身边的小男孩,还是一动不动,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阮绵绵,像是在探究她,又像是想要跟她亲近。阮绵绵被他看得发毛,忍不住往陆千钧的身边凑。

    没想到,陆千钧一个闪身,躲开了。

    她心里一急,一把拽住他的衣袖,“哎,你别走,我害怕!”

    “……”

    见她是真害怕,陆千钧心中一软,也就由着她去了,面上稍显缓和,可是架子还是端得正,面露不悦,站在一旁,像个保镖也不说话。

    “我在这里很多年了,就是没有办法离开。前些天,有消息说,我丈夫也死了,我想去接他回来,这样我们一家三口就可以团聚了。”

    女人说。

    一家团聚。

    找个鬼,这么一点要求,似乎不过分,阮绵绵思忖了一番之后,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女人感恩戴德地朝着她不停地鞠躬,如果不是她拦着,恐怕就要跪在地上磕头了。

    “谢谢你了!”

    “你老公叫什么名字?”

    “张建春,他们都叫他刀疤春,也有**哥的。”女人笑着说。

    刀疤春!

    阮绵绵目瞪口呆,嘴角一抽一抽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觉得天底下所有凑巧的事儿,都让她给遇上了。先是她老爸抓了刀疤春,然后刀疤春绑了她,现在又遇上了刀疤春的老婆,让她去找刀疤春。

    话说,她这一辈子,是不是都欠刀疤春的呀!

    “不行吗?”

    “也不是不行,只是……你……知道我是谁吗?”阮绵绵指着自己的鼻尖,试探性地问。女人尴尬地点头,指了指墓碑上的名字,说:“你是阮大哥的女儿。”

    “那……”

    “你是想问当年的事?”

    阮绵绵用力的点头,她确实很想知道,虽然她相信,老爸绝对不是刀疤春口中所说的卑鄙小人,但是她还是想要把事情的真相弄明白。

    “当年,是我跟你父亲,一起向警方通风报信的。”

    “你?”

    阮绵绵十分费解,她是刀疤春的女人,为什么反过来,要帮她老爸呢?难道是老爸欠下的风·流债,也不对啊,老妈是老爸的初恋,怎么会平白冒出一个大哥的女人呢?

    她不禁打了一个哆嗦,被自己清奇的脑洞给吓到了。

    “因为我怀孕了,我想要给孩子一个稳定的生活,这么多年我跟着春哥,东躲西藏,没有过过一天安生日子,他一直想要把生意做大,根本就不肯收手,所以我只能……”

    女人略带哭腔地说。

    “哦!”

    阮绵绵点点头,这么一说,她有一点理解了,因为她要让孩子过上好日子,所以打算把刀疤春送进牢里,一顿劳改之后出狱归来,洗心革面,陪着孩子成长。

    “你是怎么死的?”

    “我记得,那天是交易的日子,下着大雨,路很滑……”女人絮絮叨叨地说着。

    阮绵绵认真地听。

    ——

    时间:二十五年前。

    天气:深秋,天雨。

    地点:湾仔码头。

    事件:毒品交易。

    两伙毒贩,相约在码头交易。

    刀疤春是供货商,带着一大帮兄弟,早早地在码头等着了,这一次行动,他带上了所有人,准备交易成功之后,带上老婆孩子一起去香港待产。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

    细密的雨丝,断断续续地,一点都不痛快,瞧着很烦人。阮建华,也就是阮绵绵的父亲,那个时候还是一个小警察,第一次执行卧底任务。

    面对一大帮,他有些紧张,握住抢的手,都在颤·抖。

    “阿华,紧张?”刀疤春问他。

    “哈?”

    阮建华心里一沉,面上却装作痞痞的样子,昂着脖子,逞能地说:“紧张什么,有春哥在,万事大吉。孙子才特么紧张呢!哈哈哈……”

    “小子不错,多跑一次货,习惯就好了。”

    “是!”

    阮建华点头,手却放进裤兜里,将一条早已编辑好的短信发了出去,通知警方时间地点。

第512章 墓园的风(3)() 
海港的风,卷着大海的咸腥味儿,雨密密地斜织着。

    远处的浪头里,开出一艘快艇,飞快的驰骋而来,大有乘风破浪之势。快艇越来越近,站在船头的是一个光头男,他目露凶光,将所有人都审视了一遍,才谨慎地靠岸。

    “野狗哥,很准时啊!”

    “照旧。”

    野狗·操着一口港普,听上去有些费劲,但仔细听,还是能听得懂,刀疤春喜笑颜开地说,“狗哥,一百公斤货,就在那个集装箱里,要不,咱们过去验验货?”

    “好!”

    野狗从快艇上下来,镇定自若,说话的语气不急不缓,像是经历过风雨的人,那双秃鹫一般的眸子里,浸染了岁月的沧桑感,阮建华挺直了腰板,安抚自己紧张的心情。

    “春哥,这位是?新面孔,以前没见过啊!”

    “新收的兄弟,阿华!”刀疤春笑着介绍,“阿华,还不快问狗哥好!”

    “是,狗哥好!”

    “小伙子很精神,好好干。”

    野狗眼睛微眯,上下打量着阮建华,冷不丁地说出这么一句话来,似乎对他充满了探究质疑,阮建华绷紧了神经,心里发虚,背挺得更直了。

    一群人,前前后后,都来到了一间仓库。

    只有少数一些人能进去,还有一些小喽啰在外面把守。按照阮建华的地位,他还没有资格进去看大哥们交易的,但是由于刀疤春十分器重,又特意点名,就让他跟着一起进来了。

    野狗挑了挑眉,也没有反对。

    “阿华,你去取货。”

    “是,春哥!”

    阮建华来到货物旁,搬出一个箱子,动作十分娴熟的打开,从奶粉罐头里取出两包白·粉,他拿在手里,用小刀割开一个口子,将白·粉放在一只盘子里,递到野狗的面前。

    “狗哥,请!”

    “嗯!”

    野狗点点头,扫了一眼盘子,再看了一眼阮建华,伸出小拇指,沾了一点白·粉,在鼻孔处,用力一吸,满意地闭上眼睛,又用食指沾了一点,放进嘴里。

    “纯度不错。”

    “难得的好货,不知道狗哥的价格,是不是同样的纯度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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