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死鬼,约吗-第8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嘿,看什么呢?”
“广平王啊!”
“谁?”
“《大唐农药》这个电视剧里的男主角广平王任嘉伦啊!”章小雨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兴致勃勃地说,终于放下了手机,跟倒豆子似的,一句一句地往外蹦,一副我要给你安利的样子。
阮绵绵更蒙了,挠了挠后脑勺,满腹疑惑地问:“编剧的脑洞都这么大了?写完外星人,都开始种田了,是跟国家的农业部门联谊了?”
“喂……”
章小雨一拍她的肩膀,丢了一记白眼儿过来,“你才搞农业呢!讲的安史之乱。哎哟,说了你也不懂,你只要知道,男主超级帅就好了。那颜值,那深情,哎呦喂!”
“前几天,你不还迷《老九门》里的二爷吗?天天跟郭彦吵着要去盗墓,现在是不是为了帅哥,去唐朝种田啊?”阮绵绵笑着调侃道。
章小雨这个丫头,什么事儿都是三分钟热度,“老公”换得比衣服还勤快,垂涎美色的模样,就跟狗狗见了肉骨头,死不松口。不过,她也就是嘴上说说,这么多年,真正的男朋友也没几个,看样子,心里还是有一道白月光啊!
“哎,说起郭彦,他这几天就从新疆回来了。”
“真的?”
“当然,他让我告诉你,这次他们可挖到大宝贝儿了。就一口棺材就值好多人民币呢!我已经看到无数的毛爷爷在朝我招手了!”章小雨眯着眼睛,像是一只贪吃的猫,等着人搔她的下巴。
“好东西?”
一听这话,阮绵绵来劲儿了,只要是郭彦说的好东西,那绝对错不了。这位郭教授,可是历史系的高材生,是她当年去晋大蹭课的时候相识的。
没想到,阴差阳错的成了合作伙伴。
她开了古董店,他成了考古专家,每次出差都会有不少收获,明面上的东西,他都不会动,那些都是要上交给国家的。但偶尔他的团队也会下到一些墓葬里,顺一两件黑市流通的物件,大多是从阮绵绵这儿销出去的。
一黑一白,这种运作模式,已经快三四年了。
这次会是棺材吗?
“确切什么时候回来?”
“待定,因为……那……那东西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章小雨那口气,就跟自己亲眼见过一样,充满了神往。可到了阮绵绵这儿,心里却有几分不安,业内都知道,最不可思议的东西,无非就是那棺材里的东西。
第275章 她真的怒了()
哎……
她不再说话,屋子里也静下来了,只有章小雨的手机还在播放着《大唐农药》,一遍遍地听着男主说情话,阮绵绵抖了抖鸡皮疙瘩,优雅地翻了一个白眼儿,也就只有那个时代的人,才说的出这么肉麻的情话。
忽然,耳边响起了一个惊叫声。
“救我……救救我……好疼,姐姐,快来救我,我浑身都疼啊……”
像是一个孩子的叫声。
是他!
“喂,小雨,你有没有听见,一个孩子在叫!”
“孩子?”
章小雨不情愿地放下手机,四下张望了一眼,诧异地说:“没有啊,你是不是缺觉,幻听了啊?”
“我……”
“姐姐,好疼,好大的火,我好痛……好痛!”
没错!
是那个孩子的声音,怎么办?
“你才幻听,我明明听见了,那个孩子……”
“不是吧!”
章小雨吞了一口唾沫,浑身直发毛,抖了一个激灵,关了手机,认真地看着阮绵绵,无比郑重地说:“阮小绵,你跟我说一句实话,你是不是真的……能看到那些东西。”
“是,你爱信不信!”
“天呐!”章小雨一拍额头,“走走走,我们去找个大师回家驱驱邪,你看你这厚重的黑眼圈,一副被鬼吸了精气的感觉,不知道会不会折寿啊!”
**气?
她以为是聊斋啊!
阮绵绵太阳穴直突突,嘴角抽搐了一下,甩开她的爪子,难得正经的说,“小雨,别开玩笑,那个孩子说他在被火烧,我们必须要救他。”
“救鬼?”
章小雨扶了一下下巴,震惊地看着她,那眼神就像是在看疯子,阮绵绵黑了脸,沙发上一坐,心说,这孩子昨天不是还好好的嘛,今天就被火烧,太蹊跷了,其中一定有什么原因。
“哎,阮小绵,你能瞧见鬼,那你有没有看到我老妈?”
“没有!”
“那有没有看到我姥爷,姥姥,还三姑婆,四舅母……”章小雨就想是得了一个稀罕玩意儿似的,顺嘴那么一秃溜就说了一串儿亲戚,听得阮绵绵头昏脑涨。
“闭嘴!烦着呢!”
“切!”
章小雨虽然不甘心,但是瞧着阮绵绵黑比锅底的脸,倒也是乖乖地闭上了嘴,心底对阮绵绵能见鬼的事儿,信了个七七八八,要说这姑娘心大呢,还是接受能力超强呢?
怎么办?
阮绵绵干着急,捶胸顿足也想不出一个好法子,心绪乱得很,她既不会掐指算,更不能感应到那个孩子,这可怎么是好?
忽然,脑中一道灵光乍现。
对了!
去找陆,他一定会有办法的!
阮绵绵二话不说,噌得一声站起来就走,临出门前还不忘叮嘱章小雨看店,她自己便风风火火的走远了,章小雨抓了抓头,还有一点懵逼,她还真的要去救鬼啊?
“这么好玩的事儿都不带我!呸……”
虽说抱怨,其实她是怕。这么偌大的一个三进三出的院子,除了一些死物,就只有她一个大活人了,而且阮绵绵还说听见什么鬼在叫,她不害怕才有鬼呢。
越想越害怕,赶忙掏出手机,给前任们挨个儿发了一条微信。
于是,凑了两桌麻将。古董店变成了棋牌室了,一地的瓜壳果皮,差点没把阮绵绵气得升天,还好章小雨及时补救,才能挽回自己那么一丁点儿的信誉。
章小雨VS她的男人们。
那是另一个故事了,有机会再听骨头娓娓道来。
——
话又说回来。
阮绵绵出了古董店,还没走过一条街,便在拐角处,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影,他正站在那儿,笑意盈盈地看着自己,阮绵绵赶忙迎了上去,“陆,我……”
“你听见了?”陆千钧问。
“啊?”
“那个孩子的叫声!”
“是,我听见了,他说他被火烧,而且是很大的火,咱们得快去救他!”阮绵绵心急地说。
“他……”
陆千钧往旁边走了一步,挪开身体,在他的身后,藏着一个瘦弱的身影,浑身焦黑,散发着皮革烧焦的气味,没有一处好肉,烧焦的地方时不时脱落一两块黑中泛红的碎肉。
此情此景,令人作呕。
阮绵绵一把捂住嘴,扶住墙干呕起来,可什么都吐不出来,呕出来的只有黄疸水,心里堵得难受,她的眼角还挂着泪花,别过头去,不敢看那个小小的孩子。
“没事吧!”
陆千钧上前一步,扶住她摇摇欲坠的身体,替她擦拭眼角的泪花,担忧地解释:“我感觉到了他的异常,所以先一步去了仁爱医院,可还是……”
“他是水鬼,不是离不开水吗?灵魂怎么会在医院呢?”她不解地问。
陆千钧叹了一口气,说:“从他出生,就一直住在医院里,这里是他短暂的记忆之中,唯一快乐的地方,也是唯一的惦念。所以,灵魂会循着执念的步伐,回到心之所向的地方。”
“球?”
阮绵绵从陆千钧的手上接过球,心中的思路渐渐清晰,孩子因为怀念医院的日子,所以灵魂在那儿徘徊不去,可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找到那个随身携带的球。
那天恰好看到林玲到医院来产检,他认出了她,所以做出了特别激动的举动。
“那这火是什么情况?”阮绵绵问。
“五芒星,日本阴阳师。”
“阴阳师?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陆千钧淡淡地回答,“对于阴阳师而言,为正义而战的已经很少了,他们大多都是受利益驱使,从民国到现在,依旧如此。”
“是谁?”
“小绵羊,你的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何必来问我呢?”陆千钧笃定道。
“林玲!”
可是,为什么呢?
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会害死自己孩子的母亲吗?
“证据呢?”陆千钧温柔一笑,抬手摸了摸她柔·软的棉发,拿起一缕,放在唇边,小声地提醒:“抓住那个球儿,你就能抓住最后的证据,至于这个孩子,暂时交给我,他会没事的。”
那个球!
“我想去那条河的上游看看。”
“好!”
果然是他看上的女人,一点就通。说完,陆千钧的手轻轻一抬,站在那儿浑然不知所措地孩子,便消失不见了。直到最后,阮绵绵地不敢正眼看他,一想起来,心就一抽一抽的。
第276章 河边的芦苇()
郊外,清水河。
这几年晋城发展非常快,引进了不少的工厂,不过这治污的能力却没有跟上发展的步伐。当年的清水河,也就不在清水了,反而浑浊的很,是不是还有什么臭鱼烂虾地漂浮在水面上。
晋城地处江南,雨水充沛。
所以清水河的源头,自然是从山上下渗和地表流下来的雨水,由于地势的落差,自然的形成了湍急的水流,导致了河流的上段不好行船,到了中段,进入平缓地势,水流也自然而然的减缓,出现了非常厚的淤泥。
这么来看,最容易沉尸的地点,应该是河流的中段。
“那个球呢?”
阮绵绵看着宽阔的湖面,有些犯难,这么大的一条河,要找那么一个小球,哪有那么容易,她抬眼望向陆千钧,只见他一点儿都不着急,颇有闲情逸致地牵起她的手,说:“走,陪我在河边走走。”
“可是……”
“跟我来,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哟!”他浅笑着说。
“哎,可是我是来找……”
“走!”
他不由分说拉着阮绵绵就往前走,两人走得很慢,远远看去,还真像是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在河边散步。走了没多久,便到了一片芦苇荡。
秋天,黄了一片芦苇。
在空气之中,都泛着一股泥膏的气味儿,天边洋洋洒洒地浮着一朵朵的芦花,像是春天的柳絮一般,落在人的发梢和肩头。阮绵绵耐着性子,跟他走。
要不是说有什么意外收获,照着她的性子,她早就穿个潜水服,下水去了。
“冷吗?”
“还好!”阮绵绵下意识地搓了搓自己的手臂,苦笑了一下,刚才下车的时候,太过于匆忙,把外套落在车上了,被他这么一说,还真是有点冷。
“给你!”
说话间,陆千钧已经把外套给脱下来了,轻轻地为她披上,还不忘细心地将她的长发从里头撩出来,“深秋了,记得多穿一点衣服。活人不比死人,我们早就不知道冷是什么感觉了。”
不知道冷?
这一句话,轻易地戳进了她的心窝里,仰头望向他,抿着唇角说:“那你为什么还不去投胎呢?”
“我不能去。”
“为什么?”
“因为……我要守护一个人,不能离开。”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云淡风轻地回答。
他口气好像是在谈论天气,亦或是在街边砍价,那么稀松平常。
守护一个人!
阮绵绵点了点头,没有再追问,隐约希望,这个人是自己,却又很快否决掉,人跟鬼之间的距离,让她不敢有多余的想象,虽然见多了鬼,她渐渐地免疫了,但心里永远有一层隔膜。
她已经没有那么害怕了,有时候甚至觉得人心比鬼神更恐怖。
金钱,地位,利益,虚荣……
轻而易举地能够摧毁人的心防,让他们变得比鬼更可怕。
想着,她朝着河边走去,隐隐约约在芦苇之中,看到一个蓝色的东西,这个颜色有些眼熟。在医院的时候,那个孩子叫她捡的那个球,就是这个颜色。
拨开一簇簇地芦苇,她费劲地探着身子进去,够了好半天,终于将球攥在手心里,真的是……
太好了!
“我找到了!”
阮绵绵高喊一声,激动地转身,挥舞着手臂,向陆千钧展示自己手里的球,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儿了。
就在此时,她一不小心,脚底一滑,整个人便朝后仰去,眼瞅着就要跌进河里了。
一只手穿过她的腋下,一把揽住了她纤细的腰肢,用力往回一带,她便扑如陆千钧的怀中,两人面面相觑,鼻与鼻之间,不过一指的距离。
阮绵绵急·促的呼吸扑在陆千钧的脸上,一双明眸因为惊讶瞪得硕大,直勾勾地盯着他,“你……你……谢谢你啊!”
“没关系,手感不错!”
陆千钧戏谑的说,却没有要松手的意思,低头凝望着她,深邃地眸中透着一丝柔情,深深地窥探她的内心,让阮绵绵不由心乱,不知所措地呆在原地,双手抵住他结实的胸膛。
“你……可以放手了。”
“不放!”
“你……怎么这么蛮不讲理!”阮绵绵红了耳根,娇嗔了一句,便要推开他,谁知陆千钧双手一箍,她便贴在了他的胸口,耳边一凉,传来他的说话声,“别动,你的头发上有一朵芦花。”
“哈?”
阮绵绵趴在他肩头,应了一声,不敢乱动,抿着嘴角,勾起一抹浅笑,心跳乱了节奏,只要一碰上他,她就整个人都不对了,实在是太奇怪了。
难不成,他们之间,还真有一段前世今生吗?
“好了!”
陆千钧双指捏着一朵芦花,在她眼前一晃,便抬手扬了,帅气的面庞,让阮绵绵不由得多看一眼,不知不觉看痴了,竟忘记回神,陆千钧但笑不语。
看了好一会儿,他都被看毛了,这才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嘿,把口水擦擦!”
“啊?”
阮绵绵赶忙抬手去擦拭嘴角,一摸才发现自己上当了,“你骗我!”
“我怕你把我吃了。”
“切,我对皮糙肉厚的老不死的,一点儿兴趣都没有。”阮绵绵嘴硬道。
“呵呵……”
陆千钧低笑一声,摇了摇头,看了一眼时间,说:“走吧,时间不早了!咱们得去给人送一份大礼了。”
“送礼!”
阮绵绵秀眉一挑,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陆口中的人应该就是林玲,却不知道有什么礼可送的,不应该从她的口中调查处,那个孩子的死因吗?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说完,他便牵着阮绵绵的手,离开了清水河。
——
正午过后。
天边飘来几朵云,伴着秋风,便下起淅淅沥沥的牛毛雨来,湿漉漉地感觉,叫人浑身不舒服。窗户打开,林玲坐在躺椅上,悄悄睡去,雨水从屋外飘进来,溅在她的脸上,从她的眼角滑落。
掉落的不知是泪珠,还是雨珠。
从睡梦中醒来,她还有些睡眼惺忪,呆愣地看着窗外,脑海中还在回忆刚在的梦,她听见孩子的哭喊声,喊得不是妈妈而是姐姐,真是可笑!
她苦笑一声,擦去眼角的水渍,又换上了平日里温柔的面孔。
第277章 一出好戏()
下午一点。
林玲扶着后腰,从摇椅上站起来,慢慢地下楼,对等候在楼梯口的佣人,说:“少爷要回来了,快去准备他最爱喝的莲子百合羹。”
“是!少夫人!”
佣人答应着,离开了。
这是一个干瘦的老女人,颧骨很高,敲上去很凶悍,给人一种刻薄的感觉,却是一个温和的长者,在这个家工作了十几年,对所有的大小事务都了如指掌。
可是,林玲不喜欢她,总觉得她是一双监视自己的眼睛。
咔哒——
门锁响了。
她拍了拍两颊,想让自己尽可能看上去气色好一些,这个男人已经三天没回家了,每次打电话都说很忙,等有空了,再回家看她,到底是真是假,谁有知道呢!
“老公,你回来了!”
“嗯!”男人疲惫而又敷衍的应了一声,便换了鞋子,直接越过了她,坐在了沙发上,漫不经心的问:“今天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
“很累?我给你捏捏吧!”
说着,林玲便走到他的身边,动作轻柔地捏着他的肩膀,满脸都是温柔地笑意,这么温馨的时刻,就是她一直向往的天伦之乐,丈夫,孩子和她。
那么完美!
可是,美好的时刻,总是这么短暂!
她翻开男人的衣领,看到一个清晰的唇印,她可以肯定,这个色号的口红不是自己的,那么……
“郑海,你衣领上的是什么?”
郑海扯过衣领看了一眼,眸光一闪,淡淡地解释:“哦,也许是应酬的时候,不小心弄上去的吧。”
“应酬!需要靠这么近吗?”
林玲开始不依不饶,她的幸福,怎么可以有污点,不,她绝对不允许出现第三者,郑海是她的,孩子也是她的,她才是那个最应该得到幸福的人啊!
谁都不能跟她抢!
“我很累,别烦我!”
郑海衣袖一甩,转头便走,看都不看她一眼,脚步不停,飞快的上楼了。正巧,佣人端着百合羹走过来,见林玲面色难看,也不敢吱声,站在一旁,小心的陪着不是。
林玲脸上闪过一丝狰狞,咬着后槽牙,目露凶光,他只能是她的,她才是名正言顺的郑太太,任何想夺走她幸福的人,都该去死,不管是谁。
她走到佣人面前,冷声说:“给我!”
“是!”
林玲接过托盘,慢慢地走上楼去,一边走,一边将手心里的药片,放入其中,用勺子轻轻地搅拌,嘴角勾起一抹可怕的微笑,叫人毛骨悚然。
敲开房门,郑海正换好衣服,拉开被子,准备休息。
“老公,刚才是我不对,我不应该因为这些逢场作戏生气,你那么累,我还不乖。你不要生气好不好,人家给你端了百合羹,算是赔不是了。”
“嗯,你怀着孩子,不要这么敏·感,对孩子不好!”
“你说得对!来,喝一点再睡。”
林玲将勺子送到郑海的嘴边,他尝了一口,脸色也好了许多,三两下便把这碗百合羹给喝下肚了,然后打发着林玲出去,自己则躺下睡了。
其实,林玲并没有就此离开,她用力的将碗摔在地毯上,缓缓地踱步回到床边,单膝下跪,温柔地笑着。
她手指在郑海的脸上,来回的抚·摸着,痒痒的感觉,就像是羽毛扫过一般。
“呵呵……老公,你长得真好看!”
“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你对我说,会把我当做手心里的宝……”
“老公,我有多爱你,你知道吗?”
“为了你,我甚至,甚至杀了自己的孩子。可是为什么我有了孩子,你就不看我了呢?是因为孩子吗?那他也可以不必出生啊……你告诉我好不好?”
……
林玲犹如魔障一般,一个人自言自语,尖锐的笑声,听得人头皮发麻,她的眼睛仿佛看不到周围的一切,只能看到躺着的郑海,那种刻骨的爱恋,全都藏在她的嘴角眉梢。
她附身,慢慢吻上郑海的唇,满足地笑了。可眼里却蕴藏杀机,她的手伸向被角,拉过郑海的头顶,盖住他的面部,轻柔着抚·摸他的发顶,手一点点收紧,将他的头埋在自己怀中。
空气,一点点的被消耗殆尽,生命,也被一丝丝的抽离。
郑海,你为什么要背叛我们的幸福?
那你不如去死,这样才能捍卫我们的幸福,没人跟我抢你了。所以你必须死,我会把你的骨灰做成钻石,这样我们就能永远的待在一起了,你说好不好?
想着,她的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眼里却含着热泪。
笃笃笃——
门被敲响。
“少夫人,楼下有人找您,说是您的朋友!”佣人说。
林玲慌了神,连忙松手,一把掀开被子,露出郑海的脸,她伸手探了一下他的鼻息,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他还有气。她刚才是怎么了,好像控制不住自己,她扶着床沿站起来,晃了晃脑袋,试图让自己保持清醒。
“哦,好,来了!”
说着,打开了门,随手就把门关上了,转头对佣人叮嘱道:“少爷说,他今晚要留在这里,你替他准备一下晚饭吧。”
“是!”
因为有人造访,郑海逃过一劫,却不想打开忘记关上的iPad,已经悄然拍下了这一幕。
——
雨天。
不爱出门。
阮绵绵觉得自己已经很小心的躲避泥潭了,可还是没有躲过猝不及防的车胎,溅了她一腿的泥之后,扬长而去,她看着满是泥点子的球鞋,无奈的撇嘴。
“我们�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