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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王弃妃:王爷,奴家知错了-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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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晟睿终于回眸,目光落在了周凌手上的那件衣服,只看了一眼,眸子骤然瞪大,说话的声音竟都有些颤抖起来,“尸体呢”

    周凌目光闪烁,“尸体属下没有带回来。”

    “没有带回来?”白晟睿站起身来,一步一步走到周凌的面前,将完颜凌月的外衫一把抢下,“好,既然你没有带回来,那本王就亲自去,亲自去把她带回来。”

    “王爷!”周凌猛的跪在地上,“您不能去。”

    白晟睿紧紧地抓着完颜凌月的外衫,眸中竟是湿润了,“不能去?本王为什么不能去?我们已经到了闵州,白景梁的人也都退去了,本王为什么不能去找王妃?你说啊!你告诉本王!”

    周凌顿时大哭起来,他当时只是想,把王妃的衣服带回来,让王爷能有个念想,却忘了这件衣服是被狼撕扯破的,王爷竟是一眼就看了出来。

    他从没觉得自己这么愚蠢过,这对王爷太残忍了。

    “本王要去找她,你不要再拦着本王,滚开。”白晟睿将周凌一脚踢开,直接出了房门。

    一路纵马狂奔,白晟睿的脑海中一次次的闪过完颜凌月的脸,每一次,她笑的时候,仿佛都能暖化了他的心一般,每一次,她瘪着小嘴哭的时候,那可怜巴巴的模样,可爱到让人忍不住再欺负她多一点。有她在的时候,他总是觉得自己那么充实,活得真真切切。

    早知一切会变成这样,他宁可不要这江南封地,不要那富贵荣华,他本有机会改变那一切,但他却隔岸观火,什么也没有做。

    他的不作为,他的不解释,害死了完颜凌月。

    他悔极了,也恨极了自己。

    晨起的第一抹阳光洒落在大地上,完颜凌月早早地起了床,今日她有一个艰巨的任务要完成,那就是要想办法赚钱。

    想当初,她的银票都被白晟睿给毁了,手里只剩下五十两银子,她心里都怂得要命,现在她全身上下只有一两银子,她顿时感觉到自己下一顿就会饿死了。

    刚想到这里,她的肚子就咕咕叫了起来,昨晚她只喝了一点稀粥,别看只是一碗稀粥,昨晚她为了做这顿饭,差点把整个厨房给炸了,幸好苏凛夜后来帮她生了火。

    可两人都不会做饭,粥熬得太久了,而且一点味道也没有,完颜凌月很勉强才吃下的。

    做饭是个技术活,没有了凝香,一切都得自己动手,完颜凌月又是个吃货,她已经预料到自己以后要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苦哈哈日子。

    早上她懒得做饭了,再折腾一番,怕是要收拾一天了,换了件新衣服,完颜凌月便出去了。

    棉布衣服穿上实在太难受了,完颜凌月向来都是穿绸布的,当然,她自己也分不清棉布和绸布有什么区别,只觉得衣服面料很粗糙,仿佛只是走路都能把她的皮肤擦破似的。

    但完颜凌月还是忍了下来,现在才刚刚开始,她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到了集市上,已是上午了,完颜凌月随手买了两个包子吃,苏凛夜也没有跟上她,不知道做什么去了,不过完颜凌月也早就习惯苏凛夜的神出鬼没了。

    完颜凌月考虑了很久,觉得自己在酒馆里做个伙计蛮不错的,天天跟酒肉打交道,岂不是美滋滋?路过一家酒馆之时,完颜凌月便走了进去。

    现在天色还早,酒馆里没有什么客人,看到有人进来,小二立刻迎了上来,“这位姑娘,要吃些什么啊?”

    完颜凌月不好意思地揉了揉脑袋,“我不是来吃饭的,我是来问问,你们这还需不需要伙计啊?”

    小二一听,脸色顿时不好看了,这是来和他抢饭碗的啊,“姑娘,你看看,我们这是小本经营,一个伙计就能应付过来了,我们掌柜没打算再招伙计。”

    “那好吧。”完颜凌月笑了笑,瘪着小嘴便退了出去。

    小二看完颜凌月这么一说就走了,倒也没那么不痛快了,好心地提醒道:“姑娘,谁家找伙计也不会要女人的,你如果真想找些活干,可以去布庄织织布弄弄针线。”

    织布?针线?完颜凌月更尴尬了,织布怎么织?针线她倒是知道,可是她穿个针能穿半个时辰,针脚更是杂乱无章。

    这个肯定是行不通的,完颜凌月叹了口气,仔细想想,她好像也没什么会的东西。

    完颜凌月幽怨地继续在街上逛着,突然看到不远处有一家药铺,她背过好几本医书,对简单的医理和药方还是通的,不知道药铺会不会愿意要她。

    完颜凌月顿时眉开眼笑,走进了药铺之中。

    柜台后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侧间是看诊台,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大夫正坐在那里休息。

    完颜凌月正要往侧间走,突然被那个少年叫住了,“姑娘,你是看病还是抓药啊?”

第169章 再抄一本() 
“我不看病,也不抓药,我是来当伙计的,不知道你们这里收不收人啊?我背过很多医书的,药材我都认识。”完颜凌月说道。

    少年闻言说道:“你是来当学徒的啊,要先交五两银子的束脩才能在我师父这里当学徒。”

    “啊?五两银子?我不是来当学徒的,我是想做伙计,有工钱的那种。”完颜凌月身上只有一两银子,哪能做什么学徒啊?

    “我们这不是酒楼客栈,是药铺,没有伙计,只有学徒。”少年尴尬地说道。

    完颜凌月顿时大囧,很是不好意思的离开了。

    在集市上逛了整整一个上午,两个包子早就消化完了,完颜凌月的肚子又咕咕叫了起来。她现在才知道,原来赚钱是那么难的事情。

    在一个小摊上吃了一碗面,才五文钱,味道也还不错,完颜凌月觉得心里又暖和了起来。

    饱饱的吃了一顿之后,完颜凌月又开始了找活计的远征之旅,但刚走了没一会儿,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人的叫嚷声,一个十七八岁的蓝衣少年被人推倒在地上。

    “快把这本书还给本公子,要不然本公子打断你的狗腿!”另一个和他同龄的白衣少年一边踢着他蓝衣少年的肚子,一边叫嚣着。

    蓝衣少年死死地抱着一本书,咬着牙不肯撒手,“不!这是我出了银子买到的,凭什么给你?”

    “不就是银子吗?本公子又不是给不起?十两银子是吧?本公子给你二十两成不成?”说着,白衣少年拿出一袋银子便砸在蓝衣少年的脸上。

    完颜凌月震惊地看着这一幕,她见过不少街霸,强抢民女的便还罢了,竟然还有抢书的?一本书而已嘛,大不了你先看了我再看不就行了?

    一旁的人看着这两人,纷纷窃窃私语起来,完颜凌月的八卦之魂开启,暗暗听着众人的话。

    听了一会儿,完颜凌月这才了然,原来这两个少年是花溪村方圆十里近十年间唯一的两个秀才,一个是她隔壁私塾的公子,一个是花溪村首富家的公子。

    这两个人从小就被大家并举为天才,不过谁也不服谁,可巧了,考秀才时私塾家的公子,也就是那个蓝衣少年比首富家的公子也就是那个白衣少年高了一个名次,分了高下,首富公子当然不服气,从那之后,便一直和私塾家的公子作对。

    今日乃是私塾家的公子在书摊上买了一本书,被他看见了,自然便争抢起来。

    知道事情的原委之后,完颜凌月简直苦笑不得,这有什么可争的?看着那私塾家的公子被欺负得趴在地上,怎么着也是她隔壁的人家,日后说不准也得相互照应,完颜凌月想了想,便直接挺身而出,挡在了私塾公子的前面。

    “这位公子,都是读书人,何必动手动脚的呢。”她嘻嘻笑道。

    首富公子看到完颜凌月,他平日里都在拼命读书,为了和私塾公子争个高下,少与外人交流,在花溪村他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登时脸上一红,但依旧嘴硬着,“这是本少爷和李青缘的事,与你无关。”

    原来私塾公子叫李青缘啊,完颜凌月轻咳了一声,看了看周围围上来的这么多人,顿时挺直了腰板儿,“怎么与我无关啊?我是路人,你们在路中间打架,挡了我的路知不知道?”

    “你”首富公子被完颜凌月的话打败了,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下。

    趴在地上死死抱着书的李青缘却是嘟囔了一句,“我们没有打架,是他欺负我。”

    噗完颜凌月差点破功笑了出来,好吧,打架和单方面欺负人确实是有区别的,她清了清嗓子,叉着腰,指着首富公子,颇有气势地说道:“好了,此事就此作罢,你不准再欺负人,都回家去。”

    “不行!”首富公子不达目的誓不罢休,“那本书本公子一定要。”

    李青缘亦是狠狠地回瞪着他,“这是我的,我绝不会给你。”

    好嘛,又纠结到这里了,完颜凌月突然灵机一动,将首富公子扔到地上的那袋银子捡了起来,“这样好了,既然你们都要这本书,一本不够,那就再抄一本好了。”

    “我不抄。”李青缘一听,这是要自己帮首富公子抄书,立刻也不乐意了。

    完颜凌月把那袋银子揣进怀里,“你把书给我,我抄。”

    看书很头疼,可是抄书不就是照葫芦画瓢吗,容易得很,正好,完颜凌月现在也无事可做,抄抄书白白赚个二十两银子,简直美滋滋啊。

    李青缘顿时吃了一惊,“你会写字?”

    花溪村里男子读书的都少,更别说女子读书了。

    首富公子听此,立刻说道:“字丑的话,本公子也不要。”

    完颜凌月听到这里,简直恨不得上去给他一耳光,给他抄就不错了,这书本来是人家李青缘的好不好?还这么挑剔。

    “放心好了,我别的不敢说,就是写字漂亮。”当初,白晟睿都夸过她的。

    白晟睿完颜凌月的眸子突然一暗,这个名字,她该忘记了的。

    听完颜凌月这样说,两个人立刻也不吵了,李青缘脾气稍好些,便也让着把书拿了出来,交给了完颜凌月。但是梁文煜却不依不饶,非要跟着完颜凌月一起回去,先看了完颜凌月的字才肯罢休。

    是的,那个首富公子名叫梁文煜,这个名字稍显温雅了些,却是和他不太般配,想来他父母取名的时候,也并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日后会是这般火爆性子。

    完颜凌月忍不住偷笑,不过找到事干,她的心情也轻松了少许,带着李青缘和梁文煜去买了笔墨纸砚,又买了抄书的空本,而后便归了家。

    越往家走,梁文煜的脸色越黑,等走到私塾门口时,他骤然怒道:“你你和李青缘是一伙儿的,你们合起伙来骗我是不是?”

    完颜凌月轻咳了一声,对一脸茫然的李青缘说道:“那个,我是你们家新来的邻居,昨日才过来的,日后还要承蒙关照了。”

    梁文煜一听,轻哼了一声,闭上了嘴巴,不过看着两人的目光还是有些狐疑。

    李青缘了然,对完颜凌月轻施了一礼,“原来是邻居,今日多谢姑娘解困,不知姑娘芳名?”

    第一次见面,直接问姑娘家的名字,有些突兀了,但既然是邻居,倒也没那么多讲究了。

    完颜凌月笑了笑,她原本的名字是不能用了,完颜姓氏很少,虽然这花溪村的人不知道完颜凌月是谁,可是完颜丞相他们肯定都是知道的。

    “叫我凌月便好。”

第170章 冰凉的银钏() 
研了笔墨,完颜凌月写了几个字,李青缘和梁文煜都震惊了,他们见过的读书的女子很少,能把字写得这么漂亮的,便更少了。

    梁文煜嘴角一抽,他的字便不太好看,当初秀才名次比李青缘低一名,想必便是因为字体的缘故。不过,完颜凌月的字,却是比李青缘的还要漂亮,字体娟秀却不女气,一勾一划端端正正,但字的尾脚又稍稍勾起,偏有几分韵味。

    李青缘顿时心间一动,忍不住说道:“凌姑娘,我们私塾里有一间书阁,里面有不少旧书都残破了,父亲一直想把那些书重新抄写,但苦于一直没有时间,不知你能不能帮忙,抄书钱的话,我可以回去和父亲商量,绝不会亏待你的。”

    “喂!李青缘,你做什么啊?凌姑娘现在是在为我抄书好不好?”梁文煜生气道。

    “我是在请凌姑娘帮忙,答不答应还是看凌姑娘,干你何事?”李青缘轻笑着,他打不过梁文煜,但一点儿也不怕他。

    完颜凌月直接无视了两人的吵闹,眼前一亮,立刻说道:“我答应,我刚搬到这里来,正想着找个事做,李公子,你真是帮了大忙了。”

    能在私塾里找一份活干,比在外面跑东跑西强多了,而且就在隔壁,来回也方便得很。等到她的孩子生下来,常日待在私塾里,定然也可有所进益。

    梁文煜轻哼一声,“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们家书房里的书不比他家的少,凌姑娘你帮我抄书,我给的银子肯定比他多。”

    完颜凌月看着两人又要吵起来,顿时呵呵一笑,“不急不急,等我先把这本书抄完再说。”

    接下来的两日,完颜凌月便待在家里抄书,她家里五间房子,想着日后要以抄书为业,便直接打理出来一间书房,看起来颇为有模有样,有点读书人的样子。

    *

    夜色深重,落霞崖下风异常凌冽,白晟睿站在山洞的入口,他走了进去,山洞内,倒着四五副骨架,从骨架可以看得出来,都是狼,上面的肉不知被什么野兽啃光了。

    山洞里,还有几块完颜凌月衣服的残片,他继续往里走,见到的是一副人的骸骨,从骨骼和体型来看,正是个女子。

    骸骨的手上,戴着一对银钏,白晟睿记得,那是完颜凌月的首饰。

    他当即眼前一黑,身子一个踉跄,幸而扶住了一旁的洞壁,才没有倒了下去。

    远处的一处高坡上,一棵高大的八角树迎风舞动着枯枝,苏凛夜坐在树上,夜幕将他的身形隐去。他静静地看着白晟睿走进山洞之中,眸色微动。

    他知道,一件衣服不足以让白晟睿相信,便拿了十两银子赎回了完颜凌月的银钏,而后在附近的乱葬岗找到了一个身形与完颜凌月相差不多的女子尸体,扔到了山中,等她的血肉被群狼吃尽,便带回来扔进了山洞之中。

    进山洞之时,他便发现完颜凌月的衣服不见了,那几匹狼也都死了,正当他以为白晟睿已经来过了的时候,突然听到了远处的动静,这才恍然,之前来过的并非白晟睿,而是白晟睿的属下。

    这样正好,计划因此变得更加完美了。苏凛夜把骸骨和银钏一并扔下,便离开到了远处,静默的俯视着这一切,少顷,也未等白晟睿从山洞之中出来,苏凛夜便一跃而下落到地面上,转身隐没在了这深深夜色之中。

    白晟睿呆坐在地上,看着那副尸骨好一会儿,而后离开山洞,找了一堆干柴,将尸骨手上的银钏取下,放在怀中,便将尸骨放在了干柴之上。

    点了火折子,扔进干柴里,干柴遇到烈火,立刻熊熊燃烧起来。

    白晟睿站在一旁,火焰将他的脸染得通红,而他却仿佛失了魂魄一般,静静地看着这一切,目光无神。

    夜色寂静,只余下干柴燃烧的噼啪声。

    他的手落在胸口,触碰着那对银钏,又不敢用力,生怕碰坏了它。

    冰凉的银钏,将他的心口,也染的冰凉。

    *

    一本书,前后用了三日,终于一字不落的抄完了,完颜凌月看着自己抄出来的崭新的西周纪,心里满足感爆棚,而且,抄了这么一本书后,完颜凌月自己也对西周史大致了解了,若是以前,史书之类的她是万万看不下去的。

    苏凛夜看着完颜凌月在书房中废寝忘食,心里越发郁闷,看这情况,完颜凌月不仅很适应这粗糙的生活,甚至还有了长远的打算。

    完颜凌月才不理睬苏凛夜,抱着抄好的书便去找了李青缘,她不知道梁文煜的住处,只能拜托李青缘帮忙送去了。

    一进私塾,完颜凌月便听到了里面朗朗的读书声。

    “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其所贱恶而辟焉,之其所畏敬而辟焉,之其所哀矜而辟焉”

    完颜凌月听得一脸懵逼,什么辟焉?

    李青缘正抱着一摞书从侧院走出来,看到完颜凌月,笑着走了过来,“凌姑娘,你怎么过来了?”

    “我是来送抄好的书的,我不知道梁公子的住处,所以还得麻烦你了。”完颜凌月说着,便把怀里的两本书拿了出来。

    李青缘说到梁文煜,不禁哼了一声,道:“不妨事,他是急脾气,自己会来取的。”

    “那你把原本拿回去吧。”完颜凌月刚说着,看到李青缘抱了那么多本书,便收了方才的话,“要不我帮你拿一些吧,你要拿去哪儿?”

    “我去书房,最近在写一些文论,看的书多了些。你正好和我一起,我已经跟我爹说过了,今日正好引荐一下。你不用不好意思,我娘也在的。”李青缘考虑得很是周到,顾虑到完颜凌月是一个女子,还特意提了一下他的母亲。

    完颜凌月今日过来,其实也有这个意思,听到李青缘主动提起,顿时咧开了笑脸,伸手把李青缘怀里的书拿下来半摞,兴冲冲地说道:“那我们快走吧。”

    李青缘的父亲四十出头,和完颜凌月的父亲差不多的年纪,他的父亲看了完颜凌月抄的西周纪满意的点了点头,答应了让完颜凌月长期留在私塾里抄书,一个月二两银子。

    完颜凌月现在一点儿也不觉得二两银子少,一两银子就是一千文,那她一个月就有两千文钱,可以买两千个包子来吃,两千个包子,一天就算是吃十个,也能吃大半年,更何况,完颜凌月还吃不了那么多。

    她的心里刚刚乐开了花,便又听李青缘的母亲说道:“好漂亮的字啊,凌姑娘,你一定是大家闺秀吧,怎么会沦落到这里啊?”

第171章 竟通医理() 
“啊?”完颜凌月被李青缘的母亲问得呆住了,她尴尬地笑了笑,“不是,我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其实,我夫君是个读书人,是他教我写字的,其实,我没有读过多少书。”

    这下轮到李青缘和他的父母呆住了,李青缘的母亲惊道:“你有夫君啊?”

    言罢,李青缘的母亲还暗暗看了李青缘一眼。

    完颜凌月倒没注意到他们之间微妙的气氛,点头道:“是的,不过他已经过世了,家里没有容身之处,我才来这里的。”

    “原来是这样。”李青缘的母亲叹道:“你也是个可怜人,咱们就住隔壁,都是女人家,有什么能帮的,你尽管开口。”

    完颜凌月顿时起身对李青缘的母亲见了个礼,“谢谢伯母。”

    从后院的李青缘家出来,又到了私塾里,却发现私塾里的读书声没有了,倒是一片嘈杂声,李青缘虽还在读书,不过他中了秀才,比私塾里的生员知识自然渊博,平时少不了也去讲解一番,既已为师,看到大家如此喧哗,自然气恼,便要进去。

    正在此时,一个十三四岁的生员带着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先生匆匆跑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完颜凌月看着眼熟,恍然想起,这个老先生不就是之前那个药铺里的坐诊大夫吗?

    “是王大夫,难道是生了急病?”李青缘当下也顾不得完颜凌月,立刻往学堂里跑去。

    完颜凌月一听有人生了病,也跟了上去。

    进入学堂之中,完颜凌月一眼便看到了倒在地上四肢瘫软的生员,他看起来已经神智不清了,在地上不停地打颤儿,舌头僵直,不能说话,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是中风。完颜凌月基本可以断定,她又仔细看了看,觉得像是风痱,不过她终究没有诊过病,不敢在此胡说。

    老大夫探了探生员的脉象,又打开他的嘴巴看了看喉咙,对旁边的小学徒说道:“是风痱,先送他找个地方躺着,晋生你拿了药材后,去厨房熬药,要西周续命汤。”

    中风后,必须第一时间服用续命汤,西周续命汤正是治疗风痱的。完颜凌月看着众人将那个生员抬着送到一旁的厢房里,而后目光忍不住落到小学徒晋生的身上。

    因来时就知道是中风,晋生准备好了中风所需的药材放在药箱里,此时正在一一抓取。

    完颜凌月看着晋生将麻黄、杏仁、石膏、桂心等都一一抓好,正在晋生抓川芎的时候,眸子闪过几分疑惑,眼看着小学徒就要把川芎放入抓好的药材里,完颜凌月忍不住上前说道:“那个,小公子,你这个好像不是川芎,是抚芎。”

    川芎和抚芎是很相似的,完颜凌月跟着周大夫学医理的时候,便曾经搞混过,周大夫特意教了她,川芎是不规则的结节块状,而抚芎则是扁圆形的结节状团块,两者的味道和效用也是不同的。

    “什么抚芎,这分明就是川芎。”小学徒听到完颜凌月的话,顿时不服气的说道:“哦,我想起来了,你是前几日来我们药铺要当学徒的那个,你什么都不懂就别瞎说。”

    完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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