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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必多好,我喜欢就好-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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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叔叔有些不舍地将童乐乐的手放在了纪默的手心里,这头,童阿姨在我旁边低声哭了起来。

    在司仪的提问下,童乐乐和纪默笑容满面地回了一声我“我愿意”过后,互相交换戒指,亲吻。

    我看着他们,从校服到婚纱,从稚嫩的少年到成熟的大人,从猜疑走向坚定。

    着实不易啊。

    如果两个人命中注定是要在一起,不管吵得厉害,依旧会原谅对方,回到对方的身边,我想,这句话的写照就是童乐乐和纪默之间的历程吧。

    拍照的时候,顾北辰才风尘仆仆地赶来。

    穿着黑色西装的顾北辰身姿修长挺拔,面容清冷的他难得与纪默还有宫赤司笑着说话。

    我紧张万分且心跳如麻地盯紧他。

    “鹿鹿,你也说句话啊。”乐乐在旁边提醒我。

    “顾。”我对着顾北辰张了张口。

    他却没有把我放在眼里,我只好闭嘴。

    “鹿鹿,你怎么了?不像你的风格啊。”温嘉欣也过来劝我。

    我扯出笑容:“都过去了。”

    年轻的我,有的是一身的孤勇,有的是家人撑着,有的是年轻的资本,如今,生活把我勇气给磨灭了,愧疚也让我开不了口。

    婚礼拍照的时候,顾北辰到一边接电话去了,恰好我也有电话来,我们都没有参与拍照。

    拍照的流程结束,大家都坐车前往酒店赴喜宴。

    宴会上,童乐乐和纪默轮番表演,童乐乐会跳舞,跳了场街舞,曾经她在江北一中学的。纪默唱了首歌,宫赤司在旁边弹吉他,其余时候,主持人在游戏助兴。

    饭席上,我故意坐在了顾北辰的身边,我一坐下,他立即就把手上的烟给掐灭了。

    不过他从没看我一眼,而是笑着看表演,仿佛于他而言,我是个陌生人。

    没关系。

    我对自己说。

    以前都是顾北辰给我夹菜,现在轮到我来给他夹菜吧。

    我在他的碗里夹了满满的荤菜,只字不发地看着他的那张侧脸:“胖子,你瘦了,多吃点肉。”

    他斜睨了我一眼,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我笑。

    只要你肯吃,就算让我站在一边也没关系。

    纪默和童乐乐来敬酒。

    顾北辰拿起一瓶白酒:“祝,百年好合。”

    话落,他仰头喝了起来。

    纪默看向我,用眼神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耸耸肩,倒是低声劝说:“胖子,今天是开心的日子,我允许你喝酒,但不能喝多。”

    纪默是新郎,还要招待贵宾,没办法喝太多酒,他只陪着顾北辰喝了一杯。

    他脸红脖子粗地喝了一大口,就把酒瓶放下,像个生着闷气的孩子,还是没跟我说半个字。

    宫赤司拿起一瓶红酒,给顾北辰的杯子倒满,嘶哑着嗓子:“顾胖,来,难得见你,今晚不醉不归。”

    顾北辰瞥了我一眼,拿起酒杯,一口饮尽,许是喝得太快,他咳嗽起来,将口中的红酒吐回杯子里。

    我皱眉,想拿走他手中的酒杯,他却硬是将那酒喝光。

    “来,再喝。”宫赤司又给他倒满。

    我与温嘉欣对望,露出一丝苦笑。

    宴席还没结束,他们两个人就喝倒了。

    纪默让人将他们两个抬上了酒店上边的房间,我也跟着去。

    顾北辰醉醺醺地奔去厕所,吐的昏天暗地,我看他瘫软在厕所地上,便桶上除了污秽物外,就是刺眼的鲜血。

    我沉下心,淡然镇静地扶他到床上,替他脱了鞋袜,解开了领带和衬衫的纽扣,热了毛巾,给他擦了擦脸,让酒店服务员拿来了解酒药,喂他吃下。

    我坐在床边,替他掖了下被子,看着他那张略有些苍白的俊脸,笑了起来:“胖子,我还是喜欢你胖嘟嘟的样子,看着可爱。”

    顾北辰拧眉,转身,背对着我。

    我爬上、床,从他的身后抱住了他,将脸紧贴他的后背,轻声说:“以前你总说,让我乖一点,现在,你乖一点,接下来,你好好睡一觉,醒来了,什么事都没有了。”

    这时,他翻身过来,将我紧紧地抱住,他那瘦骨嶙峋的下巴抵着我的头发:“傻,我想你。”

    我的心尖一颤。

    多久,他没这样抱过我了?没这样用宠溺的语气唤我了?

    不一会,门铃响了。

    我小心翼翼地仰头看他,他正熟睡着,我才放心,准备从他的怀抱中抽身出来。

    倏地,顾北辰猛然抱紧我,嘴里呢喃:“哪儿都不准去,我不会放开你的。”

    “乖,我只是上个厕所。”我低头在他的额头小啄一口。

    他才放松了手臂的力度。

    我蹑手蹑脚下了、床,打开了门。

    门外,厉色的夏蝉看了我一眼,直接越过我,进了房间。

    她身后跟着两名健硕的黑衣保镖。

    “他喝酒,还抽烟了?”夏蝉额头皱了起来。

    我点头。

    “他不能喝酒,也不能抽烟。”夏蝉有些不耐。

    “夏姐,你肯定有办法救他对不对?”

    “暂时还没找到,他身上的血细胞开始坏死,红细胞的复制功能以及血小板的免疫系统没有细胞死亡的速度快,目前,他这种血液病还没有找到根本的原因,有点类似坏血症。”

    “我只要救他的方法。”

    夏蝉轻轻地抚着顾北辰的额头,像个母亲一样:“救他,只能换血。”

    “换血?怎么换?”我心急地问。

    “小辰的血型是万能O型血,虽然这种血型很普遍,但是,血液内的细胞不混合,开始稀释,定期给他输血只能延长他几日寿命,试了几次治疗,我们发现拥有免疫抗体的RH阳性血型可以进行溶血,但是他现在全身的血液几乎坏死,可是这种稀有血型难找,我们找遍了所有的医院,买下了这些库存血液,甚至找人给他输血,可,只能支撑他度过了这六年,现在血库没血了,那些稀有血型的人,不能再给他抽血了,必须隔三个月后,可是三个月后,怕是凶多吉少。”

    “我是,我是RH型的。”我欢悦地应道。

    “但是。”夏蝉有些为难看向我:“小辰不让我动你。”

    “夏姐,我很健康,你尽管抽我身上的血,多少都没问题的。”我内心无比的高兴。

    顾北辰,我也有可以帮助你的时候了,终于。

    “你想根治,还是,让他继续这样靠输血苟延残喘?”

    “当然是根治啊。”

    夏蝉看向我,神情凝重:“那就只能把你们两个人的血互换,之前找的人都不肯这么做,因为不是沾亲带故的,我知道你会答应的,最怕的是,小辰会接受不了。”

    我不解:“互换是什么意思?”

    “以命换命,如果成功,他身上流着的就是你的血,而你,则会被坏死的血细胞感染死去。如果不成功,你们两个都会在换血途中死掉,或者,你们两个以后都要靠输血过活,就跟吸血鬼一样。”

    “成功几率是多少?”

    “千分之六十九吧。”

    “换,我换。”我欣然答应。

    听闻,人的一生大约会遇到2920万人,但相知的几率不足百万分之四十九,我和顾北辰能够相知,所以这千分之五十九,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确定?”

    “确定。”我看向熟睡的顾北辰,笑道:“夏姐,要是我没能醒过来,等他好了,你告诉他,我只是不爱他了,去找另一个爱自己的人去了,也别告诉我家人,这件事,我们两个暗中进行就好。”

    “可是,医院会给你登记死亡证明。”

    “葬礼也别告诉他,他好了,应该会回美国,他什么都不知道。”我笑着,心里抽痛。

    “林鹿。”夏蝉走过来握住我的手:“谢谢你。”

    “没关系。”我努力地露出灿烂的笑容。

    童乐乐的婚礼结束后,就在他们去巴厘岛度蜜月前,我去送了他们。

    “鹿鹿,我觉得心里有点怪怪的。”童乐乐牵着我的双手。

    “你是暂时不适应当纪默的妻子,过个几年,我看,你要来找我哭诉了。”

    “不是。”她握紧我的双手:“我感觉,我现在不能走,好像,这样一走,我们就再也见不到了。”

    我一愣,旋即抿嘴一笑:“怎么可能呢?快点去吧,纪默在等你。”

    “鹿鹿,你跟北辰也快点和好吧,虽然我不清楚他为什么六年都没来找你,但我看得出来,他的眼里还有你,在你去树下打电话的时候,他也在打电话,可他的眼神就在你身上,你家的事情也解决了,你的仇也报了,还有什么过不去呢?你们再拖下去,我很担心,你们再也不能在一起了。”童乐乐急促地说服着我。

    我轻抱了她:“我会的,你放心。”

    下午,温嘉欣打算回香港,我追到机场。

    她看着我:“怎么?想跟我一起去香港?”

    “嘉欣,我打听到,赤司也是今天的航班,他应该也在这个机场里。”

    “林鹿,这样挺好,你还是。。。。。。”

    “仓央嘉措曾说一句话,世间除了生死,哪桩不是闲事?嘉欣,听我一句劝,你们两个人现下不愁金钱名利,你爱的是赤司,又不是赤司他爸,没必要看他爸的眼色,你的父亲兄弟也不是赤司的父亲兄弟,你们相爱,与他人何干?在这世上,你们还活着,能有什么阻挡你们在一起?别等到了生死相隔,才来后悔。”我担忧地凝望着她。

    温嘉欣挑了挑唇角,叹然:“我不是害怕相爱,我害怕的是婚姻,你知道,我爸妈的事情,我不相信这世上还有爱情,与其最后闹个不愉快的离婚,不如给对方给点美好的回忆。”

    她抱了抱我,反过来劝我:“林鹿,我看出顾北辰还是喜欢你,你别来劝我,你应该去追回顾北辰。”

    “嗯,我会追的,你也要去追赤司啊,快点去。”我一把抢走她手上的机票,将她推开。

    “林鹿。”

    “去吧。”

    。。。。。。。

    告别了童乐乐,挥别了温嘉欣,这两个生命中最好的好朋友。

    我给姜夏天打了个电话:“夏天,浮生孤儿院的负责人,我转让给你了,浮生的孩子就交托给你了。”

    刚挂了姜夏天的电话,秦深的短信恰好发过来“林鹿,顾北辰离开你六年,我一直在你身后等了你足足六年,但你的眼神从来就没有在我这里停留,恐怕你现在都不知道,童乐乐的婚礼,我也在吧?你的眼里只有顾北辰,哪怕他离开了你六年。林鹿,我离开江北了,去北京总部任职,再见。”

    我回了他一句话“一路保重,再见。”

    接着,我去了路尘网络文化公司,将公司的所有权给了司徒煋。

    司徒煋很惊讶地问:“鹿姐,你搞什么?我好像还没过生日吧?”

    “我想去旅行,累了,想放松一下,你先替我看着路尘,等我回来了,再跟你要回来。”我面不改色地说谎。

    “哦,也对,你从高中到现在,都没好好休息过,你看看你自己,都瘦成什么样了?赶紧走,去玩你的,路尘就是我的天下啦,哈哈。”

    离开路尘后,我给爸妈和林葱发了条短信,叫他们回以前的家吃饭。

    随后我回家,发现家里还是老样子,什么都没变,还挺干净的,看来顾北辰应该是请人来打扫家里。

    我出去买了菜,亲自做了一顿饭,由于手术前二十四小时不能进食,我只好骗他们说,我做饭的时候,为了试吃,吃饱了。

    他们满面笑容地在我面前吃着我做的饭,一家人乐融融地坐在这个住了二十多年的家里吃饭,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刻了。

    我的一生,也很满足了,有爱我的人,也有我爱的人,不愁吃穿,梦想也实现了。

    大抵老天爷也觉得,我没什么好留恋的了。

    。。。。。。。

    清晨,我起早,在家里的后院葬了米卢的骨灰后,穿着昔日江北一中的校服,裹着顾北辰曾经给我买的白色大衣,独自一个人走在雪路上。

    今日,天气甚好,没有下雪,地上的雪很厚,未结成冰。

    一路朝着江北市中心医院走去,看着那挂着白雪的枯枝,看着那人来人往的街道,看着那湛蓝的天空。

    我不停地回想起,我的一生。

    孤寂的童年,无忧的高一高二两年,奔波了六年。

    我与顾北辰恋爱了两年,分开了六年,八年的时光,把我这一生都给照亮了。

    走到了半路,夏蝉让人开车接我过去医院。

    我在医院里,看见顾北辰穿着病服,神色黯然地坐在病床上,我的心脏就像被人用刀捅的血肉模糊一般痛不欲生。

    脑海里还倒映着微胖的他跳起来投篮的活力四射的样子,那经常勾着唇角来挑弄我的样子,这么衰弱的样子,真不适合他。

    “我已经告诉他,他只需要像往常那样麻醉输血就行,待会你跟着那个护士去换衣服。”夏蝉说。

    “好。”我朝顾北辰看多了两眼,才跟护士离去。

    我换了病服,躺在病床上,有两个护士推着我到了手术室。

    我侧头,瞄着已经被麻醉了的顾北辰。

    “林鹿,我要给你打麻醉了。”夏蝉戴着口罩,举着针筒,对我说。

    “好。”我淡笑,望着近在眼前的顾北辰。

    我以为,六年的时间,至少我会能够做到在你面前镇定从容,可我还是会怦然心动,还是会紧张,还是会高兴,还是会忍不住地将自己的心思写在了脸上。

    胖子,谢谢你,替我实现了,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梦醒时见你。

    我这一生啊,至少听过你说喜欢我,就足够了。

    夏蝉给我打了麻醉后,我的意识开始变得混沌,视线有些模糊,想睡了。

    我伸手,主动握住了顾北辰的手,看着熟睡安详的他,扬起明媚的弧度:“胖子,晚安。”

    眼皮实在太沉重了。

    顾北辰,我要睡了,真的好想好想,自己能够在醒来之时,睁眼便瞧见安然的你,熟睡在我旁侧。

    如果,你醒来没看见我,那就忘了我吧。

    愿你遇见像我这样爱你的人,给你温暖,能够分担你的愁苦,给你快乐,与你一起分享喜怒哀乐,然后,小吵小闹地过完一生。

    很庆幸,在我流浪街头的时候,遇见你,走近你,走进你的心里,现在,我要从你的心里走出来了。

    你啊,一定要白头,否则,我会伤心的。

    上方的手术灯太亮了,亮的我只好闭上了眼,我的手实在没力气了,只好放开了你的手。

    顾北辰,原谅我,没陪你白头。

    至少我们曾在雪夜里漫步,道尽情话,白了头。

    我爱你,胖子。

第一百一十章只差你了()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

    唯独,你没有随着破土而出的嫩芽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绵绵细雨下,一把把黑伞在这墓园里撑开。

    我撑着伞,看着那墓碑上的照片。

    那是我替林鹿拍的唯一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她,穿着洁白的连衣裙,飘逸的长发,逆着光,面对着我,笑起来是那样的好看。

    每次我看见这张照片,我都觉得,她还活在世上,还在某个角落苦苦地为家人撑起一片天,还在等着我去找她。

    祭拜的人来来去去,他们都在哭泣。

    我想哭,可我不能哭。

    要是我哭了,林鹿会心疼。

    “顾北辰,你凭什么,你凭什么!”童乐乐揪住我的衣领,哭红了双眼:“林鹿在这拼死拼活的六年里,你没出现,你倒好,一出现,直接要走了她的命!你凭什么?你以为就你喜欢林鹿?林鹿要不是不想拖累你,她怎么可能当个被全校人唾骂的负心女?顾北辰,你有脸吗?”

    我不语,心如刀绞,任她打骂。

    “好了,阿乐。”纪默抱住了崩溃边缘的童乐乐,将她拖走。

    温嘉欣走过来,点燃根烟,递给我。

    “她闻不得烟味。”我淡淡道。

    温嘉欣眸光一闪,将香烟丢地上,踩灭了:“节哀。”

    她红了眼眶:“林鹿在你走了之后,以你的名义给公益机构捐了好几千万,她知道你的病,说是为你积德,她不信神佛,每年她都会去丁包子家乡里的寺庙上香,给你祈福,我能知道的,也就这么多,自从她家出事了之后,她就不像以前那样把什么苦水都吐出来了,你。”

    她欲言又止:“还是把她忘了吧。”

    “不忘。”我说。

    她看了我几眼,就把宫赤司拉来。

    宫赤司勾着我的脖子:“顾胖,我当初叫你别默默地帮着她,两个人解释开了,不就和好了吗?你非得要看那华一笙的面子,看你爷爷的面子,现在,人都走了,你也别装深情了,我估计,哥们,你这辈子也遇不上第二个林鹿,你还是回哈佛当个史上年纪最老的校草去吧,我呢,忙着流浪,有事找我,没事别烦我啊。”

    我拿下他的手:“赶紧把温嘉欣娶回去,这是林鹿希望看见的。”

    “她不愿意结,那就谈一辈子恋爱好了。”宫赤司苦笑。

    葬礼很平静地结束了,林伯父临走前,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叹声道:“你这小子,以后好好过,你身上可是流着我女儿的血!别弄伤自己。”

    “对不起。”

    “本以为你会是我家的女婿,哎,世事无常啊。”他叹着气,牵着林阿姨和自己的儿子一道走了。

    爷爷走进我的伞内,哼哧哼哧道:“龟孙子,我早就叫你把我的孙媳妇娶回家,你偏要窝在美国,你这个叛国贼,真没你这样的孙子,现在好啦,我看好的孙儿媳,被你弄走了,你什么时候赔给我?要不然,你去当兵?”

    “爸,我儿子已经很伤心了,你老,下山喝茶。”我爸扶着我爷爷走出我的伞中。

    “他伤心?他早干嘛去了?”我爷爷不满地嚷嚷。

    “小辰在美国要学习,要工作,哪里有时间谈情说爱?”我爸劝着,慌忙扶走了我爷爷。

    墓园里,静无人烟了。

    我到最后,都不知道该对林鹿说什么,不是没话说,而是不知从何处说起。

    是从那晚的初见?还是在她自信满满地来到我课室里质问我是不是她男朋友的时候?还是她决然地与我分手时?

    这个女人,怎么能够做到这么狠心?把我丢在这个世界里自生自灭,还不让我死,我简直是生不如死。

    说起来,我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喜欢她,她长得不算太好看。

    但她身上有一种吸引力,在吸引着我。

    她善良,她勇敢,她倔强,她聪慧,她重情,她还有点小可爱,小迷糊,傻乎乎的,还有,特别爱多管闲事,怎么劝都不听的,唯独,我特别喜欢她爱多管闲事。

    要不是她爱多管闲事,恐怕我们就不会认识了。

    每次在校园里无意间碰见她,她跟人在一块,都是阳光明媚的笑脸,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恬静淡然,做事总是果断,明明脚受伤了,很疼,就是咬着牙,说不疼,真是跟头驴一样犟。

    要是我上课溜号,朝她望去,她那小身板,挺得直直的,眼神十分专注地盯着黑板,盯着老师,非常认真地做着笔记,不过,我听说,她的学习成绩不理想,但她还是很努力,那一双杏眼里,燃烧着希望,特别引人注目,让人与她一对视,就情不自禁地被她勾走了魂。

    但是,我也不大喜欢她这一点,做事对人,一心一意,专注的很。

    在图书馆,她一看书,就把旁边的我给忽略了,我气的连书也看不进去,只好盯着她的侧脸看,一瞄准她的脑袋有位移的迹象,我就伸手去托她的下巴,起初是想去摸她,后来,这成了我的习惯。

    每回跟她去图书馆,我觉得,我看不进书,只能看她,导致我晚上回宿舍还得熬夜看书。

    熬夜看书就算了,她这人胆小,总是冷不丁地打电话给我,回回把宫赤司他们吓了个没魂,最后舍友习惯了,我也习惯了。

    她唱歌很好听,规规矩矩的声乐愣是给她哼唱出一种轻快愉悦的调子来,很多时候,我喜欢听她说话,自己也不想说话,怕自己说话的时间浪费了听她说话的时间,她一说起话来,不知为何,那调调特别煽情,特别动人,不是声音好听,而是她就像是在跟你讲故事一样,听者能够被她也给带进去。

    可惜,我从没有见过她跳舞,我就想着,我给她跳吧,逗她笑笑也好,只是,那天她说了分手的话,把我气炸了,没跳成,到头来,我白学了。

    她参加十月歌手大赛时,我没能去看,那时候我正被我爷爷罚去厨房烧火,我便让宫赤司偷偷给我直播,我蹲在炉火旁,盯着手机屏幕里头的她,她在弹着钢琴,满脸的自信,真好看。

    那时,我光顾着看她,给掉下来的炉火烫伤了脚丫子,被旁边的师傅给笑了。

    她啊,爱吃红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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