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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啊,生活-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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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长!所长!”亲信中的高手们见麦勃到底,纷纷集结重点保护有成芸在的这一块阵地。

    “嚯嚯嚯。。。。。。”又是一只钻地长矛从前面直射而来,一秒内,麦勃正在思考如何应付。不妙,后面也有一只,穿石破土之声,听得麦勃耳朵都发凉。

    能跑吗,不行,带成芸,轻功根本翻不起身;能躲吗,不行,通道太窄;糟糕,好像两边来的都是一双一边各两只长矛。

    “快,斩断它!”所长向战友发出求救信号。

    有人提着大刀往土石里挥手狂砍,激起四溅的火花;有人持着长矛刺向一往直前的土里的长矛,试图阻止,或者使其改道。

    太晚了,麦勃一只手死死抱住成芸,一只手连同双腿一起,猛地蹬地,平地弹飞而起。如同鱼跃水面一般灵敏,宛若马跨鸿沟一样强劲,那就是一缕雷声大作的闪电。麦勃双手裹住成芸,高空中旋转着,身边擦过垂直向上射杀三根长矛。两人正面相粘,两手相缠,身子平行地面旋转落下,麦勃垫底,成芸也在其上。

    一张天网落下来,盖在俩人之上。通道里依然弥漫着飞扬的尘土碎石。

    “所长,所长没事吧!”亲信们跑来把网拿开。

    成芸羞涩得从麦勃身上爬起来,“麦勃,你受伤没有?”

    “我没。。。。。。”成芸的大肚子太重了,压得麦勃还没喘过气而来。“我没事,成芸你的衣服破了?”

    成芸用微笑来掩饰尴尬,从撕破了的口袋里掏出一把手枪,是那把麦勃赠送的左轮配枪。“麦勃,多亏了你这把好手枪,刚刚就刺中它了,该不会是被刺坏了吧。”

    “枪是刺不坏的,嘿嘿嘿!”周围的亲信们都张嘴大笑,看出了成芸和所长间好像是注定了一种幂幂之中的情缘。共患难,同欢喜,大家都笑着缓解这一场心声。

    不下水,一辈子不会游泳;不扬帆,一辈子不会撑船。麦夫人不接受女人,所以麦勃没这么亲密地接触过一个女孩。那一刻,他紧紧抱住成芸,贴着一张女孩的脸,看上去都是人的脸,只有和你有过体肤上的接融,才可以感应到那一份柔绵、温热,在铺天的灰尘中,麦勃还是闻到了成芸身上的体香。成芸救过麦勃一命,今日麦勃还她一命。一命换一命,两人互不相欠,但,麦勃觉得自己欠着成芸也好,哪怕不止于一条人命。

    “来,成芸,我给你扎好头发。”麦勃自己从手上结下一根红色布带,给成芸理顺头发。那是麦夫人从庙里求来的救身符。

    “谢谢你,麦勃。”这番闹腾,成芸原先的橡皮筋不知哪里去了。她有点心热,麦勃居然抱着她,他们的脸凑到了一起。还记得那一刹那,成芸托身在这个男人的怀里,飞向天空、旋转、落地,她觉得自己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尽管麦勃不是她的男人,甚至他俩没半点男女关系。成芸都无所谓,女儿天生就是心软的动物,她感动心里在含泪。

    “哎,你们怎么都还站在这儿休息呀。人呢,赶紧跟上呀。”麦勃系好成芸的头发,对亲信们发号施令道。

    “所长,人。。。。。。”亲信们灰头土脸地排队成一排,“人跟丢了,所长。”

    “什么?”

    成芸偷着结下布带,自己重新将头发绑好。麦勃想必还是第一次给女孩帮头发,技术真的不敢恭维。“麦勃,也不怪他们啊,你看我们都在这里困了这么久,差点连命都没了。”

    也是,人没跟住,也不是没有原因,所幸通过自己的努力保住了性命,还能站在这里的,也算功劳一件了。“算了,跟丢就跟丢了。大家散开去找找,附近有没有什么可疑的据点。”

    麦勃浅笑嫣然,拍拍身上的灰尘,“不害怕就好,我,当然是会保护你的。”拼了命也要保护她吗?麦勃自己回答自己说,是的。

    “麦勃,你的身上有好多土,你自己拍一下吧。”由于落地的时候,麦勃做了垫板,让成芸躺在上面。所以麦勃的屁股上蹭着一裤子的黑土,成芸也不羞于去帮忙拍去污泥。

    “有吗?我怎么没看见。”麦勃嘴里没有,心里就想成芸帮帮他,不过,他不知泥土是在他的屁股之上。

    “所长,所长!”有探马来报,“前面,就在前面有一个石洞,外围都是新炸开的碎石,里边好像有鬼?”

    “什么,什么?有鬼还是有人?”一人追询道。

    “有,有人头鬼。”探马大大吸入一口气,劈腿坐在地上,太累了。

    麦勃让受了伤的人退到后面,自己带头奔所指的石洞去。“都把子弹装好,杀进去,是人是鬼,都要给我逮住了。”

    别的,项伯伯自杀,成芸看见人头鬼,麦相他都不是亲眼所见,不可全信。

    小时候项伯伯对兄弟俩是很好,但他与麦先生生前争夺矿区,麦勃也有所耳闻。假设项伯伯没有死,他就是刚刚人头鬼的扮演者。是策划的车祸,让成芸睡在沙路中央,对,他虽然假装不带成芸回去,可带回去之后,他很是护着成芸,还不让麦夫人问成芸是否真的失忆。还有,麦勃他们藏在小土丘背后,是项伯伯带人来的,会不会他就是之前那些手持利器的歹徒?可是,如果是,那后来找到麦勃他们后完全可以下手灭口。

第293章 : 我所有的爱() 
“沙沙沙。。。。。。”许许多多杂物从树上脱离,落到车子上。

    这一条大马路,这一个森林又恢复了原来的宁静。

    “咻隆隆,咻隆隆。。。。。。”森林更深处的鸟儿开始传来老林梦魇,诉说森林里的秘密,疲于白天觅食的飞禽走兽无不享受着这美丽的催眠曲,夜渐渐地,越来越黑了。

    “嗯咳嗯咳。。。。。。”一声咳嗽声,不轻易间打破了这一份宁静。许久,“大哥,大哥,你怎么样了?”

    庄主等村民们都各自回家,家里没了别的外人,自己就跑到厨房去拿上一把菜刀,冲到儿子东哥屋里来。

    “想剁手就剁手,想剁脚就跺脚呗,我又不拦着你。”东哥压根没把父亲这村庄庄主放在眼里,好像就跟他一丁点关系没有似的。

    “死老头,快把菜刀拿出去,你要是把东东的手剁了,我也不活了。”庄主夫人哭着说。

    “哎呀,妈,你说哪儿去了?他跺的是他自己,又不是我。”东哥开导母亲道,“他又不敢跺我。”当然,庄主只是之前被东哥手下人给吓唬要剁手,还伤着心要成全儿子东哥把自己给剁了。哪里敢剁儿子。

    庄主听儿子东哥这么一说,羞愧得无地自容,连死的心都有了。捡起地上的菜刀就往自己脖子上抹去。

    “哎呀,老头,你做什么呀你?”夫人拼了命地把自己抛出去,夺过正在行凶的菜刀,朝门外使劲掷去。

    过后,庄主夫妻俩无奈搂在一起,泣不成声。他们的儿子东哥在床上正用被子盖住脸,埋头大睡。

    “怎么还不进屋睡觉去呀?”常青走到哥哥常顺这边来。他凑近一看,常顺已经睡着了,还打着呼噜,睡得正香呢。

    “大哥,大哥。”常青碰了碰常顺的肩膀,这才把他从梦中叫出来。

    “噢,你才回来啊。”常顺放开紧抱住的枕头。

    “嗯,我刚在路上遇到了点麻烦,才回来。”常青应道。

    “咦,什么味道,你身上有一股什么怪味哪?”常顺刚醒来,一只手搓着鼻子嗅空气。

    常青这才明白过来,大哥是闻到了自己身上那一股从泥潭里带回来的臭味。简单说明是自己走路不小心掉田里去了。说着跑水池边去清洗。

    常青一会儿工夫擦洗完毕,要回屋睡觉去。余光瞟到哥哥常顺还是坐在原地,并没有回屋睡觉。这就奇怪了,之前以为是在等自己回来,那现在都看到自己回来了,理该放心回屋睡觉去。难道是大哥有什么心事不成?

    常青一脸疑惑地回到烤炉边坐下,找根树枝去戳烤炉里残剩的一点火炭。“怎么了,大哥,还不打算休息呀?”

    “嗷,我想在这儿烤火,你先回屋休息吧,房里的东西,我都替你收拾好了。”常顺以为弟弟常青都回屋睡觉去了,正闭上眼睛睡觉。

    “天都快亮了,再说了,外面凉,要没什么事情,就赶紧回屋吧。”常青在想哥哥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在这会告诉自己。

    “没事,没事,是啊,天都要亮了,你刚来,可能还不适应,你先去休息吧,别管我。”常顺关照道。

    常青猜不透大哥是怎么了,看看这院子是不太冷,却也不暖和,何况都这什么时候了,宁愿抱着枕头坐着睡觉,也不回屋去睡。如此推理,实在有些不符逻辑。

    常青把双手伸到火炭上取暖,想了又想。

    还是没想通具体原因,却是想到回家途中遇到的鲁长官身上去了。对了,记得鲁长官说过一句话,“你现在的大嫂可不好惹。”嗷,应该是自己之前和哥哥在院子里喝酒大哭,吵醒了嫂子,后来哥哥又是喝得大醉,所以嫂子才不让他进屋睡觉。

    那可得陪着哥哥在院子里过夜了,人都赞扬手足之情呢,怎么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先回屋睡大觉。

    事情就是常青所想的那样,等常青去送走成芸后,常顺一个人把成芸收拾剩下的东西给搬进屋子里。又去水池边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这才敢进屋里去,低三下四地跟嫂子说,自己回来睡觉了。

    “出去出去,都这么晚了,还回来干嘛?”嫂子是二话没说,一把推开常顺,把门给带上。

    这可没办法了,常顺今晚因为弟弟常青久别还家,自己是感动得既破戒大喝一场,又在夜里大哭大喊的,现在被嫂子赶回来,只好又回到烤炉边,准备在此过夜。

    类似这种事情,这三年以来,也是时有发生,可以当作是家常便饭了。换作是以前,一旦出现赶出来事件,常顺就可以直截了当地睡到留给弟弟常青的空房里去。不过,现在常青回来了,哪还能这么做呢。

    “这个给你,妈妈说外面不冷,但你抱着它睡觉吧,是我自己带出来的,妈妈不知道。”还好,小女儿芳芳白天睡够了,也还在陪着嫂子熬夜,没睡觉。她见嫂子把常顺赶出去,自己偷偷抱出来一个小枕头拿给这位名义上的父亲。

    一时,让失落着的常顺得到了一丝丝亲情的抚慰。

    这样的事情,哥哥常顺没脸讲,弟弟常青也不好意思问。

    常青不知道是拿树枝戳了多少回,烤炉里的火光越来越暗,越来越暗。他就这样陪着哥哥常顺坐了一夜。哥哥常顺倒好,还有一个小女儿芳芳给的枕头,正抱着呼呼大睡。

    常青可就没那么好受了,虽然身上的水分早就被自己的体温加之烤炉里的火光给烤蒸发了,不过自己是两手空空,不像大哥还有枕头可以抱。何况,那白天长途跋涉的赶路和夜间泥潭里的奋战,到现在,已经是全身酸痛,四肢麻痹了。当真是苦不堪言哪!

    时间走到此时,鸡舍里的公鸡,开始扇着翅膀打鸣。哥哥常顺全然不顾,继续睡他自己的。常青一直忍着,忍了一个漫长的夜晚,要是天再不亮,自己也许就真的撑下去了。烤炉里的火炭燃烧殆尽,彻底丧失了原来一点点仅存的微光,变成了白色。

    白色!喔,是天亮了。

    “你俩怎么在这儿坐着呀?”母亲已经起床,从屋里走出来。原先看到俩儿子在屋外,还以为是他俩起得早,后又见大儿子常顺还在抱枕入睡。母亲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妈,你起来了啊?”常青有声音没声音地跟母亲打了声招呼,既然天都亮了,证明自己是陪着哥哥常顺坐了整整一夜,也算是手足之情充分到位了。再也顾不得哥哥常顺,自己闭着眼睛起身回屋补觉去。

    “出去。。。。。。”嫂子裸着上半身子,正在给小女儿芳芳穿衣服呢,常青就贸然闯了进来。她这才拽起被子,勉强盖住要害叫了起来。

    常青虽然是迷迷糊糊闭着眼睛,仅在意识的引导之下进去的,但他坚信自己没有走错。这间房屋做工巧妙,修饰精致,背靠高粱地,面朝村东面,结合地理位置,光照条件,是院子里最好的一间屋子。从烤炉位置,绕过花坛,上几步台阶就到了,常青是没走错。

    一名男子从斜靠在老树上的车子里醒过来,他急忙往后座里看去,嘴里不停唤着“大哥”。

    可能是车子里太黑了,他什么也没看见。一个可怕的预感顿时涌上心头来,使他急促的大口吸着夜里凉凉的湿气。难道是大哥已经。。。。。。

    他不敢去想,只是奋力地将上身尽可能地伸长起来,用手去摸后座上的座位。可是在他的手能触及的地方,根本就感觉不到有什么东西。他勉强转过头去,要开门下车。

第294章 : 我所有的爱() 
“余常青是谁?”芳芳淘气地询问着嫂子。

    “叭”的一声,常青一进屋就倒在床上,声音特强劲,听起来像开大炮似的,兴许床板已经彻底断裂了。

    嫂子给芳芳和自己穿戴完毕,赶早在水池里挑了水,来到厨房,开始忙着做起了早餐。她先去淘米,给花儿浇上水,又去菜园里摘回来一篮黄花菜和番茄。现在生了火,往锅里放入些清水。

    “大哥,大哥,你在哪。”他花了最大限度的力气,叫了好几声,依然没听见任何回应。他坐在副驾驶座上,开始艰难地用肩膀去撞击车门。

    他现在的举动就像是一只进错玻璃瓶的苍蝇想要用翅膀撞碎玻璃进行逃脱。预计得坚持到猴年马月方能见效分毫。

    也不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由于他的持之以恒,再小的力气还是掀起了陶然大波。然而,他没有把车门撞开,事情并没有他想象的那般美好。而是,车子本来就是一侧悬空顶在老树杆上,着地的另一侧难以长时间支撑车身。现在加之他这么一撞击最大受力的一边,导致了悬空的车子失去平衡又是一个黑暗里的高难度旋转,车子又侧翻了。

    还好这一次只是轻微的侧翻,而且也就仅仅是翻转过来三百六十度一整圈,刚好可以把车子停在马路中央。早已熄灭的车灯还莫名其妙的自动打亮了。

    幸运的是,之前顶在树干上的车门也在旋转时的重力作用下,自动打开了又合上。他推开车门,走了下来又回到车上去,半天过后,他拿着一只手电,一步一个脚印拖着抽筋不听使唤的伤腿原路搜寻而去。

    车子是部很旧很旧的越野车,在这种森林沙路上使用了几十年了,是他父亲买的第一部车子。当时堪称是全国最好的一款,到现在还是挺不错的。这车子自买来后,它的命运就是常年奔赴在这崎岖颠簸的沙石马路上,一成不变。

    所以过分的颠簸至使车子后门很松动,行驶在路上,就一个劲“嘎达嘎达”响个不停。他说过要拿去修一修才行,可是大哥说,用不着修理它,留着在路上当音乐听也是很不错的,况且修了它也还会坏掉。于是,后座的车门就一直没去管它。

    然而,小事不除,必有后患。今晚的意外,又让这车门派上了最新的用场,都不知道把大哥放哪里去了。

    他想可能是车子在九十度大转弯的时候,车门洞开,把大哥给投了出去。可是车子完成转弯过后,又不辞辛劳地代劳了打滚又翻滚的精彩表演,他怎么知道该去什么位置去找自己的大哥。

    车祸的黄金五分钟,也算不好已经过去了几分之几。作为一名好医生,他是要赶在第一时间救援自己失踪已久的大哥。

    他尽可能地加快速度,往最先刹车的事发现场赶去,他想自己无法确定大哥被投出去的具体位置,只要回到最初的地点,沿路探查,就可以找到目标。一颗医生的头脑从疼痛中脱颖而出,以救死扶伤为天职,舍己为人的品质化为血液灌输到他的体内,让他得以继续前进,前进,冒着全身的疼楚前进。

    天哪,当时坐在车里,也没觉得车子载着他经过了这么长一段刻骨铭心的旅程。也不知道是他走得太慢,还是路太远,他感觉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很久了,他还是没有按时到达预定地点。

    难道是走错了,方向搞错了?

    天哪,怎么会这样?

    一阵寒风从他头顶上飘过,带给他一丝凉意,他感觉冰冰的,冷到头发都疼痛不已。瞬间,一股狂热的血液奔腾在他的双足之间,使他用力跺了一脚,然后这股热流垂直向上,直奔头颅,差点顶破了他的最后一层头层,索性喷射出来,当即吓死森林里的鸟兽们。

    不对,他不就是沿着路上的踪迹,原路返回的么?

    差点没被自己吓坏了的医生又冷静了下来,弯下腰去细看马路上车子驶过的标记。就在这时刻,他要把他那医生临床不乱的精气神发挥到极致。

    没错,没错,就是这个方向,而且怪自己脚快,还走超了较长一段路程。当他弯下来,把眼睛放到离马路没有距离的空间上仔细勘察时,果然发现了车子刚刚翻过的林间沃土,还在黑夜里泛出湿冷的土壤气息。如此一来,是可以松一口气了,“当”的一声,他背上紧绷的一根弦被放开来。

    “啊!”他要直起腰来,返回去定位大哥的位置。可是,瘫痪多时的老腰,刚刚让自己那么一放松,可怜的老腰估计是误以为没事了吧,现在他正想直起腰来,却遭到老腰的罢工起义。

    过度用力使他尖叫了一声,差一点面朝黄土直栽下去。

    无奈,他坐下来,顺着关键点穴位轻微捶打几下。他是一名医生,这自然是他的专长,只是他却不应该把腰弯得那么曲折,都快鼻子触地。但那也不能怪他,许多医生们共同的生理缺陷,读书年代研究各种医术阅读各种医书,早已看坏了眼睛,从此只能借以眼镜应付这个明亮的世界。但,刚刚那一场车祸早已让他的眼镜荡然无存了。

    “咦?怎么会在这儿?”

    “啊,大哥?”该点的点,该按的按,打点妥当,正打算开始地毯式搜寻。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所要苦苦寻找的大哥就躺在离他不远处的一个低洼处,正补着难得的美颜觉。

    天助我也,感谢苍天。

    大哥真是福大命大,明显看得出,车子的轮印从他所处洼地的左右两侧平行架过,刚好掠过他头顶。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蹊跷的事情,不过,现在找到大哥了,怕是他伤得不轻,救人要紧。

    洼地有点深,要不大哥这条性命也就早该驾鹤西去了。他两只手不好操作,因为洼地边缘上的树叶和松土都容易使他受力的脚滑落。“大哥,你醒醒啊。”他只好一只手连同屁股一起拄着地面,一只手去抓着大哥的衣领拼命往上提。

    现在的医生很虚弱,平日里,他也只是一名不弄刀枪的文士,貌似把大哥从洼地里拉上来是一件他目前还办不到的难事,可是救人如救火,刻不容缓。

    大哥自己又醒不来,也不知是死是活。万一大哥已经。。。。。。

    他暂且停下来拉人的工作,用手去搓弄大哥的脸,试图把他弄醒。但不管用,反而使他察觉出一丝怪异,他的手触及的人脸像是一块弹性很好的高档海绵,软绵绵的,还带有一丝暖暖的余温。

    医生愧疚作为兄弟还这么辱骂亲哥,不过大哥的嫩脸的确太出乎他的意料了。这一张与全天下所有矿工的脸都不一样的脸,实在太让兄弟羡慕嫉妒恨。

    轻微摇弄不管用,他就用掌开始在这张嫩脸上拍打。虽然医生不舍玩弄大哥这么一张堪比女人的好脸,但是没办法。

    他想总不能真的趁大哥没意识抽他几耳光吧,那不行。不行就拔他头发,要是还活着的话,应该会来点反应。医生的手离开那一张余温暖暖的脸,移到头发上去,得拔掉几根头发,让他惊叫醒来。

    今天,嫂子专门从橱柜里,掏出来一根娘家带来的赤红老腊肉,切成块儿状放于灶里烤出油来,先用菜刀把烧焦的白肉刮掉,再用锅铲使劲把猪皮上的猪毛刷净。然后拿锅里热过的温水泡开,切成薄薄的肉片,放入锅内,进行慢火煮炖。

第295章 : 我所有的爱() 
“成老爷子,近来可好哇!”庄主留住身后所有人,自己上前来问候到。

    “我不想跟你说话。”来者不善,老成心知肚明。他早已做好最坏的打算,没必要多废话。

    “哟,怎么把水瓶给弄碎了?狗尾巴,捡起来。”庄主看着地上被老成摔碎了的水瓶,转而面向另一人喝到。

    并非所有的高粱皆为“红高粱”,为什么说是“绿高粱”呢。高粱一般是春种秋收,到了金色的收割季节,成熟的高粱从果实到杆子、叶子也就都变成了红色。

    然而老余家的绿高粱并没有按着常理春种秋收,也不是秋种春收。那是得在立秋前际播种,刚到冬季过半就收割。

    如此,高粱的生长期可就大大的缩减,多亏村庄里常年气候湿热,基本上能够解决生长期间所需的水分和温度。但,这高粱生长到成熟的季度是从深秋到初冬季节,期间缺少足够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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