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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啊,生活-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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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是有,在里面控制着。”则地不敢骗他,一旦触及到机关,自己不就暴露期满了吗?

    卫青山走在最前面,“大家都当心点,不要触发机关。”

    通道里的青烟含有一种奇特的味道,不浓不淡,让人感受到一种死亡的气息。亲信们都具有慷慨就义的胆量,他们不怕死,可是麦勃不希望成芸会死在这里,只有卫青山还活着,他还是有信心可以活着出去,在出去之前抓住人头鬼。可能是因为有成芸,麦勃隐约闪现一丝畏惧。他从来不会害怕,唯独这一次。

    麦勃很奇怪,为什么身边多了一个女人,反而会让自己心生恐惧。他有很在意成芸吗?患得患失的吧。“成芸,我还是可以保护你的。”

    “嗯,我知道,麦勃。”麦勃不需要申述,成芸也相信他有能力保护这个他抱过的女人。麦勃不需要害怕,就算死了,成芸也没了别的遗憾。她认为,她已经拥有一份爱情。“就算,你受伤了,保护不了我,那我可以保护你的呀,麦勃。”

    他俩身后的壮汉也在心里接嘴道:“你们俩都可以相互保护,那我也就安心了,跟着你们不危险。”

    “不管了,我先过去再说了,这帮人说不定又是把我给忘记在这里了呢。”壮汉不给俩兄弟商榷的余步,只见他一甩衣服上线,腿一蹬,黑黑地飘了过去。

    “哎,你说这人,怎么这样啊?”其中一位兄弟对于壮汉这种无组织无纪律的行径很不满意。

    “别说话,拉紧。”另一位兄弟打断道,发现不对劲了,钢线上的重力好像是猛地增加了几十倍。

    麦勃满手都是血,从钢线上滴落下来,偶尔掉在成芸的手上。成芸拼死抓住麦勃,他知道掉在自己手上的就是麦勃的血。“麦勃,对不起!”

    卫青山打气道:“所长,就到了,加油!”

    “头,你看,有人滑过来了。”拉钢线的人向卫青山大喊。

    壮汉从麦勃和成芸的身后滑了过来,他也大吃一惊,怎么所长还在这里。

    钢线开始受力趋平,然后慢慢往下吊。“头,怎么办?”这头拉着钢线的人群都被拉着向鸿沟里一点点地逼近,再不想想办法就要所有人都得掉鸿沟里葬身了。

    “使劲!使劲!”钢线另一头的俩兄弟情况更糟糕,他们也一样被拉向鸿沟里去,速度不慢,而且他俩这一侧是钢线的制高点,不好使劲。

    壮汉就吊在麦勃身后,钢索一直往下坠,壮汉一声不吭,只知道自己犯错了。

    卫青山提起手枪,要想救麦勃,那就只能牺牲壮汉了。一枪致命,把壮汉打掉,钢索才得以不坠入沟里。

    “青山,不要!”麦勃将自己俩手掌重叠,扣在钢索之上,当成套绳滑了过来。钢索切进麦勃的血肉里,已经磨破了手骨,成芸头上留下来成条的血线,浸湿了她头发。

    “哎呀我的妈呀,还好,还好我们没有死。”两位拉钢线的兄弟在鸿沟边上的最后一粒土寸之上停了下来。抱在一起,深深地拥抱,恭祝自己鸿沟边上的重生。他俩脸上一盆雾水,不知道是汗水还是眼泪。

    “急救箱,快!”卫青山扶住麦勃,把手拿出一看,叠在下方的左手,被钢线磨得皮肉不存,骨头上流出鲜红的血液。用手掌当套绳滑行,麦勃在过不来的第一时间,他就想到了,就怕距离远,质量大,手被磨断了都过不来,所以他才把两个手掌重叠起来。

    “成芸,我的命都是你救的,你要这么说,我才是不知道该怎么还你呢。”麦勃藏起来自己磨得只剩骨头了手,安之若素地笑。

    成芸冲上前来,抱住麦勃,她再也顾不得身边还有别人,她都忘记了自己是来自山野的保人,她就像抱着她,就像刚才那样。

    “成芸,不要哭了。”麦勃右手轻抚着成芸,他也不害臊了,爱情面前,变得如此的不守节操。只要这种感觉所带来的温馨可以滋润自己,他觉得自己可以抛下别的任何一样东西。

    周围的亲信们都纷纷转头,不方便参观这一甜蜜的气氛,尽可能地想点别的什么事,或者干点自己的事情,转移注意。

    “吼吼吼。。。。。。”一道生有粗刺头的大栅栏填满整条通道,往这边移过来。卫青山朝上面开了机枪,怀疑有机关,不敢靠近阻挡。

    “大家退后!”栅栏越行越快,卫青山只好冲过去抵在前面。

    一定是设置了什么机关,开出来这么一道栅栏,上面没有别的暗器,就这么不停地加速推进。如果不能将栅栏摧毁的话,就会把通道里的所有人都推入鸿沟里去。

    所有人都冲上来身子顶身子地挡住栅栏去处,没能停住不说,速度反而愈加地变快起来。“头,拿炸药吧!”

    “不行,把通道一起炸了,我们都得死在这里。”

    “那怎么办?”

    “你们都退后,快!退后!”

    “你呀,身穿七尺衣,行事无头脑。你知不知道,我差点杀了你。”卫青山找到的自己的事情就是来训诲一番这名擅自做主,差点害死所有人的壮汉。

    “对不起,头,你杀了我,也是应该的。”壮汉改口管卫青山叫“头”。其实他俩没交情,壮汉凭着一身武力,在亲信队伍里有点威望,所以一直直呼卫青山的姓名。队伍是临时组编,没事的时候也不会聚集,所以卫青山也不在意称呼,随便部下人叫自己什么都无所谓。

第349章 : 修订() 
然而老余家的绿高粱并没有按着常理春种秋收,也不是秋种春收。那是得在立秋前际播种,刚到冬季过半就收割。

    如此,高粱的生长期可就大大的缩减,多亏村庄里常年气候湿热,基本上能够解决生长期间所需的水分和温度。但,这高粱生长到成熟的季度是从深秋到初冬季节,期间缺少足够多的光照。于是乎,就成了“绿高粱”。

    余常青转而心喜,自己的哥哥能够娶到如此貌美的女子,也算是一种福分。

    说来,哥哥余常顺得以同貌美的嫂子结为夫妻,还得多亏了鲁长官。

    那天,鲁长官见母亲和哥哥在集市上卖豆子,于是就随意问到前一任嫂子的事。母亲是个老实人,都一五一十地说与鲁长官听。

    鲁长官可能是想到之前对老余家的作为,感到有所亏欠。也许是可怜势单力薄的老余家,他当着母亲面说是无论如何都要给哥哥余常顺找个好媳妇。

    鲁长官的效率还挺好使,没过几天,他托人转告母亲说,要让哥哥余常顺去趟邻村老王家。当天午后,余常顺便赶去老王家。在鲁长官的牵引之下,直接就在老王家同现在的嫂子见面。

    见到余常顺诚恳老实,外貌长相也基本还算端正。亟待出嫁的王家小姐,立马就答应要嫁给余常顺。

    那时把余常顺乐得可算是开了花。他第一眼见到美若天仙的王家小姐时,早已兴奋得坐立不安。心里面充斥着强烈的疑惑,他始终不敢相信,王小姐居然愿意嫁给自己。

    最终,在余常顺与王家小姐的这门亲事定下来之后,老王家才告诉余常顺说,王家小姐已经嫁过人,以及有关王家小姐的一系列事情。重要的是,王家小姐给别人家生过一个女孩,还从婆家把孩子给领了回来。

    这无疑是对老余家的蔑视,想瞒着老余家做亲家。也是对余常顺人格层面上的侮辱,不知情的余常顺还以为自己娶到的就是一个良家少女呢。

    原本,村里的妇女节操守则上是不允许,女人携子再嫁,再娶寡妇的男人也是被人所鄙视的。不过,既然,王家小姐都同意嫁,那娶不到老婆的余常顺又怎么能一味顾及别的什么呢。

    鲁长官生怕余常顺顾及脸面而办不成事,劝他说:“大丈夫不拘小节,嫁过人又如何,你不也娶过别的女人么?”

    余常顺是个憨厚小老百姓,他听后,觉得很有道理。嫁过人当然不在意,生过孩儿也不要紧,大不了余常顺就让王小姐连同小女儿一同嫁进老余家。

    事情果真是这样的,王家小姐舍不得自己的小女儿,只好携女儿一同来到了老余家。小女女小名叫芳芳,她大名是什么,余常顺和母亲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姓什么,说是跟着城里的父亲一个姓,但王家小姐却从未提过。

    过去三年,今年芳芳整五岁,现在这个时候正睡在屋里的小床上。

    在余常青走进院子来,老花狗胡乱叫唤那会儿,芳芳正在午休。所以嫂子才会跑去制止老花狗乱叫,那是为了不让吵醒孩子。

    如此推理,那方才嫂子大白天睡觉应该是哄孩子睡觉。余常青对于当前这位嫂子的看法,这下改观了许多。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听到了嫂子在破口大骂:“这死狗,这老狗。。。。。。”余常青又心生几分不快。

    “常青啊,你看你多久没回来了,我没想到你今天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家里。”要说弟弟常青坦诚的话,那哥哥常顺更是很坦诚。曾经在家时兄弟俩很少说话,一旦说开了,那都是掏肺腑的真心话。

    就像今天这一句,常顺只是说弟弟常青很久没回来,今天的出现很突然。只字未提自己有多高兴,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常顺是开心极了。因为平日里,他很少说话,更不会这般激动地说话。

    “大哥,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弟弟常青望向哥哥常顺深情地说道。

    “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常顺难为情地耸耸肩:“那个,常青你就先陪妈说说话,我去逮只公鸡来,晚上我们烤公鸡肉。”说完就往外走去。村庄里的习俗,接待尊贵客人,就会用大公鸡。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大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大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听常顺说的是这一回逮自家的,那么前几回,逮的应该都是母亲的了。那嫂子怎么还说“又”呢?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的哭声,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子在哭,她听到哭声之后,立马蹦出来,对着正在洗菜的常顺嚷道:“干嘛呀,他们这是,孩子还睡着觉呢。”

    常顺抬头看了看老婆,不作回应。他知道,这是弟弟常青哭了。

    那是因为母亲讲到了父亲老余。母亲说,常青走了后大概一年半,父亲可能是上了年纪,他受不了村里人说他不会酿酒的闲言碎语。有阵子,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父亲根本不会酿什么高粱酒。

    父亲听后很生气,并整天把自己关在酒坊里,没日没夜地酿酒。谁去劝说都没用。后来父亲更是变本加厉地喝起酒来,每天连饭都不吃,就光喝酒,拼了命地喝。

    有一天,常顺去酒坊看父亲,见父亲早已倒在酒坊的门槛外,可能是喝醉酒后,绊倒的。嘴里满是酒味,已经是喝得不省人事。常顺叫上村里的几个人,当即就送往城里的医院。但到医院抢救了好几天后,医生对常顺说病情发现太晚,只能准备后事了。

    常青出去三年,才三年,母亲老得让人认不出。这还好,父亲却离开了,永远的回不来。今天路过溪水旁,还感概东流逝水呢。那又算得了什么,比起父亲的去世,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

    不过,老余常唠叨,这种绿高粱所酿制的酒比红高粱出的酒好喝许多。他把酒送给会喝酒的老人们品尝,大家也大多认可老余的观点。

    这就是老余家的田地为什么与别家不同的缘故。

    余常青站在院子外,目光顺着那一片绿高粱,环绕好几圈,好像是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但一时半会儿又说不上来。

    噢,对了,今年这田地上的绿高粱比往年在家时所看到的少了好几片。怪不得看上去,这么不顺眼。心想,可能是父亲老余上了年纪,这绿高粱酒怕是,酿造得少了吧。

第350章 : 修订() 
“好了,好了,都这么大了,别老像个小孩似的。”母亲走过来,用手帕轻轻擦拭常青脸上的泪水。

    此刻的常青似乎又回到儿时,被母亲抱在怀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照料着,那时候什么都不懂,过得好生安逸。那么,那时候,除了现在的母亲疼爱自己之外,还有一位慈爱的父亲的,不是吗?

    余常青这么寻思着,一股梅花的香气穿过门缝徐徐散开而来。说是香气,其实,梅花有是有香味,不过这股香味却是淡之又淡的,你要不仔细留意这味道,或许就感觉不到。根本不像古人诗中所赞美的那般芳香愈浓。

    “嘎吱吱”的一声,没有敲门,余常青推开大门走了进去。这里的村民都很友善,虽然每家每户都有院子围墙,有大黄狗,还有老木门,但几乎不会有紧闭大门,并且牢牢上锁扣死的人家。

    余常青瞬间看到的变化是,这道木制的大门从根部到顶端,都露出明显暗自腐烂的痕迹。看吧,就连没有生命的木头,也是经不住岁月那无情的折磨哪,何况是人呢。

    这道木门上不知贴上又褪去多少层春联,一年复一年,红了又红。再过一久,等过大年了,余常青要把今年的喜庆春联,给亲自贴上去。

    余常青把眼睛从木门上转向院子内,竖起鼻子,寻着梅花香气往里走去。走得很慢很慢!

    因为走得很慢,很稳,大概是不会有人知晓院子里他的到来。突然,一声激烈的狗叫声猛地填满整个院子,余常青不会嫌它吵,相反,听起来是那么的振奋人心。

    这不是刺耳的警报,而是熟悉且难得的问候音。以前在家时,是不容易听到的,这可以算作是久别重逢的第一份礼物了吧。

    不用怀疑,这是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老花狗的叫音。想必它是闻到了儿时伙伴,也就是余常青身上那熟悉的味道,因而才高兴地大吼大叫。

    随即,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女人连忙从屋里走出来。

    可能是走得过急,险些跌脚摔下去。

    笨拙迟缓的身影,看得余常青差点笑出声来。余常青只是个单纯的男人,想笑他就会笑的,何况本身笑点就低,不过这回他还是忍得住。

    老女人上前移动几步,呆呆的立在余常青跟前,深情地看着他。

    “哎,是谁来了?这么吵?”一声女人的尖叫声从耳后方传来。

    在余常青听来,这一声疑问,有的不仅仅是陌生,更多的是一种硬生生的拷问,绝对的强势。听得他心生好奇。

    余常青不得不先扭过头,后转过身子去识别这个陌生的声音,看看是什么样的女人发出如此怪异的质疑。

    说话者,是一位三十出头的女人。

    古代战国时期的妇女发型,中锋的发髻垂涎在脑后,一条白色丝带在背后发尾处缠住打结。白嫩而又微微透红的一张脸上,满是睡意。

    对,就是睡意。还别说,这女人就是穿着睡衣跑出来的呢,左脚上套着本该属于右脚的拖鞋,一身蓝色睡衣包裹里外。

    余常青肚子里洋溢着无比的惊奇和疑问。身后年迈的老女人不认识,可能是亲戚来串门的。身前这个漂亮的女人,还是不认识呀。况且,她一定是在睡觉,刚从床上走下来。

    那么,这大白天的,谁家的女人会睡觉,这是谁的家?

    糟糕,走错了。

    是我走错了。余常青慌忙抬头巡视四周,围墙上的单页草,房檐下的燕子窝,角落里的小翠竹,没错,就是自己家的院子!

    嗷!明白了,肯定是家里人已经把院子卖给别人,搬到别的地方去了。

    那也不对,刚刚还听到了老花狗的叫声?难道他们连同院子一块儿给卖掉了?这也不至于,搬个家,怎么也不会把陪伴多年的老狗给卖掉的。

    不对,不对。这村庄的习俗里头尤其重视看家狗,无论如何,家人也不会把狗连同院子出售的。

    正当余常青紧蹙眉头在心里无声的琢磨猜测之时,女人又大叫起来:“余常顺,你出来,有人来了,快点。”

    “余常顺”,女人叫的正是余常青哥哥的名字,那就说明大哥就在此。看来,自己是没有走错,来的就是自己家。

    想到这儿,余常青是打心里松了一口气。

    一名中年男子迅速从屋内跑出来,看见余常青,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慌里慌张地说:“咦,常青回来了。”此人正是余常青的哥哥,余常顺。

    他还是老样子,穿的是一身洗得发白的旧衣服,上面还有颗粒不一的大小灰尘,应该是正在屋里做什么活儿,被女人给叫了出来。常顺见兄弟回来了,脸上饰着一层含蓄的喜悦。

    话音刚落,余常青便干脆地放下行李,转身面向身后的老女人。

    他好像就在这一瞬间,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妈,您还好吗!”余常青颤抖着声音说道。一抹泪水不知是什么时候流出的,早已悬挂在他的眼角。

    眼前这位老女人,这位差点使自己发笑的老女人,正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余常青想上前去深深地抱住母亲,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但他没有,因为村庄里,民风虽很热情,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交流却是极其的委婉,内敛。要真的冲上去拥抱母亲,先别说母亲接受不了,就连余常青自己也会不自在的。

    母亲细细地打量着儿子余常青,半天没说一句话。

    一丝一丝雪白的细发杂乱地铺就在母亲瘦小的脑袋上,余常青不由地记恨起这雪白的颜色。深深浅浅的皱纹已经占据了母亲的额头,脸颊,甚至是一双沧桑的女人的老手。

    在儿子余常青的内心深处,早已苦不堪言!

    “儿啊,终于回来了,终于回来了!”母亲只是简简单单地说这么一句话。她正想再说什么,却被那位漂亮女人给打断了:

    “你给我闭嘴,你给我闭嘴。都叫嚷了这么半天,还叫什么叫。。。。。。”

    过后,传来一阵惨叫声,夹杂着可怜的哀求,那是老花狗。余常青这才察觉,自他进院子余常青扶着母亲进屋,自己给自己倒杯凉水喝。然后,坐下来静静地听母亲讲述。原来,刚刚那个漂亮女人正是哥哥余常顺的老婆,也就是余常青的现任嫂子。

    “妈,那之前的嫂子呢?”余常青不解地问道。在他离家之前,哥哥余常顺已经结了婚,“那女人呀,她嫌我们家穷,在你出去没到一个月,就跟着别的男人跑了。”母亲毫不在意地回答。

    听母亲说,余常青现在这位嫂子,可是邻村老王家的大小姐。比起老余家来,老王家那是家财万贯,金银满屋子。

    所以这位王家大小姐从小就娇生惯养,加之生来也有几分姿色的缘故,在该出嫁的时候,村里头,实在找不到她能看上眼的男人,婆家。

    后来费尽千辛万苦,通过他们村庄主介绍,嫁到城里一户人家。据说是在城里边做烟草生意的,头几年夫妻恩爱,小日子过得很幸福。

    想到这儿,止不住的泪水又流出来。

    “还就停不下来了,啊?”母亲嗔怪道:“快出去给你大哥搭把手。”

    常青勉强站起来,还不打算出去。问道:“妈,那爸的灵位呢,为什么不摆了?”按村里的习俗,一旦有人去世,除了年纪较小的以外,一般都会立个灵位,放置于正堂上留作纪念。那父亲的灵位就该立在这里的,可是常青起来看了看,并未见着。

第351章 : 修订() 
可是,这回就因缺一味药剂,能开的方子全都试过了,仍然无济于事,成大夫早已束手无策。

    日落西山,成大夫摊着双手在屋内来回踱步,急得面红耳赤。桌底趴一条小狗啃着骨头正发出慵懒的鼾声。

    成大夫抬腿朝小狗给上一脚,不耐烦地嚷道:“一天到晚就知道吃,给我滚!”

    麦勃的双脚走在碎石铺成的黑洞里,前面光线穿透力急剧下降,空气更加稀缺,得张开嘴来吸气,舌头和牙齿就可以感触到飘进来的小石子。随着烟雾被吸进气管内壁的尘土,呛得麦勃差点咳出来。脚上的动静变大了,石洞深处的路不太好走。

    “咯嗒”,有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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