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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啊,生活-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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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小碗里放入花椒粉、干辣椒、碎花生和芝麻,油盐以及细葱花,再往里灌些汤水,香气逐渐散开来。这是村庄里特制的“昝水”,用来调味的。

    随着嫂子最后这一道小调料的完成,一桌丰盛的早餐算是正式开盘了。

    “吃吧!”嫂子说,脸上十分明显的得意,为大家做了这一桌子的菜,好不威风。

    “来来来。”哥哥常顺分发着拿来筷子,他先给嫂子,再给芳芳,然后再给母亲和常青。最后也给自己也放一双。

    在常青眼里,礼仪就是王法,年长为大,何况在座的是自己和哥哥常顺的母亲,他认为哥哥常顺理应先给母亲。心里很不愉快。

    常顺避过弟弟常青的眼神,后又偷看了一眼常青。他遵守礼仪,他也知道常青会不高兴。但是,他“耙耳朵”惯了,这三年都是这么过来的。

    桌子上摆了番茄炒鸡蛋、凉拌黄瓜、油炸灰鹅肉、水淹香芋粉、干炒白平菇,还有一大盆腊肉黄花汤一共五菜一汤。热腾腾的香气流溢出厨房,飘荡在院子里面。

    母亲看着这一桌子的菜,什么香芋啊、腊肉啊、平菇啊,都是嫂子从娘家携带而来,自己家里可是没有的。母亲深感老余家亏待了嫂子这位王家大小姐而没脸去动手中的筷子。

    亏待就亏待吧,反正嫂子也从不睁眼看母亲。在常青回来之前的这三年里,嫂子就没让母亲吃过这么丰盛的一顿饭。

    母亲紧紧握住筷子,她的手似乎在发抖,犹豫着不知该夹什么菜。

    “快夹菜吃呀,自己家,不用客气,来来来。”嫂子起身挑了一块不肥不瘦的鹅脊椎块坨坨肉,送到对面碗里去,上面还留着些许葱绿的香菜。这不是给母亲的。

    常青没说“谢谢”,他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因为,他觉得嫂子应该先给母亲夹菜的。心里又是大不悦,这顿饭吃得越来越没意思了。

    嫂子可顾不得什么礼仪礼节的,只想着常青刚来,试图讨好一番罢了。

    常顺能知道弟弟常青的心思,自己也就学着嫂子夹了几片母亲爱吃的腊肉,在昝水里沾了一下,放入母亲的碗里。

    嫂子狠狠地瞪了常顺一眼,因为,她不允许常顺这么主动,即使这是常顺自己的家,那也不行。

    一家子人就这么不痛不痒地吃着,已经吃饱了的芳芳绕着桌子,一会儿摇一摇常青,一会儿晃一晃母亲。难受得常青看在眼里,憋在心里,嫂子没阻止,自己也不太方便。

    “常青啊,你要多吃点哈,多尝尝我做的菜。”嫂子欢快地张罗着,一双金枝玉叶而娇贵的手软绵绵地往自己嘴里送饭。嫂子的这副模样在常青看来貌似是在表演而不是吃饭。

    常青不想听嫂子说话,也不再回应她。只是东拉西扯地说到,在回来的路上遇见了鲁长官,并且送给他一瓶酒的事。

    “哎呀,常青哪,不是我说你哈,你怎么可以这样啊?”嫂子一下急了,像是听到一个令人厌恶的消息。“我都听你大哥一直在说,以前鲁长官对你们家很不好,你怎么可以给他酒喝呢?真是的?”

    听到常青给鲁长官东西,嫂子如此气愤。怪不得当时,鲁长官不敢要,说了“你现在的大嫂不好惹”。

    怎么说也是鲁长官介绍她来到的老余家,要不是鲁长官,还不知道嫂子现在待哪儿守着寡呢。

    常青抬头想要反驳嫂子,没想到母亲早已料到,正用眼盯着他,不让说话,还增加了个严肃的眼色,意思不要惹嫂子。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还能说是一家人吗?分明就是在自己家里,却只能通过这种使眼色眨眼睛暗地里的把戏来偷偷地交流。常青又是一阵心酸。

    嫂子还不够,她又骂到:“这个姓鲁的老家伙,好端端的,把我给骗到这个鸟不拉屎的穷旮旯。就是没机会见上他一面,老躲着我,等什么时候见到他了,可一定得跟他好好算账。”

    实事求是,就当着所有老余家人的面,说你们穷,后悔自己嫁到你们家。

    不服你走哇?又没八匹骡马拉着不让你走。除了老余家,倒要看看哪户人家愿意让一个守寡媳妇在院子里称王称霸?哪户人家舍得让自家儿子给儿媳当奴隶使唤?哪户人家的婆婆又能对儿媳谦让再三,最后甚至连“妈”都不带称呼了?

    常青很想说句实话,对着嫂子。可是他没有,长兄为父,哥哥常顺的女人,他都不开口,自己岂敢以下犯上。

    “啊,妈妈,余常青身上好臭啊?”芳芳抓着常青的衣角扯了半天后,迅速放手躲开去。

    话可以不说,但是饭却是不能再吃的了。常青尽量咽下碗里的饭,把鹅排连骨头带肉吞了下去,像是喝酒一样的干脆。他放下碗筷,一声不吭地离开厨房。

    “这就吃饱了?怎么不多吃点?”厨房里唯独只有嫂子一个人的声音。母亲忐忑地吃着,碗里还有哥哥常顺夹进来的肉。常顺小心翼翼地埋着头吃米饭,不敢张大嘴巴吃。他从始至终没吃一块肉,也没吃一口别的什么菜。

    常青在院子里转了好几圈,心里的闷气算是释放了一点点。正打算回屋继续睡觉。

    “你先别睡觉,我去给你下碗面条吃。”身后传来母亲的声音,常青刚走后,还没等母亲吃完碗里的饭,嫂子就收拾了桌子。没再让母亲继续吃。

    常青当时已经出去了,没看到。说给他听他也不会相信的,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儿媳妇。可是,这是真的。不过,母亲没有让他知道。

    “妈,你也出来了啊。那要不现在就去给我煮面条好了。”嫂子做的饭,常青没吃多少,自然是还饿着肚子的。

    “这哪行呢?我们才刚吃了你嫂子做的饭。这不是要跟她说没吃饱她做的饭,有意让她生气吗?”母亲很是害怕嫂子。

    母亲和常顺家共用一个厨房,每一次,母亲都是等嫂子做好饭,吃完了,才捏手捏脚的去做饭。再说了,搞不好这会儿嫂子还在厨房里自己一个人吃得正香着呢。

    “妈,那我还是先躺会儿,等面好了再叫我吧。”常青得到母亲认可后,有气无力地走回自己屋里,脱掉衣服鞋子接着睡觉。

    常青这边都已经吃完了,成芸那边却还没吃成。

    成芸叫过老成后,自己在厨房里摆好饭菜、碗筷等了半天,可能是晚上赶路疲劳,等着等着差点都等睡着了,却还是不见老爹进来,他脑子里打着疑问出来一看。

    天哪,为什么会这样?

    外面,有许多认识不认识的人正围住老成瓮声沸腾,而老成的掌心之中盛着一根血淋淋的手指头。

第10章 王法竟破灭() 
成芸登时猛地冲了过去,撕碎嗓门,惨叫道:“老爹,你怎么了?”

    显然,老成左手掌心中放着的,原原本本是一根人的手指头,还留着刺眼的鲜血。

    砍的是食指,民以食为天。这事还得从吃饭说起,成芸通知老成该吃饭了,常青那边正跟着母亲进了厨房,就等着吃饭。

    就在此时,果真如之前跑来报信那人所说的,来了许多人。有撩袖子拍脑袋的壮汉、有手执竹竿的老人、还有手无寸铁的妇人小孩,反正老马家附近挨家挨户,能来的都来了。而且,这一次,领头摆阵的不是胖光头儿子东哥,而是庄主他本人。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老成哪里还顾得上吃早饭哪。要是躲在老屋里只顾吃这顿早饭的话,恐怕就再也没法和女儿一起吃下一顿早饭了,不只是早饭,预计晚饭也没法。

    “成老爷子,近来可好哇!”庄主留住身后所有人,自己上前来问候到。

    “我不想跟你说话。”来者不善,老成心知肚明。他早已做好最坏的打算,没必要多废话。

    “哟,怎么把水瓶给弄碎了?狗尾巴,捡起来。”庄主看着地上被老成摔碎了的水瓶,转而面向另一人喝到。

    庄主口中的狗尾巴就是刚刚跑来给老成报信的人,他是村庄里出了名的小偷,无奈,庄上人都瞧不起他,庄主也就没顾及他了。但他就是单单对老成家很忠实。自己也说他喜欢成芸姐,同时也很佩服老成一身的威严。

    “我,我不捡,那是成大爷他自己打碎的。”狗尾巴怯怯地退到老成背后去,坚信老成可以保护自己。

    连狗尾巴这个次一等的小人都敢当着众人的面轻视自己,平日里小孩儿叫他往西他都不敢往东的胆小鬼,居然敢让自己堂堂一庄主脸面扫地。庄主抬手就要去打狗尾巴。

    狗尾巴藏在老成背后,欲抓住老成衣领,告诉老成有人要揍他了。狗尾巴生来就不聪明,不懂得奴颜婢膝,在他的眼里,庄主只是一个跟平时欺负他的四岁小孩儿一样的普通人,没什么可怕。但是,老成就不一样了,他说一不二,还不怕死。

    “够了,马万千,你少在我家门口放肆。”老成不想说,但也不得不说话。

    “老成,别发这么大火,你我都上年纪了,可别气坏了身子呀。”庄主仁慈地劝老成息怒。

    “姓马的,有事说事,没事赶紧走,别在这儿假兮兮的。”

    “没事,没事,能有什么事呀,就是在家呆着闷得慌,想过来看看你。”庄主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更使老成无法面对忍受。

    “我与你非亲非故,你会好意来看我?”老成明显提高声音。

    “别把话说得。。。。。。”庄主想说的是别把话说得这么难听。可是没等他说完,老成直接走掉。

    “哎哟,你跟这老玩意瞎嘟嘟什么呀,都到这儿了,还让我愣着干嘛呀?”儿子东哥从庄主身后的人群中挤出来,直奔老成家中去。

    老成还没走几步,反倒是有人领先他,正往自己家中去呢。

    “站住!”老成低沉地说,免得吓着小孩们。

    东哥哪里会听,还在往前赶路。他以为人多势众,没必要怕谁。

    “把你儿子叫回来!”老成转向庄主,脸上冒出滚烫的火花来。

    庄主见了,不好,老成的表情语言,他是懂得的。他赶紧四步并作两步,追上去,生拉硬拽地把东哥拖回来。

    “放开我,你放开我。”东哥都快到老成家门口,就要见到成家小姑娘了,不料被父亲庄主这么阻止住,心中是务必遗憾,比老成还恼怒。

    “来的时候,不都说好了,今天一切都要听我的吗?”庄主用力镇住儿子东哥劝服到。原来,昨晚,一夜未眠的不仅仅只有常青常顺兄弟俩,还有庄主和他的胖女人。老夫妻俩一夜未眠是在筹划今天一起大规模的逼婚事件。

    庄主夫妇二人,召开会议,商量着宝贝儿子既然这么喜欢老成家的女儿,已经走上了绑架人的凶险之路,只好最终决定,一定得想办法让老成交出女儿嫁给自己儿子。

    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天一大早,庄主就把连夜赶出的计策告诉了儿子东哥,乐得他吃不下饭,直接召集人马就朝老成家要人来了。

    “知道我今天为什么不会动粗吗?因为我对这件事情,很有把握。”庄主对东哥补充上这一句,有分量的话,才把东哥暂且说服坐下来。其他人一并站着,就他一人坐下。因为吃得太肥,把自己给撑得实在站不住。

    “我听你说,今天这件事情,很有把握,你有什么把握?”老成听见了庄主对东哥说的话,嘲讽到。

    庄主被问得哑口无言。因为他今天想通过谈判的方式来取得最终的胜利,现在还没开始,就被对方听见自己对儿子说有把握,这般对待未来的亲家公,难免是有些说不过去的。

    “说实话,老成,你应该也猜到了我今天来的目的。上次跟你说的那事,你没。。。。。。”

    “说重点,简单的,我老了,听不懂。”老成不耐烦地打断。

    东哥对于老成的做法很是欣赏,说道“就该这样的嘛,不愧是我媳妇的亲爹。”

    “你这混小子,没良心。怎么刚娶了成家女儿,胳膊肘就往外拐了你?”一旁的庄主夫人教育东哥说道。

    “妈,瞧被你给说的,我会一直一直对你好的。”东哥拖长声音撒娇道。

    “哎,这就对了嘛。这才是我的乖儿子东东,妈总算没白疼你。”胖女人和儿子东哥自娱自乐着,在他们心里,成家女儿已经是自己家媳妇了都。

    “哼,跟我来这套?没用!”老成斩钉截铁地告诉庄主。这一声可把东哥母子俩从梦中惊醒,现实好像并没有他们想象的美好。

    原来是庄主已经跟老成摊了自己的王牌:

    村庄里留下的规矩,不管哪家女儿,只要庄主或者庄主继承人看上的,都得一律服从出嫁,不能违抗。那东哥不就是庄主继承人吗,他现在喜欢上了老成家的女儿,老成家的女儿,自然也就应当遵守规矩,嫁给东哥。

    怪不得,老马家今天领了这么多人马过来。其中包括了村庄里的老弱病残各种角色,就是要请他们来亲眼见证村规的施行。必要的时候,庄主会要求他们站出来制止老成破坏村规。

    这的确是历任庄主不变的王牌,只要身为村庄里的人,必须人人遵守,不然是要遭到诅咒的。

    可令人意外的是,老成居然不把这当回事。

    “哎,老成呀,我们家儿子是真心喜欢你女儿,你怎么就不放心呢?”胖女人刚回到现实,见庄主一人应付不过来,插嘴道。

    “嗯嗯嗯,我真心喜欢你女儿,会好好待她的。”东哥很赞成母亲的话。

    又是这母子俩自娱其乐。他们习惯只在乎自己喜欢不喜欢,失去了顾及他人的能力意识。

    “知道你儿子喜欢我女儿。但这种人,我的女儿看不上。”老成不客气地点破事实。

    “什么?儿子,上?”庄主夫人让东哥像条猎狗一样地从人群中扑过来,箭一般的眼神首先瞄准老成那把硬骨头。不过,因为东哥太胖太沉,动作很慢,很笨。

    “劝住你儿子。”老成对庄主说。

    “你别逼人太甚了?”庄主因为被老成戳破了王牌,已经失去理性,就想让儿子东哥好好教训老成,一时忘记了老成是个什么样的人。

    料想也是,历任庄主流传下来,百试百灵的庄主特权,今天居然在自己手里失灵了,这是对上不孝。未来庄主的专权是不是就此宣告废止,自己真就成了祸害子孙的千古罪人了吗?如此,庄主才一时被气昏了头脑,做出糊涂决定也是可以理解的了。

    “嗖”的一声,东哥一个拳头狠狠地打在老成的肩膀上。在场的所有人都为老成捏了把冷汗。其实他想打的是老成的头部要害处,但老成太高了,打不着。认真说,老成也不算太高,只是东哥虽在体重上占有莫大的优势,可在身高上却是远远不及老成。

    东哥看自己好不容易冲刺一回,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居然打不中。抬拳又要砸过去,不对,应该是朝天砸上去。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这回准能砸中老成的鼻子眼睛什么的。

    事情真的没有出现意外,东哥的大拳头不偏不倚地击中了老成的鼻子,两股红色的河流立刻从天而降。还好东哥拳头肉多,没多大杀伤力。所以,老成鼻子只是出了血,并无大碍。

    所有人,老人孩子,男人女人,没有一个人出来说一句话,关心一下老成。除了狗尾巴哭着撕下身上的衣服布子给老成止血,并且叫喊着:“你打他们,你打他们啊。”

    老成一边屏住呼吸,一边手里撕开狗尾巴给他的布子,拿来给鼻子止血。

    “呼”的一声,东哥又一个拳头横劈过来。“啊”人群里传出一声孩子的惊呼声。

    因为,前两招都没能及时地把一个老人打到,东哥觉得很是替自己丢人。他不管老成有没有受伤,要把老成打死算了,还正好就此没人阻拦自己娶亲。

    事不过三,老成没打算再挨打。只见他目视着庄主,侧着身子微微一抬腿,坚硬的膝盖骨稳稳的顶住东哥飞来的大肚子,“吱”的一声,裹着肚子的衣服,好几层撕开了个大洞。一股强大的力量撞击东哥的五脏六腑,使他瞬间倾盆大雨,从嘴巴里倒出来。

    东哥往上飞来,老成的膝盖骨朝前顶去,倾盆大雨倾斜而下。一时惯性作用下的能量失衡导致东哥整个人从老成抬起的膝盖骨上直接坠落,一个又胖又光的大脑袋直直地戳在,他自己刚下的倾盆大雨里。弄出“咕噜噜”的响声。

    此举惊呆了除了狗尾巴以外的所有男女老少。这也是为什么狗尾巴这么害怕老成的原因之所在,他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出惨剧。

    胖女人见状,立马晕倒在人堆里,只有庄主被老成这一下给惊醒,正要来救儿子。其实,庄主知道老成的本性,他早该听老成的劝告,阻止儿子乱来的。

    “别动,不然我连你一块踢碎。”老成止住庄主,冷冷说道。

    老成往前一站,清了清嗓子说道:“各位父老乡亲,村庄里有规矩,庄主或者庄主继承人,无论看上谁家姑娘,谁家姑娘都得顺从。如今,庄子儿子,也就是未来的庄主看上了我女儿,这个被唤做东哥的庄主儿子,你们应该知道那就是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窝囊废。要真把女儿嫁出去了,我会死不瞑目的。所以,我是不打算把女儿嫁给他。想必你们也是为了此事,要来监督我履行村规,劝我把女儿嫁给这混账的,是不是?”

    老成说到这儿,有好几个因为人太多而被挤出来的人,拼命地把自己往人群里塞回去,避免将自己暴露在老成的目光所及之处。老成见人群里,无论大人小孩,都在一个劲儿摇头,表示这事跟自己无关。确实也是,村庄里的村民向来都是墙头草,哪边风大往哪边。

    流血的鼻子,勉强是给止住了。老成取掉用来止血的碎布,俯身捡起一把用来栽花砍树的大刀,面朝庄主和庄主身后的人群走过去。

    看老成手提砍刀靠近,所有人霎时变了原来的脸色,就像是骤然起风的麦田,齐身往后倾倒。

    老成在离庄主只有一臂间隔的土堆上挺直腰板站立,略过庄主,望向人群心平气和地讲到:

    “村庄里头的规矩,我不能破坏了。”

    听老成说不破坏规矩,众人松了一口气,预想老成不会胡来。

    “但,我是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女儿嫁进他老马家的。”

    话音刚落,众人又同时整齐地扭过头来看向庄主,期盼着权威的庄主会偶尔向这个藐视权威的老汉低头。

    庄主被老成锐利的眼神直直地瞄视着,气势压得庄主直接睁着眼睛麻木了。一滴鲜血从老成的鼻孔里低落下来。

    说着,老成一只手高高举起砍刀。

    “啊?”人群中有不少妇人当时就用手遮挡住了小孩儿的眼睛。为人父母,谁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有个挥之不去的童年阴影。

    庄主还没来得及哭喊着双手抱住头。

    “噌。。。。。。”的一声,老成手中的砍刀无情划破阻挡的空气。一根手指便从原来的部位脱离,掉落到了黄土地上。

第11章 断指() 
手指掉了,没人哭,也没人喊。静悄悄地,时间在这里停留了一小会儿。

    “啊,成老爷。。。。。。”狗尾巴首先叫了起来。

    众人从恐慌中得以恢复,看得见老成手里的刀刃上还留有一丝血迹,发现他们所看到的庄主居然还安然无恙的抱头蹲着。

    庄主也从噩梦中醒来,他先是半睁开眼睛看了看地上的断指,然后发狂似的腾空蹦起来,拼了命地甩动自己的双手。

    庄主一阵忙活后,平静下来看看自己的双手十指。他发现手指们都还健在,于是疲倦地露出难堪的笑意,并且相信自己刚刚只是做了一场梦。

    “国有国法,村有村规。是我坏了规矩,我理当受到惩罚。”老成在众人朦胧之际,把地上的断指捡起来,捧在手心里。

    “老马哪,可别忘了,你这庄主之位是怎么来的,要不是我舍命相助,你今天可以站在这里拿村规胁迫我吗?”庄主之位虽是历代世袭,却也类似于古时候的王位,能者居之。

    话说,多年前,老成正当年少时,村里发起了庄主之争。当时,庄主被任于向来蛮横的鲁姓世家,横到什么什么程度呢,就连流传至今的庄主看上的女子就必须服从的规矩都是那时的鲁庄主立下的。也就是鲁长官他们那一家族。争夺的一方为何姓家族。村民苦于鲁姓庄主的欺凌,大多偏向于何姓争夺者一方。

    后来者居上,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何姓家族更是不择手段,逼得鲁姓家族节节败退,庄主之位唾手可得。就在何姓家族即将取缔鲁姓家族,进行新一轮欺压剥削的最后关头。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一个马姓家族从半路中猛然杀了出来。这就是现任庄主马万千的父亲一辈。眼看鲁姓家族与何姓家族,皆为庄主之位,彼此全力相击,落败的鲁姓一方被击得早已双手无缚鸡之力。而取胜的何姓一族,同样经不起半道突击的马姓一族。

    从上到下,马姓一族就有趁人不备,巧取小利的生活习性。以为就要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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