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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啊,生活-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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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 送她去东站() 
你要是全部,而我又能给你什么啊,孩子。楚雪该有的不该有的都有了,可是,每一样是她想要的,她你愿自己没活过。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在麦家兄弟俩心里,母亲生育了他俩,又任劳任怨地教导他俩做人。麦夫人用情太深,感情太弱了。她看见女人就联想起害死自己丈夫和女儿的女鬼,看见别人家的小女孩,就忘不掉自己那可爱的小女儿。

    现如今,麦家兄弟俩长大了,麦夫人老了,他们怎么舍得再去触碰母亲那受过伤害的一颗心。

    “项伯伯,你看。。。。。。”麦相试图在用什么计量去讨好老管家。一再赢来老管家“不不不。。。。。。”的拒绝。

    麦勃发现成芸无望地看着自己,他朝成芸递过去一抹微笑,承诺真的可以带你回家。

    “项伯伯,我看这样吧。成芸我们不能带回家去,我知道你也是为我妈考虑。那,我想请你帮个忙,一会儿回到家,除了路上的车祸事故,别的事情,你一定不能让我妈知道。”麦勃表现得很稳重,已经没有更好的法子可取了。

    “唉,好吧,既然你兄弟俩执意这么做,那就依你们。”麦勃向来都尊敬老管家,这次为了一个陌生姑娘跟老管家僵持不下。彼此都为难,但老管家终究还是会服从麦勃。麦先生去世以后,老管家尽心尽力地帮着麦家打理事物,是时候让麦勃兄弟俩自己做主了。

    “大哥,我们这样不太好吧?”麦相怎么都觉得把成芸一个人放在这里自己回家,未免也太不仗义了。

    “好了,走吧,我知道该怎么做。”麦勃懒得跟他解释,再说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公开的。

    “项伯伯,那就有劳你们带路了,我们这就回吧。”

    在老管家的安排之下,由三辆车所组成的车队井然有序地出发回家。老管家坐在最前头一辆车给车队开路,其余多数随从都挤在车尾给车队断后,而成芸和麦相兄弟俩则三人包下中间一辆车,是老管家的坐骑。老人家的装备就是软绵绵的与众不同,坐里面就跟睡沙发一样的舒坦,所以就主动让给了伤员。

    成芸和麦家兄弟俩坐一排,一起目视着前方,谁也没说话。处在俩人中间的她很想说声“谢谢”,但好像又有点见外。她想问“麦夫人”是不是很不喜欢外人,但又显得没礼貌。更纠结的是,她都不知道左右两边,该对兄弟俩中的哪一个说。

    不光是成芸又疑问,旁边的麦相也是憋着一肚子的小问号,特别想参谋参谋哥哥麦勃的战略。可麦勃已经发话表示自己知道该怎么做,那自己再这样多余地操心也是不合适的。

    “来来来,成芸,饿了吧?”麦相从后备箱中陶出一个装得鼓鼓的袋子,里面吃的喝的应有尽有。

    “这是你们自己的吗?”成芸持怀疑态度。

    “不是不是,这是项伯伯的专车,老师给自己留着这么一手。”麦相把自己见多识广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放心吃吧,项伯伯带我们就像亲身子女一样,他不会建议的。”麦勃捡出来一块面包吃,他说的话不多,却字字珠玉,十分管用。

    成芸这才打消了疑虑,也从中挑出一包饼干,不顾形象地吃着。里面有许多别的从未见过的食物,应该都是可以下肚的,但她只是选择了自己唯一熟悉的饼干。

    尽管上车前服过了一些营养液,但饥肠辘辘的成芸还是吃了比较多的饼干,这下渴得要命。她想找水喝,可又不是在进水边,哪里来的水喝呢?

    好渴!好渴!就怪饼干吃多了。

    成芸第一次觉悟,原来口渴真的比饿肚子和身体受伤都难过。她甚至都在怀疑自己是口渴,还是生病了,犯口渴症。

    “我们有水吗?”成芸嘴巴不听使唤地蹦出一句。

    “啊?怎么没有?这里面不就有吗?你自己拿上喝就是了。”麦相总是可以第一个接上嘴,却每一次风头都没能给自己加分。

    “来,喝这个,我和三弟小时候最爱喝这个,还是在老管家的车上。”麦勃很会读心术,他知道村里来的姑娘没见过这样包装巧妙的的零售饮料。

    “谢谢!”成芸很感激。

    “别客气,你还救了我的命。”麦勃说。

    成芸一连喝掉好几瓶各种口味的袋装饮料,吃饱喝足之后的她还厚颜无耻地犯了一点点困意,难道是老管家的私人坐骑涉及太温馨了吗!

    三点一线正好凑出一道靓丽的风景,曲曲折折穿梭在山间小路上,像极了一条舞动着身子的细蛇,魅力无限。

    成芸眯着眼睛,开始睡着了。她的小脑袋碰撞在麦家兄弟俩的肩膀之间。麦相探过头来看麦勃,征求意见。

    “成芸,成芸,你要是困了的话,就靠着三弟的肩膀睡会儿吧。”麦勃提高声音把成芸叫醒。

    “啊?”麦相反常的目光扫了麦勃一眼,受宠若惊。

    “没事的,我能坚持。”成芸刚说完,就真的歪着身子靠在麦相的肩膀上。

    “钟子,开快点。”麦勃眼睛疼得厉害,从一开始,他就是为了为人兄长,起好先锋带头不怕疼的榜样作用,所以才强忍着保持绅士风度。其实,他比任何人都疼,他的疼在心里,也在眼里。

    “嘟嘟。。。。。。嘟!”开车的钟子使出同事间特地的暗号,鸣笛催促前边的车加速。

    首先发出的一声鸣笛声,换来一前一后两声同样的鸣笛声,一同传送在山谷间回荡,妙笔谱写一首优美的曲子,陶醉在回家归途里。

    因为车速加快,车里的动弹反应也变得更明显。成芸的的身子离麦相的肩膀分分合合,脑袋毫无节奏地敲击着肩膀。

    车队翻过一座山,又翻过一座。从密不透风地高树底下穿过,再度擦着悬崖弯弯曲曲流淌而下,现顺着一条谈不上笔直的小溪流自北向南而去。

    车队集体发动机的运作声配合溪水撞在石头上,溅起水花的音韵,不得不说,天人合一,这一定是人世间万物生灵的最佳体现。

    麦勃的身上。医生自小就体制较差,这次事故也是伤得不轻,受不住来自成芸的多种压力,也是情有可原的。

    既然弟弟不领风情,那兄长就只好义不容辞了。因为高度不一,车速又快,成芸在麦勃的肩膀上晃得比较厉害。麦勃考虑再三,只好一只手矜持地搂住她,以便增强睡眠效果。

    没了成芸带给麻烦的麦相自己头垫着找来的一个毛巾,侧身睡下了。成芸也在自己身上睡得不亦乐乎。看来是三个伤员里头,就剩下自己一个人依然奋斗在前线,得站岗放哨到家了。只要是为了患难与共的同志作牺牲,无论如何,他也觉得是光荣的。

    麦家兄弟俩至今未近女色,麦夫人不喜欢女人,要延迟儿子成家,不到万不得已不结婚,也不交往异性。偌大个麦家矿区里家里,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无一女性。麦夫人真的不接受女性,她对丈夫和女儿这种永恒的情怀是感动着麦勃的。

    然而,这里的麦勃背着麦夫人,搂着一个陌生女子,这是不孝,但没有别的选择。

    夕阳划着唯美的弧线,绕道大山背后,喜庆色彩的光晕掉落在空气里。车队离家逐渐拉近,麦夫人的一张脸悄然浮现在麦勃的面前,他来不及撒谎。

    痛苦啊,人生,小楚雪已经死了,现在是大楚雪,楚雪。

第173章 : 签字() 
“你这是马后炮,你是大意惯了”,周嫂子拍大腿叫道:“我就说高太太再有能耐,刀架脖子上她能不给钱吗?”

    “哎,你俩夫唱妇随地干什么呢,不怕丢人丢我家里来?”高太太挑逗着怀中的小楚雪,开心极了。

    “这些天啊,我常听你大哥念叨你。这不巧了,还真就把你给念回家来。”方才那位粗暴的漂亮女人,现在已经成了余常青的嫂子,来到屋里母子俩跟前上下打量着余常青。

    “嫂子,你好!”余常青忙站起来客气地问候一声,稍微往嫂子身上瞥过一眼。

    面前的嫂子,决然不再是刚才那懒散模样的女人。她已经换上一身靓丽的服饰,面部携带镇定的笑意,两只修长白皙的小手握在一起放于脐下,作出一副高贵又楚楚动人的美样子。头上一根闪闪发光的银宝钗显得耀眼十分,与站在身后的丈夫余常顺形成鲜明对比,简直不像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一对夫妻。

    余常青转而心喜,自己的哥哥能够娶到如此貌美的女子,也算是一种福分。

    说来,哥哥余常顺得以同貌美的嫂子结为夫妻,还得多亏了鲁长官。

    那天,鲁长官见母亲和哥哥在集市上卖豆子,于是就随意问到前一任嫂子的事。母亲是个老实人,都一五一十地说与鲁长官听。

    鲁长官可能是想到之前对老余家的作为,感到有所亏欠。也许是可怜势单力薄的老余家,他当着母亲面说是无论如何都要给哥哥余常顺找个好媳妇。

    鲁长官的效率还挺好使,没过几天,他托人转告母亲说,要让哥哥余常顺去趟邻村老王家。当天午后,余常顺便赶去老王家。在鲁长官的牵引之下,直接就在老王家同现在的嫂子见面。

    见到余常顺诚恳老实,外貌长相也基本还算端正。亟待出嫁的王家小姐,立马就答应要嫁给余常顺。

    那时把余常顺乐得可算是开了花。他第一眼见到美若天仙的王家小姐时,早已兴奋得坐立不安。心里面充斥着强烈的疑惑,他始终不敢相信,王小姐居然愿意嫁给自己。

    最终,在余常顺与王家小姐的这门亲事定下来之后,老王家才告诉余常顺说,王家小姐已经嫁过人,以及有关王家小姐的一系列事情。重要的是,王家小姐给别人家生过一个女孩,还从婆家把孩子给领了回来。

    这无疑是对老余家的蔑视,想瞒着老余家做亲家。也是对余常顺人格层面上的侮辱,不知情的余常顺还以为自己娶到的就是一个良家少女呢。

    原本,村里的妇女节操守则上是不允许,女人携子再嫁,再娶寡妇的男人也是被人所鄙视的。不过,既然,王家小姐都同意嫁,那娶不到老婆的余常顺又怎么能一味顾及别的什么呢。

    鲁长官生怕余常顺顾及脸面而办不成事,劝他说:“大丈夫不拘小节,嫁过人又如何,你不也娶过别的女人么?”

    余常顺是个憨厚小老百姓,他听后,觉得很有道理。嫁过人当然不在意,生过孩儿也不要紧,大不了余常顺就让王小姐连同小女儿一同嫁进老余家。

    事情果真是这样的,王家小姐舍不得自己的小女儿,只好携女儿一同来到了老余家。小女女小名叫芳芳,她大名是什么,余常顺和母亲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姓什么,说是跟着城里的父亲一个姓,但王家小姐却从未提过。

    过去三年,今年芳芳整五岁,现在这个时候正睡在屋里的小床上。

    在余常青走进院子来,老花狗胡乱叫唤那会儿,芳芳正在午休。所以嫂子才会跑去制止老花狗乱叫,那是为了不让吵醒孩子。

    如此推理,那方才嫂子大白天睡觉应该是哄孩子睡觉。余常青对于当前这位嫂子的看法,这下改观了许多。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听到了嫂子在破口大骂:“这死狗,这老狗。。。。。。”余常青又心生几分不快。

    “常青啊,你看你多久没回来了,我没想到你今天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家里。”要说弟弟常青坦诚的话,那哥哥常顺更是很坦诚。曾经在家时兄弟俩很少说话,一旦说开了,那都是掏肺腑的真心话。

    就像今天这一句,常顺只是说弟弟常青很久没回来,今天的出现很突然。只字未提自己有多高兴,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常顺是开心极了。因为平日里,他很少说话,更不会这般激动地说话。

    “大哥,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弟弟常青望向哥哥常顺深情地说道。

    “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常顺难为情地耸耸肩:“那个,常青你就先陪妈说说话,我去逮只公鸡来,晚上我们烤公鸡肉。”说完就往外走去。村庄里的习俗,接待尊贵客人,就会用大公鸡。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大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大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听常顺说的是这一回逮自家的,那么前几回,逮的应该都是母亲的了。那嫂子怎么还说“又”呢?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的哭声,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子在哭,她听到哭声之后,立马蹦出来,对着正在洗菜的常顺嚷道:“干嘛呀,他们这是,孩子还睡着觉呢。”

    常顺抬头看了看老婆,不作回应。他知道,这是弟弟常青哭了。

    屋子里,母亲细细地跟常青讲述着这三年以来的变化。母亲讲到村里的电费逐渐上涨、讲到邻居家的七嫂又生了个胖小子、还讲到鲁长官的好人好事。这都不至于迫使常青如此号啕大哭。

    那是因为母亲讲到了父亲老余。母亲说,常青走了后大概一年半,父亲可能是上了年纪,他受不了村里人说他不会酿酒的闲言碎语。有阵子,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父亲根本不会酿什么高粱酒。

    有一天,常顺去酒坊看父亲,见父亲早已倒在酒坊的门槛外,可能是喝醉酒后,绊倒的。嘴里满是酒味,已经是喝得不省人事。常顺叫上村里的几个人,当即就送往城里的医院。但到医院抢救了好几天后,医生对常顺说病情发现太晚,只能准备后事了。

    周嫂子垂头丧气地撒腿坐下,周叔有所忌惮地问:“高太太,到底怎么回事吗,这么大一笔钱,说没就没了。”

第174章 : 签字() 
风水先生表情变得很严肃,说明他在思考,他在回忆高太太跟他说过的没一句话,努力从中找出线索:“我知道了,高太太是要买艘大船。”

    买大船?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大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大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听常顺说的是这一回逮自家的,那么前几回,逮的应该都是母亲的了。那嫂子怎么还说“又”呢?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的哭声,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子在哭,她听到哭声之后,立马蹦出来,对着正在洗菜的常顺嚷道:“干嘛呀,他们这是,孩子还睡着觉呢。”

    常顺抬头看了看老婆,不作回应。他知道,这是弟弟常青哭了。

    屋子里,母亲细细地跟常青讲述着这三年以来的变化。母亲讲到村里的电费逐渐上涨、讲到邻居家的七嫂又生了个胖小子、还讲到鲁长官的好人好事。这都不至于迫使常青如此号啕大哭。

    那是因为母亲讲到了父亲老余。母亲说,常青走了后大概一年半,父亲可能是上了年纪,他受不了村里人说他不会酿酒的闲言碎语。有阵子,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父亲根本不会酿什么高粱酒。

    父亲听后很生气,并整天把自己关在酒坊里,没日没夜地酿酒。谁去劝说都没用。后来父亲更是变本加厉地喝起酒来,每天连饭都不吃,就光喝酒,拼了命地喝。

    有一天,常顺去酒坊看父亲,见父亲早已倒在酒坊的门槛外,可能是喝醉酒后,绊倒的。嘴里满是酒味,已经是喝得不省人事。常顺叫上村里的几个人,当即就送往城里的医院。但到医院抢救了好几天后,医生对常顺说病情发现太晚,只能准备后事了。

    常青出去三年,才三年,母亲老得让人认不出。这还好,父亲却离开了,永远的回不来。今天路过溪水旁,还感概东流逝水呢。那又算得了什么,比起父亲的去世,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还有什么时刻是比现在更加痛苦的,儿子不孝哪。常青恨不得就在脚下挖个洞,钻进去,永远的消失。

    明显,这过于理想化。哪能这么容易逃避痛苦,接下来的酸楚还得常青来逐一承受。现在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抛开一切的一切,痛苦地哭一场。

    泪水像黄河水一样滔滔不绝的流出眼眶,常青也顾不得去擦拭,弄得脸上、嘴上、脖子上,衣领上都是。屋子里载满了沉沉的哀痛。

    “好了,好了,都这么大了,别老像个小孩似的。”母亲走过来,用手帕轻轻擦拭常青脸上的泪水。

    此刻的常青似乎又回到儿时,被母亲抱在怀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照料着,那时候什么都不懂,过得好生安逸。那么,那时候,除了现在的母亲疼爱自己之外,还有一位慈爱的父亲的,不是吗?

    想到这儿,止不住的泪水又流出来。

    “还就停不下来了,啊?”母亲嗔怪道:“快出去给你大哥搭把手。”

    常青勉强站起来,还不打算出去。问道:“妈,那爸的灵位呢,为什么不摆了?”按村里的习俗,一旦有人去世,除了年纪较小的以外,一般都会立个灵位,放置于正堂上留作纪念。那父亲的灵位就该立在这里的,可是常青起来看了看,并未见着。

    “这里平时人来人往的,我不放心,所以就把你父亲的灵位搬到我屋子里去了。”母亲解说道。

    常青“嗷”了一声,擦干眼泪,走出去。本该拜一拜父亲的灵位的,既然搬到母亲房里去了,那自己也不太方便进去,改天再去到父亲的坟头祭拜吧。

    殊不知,并非是母亲不放心,而是嫂子说什么把灵位放在家里,出入天天看得到,实在不吉利,非说要扔掉。母亲无奈之下才偷偷搬到自己的屋里。

    “芳芳,这是你二叔,快叫二叔好。”哥哥常顺洗了莴笋,脱了鸡毛,正在垫板上切鸡肉。他见常青出来,一时也不知到该说什么为好,正要让刚起床的女儿向常青问候。

    然而,芳芳却什么也不想听到,根本不当一回事。看都不看继父常顺一眼,多半是她压根就不认这个父亲。

    常顺偷看常青一眼,只好尴尬地埋下头去干自己的活,就当自己什么都没说。

    芳芳光着一只脚,背对着常青,手里在不停地玩弄着一个崭新的小玩具。

    “芳芳,睡醒了!”常青走向前去,讨好似的说道。

    芳芳抱着玩具,扭过头来,毫无表情地看向常青,像是在观赏自己的一个新玩具一样,毫不拘束。她大概是因为听到了陌生的声音,感到奇怪,才扭过头来的。

    “什么人啊?真是的,都把孩子给吵醒了。”嫂子手里拿上另一只鞋,嘴里埋怨着从屋里走出来。常青猜测嫂子应该是在怨恨自己刚刚那一场大哭,把芳芳给吵醒了。

    想到这儿,常青心酸起来,又隐约蒙上一丝可悲的愧疚之情,或许自己应该忍住哭泣的,这样也就不会吵醒你女儿了。

    “来,芳芳,把鞋子穿上再玩。这是你二叔,叫二叔好了没?快叫二叔好。”嫂子一边低着头给芳芳穿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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