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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只鬼附身:衰神来了-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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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事无常,李继业的平安日子并没有过多久,很快就到了文争武斗时期,到处都是乱遭遭的,整个国家秩序都不正常。

    期间他也去了河州一趟,想把蝴蝶楼的地宫告诉当地政府,但去了当地一看,政府都被砸了,这事不知该告诉谁好,万幸的是,蝴蝶楼被驻地的军队占了,这个秘密还是先藏在肚子里为好,最后,他遥对着蝴蝶楼祭拜了一下义父气死鬼,独自回到了xa。

    从河州回来后,李继业也被划进了黑五类,他的一个很要好的邻居告发了他,说他是从贼窝里出来的,不但开锁的技术是偷盗技术,还认贼为父,是个隐藏在人民内部的贼王。

    批斗会上,那位邻居激昂陈词地历数着李继业的罪行,还对大家说,为了保证以后大家的财产安全,伙同他人一起将李继业双手的中指和食指给砸断了。

    工作没了,手也残了,李继业一家顿时陷入了困境。为了生计,他只好带着全家人沿着铁路线拾煤球,然后换点钱解决吃的,就这,还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

    一天傍晚,他们一家拾煤球回来,老远就看见自己住的地方着了大火,赶紧跑回去,一看,却是邻居的家里起火。邻居不知跑了哪里,就听得屋里孩子的哭叫声,但房间的门被反锁了,外面的人没办法,只好干着急地呼救。

    李继业见状,二话没说,拿煤扒子,用大小拇指捏着,连开2道门锁,冲到里面把孩子抱了出来,谁知孩子哭喊道还有奶奶没有出来,病卧在隔壁的房间里。

    这时,火势已燃烧起来,浓烟滚滚,根本看不清屋里的状况,但李继业没有犹豫,又冲了进去,将孩子的奶奶抱了出来,出来时,李继业浑身是火,奶奶放到地上时,他也倒了下来。

    李继业的儿子哭喊着扑到父亲的身上,李继业用最后一口气给儿子留下了遗言:“在旧社会里,“窃钩者诛,窃国者侯”,但不管是哪一种结果,做贼的都没有好下场。现在的生活比过去好多了,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正所谓“国运昌而仓廪实,仓廪实则治教化,治教化则人心正,人心正则天下无贼”,记住我的话,永远不要做贼。”

    说完,李继业闭上了双眼,再没能醒来。

    出殡的那天,自发前来的群众有上千人,其中,李继业的邻居带着全家人整整长跪了三天。大家还给逝去的李继业送了块匾——一代锁王。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虽然李继业拥有一身的本领,人们并没有发现一丝有关他偷盗不轨的珠丝马迹。相反,他展现给人们的是一种国家利益至上的责任,一种乐于助人的关爱,一种虚怀若谷的胸怀,一种学无止境的精神——那是一种王者风范。

    “一代锁王”,当之无愧。

    “贼王”讲到这里唏嘘不止,申帅听得也入了神,此时的客车正行驶在盘山公路上,申帅正待想听贼王讲下去的时候,客车突然一个急刹车,顺着惯性,客车朝着悬崖就冲了过去。

第六十八章 少年贼王() 
第六十八章:少年贼王

    一口气跑到所住的地方,二人再没了玩耍的兴致,这里海拔二千多米,气候干燥,慕容感觉身体不适,就独自睡了过去。

    申帅躺在床上,脑子里的兴奋劲还没过去,翻来覆去地无法入睡。

    “小子,既然睡不着,我就继续给你讲我的故事。”“贼王”说话了。

    说着,“贼王”也不管申帅是否在听,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锁王”李继业临终前给儿子留了下了遗言:永远不要做贼。儿子是遵守了父亲的嘱咐,一辈子安份守己,没有做过一件出格的事,但到了孙子这辈,李寻风却成了“贼王”,这大概是“锁王”始料不及的事。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能在某个行当中称王的人,一定有他的过人之处。

    李寻风在很小的时候,就显示出了他做贼的天赋。

    那个时候,普遍的家庭还不富裕,吃的东西也不丰富,所以小孩子最大的兴趣就是吃。

    三岁时,李寻风就嘴馋的要命,不知道饱,不管给他多少东西,他都能吃得下去,逮什么吃什么,见到别人吃东西就要,要不着就闹,闹没用就抢,抢不着就看,眼巴巴地看着你吃,走哪跟哪,直到分他一点吃的才算完。

    那个时候的家长都喜欢把食物藏起来,刚开始还好,到李寻风五岁时,家里已藏不住东西了,不管把东西藏在哪里,他总能把食物给找出来。

    李父没有办法,就把吃的东西放到一个篮子里,然后挂到三米多高的大梁上,之后把梯子撤走锁起,除非你是耗子,否则根本拿不着吃的。

    没想到,第二天篮子里的食物就不见了。

    李父觉得奇怪,就在大梁两端安放了捕鼠器,但是,第三天篮子里的食物又没了。

    第四天,李父就长了心眼,和儿子说了声上班去了,然后就躲在屋外的窗户上观察。

    不一会,就见李寻风拿着一根绳子,一头系着煤扒子,用力一抛,煤扒子勾住了悬在梁上的篮子,然后左右一晃,篮子里的食物全晃掉了下来。

    李父大吃一惊,儿子竟然无师自通地做了一个旧社会扒手攀墙用的“软竿子”,这还得了,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冲进屋劈头盖脸地就揍了儿子一顿,然后把儿子制造的“软竿子”给毁了。

    到了第五天,李父取下篮子一看,顿时傻了眼,篮子里的食物又没了。

    李父二话没说,逮着儿子又揍了一顿,在武力的威逼之下,儿子说了实情,他把锁梯子的链子锁给打开了。

    李父都快气乐了,敢情这开锁技术还有遗传,而且还是隔代传。从此李父就不藏食物了,东西随便放,要吃就让他吃个够,但儿子也不贪吃了,他把兴趣转移到了街坊邻居。

    当时国家号召自力更生,屋前屋后,种瓜种豆,在城市里的家庭只要周围有一点空地,都会种些蔬菜、果树什么的,但凡能直接入口的,都被李寻风偷去吃了。

    一个邻居家种了棵桃树,果子还没熟透,就被李寻风摘完了。第二年,邻居有了防范,除了在树干上缠了一圈铁刺,树下还栓着一条大狼狗,别说去爬树了,生人靠近一点,狼狗就会呲牙咧嘴地扑过去。

    但,邻居家的桃子仍然没有保住。

    原来,李寻风趁邻居家没人的时候,拿了块油炸的年糕,刚炸出来滚烫滚烫的,在外面抹点香油,就给狼狗丢了过去。狼狗一口咬到嘴里,“嗷呜”了一声,就叫不出声了,猛地甩着头,拼命地用前爪搔着嘴,然后就开始原地转起了圈。

    桃树上缠有铁刺,李寻风就从邻居家的烟囱里爬了上去,一不怕脏,二不怕累,愣是把树上的桃子全摘光了,才像蚂蚁搬家似的把百十斤桃子给运走了。

    后来,邻居们都学精了,有什么吃的或者种了什么东西,先主动给李寻风家里送点,然后客气地对李父李母说,以后孩子想吃啥提前打个招呼,我们给你家送来。

    这可比当众打李寻风父母的脸还难堪,于是,李父李母的愤怒就转化成李寻风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了。但,让人没想到是,李父不但没修理好儿子,李寻风竟不知不觉经过了猴子门忍术三个方面的考验,胆子越来越大,心理素质越来越高,抗挨打承受力越来越强。

    上学后,李寻风仍贼性不改,不光是摸瓜偷枣,还继承了爷爷的钻研精神,为了学会偷鸡的技术,他曾在自家的鸡窝里连蹲了三个晚上,终于掌握了怎样在偷鸡时能让鸡不叫。就是在抓鸡时,两手轻轻抱住鸡的肚皮,然后用手按住鸡两边翅膀内的大红筋,反复转三次,鸡就不动也不叫了。

    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夜自习的老师没在,班里的同学们就像放羊似的聚在一起谈论吃过的东西。

    李寻风向大家吹嘘道:“没有我没吃过的东西。”

    一位同学就问他:“你有没有吃过大鲵?”

    “什么大鲵?”李寻风被问住了。

    “大鲵都不知道,还好意思吹,大鲵就是娃娃鱼,是国家珍稀保护动物,咱们教生物的聂老师就养了一条。听聂老师说,娃娃鱼是个娇贵的动物,有喜阴怕风、喜静怕惊、喜洁怕脏的特点,非常难饲养。老师还特意在自家的院子里修了一个池子养它,每天测量水温,遮光挡雨,精心呵护,细心喂养,现在老师养的娃娃鱼都长到了二斤多重了。”那位同学像老师样地给大家上着课。

    李寻风一听,不禁动了心思,赶紧向同学打听生物老师家里的情况。

    “你就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咱们聂老师从不轻易让别人参观他的娃娃鱼,对娃娃鱼比对他自己的儿子都亲,晚上都在池子边睡觉呢。”同学不屑地回了一句。

    李寻风可不是随便就认输的人,从小就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性格,但是,白天他要上学,只有在晚上他才有下手的机会。

    计划了两天,李寻风终于行动了。

    此时正是夏天,晚上出来纳凉的人多,等到十二点,家家都闭门休息时,李寻风像一个幽灵似的冒了出来。

    不知他在哪里找了一瓶黄鳝的血,迅速跑到聂老师家的院门口,把鳝血均匀地涂抹在大门上,然后,躲到一个阴暗处埋伏了起来。

    过了一会,就听得聂家的大门传来一阵“砰砰”的响声。

    “谁呀?”聂老师穿了个短裤走了出来。

    左右一看没人,聂老师又回去睡觉了。

    “砰、砰、砰。。。。。。。”又是一阵响声。

    “谁呀?大半夜的,不让人休息了。。。”聂老师又走了出来。

    开门一看,还是没人。

    “哪个神经病不得好死的。。。”聂老师嘟囔着进了院子。

    “砰、砰、砰。。。。。。。”又是一阵响声。

    “***,是谁家的孩子那么调皮啊,再来骚扰我们家,打断你的腿。。。”聂老师气呼呼地叫骂道。

    原来,鳝血能让方圆一里的蝙蝠闻腥而来,大门是立着的,没有落脚点,所以,蝙蝠就不停地撞在门上,而且蝙蝠的动作可比人快多了,你一打开门,它早飞走了。

    如此数次,聂老师被折磨的差点疯了,二个小时后,不管大门怎样的动静,再没见有人出来察看。

    这时,李寻风从暗处走了出来,拿东西在聂家的大门上鼓捣了一下,把门打开径直走了进去。

    月光清晰地照耀着院落的陈设,聂老师躺在池子边的竹椅上响亮地打着鼾声,李寻风打量了一下院里的环境,淡定地拿起聂老师的杯子喝了口水,然后,从容不迫地拿着兜,往池子里一跳,把娃娃鱼抓走了。

第七十章 真假贼王() 
第七十章:真假贼王

    一天后,紫禁城博物院院长办公室的桌子上静静地放着一尊玉玺,旁边还有一张用报纸上的字剪拼起来的留言:此物奉上,抵半年住宿费,风。

    当时,不是玉玺公开的最好时机,所以紫禁城内部知道的人并不多,但香g拍卖行被窃却是人所众知,法兰西人悬赏一千万缉拿案犯,但一点线索也没有,李寻风就像风一样无影无踪了无痕迹,风还能感觉到,而他却只听风闻,不见其人。

    自此,江湖中的小偷们纷纷顶礼膜拜,尊称他为:贼王风。

    名声响了,但也给李寻风惹了不少麻烦,一时间,各地一下冒出了百十名“贼王”,都是打着“风”这个旗号去作案的。

    刚开始,李寻风很生气,四处打假,教训了几个“李鬼”,但苦于假货泛滥,自己无分身之术,也就作罢了。

    两年前的一天,李寻风遇到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那是一个美丽的夜晚,李寻风在乌市五一街市上闲逛,迎面急匆匆地走来一个戴着礼帽、身着黑色风衣的人,一边走还一边扭头回顾着。

    李寻风的眼多毒啊,一眼就看出这人是个贼,两人擦肩而过时,他随手就摘下了那人身上的东西,然后,像散步似的向前走去。

    让他没想到的是,他刚走到一个偏僻的巷子,突然发现那人就跟在他的身后。这是在他行走江湖中所没有的事,他对自己的手法一直很自信,难道是自己的技术生疏了,他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那人慢慢走近,礼帽下是一张很普通的脸,小眼睛、大鼻子、厚嘴唇,尖下巴,放到人堆里很难让人再次记住,但肤色很黄,像得了黄疸病一样,眼睛也是黄的,正冷冷地瞅着李寻风。

    “敢问合子上的朋友是哪路佛爷?请亮个万,兄弟手活不精,皮子不肥,一碗水大家喝,望朋友指教。”那人说话了。

    李寻风一愣,半天没反应过来,别看他偷盗技术超一流,但江湖黑话他还真的不懂。

    “嗨、嗨、嗨、嗨,不管你是朋友或是点子,按江湖规矩,还我一半水。”那人不耐烦了。

    “你怎么知道我和你是同行呢?”李寻风奇怪道。

    “啧、啧”那人上下打量着李寻风,说:“头发一丝不苟,面部干干净净,衣服整洁笔挺,鞋子一尘不染,看得出你是一个讲究和自律的人,但这种人又怎会留那么长的指甲呢?再说,咱们擦肩而过后,我的东西就不见了,不是你做的还会是谁?”

    原来是指甲出卖了自己,李寻风很是佩服那人的观察力,不禁对他产生了兴趣,就问道:“朋友贵姓?是这里的人吗?”

    “我是贼王风,还不快把东西还我。”那人阴沉着嗓音说。

    李寻风却笑了,嘻皮笑脸地说道:“听说贼王风很厉害的,怎么倒被别人偷去东西啊?”

    “我是生了病,身体不适才让你得手的,你小子可别太猖狂,要不咱们就比试比试,看谁先拿到对方身上的东西。”

    “好啊,但是,就不知道你身上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偷的,哈哈。。。”

    “鼠辈,今天就让你知道知道贼王的厉害。”说着,那人猝不及防地劈出一掌,冲李寻风脖子的动脉就打了过去。

    李寻风没有提防,猛地一闪,右脚一个趔趄,差点狼狈的摔倒在地。

    那人也不搭话,左手再次凌空劈出,右掌跟着迅捷之极的劈来,两股力道交错而前,诡异之极。

    李寻风也不含糊,两条胳膊像两条蛇一样,灵巧地抓住那人的双手,往前一送,将他的力道卸了。

    不料,那人却顺势凌空一个旋子腿,带着风声,右脚忽地就劈了过去。李寻风一招蝎子摆尾,两人的脚在半空相碰,“啪”地一声,两人分别退后一步。

    “功夫不错吗?还真让我看走眼了。”李寻风微笑着说。

    “哼,你也不过如此嘛,你的领扣在我手上,我若是想取你性命,你现在就躺下了,把东西还给我,赶快滚。”那人把右手展开,上面赫然是一枚扣子。

    李寻风两手空空,衬衣领口上的扣子果然不见了,但他仍带着一副笑容,不紧不慢地说:“对,在这一回合中,我确实没有拿到你任何东西,但却让我知道了你的三围,如果我说的没错的话,你的三围就是:80、61、85,简直是魔鬼身材啊。”

    那人一怔,他怎么知道自己是个女的,又怎么知道自己的三围尺寸?难道他真的能摸出来?想到这,那人的脸色一紧,怒喝一声:“下流,去死吧。”

    说着,扑了过去,黑色的风衣像是风筝一样飞了起来。

    “啊。”那人一落地,赶紧将风衣把身子裹了起来。

    “哈哈,还不现出你的原形。。。”李寻风左手拿了一把扣子,右手拿着一根皮带得意地笑着。

    “你。。。”那人的脸色突变,眼神中掠过一道寒光,然后,像变脸似的柔声说道:“大哥,既然你看了我的身子,就随便你怎么样吧,谁叫我技不如人呢?”

    说着,那人从头上揭下了一层皮子,顿时换了一张俏丽的瓜子脸;肤色白皙;娥眉弯弯,睫长眼大,唇如兰芷,尤其是眉中间一粒细细的黑痣;更是增添了几分俏媚。美女楚楚可怜地蜷缩着身子,眼神中带着一种似有若无的忧伤和飘渺感,就像在微风中轻轻颤动着的小花蕊,让人无限爱怜。

    李寻风一时看痴了。

    但,美女的左手却突然多出一个刀片,刀口泛黑,涂有剧毒,一股杀机在夜色中蔓延着,死亡在等待着“贼王风”的到来。

    “别,别,别,对、对不起,对不起,我是给你开、开玩笑的,刚才冒犯了姑娘,请姑娘恕罪,我把你的东西还给你,姑娘千万别、别生气。”李寻风语无伦次地解释着,刚才他确实在捉弄那人,但他没想到对方是一个绝色美女,真的让他去欺负一个女孩子,他还真没那个胆。

    “那你干吗欺负我?”美女暗藏杀机地走向李寻风。

    “是你冒充我的名号,我才动手的。。。”李寻风说道。

    “你是贼王风?”美女停住了动作,刀片悄然无息地缩回了衣袖。

    “如假包换。”

    “你的真名叫什么呢?”

    “我叫李寻风,你叫什么?。”

    “我叫风梦梨。”

    两人顿时沉默起来,一种异样的感觉突然在二人的心头漾起,太巧了,一个姓风,一个姓李,一个寻风,一个梦李,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吗?

第七十二章 为爱一展身手() 
第七十二章:为爱一展身手

    呼日热拉买提的住处是一栋带院子的别墅,里面的保镖都是全副武装、荷枪实弹的打扮,猛地一看,还以为到中东某恐怖组织的基地。

    但,这里确实是个恐怖组织的训练基地。

    李寻风和风梦梨拿着钱找到呼日热拉买提,提出了风梦梨脱离组织的请求。

    拉买提一听李寻风就是赫赫有名的“贼王风”,想拉拢他,但又不舍得千面蛇女这个摇钱树,就故意刁难道:“久闻“贼王”的大名,百闻不如一见,你若能在今天太阳落山之前把我客厅的水晶吊灯给偷走,并且没损坏一个水晶,我就答应你们的请求。”

    二人抬头一看,六米多高的屋顶上悬挂着一个大大的欧式古典水晶吊灯,高度大约二米,直径足有六百多公分,梨子的造型,上面缀满了几百颗施华洛世奇水晶吊坠,奢华绚丽,璀璨夺目。

    “我靠,这么大,就是三个人也搞不走啊,头,你也太为难我们了。”风梦梨愤愤地说了一句脏话。

    “这就要看你情人的本事了,哈哈。”

    拉买提大笑着离开了客厅,到了外面,对保镖悄声吩咐道:“只要发现有人来偷这个吊灯,格杀勿论。”

    时间不多,他们必须在五个小时内将水晶吊灯偷走,不说这里戒备的像个军事基地一样,单说这超大的水晶吊灯,光重量就达三百多斤,当初在安装时,是由三个专业工人踩着搭好的架子,边挂边组装,花了整整一天的工夫才安装好的。

    这样的任务怎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呢?风梦梨神色黯然地看着李寻风,心中充满了悲戚无奈。

    李寻风没有说话,冲她笑了笑,然后牵着她离开了别墅。

    二个小时后,太阳渐渐失去了逼人的光芒,无力撒在身上,让人感到些许慵懒。

    拉买提的别墅里,客厅内外布置着八个保镖,手持ak47冲锋枪正在严阵以待地警戒,而拉买提正和一个俄罗斯金发美女在卧房里激烈地做着保健操。

    这时,客厅里的音响突然响起劲爆的电音重鼓声,四个保镖紧张地端着枪四处张望,外面的四个保镖也跑了进来,几人赶紧警惕地盯着屋顶的吊灯。

    忽然,水晶吊灯发出无数道刺眼的强光,几个保镖眼前一亮,大叫一声,紧接着头晕目眩,什么也看不清了。

    李寻风突然出现在窗户上,戴了一副墨镜,手里还拿着一个美**用战术型单led手电筒,这是他花高价从国外邮购的,据说能够产生高达742流明的亮度,照在水晶吊灯上,就像几百个太阳发出的光一样,能瞬间让人失明。

    他笑了笑,将手电筒收起,又从挎包里拿出一个射钉枪,朝着屋顶连射几枪,然后攀着铁钉到了水晶吊灯的上面,只是他的屁股后面还挂了一根钢丝,就像一个高空作业的工人系了一根保险绳一样。

    然后,他取下钢丝,将它穿过水晶灯的吊扣,固定在屋顶上的吊钩,嘴里打了个呼哨,就见钢丝从外面猛地一挣,绷直了。之后,他又掏出一把液压钳,对着吊挂水晶灯的钢索一剪,“叮铃铃。。。”,水晶吊灯带着悦耳的声音地沿着钢丝向窗外滑去。

    钢丝的另一头,是一辆货车车厢,车厢里竖着一张大渔,水晶灯“铃铃”几声后,稳稳地躺在了渔中间。

    拉买提正在进行最后的冲刺,突然被一阵强劲的音响给中断了,想再重整旗鼓时,小弟弟却已是不听使唤,一股邪火没发泄出去,那憋的滋味可想而知,于是,他骂咧咧的就冲到了楼下。

    刚到客厅,他就愣住了。几个保镖流着眼泪无语地看着他,再往屋顶望去,就见孤零零地只剩下一根吊钩在空中摆动着。

    “呼老大,货已收到,完好无损,现在车上放着,请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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