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逆天武徒-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
“因为我们可以信春哥!”这个二流子突然跑开几步,站到一个很高的地方,扯着嗓子喊道:“信春哥,得永生!”
说着,二流子解开腰带,把裤子往下一扒。
二流子的整个下半身立即暴露在空气中,迎风招展。
“快看!有人果奔!”周围的路人立即被吸引了,一窝蜂跑过来,拿着手机拼命拍照。
这个二流子却不以为意,高高的挺起胸膛,带着胜利者的微笑俯视众人。
“老大,别闹了,快下来……”几个二流子急忙跑过去,脱下衣服裹住老大的身体。
“滚开!别碍事!”这位老大却不领情,一脚把小弟踢开。
当天晚上,他就红了,从校内网到土豆网,到处都是他果奔的视频。
没有人知道这是司鸿初搞的鬼,他从小就发现,自己有一种特殊的能力,能让别人短时间发疯。
于是,凡是自己看不顺眼的人,司鸿初都会让他疯掉。
经常是一个人正做着事,突然间就疯了起来,过了一会后恢复正常,根本不记得自己干过什么。
不仅本村的人疯,来到村子里的人也会疯,久而久之,桃花村有了疯子村的名声。
最离谱的一次是市长来视察,镇里为了迎接,要求家家户户整修一番。当时司鸿初气愤于镇里太折腾人,于是让镇长扒掉了市长的裤子,结果镇长为此写了一个月的检讨。
桃花村本来就地处偏僻,这样一来更没人敢来了。
本村的姑娘拼命往外嫁,外村的姑娘不敢嫁进来,全村上下到处是光棍,说起来都是司鸿初害的。
司鸿初不知道这个能力怎么来的,也从没对任何人提起过,只是知道如何使用。但不知道为什么,母亲却很清楚。她把司鸿初给好好教训了一顿,这才让司鸿初收敛起来。
可惜的是,这个能力有限制,每天只能用一次,时间也很短。如果尝试使用第二次,司鸿初就会被反噬,感到剧烈的头痛,身体虚弱无力,需要休息很久才能恢复。
几个二流子已经顾不上别的了,司鸿初也不搭理他们,去找学校报到。
第6章 :他们两个有问题()
尽管很多人怀疑,但司鸿初确实是来上大学的,只是最初的时候其实并不想来。
司鸿初没有父亲,母亲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实在供养不起一个大学生。这年头上大学太贵了,很多农村孩子因为上不起大学,害得父母上吊。
母亲也差点上吊,不过是为逼司鸿初上大学,而司鸿初原本想留在家乡务农。
不过,司鸿初很幸运,也很争气,以全省总分第一和文理科双状元的成绩被菁华大学录取为特招生。四年大学读下来,只要司鸿初不练魔兽不谈恋爱,基本上花不了几个钱。
也正因为总分第一,司鸿初不仅是桃花村的骄傲,更是整个县城的骄傲。
北方的教育本就要落后一些,桃花村所在又是国家级贫困县,多数孩子在初中就辍学了,剩下的读完高中就回家种茄子。
为数不多几个考上大学的,大抵也是二三流院校。能够考上菁华这样一流院校的,司鸿初还是第一个。
为了表彰着第一个,镇里特意摆了几桌酒席,把方方面面也不知什么来头的人全请了过来。先是领导致辞,接着让司鸿初发表获奖感言,一整天下来把司鸿初闹腾得头晕脑胀。
平日里,大家见到镇长都很难,当时却是连县长都去了。
两杯二锅头下肚,县长大人的裤子就湿了,是被眼泪打湿的。他紧紧握着司鸿初的手,涕泗滂沱,鼓励司鸿初一定好好学习,为桃花村争光,为全县争光。
就这样,司鸿初带着全县人民的期望,来到了广厦市。
后来才知道,高官也打算接见司鸿初,只是因为在京城开会,实在排不开日程才作罢,否则自己就是带着全省人民的期望来上大学。
作为南方知名学府,菁华大学修建得相当气派,高耸宏伟的大门后,是一片很大的广场。
每一所高校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校园传奇,菁华大学也一样,这个广场就是一个故事。
其实这里本来是一片草坪,现任校长履新时,专门开辟出这个广场,安置了一座雕塑,形状是一摞教材上面放了一个地球仪。
这个雕塑的寓意本来很好,告诉同学们要好好学习书本上的知识,在这个基础上了解世界。没成想的是,学生们纷纷吐槽,说这是“学习顶个球”。
校方一怒之下,拆掉了地球仪,只剩下一摞教材在哪。但学生们却继续吐槽,说这是“学习没球用”。
最后,校方干脆把所有教材也拆了,把地就这么空着。
只可惜,这一路耽误了不少时间,司鸿初到的时候,负责接待的人已经下班了。
没有办法,司鸿初只好先找地方住下来,明天再报道。
不知道为什么,菁华大学西侧的街道有很多宾馆,从一夜几千块钱的星级酒店到每小时二三十块的小旅店都有。
司鸿初本来很奇怪,既然学校有宿舍,为什么学生都喜欢住在外面,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兜里只有五百块钱,司鸿初当然不敢住高档地方,选择了一间看起来非常破旧的小旅馆。
老板是一个中年妇女,有着极为臃肿的身材,正趴在前台那里玩《植物大战僵尸》。
司鸿初问了价格一下,选了最便宜的房间。
进过一番讨价还价,老板最后很无奈的同意,让司鸿初住到明早,只收一百元。
房间没有空调、卫生间、电视,甚至连窗户都没有,只有一张床。
无论如何,司鸿初很高兴,对老板说了声:“谢谢。”
老板懒洋洋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司鸿初,表情里的意思是:“谢个屁!如果都是你这样的客人,这里就要关门大吉了!”
在讨价还价的过程中,有几对男女来开房,一个个形容亲密,都是只住一夜,不用说也知道是来干什么。
司鸿初付过了房钱,正要去房间,一个高大健壮的小伙子背着一个女孩走进来,两个人身上有着浓烈的酒精味。
小伙子穿着牛仔裤和黑色跨栏背心,露在外面的皮肤满是纹身,明显是一个混混,开了一间房就把女孩背进去了。
女孩闭着眼睛,头靠在混混的背上,根本没觉察到走光。
混混根本不管不顾,匆匆进了房间之后,随后把门一关。
按说这没什么,但司鸿初发现,女孩正处于昏迷状态,面颊通红,鼻息紊乱。
几乎是想也不想,司鸿初就对老板娘道:“他们两个有问题……”
第7章 :英雄救美()
“废话!”老板娘正在描口红,看了看司鸿初,翻翻白眼道:“要是没生理问题需要解决,来这里开房干什么?”
“那个女孩好像被人灌醉了……”知道老板娘看不上自己,司鸿初小心翼翼的道:“那个男的可能会欺负她!”
“我说……”老板娘把口红扔到一旁,气呼呼的质问道:“你是哪个村来的?”
司鸿初老实作答:“桃花村。”
“果然是个乡巴佬!”老板娘重重哼了一声:“你真是吃饱了撑的,到处管闲事,和你有半毛钱关系吗?!”
“要是真出了什么事,对你这里也不好!”
“出事?”老板娘很不屑的笑了:“告诉你,我这里出事多了,我还真就不怕出事!”
“可是……”
“可是个屁!”老板娘不耐烦的打断了司鸿初的话:“能住就住,不能住就滚蛋,老娘还不招待了呢!”
现在时间已经很晚了,要是被撵出去,还得重新找住处。司鸿初决定忍气吞声,不再对老板娘说什么,低头回了自己房间。
“城里人怎么都这样……”司鸿初嘀咕着,路过那个房间,里面突然传来一阵响动。
听起来像是有人在挣扎,很快的,一个女孩的声音响起:“别……别这样……”
那个男人低声说了几句什么,女孩惊叫起来:“救……”
只吐出这么一个字,女孩便没了声音,应该是被男人给堵住了嘴。
离开村子的时候,乡亲们一再叮嘱,在大城市不要多管闲事。司鸿初初来乍到,也确实不愿多事。
但是,好好一个女孩子就这样被糟蹋,还是让司鸿初难以接受。
犹豫了一下,司鸿初敲了敲门,里面马上没了动静,隐隐可以听到有人在重重的喘息。
片刻后,司鸿初又敲了几下门,混混不耐烦的问:“干什么?”
司鸿初咳嗽两声道:“开门,查水表……”
“查你妈个B水表!”混混的声音越来越不耐烦:“赶紧滚!”
司鸿初继续敲门:“开门。”
混混本来不想理会,可是司鸿初敲起来没完,搞得他一点兴致都没了。
他豁然打开门,冲着司鸿初吼道:“你他妈有病啊?”
“你他妈有药啊?”司鸿初说着,往里面看了一眼。
女孩已经醒了过来,只是目光还有些迷蒙。她正捂着胸口啜泣,看到外面有人,立即拉过被子裹住自己的身体,哽咽着说了一句:“救……救我……”
混混上下打量一番司鸿初,表情十分不屑,冲着司鸿初脚边啐了一口唾沫:“你他妈哪的?少管闲事!”
司鸿初语重心长的道:“你这可是犯法呀。”
“犯你妈的法!”眼看着就要成就好事,却被人这样给搅和了,混混气不打一处来。
他想也不想,抬拳向司鸿初面门打来,拳头呼呼作风,力道十足。
司鸿初只是后退了一步,便离开了对方的攻击距离,拳头堪堪在司鸿初鼻子前停住。
混混又要出招,司鸿初拉开房门,又猛然推去。
门板与混混亲密接触,混混感到五脏六腑都受到强烈冲击,鼻孔哧哧喷出鲜血,溅了满脸。
桃花村不是世外桃源,一个村子内部,两个村子之间,因为种种事情经常打架。
再加上山里长大的孩子都很野,在学校更是从小打到大。司鸿初跟着母亲长大,没有父亲,所以很多孩子来欺负司鸿初。
司鸿初靠着一双拳头,从村里打到县里,从来没吃亏过。
混混后退两步,从后腰把刀拔出来,全神盯着司鸿初,眼里直欲喷出火来。
就像张云茹一样,他本来没把司鸿初放在眼里,但司鸿初一招就把自己伤到这种程度,他实在不敢想像司鸿初的实力。
跟着,混混连刺两刀,全被司鸿初躲过。
司鸿初近前一步,正要主动攻击,混混抓起桌上的烟灰缸扔了过来。
这个烟灰缸是玻璃的,粗大笨重,司鸿初下意识一拳迎了上来。
“砰”的一声,烟灰缸爆裂,司鸿初的手指被划破了几处。饶是如此,混混却也吃了一惊,司鸿初力气大不说,身体也够结实的。
在恼怒和畏惧之下,混混的刀有些发抖。
司鸿初感到手上传来阵阵疼痛,热血冲头,抬脚踢了过去。
第8章 :惹上麻烦了()
混混急忙躲开,却不了司鸿初又打出一拳,直冲鼻梁而来。拳头夹带呼啸的风声,要是落在实处,只怕立马就得脑震荡。
这个混混长得五大三粗,平常混迹周边地区,手下有些小弟。
平日里没谁和他叫板,富二代懒得搭理他,穷二代惹不起他。所以他跋扈惯了,根本不把人放在眼里,更何况司鸿初这样的乡巴佬。
然而,司鸿初突然爆发出驾凌天下的气势,混混才发觉,这回似乎踢在铁板上了。
混混不假思索,拔刀挥向迎面而来的拳头。
司鸿初虽然擅长打架,却也不是传说中空手入白刃的武术高手,情急之下已经收势不及。
幸运的是,混混这一刀偏了,刀锋紧擦着司鸿初的手臂而过,带起一抹鲜血,但是司鸿初拳头也击中了他的鼻子。
混混感到面门如同被行驶的汽车撞击,整个人飞了起来,落到一米开外。他眼冒金星,耳朵嗡嗡作响,鼻梁塌陷下去,一口鲜血从口中喷出。
“我艹!”混混上来了一股狠劲,“蹭”地跳起来,挥刀劈向司鸿初的后背。
司鸿初捂着手腕,痛哼一声,伸腿踢向对方胸口。
混混的刀还没到,整个人再次飞了起来,倒撞在墙面上。
司鸿初很久没吃这么大的亏了,此时火撞顶梁门,飞身扑了过去,一把抓住混混的头发,冲着面门来了一记暴烈的膝击。
混混伤上加伤,一张脸比芙蓉姐姐还肿,如同被许多人践踏过的西红柿,一时间眼泪与鲜血齐飞,眼珠几乎凸出了半寸。
司鸿初轻哼了一声,缓缓放开手,混混一头栽倒在地。
这个时候,那个女孩回过神来,匆匆穿好衣服,一语不发冲出了房间,此后再也没出现。
混混的嘴巴肿胀不堪,口水都无法吞咽下去,一滴滴顺着嘴角向下流。
“你刚才骂我什么?”司鸿初微微一笑,轻轻从混混手里拿过刀,在手里把玩着:“现在给我道歉,我饶你狗命!”
混混浑身都在抽搐,脸上皮肉翻开,他强忍着疼痛满头汗水道:“对……对不起……”
老板娘被这场打斗惊动了,快步跑过来,看到司鸿初就是火了:“怎么又是你?”说着话,她看了一眼混混,登时一愣:“这……”
“妈的……”混混看到老板娘,又变得强横起来。他挣扎着站起,抹掉鲜血,勉强睁开眼睛:“你他妈敢打我,你死定了!”
“你居然还能起得来?!”司鸿初讶的道:“是条汉子,不过,汉子是要经受严格考验的!”
司鸿初说着,又要出手,却不料老板娘冲过来把自己一把抱住了。
“别打了,别打了,我求求你,我这小店经不起折腾……”这老板娘力气还真大,搞得司鸿初一时挣脱不开:“我就挣了你一百块钱,你用不着砸我的店吧!”
司鸿初指着混混道:“不是我砸,是他砸的!”
混混借着这个机会跑了出去,恶狠狠丢下了一句话:“你他妈给我等着!”
司鸿初就有点痿了,浑身都没力气,始终没能挣脱开老板娘的熊抱:“喂,你放开我呀,人都跑了!”
确定混混已经跑了,老板娘终于放开司鸿初,颤抖手指着司鸿初道:“我被你害死了……”
“我怎么了?”司鸿初一头雾水:“我是见义勇为呀!”
“见义勇为个屁!”老板娘喘了口粗气起,哭丧着脸道:“那帮人惹不起的,你给我找了大麻烦!”
司鸿初笑了笑:“没事的,我……”
“没事个屁啊!”老板娘拉着司鸿初来到前台,找出一百元塞给司鸿初,随后不由分说往外推:“走,赶紧走,我这里不招待你!”
司鸿初急忙道:“可这么晚了我去哪?”
“我不管!不让你留下来等死就不错了!”老板娘嘶哑着嗓子喊道:“不过我可告诉你,我知道你是菁华大学的,那些人要是来砸我的店,你到时可得负责!”
等到把司鸿初推出去,老板娘立即关上门,飞快上了锁。
上火车来广厦的时候,乡亲们来送站,祝司鸿初:“一路顺风。”
没想到的是,司鸿初却是一路抽疯,还没等报到,接连闹出这么多事。
司鸿初又找了一家小旅店,这次决定不再管任何闲事,用纸团把耳朵堵上,很快便睡了过去。
半梦半醒间,司鸿初感到自己好像来到了一座豪华的宫殿,有一个美丽的女人正倚栏望月。
司鸿初缓缓走了过去,女人听到脚步声,向司鸿初看了过来:“是你。”
第9章 :神秘的女人()
司鸿初讷讷的点了点头:“是我。”
“你又长大了。”女人深深的笑了,笑得美艳无比。如果不知道什么是“倾国倾城”,只需要看到她的笑容就能明白,不过她说出来的话却是充满了杀气:“这很好,你要快快长大,让我杀了你。”
“为什么?”
“你死的时候,就会知道。”
从小到大,司鸿初经常做同样的梦,每一次都是这个女人,每一次都是这样的对话。
刚开始,这个女人的五官很模糊,后来就变得明晰起来。每一次都是在不同的地方,她总是穿着不同的衣服,用一种很古怪的目光看着司鸿初。
许多年下来,司鸿初渐渐的长大,但梦里的这个女人却好像丝毫没受到岁月的影响。
有一度,司鸿初怀疑有狐狸精缠上了自己,但长大以后又觉得这种想法很荒诞。更可能的是,对方是一个强大的异能者,能够侵入自己的梦境。
司鸿初从没把这个梦告诉任何人,包括母亲,因为别人未必知道是怎么回事。母亲一生已经够操劳了,司鸿初也不想让母亲多费心。
每一次,司鸿初想要多问些什么,梦就会醒过来。
但这一次,司鸿初用意志控制着,强行问出了一句话:“你是谁?”
女人淡淡说了一句:“我叫照月。”
司鸿初又要问话,眼前突然一模糊,等到睁开眼睛,自己还是在那个狭隘的小旅馆里。
看看时间差不多,司鸿初从床上起来,去前台退了房。
“照月……”听起来这像是网名,又有点像卡通片的名字。
司鸿初看到前台有电脑,灵机一动,查询了一下。
结果,司鸿初发现,竟然真有“照”这个姓,只是极为罕见。这也就意味着,“照月”可能是一个真实姓名,但司鸿初百度了一下这个名字,却没有任何发现。
“这个女人到底是谁,为什么这么恨我……”司鸿初长叹了一口气,自忖:“我只是一个农民的儿子,不应该得罪什么大人物吧……”
走出小旅店,看了一眼朝阳,司鸿初长呼了一口气,去学校报到了。
……
马尔代夫的景色永远是那么的瑰丽,一年四季都是碧海沙滩,朵朵白云从空中飘过。
有一个小岛,从空中俯瞰形状如同一轮弯月,岛上有一栋豪华别墅。
一个女人在别墅里,站在案前正用毛笔书写着什么。
海浪拍击着沙滩,发出“哗哗”的声音,一切都是如此的雅致。
这个女人穿着一身火红色的连衣裙,面庞妩媚艳丽。
她看起来三十岁左右,不过良好的保养可以让人产生错觉,实际年龄可能要大一点。
无论身材和相貌,她几乎都是完美的,如果一定说有瑕疵,那就是给人感觉有些阴狠。
一个高大的男人敲了敲门,随后轻手轻脚的走了进来,站在女人身旁毕恭毕敬的道:“司鸿阳的儿子出山了。”
“他长大了,应该上大学了……”女人把毛笔放到一旁,轻叹了一口气:“丁晨一定会让他去菁华大学,因为那里是司鸿阳的母校。”
“司鸿阳如果泉下有知,看着自己儿子落魄成今日的样子,不知会做何感想……”男人正要继续说下去,女人投来凶狠的一瞥,男人马上打住,岔开话问道:“我们该怎么做?”
“他长得很像他的父亲,简直太像了。”女人说到这里,又轻叹了一口气:“所以,等到他长大,我一定要杀了他,不过不是现在。”
“是。”
“过去十几年里,丁晨带着司鸿初躲在什么地方,没人知道。但是……”顿了顿,女人缓缓的道:“司鸿初现在出山,事情就不一样了。我既然料到他会去菁华大学,司鸿家族的人同样会。”
“司鸿家族一定会对他痛下杀手。”
“没错。”女人点了点头:“你现在就去广厦市,看看有什么能帮到他的。”
“是。”
女人冷冷一笑:“司鸿初只能死在我的手里,绝对不能是其他人。”
第10章 :冷嘲热讽()
“是。”手下点了点头,望了一眼那副字,立即称赞道:“大姐的字是越来越好了。”
“是吗。”女人看着自己的字,颇有些自得的笑了:“用印。”
女人用颜体写了几个大字“大柄若在手,清风满天下”,字写得确实好,假若颜真卿再世,只怕也要大加称赞。
只是,如此霸气的一句话,不该出自一个女人之手。
手下很快把印章拿来,女人盖过了印泥,很仔细的钤在这幅字的落款处。
印章的材质是顶级寿山石,上面用篆文阳刻两个字“照月”。
……
报到很顺利,只是在填写个人资料的时候,司鸿初遇到一点麻烦。
“母亲姓名:丁晨,父亲姓名………”司鸿初看了一眼负责接待新生的老师,为难的道:“我不知道我父亲叫什么。”
老师不冷不热的问了一句:“你没有父亲吗?”
“他很早就过世了,我不知道姓名……”
“算了,那就空着吧,这个不重要。”老师叹了一口气,心里感慨,看起来挺朴实一个孩子,怎么竟然是个私生子。
这所学校里,很多学生说不清自己父亲或母亲是谁,其实他们不是真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