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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妖姬:东宫乱-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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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没锁,我就进来······”剩下的话卡在喉咙里,叶锦瑟差点咬到舌头,周围的景致······和她进来的时候不一样。
确切的说,是不大一样。
她明明记得,院子里那颗参天古树已经枯萎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枯枝,可眼前这棵同样高大,有着一样枝桠的古树枝繁叶茂,苍翠欲滴,她明明记得,木质的窗户是烂的,柱子上的红漆剥落得斑驳不堪,可放眼看去,周围对称的建筑焕然一新······那几只乌鸦呢?古井上的青苔呢?还有那个穿着龙袍把她推进井里的男人呢?
脑子里冒出许多荒诞不羁的想法:难道这里被施了魔法?或者她正处在一个惊悚片的拍摄现场?又或者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恶作剧?再或者······她穿越了?
最后一个想法一冒出来就迅速占据了她的脑海,呆愣了半晌,恐惧呼啦啦的以海啸般的姿态席卷而来,牙齿打着颤,她哆哆嗦嗦的问黑衣男子:“请问先生·······哦,不,请问公子,现今在位的天子是哪位?”
黑衣男子脸色变了几变,沉声回答:“梁皇。”
这个回答像惊雷在她耳边炸响,璃妃,梁国,昏庸皇帝,亡国······一个个字眼像一个个炸弹,炸得她头晕目眩,四肢无力,妈妈,我要回家!!!!
这时,一直坐在轮椅上一言不发的白衣男子缓缓催动着身下的轮椅走过来,黑衣男子一见,就要出言阻止:“公子······”
男子微微一笑:“无妨。”
声音清透,好似珠落玉盘,落在耳膜里,成功的把石化的叶锦瑟拉回现实。
撞入视神经的是一张翩若惊鸿的脸,长发如墨,用一根素白的缎带束起,纤尘不染的脸上带着病态的苍白,眉目如画,深邃的眸子里好似闪烁着万千星辉,一身雪白的袍服是上好的冰蓝丝织造,袖口用银丝勾勒着玉兰花图案,整个人优雅入画,清逸出尘。
叶锦瑟很没出息的看呆了。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她自诩见过的美男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阳刚的,温雅的,可爱的,冷酷的,各式各样,可从来没有哪一个男子能像眼前这个男子一样给予她的视觉冲击大,干净的,温润的,清冷的,高贵的男子。
“姑娘,姑娘······”黑衣男子见她双眼直勾勾的盯着主人看,毫无半点姑娘家的矜持,便出声提醒她:“姑娘!”
叶锦瑟终于回过神来,晓得黑衣男子那文绉绉的一声“姑娘”是在唤她,忙不迭的应:“什······什么事?”
黑衣男子轻咳一声,等着主人发话。
白衣男子嘴角始终噙着一抹淡淡的笑,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敢问姑娘是何方人士,为何出现在此处?”
“我······我是路过的。”
“······”
在井底路过?
“不不不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我只是好奇进来这里玩玩,有个人莫名其妙的把我推到井里,我醒来就出现在这里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哦?你在井里待了多久?”
“待了多久?”叶锦瑟习惯性的扯扯头发,撸起袖子看腕表:“现在是下午两点,一个半小时吧,我记得我是十二点开始爬山的,爬上山也就二十分钟左右,然后进来这里不久就被推到井里,恩,一个半小时吧。”
说完看见对面两个男子皆露出不解的神色,这才想起现在不是在二十一世纪,按照古时两个小时为一个时辰的时间推算法,那就是大半个时辰,又连忙改口:“大半个时辰吧。”
“你手上那是什么,能给我看看吗?”白衣男子声若天籁,带着让人不忍抗拒的魔力,叶锦瑟忙献宝似的把那块电子表从手腕上褪下来,抬腿就要送到白衣男子面前,黑衣男子见她动作,长臂一挥,挡在她面前:“不得放肆!”
“流风,退下。”
“公子,这个女人来历不明,还是小心为好。”
“什么来历不明,你才来历不明,你全家都来历不明,姑娘我大名叶锦瑟,记住了,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的锦瑟,我可不是你说的什么来历不明的女人!”
看这情形,这个白衣男子是这个流风的上司,上司都发话了,小罗喽还敢在这里嘚瑟!这个流风对她有很强烈的戒备意识,这让她很不爽,她就长得这么危险?
叶锦瑟很臭屁的推开黑衣男子挡着的手,双手把电子表奉上:“帅······额,公子,你看,这东西在我们家乡叫腕表,是用来看时间的,这上面显示的数字是阿拉伯数字,和古文字里的一二三四其实是一样一样的,一天分为二十四个小时,午夜开始清零计时,现在是下午两点,腕表上就显示十四点,以此类推,懂吗?”
“腕表?”白衣公子仔细的打量着手中这个精巧的小物件,汇聚万千星辉的眸子里流露出赞许:“挺新奇的小玩意。”
“我这里还有更新奇的小玩意,公子要不要看看?”
这个男人长得实在秀色可餐,连声音都这么好听,叶锦瑟忍不住想和他多亲近亲近,这样纯天然不加修饰的美男可不多见啊!
干脆利落的打开背包,把iPad,相机,手机,墨镜,各种各样的零食一股脑掏出来:“你看,这些东西全是你们这里没有的!”
白衣男子拿起相机端详:“这是什么?”
“这个呀,叫相机。”
“像鸡?它哪里像鸡了?”流风插嘴。
叶锦瑟瞪他一眼:“不是像鸡,这个当然不像鸡,这是立拍立显的富士mini相机,来,我给你拍一张。”
第4章 琴瑟山庄()
拿过相机,打开,对焦,白衣男子如画的眉眼映入镜头里,“咔嚓”一声,定格,名片大小的照片便从机身缓缓吐出来,取出照片递给白衣男子,他眼里有一闪而过的惊讶,继而淡淡的笑开了,有种天山雪莲开在雪峰上的绝世独立感:“这是这么做到的?”
“这个解释起来就复杂了,看,这个相机里面有一个透明的镜片,这个镜头相当于一个凸透镜,来自物体的光经过镜头后汇聚在胶片上,形成一个倒立,缩小的实像,相机里面有一种叫做胶片的东西,它上面涂了一层对光敏感的物质,曝光后发生化学变化,物体的像就被记录在上面了,经过显影,定影后成为底片,再冲洗就成为照片啦!”
叶锦瑟自己讲得畅快,完全不知道运用的那些名词眼前这两位听不听得懂,末了,又拿起iPad:“这个更神奇,它可以听歌,看电影,玩游戏,还有这个······”
流风一脸迷茫,却抓住她话里的关键:“你会唱歌?”
“唱歌?会啊,我会唱很多歌,许嵩的,汪苏泷的,徐良的,张杰的,王菲的,陈奕迅的,我都会。”
白衣男子闻言,嘴角的笑意深了几许:“不知玉某有没有荣幸听姑娘唱上一曲?”
“可以啊,公子你想听什么歌?”
“姑娘随意。”
叶锦瑟歪着脑袋想了想,唱歌而已,小case,她可是个超级麦霸,学校哪次演出少得了她,她的声音虽然比不上王菲的深情款款,但好歹也算婉转悠扬,唱首歌还难不倒她。
清了清嗓子,一首【天下】信口拈来:
烽烟起,寻爱似浪淘沙。
遇见他,如春水映梨花。
挥剑断天涯,相思轻放下。
梦中我痴痴牵挂。
顾不顾将相王侯,管不管万世千秋。
求只求爱,化解,这万丈红尘纷乱永不休。
爱不爱天长地久,要更要似水温柔。
谁在乎谁主春秋。
一生有爱何惧风飞沙,悲白发留不住芳华。
抛去江山如画,换她笑面如花,
抵过这一生空牵挂。
心若无怨爱恨也随他,天地大情路永无涯,
只为他,袖手,天下!
一曲终了,脖子上一凉,锋利的宝剑赫然枕上她的脖颈:“谁派你来的?老实说!”
两分钟前还一脸好奇宝宝的求知样,转眼就变成满眼杀气的冷酷保镖,这一前一后的转变让叶锦瑟措手不及,慌忙大叫:“你干什么?别别别,把剑放下,伤着我啦!玉公子救命!”
“流风。”白衣公子用眼神遣退他:“叶姑娘刚刚叫我什么?”
“玉公子,你不是说你姓玉吗?”惊魂未定的摸摸脖子,差一点,她白白嫩嫩的脖子就要留疤了。
“姑娘好记性。”
“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全名叫什么?玉这个姓很少见诶!”叶锦瑟狗腿的凑近他,他身上带着淡淡的药草香,不像传统中药那么刺鼻,有着很清爽的味道,像薄荷,像金银花,淡雅中带着让人安心的味道。
“在下玉连城。”
“好名字,和田玉,连城璧,你爸爸妈妈好有才,给你取一个这么衬气质的名字!”叶锦瑟毫不吝惜夸赞之词。
玉连城唇角弯起,漫天阳光在他的笑容下都失去了光辉。
“敢问姑娘刚刚所唱的曲子是哪位高人所谱?”
“是张······是我编的,你想想,金戈铁马,征战天下,功名利禄,荣华富贵,抵不过美人唇畔盈盈一笑,那该是一种怎样的铁骨柔情啊!太罗曼蒂克了~”
“叶姑娘好才情!”
被眼前的绝色美男这么一夸,叶锦瑟顿时有些飘飘然,双手叉腰口若悬河起来:“这算什么,我可是天朝最高等艺术学院的优等生,唱歌跳舞,弹琴谱曲那完全是小case······”
玉连城双眸含笑,意味深长的看着眼前口齿伶俐舌灿莲花的女子,有个念头正慢慢破土而出。
谈兴正浓,有个僧人模样的小男孩跑进来:“公子,方丈请您过去。”却在看到叶锦瑟时目瞪口呆:“这个······这个怪人哪来的?”
叶锦瑟一听炸毛了:“小子你说什么?你有胆再说一遍?怪人?我哪里怪了?”
玉连城含笑不语,小沙弥双腿一软,跪在地上不住的磕头:“公子,我真的不知道她是怎么进来的,我没有偷懒,我一直都守在门外,公子明察,公子明察······”
叶锦瑟呆住了。
难道这玉连城是什么达官贵人家的子弟,在这山野小寺里静养,不许外人打扰,然后她无意中闯进来,所以这看门的小沙弥才会这么惶恐?
流风眉头一皱,不耐烦的挥手赶人:“退下。”
小沙弥如获大赦,转身一溜烟的跑开了。
“姑娘,在下还有要事······”
“我能不能跟你一起走?”话一出口,叶锦瑟才觉得唐突,脸瞬间红了,支支吾吾:“这地方我初来乍到,连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公子能不能收留我一段时间?我很能干的,端茶倒水洗衣做饭我都会,等我找到安身之所了马上就走,要是我以后发达了一定会报答公子的!”
玉连城笑而不语,唇角的弧度让人捉摸不透,气氛登时尴尬起来。
好半天,叶锦瑟泄气了,看来这帅哥是不肯收留她了,算了算了,还是自己出去看看,她就不信,自己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新新人类,会饿死在两千年前。
嘟着嘴垂头丧气的把摆得像展览会一样的零食一一塞回背包,却在抬头时不经意撞进他的眼里,黑白分明的瞳仁,像深蓝的夜空里洒满了碎钻,像阳光折射下熠熠生辉的海水,如此璀璨生辉的眸子,却平静无波得像一口深井,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透过这扇“窗户”,叶锦瑟却看不透他在想什么。
缓缓转身,催动着身下的轮椅,珠落玉盘般的声音再次传来,只有两个字,却让她心花怒放,他说:
“走吧。”
雀跃一声,把手上的背包甩给流风,叶锦瑟谄媚的跑上去推轮椅:“公子,我来帮你。”
“锦瑟,把这壶水送到东苑去,老夫人等着呢。”
“哦,好。”
放下手中的活计,一身丫鬟装的叶锦瑟三步并作两步走进厨房,从张妈手里接过水壶,转身就走。
来到这个位于江南水乡的“琴瑟山庄”已经有半个月之久,每天除了在厨房洗洗菜,打打下手,给各个院子送送水之外,叶锦瑟其他时间都是在数着手指头过的,没想到她堂堂S市高级艺术学府多才多艺的高材生,莫名其妙的穿越回两千年前,居然只能做个打下手的丫鬟,这这这说出去不笑死人!
在这里待了半个月,在仆从们的闲聊中也基本上了解了这个山庄的情况,山庄主人姓玉,是梁国有名的珠宝商家,家底殷实,在三妻四妾成风的梁国里,玉老爷却只有一个原配妻子,这委实成为当地的一段佳话,但知内情的人都明白,玉老爷惧内,玉夫人性子泼辣耿直,行事雷厉风行,家族里的大小事务她都有一定的话语权,玉老爷和玉夫人育有三子一女,大公子玉连城,性子温和,温润如玉,却从小患有腿疾,玉老爷和玉夫人为此遍访天下名医,奈何即使自称华佗在世扁鹊再生的大夫在看了他的腿疾后,无一不是摇摇头,叹一声有心无力。
二公子玉瑾墨,自幼习武,去年高中武状元,如今已是梁国一名掌管皇家卫队的中郎将,吃的是皇粮,领的是俸禄,二公子一年也难从天子脚下回一次山庄,三公子玉瑾枫,头脑精明,八岁时就开始跟着玉老爷经商外出四处游玩,十岁时无意中翻阅账本,发现其中一起纰漏,从而识破门下一间分号商铺企图分裂,抹黑玉氏的阴谋,玉老爷大为欣慰,从此带着他走南闯北四处见识,如今已能独撑一面,因此常年不在山庄。
四小姐玉疏影,年方十四,由于只有这么一个女儿,玉夫人对她宠爱有加,养成了她骄纵跋扈的性子,动辄对下人打骂,捉弄人花样百出,一手鞭子舞得出神入化,山庄内的下人都知道这位四小姐不好惹,见了她都是绕道走,传闻中四小姐貌若天仙,但叶锦瑟一直没见过,两个月前四小姐去了梁国都城一位远房亲戚家里游玩,至今未归。
叶锦瑟叹一声天意弄人,有些人生来就是命好,好比大公子玉连城,虽患有腿疾,常年以轮椅代步,但这丝毫不妨碍玉老爷和玉夫人对他的宠爱,更甚至,因为他从小体弱多病,玉夫人在他身上倾注的关心比其他几个子女都要多,也因为腿疾,他不必像二公子和三公子一样,一个远在皇朝为官,一个终日奔波经商,日日清闲,坐在庭院晒晒太阳,打理打理花草,其他的时间就是把自己关进屋子里,捣鼓研究草药,所以他身上时常带了一股淡淡的草药香。
第5章 锦瑟中邪()
想起大公子刚把自己带回来那天,她一身军绿色的迷彩服着实在山庄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下人们一个个全都跑出来看新奇,直到大公子淡淡的开口,给她安排一个差事,留在山庄里,大家才渐渐散去。
往后就再也没见过大公子。
而她,也老老实实换上丫鬟装,端茶倒水,洗衣做饭。
倒不是说这些活有多累人,相反的,琴瑟山庄里的下人仆从们都很友善,她初来乍到,有什么不懂的,妈子婆婆们都会手把手教她,偶尔聊聊山庄里的秘辛,也都会带上她,这里的氛围很轻松,很惬意,但时间久了,叶锦瑟难免会嘀咕,大公子是不是把她忘了?忘了他曾经顺手带了个丫鬟回来?
穿过曲折游廊,一路山石环抱,翠绿掩映,不得不说这琴瑟山庄还是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叶锦瑟轻快的拎着水壶,走进绛陵阁。
绛陵阁是玉夫人的居所,位于东苑,此时玉夫人正斜倚在贵妃榻上看账本,旁边一个妈妈正轻轻的在给她捶腿,叶锦瑟悄无声息的走进去,添了茶水,又悄悄退出来。
前脚刚走,玉夫人就从账本里抬起头来:“这丫头就是大少爷带回来的?”
“是啊,夫人,现在在厨房帮忙打下手,听厨房管事说,这丫头机灵得很,手脚也利索。”
“大少爷眼光向来不错。”嘴角浮起意味深长的笑,低头继续看账本。
下午三点钟光景,这个时候庄上没什么事要忙,叶锦瑟抱着数码相机跑到庄后面那片绿地上去放风,蓝蓝的天,白白的云,绿绿的草地,还有春日暖暖的太阳,空气清新得好像掺了花蜜,深吸一口,满满的心旷神怡。
举起相机,对焦,“咔嚓咔嚓”几张照片陆续吐出来,效果很不错,叶锦瑟小心翼翼的收起来,在这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去,她这次出门带的胶卷不多,可不能浪费了,最庆幸的是带了手摇充电器,原本是在百度上看到Z市穷山恶水,怕找不到充电的地方才带来以备不时之需的,没想到歪打正着在两千年前派上用场了。
懒懒的躺下来,舒展开身体,整个人呈“大”字形仰望天空,要是自己真的只是个两千年前的古人,在玉家这样的商贾人家里做个小丫鬟也是挺不错的,虽然粗茶淡饭但不愁吃穿,到年龄了找个老实憨厚的男子嫁了,一生安安稳稳的过去······
闭着眼睛享受日光浴,脑子正在天马行空,冷不丁眼前一暗,眼皮里明晃晃的金色一下子变成血红色,叶锦瑟大惊,连忙睁眼,眼前是一张放大的俊脸——流风。
流风依然一身黑衣,长剑不离身,满脸冷酷的看着她:“你在这里干嘛?”
“晒太阳啊,你走路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想吓死人啊!”
流风上上下下打量她,见她一身粉色的丫鬟装却也显得身段窈窕,乌黑长发如泼墨垂在肩头,双眸点漆,怎么看都是一个标准的小家碧玉,遂问:“你真的是女子?”
“你!”叶锦瑟暴跳如雷:“流风!”
“在玉家,除了主子们你是第一个敢直呼我名字的人!”
“那又怎样,名字不就是取来让人叫的吗!”
“你对我没大没小就算了,到了主子面前可不许这样!”
“主子又怎······主子?你是说大公子?”叶锦瑟双眼放光,激动得一下子抓住流风的手臂:“你是说我可以见到大公子了?”
“咳咳。”流风假意咳嗽了一下,用眼神示意她:放手。
“啊哈哈哈······sorrysorry,太激动了,”叶锦瑟讪笑着松开手,又马上双手合十做祈祷状:“大公子找我吗?他还记得我?他找我什么事啊?”
流风古怪的看了她一眼,没答话,转身就走,叶锦瑟马上屁颠屁颠的跟上去,噢耶!马上就可以见到大公子了。
大公子住在北苑,相比东苑亭台楼阁的精致,北苑更多了几分优雅,这里种植着一大片的竹子,远远望去,葱葱郁郁的一大片,风一吹,竹叶纷纷,竹子相互碰撞的脆响声声入耳。
穿过绿荫盖顶的竹林小径,一座小小的竹屋立在竹林中央,四周翠竹掩映,形成一个荡尽红尘的清凉世界。
远远的有箫声传来,其声袅袅,婉转清丽,时高时低,时缓时急,流转的旋律行云流水,时而如清泉飞溅叮咚作响,时而如波涛拍岸,卷起千堆白雪,不卑不亢,不悲不喜。
庭院里,玉连城背对着叶锦瑟坐在轮椅上,依旧是白衣胜雪,背影却单薄到让人莫名的心生悲悯。
一曲终了,余音袅袅。
一阵风掠过,扬起漫天竹叶,竹声阵阵里,玉连城缓缓转过身来,墨发雪袍,高贵出尘,灿若星辰的眸子里勾起一丝浅笑,他说:“你来了。”
珠落玉盘,林籁泉韵。
叶锦瑟迷醉在这幅风景里。
透过你的眼,看世界,一眼万年。
一眼万年······
天涯论坛上是这么描述一见钟情的:一见钟情是一场背景华丽的艳遇,珍珠美玉,一件华裳,一本好书,抑或只是一枚发卡,同样有瞬间心动的人。一见钟情不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其实人是容易在一瞬间喜欢上某些人和物的。目光所及,赏心悦目,心生欢喜,然后便希望时时拥有在身边。
叶锦瑟想,她算是明白这种感觉了,竹苑,清风,暖阳,高山流水的箫声,芝兰玉树的白衣男子,具备了所有浪漫的条件,从来没有哪个人的轮廓能如他那般清晰的镌刻在她眼里,好像透过滚滚时间长河,刻在玄武岩上,历经千年风霜,再次展现在她眼前,不变的亲切和熟悉,然后,顺应心底的感觉,一眼万年。
也许是叶锦瑟看着他的眼神太过直白灼热,玉连城不自在的轻咳一声,把叶锦瑟拉回现实里。
叶锦瑟大囧,她她她刚刚做了什么?一眨不眨的盯着公子看?完了完了,公子肯定会认为她是那种不懂礼仪不知廉耻的轻浮女子,怎么办啊怎么办?不行,一定要挽回印象分!不能让公子误会她······
“叶姑娘,此次请你前来其实是有要事相商,不知姑娘能否帮在下一个忙?”
“公子吩咐就是,吩咐就是。”想想自己在他家里吃他的和他的穿他的住他的,他还一口一个姑娘对自己客客气气,这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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