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那日阳光-第2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王思佳像校花一样,被前来的招生人员一眼看中,她选上了空姐,本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可是寝室里居然没有一个人替她高兴。大家都巴望她快点儿离开,好清静清静脑子。同学们这样做也并非落井下石,脚上的泡都是她自己走的。谁让她这个人平时特别的强势,那么刁钻古怪,张嘴闭嘴都恶语相向,舌尖似刀,满屋子的女生,她都当面喷过,难怪同学们都不喜欢她,即使她面若桃花,骨子里却是一副蛇蝎心肠,只是可惜她那张脸蒙在一副丑恶的骨架上了,臭得顶风都能熏出二里地来。
现在好了,不用撵,王思佳自己已经决定走了。她真是妖颜祸国,无论她王思佳无论去了哪里,估计哪里都不会天下太平。
第七十八节玩火*()
早晨上学的时候,学校的电门刚刚打开,王思佳就从里面走了出来。漫天的晨雾和霜雪,将她紧紧地围拢着。她身上背着一个黑色的包包,里面鼓鼓的,装满了她随手用的东西。她的右手拉着一个大号的皮箱,由于皮箱里面东西装得太多,重重地拖在后面,与她的身形极不相称。为了尽快赶到公交车的站点,她使劲地往前拉着,一直没有停下。
她走出学校门口时,回头木然地望了一眼,似乎还有一些留恋。可惜,她的人缘混得太悲催了,偌大个校园,几千名新高一的学生,竟然没有一个人前来为她送行。她这回眸的一望,不知道是否动了恻隐之心呢,还是对曾经的过去表示遗憾?走了,预示着一切都将彻底的结束。不走,又将会发生什么呢?她犹豫着回头又望了校园一眼,一切都如原样。如果,人生能重来一次,她还会那样做吗?
她在学校门略微停了一会儿,觉得也没什么必要再停留下去,就把目光迅速回到离眼前很远的那条公路上。冬天的早上,路上的行人很少,人们都匆匆地往前赶路,没有人去在意一个高中的小女生,在萧条冷落的路上,会有什么异样反常的情绪。她继续往前走着,身后的一道狭长的痕迹,离她越来越远。像一条线,紧紧地牵扯着她的过去和现在。
如果,她的良心还没有泯灭的话,她或许还可以重新开始,可是,山河易改,秉性难移。她若改好,除非地球倒转。一颗年轻的心,竟然如此的残败,她还有何脸面,正视自己的过错。她就是她,死爹哭妈,就算是做错了事情,也一定死不认输。冷风一股一股地袭来,冷得她全身打起哆嗦。
去当空姐也不是什么坏事,她却把自己弄得神经兮兮。说到底,她也是一个顾及脸面的人。为了不引起众多关注的目光,她把自己的头包裹得严严实实,像是一个装在套子里面的人,惶惶不安地躲避世间的纷纷扰扰一样,人总要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她不是一个明智的人,她暂时还摆脱不了心魔的束缚。她自顾不暇地向前走着,风更急迫,霜更冷漠,无奈,人心更冷。
她的头上戴着一个白色的绒线帽,脖子上围着一条橘黄色的毛线围脖,一个大号的口罩,把她的脸和鼻子围得密不透风,只剩下一双左顾右盼的眼睛,在马路上不停地逡巡。她口中呼出的气流,立刻染白了她前额的刘海。她像一个逃亡的落难者,每向前走出一步,都会心惊肉跳。
不过,她这身奇怪的打扮,怎么也看不出她张扬的个性,她一向爱招摇,总喜欢把脸露在外面,即使最寒冷的冬天,她也想和风雪争个高低。她这个人一向争强好胜,争来争去也不过如此。离开了学校,就意味着自己一败涂地。她寒蝉若噤地走着,每都一步都显得惴惴不安。
今天却是个例外,可能是她的疑心太重,或者是城府太深,她的心理,有些不能斩断的后患,像缠树的藤条一样,死死地纠缠她的手脚,让她不得不像甩掉跟踪的苍蝇一样,迅速地逃离吧。她贴着马路的边缘,慢慢地向前走着。这里有她熟悉的和不熟悉的一切,一步走过去了,凡事也就画上了句号,不然的话,她又能如何?她总不能匍匐地跪在地上,给他们一一认罪吧。这样的事,她真的做不到。
这或许是她最明智的选择,胡冬雪若是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她也不会赶尽杀绝地前来找自己的麻烦,说到底还是她自己心虚。她不但得罪了胡冬雪,她连卷毛这样的人渣,也敢利用,卷毛的那帮混混们,真的能放过她吗?卷毛这个人极其地残忍,她是了解的,凡是得罪过他的人,都没有好果子吃。想把他甩掉,简直比登天还难。王思佳越想越害怕,她逃得了初一,还能逃得了十五吗?
早晨上学的人越来越多,从她的身边匆匆地走过。她看着灰暗的天空,看着灰色的地面,尤其是见到自己的那些同学时,总是把头低下去,尽量不去与她们的目光相撞。她这样做,正是暴露她虚伪的一面。她像走在一场梦里,梦中的一切,带着她的灵魂一起沉沦,一起堕落,找不到自己的去向。
王思佳走了,她亲手策划的那件偷撬女生寝室的事情,并未查出什么结果,却给住宿的女生们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可她并不觉得自己做了什么亏心的事情,反而更加的嚣张。她本来是想把胡冬雪逼上绝路,却没想到自己断了自己的退路。与其说她去当空姐,不如说她不敢面对眼前的事实。她若不躲出去的话,卷毛一定不会放过她。一想到这些,她的腿就会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
其实,去当空姐也不是她心中所愿,那笔金额巨大的培训费,即使是几万元,对她家的经济条件来说,也是无比昂贵和承担不了的。只要她高兴,她的父母对她言听计从,每次她张嘴向家里要钱,她的妈妈就会不惜一切代价,想方设法地去亲戚家里求救,然后把借来的钱交到她的手上,来满足她所有的虚荣心。她就是这么自私,花这些钱的时候,她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光了。
她有她的想法,她若再不离开学校的话,卷毛他们一定还会前来纠缠不清,她心里非常害怕。她暗暗觉得卷毛一定会前来找她,她诚惶诚恐,生怕自己遭人暗算。害人害己,她真是怕了。
混混们被放出来以后,他们都觉得特别的冤枉。他们平白无故地替王思佳办事,不但没有得到什么好处,还蹲了半个月的看守所,他们被放出来之后,卷毛也不闻不问,甚至连句关照的话都没有,他们的心中实在是懊恼。于是,他们就拉帮结伙去找卷毛诉苦,希望卷毛能给他们哥几个来点儿补偿。
其实,卷毛也非常闹心。自从王思佳被选上空姐后,就跟他断了来往。王思佳虽然不是个东西,但是在卷毛的心目中,那可是红得发紫的人物,只要是他能帮到她的事情,他都有求必应,从不推脱。他在王思佳面前鞠躬尽瘁的样子,就像一只趋炎附势的哈巴狗,就喜欢跟在王思佳的屁股后面,闻着骚臭的味道,摇尾乞怜。
他为了得到王思佳的心,他找人打伤了李慕林。为了给她交学费,他回家偷他爸爸的养老金。为了给她献媚,他在宾馆里租豪华的总统套房给她过生日。为了让她开心,他玩遍了市里所有的歌厅和网吧。现在,他居然被王思佳莫名其妙地就甩了,他在她的身上付出了那么多的心血,断还是不断,岂能是一个王思佳说了算?因此,卷毛怀恨在心。就在他闹心的时候,那几个刚刚从看守所里出来的混混,一起找到了他,他们就一起走进一家中餐的包房里,一边喝酒一边寻欢作乐。
他们在餐厅里面点了一大桌子酒菜,搞得跟是庆功似的,就喝了起来。卷毛曾自诩酒神,他不管经历什么样的场面,从来没有喝醉过。尽管他心狠手辣,坏事做绝,对王思佳还是一往情深。都是美女动心惹的祸,他总是觉得自己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人,可是今天,他彻底被王思佳激怒了。“哼!你吃我的,喝我的,穿我的,居然还骗了我,我怎么能让你过好日子!除非让我别看到你,否则我就会把你碎尸万段。”卷毛在想这件事情的时候,他的头脑特别清醒。
他虽是一个混混,但他也是个男人啊,现在无顾被人甩了,他能咽下这口恶气吗?他在酒桌上,举起啤酒瓶子,左一瓶右一瓶,像喝凉水一样,喝得忘乎所以。几瓶就下肚,他就把自己的想法从内脏里面倒了出来。
卷毛确实喝多了,他觉得自己混得实在是窝囊,自己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现在竟然让一个黄毛丫头当猴耍得滴溜溜乱转,他在她的身上付出了那么多,她说走就走了,他怎么能轻易地放过她。卷毛喝多了之后,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还想要往杯子里面倒酒,结果手还没碰到酒瓶,扑通一声就摔倒在地上。他身上的两条腿,就像没有长在他的身上一样,一点儿也不听他使唤。他喝得实在是太多了,如果不是前面有桌子当着,他早都钻到桌子底下了,抓王八去了。每天他千杯不醉,今天心情不好,就喝得不省人事。
几个混混见他喝成这样,急忙站起来,把卷毛扶倒在沙发上,只见卷毛的脑袋一歪就睡着了。混混们继续喝酒,他们在包房里面吆五喝六地闹腾到了半夜,才消停下来。
不过,他们没有立即离开,向服务生要了一瓶解酒的苹果醋,给卷毛喝了下去,等卷毛醒过来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儿多钟了。他们才从包房里面走了出来。等着下班的服务生们,见他们没完没了,只好忍气吞声待在店里加班。
第七十九节灭顶之灾()
卷毛从酒店里面出来的时候,天还没有亮。他穿着一身笔直的西装,趾高气扬地从转门里一脚跨了出来。因为在台阶上站立不稳,他的身体向后面仰了几仰,险些跌倒,要是后面的人不去扶他,他一定会趴在台阶上啃石头柱子。
他的腋下夹着一个小型的男士皮包,里面装得很满,鼓鼓地支在腋下。里面的钱财的数额巨大,不是替黑心老板讨账的黑心钱,就是敲诈勒索的良心债。即使喝成这样,他也没有把包扔掉。
他的眼睛微微地睁着,脸色惨白,浑身上下轻飘飘的,像从地狱里面蹿出的幽灵,四处流窜。因为他习惯于这种声色的黑夜生活,所以使他原本毫无血色的面孔,显得更加的苍白。午夜的灯光,毫无遮拦地照在他的身上,反射出来了一道白光,恶魔一般,亮得恕�
狗仗人势,几个混混,浑身溢满酒气,也故作姿态地仰着傲视群芳的额头,跟在他的后面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他们七个不服,八个不愤,凡是跟他们过不去的人,他们从不放过。
他们往酒店门前一站,众星捧月一般,很是抢眼。这是黑天,路上没有人出来走动,要是大白天在街道上遇见他们,也一定跟撞鬼一般。人若装鬼的时候,比鬼还要可怕千倍万倍。
一场浓稠的大雾,渐渐升腾起来,欲盖弥彰地为他们做了掩护。极低的能见度,把这座城市若隐若现地笼罩在一片神秘的幻觉里。在无声无动的世界里,有些隐隐作怪的人,在这场大雾的掩盖下,竟然做出令人发指的恶毒的事情来。
卷毛走下台阶后,带着他那帮混混们,旁若无人地横穿马路,他在餐馆对面的车位上,找到了自己的那辆路虎,他打开车门后就钻了进去,几个混混随后也跟着钻了进去。不过,他们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坐在轿车里面,七嘴八舌的议论起王思佳来。他们骂人,诅咒,简直把王思佳当成十恶不赦的罪人,恨不得马上揪住她的头发,将她撞在水泥墙壁上,即使把她撞得头破血出,也难解心头之恨。
于是,卷毛在混混们的怂恿下,加上酒精的煽风点火,他这个街头混混,意犹未尽地按捺不住内心焦躁的情绪,连夜开着他的路虎,领着几个兄弟,带着贴身的片刀,长驱直入地去农村找王思佳。
卷毛疯狂地开着车,他一言不发,两只眼睛紧紧地盯着前面的路,轿车的四个车轮,在那条乡村公路上。飞快地行驶着,他紧紧地握着方向盘,那种极速的飙车速度,像是赶往战场赴死一般,令人惊悚不堪。车子在导航的指引下,他们的车在路上左拐右拐,终于在天刚亮的时候,来到了王思佳居住的村子。这个村子不大,从前往后数,也不过二十几家。他们站在村口,不用进村,就一目了然。
卷毛把车子开到村口时,这才把车子停了下来。以前,每个双休日时王思佳都要回家,卷毛无数次来过这个村子,虽然是送王思佳回家,但是从为登门拜访。因此王思佳的大门朝哪个方向开,他闭着眼睛都轻车熟路的找到。他今天来的目的,铁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起初,他之所以顶着大雾来到这里,无非是找王思佳算账的。现在,他已经想象得到最坏的后果,他们今天的见面方式,可能是非打即骂,也可能非死即亡,只要惹怒了他,什么时候脑袋一热,他卷毛什么坏事儿都能干得出来。
小村里面安静极了,屋子里面的人们都在熟睡着。偶尔,村子深处的胡同里面,传出的一两声沉闷的狗叫声,发出长长的尾音,回荡在空阔的上空,似乎暗暗地提醒着梦里的村民们,村子里面来了一群坏人,要他们及时防范,因为此时正有一群不怀好意的人,站在村口,伺机潜入村子里面,将要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没有家贼,引不来外鬼。他们的到来,给小村的黎明,平白无顾地增添了一丝惶恐不安的气氛。
卷毛把车停下来时,心里特别的矛盾,他犹豫了很长时间,也没敢冒然进村。他怕早起的村民们,发现他的行踪,就开着车,在村子里面绕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卷毛决定把车停在村子后面的避静的树林里,这才放心地带着这几个混混,趁着漫天的大雾,一行人悄悄地摸进了村里。在大雾的掩盖下,他们很快地找到了王思佳的那座小院。
卷毛心里一阵狂笑,心想:王思佳呀,王思佳,我今天就当着你父母的面,把片刀架在你的脖子上,看你怎么给我交代。他心里这样想着,两只脚就无所顾忌地跳进低矮的院墙,带着几个混混,就窜到了胡冬雪家的窗前。
屋子里的人都在熟睡,卷毛站在窗子前面,透过挂了窗花的玻璃,他眯起眼睛往里面仔细一看。正屋里面的北炕上,躺着王思佳的父母和她几岁的小弟弟,而王思佳和她另一个妹妹则睡在外屋的暖阁里面。屋子里面静静地,似乎都在酣睡。
机会正好,卷毛把手一挥,连想都没想,就动起手来。几个混混立刻拥上前来,用一根尖利的长铁钉儿,顺着门缝穿进门去,再用手使劲拧了几下,他们就撬开了房门。借着疯狂的酒力,他们的大脑一片空白,不经任何思考,立刻破门而入。
屋里的人听见撬门的声音,立刻从梦中惊醒。可怜王思佳的父母和弟弟还没来得及明白怎么回事儿,就一声不响地被几个混混乱刀砍死在被窝里面。
卷毛发疯地钻进了暖阁不久,也浑身是血地走了出来。当他们见到这不堪入目的惨相后,深知罪孽深重,立刻窜出院子,走进村后的树林里,上了那辆小轿车,逃之夭夭。
一场血案,在天亮之际急骤酿成。一股血腥的味道,恶魔般的剥离了僵硬的几具尸体,从屋门的缝隙里仓皇地流窜出来。王思佳邻居的大狼狗闻到这股气味儿,在院子里面疯狂地咆哮起来。如果不是有一条铁链子拴住了脖子,它一定会追踪而去,将罪犯活活咬死。
这疯狂的狗叫声,将邻居从梦中吵醒。他以为院子里面进了小偷,赶紧穿好衣服,推门走进院子里,来回转了好几圈后,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狼狗叫得更加疯狂,它的两只前腿高高地竖起来,对着王思佳家的方向,瞪着发光的眼珠,一副拼命的样子。
邻居皱着眉头,翘起脚跟也向他家院子里看。当他看见地面上的血迹从门口一直延伸到院外时,手脚立刻哆嗦起来。他心说不好,就站在院子里面大喊起来:"不好了!不好了!老王家出事儿了!"
就这几嗓子,立刻打破了小村的寂静,慌乱的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把王家的小院子围得水泄不通。当他们走到院子里时发现大事不妙时,谁也没敢进屋看个究竟,立刻向村里大队书记报案。人们才知道,就在刚才王家遭到了灭门之灾。
公安局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往现场,当警察来到现场的时候,还发现更为残忍的事情:王思佳被杀之后,还遭到了乱刀分尸。可想而知,这群流氓的手段该有多么残暴。
警察来到现场之后,他们在院子的周围都拉上警戒线。他们又照相,又验尸,在院子里的每个角落里寻找罪犯的蛛丝马迹。然后把现场的每一个不容忽视的疑点,都有条不紊地做了详细的记录。警车开走了,一阵冷风刮过,王思佳家的院子里一片凄凉,惨不忍睹。
卷毛带人杀了王思佳一家之后,深知自己罪大恶极,便没有逃走。他回来之后,特意去发廊把一头的卷毛重新染了黑色,又做了一个斯文的发型,回家翻出了一套他最喜欢的西装,站在镜子面前,把自己例外装扮一新后,戴着一副白色的手套,来到公安局里投案自首。凶手自动归案,王家灭门案立即拍板定案。可惜王思佳的父母和弟弟妹妹,因受了她的牵连,都无辜遇害。很多人看见她家的亲戚,把几具尸体一一搬到车上,送到了殡仪馆火化时,都扼腕,悲戚,深表同情。胡冬雪作死的节奏,就是活着时做事歹毒,死了以后还遭歹人分尸,真是可怜、可悲和可憎。
王思佳被卷毛杀害的消息,很快传到了校园。听到这个骇人听闻的消息后,有人惋惜,有人叹息,连胡冬雪都为她难过。花季少女,多好的年华,可惜了!各种各样的说辞,在人们不负责任的舌尖上迅速飞短流长。当初王思佳要是稍稍安分一些,不去接触这些社会混混的话,她也不会赔上自己的性命,也不会害了全家人的性命。这件事幸亏没有发生在校内,不然这所名校,又会因她蒙尘,被世人低觑。
第八十节一梦成殇()
一梦成殇,王思佳的灭门事件,不但给全校的学生们直接上了一堂鲜明的人生课,也给胡冬雪的内心触动很大。她在期末考试之前的一段时间,整个人大脑一片空白,以致于白天听课的时候,她像丢了魂儿一样不在状态。她不是恨王思佳,而是替她夭折的青春感到痛心疾首。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归根究底,还是她自己不能正确把握住自己,然而她居然用血洗的代价,走完了自己短暂的人生。
在这半个学期,胡冬雪经历的事情实在太复杂了。有些猝然而发的事情,她连想都没想过,似乎跟自己有关,似乎又没有任何关系。人生没有太多的如果和假设,一旦沉沦,便一发不可收拾。
期末考试结束后,胡冬雪捧着满意的成绩单,会心地笑了。这个学期,她总算没有辜负自己的努力。当一张巨大红色的榜单,悬挂在学校门口的宣传板上时,她走过去,看见自己的名字,赫然排在前面被同学们的目光驻足的时候,她心里真是小有的激动。
望着宣传板上远近高低各不同的成绩,这些莘莘的学子们,定然会有人欢喜有人愁。胡冬雪每次从宣传板前走过时,高高地扬起头来望着,她脸上那副灿烂的笑容,像十月里的阳光,温暖而从容。
在这个学期里,胡冬雪最大的收获她屈指可数。她在全省的语文竞赛中获得了名次,搬离了女生寝室,碰到了最好的历史老师,交到了一个知心朋友。
想想,这一路风风雨雨地走来,实在是令人感叹。小林子、石头哥,还有身边的许多好朋友,都在她最困难的时候,默默地帮助她,给她关心和帮助。不管从哪一个方面来说,她都感恩不尽。
冬天的早晨,寒霜肆虐,大雾弥天。整个校园里树上,都挂满了的白霜。操场后面的教学楼,整日浸没在迷茫的雾霾里,像一座凝固的城堡,在冷风的魔爪下,瑟瑟发抖。期末考试以后,学生们期待很久的寒假立刻接踵而至。
学校放假以后,高一和高二的所有住宿学生全部退校。因为高三的学生将要面临高考,他们整个寒假都要在学校里上课。这样,不想回家的胡冬雪就可以借光继续留在学校里吃住。放假那天早晨,小林子特意来寝室找她。他见胡冬雪没有离校的意思,就一个人匆匆地回家里。石头的课程很紧,他不想和他妈回农村,为了不耽误课程,他整日待在出租屋里,拼命地预习下学期的各门功课。
放假之前,胡冬雪就规划好了寒假计划。她觉得放假回家待着,把时间都浪费掉了,还不如留在城里,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地方打点零工。这样就可以白天外出打工赚点下学期的学费,晚上回到寝室里学习,可谓一举两得。她想好了之后,就把这个想法跟历史老师说了。历史老师听了,也很赞同,并大力支持她。
放假的第二天,胡冬雪早晨起床后,发现历史老师已经收拾好了东西。为了赶火车,她没有吃早餐,就拉着皮箱去了火车站。胡冬雪和周思彤约好去送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