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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缘:总裁,离婚吧!-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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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贝贝听高群芳说起‘那个妖孽’,脑海里马上出现一张美得雌雄莫辨的脸,邪恶猖狂的笑,还要那个夏夜的晚上,那片树林,那火热的大手,那粗重的喘息,烫人的嘴唇
“他出国走的时候可是说要你等他的,你就这么嫁人了,那魔头回来还不定怎么发疯呢”高群芳一边扒拉着衣服架子看衣服,一边唠叨,根本没注意叶贝贝有些发白的脸色。
叶贝贝把头扭向一边,声音都有些不稳,“他有什么好的啊?你还帮着他说话!”
“他相貌长得好,还有,还有”能言善辩的高群芳支支吾吾了一会儿,实在想不出那个妖孽还有什么好,只好总结道,“哎呀,反正容貌还是长得很好的,大家公认的!”
叶贝贝冷冷的笑了两声:“你再说,你再说我就让那个妖孽把你娶回家!”
高群芳听了这句话脸色剧变,顿时哑口无言。
最后,两人为了平复被妖孽吓得有些惊魂不定的心,决定用江越舟的钱,去吃大餐。
她们选了附件一家高档的会员制餐厅,这家是港式餐厅,以菜品精致和价格不菲见称,叶贝贝借着江越舟的光,有这里的会员卡。
二个人选了一处视线比较好的地方坐下,高群芳凭着对江越舟的满腔气愤,下手稳准狠。
等菜的时候,两个人照常的小声叽叽喳喳,面对门口坐着的高群芳突然“咦”地一声,背对门口坐着的叶贝贝随着她视线的方向转过头,眼光即时定住。
气势出众的江越舟陪着一个衣着极其入时的年轻美貌女子走进来,那女子似在兴奋地说着什么,而江越舟专心听着,不时微微一笑,面容展开闲情熟意。
江越舟身才挺拔,女子也是高挑苗头,两人身高匹配,都有顶尖的外形和气质,挨得极近,真是一对璧人。
目送着两人进了通往贵宾室的电梯,二人才收回视线,高群芳终于忍不住,显然就快憋坏了,疑狐的问道:“那个女人谁啊?跟你老公关系好像不一般?”
“你真八卦。”叶贝贝笑唾,“那是我老公的小姑姑,刚刚从法国回来,昨天我们给她开的接风宴。”
“你老公怎么会有这么个小姑姑,也太年轻了吧!”
“年不年轻也是小姑姑,人家辈分在那呢!”
“我告诉你啊,你别一天没心没肺的,你老公虽然总是那副心不在焉阴气沉沉的死样子,但是很招女人的。你不知道,现在的女人还就吃他那一套。
前两天的报纸你看了吗?你老公旗下的一个公司开业,影后郑晶晶,就是那个扮演阮玲玉的大美人,甘愿当一个小小的嘉宾,在一边为你老公托着盘子,后来还全程陪伴在你老公身边我跟你说话呢?你听见没有啊!”高群芳用筷子敲打叶贝贝面前的盘子,以引起她的注意。
“听着呢,听着呢!这里的蜂蜜厚多士和冰火澳洲虾很好吃的!”叶贝贝边说边把服务员刚刚端上来的大虾往高群芳盘里夹。
“报纸上都在说郑晶晶和你老公关系暧昧,你老公为了她一掷千金,如果不是怕你伤心,我早就想问你了?”
“现在说你就不怕我伤心了?那都是花边记者走擦边球哗众取宠!”叶贝贝把自己面前蜂蜜多士又叉给高群芳,高群芳才哼哼唧唧的嘟囔,“你这个贤妻可真伟大!要是在古代,你肯定主动给你老公纳一群小妾!”
叶贝贝笑了一下,可想到高群芳说的那件绯闻,心里又灰暗了下来。那个新闻她看过,郑晶晶是谁?现在影视一姐,红透亚洲的天后,她的一举一动都是有人关注的,更何况这次还挂上了很少在公众面前露面社会名流。
这样的新闻自然是头版头条,如火如荼。
图片上的郑晶晶柔若无骨的靠在江越舟身上,其实叶贝贝当时除了有些泛酸,还是很得意的。要知道郑晶晶现在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有人想要见一见这位影后,都势必登天,有人开了一百万请她吃一顿饭的价码,她都不屑一顾。
可是她竟然肯“屈尊降贵”的为自己老公充当端盘子小姐,证明自己的老公还是很有魅力和实力的。
让叶贝贝心里灰暗的是,这件事情闹的满城风雨,江越舟在自己面前自始至终的一副没事人的样子,她自然不敢开口寻问,怕他说自己无理取闹。
从他们结婚后,江越舟这样的绯闻已经闹过不止一次,每次他都不解释,一副清者自清的理直气壮,而她也真的没有抓到什么证据。见他没打算动摇婚姻,她就更没必要大吵大闹在事态不明的阶段捕风捉影地推他一把。
第五章装聋作哑()
高群芳见叶贝贝低头不语,再次有些怒其不争,“贝贝,我这么说只是替你不值,你为了江越舟放弃了理想,放弃了蒸蒸日上的学业,甘愿做个家庭主妇;为了他你去学礼仪,学厨艺,学美容化妆,学跳舞交际,学插花,这些他都知道吗?最重要的是,你为了他,跟家里闹翻了,从决定结婚到现在,两年零七个月了都没有回过家,他真的值得你这么付出吗?
贝贝,你这么聪明难道不知道吗?恋爱或者婚姻中的女人都要有自己的底线,决不能因为爱他,就放弃自己的原则,好的感情,婚姻一定是双赢,而不是单方面的一味付出!”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再说,我也没单方面的一味付出啊,他对我好着呢!我现在过得幸福着呢!”叶贝贝送个高群芳一个大大的笑脸。
“但愿如此。还有,你老公这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姑你也要注意了!”
“哎呦,八婆!你别疑神疑鬼的了,我老公就算再有魅力,你也不用把所有年轻的异性当做假想敌?哪怕这个年轻的异性还是他的小姑姑。”叶贝贝嘲笑高群芳。
“小姑姑怎么了,现在就时兴这个乱。伦禁忌的恋,据说这样刺激!”
叶贝贝听了高群芳的话,忽然有个念头一闪而过,她瞪了高群芳一眼,“变态,没人理你,我去卫生间。”
转身拐到走廊,她快速的闪身到大片的植物盆景后面,掏出手机给江越舟发了个短信,“晚上回来吃饭吗?”
她和江越舟的联系一般都是短信方式,江越舟是个利落果决的人,能够三言两语说清的事,绝不去费指间的功夫。但他唯独对叶贝贝不同,在公司里所有事情都由秘书转达给她,在外面就用短信代替语音传达讯息,也许他觉得和她进行文字的交流比交谈省劲。
江越舟从来都是行动派,一分钟后,信息传回,“在陪一个客户,不回去吃饭,晚上会迟些回家,自己先睡。”
叶贝贝看着手机呆愣了半晌;她现在应该怎么做,冲上楼去,对着江越舟那张暗沉冷漠的脸打上两耳光,因为他陪伴的人根本不是他的各户,而是他的小姑姑。
这时她想起高群芳以前说过的话,如果一个男人对你说忙,大多情况下他并不是真的忙,只是你在他心里,没有重要到他要为你花费时间。
如果他不爱你,有时间也会变得没时间,如果他爱你,再忙也能抽时间陪你。
江越舟一直都是个大忙人,但并非真的忙得一点空余时间没有。只不过,他抽出来的时间不是为了陪她而已。
叶贝贝自然是没有胆量冲上楼的,她用力的怕打了两下脸,挤了个笑容回到座位上,高群芳放着美食不吃,正伸长着脖子看外面,“咦,我刚才好像看见咱们院子里的那个妖孽了?”
“高群芳!”叶贝贝生气的抬起头,“你是存心让我不痛快,是吧?”
“你别不信,真好像是他!我刚才看得挺清楚的,你还不知道他的那个长相,走到哪里都惹眼!”
叶贝贝看着刚端上来的咖喱蟹香气四溢,一下胃口全无,丈夫跟他的小姑姑吃饭还要对自己撒谎;多年前的妖孽阴魂不散的重新出现,她这日子,没法过了!
她招呼侍应生过来结账,高群芳有些不解的看着她,她也不去跟她解释。
她并不想遇见江越舟,在这里,在此时,还是给彼此留点脸面吧!
两人分手的时候,叶贝贝照旧买了一些东西,让高群芳给父母带回去,她们两家上下楼,平常互通声息,关系极其好,她妈妈拿高群芳当自己的女儿一样。
高群芳大学毕业找到工作后,就租了房子出来独住,但是周末的时候还是会回家的。
叶贝贝看着高群芳上了车,一直跟着那辆车后面走出很远,好像可以跟着她一起走回家一样。
她在外面磨磨蹭蹭的回到家里,还不到八点,偌大的房间只自己一个人,空荡荡,安静的让人心发慌。她将音响开到最大的声音,然后去楼上取了衣服,拿回来机械的熨烫着。
叶贝贝其实是个心思单纯的人,在没和江越舟结婚之前,她一直生活在校园里,同学之间的交往都是凭着本能的直觉,喜欢谁,她就真心的对待人家,看着不顺眼的她就离得远远的。
但是江越舟对她来说是特别的,她爱他,一见钟情的爱,不顾一切的爱。爱上一个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无需太复杂的因由,爱了便爱了。
而当江越舟说要娶她时,她觉得全世界的花都开了。
叶贝贝虽然被幸福冲昏了头脑,但她自小聪明,对自己的感情和所爱的人有着正确的分析。她知道自己和江越舟之间的差距,她知道江越舟和自己结婚最大的原因是安抚家人,她也知道江越舟并没有把她和他放在同一个高度。
但是她只是爱着江越舟,那种爱疯狂又卑微,她知道能把自己和最爱的人固定在一起的,只有这个婚姻,只有夫妻关系,才是最亲密无间的,只有丈夫和妻子才是真正能名正言顺牵手走过一生的人。
“。。。。。。情像雨点,似断难断,愈是去想,更是凌乱,我已经不想跟你痴缠,我有我的尊严,不想再受损,无奈我心,要辨难辨,道别再等,也未如愿,永远在爱与痛的边缘,应该怎麽决定挑选。。。。。。
叶贝贝听着王菲空灵的歌声,生性豁达的她,再发挥自己的阿q精神,她不去想江越舟传的那些绯闻,也不去想他和姑姑之间的亲密,只认定一点,自己只要守住自己的婚姻,守住自己的这个家就好。她不想去理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下定决心装聋作哑,做自己的大旗永远迎风招展。
叶贝贝知道江越舟今天一定不会早回来的,自己随便的弄了些吃的,洗过澡出来,坐到沙发里,随时打开了电视机,电视机里面放着天龙八部,很久以前黄日华的拍的版本,叶贝贝只是随便的瞟了一眼,就再也不敢看下去,换了台,看着没头没尾又不太伤感情的韩剧。
她在小学的时候就开始看金庸的,但那时候只是囫囵吞枣,看个热闹。后来长大了又重新看过,年少的感情竟然毫无变化,在那么的男主人公了,她依然最喜欢萧峰。
喜欢他的侠气盖天,情深意长,每当看他伤心的一遍一遍想起阿朱,在漫天大雪中想着阿朱,都掉下泪来,一直到现在,她都不敢看这部或者电视剧。
原来对萧峰感情的理解是以为他人在江湖,有无数迫不得已的原因让相爱的人分开,变成一生的遗憾。后来才慢慢领悟,那明明是因为爱得不够。如果没有东西比爱更重要,那他们不能活着在一起,总还可以一起死。
生活里哪有什么不可替代的爱,真正爱的密不可分,却仍然无法在一起,那总是因为有比爱更重要的东西,金钱,名誉,亲情,仇恨
第六章最亲密的陌生人()
叶贝贝看着韩剧,慢慢的熬到十一点多,起身去了卫生间,打算回来就睡觉。
她从卫生间出来时,刚进卧室便闻见一缕淡淡的烟味和酒气,往沙发上一看,在温暖的橙色灯光下,江越舟慵懒地斜倚在沙发里,醉意熏然,想来是喝的不少,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向叶贝贝的方向伸了出来。
叶贝贝很佩服江越舟的这点,他无论喝得怎样多,仍会衣冠楚楚的,完全不像有些男人,一喝多了便借酒装疯,邋遢失态。
但是现在见他穿着笔挺的西装,如此随便的瘫坐在沙发里,还真的是有些不协调。她走到他的面前,柔声的说:“我先去给你到杯蜂蜜水,然后去给你热醒酒汤。”
“过来!”江越舟不容拒绝,夹烟的指伸到茶几上,无声将烟头熄灭。
叶贝贝刚站到江越舟的面前,他一伸手就把叶贝贝搂进怀里,插进她发间的手将她的头抬了起来,他离她的脸只有几寸距离的黑眸里依然闪着暗沉的光,带着一丝挣扎过后的疲倦,以及一点她无法明白的慈悲悯怜,他的生音暗哑低沉:“叶贝贝,你让我拿你怎么办才好?”
随后将她紧抱在怀,轻缓地抚摩着她的后背,半响,唇瓣微蹭在她耳际。叶贝贝将头靠着他的肩上,闻着熟悉的阳刚男人味道,那是只属他才有能让她依恋的独特气息。
无论她怎么心性豁达,无论她怎么善于自我安慰,但她终归是个女人,一个深爱着江越舟的女人,在没有看见江越舟之前,她的潜意识也是盼望的,希冀着他回来给她个合理的解释。
可是当她看见他,当他拥抱她,亲吻她,她还是没用的弃械投降。所有的疑问似乎都显得微不足道庸人自扰。
叶贝贝知道自己是因为爱,变的卑微,变得迁就,她的想法越来越隐忍,婚姻的过程里他有没有别的想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一直留在她身边,至少,目前为止他的妻子是她。
江越舟伸出长臂将她拦腰揽起,他的身躯异常炽热,叶贝贝的双手似自有意识般悄悄爬上他的脊背,轻轻把他抱住。
他火热的手指抚上叶贝贝的耳垂,顺着脖子、锁骨一路摸下。叶贝贝因为洗过澡打算睡了,身上只穿了一件睡袍,被他一拉扯便滑下大半,歪下身子的江越舟把她半压到沙发里,动弹不得。
叶贝贝闭上眼睛,却半天等不到江越舟的进一步行动,听着他的呼吸渐渐沉稳,原来竟是睡着了。
她看着睡着在自己身上的江越舟,心底变的软软的,他极少在她面前露出这样疲惫的一面,此时脸上的神情安宁得近乎有点儿不真实。
将近三年的婚姻关系,她还是第一次有机会肆无忌惮的打量他,闭上眼睛的江越舟没有了平时的严肃冷漠,少了心机,没有防备,像副画像和雕塑一样,漂亮而无害。
叶贝贝费劲地将自己从江越舟身下挣脱出来,没有再去惊动,从卧室里拿出枕头和被子,替他脱掉外衣,裤子和袜子,又用温水湿了毛巾替他擦过脸和露在外面的四肢,把手机替他掏出来放到他身边。
安顿好江越舟后,她才躺倒床上。她一向入眠慢,经过江越舟这么一闹,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想起今天高群芳说起的江越宁,如果没有江越宁,她现在也许不会是江越舟的老婆,不会是他最亲密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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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贝贝的出身绝对是书香门第,爷爷是晚清世宦名门,家族显赫无比,到了民国开始担任b大的校董,后来到了父母这里,也都是b大的教授。
也许是受家庭的熏陶,她自小就特别爱读书,十六岁就以货真价实的成绩考上了b大,二十岁那年已经开始准备考研究生。
学校里的同学都称她为天才美少女,其实她知道,这跟天才不天才的没有关系,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她学习比别人好一些也是正常的。
其实认识江越宁的那个黄昏,跟平日里也没有什么两样。
下了课;叶贝贝飞快骑着自行车往教职工宿舍区而去,头发被风吹乱,她单手握着车把,另一只手伸出把吹散的头发压倒耳后。
b大的教职工家属楼都不高,清一色的六层,因此没有电梯,她一路小跑的上了楼。冲进四楼的家里,她第一件是两只脚互相一搓,然后用力一摔,将鞋踢下,光脚跑到临近的饮水机旁,接了一大杯凉水,大口大口的喝下,然后用手抹了一把前额上亮晶晶的汗珠,大喊着:“爸,妈我回来了!”
在她抬头看向爸爸或者妈妈会出现的地方——书房门口时,不禁愣住了,下午的阳光明亮温暖,照耀得书房门边如被金沙覆盖,一个白衣长裤,面如冠玉,身段修长匀称宛如模特的年轻男人站在那里,金色的阳光中那俊美的轮廓仿佛老电影里的一幅静默的剪影,有着迷人而致命的吸引力。
男子清亮的眸子定定的看着叶贝贝,然后慢慢勾起嘴角,微笑起来,看着他的笑容,叶贝贝感觉有耀阳的七彩光晕从他周围散发出来,动人心魄。
b大一直是出美男的地方,从小生长在这个地方的叶贝贝,对帅哥其实是有免疫力的,但再怎么习以为常,惊艳之色还是不受控制地流露出来。当她发现自己居然一眨不眨的看着眼前的人这么久,真是太不礼貌了,急忙低下头。
“贝贝,说你多少次,你又这么没规矩!”带着眼镜,风度儒雅的叶之初教授从书房里面走出来,看见自己的宝贝女儿光着脚,嘴边还有没来得及擦去的水迹,以及横躺竖卧在门口的两只球鞋,女儿每天回家都会上演的动作,如同在他眼前重现。
书香门第的叶之初教授自然最是讲究家教和礼仪的,但是他对这个宝贝小女儿难免纵容些。
叶之初有两个孩子,老大是儿子,比女儿大五岁,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出国读书了,现在仍然留在国外。他们夫妻身边只有这个聪明活泼的小女儿,因为叶贝贝相貌好,人又上进,在这个教职工家属区的孩子堆里,很给他们提气,平日自然要宠爱娇惯一些。
第七章人生若只如初见()
好在叶贝贝并不是持宠生娇的孩子,在人前她的礼节教养都是无可挑剔,只有在他们夫妻面前时,才会表现出二十岁女孩子特有的跳脱与乖张。
叶贝贝没想到这个时候家里会有个美男,从未碰到此等糗事,一时大窘,低着头,微红着脸走到门边找拖鞋穿上,低头时不经意的用手背擦了一下嘴角。
“我这个女儿,真的被惯坏了!”叶之初虽然嘴上自责着,可是看着叶贝贝的眼神中却是带着笑意的,“来,贝贝,这是江越宁,以后跟我读博,叫师兄。”
眼前的这个人原来就是江越宁,这几天弄得他们b大风云突变的人物!
江越宁的大名这些天不断的在叶贝贝耳边回响,简直可以称上如雷贯耳,就连自恃清高的高群芳也开始对江越宁津津乐道。
江越宁,本市江氏家族的二公子,一表人才,风度翩翩,才华横溢,毕业于美国常青藤,对东西方文化有着深刻的研究,据说曾经以一个华人本科生的身份被常青藤校方破例特许,在高级别学术讨论会的大礼堂里作过东方文学的专场学术报告会。
这样传奇般的人物,不但身家显赫,英俊优秀,还气死人的是个运动健将,刚刚率领着b大的篮球队夺得了b市大学生校级篮球赛的冠军,让b大男蓝终于扬眉吐气的甩掉了千年老二的帽子!
这样的男生,谁能阻止他成为全校风云人物的步伐!
叶贝贝没想到这个所有人都在议论的活人版的白马王子,会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
“江师兄好!”她此时死的心都有了,丢人就丢人吧,还在一个这样优雅高贵如王子般的人面前丢人,她窘迫之下,匆忙的跟江越宁打了个招呼,一转身,便低着头跑回了自己的屋子。
江越宁继续含着笑,站在那里,看着叶贝贝衣袂翩飞的跑走,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那美好的身影,仿佛发现稀世珍宝。
这个灵气逼人的女孩子,有一双如黑宝石般不含一丝瑕疵的眼睛,眼神中散发出莹莹然的光华,而那窘迫的笑容又带着无比的纯净和率真,映着明媚灿烂的阳光,却比阳光还要明媚。
江越宁一直是天之骄子,围绕在他身边清纯的,靓丽的,妩媚的女孩子无数,向来眼光如炬在情感上极其挑剔的他,这么多年还真的没发现能打动他心的女人。借用亦舒的一句话,这些女人柔则柔矣,美则美矣,美得没有灵魂。
可是他对叶贝贝的感觉,是他有生以来的二十四年,从未有过的。
那是一种来自心灵最深处的悸动,她的人犹如一潭碧水,将他的灵魂,完全吸入。
从这天开始,素来眼高于顶的江越宁,开始频繁的出现在叶教授家里,目的只有一个,叶贝贝。
随着他频繁出入,叶教授家里彻底的热闹起来,无数桃李争相盛开。当然,这些求知若渴,热血沸腾的同学中女生居多。
家里突然出现的这种空前高涨的热烈气氛,让叶贝贝都觉得可怕。在几次围观后,叶贝贝发现,每次江越宁那挺拔俊伟的身影进来,屋里面原本还在叽叽喳喳的女生们都会挺胸抬头,立刻婷婷玉立起来。
叶贝贝好笑之余,善解人意的躲了出去。
她并不在意江越宁,不是因为江越宁没有吸引力,而是像江越宁这样的男人她见惯了,俊美,博学,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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