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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的解析-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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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白着脸,很没形象地把资料干脆往雷诺怀里一塞,好像那是个烫手山芋似的:“您快看看吧!”
雷诺便也不多言语,直接翻开。
四个人在客厅里坐定,于谦和便将礼物放在茶几上,轻轻推到了丁树海的面前。
丁树海微觉意外地望了他一眼,道了一声:“客气了。”便示意保姆来收走。
保姆刚弯下腰,便听于谦和道:“丁先生不看看是什么礼物?”保姆只好停住,抬头望向主人。
丁树海望了于谦和一眼,暗暗地皱了一下眉头。他本来就不喜欢这个年轻人的眼神,今天好像格外招人厌。猛一看像一潭死水,可是再仔细地看一会儿,便又能从那死水之下感受到一种汹涌。想把谁一起拖入那汹涌里,翻腾撕扯成碎片,再和他一起归于死寂一般。
丁树海朝保姆点一下头,保姆便自觉地退下了。
“你太破费了,”他客套着,“只不过来吃顿便饭而已。”
于谦和笑着摇了摇头,缓缓地道:“何谈破费,一文不值。”他并不是客套,而是真的一文不值,“不过,礼轻情义重。”
丁树海搞不清他的意思,疑惑像一层雾气隐隐约约地浮现在脸上。别说方煜文和丁浩然,连保姆都听得出于谦和的意思并不像他说的话那么简单。
丁树海垂下眼睛,看着那只包装得一丝不苟的礼盒,鲜红的绸缎花像有生命力一样地怒放开来。也许是那夺目的红色刺动了他的神经,他不禁暗暗地想:也好,就看看他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他又抬头看向于谦和,礼貌性地一笑:“好,那我就先谢谢你了。”说完,便伸手要拿礼盒来拆。
却不料于谦和陡然伸手,啪的一声,将他的手牢牢按住。
所有人的目光一瞬间集中到了于谦和的身上,但是于谦和视若无睹,只定定地看着丁树海。因为丁浩然的关系,两个人见过不少面,这却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丁树海很不喜欢这种接触,无论是眼神还是皮肤,立刻抽了一下手,竟然没有抽出来。他不觉一愣,又加了几分力气狠狠一抽,方勉强抽回。
手背上有点儿发麻,残留着些许疼痛,仿佛已被剥去了一层肉眼看不见的薄皮。
“也不用这么着急么,丁先生,”他的不适却让于谦和勾起了嘴角,“在您拆开礼物之前,我想先跟您讲讲这个礼物的由来。”
方煜文不觉弓起背,插入道:“你要干什么?”
连丁浩然也嗅到了一丝令人不安的味道:“你到底怎么啦?”今天的于谦和实在是太古怪了。
于谦和便也抽回手坐好,安抚似的朝他笑一笑,可是回答的时候却又将脸转向了丁树海:“没什么,想讲个故事而已。”停了一下,又补充一句,“可能有点儿长。”
丁树海略微一静,便道:“好,你讲。”
以下便是于谦和的故事。像很多故事一样,包括我们一开始讲过的那个故事有一个非常俗气的开头。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县城。
这里的人们不关心外面的世界是否更惨淡,也不关心外面的世界是否更精彩,只觉得这里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地方。朴素却也愚蠢。
忽然有一天,从小小的汽车站里走出了一个穿旗袍卷头发的女人。旗袍是大红锦缎的旗袍,胸口上绣着碗大的银白牡丹,太阳光底下一照,老远就能看见银光闪烁。头发刚及肩膀,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简简单单将一边别在耳后,烫了微微蓬起的一道卷。
小县城的人也不懂这叫古典还是叫时尚,只是一看见便觉得眼前一亮。
女人独自拎着一只小小的箱子,买下了一幢民国时期遗留下的两层楼的小洋房,从此便在这里安家落户。
那幢小洋房的隔壁还有一幢小洋房,本来分别属于一对姐弟。“文革”的时候姐弟俩都倒了霉,但是后来又将房子退还了。只是那时,姐弟俩都已不在人世,后人也移居他乡,两幢小洋房一直等着卖出去。
谁也不知道女人是从哪里来的,她也不屑理睬那些试图和她攀谈的男女老幼。初时也隔三岔五地从那小洋楼里出来走走。过了两三个月,忽然有一天,从小洋楼里传来一阵小提琴的声音。
前十几秒的时候,真是如泣如诉,哀婉动听得让每一个路过的人都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可是当一个令人战栗的低音细细延伸到几将断绝的时候,陡然拔高,尖锐得像一把锥子插进了人们的耳朵。之后便爆发了一阵狂暴得犹如疾风骤雨的琴声,越往后越杂乱无章,像一只沉默中的野兽终于失去了控制,只是不停地张牙舞爪、咆哮吼叫,想要撕裂每一个人的神经。路人们捂着耳朵仓皇逃窜,也有两三个已经吓傻了的,僵硬着两条木桩似的腿动也不能动。
谁也说不清那令人疯狂的琴音持续了多久。有人说几十分钟,有人说几个小时,也有人说持续了整整一天。但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结论,那次之后,再也没有人听过那幢小洋房里传出过小提琴的声音。
过了几天,女人请了一个哑巴保姆,便越发深居简出。再过去半年,小洋房里传出了婴儿的哭声。
人们第一次看到那个小婴儿,已经是他出生三年后的事。那天,保姆偷偷趁着女人午睡,将他带出了小洋房,也没有走远,只是搀着他细嫩的小手在小洋房前的花圃上摇摇晃晃地走路。他小心翼翼地抓着一朵鲜橘色的雏菊,舍不得摘下,也舍不得放开,只是用乌溜溜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
见过的人都说那孩子长得挺漂亮。小脸雪白雪白的,眼睛又大又圆,一头细软微黄的头发带点儿自然卷。像个洋娃娃。硬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个子似乎小点儿,小胳膊也细了点儿,好像好像还不会说话。
三周岁了还不会说话,也不出声。保姆给他什么他就接着,顶多只会用手指一下。
保姆正跟他数花圃里有多少朵雏菊的时候,忽然从小洋楼里发出一声尖叫。一转头的工夫,就见那个女人披散着头发冲了出来。她竟然突然醒来了。
女人一把拽过孩子。孩子个头小,被她捉住一只胳膊,便不得不踮起了脚尖,半拎半吊着。女人扬手就甩了保姆一巴掌,就听啪的一声,保姆踉跄着倒退一步,顿时红肿了半边脸。吓得他瞪圆眼睛,大哭起来。
女人白刷刷着一张脸,身体一个劲儿地发着抖。她像看着仇人那样,血红的眼睛盯紧了保姆。她用力地咬着牙,牙齿都快咬碎了,才从齿缝里迸出了一个一个的字:
“你也想把我的孩子带走吗?”
保姆惶恐急了,顾不得脸上火烧火燎的痛拼命地摆手,唔唔啊啊地做着手势。
但是女人根本不愿理睬,拽着孩子向小洋楼里走去。孩子跟不上大人的步伐,没几步就跌倒了,她就拦腰把他提溜在自己的腰间,任凭孩子哭得炸弹一样响,急匆匆地进了门。
嘭的一声!门又死死地关上了。
故事讲到这里,于谦和暂停了。眼睛里隐隐约约有水光在闪动,似乎沉浸到了故事里,又似乎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讲下去。
他自己也觉得心情略微怪异了些。这么多年来,他不只一次假想这一天的到来,想说的话在脑子里上演了几千遍,真到了说的时候,竟然和原来想的一点儿都不一样了。
他本来不想讲这个故事的。
只想求一个痛快罢了。
按照原来的剧本,他就该让丁树海顺顺当当地解开红色缎带。当那个老男人看到礼物的一刹那,六十岁的脸上露出非常精彩的表情时,他就可以大笑一场,再说几句恶毒淋漓的话,然后将一切抛在脑后,潇洒离去。他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在那一刻突然阻止了他,要讲那个无聊的故事。
乱了,真的乱了。
于谦和不期然地黯然沉寂,让听众们也陷入了静默。
方煜文望了一眼丁树海。刚及耳顺之年的男人一言不发地望着讲故事的人,放在沙发扶手上的左手却不知为何在悄悄地用力,黑色真皮很明显地凹陷出五指印痕。
方煜文看在眼里,心头微微一动。便问:“那个保姆被辞退了吗?”
于谦和方微微动了一下眼珠,清醒过来:“没有。女人仍然雇用她,买菜、交水电费打点一切需要出门的事务,但是从那天开始,不允许她再踏进小洋房一步。”
“那个孩子呢?”方煜文接着问,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却不敢相信,“他再也没有出过小洋房?”
于谦和想了一想,终于知道该怎样讲完这个故事了。
保姆从此不被允许进门,但是她还是有机会见到那个孩子。每次女人在楼下拿完菜,开始在厨房里忙碌,孩子就会在二楼的阳台上,搬一张小凳子,站在小凳子上看下来。
第93章 礼物(3)()
那个时候,保姆就会从穿过花圃通往外面的那条石板小径上悄悄地折回,站到阳台下朝他笑一笑,招一招手。有时也会扔上来一些小玩意儿,都是吃的,吃完了就不怕被女人发现。有一吃就酸得叫人直流口水的小山楂,有红得像小樱桃的枸杞果子,也有黑不溜秋像一串串迷你葡萄的桑葚——都是小地方才有的土生土长的新鲜货。
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孩子也渐渐长高了,从踮起脚尖也只能勉强在阳台上露出半个脑袋,到可以将大半个上身趴在阳台上。但是他一直保留了站在小凳子上的习惯,他总觉得那张小凳子可以让他看得更远。
有一天,他果真从远远的路上看见了一辆车。那辆车慢慢悠悠地向他开来,渐渐地,可以听见阵阵欢声笑语,似乎有一个小女孩儿的声音一会儿叫着爸爸,一会儿又叫着妈妈。他不由自主地又踮起了脚尖,拼命伸长了脖子。小车在隔壁的那幢小洋房前停下了。
然后,一对年轻的父母领着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女孩儿下了车。爸爸拎着大大小小的行李,妈妈只斜背了一只包,双手抱紧了小女孩。小女孩儿的手里抱着一只色彩斑斓的花皮球。
他们一起走进了小洋房。
当年女人买下这幢小洋房的时候,大家都以为那幢也快了,却没想到一直等到那年。
那年,他九岁了。
从此,保姆便不再是他唯一的等待。他经常可以从阳台上看到小女孩儿在楼下的花圃边拍花皮球。花圃原本就是两幢小洋房共用的,女人虽然讨厌也不好说什么。
小女孩儿头发微卷,眼睛又大又圆,长得像个洋娃娃。她经常梳两个羊角辫,一拍皮球,羊角辫便会一跳一跳的。起先她朝他招手,要他一起下来玩,后来明白他不能出门后,便会朝他笑,然后一边卖力地拍球给他看,一边大声地说一首童谣给他听。童谣很稚拙,寥寥数语,听不上几遍,他便也会在阳台上一边轻轻地拍手,一边低低地说。
花皮球,圆又圆。姐姐拍,弟弟拍。姐姐弟弟一起玩。
说得高兴的时候,他会在小凳子上跳起来,有一次还不小心摔了下来。但幸运的是,从来没有被女人发现过。
偶尔有人经过洋房便会停下来,看看他,又看看她,便会笑着说还真像姐弟俩。
这样又过去了半年。
小县城不知从何时生出了一种奇怪的谣言:那个男孩儿其实是女人和女孩儿爸爸私通生下的。证据就是两个孩子长得那么像,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又恰巧住在一起。哪有那么巧的事!
传来传去,终于传到了女人的耳朵里。
听到谣言的那一天,女人却表现得异常平静。正好就穿着刚来到县城时穿的那件大红绸缎银白牡丹的旗袍。
她第一次站在阳台上,看小女孩儿自己拍球玩。她看了很久很久,连孩子午睡醒来,揉着眼睛站在她身后也没有发觉。
他还记得那时她的背影。轻轻扭着细腰斜倚在阳台上,一条腿伸直了,一条腿微微弯曲,只有脚掌点着地面。大红色的绸缎衬得头发乌黑油亮,皮肤欺霜赛雪。但是最最漂亮的,还是她舒展了一边手臂,虚扶在阳台上的手。手指是那么修长,根根骨节细巧圆润,阳光一照真仿佛白玉一般显露出一种通透的莹光。
他正想要叫女人的时候,忽然听见女人笑了一声,像是嘲讽的,又像叹息地说,真是丑得让人伤心!
那个时候的他年纪真是太小了,完全听不懂那样的笑声,只是觉得很奇怪。直到很多年以后一次又一次地在梦里又听见那一声笑,他才慢慢地明白过来。
那不是笑。
于谦和哭了。眼泪无声地从眼眶里掉落,顺着脸颊一路流淌到微微抬起的下巴。他伸手轻轻掩住嘴唇,好像那样就不会让自己发出任何软弱的声音,但是手指却随着他的呼吸不易察觉地细细颤抖。
“那是一种绝望。”他深吸了一口气,决定继续说下去,“绝望到连眼泪也流不下来,连哀怨也不能有,只能笑自己,笑自己太蠢,把自己弄到今天这步田地。谁也怪不了。”
“可惜,”他说着,不禁轻轻扬了一下嘴角,“那个孩子,明白得太迟了!”
女人发觉了他,转头朝他温柔地一笑,然后张开纤细的双臂给了他一个拥抱。他说他渴了,女人便去给他准备饮料。
一杯深褐色的,却又透着点儿暗红的液体。
他以为是酸梅汤,一拿到手中便喝了一大口。冲进口腔里的,只有淡淡的酸梅清香,更浓重的,是一种奇怪的味道。那可怕的气味像澎湃的潮水一样席卷了整个味蕾,一直闯进大脑。
他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但始终有一些液体顺着喉咙流进了胃里。他开始吐出中午吃下的饭菜,吐到胃里空空、蜷缩在地上,还在不停地干呕,呕得喉咙里开始泛起一股子血腥气味。那气味变成了某种生长着钩爪的怪异生物,使出了浑身解数死死地占据了整个消化道。
就好像他从一开始喝的,就是一杯血。
“妈妈!”他大哭着问女人,一只手抱着自己的肚子,一只手向她伸去,他也不知道想要她做什么,只是哽咽着又叫了一声,“妈妈!”
第94章 礼物(4)()
看见他哭,女人干涸的眼里似乎也闪动起了泪光,可她只是静静地看着,看着他努力地伸着手,一遍又一遍地叫她。她看着他躺在一片呕吐物旁哭得喘不过气,脸色发白、浑身冷汗,一直到力气用尽,不得不渐渐放低伸出去的手,再到连哭的力气都消失。
到他精疲力竭得安静下来。
女人的眼泪始终没能流下来。她慢慢地、慢慢地向他走来,高跟鞋轻微地拖过地面发出喑哑的摩擦声,好像累得走不动了。她颓然地跪坐在他的面前,啪嗒一声,一只鞋子都掉落了。良久,伸了一只素白纤细的手出来,轻轻摸了摸他潮湿的脸颊,手掌柔软而冰凉,快要化掉的雪雕似的。
“宝贝,妈妈要走了。”她叹息地向他告别。
他吃惊地睁大了眼睛,泪眼蒙眬中怎么也看不清女人的脸。只有那只还放在他脸上的手还在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摩着,难以割舍一样。
“妈妈,”他一把抓住那只手,紧紧捏住那些细巧纤长的手指,“你要去哪里?”
“一个好地方。”他只能听见她的声音里带着一种欢愉,一个没有痛苦的好地方。
“我也去。”他说。
“妈妈本来也想带你去的,可是她用另一只手摸了摸他的头,还是让妈妈一个人去吧。”
她的手挣扎了一下,但是他紧紧地抓着,没有挣脱。停了一会儿,她答应了他。她把他抱了起来,放到了他的小床上。
“好。妈妈先去收拾东西,还要出门再办点事儿。你再休息一下。等你休息好了,妈妈就回来了。”
他这才放开了手,乖乖地看着女人模糊的背影在拖沓的步伐声中消失在门外。
这一睡就睡到了第二天早上。女人像她保证的那样,真的回来了,就守在他的小床前。看见他醒来,便朝他很温柔地笑了起来。她换了一件衣服,但穿在身上依然很美丽。
她抱着他问:“饿了吧?”
他点了点头。女人拿起早就准备好的面包和牛奶。喝牛奶的时候,他本能地迟疑了一下,但觉得牛奶看起来就像是牛奶,所以还是喝了。
等他吃饱了,他就问她昨天去哪里啦?
她说:“去市里。离我们这里很近,坐车只要两个小时。”
他又问:“去市里干什么?”
“见一个阿姨。”她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又补了一句,“她家也有一个和你一样大的小男孩儿。啊,应该比你只大一两个月吧。”
“去见那个阿姨干什么呢?”
“因为阿姨那里有一样妈妈没有的东西,妈妈很想要的东西。”
“什么东西?”
女人又笑了,把他抱在怀里轻轻拍着他的脊背,过了很久才回答了他:
“那是那个男孩儿第一次从女人的嘴里,听到爸爸这个词。”于谦和说。
方煜文问:“那样东西跟男孩儿的爸爸有关?”
于谦和:“对。女人告诉他,那个阿姨那里有他的爸爸最珍爱的东西。其实当初,她就曾经到处寻找过那个阿姨,想看一眼,究竟是什么值得他的爸爸那么珍爱。可是她怎么找也没有找到,只好心灰意冷地来到这个小县城。”
“可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爱开玩笑。你找遍了天涯海角也没有踪影的人,其实就在距离你两个小时车程的地方。”
方煜文又问:“她不是连小洋房都难得出去吗?那又是怎么知道那个女人的下落?”
于谦和淡淡地扫了一眼方煜文,略有讥讽地道:“你急什么,后面会说到的。”他岂会看不到方煜文的那点儿想法。这家伙对丁树海根本也是貌恭心恨,巴不得丁树海被他打垮。最好连渣都不剩。
他问她:“那个东西,那个阿姨给你了吗?”
女人脸上有一种淡淡的满足,可是眼神却在飘忽不定,不知道在想什么似的:“嗯。”
“我能看看吗?”
“扔掉了。”
孩子奇怪地睁大了眼睛:“为什么?”
“妈妈在回来的路上看了又看实在不觉得有什么好看”女人忽然嗤地一笑,眼神越发地飘忽了,连话也飘忽起来,“忽然觉得就为了这么一个东西,真是太好笑了所以就顺手扔到河里去了。”
她又一次摸了摸他的脸:“你再睡一会儿好吗?妈妈一会儿再来。”
他乖乖地点了点头。
女人便起了身,像喝醉了酒一样东摇西晃地向门外走去。可是走了几步,忽然又折回来,将他一把抱在了怀里,狠狠地亲了一口。
“宝贝,妈妈走了啊。妈妈就是想再看看你。”
他还以为她只是说去下面拿点儿东西,又一次乖乖地点了点头。这一次女人便真走开了。他就一个人在房里待着,不一会儿,又困了起来。
迷迷糊糊地好像要睡着了,忽然又醒了过来。就在这时,从楼下传来一些很奇怪的声音。说不出来像什么,但听得人心里不太舒服。又过了一会儿,突然又是哐当一声巨响,好像什么东西撞到墙上了。他连忙叫了两声妈妈,但是女人一直没有出声,他便忽然有点儿害怕起来。他怕女人自己一个人走了,连忙从早已冷掉的被窝里爬了出来。
嘴里一边继续叫着妈妈,一边光脚下了楼,向发出声响的地方走去。
一楼有一个杂物间,里面放满了原来那家人的东西。有一些是带不走的,更多的是不想要的,包括一张生了锈的大铡刀。谁也不知道小洋房里怎么会有大铡刀,他只在更小的时候,偷偷进去玩过。但是很快便被女人发现了,歇斯底里地哭着打了他一顿。从那以后,杂物间就挂上了一把锁,他也再没进去过。
但是现在,杂物间的门大大敞开着。
女人好像倚门而坐。首先映入眼底的,便是那两只修长雪白的腿。高跟鞋踢掉了,可是两只脚还在很不舒服似的蹬来蹬去。门也因此持续地撞击在墙壁上,发出一声又一声哐当哐当的声响。
第95章 礼物(5)()
“她死了。”
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于谦和反而冷静了下来,连眼泪也停止了。
故事讲到这里,就像拙劣的提前揭开了谜题——女人分明已经疯了,除了一条死路还能有什么。她的结局谁都猜得到,连讲故事的人都不禁觉得索然无味。
但这并不是结局。
“她临死的时候,终于告诉了那个孩子他的爸爸叫什么。”他望着丁树海的眼睛,带着一种让人心冷的平静,“那是那个孩子第一次听说那个名字。她对那个孩子说,妈妈先走了,你去找爸爸吧。她还留了一份礼物给那个男人。她说,要是那个男人不认他,就把礼物送给男人。”
“十几分钟后,保姆来了。她发现了孩子默不吭声,但满面泪痕地怀抱着一只金属的罐子,一个人坐在小洋房前的台阶上”
出了这种事,小县城里可是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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