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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热血渐冷-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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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也只有五十多平方,厅的面积小得很,家里吃饭的饭桌都是折叠的那种,平时都是折着放的,到了吃饭才打开,这样才不占地方。
客厅里最值钱的是一台冰箱和一台二十一寸彩色电视机。木沙发还是爸妈结婚时候办的,最便宜的杉木的那种。
略略看了一眼客厅,陈越转到厨房。厨房很小,远不是几年后搬入大房子后那宽大的样子,这里只容得下一个人。
林蕊正专心地做着菜,并没有注意到儿子正盯着她看。
妈妈现在应该是三十三岁吧,比自己回来那年的自己还要年轻,妈妈是二十三岁结婚,二十四岁生了陈越。现在正是妈妈风华正茂的时候,从侧面看,她的脸闪着光泽,根本不用任何护肤品。外边的人看来,妈妈好像二十七八的样子。
林蕊嫁给陈俊之后,两人从没红过脸,儿子也很听话,公婆也没跟他们住在一起,单位工作轻松,所以,她的日子过得很舒服,这一切就体现在她的脸上,岁月并没在她的脸上留下深刻的痕迹。而陈越知道,三年后,因为自己大舅的事,妈妈一年间就老了十岁,显出老态来。
既然是回来了,陈越肯定会挽救自己的大舅,更重要的是,他想保住自己妈妈那青春的脸。
“小越,你不看电视看我作饭干什么?”林蕊这时注意到了在门口盯着她看的儿子,觉得有些奇怪。
“妈,老师布置了作业,说是要观察家长做家务,说要写短文呢。”这样的借口,陈越张口就来,这可是自己大学毕业后才掌握的技能。
“哦。”林蕊应了一声,对陈越的说法没有一点的怀疑,转身继续自己的事情。
陈越看了一下,正转身想走,就听到林蕊的话传过来:“小越,你表姐说下午过来找你玩。”
“表姐要过来?”陈越愣了一下,脑海里浮现的却是一位穿着职业小西服,一脸冷峻,很有气场的女王范的少妇。那是他回来时,已是某大型集团总裁的林姿雅,她大自己一岁,可从来都是他只能仰望的偶像。
陈越已记不清自己表姐林姿雅十岁时的样子了,但他记得,无论什么时候,在林姿雅的面前,他都只能是一个小跟班。
陈越和林姿雅都是独生子女,从穿开裆裤时就混在一起的,在陈越的眼里,她是自己的亲姐姐。同样,在林姿雅的眼里,陈越是她的亲弟弟。陈越毕业后,林姿雅多次想帮助他,可陈越却拒绝了。林姿雅从小时候的学霸转成后来的商界女强人,事业上是成功的,可生活上,她却十分的不如意。
林姿雅只谈过一次恋爱,只认准一个男人,却被那个男人伤得最深。在陈越回来的那年,林姿雅已经跟那男人离婚,自己带着才三岁的女儿过着单亲母亲的生活。
既然回来了,就让那个男人从自己亲爱的表姐身边滚开吧。只是,自己到底还要不要再做表姐身边的的小跟班呢?一个内心三十四岁的老大叔,去做一个十岁小萝莉的跟班,这怎么看都不和谐啊。
“发什么呆,是不是又被小雅打了?”陈越被自己老妈的声音惊醒过来。
“啊,没有,怎么可能被打,我可是超级小猛男。”陈越举双手,做了一个健美动作。
“嘻,你那小身板,小雅分分钟摆平你,还吹什么,以为你妈不知道你被小雅打服了么。”林蕊笑道。
“妈,你到底是表姐的亲妈,还是我的亲妈呀。”陈越无奈道。
“哈,你们在说什么呢。”门口传来声音。陈越转头一看,就看到了才三十六岁的年轻的爸爸陈俊。看到这样年轻的爸爸,心理已有三十四岁的陈越,心里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真的想上去搂着这家伙的肩,然后说一句:“哥们,一起走两杯去。”
“爸,你回来啦。”陈越声音里的一丝颤动,林蕊和陈俊都没有发现。
“刚才你们说什么,在门口就听到你们声音了。”陈俊放下自己手中的一份报纸,随意问道。
“你家儿子向我撒娇了,问我到底是小雅的亲妈,还是他的亲妈呢。”林蕊笑道。
“哈哈,儿子,你敢吃你表姐的醋啊,小心她知道了要揍你。”陈俊也知道自己儿子被他表姐揍了好几次,可他不但不管,而且还是鼓励的,他也是把林姿雅看作他的女儿。
“爸,你怎么也跟在表姐那边,那我活该受她欺负啊。”陈越装着委屈的样子。
“你是男孩,你表姐是女孩,就该让着她。”陈俊回应道,而这句话,陈越从小到大,听了不下几百次了。
“爸,你这是重女轻男啊,不符合社会主流啊。”陈越可是暗刺自己老爸非主流。
“唔,这是我们老陈家的传统。”陈俊态拔了一下没有胡子的下巴,自得地说道。
陈越知道老陈家真的好像是有这个传统,因为老陈家生男孩的基因太强,历来女孩就少,陈越老爸这一辈的是两光棍兄弟,没有女孩。到了陈越这一代,仍是两男孩,除陈越外,就是陈越小叔陈波家的堂弟陈阳,还是没有女孩。所以,女孩在陈家,可是国宝级的物种。
在自己回来的那一年,陈阳老婆刚生了一个儿子,陈越认为,如果自己也结婚了,生出来的,九成以上,肯定也是一个儿子。
面对这样的老爸老妈,陈越无奈,也无语。
“好了,你们父子俩就别贫了,洗手吃饭。”林蕊下了命令。
熟悉的饭菜味道,陈越一口气吃了两大碗饭,肚皮都有些撑了。吃完饭刚休息了一会,就听到楼下传来女孩子的叫声:“小越,下来。”
陈越本是不想去的,可身体却是条件反射般站了起来,向门口跑去。
转出楼道口,阳光下,陈越看到站在一棵小桂花树下的很q的小萝莉。一身淡白带花点的连衣裙,两条双马尾辫子,一双弯弯的细眉,瓜子小脸。
“怎么这么慢。”林姿雅埋怨道,并没发现陈越看她的眼光与平日有很大的不同,那不是一个才九岁小男孩的眼光,那是一位三十四岁大叔的眼光,而且眼光中竟然有笑意。
“姐,今天去哪玩得听我的!”
陈越的话,让林姿雅有些意外,这小子今天吃了什么药,竟然要反了天了。
“哼,说说为什么要听你的。”林姿雅加了点鼻音,一点不在乎陈越的挑战,不管是来文的,还是来武的,绝对可以碾压这小子。陈越的一切,林姿雅都了如指掌,不管是他吃了什么,看了什么书,以及今天穿着的是什么样的小裤裤。
“我说三道题目,你答对两道,我就听你的,否则就听我的。”陈越自信地说道。
“有神马东西,亮出来吧。”林姿雅满不在乎。
“盆里有6只馒头,6个小朋友每人分到1只,但盆里还留着1只,为什么?”
“冬天,大宝怕冷,到了屋里也不肯脱帽。可是他见了一个人乖乖地脱下帽,那人是谁?”
“你能做,我能做,大家都做;一个人能做,两个人不能一起做。这是做什么?”
九十年代脑筋急转弯还没有流行,所以,天才的林姿雅被卡住了,小跟班陈越夺权成功。
第三章 带你去看小金鱼()
“说吧,去哪玩?”林姿雅是女汉子,愿赌服输。
“我想一下。”陈越也不知道去哪玩,因为九岁左右小孩玩的东西,他现在都没有兴趣。
“我们一起去看金鱼吧。”陈越涌一起一股恶趣味来,他现在内心是一个老大叔,带着一名小萝莉去看小金鱼,这以后回想起来,应该很有赶脚吧。
“金鱼有什么好看的,你想买一条来喂养?”林姿雅对小动物可不感兴趣,她从小的理想就是征服星辰大海。
“我没带钱。”陈越道。
“我可以借你,不过利滚利,一天翻一倍。”林姿雅一提到钱就双眼发出亮光,有几分像二十多年后女总裁的样子。
“你比周扒皮还狠啊。”陈越早知道这个心黑的小萝莉肯定要报复自己的。
“切,周扒皮不是放贷的,做为一个地主,他自己还要半夜起来学鸡叫,混得太差了,不懂金融太可怜。”林姿雅毒舌也很厉害,而且早就知道金融的重要,她大学的时候,考的就是全国最好的金融专业。
“叫李健和吴思楠一起吧。”陈越说道,他的目的是不想向林姿雅这个黑心的高利贷借钱,要借也向有爱心的吴思楠同学借。
李健是林姿雅的同班同学,他父亲也是县政府一个科级公务员,小时候大家一起玩得很好。陈越知道李健从小暗恋自己表姐林姿雅,可林姿雅却没有看上他。
吴思楠是陈越的同班同学,她的父亲是县委办公室主任,明年将会升为县副书记,再过两年,又升为m市副市长,却在副市长任上,被人告发,最后入狱。陈越从初二起,暗恋吴思楠,直到高中毕业,都没勇气开口表白。上大学后,吴思楠大一就有了男朋友。然后在大学四年,她换了三个男朋友。
陈越没想到的是,最后,李健和吴思楠结婚了,婚后过得不错,而陈越来林姿雅,一个是未婚,一个是离婚,可以说是混得悲惨。
“李健,李健,下来。”林姿雅的声音又脆又尖,穿透三楼的窗户。三楼的一扇窗户打开,探出一个小男孩的脑袋,正是李健。
“马上就来。”李健见是林姿雅,二话不说,转头就下来了。
十岁的李健长得有些小帅,到了初中之后,很快就成了校草,成了很多怀春少女的梦中情人。据陈越了解,初中及高中,李健收到的情书不下二十封,可他一门心思全在林姿雅身上。
“去哪玩?”李健眼看的是林姿雅,完全无视一旁的陈越,因为他知道陈越就是个小跟班,完全没有发言权。
“小越说去买条小金鱼。”林姿雅答道。
听到林姿雅的回答,李健有些意外地看了看陈越,他没想到会是陈越决定今天的去处。
“一起去叫小楠吧。”陈越只好对两人说道。
到了吴思楠住的楼下,还是林姿雅的声音。
“小楠,小楠,小越找你。”林姿雅叫完,还看着陈越眨眼。以前,陈越大都会有些脸红,可这次,林姿雅发现,这小家伙太淡定了。
“嗯,心理不错,有进步了。”林姿雅对陈越说道。
这时,楼道口跑出一位漂亮的小萝莉。粉红色的连衣裙,也是双马尾辫子,脸有些圆,眉目如画。她才九岁,还没有完全长开,到了初中之后,她的美丽完全展开,成了县一中所有男生心中的女神,梦中的情人。
“小雅姐,去哪玩?”吴思楠看着林姿雅问。每一个小伙伴都知道,这四人小队里,林姿雅才是绝对领导核心。
“小越说去看小金鱼。”林姿雅答道。
“我家上星期有一条龙鱼死了,我爸又去买了两条,我觉得龙鱼好看。小越,你想买什么品种?”吴思楠家庭条件不错,她知道龙鱼很贵,但她不是故意炫富。
“我连鱼缸都还没有,我只想买一个小鱼缸,再买一条小金鱼,就放在我的书桌上,有空看一下,也不错的。”陈越边答心里边算一下这两样东西现在的大概价格,估计加起来要五块钱的样子。
“没想到小越还这么喜欢小动物,你可要记得三天换一次水,否则会把小金鱼闷死的。”李健也在炫他的知识。
“小越有时衣服一星期不洗,三天就要他换水,估计他记不住啊。”林姿雅一副担心的样子,可心里早就暗笑他懒了。
四个小伙伴边说笑边向中兴街走去,那边有两个卖金鱼的小店。
午后的县城还有些热闹,不像在二十多年后,县城是冷冷清清的,很多人都涌向大城市,而所有的县城成了大都市免费的输血者。
走了十多分钟,四人到了卖金鱼的小店,这里顾客不多。四个小伙伴先是一起去看了这里最贵的龙鱼,然后再你一言我一语的挑拨陈越,想让他买自己喜欢的品种。
“小越,这红珍珠不错,才两块钱一条,你买一条吧。”吴思楠看中小巧的红珍珠。
“唉呀,这黑龙晴最好看,小越,你就买它吧。”林姿雅觉得黑龙晴最霸气。
“我觉得这顶头红最合适小越,就是它了吧。”李健指着另一个缸的金鱼说道。
而陈越自己,却看中的是红包金,红黄两色,真的养眼,虽然三块钱一条,有些贵,就是它了。跟店主砍了一会价,加一个小鱼缸,一起五块钱搞定。
“喂,小越,你的砍价水平怎么突飞猛进了?”一出店,林姿雅忙问道。
“我是梦中神授。”我不会告诉你,前世我大学毕业后的十份工作中,有七份是销售,谈价格跟吃饭一样简单。
“唉,以后跟小越一起买东西,享受不到砍价的乐趣了,他简直就是把人家店主往死里虐,你还让不让人家赚点辛苦钱了。”吴思楠叹道,可她心里,还是很佩服陈越的,这家伙好像开了挂一样,嘴巴拉巴拉说了一通,店主差一点就免费赠送了。
“喂,说好是跟我借钱的,怎么改向小楠借了?”林姿雅一脸的八卦又问。李健的脸上,也有一丝打趣的味道,因为他知道陈越有些喜欢吴思楠。
“谁让你心太黑,一天就翻一番。”当然,陈越另有不可告人的小心思,不能说出口的。
陈越的回答,吴思楠和李健相信,可林姿雅不信,因为她知道,就算她再加一倍利,陈越应该也没胆子向吴思楠借钱,这小子最好面子。
“一共才花了五块钱,你怎么借了小楠十块钱?”李健也忍不住问道,今天陈越可真有些不同凡响啊。现在的小孩,一个月最多也只有十块钱的零花钱,少一些的,估计两块钱也没有。平时陈越花一块钱都要考虑好长时间,可今天花了五块钱不带眨眼,而且是借了十块钱。
“债多不愁,今天我高兴,准备请你们吃冰琪淋。”陈越道。
“好耶。”吴思楠拍手叫道。
而林姿雅则是伸手摸了摸陈越的额头:“没发烧啊。”
“小越有什么高兴的事,说出来大家分享快乐。”李健说道。
no,哥是不会告诉你们,哥重生鸟。
这样的喜悦,只能自己悄悄的高兴,当然可以光明正大的庆祝。十块钱,在这内心三十多岁的大叔看来,湿湿水,小意思。重生了,想赚钱不要太容易。
“中午睡觉的时候,梦到自己中了福彩大奖,所以,我高兴。”陈越说出了自己的理由,而遭到另三位小伙伴一致的白眼,这个借口也太烂了吧。
“还是等你真的得了彩票大奖再庆祝吧。”林姿雅是陈越的大姐,想帮他省点钱。
“等我真中了奖,我还请你们去省城最大的饭店吃一顿。”陈越说道。
“好,我们都等着。”吴思楠随口都答道。
三位小伙伴都不知道,陈越说的话,在一个月之后,就实现了。他在一个月之后,可真的中了福彩特等奖。
既然陈大款非要撒钱,另三位只好接受了。四人一起到了一家冷饮店,一人一根冰琪淋,陈越最后手中只剩下五毛钱了。五毛最好!
林姿雅跟着陈越回到家,还跟着他进了陈越的房间。
“说,今天吃错什么药了,又买小金鱼,又请吃冰琪淋。是不是想让姐姐我帮你勾到小楠小美女啊。”林姿雅的脸贴了过来,差点碰到了陈越的鼻尖。
姐姐,你真相了!
陈越心里当然有一丝调戏小萝莉的不良心思,目标当然不会是自家的表姐,而是女神吴思楠。
当然,陈越是打死也不说。
“姐,你平时总说我小气,我大气了,你又说我居心不良,我很难做人啊。”陈越装出纠结的样子,骗过了霸气侧漏的表姐。
重生第一天,成功带小萝莉去看了金鱼,生活真是不要太美好!
第四章 特么流逼的笔友()
林姿雅在陈越家吃了晚饭,混到了晚上十点左右,才依依不舍地回自己家去。
陈越看着书桌上那条小金鱼,他心里想到的却是那条将他咬回了二十多年前的大鲨鱼。
这是重生回来的第一晚,陈越并没有纠结着重生后的计划,他很快就洗洗睡了。而今晚上睡不着的,却是林姿雅和吴思楠。
林姿雅躺在床上,越想越觉得自己的小跟班今天的表现很不对,但又说不出什么来。而吴思楠是一个心细的女孩,她觉得今天的陈越好像一夜间长大了,那沉着的气质,还真有点迷人。
第二天是星期天,陈越睡了一个懒觉,醒过来后习惯性往边上捞手机,然后才发现,这是自己得重生的第二天,自己还是一个九岁的小学生。
起床吃了早餐,林蕊递过来十块钱。
“快把钱还给小楠,你这个败家子。”林蕊笑骂道,她心里也在想,是不是自家小仔开始懂泡小姑娘了。
陈越借钱的事,昨天林姿雅这个叛徒就已经告诉了陈越爸妈,而陈越也无所谓,脸皮从昨天开始,已经一夜间变厚千倍以上。
“妈,放心吧,我很快会赚钱回来还你的。”陈越脸也不红地拿过钱,还放了大话。
“切,你吹吧,你拿什么赚钱?”林蕊只是随意回击,并没要儿子回答,而陈越也埋头吃东西,嘴里满满的,没有再说话。
周一的早上,四人组一起走出县府家属区大门,向县二小走去。
“小雅,王老师上周说今天数学单元考试,你准备好没有?”李健这是无话找话,他知道林姿雅对考试从不用准备也肯定是满分。
“切,小考用得着准备么。”果然,这是林姿雅的经典回答。
“小雅姐,你是最厉害的。”吴思楠是林姿雅的粉丝。
“姐,你是我永远的偶像。”另三人没想到,平日不做声的小跟班陈越今天一开口就惊人,这马屁拍得真是啪啪响。
林姿雅骄傲地抬起头,快走一步,成了四人中的领头羊。
从大院走到二小,只十多分钟,到了学校后,四人分两队,林姿雅和李健是四年级,陈越和吴思楠一起走进了三年级一班。
陈越突然发现,自己好像不记得自己现在的坐位,也不记得自己现在的同桌是谁。
“小楠,你帮我放一下书包,我去轻松一下。”陈越做出要急着放水的样子,将书包递给吴思楠。
吴书楠只愣了一下,有些脸红地接过陈越的书包,她没想到陈越会跟她做出如此亲密的样子,不过,她很快就回复自然。
陈越边往外走,边注意吴书楠将自己的书包放在第三列第二桌的左边。到wc虚晃了一下,陈越一副轻松的样子,走向自己的位置,自己的同桌是一个小胖子,陈越对他没什么印象,他好像是一个未来的富二代,名字记不清,只记得他高中毕业后直接跟着他爸跑生意去了,反正二十年后,混得比陈越好多了。看来,读书好,并不就能混得好啊。
坐下来的时候,陈越瞄了一眼小胖子的语文书,上面有他的名字:李壮壮。这名字真是名副其实,起得好,如果给街上的瞎子算命,闭着眼也能说这家伙一生肯定富贵逼人啊。
“喂,陈越,交什么笔友没有?”小胖子的声音有些高,引起周围部分人的注意,连吴思楠也注意到了这边。
小胖子见吴思楠看往这边,挺了挺胸,装一副成熟的样子。陈越一目了然,这小胖子估计对吴思楠有些想法。
笔友?陈越脑子转了好一会才想起,这年代好像真流行过一段找笔友活动,难道自己班上也开始流行了?
“笔友?我没兴趣,大壮,难道你交上笔友了?”陈越知道这李壮壮这么问肯定是有目的的,九成是他自己交了一个很牛的笔友,想让陈越当绿叶衬托他自己,陈越当然要做好这个托。
“哈,真让你猜对了,我交的笔友给我回信了,她可是m市一小四年级的,还在新少年中发表过几篇作文的呢。”李壮壮说着,从书包抽出一封信出来,并从信中拿出一张照片。
陈越看了一下照片,上面果然是一枚长得漂亮的小萝莉。
“哇,大壮,你真行。”陈越当然知道这小子想要的就是这一句。果然,听了陈越的话,李壮壮胖胖的脸上,发光得要冒出油来。
“大壮,给我们看看呗。”边上几个小男生开始起哄,而李壮壮一脸的显摆。
陈越记得吴思楠这时候好像也有个笔友的。
“陈越,你好像前两周也写了信的,对方没回复吗?”李壮壮拍了拍陈越的肩膀,还是没想放过陈越,要把他踩到底。
“那封信我没发出去,觉得对方不行。”陈越平静地回道。
“哈,对方不行?那你想交什么流逼的笔友?”李壮壮加大了声音,引起几乎全班的人都看了过来。
交什么流逼的笔友?陈越一时也想不出。以他多了那二十多年的记忆,想交什么样的笔友那是相当的轻松。美利坚的那个比尔盖子?韩女天团中的四少女?这些会不会太高调了?
这时,陈越听到边上有两位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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