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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龙葬剑传-第2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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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城主体力和酒量都足够惊人,酒桌上面的气魄仿佛就好像亲临战场,统御千军万马的凌云豪气一般,愣是对于递到面前的酒盏向来是来者不拒,愣是与在场的宾客痛饮了不下小三百盏,很有沙场上面大战三百回合的意味在酒里面。

    老城主喝酒是没来由的痛快,可是毕竟上了年纪,但是在城中哪有人敢在老城主贪杯的时候上前多嘴一句要保重身体,近奴们也知道整座城中老城主最怕的人,于是每一次老城主偷偷饮酒,便会有人跑去告知给郡主,然后郡主便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到老城主,回回吓得老城主手一抖便丢了酒杯,每次都免不了被郡主像训斥孩子一样的耳提面命的数落一番,老城主只有这个时候最可爱,愣是找了个年纪大了,脑子不好用了,喝酒伤身这样的小事回回都忘,下次指定不喝了这样的蹩脚理由来糊弄了事,可是照旧下次忍受不了肚子里面的馋虫。

    还真别说,老城主到底是极有毅力的人,还真就有一段时间戒酒三年,和郡主无关,城中的下人都知道,就是老城主的原配妻子死了以后,老城主愣是戒酒三年,他老人家自己戒酒也就算了,可是把城中将士和百姓都给连累了,老城主向来是严于律己的,同时也严于律人,自己不喝别人也别想喝。各种原因嘛,有人猜测是老城主怕看到别人喝酒勾起了自己肚子里面的馋虫。

    食色性也这句话到了男人这里,尤其是豪爽到无酒不欢的男人这里,就要改一改了,改成酒色性也,要是想完全戒掉,如同砍手。

    老城主愣是逼着自己戒了三年的酒,城中百姓和将士跟着也戒了三年的酒,老城主同时下达十分严格的禁令,凡是外来的商客一律不可以载酒入城,贩酒售酒一夜之间被列为非常严重的罪状。百姓和军中将领虽然颇有怨言,也都传到了老城主的耳朵里面,但是老城主以身作则也就没有人再好多说什么,全城跟着照做就是了。

    不过这可苦了军中将士了,高岭这里本来就冬季严寒,全靠喝一些酒来暖身子,现在老城主下令不让全城禁酒,这下子可好,整座浩威城愣是白白了挨了三个冬天的冷。不过那三年之间倒是浩威城发展最为迅猛的三年,从高岭边陲的无名小城一举崛起到了京师那边也不敢小瞧的边疆坚城,桐远征那几年过得相当痛快,在边陲疆域这里打了几场漂漂亮亮的打仗,打了胜仗不能不喝酒庆功,摆了几次庆功会老城主也就自然而然的把这禁酒令一高兴就给破了,到现在城中家家户户自酿特产酒,从各部族过往的商旅也大都会载酒进城赚些银两,在浩威城附近走动的很少有什么阔商车队,人家压根也不冒这个险往这边来,尤其是近几年高岭这边战火不断,唐风梓的落梅山庄又在高岭这里,这里成了商马车队的禁地,只是对于浩威城影响颇小,这边仰仗着老城主和浩威城威望生活的部族星罗棋布于高岭平原之上,没有一千也过五百了,来往的马车牛车,包括象队照旧络绎不绝。

    老城主趁着女儿昨夜洞房花烛,彻底打开了多年的酒瘾,面前的酒桌上面的酒盏一碗摞一碗,看的贴身伺候老城主的仆人们一阵阵的惊心肉跳,喝酒哪有这么个喝法,不过老城主喝醉了倒也相安无事,只是吩咐手下人好生的将每位宾客都妥善送回去,然后自己便回房睡了。

    天刚蒙蒙亮,刚过黎明。

    老城主酒劲便过了,早早的走出房去,站在城楼栏杆上面向城下张望,表情有些僵硬,怕是昨夜喝酒过度酒劲仍然上头,老城主神色怔怔出神。

    风雪较之昨夜小了不少,但是仍然细雪飞舞,雪片粘在老城主的白髯上面,城下陆陆续续有宾客赶个大早返回自己的部族,老城主站在城上望着三三两两趁着风雪往回赶的部族首领,心中有些失落,想一想这些人虽然都是各个部族的首领,在高岭平原这片广阔无垠的土地上面靠着老城主的名望占据一小片土地或者几座山岭,放在以前老城主的眼中,这些人就和占山为王的土匪没有什么两样,老城主以前率军出征碰到这样的小部族往往就派出五百浩威军铁骑就给灭了,然后顺手牵羊的搜略一番,搜略来的物资充作军用,朝廷虽然命令上面禁止这样的行为,但是却也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毕竟哪支军马要想壮大,不有点肥水能起来才怪呢,这可不是浩威军的特权,朝中的宗庙大臣心知肚明,天子也是对此事置若罔闻,毕竟这些个挂了朝廷正牌军马的粮饷是要从天子的国库之中出的,国库就那么大,各方军阀近几年又巧立名目,设置根本没有兵卒的“死人军队”,随随便便打一场不起眼的小仗,死伤不过十人就敢谎报说干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打仗,吹起来就搂不住闸了,向上报的时候说死伤过万都是客气的了,要是真一一跟他们较劲,朝廷恐怕早晚要被拖垮,所以大鸿王朝对于这些藩王军阀向来是放任不管,正是因为这样的政策造成了现在这种藩王各自拥有重兵,虽然明面上没有到拥兵自立那样过分的程度,却都敢在各地叫土皇帝,就是嫌龙袍颜色不好不稀罕穿,否则就是披上龙袍天子也不会知道,就是知道了天子也束手无策,到最后大鸿王朝江山是否稳固还不是要靠这些人。

    老城主趁着风絮走下城去,步伐缓慢,城楼阶梯又陡,老城主用苍老如枯木一般的手扶着红漆栏杆一步步小心翼翼的走下城去,身旁没有贴身的仆人跟着,就自己一个人老态龙钟的走下城去。

    到了城下,使使劲把老腰挺起来,八十六岁的高龄了,老城主发须皆白,负手而立站在城下,送这群前来贺喜的宾客最后一程,虽然这些人所代表的族落都在浩威城附近,讲真不远,但是他们却少有的到浩威城里面来,八百年不来一回,只是隔段日子,逢年过节的送进城来不少的贡品,老城主一一笑纳,毕竟城中驻养三十万军马日耗和年耗都很巨大,老城主把自己的名声借给这些人安固本族,震慑外寇。他们少送东西入城来老城主都不干,都要派人过去质问一番,不是老城主小气,礼尚往来才是这个世上最浅显不过的道理了,道理就是规矩,老城主也有老城主的规矩。

    两匹悍马扑棱着耳朵,可能是雪花飞进了耳朵里面,给弄痒了。两匹悍马拉着空空如也的老破牛车,显得空空荡荡,对于两匹脚力强健的悍马来说,一辆不起眼的老破牛车确实是是大材小用了。

    本来装在牛车上面的二十坛水酒已经卸了下去,不过车上装了不少的小坛子,晃晃荡荡的,常锋用绳子捆好这些瓶瓶罐罐的不容易,这些都是王汉平吩咐常锋把昨夜宴席的剩菜捡好的都给装在这些瓶瓶罐罐里面,然后装上马车要一起带回细柳营。

    常锋把一副双铁戟靠在木质车轮旁边,然后忙着系绳索,白龙则是抱着剑坐在马车的一角,雪片纷纷的落在他的双肩。

    出城方向的雪地上面已经有了粗粗浅浅的十来条车辙印了,看起来已经有不少宾客都陆续出城了,只是他们何时出城老城主管不着,也懒得管,但是这辆牛车出城老城主是一定要亲自下来过问一下的。

    白龙抱剑坐于牛车的一角,手掌不断摩挲怀中的离合剑,似有所思,而常锋是个勤快的孩子,忙上忙下,想把这些瓶瓶罐罐系起来,不至于在高岭平原的颠簸路程之中散开掉下车去摔碎确实需要些功夫,老城主呵呵一笑,真是看出了细柳营的艰难,这些剩饭剩菜虽然谈不上美味了,但是好在老城主嫁女儿招待宾客用的尽是些紧俏上好的精致食材,有肉有鱼,王汉平此举便是带回去给手底下弟兄们补充一下油水,可见细柳营现在日子过得很艰难啊,老城主心头微微一动,有些说不出来的难过。

    白龙和常锋都没有注意到老城主已经站在城下多时了。

    老城主负手而立看着不远处雪地上面痴情对望的一男一女,只是自己的宝贝女儿在马上,而王汉平则站在马下,为她牵着马缰。

    老城主缓步走了过去,走到近旁道“怎么城中招待不妥帖,新婚一夜便要卷走老夫的宝贝闺女?”

    听到老城主的声音,王汉平和桐阳才注意到老城主已经走到了身边,桐阳乖巧一声道“爹,不是的。”王汉平裹了一件厚重的长袍,把新衣反穿里面,老城主明白这是啥意思,不能一身新装新服的回到营中,叫手底下兄弟们看到了不太好,为将者做到与手底下的兄弟们同甘共苦是一种境界。

    看起来休息了一夜,虽然起了个大早,但是王汉平脸上很有精神,老城主注意到王汉平脸上的一些细微伤口已经开始结伽了,心里面啧啧叹道“这王汉平身子骨的恢复能力的确很惊人。”

    王汉平见到老城主颇有礼数道“岳丈,风雪渐小,我怕楚天那头老狼蠢蠢欲动,又要不安分起来,所以要赶快回去指挥大局,就不在此处多加打扰了,落云城那里此刻凶险异常,朝不保夕,很难保证下一次老狼王率领大军来攻还能守住,所以这次我就不带阳儿一起去了,还望岳丈替我照顾,如果击退了楚天,我王汉平还未死的话,到时候愿意携带重金礼聘返回浩威城风风光光的迎娶阳儿一回。”

    老城主傲气道“哼,小子,等你击退了楚天怕是我都要进了棺材了。”

    桐阳跳下马,挽住老城主的臂弯道“爹爹,我相信他肯定能击退楚天。”

    (本章完)

第531章 生于马上,死于马上() 
九十一生于马上,死于马上

    老城主掐了一下宝贝女儿的鼻尖道“爹的傻女儿啊,楚天势大,就凭他哪能击的退啊。”桐阳却一脸坚信道“爹爹,女儿相信我的夫君肯定能,爹爹不是曾经说过嘛,狭路相逢勇者胜,兵不在多贵在精,古往今来以少胜多的例子不是也很多嘛,何况如果女儿的夫君不能,那天底下还有谁能击退楚天呢。”

    老城主苦笑一声,只是念叨一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一夜未见,这胳膊肘都拐到大腿根了。好好,你夫君是天下第一的大英雄,爹爹老了,不中用了就不是英雄了?”

    桐阳摇着老城主的手臂道“女儿的夫君是大英雄,爹爹是老英雄。”

    王汉平和桐远征都被逗乐了。

    桐远征严肃的看着王汉平,说实话,之前打量自己的这位新姑爷,桐老城主已经不下百遍了,说实话除了门楣出身以外,自己的这位女婿当真是没得挑,算得上顶天立地的一位英雄了,在天下人的口碑中极好,这个老城主不能冲楞卖傻,只是老城主这么多年来悟出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成者为王败者寇,口碑再好也容易一夜倾塌,除了看他自己肯不肯自毁以外,还有这多艰多险的世道想要一身清净的走上一遭实在是不容易啊。

    老城主大手落在王汉平的肩上严肃道“怎么着啊小子,老夫把女儿都嫁给你了,眨眼就想丢下老夫走人了,自己再回去逞英雄,讲真,就你手下那点人还能抵挡得了几时啊,非得看到落云城被楚天铁骑肆意践踏毁于一旦你才甘心?”

    王汉平神情有些落寞,一脸无奈道“王汉平此番回去愿意死战到落云城破,请岳丈放心,战至最后一人,誓与楚天匪寇不两立!”

    老城主鄙夷道“呸,老夫放心什么放心,就你这话说的老夫别说放心了,连饭都吃不下去了,你舍得死,老夫还舍不得我这宝贝女儿守活寡呢。”

    王汉平挠着头苦闷道“尽量保住命。”

    老城主叹了口气道“你们这些毛头小子啊,仗也打了上百场了,怎么还是这么不叫人放心啊,老夫年轻的时候可不像你似的这么窝囊呢。”

    王汉平脸色稍变,的确有些难为情。

    桐阳凑过来轻轻的推了推老城主道“爹爹,你就不要难为他了,他有他的难处,等到他回营整顿好了,女儿就前去落云城为夫君助阵,就算死女儿也愿意和他死在一起,一同为国尽忠。”

    桐阳的话说的王汉平心中一阵发暖。

    老城主表情大变道“可不敢瞎说啊乖女儿,打仗是男人干的事,爹爹从小教你拳脚刀剑可不是为了让你上战场杀敌的,落云城那里你去不得。”

    桐阳稍微低头,略作无奈的表情道“可是爹爹,女儿也不能看着夫君亲赴险境为国抗敌啊,他要是真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女儿的性子您最了解,绝不独活。何况爹爹年轻的时候出征,娘亲不是也在后面为爹爹和浩威军的将士们擂鼓助威嘛,娘亲的鱼鼓槌女儿现在长大了也捧得动。”

    老城主听得额头一阵冷汗,急忙说道“乖女儿别说傻话了,你既然不放心,老夫陪着他去就是,保证把这小子给你完完整整的带回来,指定不带缺胳膊少腿儿的。”

    桐阳睁大眼睛问“爹爹怎么去?”

    桐远征叹息一声道“本来爹爹也打算等到你嫁出去以后就率军去落云城为国效力,抗击楚天,谁想到你偏偏选择了他,那倒也好,爹爹在浩威城一共养了浩威军三十万,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如今眼下浩威城附近无战事,这些悍卒整日操练不上沙场体会历练一番不是那么回事,如今到正是个机会,爹爹就送这小子二十万我精心训练的浩威军先随他入落云城,之后爹爹要重披战甲率军出征,再自领十万浩威军前去落云城抗击楚天,弥补三十年前爹爹没有踏入落云城为国守城的遗憾,想我桐家男儿生在马上,死也要在马上,死于病榻之上这种窝窝囊囊的死法不是我桐远征的归宿。”

    “好!老城主豪情不减当年,这般年纪尚且能有如此志气我王汉平打从心眼里佩服。”

    桐阳开心笑道“爹爹是大英雄。”

    桐远征明白过来,轻轻用手指推了一下女儿的额头道“爹的乖女儿啊,你这是使得好一出激将法叫爹爹上沙场啊,你倒是心疼这小子了,爹爹你就不心疼了。”

    三人站在雪地上面哈哈大笑。

    王汉平抱拳谢道“岳丈豪气,二十万浩威军神勇定可助我抗击楚天虎狼,镇守落云城,如此一来,落云城六十余万百姓就有救了。不过我还想和您老借一个人。”

    桐远征道“尽管直言即可,除了老夫的宝贝女儿谁都可以。”

    王汉平指着还在栓马车的常锋道“常锋这小子和我意气相投,而且武艺精湛,只是留在城中得不到重用,只能做一个守城的门卒暗哨,实在是埋没了他的才能,倒不如让他跟着我前去落云城,运气好真的可以建功立业。”

    桐远征想都没想,爽利的答应道“好,既然看上我浩威军中男儿,借去用即可。”

    王汉平抱拳谢了一句。

    倒是桐远征扭头瞥了一眼坐在牛车一角的白龙,白龙的垂肩长发比桐远征的还要白,是一种别致的雪白,不过王汉平和桐阳倒是从老城主的脸色看出了一丝隐隐的担忧。

    王汉平知道白兄弟五感异于常人,风雪之中辨别力照旧十分高超,所以故意压低声音问道“岳丈,您看我这位白兄弟是不是。。。”

    老城主摆手打断王汉平道“日后的事情谁都说不准,老夫眼拙也无法盖棺定论,只是你的这位兄弟体内中了唐风梓的风吹散你知道不?”

    王汉平点点头。

    老城主担忧道“甭管天赋如何,性命丢了都是死人一个,这样吧,你和你的这位白兄弟商量一下,让他先留在城中,城中那位说不定能够医治好他体内的风吹散。”

    王汉平一听高兴的喊出声来“真的?”

    (本章完)

第532章 送君出城十里路() 
九十二送君出城十里路

    风雪之中一声短促的长啸,两匹悍马撩动八条健壮的长腿飞速疾驰出城,常锋挥鞭驱赶马车,王汉平骑乘着另外一匹悍马背上疾奔出城。

    而白龙则留在了浩威主城之中,身旁还有桐老城主和桐阳一起目送王汉平出城,王汉平头也不回的策马出城,白龙和桐远征并没有送出城多远,只是象征性的走了几步,而桐阳骑着枣红马追在后面始终五百步的距离,一直跟出城十里地,她只愿意让王汉平策马疾行的背影留在自己眼眸之中,而不愿意追上去再依依不舍的来上一番道别,她怕自己会情绪失控跟着跑去落云城。

    王汉平骑在悍马上,手心里面攥着云端重戟,重戟拖行在雪地上面,雪路颠簸,王汉平一身包扎好不过一夜,还没有结伽的伤势隐隐作痛,怕是回营这一路要受不少的折磨。

    他和桐阳很有默契,桐阳不多加两鞭追上,王汉平骑在马上头也不回,战乱烽火未平,儿女私情这样乱世之中不起眼的小事都该往一旁放放。

    行到十里外。

    老旧牛车和悍马转入了一片山谷之中,桐阳扯了马缰,骑着枣红马立在雪地上面望着一片阻碍视线的峰谷,桃花眸子湿润了不少,刚刚新婚之夜就别离,叫新娘子怎么能不伤心,古往今来,多少闺中少妇悔教夫婿觅封侯连肠子都给悔青了。可是桐阳呢,自小受她老爹桐远征的影响,就得意王汉平这种顶天立地,为国为民的大英雄。此番独自一人出城相送王汉平回营到底还是支持大于不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何况嫁了个天下人口中大英雄,若不是爹爹一再命令喝止,强加阻拦,早就约法三章在先,说不定桐阳真是会头脑一热便随王汉平返回落云城。

    风雪愈大,天色却晴朗的出奇,一眼抬头望去能看到苍穹之上盘旋高飞的神骏。

    “一夜战来沙埋骨,命不由己险中淘。”

    这两句诗是王汉平昨夜送给桐阳的见面礼,诗的意思就算是自报家门了吧,桐阳还是喜欢最后一句“不负天下不负娇”,一人骑在枣红马上吟来也会稍微脸红,总是觉得心底还暖暖的,不过一想到楚天百万的呼啸如潮的虎狼铁骑,桐阳便一阵胆颤心寒,刀枪不长眼,沙场上面的事情谁都说不好,桐阳望着远方方才王汉平转入进去的一片峰谷一脸担忧的神色喃喃道“你可要活着回来啊。”

    山谷之中忽然一股强风凛然吹过,似有男儿的回声震荡于山谷之中,山谷之中不起眼的低矮丛生的杂树一齐被风吹动作响,像是应了桐阳的要求。

    昨夜在红床凤榻上面,王汉平鼾声如雷,任由桐阳怎样轻微推动他都没有任何情趣反应,白白消磨了一夜的春宵美景,听闻过有不少雅士于妙龄女子同屋同床相处的时候,只是坐观星空,谈心论道,可是王汉平却有自己的方式,那就是早早的进入梦乡,桐阳替王汉平细数了身上的一些伤疤以后,只是觉得心疼,便也苦闷睡去。

    晨时起了大早,桐阳把这个问题抛给王汉平的时候,王汉平倒是直白的说了“眼下一场血战即将展开,我的命保不齐就要丢在沙场上面,如果昨夜我贪图一时之快,只怕欠你一个大人情,日后打起仗来便要顾忌起你来,比你在我身边还要别扭。”

    桐阳还了一句“大傻瓜,如果你觉得我会成为你的妨碍的话,干嘛还要娶我?”王汉平平生第一次腼腆道“喜欢你,转战天下半辈子了,就碰到你这么一个喜欢到骨子里面的女孩,不娶了你就死掉的话,怕是上了黄泉路也不甘心,娶了你,总算是没有遗憾了。”

    桐阳脸红发热到耳根。

    任由强风扑面吹打在精致的脸颊上面,用手指轻轻的把耳边青丝搁到耳边内侧。

    桐阳拨转枣红马的马头逆风回城。

    回城的路途之中,桐阳粗略的计算了一下,浩威城中驻养囤积了浩威军整整三十万军马,桐家不光祖训上面说桐家男人当生于马上,死于马上,实际上也是这么做的。桐家最初就是僵局小族之人,最善于马站,桐家先祖跟随大鸿王朝先皇开疆辟土的时候,创立浩威军,意为浩浩军威,从千人千骑到万人万骑,再到浩浩荡荡的三十万,浩威军是人马一同发展,所以桐家对于士卒的种类相当在意,向来注重兵贵神速的桐家统兵清一色的铁骑,所以城中三十万无不列外的全是铁骑,而且桐家铁骑只有一种轻骑,并无重骑和散骑之分,训练有素,军令一下,日行八百,夜行五百,可连夜奔袭敌军腹地,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但就一个快字,桐家浩威军天底下所向披靡。

    爹爹说先拨给王汉平二十万铁骑,城中已经很多年没有打过仗了,桐阳有些记不清了,少说得有五年,她是看爹爹至少有五年没有出城远征了。反而是城中驻军有些松懈,军中习气也是越来越懒散,虽然还没有到看不过去的地步,倒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倒退,至少和浩威军的标准比起来已经掉了太多的成色了,士卒的成色下降,便会很容易出现乱子,所以老城主这次也是大出血动用家底要彻底清洗一下军中的恶劣风气,就是为了要优胜劣汰,以战练兵。

    从各营抽调二十万轻骑集合的时间还要至少半天的时间,桐阳知道爹爹的脾气,既然是以战练兵,就不会选择这样的小风小雪的晴朗天气出征跑去落云城,这样撑死算作是游行示威,可是游行示威这一招在高岭这种弱肉强食的残酷环境下根本连屁用都没有,这里只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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