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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龙葬剑传-第3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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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老鸦熬制出来的老鸦汤汤水浑黑,但是却滋味十足,只是乌鸦食腐肉所以体内有毒,必须熬制一天一夜才可端上来饮用,老狼王十分偏爱这一口,几乎每夜必点,一次就要喝掉一盆,因为文火熬制一天一夜的原因,所以老鸦肉都已经烂熟在了汤水里面,只剩下一根筷子一触即断的老鸦腿骨,故名“老鸦一只脚”,俗气十足。
本章完
第836章 雷霆()
“基本上每一年参与问剑峰会的剑客都是之前就已经选定好的了,就是在前一年中名声远扬的剑客都会受到奕剑门派发出的邀请函,邀请其来参加问剑峰会,有些人不愿意来,而有一些人则十分乐意参与,由于葬剑山地处位置地理都极佳的钟秀地界,所以来一趟自然不是什么难事。”
刀小开有一个疑问,便直接开口问道“你说参与的人只有十一位剑客,可是这里少说有三四百人,那么如果有其他的人想要参加,或者是突然半路杀出来一匹黑马又该当如何做呢?”
李子指了指人群之中的几位颇有名家风范或者是气质不凡的剑客道“你自己看嘛。”刀小开向李子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人群之中果然有一些剑客与众不同,他们清一色佩剑上面着有剑痕的披风,十分显眼。李子说道“那些就是受邀来参加问剑峰会的剑客,如果没有受到邀请的剑客想要参与的话,那么只需要随便找一个穿着这样由奕剑门派分发的剑痕披风的人就可以了,然后把披风披在自己身上便可以参加峰会了,不过一般少有人会这样做,毕竟现在这里大部分人上山来只为了求一把剑,问剑峰会都是图个热闹,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这里还是看热闹的多。”说到这,李子向刀小开使了一个眼色,刀小开立刻撇撇嘴,不屑于顾。
李子又低头说道“不过被抢了披风的人多半会不服气,然后便又继续斗狠,往往已经是人家手下败将了,肯定实力不济,但是又碍于面子,最后很多人都惨死在斗剑之中了。”李子神情突然有些恍惚起来,淮李上上面曾经有一个和李子关系比较亲近的大哥,就是因为在江湖之中闯荡出了一些名气,受邀来参加问剑峰会,结果实力不济被人杀了,尸体后来运回了淮李山。
白龙指着沉剑池那边说道“走吧,我们也过去瞧瞧热闹。”
李子和刀小开两人点头,追上白龙,越往沉剑池那里走,围观的人便越多,再往里面走真是要到了摩肩接踵的地步了,于是白龙等人便停住了脚步,几乎已经距离沉剑池很近了。
已经见到了三四个身披剑痕披风的人在这里站着了,其中最近一位距离白龙也只有十五六步的距离,白龙自己观摩这人,很难说这种受到奕剑门派邀请来参会的成名剑客仅仅是因为一年之中风头正盛的原因,单说站于一群乌泱泱剑客之中的出类拔萃的气度和风范,便是寻常持刀剑客学也学不来的,这份气度超脱生死,应该是经历了几场恶战累积下来的,由内而外不断散发出来。
白龙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可是眼前这位披戴奕剑门派赠予分发的剑痕披风的人绝对是超群之人,只是白龙看他手中的剑稀松平常,剑鞘古朴到了极点,莫非上山除了参加问剑峰会以外还有其他的目的?还是生怕斗剑输了将自己的佩剑丢于沉剑池中,所以特地换了一把普通佩剑前来迎战,这些不得而知。白龙并非那种单纯的看佩剑好坏来品评持剑人剑术高低的人,虽然一把品性良好的剑可以帮助剑客更加精准的领悟深奥的剑招,形成独具一格的剑道风骨,可是却不是决定因素,即使手持一把看似寻常的剑刃依旧有可能发挥出超强的剑道实力,所谓“重剑无锋,大巧无功。”便是这个道理,眼前这位剑客仅仅是站在人群之中散发出来的剑气便已经足以令这些后辈剑客肃然起敬了。
一旁的李子挤过来看到白龙正在观察不远处的那名披着剑痕披风的人,察觉到白龙脸上的异样神情,似乎是明显感到有一些不安,李子觉得白龙已经自动把那位身披剑痕披风的剑客认定为竞争对手了,虽然李子知道白龙这次上山根本没有打算参加什么问剑峰会的意思,李子拍了拍白龙小声说道“那个人也是峰会受邀者之一,来自常州,好像是唤作什么常州第一剑的名号,想必应该是个很厉害的角色吧。”
白龙看着李子问道“你认识这个人?”
李子轻轻摇头道“不认识,但是山下面的告示板上面写着这次问剑峰会受邀参加的有名气剑客的名字和简短的介绍,你们刚才难道在山下的时候没看?”李子似乎是有些不敢相信,既然是来这里凑这个热闹,怎么能不了解参加峰会的剑客都是什么来头呢。
白龙轻轻摇头。
让李子这位小剑客着实有些失望。
刀小开端着下巴心思道“常州啊,常州是个小地方,说不定这个剑客就是井底之蛙,在常州横着走可不代表实力非常高啊,说不定就是个乡巴佬呢。”
李子不同意刀小开的说法,自言自语道“常州第一剑哎,剑王肯定是个厉害了不起的人物。”刀小开和李子这小子是天生的意见不同,两人又开始吵闹起来,白龙闭目感觉周围喧嚣吵闹的人群之中逐渐向这里逼近的深厚杀气,忽然人群之中爆发出了一阵强烈的叫嚷声音,所有人都朝着那位常州剑王的方向看过去。
因为引起了骚动,所以在那里立刻所有人互相拥挤向后退了几大步,闪让出来一大片的空旷地,白龙等人立刻向那边望了过去,却发现那边似乎怒气腾腾,原来是有两个人直接向身披剑痕披风的常州第一剑发起了挑衅,常州第一剑似乎也没有想到这次问剑峰会第一个遭受到挑战的人就是自己,显得很惊讶,不过既然是能够受到奕剑门派亲自发帖邀请函的剑术高手自然有几分寻常剑客所不具备的气定神闲,只是惊讶却没有惊慌。
反倒是白龙瞪大眼睛,有些惊慌起来,胸口的呼吸也开始变得急促起来,因为向常州第一剑发动挑衅的两个人分明是在浩威城中和白龙巷中剑斗的姓萧的还有就是在连城之中见到于闹市酒肆杀死亨泰的一脸穷酸相男子,这两个人居然同时出现在了这里,而且看着两个人默契说话的样子似乎老早就认识,白龙实在是没有心里准备,他无论如何都不能把这两个人给联系到一起,毕竟无论是姓萧的还是一脸穷酸相男子都不像是那种与人结伴的人,更像是孤独而行的散人,不过白龙倒也收敛了几分惊讶,毕竟姓萧的和自己说过想要让白龙听从他的主人,既然姓萧的上面还有指挥发令的人,那么有同伴倒也没有什么惊讶,而且两个人的武艺倒也是很相称。
白龙的步伐不自觉的向后退了两步,心里面没来由的有一种不愿意让姓萧的和一脸穷酸相男子发现的奇怪感觉,好像是自己马上要参加问剑峰会,然后突然打起了退堂鼓一样,而且白龙见到两人之后根本不是怕惹起不必要的麻烦,只是想要远离这两人。
白龙的脚步突然停下来。
因为他发现姓萧的虽然没有看到自己,但是一直声称扬言要找到自己并且要取自己姓名的一脸穷酸相男子已经和自己四目对视了,而且目光之中带着一种柔软的杀意,这种杀意好像一种生锈发钝的软刀子在一刀一刀的割着自己的皮肉,无关痛痒,但是却很让人不舒服。
更令白龙奇怪的是,一直想要找寻自己下落的穷酸男子却见到自己后根本没有急于冲杀过来,反倒是对着自己憨笑,看起来一副根本没有想和自己动手的意思。让白龙没来由的有些不寒而栗,但是照样目光之中的锐气不输一脸穷酸相男子,反倒是对方先矮了一截,冲着白龙刺着板牙笑了一下,然后抖了抖肩膀,很有一幅似乎是对于白龙这个人没了兴趣的感觉,然后便把目光移向将要挑战常州第一剑的姓萧的。
姓萧的还是一如既往,带着一定大斗笠,然后腰间挎着他那把邪剑…火眼狻猊,只不过白龙奇怪的是他腰间的剑怎么不是橘黄色的佩剑,反而是类似长刀模样的银色长剑,这难道不是他那把奇怪的剑的第二种形态吗?白龙没有理由不怀疑姓萧的在上山前已经和别人过招甚至是杀人了,毕竟在擒龙帮的时候,姓萧的一个人杀了擒龙帮几十个喽啰才将火眼狻猊变成了第二种形态。
白龙这次没有退步,反而是向前走了两步,既然穷酸相男子已经发现自己,就说明自己的行踪肯定已经被姓萧的发现了,自己躲也躲不过,还不如看一看这两人在这里到底是想要耍些什么阴谋诡计。这两人在白龙面前出场的时候可都是有人丧命于他们两人的剑下,擒龙帮月下的惨案,亨泰喉咙被刺穿的一幕,到现在白龙还记忆犹新着呢。
遭受到姓萧的等两人如此公开的挑战,有着常州第一剑那位自然不能够善罢甘休,当着周围所有人面直接应战,应战以后周围看热闹的一干人等立刻欢呼叫嚷起来。虽然身披剑痕披风的名气剑客可以被任何人挑战,当然也可以选择直接放弃参加问剑峰会的权利而不接受挑战,所有人都在期待到底谁会第一个在峰会开始之前应战,想不到这么快就来了,所有人似乎都还没有准备好先看上一场斗剑。
葬剑山自从被奕剑门派进行管理以后,便不允许在山上私自斗剑,奕剑门派的弟子都委身藏在上山的人群之中,如果发现有人私自争斗比剑的话,说不定会被直接遣散出山,并且终身不可再上葬剑山,但是向披着剑痕披风的剑客发起挑战却是被允许的。
周围所有人剑客熙熙攘攘的全都围了过来,并且叫嚷着开始斗剑,一脸穷酸相男子十分自信,看起来向常州第一剑发起挑战的不是他,而是姓萧的,在葬剑山上面斗剑的规矩很简单,一对一就好,所以穷酸相男子自然不会出手,他吆喝着周围所有人造势,卖力的很,白龙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姓萧的和穷酸相男子都这么好热闹。围过来的剑士越来越多,看样子都在期待一场酣畅淋漓的精彩斗剑,白龙倒是替常州第一剑的那位捏了一把冷汗,不是怕他会输,虽然白龙不知道他的剑道修为几许,但是白龙私底下认为一定不是姓萧的对手。
白龙只是在担心姓萧的会不会痛下杀手,毕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人怎么着都是不可能,即使是在奕剑的地盘,如果是徇私杀人的话,肯定是要被官府通缉的,白龙觉得姓萧的不会如此冒进,但是白龙心底里面还是有一种不安,毕竟对于那两人来说,杀人不过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
一脸穷酸相男子退后了几步,在围出来的空旷地上面只留下有着常州第一剑名号和姓萧的两人,姓萧的一上来便气势咄咄逼人,反客为主的说道“跟我过剑,你可想好了,如果你现在放弃的话还来得及。”姓萧的照旧笑容邪魅,姓萧的本来就是长相奇丑无比,葬剑山顶人多热闹,所以姓萧的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他的面目而嘲笑他,所以除了戴上一顶大斗笠以外,还裹了厚衣服来遮挡自己的骨骼惊奇的四肢,还有带上面纱来遮掩自己的丑陋面目。除了姓萧的以外,一脸穷酸相男子倒是没有做任何的准备工作,不是有备而来,就是那连城所见的一袭破衣烂衫,甚至是实在破的不像样子。
见到姓萧的如此放肆的挑衅常州第一剑,加上姓萧的着装奇怪,以及他的同伴男子着装实在是过于寒酸又像是饿了几个月一样的面黄肌瘦,自然是被周围一群以貌取人的剑客给嘲笑,一群人吵嚷着“哪里来的狂妄蠢蛋,向常先生挑战分明是找死。”
“常先生可不要手下留情啊。”
甚至人群之中还爆发了一阵要求常先生杀死这两个狂妄剑客的非议声音,当然葬间山顶不允许,所以便没了后文。
本章完
第837章 悟空()
一高一大两个背影趁着风雪之中的暮色返回边城,入城以后两人衣帽上面,眉须之间几乎都挂了大片的晶莹冰挂和呼吸出来的碎冰,几乎是两个“冰人”一前一后的走进阁楼的一层,已经认不出来人脸了,小个子一步抢先跳进来来不及搓手取暖便先发出人声道“娘了个球的。。。。。外面实在是太。。。。太冷了。”得得瑟瑟的一句话证明他还活着,然后直接从肩膀上面摔下来一头已经冻僵的大狼,摔在地上的大狼已经被完全冻僵,摔在地上“噗通”一声,吓得众人一跳,毕竟这么大的一头狼谁都没见过,体长居然将近一米那么长。
众人围过来看,这条体长近一米的大狼从额头开始一条深深裂痕,挂上了一条狼血凝成的冰流,十分醒目,一双泛着绿光的狼眼还未闭合,目光凶狠无比,虽然已经死掉冻僵但是仍旧凶光毕露十分吓人,叫人完全不敢接近。
最醒目的是这条体长近一米的大狼额头上面和胸口处各自的一撮白毛,尤其是胸口处的一团白毛显得格外扎人眼睛,高岭平原上面多狼,尤其是野狼山谷那面,处处都有野狼的出没,野狼并非冬眠的野物,所以冬季也会出没,高岭上面的旅人行路的时候除了要提防剪径劫掠的匪寇,还要担心饿了肚子出来觅食的野狼,因为高岭狼多,野狼通常都是成群结队行动的,所以高岭平原上面常常听闻有野狼袭击商旅车队的事情,年年多有人死在野狼嘴下,只是叫人略微奇怪的是,按理来说,高岭平原上面的野狼多数都是清一色的灰皮野狼,像这种额头和胸口各挂着一撮醒目白毛的大狼真是太过于罕见了。
小个子是刀小开,这条体长近一米的大狼是白龙一剑砍杀的,但是却是刀小开从城外一直背回来的,肩膀上面垫了一块厚毛毡,然后把整头大狼直接抗在肩膀上面的厚毛毡上面的,风雪之中深一脚浅一脚步履蹒跚的扛回来的,白龙绝对是袖手旁观不肯出手,因为白龙怕荤腥的狼血把自己厚皮袄里面的圣绣白龙给染脏了,狼血脏,味道重,一旦沾染上了,是洗不下去的。
刀小开把大狼摔在地面上,自己也累趴下了,一屁股坐在冰凉的地板上面。石头已经让外面所有的下属全都撤回到二层的阁楼的一楼里面了,这个二层阁楼的一层十分宽敞,足够容纳百人,剩下的这几十人住在里面绰绰有余,还有很大的富余呢,石头已经下令今夜不用观望守城了,都知道这是无用功,所有人都不想再看到有夜里被冻死的情况出现了,毕竟夜间高寒刺骨,在外面撒泡尿的时间,裤裆里面的鸟都能被冻伤,这是命根子,以后使不了了,咋看咋不值得,现在几十人全都跑到一楼的大屋里面,然后再点上几大团的篝火,外加石头今天一天也没闲着,带着手下几十人再一次走遍了整座小城,把整座小城的民宅里面的被褥全都搜罗过来了,昨夜一人盖了三层还发冷,今夜一人身下多铺几层能好些,搜罗来的倒是什么都有,上百件的厚棉衣,几十件破烂掉棉絮的披风,还有几件厚皮裘,被褥也搜罗来了不少,拿来给现在活着的这几十人取暖足够了,王汉平昨夜盖的几层被褥都不能用了,都已经被血给浸湿了,石头带人又给大将军换了几层新的,暖和的很,小城不大,但是剩余的生活物资不少,看起来这座小的可怜的边城现在呈现出这种一人没有的萧条景象还是有待推敲的,或许可能是城中的几十户人家躲避战乱,提前搬家到关内去了,走的也很匆忙,或者就是压根行原路没想带上太多。
大个子的白龙也跟着走进来了,白龙的御寒性要比刀小开好的很多,但还是冻得瑟瑟发抖,怀中抱着离合剑,出城一趟走了一场风雪之后,白龙怀中的离合剑更显得雪亮锋利。
白龙进屋,嘴角一丝寒气渗漏,半晌对着屋内众人说道“转了一天,啥都没有,回城的时候,碰到这么一头,顺便砍了,想想办法,做点可口的肉食吧。”
白龙抱着离合剑径直走向一处烧的最旺的篝火旁边,旁边人立刻闪身,这位孤高剑侠模样气派的白龙在这些军营猛汉眼里宛若剑仙一般的存在,自然是要心怀敬意的。
刀小开赶忙跟过去,也坐在了篝火旁边,舒舒服服的烤火,一脸心满意足,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饥肠辘辘的众人看着被摔在地板上面的大狼,瞠目结舌之际也有人疑惑发问道“狼肉能吃?”
白龙轻轻抬头,微微翻了一下眼皮,发现刀小开正在看自己,白龙便又低下头,本来已经冻得麻木失去感觉的手指渐渐在篝火旁边恢复感觉,一边用手指摩挲怀里面的离合剑一边喃喃自语道“我没有吃过。”
刀小开也同样似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抬起头面对众人咧嘴道“虽然我也没吃过。。。不过我想大概和狗肉差不多吧,狗肉我可吃过,当年在扬州的时候,那里的狗肉可是天下独一味,相当有名呢,但是具体怎么做我就不太熟知了,我俩负责把这头大狼猎杀扛回来,你们负责做还不行吗?”
一群龙驹军的青年壮汉都和此刻他们的统帅将军桐石头一样歪着脑袋,不少人说道“做倒是可以,可是这么大一条狼怎么做谁知道?做坏了浪费了这么大一坨肉啊。”另外还有人说“哪里吃过狗肉啊,别说吃了,也没见别人吃过,更没有见别人做过啊,城中也不让吃狗肉啊。”刀小开才猛地想起浩威城的辛酸建城史,当年桐老城主逃亡流落高岭平原,一开始居无定所,着实过了几年游牧民族的生活,直到后来率众环山建立浩威城才算是在高岭平原上面立住了脚,可是浩威城百姓爱出城游猎,牵黄擎苍,鹰犬在游猎之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浩威城中的百姓也大多对于加重饲养的鹰犬很深,就和战马一样,往往都是战马鹰犬病死老死以后都要好好的厚葬一番,哪里还肯杀之食用呢,这可是和地处在中原腹地最为繁华的烟花扬州一带的百姓大大不同,哪里的百姓根本无处狩猎,自然对于黄犬一类的家畜重视程度不够,除了一些当地的豪绅富户人家会圈养一些性情凶猛的犬类来看门护院或者行使恶仆的功能,其他寻常百姓养之无用,所以多用来当做一顿可口肉食食用了,甚至总是不惜各种污秽之词来形容家犬,这类词汇不胜枚举,比如:恶犬当道、狗仗人势、狐朋狗友、蝇营苟且、行若狗彘、痛打落水狗、狗眼看人低等一系列污言秽语。当然了,家犬在中原地带地位不高,刀小开觉得很大原因是因为这世道恶人太多,尤其是那些为霸一方的豪绅大户,仗势欺人经常放狗咬那些贫苦百姓贫民百姓才会用这种爱屋及乌,恨屋及乌的方式来把恨意移接到家犬的头上,这黑锅家犬背了几百几千年了都,一直被人当做不好的形象,有时候刀小开都要喊一声不值当,可是扬州城里面做的狗肉确实能够叫人馋的把口水都给留下来,这是天大的实话,只是刀小开光顾着解嘴馋了,还真没有学会个一招半式的,总之高岭平原这里和中原的氛围完全是不一样的,这里人更爱游牧,更爱捕猎,家犬是不可或缺的伙伴,所以这里人从来不会杀之食用狗肉的,现在让这些浩威军里面的青壮汉子来烹煮狼肉更是难为他们了。
刀小开也犯难了,他也实在是不会做啊,而且有人说道“狼肉有毒,不能吃啊。”刀小开眉头一紧,单说这句话很难辩论真假,毕竟狼肉谁都没吃过,刀小开也没吃过。
一旁的桐石头歪着脑袋看着所有人。
“狼肉有毒不能吃。”白龙用离合剑轻轻的磕了磕地面,总不能风雪之中转了一天,都快冻僵以后好不容易扛回来的大狼就这么丢掉,况且现在正是弹尽粮绝的紧要关头呢,这头大狼再毒好歹也是一大坨肉啊,不能这么白白丢掉,但是一句狼肉有毒也够吓人的了,谁还敢吃?
就在众人都不说话的时候,忽然有一个有力的声音在几乎要冷冰冰僵住的时候喊出声来。
“狼肉能吃,我有办法去除狼肉的腥臊味道和狼肉里面的毒性,只需要照我说的方法去做就行了,这么多人总不能全饿死在这里。”’说这话的居然是大将军王汉平,在军医的搀扶下,从楼上缓缓的走下台阶,对着众人说道。
“王大哥?”白龙惊讶道,众人见到是大将军都十分兴奋。
“大将军,你的意思是这狼肉能吃?难道狼肉没有毒吗?”有不少人问道。
王汉平缓缓走下台阶,十分肯定的对着众人点头道“可以的,狼肉虽然有毒,但是有办法去除狼肉内的毒性,早些年我们在荒漠行军的时候,没有过多的粮草,那里狼多最不愁的就是狼肉,军中不少的老兵就捕杀狼来给兄弟们增补伙食和营养,当然了他们用的都是土法子来去除狼肉的毒性,十分管用的。”
王汉平走到大狼的跟前,抬起脚踢了踢摔在地面上的滚圆大狼,眼神凌厉的发现了这头大狼额头上面和胸口处的两撮白毛,王汉平知道这可不是一般的表证,换句话说只有狼王才有胸前的白毛,而这头大狼居然额头也有,看起来绝对是整座高岭平原上面的狼中之王,看起来白龙和刀小开杀了一个了不得大家伙,王汉平咧嘴道“呦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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