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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佣兵-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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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那个颜料不防雪,今早在哨卡,用雪洗脸,都给洗掉了,哈哈!”柳文昊笑道。

    塔族少女跑进石头房子喊了一句塔吉克斯坦语,柳文昊听得懂,她在说“爷爷来客人了!”

    柳文昊从瞬间的迷茫中回味过来,几年了,五年还是六年?那一次在杜尚别的郊外,也是这样一个冰清玉洁的塔吉克少女陪伴着自己,她的身体在篝火的映照下,仿佛是透明的。

    把她搂在怀里,她的身子冰冰的,微微颤抖,却充满张力,毫不柔弱。刚才所见,眼前这个女孩儿,跟那个姑娘就像是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也许,就像外国人看中国人都长得一样的道理吧?中国人也不大分得清老外的长相。

    出来一个老汉,并不胖,反倒有点干瘦的样子,但是很有精神,尤其是他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还饱含着凛凛的杀气!

    “胖叔,又见面了!”黎明上前跟老头热烈拥抱,被称作胖叔的干瘦老头的爪子还在黎明结实的屁户上使劲儿抓了两把,笑道:“我的干女儿还是这样的给劲儿!”

    给劲儿,是塔吉克的俚语,意思就是给力!

    可是柳文昊却有些醋意汹涌,干爹?拥抱,还带抓屁户的,这爷俩关系太给劲儿了点儿吧?

    “叔叔,进屋……”那个塔族少女怯怯地看着柳文昊用蹩脚的汉语说道,那边黎明跟胖叔已经手拉手走进了房子,把柳文昊一个人晒在了院门口。

    “嗯,妹妹,你叫什么名字?”既然小女孩儿开口跟自己叫大叔了,那就可以随便点了,柳文昊有点喜欢被小女孩叫大叔的感觉,柳文昊伸手在小姑娘冻得保利透红的脸蛋上摸了一把,果然清凉入骨!

    “我叫莎莎,叔叔进屋!”小姑娘伸手抓着了柳文昊的手,她的手也冰凉冰凉的。

320塔族少女() 
这里是帕米尔高原的兴杜库什山区,海拔四千米,位于雪线之上,终年严寒。这里的人都已经适应了冷血,所以,塔族少女的血是凉的。柳文昊上一次也自私怀抱着那个女孩儿,试图用自己的体温把她焐热,但是他完全徒劳,那女孩儿在他的怀里灵动而又乖巧,却没有一点儿热量。

    柳文昊一直想要知道,塔族少女的身体里面,是不是也是凉的?可是他却没有机会。现在,柳文昊被女孩儿牵着手,心里却在想,这姑娘看上去有十六七岁的样子了,应该可以试一下吧?

    旋即他就为自己的荒唐想法感到自责了,他晃晃脑袋,仿佛要将他头脑中的那头邪恶的怪兽驱赶出去。

    跟在莎莎的身后,柳文昊背着硕大而沉重的背包走进了石屋,里面陈设简单,一铺铺着兽皮的土炕,炕上一张四方的炕桌,地下靠墙一张条桌,上面都是粗制的陶瓷餐具。

    柳文昊见黎明已经脱鞋上炕了,将背包打开,从里面拿出来一个纸盒子双手递给胖叔道:“胖叔,这是两颗东北老山参,来得匆忙,没带什么礼物!”

    “哈哈,闺女!你人来了就好,干爹想死你了,来来莎莎,快点拿山羊肉上来,还有青稞酒!”老头招呼地上站着的莎莎。

    柳文昊也将背包放下,对莎莎说:“我来帮你!”

    莎莎笑笑,她一笑,露出一排雪白的贝齿,真好看,有种纤尘不染的洁净。

    靠墙的条案上,一个个陶盆里面都是肉食,有大块的腊肉,也有咸肉,还有一盘羊排骨头汤。可惜都是冰冷的,这一面墙都泛着白霜。

    莎莎讲一个粗大的托盘递给柳文昊,微笑着请他端好,她自己从腰力拔出来一把雪亮的剔刀。无论是维族还是塔族,以及这里的其它民族,大都以肉食为主,主要餐具就是剔刀,无论男女老少,只要可以吃肉的,几乎人人一把剔刀。

    开始汉人来到这里,看到他们都在腰间挂着一把小刀,刀鞘都镶嵌着宝石,很是显眼。开始还以为他们民风彪悍,或者只是装饰,可是后来了解了才发现,这刀叫剔,用来吃饭的时候剔肉用的,就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餐具。

    西方人吃西餐,现在还用刀做餐具,只是不用挂在身上而已,食肉的民族大都如此。汉人则不同,千百年来,汉族人以农耕为主,食用的是粮食,也就是草食性民族,跟塞北的游牧民族以食肉为主不同,餐具非常简单,只要两根木棍夹食即可,因为粮食归根到底属于草本食物,无需用刀子过多的切割就可以食用了。

    西方人就不同,他们吃肉,到现在还吃半生半熟的牛排,必须用刀子切割着吃。塔族世世代代处在雪线之上生活居住,这样的严寒气候条件根本无法种植草本粮食,几乎完全以肉食为主了。

    莎莎娴熟地用刀子从一大块烀熟的肉骨头上往下片肉,不一会儿就堆满了柳文昊手里的大盘子。“好了,端上去吧!”莎莎一笑两个酒窝,她的眼珠完全都是碧绿色的,她的身体里面应该流淌的是中亚蛮族的血液。

    纯正的汉人的眼球是漆黑色的,但是我们却在生活中不难发现,身边有些人的眼球并非纯正的黑色眼球,而是有的发蓝,有的发绿,甚至还有暗红色眼球的,只是我们平常不打注意。这些都是祖上有蛮族血统的遗传基因的外在表露,在中国几千年漫长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不断有民族大融合的历史阶段。

    就连古罗马帝国也有一支强悍的骑士军团东征,深入我国西北,一直到陕甘地区,再也没能回去,逐渐被当地人同化、通婚,几代之后,完全汉化了。但是基因就是基因,还深深根植于遗传因子里面。

    柳文昊被莎莎的绿色眼球吸引了,夜猫一样的眼睛,闪闪发亮!

    一桌子全都是肉食,柳文昊也被叫上桌儿盘腿打坐,莎莎靠在他的身旁,不停地给他倒酒。这种青稞酒是用高原上唯一的粮食作物青稞酿造的,在青藏高原这种青稞酒是主要的自酿酒水。

    “胖叔,今晚我们要过去,酒就少喝点吧?”黎明喝了一小口酒说道。

    胖叔的脸上放着晶亮的油光,他整个身子都油汪汪的,应该是非常有劲儿的那种老头儿。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柳文昊不喜欢他。

    莎莎叫胖叔爷爷,“爷爷,给姐姐喝我们配制的药酒吧,这样夜里就不会冷!”

    “我都忘了,莎莎,快去后面拿药酒!”胖叔说这话的时候,两眼放光。

    柳文昊自顾闷头吃肉,这种高山雪羊,啃食的是冰雪下的苔藓和高山雪莲,那是真正的天地精华,只有在雪域高原才吃得到的大补品,他当然不会放过。

    莎莎起身跑向后屋,柳文昊看到,后面有个破旧的木门,好像那边是个仓房。柳文昊不喜欢青稞酒,苦涩难喝,他只喝了一小口,就大腕喝起羊汤来,身上很快就热乎了。

    莎莎捧了一个黝黑的坛子进来,躺在炕桌上,去掉坛口的泥封,小心地打开一层羊皮,顿时一股酒香飘逸!

    “好啊!胖叔,你有这么好的酒不拿出来给我喝!快点倒上!“她伸手将大海碗伸到莎莎面前。

    胖叔呵呵一笑道:“这是老朽泡的药酒,药力巨大,你是女娃儿,就喝半碗吧,莎莎,给爷爷倒上一大碗!”

    柳文昊鼻子嗅嗅空气中的酒香,马上就觉得很是怪异,这酒里莫非有雪豹精?他的确嗅出来雪豹精的味道,他自从食下千年蛇精,就具备了百毒不侵的特异功能,各种药物只要他闻过就知道是什么,有没有毒,什么功效,当然一闻便知。

    莎莎最后给柳文昊也倒了一碗,脸色羞红道:“大叔,喝一碗,身子暖!”

    柳文昊笑笑,双手接过来,心说,莎莎一定知道这酒的药效,没想到,小小年纪就懂风月,这倒是免去了不少麻烦!兴许,大家把酒喝下去,会有点啥事儿发生也不奇怪。

    果然,一碗酒下肚,柳文昊马上就有反应了。雪豹精可不是闹着玩的,只须一滴,正常男子三天三夜不倒,正常女子日接百男不倦!

    莎莎也喝了一小碗,这孩子难道会是个浪娃儿?

    果然,黎明半碗酒下肚,红着脸笑了道:“胖叔,你还是那么坏!今晚儿我们还要过去,你给我喝这个,还怎么走?”

    “那就不差这一夜,干爹想你了,就留下来陪干爹一晚!”

    我靠!柳文昊不由得愤愤然了,视我为无物啊!他转念又一想,黎明也不是自己什么人,一个女大兵而已,只是有缘相识相交,马上还要一起战斗,万万不可以被儿女情长阻扰了斗志。这样一想,就释然了,想必是黑鹰这样的特战队,每次任务都是九死一生,这就是为什么这些人无论男女都会及时行乐,自己当佣兵的时候更是如此。

    人生短暂,枪林弹雨,活着就要对得起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世界的所有的享受就都跟自己无关了。

    所以,及时行乐,跟正义,跟主义,跟信仰,跟神马的都无关!看得出来,黎明跟这位胖叔不是一般的情义,可能是多次从胖叔这里过境吧,或许,胖叔自己也是黑鹰的士兵。只不过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不能过问这样的事情罢了。

    一顿饭吃的天昏地暗,黎明先醉倒了。胖叔叫莎莎扶着黎明在炕头睡,炕头烧得最热乎了,黎明和衣躺下。关键时刻停电了,边境山区的电都是村子自己发的,莎莎点了小蜡烛,说:“大叔睡炕梢吧,我去烧火。”

    柳文昊看看胖叔,竟然挨着黎明睡在炕头那边了,当中是炕桌,上面还有不少吃食和酒。柳文昊打了个饱嗝,借着微弱的蜡烛光,脱掉衣裤,只穿了里面的秋衣秋裤,钻进了厚厚的被窝躺下。

    窗外,一阵阵山风呼啸。柳文昊裹紧了被子,好在吃了好些羊肉,喝了一小盆滚烫的羊汤,加上那雪豹精泡的药酒,他倒是周身兽血沸腾。

    莎莎把蜡烛吹灭了,她并不上来睡觉,而是出去抱柴禾在外屋地烧炕。柳文昊哪里睡得着,就听见炕桌那边已经窸窸窣窣有了响动,黑暗中看不真切,估计是黑瘦有劲儿的胖叔已经对黎明下了黑手了!

    柳文昊不声不响摸黑儿下地,穿上鞋,悄悄离开了房间,来到了外屋地。外屋地也没有点蜡烛,但是灶坑的火光红彤彤的,映照在坐在灶坑前拉风匣烧炕的莎莎的脸上。

    “大叔,你怎么出来了?”莎莎看着柳文昊。

    柳文昊蹲过来说:“我帮你烧火!”

    “呵呵,大叔是不是吃多了药酒,挺不住了吧,别着急,我把这堆柴禾烧完就上去……”莎莎和自然地说着,就好像这样做是天经地义的。

321暗夜袭击() 
柳文昊伸手把莎莎搂住,莎莎的身子僵硬一下,马上就软下来,有些害羞地笑道:“别急啊!大叔的胡子好痒!”

    莎莎躲闪着,柳文昊两天没有刮胡子了。这是马上要过境后戴人皮假面的需要,脸上越是粗糙越好,胡子都刮掉了就太光滑了,面具容易脱落。

    “别动就不会痒了!”柳文昊在炉火的映照下把莎莎按在旁边的柴禾堆上。

    这是青稞草,秋天收割后在风吹日晒下变成枯黄而柔软的草,莎莎娇笑着,终于被柳文昊吻住了嘴唇儿。

    “哦!大叔,我们到炕上去……”

    “不,我们就在这里!”柳文昊轻声说道。

    可是,就在临界点,柳文昊突然走神了!他分明听见摩托车引擎的声响,他马上就趴住不动了,莎莎早就进入状态,忘乎所以了,她还在动,柳文昊小声说:“有人来了!”

    不止一辆摩托车,听引擎是那种雪地摩托的马达声音。莎莎终于听见了,她一个翻滚就冲柳文昊的身底滑走。

    “快点过来,他们是塔利班!”莎莎说道,抓着自己的裤子,拉起柳文昊局往后面的黑暗中钻去。

    好在柳文昊穿着外裤,他拉上拉练,磕磕绊绊跟着莎莎跑到后面。“蹲下!”黑暗中莎莎拉着柳文昊说道。

    这时,前面传来房门被踹开的声音,好像有几个人冲了进来,手电筒的强光闪过。

    “大叔,你会用枪吗?给你这个,去杀死他们!”柳文昊的手里被塞进一把折叠式枪托的AK冲锋枪。

    “好,你就在这里别动,我去杀了他们!”柳文昊迅速拉动枪栓跳了出去。

    “哒哒哒!”一阵点射的枪响,接着还有几声“啪啪!啪!”手枪的枪响。柳文昊冲到前面,对着几个黑影扣动了扳机。

    “哒哒哒!哒哒哒!”两个家伙在黑暗中倒地。

    另外几个从前门和窗户跳出去,柳文昊当然不会放走他们,他端着枪一路追杀,把剩下三个都撂倒了。

    他从地上捡起来一把手电筒,右手据枪,左手举着手电,用脚将几具尸体旁的枪踢开,一个家伙肩膀中弹,还活着。

    “你们是谁?说!”柳文昊将冲锋枪的枪管抵在那家伙的头上。

    “你杀了我吧!你们都得死!”那家伙叫道。

    莎莎的叫喊声传来……“爷爷!”

    柳文昊扣动了扳机,打爆了脚下那家伙的头。他跑进屋里,举起手电一照,顿时惊呆了。炕上全都是血,胖叔和黎明的身子都光着,可是,身上全都是血洞……

    黎明嘴里流淌着鲜血,艰难说出了最后一句话:“去……杰里,红星酒吧,找雪豹……”

    黎明就这么死了,胖叔也死了,他们到死还连在一起。莎莎已经点亮了蜡烛,柳文昊关掉了手电。

    “爷爷也死了,大叔,他们又来了,我带你走,快点!”莎莎满脸的惊慌,柳文昊也听见又有几辆雪地摩托的声音向这边逼来!

    “等等!”柳文昊迅速穿戴好,在这样寒冷的夜晚,不穿好防寒服,跑出去也是冻死。柳文昊抓起自己的双肩挎背上,跟着莎莎从后门跑了出去。

    身后枪声不断,柳文昊突然不跑了,他对莎莎说:“不行,我们不能就这样走了,杀回去给你爷爷和黑姐报仇!”

    “不行,他们人多,很厉害!还有,这里一响枪,武警马上就到!到时候,你我都都给抓起来,我知道你们是干什么的,不要被武警抓走吧!”莎莎紧紧抓着柳文昊的胳膊叫道。

    “你知道我们?我们是干什么的?”柳文昊站住了,借着月光检查了手里的冲锋枪的弹匣,三十发的弹匣里面还有一半的子弹,他将保险开在单发上。

    莎莎说:“你们是内地的黑社会!那个黑姐姐,每次来寿司爷爷陪她睡,她每次过去回来,都给爷爷带好些白粉,你们是过去收购白粉的是不是?被武警抓住就没有命了,大叔,跟我走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柳文昊心里很沉,黎明就这么死了?那个鲜活的女人,就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叫人打死了?柳文昊甚至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走啦!走啦!”莎莎哭着哀求道,一边用力拉柳文昊的胳膊。

    柳文昊叹口气,跟着莎莎深一脚浅一脚地向未知的黑暗中走去。莎莎的手紧紧抓着柳文昊的左手,生怕他跑掉一样。

    莎莎是个好向导,爷爷死掉了,她代替她爷爷也要把柳文昊送过边境线。其实以前柳文昊去阿富汗执行任务都是空投进去的,让他从边境线这样徒步过去,他真没有办法,地形不熟,边境的防卫也不熟。

    现在就剩下自己了,黎明死了,胖叔也死了,只有莎莎跟着他,等于一起逃难了,也就是说,莎莎根本回不去了,她要一直跟着自己这个“毒贩子”了。

    柳文昊边走边想,哪里出看来纰漏?塔利班怎么会知道自己和黎明在胖叔家?时间地点都对,一扑一个准儿?

    激情中的黎明也是大意了,她肯定跟胖叔正在临界点上,天塌下来也要先嗨!而自己也是临界点,却停下来了。

    关键还是,自己在厨房,没有在屋里炕上,不然一样也都被包圆了!不过这件事儿实在太蹊跷,对方扑的太准了。

    柳文昊还没有理清头绪,莎莎已经领着他一路向下,来到一处山脚下。现在已经是后半夜了,散风刺骨。柳文昊都感觉到有些撑不住了,他担心莎莎会不会被冻坏。

    “大叔,这边这块石头,都是爷爷搬动的,我力气不够,你帮我,往右边推!”黑暗中莎莎小声说道。

    柳文昊这才注意到这里有一块一米多高的石头,周围也都是山石,黑乎乎的一片乱石岗子。原来这里面有机关!柳文昊不由得佩服莎莎,在漆黑的午夜,在刚刚经历了亲人死亡,赶了三四个小时的夜路的情况下,还能准确找到这块石头,这姑娘不是一般的精灵!

    柳文昊双手一较劲,石块缓缓移开,黑咕隆咚出现一个洞口。

    “进去,快点!”莎莎四下看看,催促道。

    柳文昊现在只能相信莎莎,别无他法。他一猫腰就钻了进去,莎莎跟着他进来了,反身不知道触动了神马机关,石块又缓缓关闭了。

    洞道顿时伸手不见五指了,莎莎说:“大叔,摸着右边的墙壁走,低头,别碰到,拐过去就大了。”

    柳文昊说:“等下,我带了手电!”

    莎莎说:“太好了!大叔!”

    柳文昊就掏出来前面缴获的强光手电筒,按亮了,前面就是个弯道,柳文昊弯腰钻过去,回头又给莎莎照亮。

    莎莎说:“好了,现在可以抬头了,这边有两米多高,可是我走不动了,我们歇歇吧,这里很安全!”

    果然,洞道宽阔了许多,这是个口小肚子大的洞府,柳文昊用手电向前面照射,发现有两三条小洞道的洞口。

    莎莎一屁户坐在地上,靠着洞壁,将头埋在双腿间,恸哭起来。一路上都没怎么哭出来的孩子,现在哇哇大哭起来。

    柳文昊放下背包,挨着莎莎坐下来,伸手把她揽在怀里,莎莎扑在柳文昊的怀中,哭得更厉害了……

    柳文昊就让她哭,都哭出来就好了,憋着会生毛病的。柳文昊也被感染,也默默流泪。都说英雄有泪不轻弹,他觉得自己就不是英雄,自己有时候太过儿女情长了,尤其见不得女孩儿的眼泪。

    “大叔,你要了我吧,我本来就是孤儿,是爷爷把我从雪山上背回来的,我给你做干女儿吧,我什么都能干,我给你暖脚暖被,晚上你搂着我睡觉,好不好?”黑暗中,莎莎爬起来,搂着柳文昊的脖子亲吻他。

    “莎莎,你就是块冰,我也能把你融化了……”

    莎莎的抽泣渐渐平息了,她仰起头,在黑暗中对柳文昊说:“大叔,我好了,我们走吧,天亮前我们就能走出去了,出口就是大王山!”

    大王山,已经在阿富汗境内,柳文昊明白了,偷越国境,那条国境线就在自己的头顶,聪明的边民居然在边境线下面挖了一条地道!

    好在有手电筒,两人走得很快,莎莎穿的很少,洞里一点都不冷,两边都是粘土,头顶也是,看来这里的土质粘性很好,适合挖地道。

    两人沿着一条越走越窄小的地道弯腰走着,莎莎还好,人小身子小,在前面撅着小屁户走得欢,柳文昊身高体壮,就显得有些费劲了。还好眼前就是小女孩儿浑圆的屁户,包裹在亚麻布的棉裤里面,由于弯腰,把裤子绷得紧紧的,两瓣形状清晰地闪现在柳文昊的手电光圈里。

    这成了他坚持下去的动力,他吃力地跟着,嗅着少女屁户下散发出来的体味儿,竟然是那样的提神刺激!不知不觉走了两三个小时,居然没感觉到时间那么长。

    “好了!我们到了!”终于前面出现一个石板挡住了去路,莎莎靠坐在石板旁大口呼气。

322越境通道() 
柳文昊要将石板推开,费了半天劲都不行。莎莎坐在一旁竟然吃吃地笑,说道:“大叔!你这样要是就推开了,这个洞就没啥用了不是!别急,等我休息下,我一发功就打开了!”

    “发功?你会发功?发什么功?”柳文昊好奇地问道。

    他知道这种偏远山区会有些旁门左道,有些人有特异功能也没啥稀奇的,自己曾经在南美亚马孙丛林见到一个原始部落,那里的人都会水上飞,赤脚在亚马孙河上健步如飞,绝对不会掉下去。

    “咯咯咯咯!”莎莎完全从爷爷的死中解脱出来,笑得异常开心,也须莎莎觉得,爷爷只是收养她的人,现在有了柳文昊这个大叔,比跟着爷爷还要好些。

    柳文昊有些疑惑了,他用手电照照,也没找到什么机关,莎莎伸手在自己靠坐的后背鼓捣了一下,那块青石板自动向一侧滑开了。

    外面又是一个洞府,可是却当着一堆青稞草。莎莎伸手扒开草堆钻了过去,叫柳文昊快点过来。柳文昊也钻过来,莎莎回到洞口,按动机关关上了青石板,又将草堆铺好。

    这边竟然已经看见光亮了,从一个圆口射进来的一束光!那是自然的光亮,他们在洞里面钻了一个晚上,现在外面已经天亮了!

    柳文昊看到这里是个百十平米的洞府,有三米高,终于可以站起来了,用手电照射看看四周,好些干燥的青稞草,还有些人工的青砖墙壁,有小木门。

    “这里不错啊,都是你爷爷弄的?还有谁知道这条道?”柳文昊走向那个光源的墙壁园洞。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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