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至尊修罗-第1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程风的眼光瞬间恢复了焦距,当下点点头,接过粥,一口一口的吃,他吃得很认真,吃得很慢,一边吃一边回味着血雨的那一翻话,直到吃得心都酸了。
小灵递过纸巾,他很自然的接过擦干净嘴边的残米,然后道,“我妈什么时候行刑?”
小灵这是大半个月来第一次看到程风吃东西,第一次说话,不免有些吃惊,“一个月后的今天,公子有什么打算吗?”
程风没有回答,又喝了口水,深深咽下,这一个多月来,程风又瘦了很多,但小灵却发现,自从程风醒来之后,人仿佛成熟了十年,虽然才十九岁,但那分举动却是很多三十岁的人都比不了。
“你应该离开的,为什么还继续留在这里?”程风掀开被子坐了起来。
“我一直担心公子你……”
程风道,“我现在很好,如果你不想再被人追杀,就赶快离开这里。”
小灵话说到一半被人打断,有些心痛,“我想报答公子的救命之恩,希望公子可以把我留在身边,让小灵好好的照顾,你放心,我懂得易容术,易容之后没有人看得出来,就算以后出意外了,我也不会连累公子的,只我父亲已死,已经没有了容身之处,这世上,除了公子,我再认不得其他人了……”
说着她竟然跪了下去,当着程风的面跪了下去。
程风沉默了片刻,道,“你错了。跟着我,迟早会连累你的,况且,我也不需要人照顾。如果你没地方去,可以留下来照顾梅花老先生,他不会在意你的身份。”
小灵咬了咬下唇,“我知道你是一个好妖,请公子留下我!”
程风大惊;她怎么知道我是妖?
十七、瞳之力
话已说到这份上,倒真的让程风吃惊不小,她怎么知道自己是妖?自己的身份,在这世上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的啊。
想到这里,程风忽又想起了之前华尔西的威胁,心想,‘也不知道现在华尔西把我的身份公布出去了没有。’
程风面色不悦,冷冷道,“胡说八道,以后再敢胡说,就不要再跟着我了。”
说着他已站了起来,小灵嘴边却是闪过一丝笑容,程风这么说,显然是答应他了,“谢谢公子,以后我就是公子的丫头,有什么需要打理的,公子尽管吩咐就是。”
程风面色依旧冷淡淡的,看不书是什么表情,“你收拾下,我们要离开这里。”
程风这么做,也实在有些无奈,谁让这个看似软弱无力,又似高深莫测的狐狸妖知晓了自己的身份呢。如果不让她跟在身边的话,那就只剩下一个解决办法了,便是杀了她。
既要杀她,当初不就白救了么?
再说,此次醒来,程风乃是为了弥补前世的罪孽的,万万不可随便再下杀戮。
程风换过衣裳,正准备离开,门外忽然传来一阵敲门声。
小灵打开门,来人正是金中药。
这一个多月来,金中药没少照顾自己,每天三餐的药都是由他亲自送来的,程风也了解到,金中药在八百年前便是地狱城里一等一的炼药师,后来因为那场变故不得已才隐居到这里,这么说来,他也算得是一代高人了。
程风略有些吃惊,金中药一般都是清晨来送药的,眼下已是深夜了,他才把药送来,程风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金中药毕竟是前辈,程风恭敬的道,“金前辈,怎敢劳驾你天天为我送药。”
说话间,小灵已经走上前把药接了过来,转放到程风手里。
金中药缓缓笑道,“你啊,这次算运气好的了,天绝只刺穿了你的胃,以后吃东西的时候慢些就没什么大碍了,要是天绝再往旁边偏一些的话,你的心脏就没用了。”
他又接着道,“这药是我金中药的密方,你喝了啊,包你生龙活虎,这是最后一贴了,我提前把它送来,本来是要明天再喝的,你赶紧趁热喝了吧。”
小灵也道,“是啊,公子,这些日子你喝了金前辈的药,精神明显好了很多,这既是最后一贴,喝下去就没事了。”
程风没说什么,只看了眼金中药,“谢谢前辈关心。”
他又复坐了下来,一口一口的喝药,他喝的很慢,每喝一口便要休息一会,他的胃的确被天绝伤重了,只要吃得快些便灰感觉到揪心的痛苦。
静静吃完,程风把碗送到小灵手里,然后站了起来,“金前辈,这些日子,若不是你的关照,只怕我程风也不会再醒来,请受我一礼。”
他长长一行礼,然后道,“我还有要事在身,今晚便要离开了,前辈的大恩,在下永记在心。”
金中药微微一叹息,“我早就料到你们年轻人的心始终向着外面,终是留不住的,我们相遇,也算得是有缘人,以后只怕再难有相见的时候了,来,这两颗药丸是我金中药花了数十年心血研制出来的密药,具有长年补身的作用,你们现在把它吃了吧,以后的路上,会对你们有帮助的。”
程风拿起药丸,仔细的端详起来,只见这颗药丸只有半个指甲大小,圆圆滚滚,还带着几分白色的光泽,程风一口吃了下去,笑了,“谢谢前辈。”
程风又朝金中药行了一礼,然后往外走去,“深夜告别,来不及向梅老前辈辞行,还望金前辈转告一声,梅老前辈的大恩,在下一直都会记在心里。”
然后他朝小灵瞟了一眼,“小灵,我们走吧。”
金中药没有送行,他只是站在屋子里,静静的看着程风一步步往外走去,嘴里还数着数,“一步,两步,三步,四步,五步,六步,七步——倒!”
倒字一落,程风刚好走出了七步,顿觉心口大痛,身体一片酸麻,几乎连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骨头都软了下来,身子竟是连站也站不稳,当下倒了下去。
小灵同样如此,挨着程风倒在地上。
程风这才惊觉,反手指着金中药,不置信的道“你,你,你竟然对我下毒?”
金中药这才缓步走出,在程风身前蹲下身来,嘿嘿一笑,“你才看出来啊。说明你还不是很笨。”
程风牙尖在打颤,随后似乎想通了什么,释然一笑,“我说呢,你今天怎么会提前一天送药过来,原来你早就知道我要离开,如果此刻不来,那以后就永远见不到我了。”
金中药朝他竖起一根大拇指,“聪明!不过已经太迟了,你同时种了世上两种最毒的毒药,百日侵魂汤和七步断魂散,纵使是你神仙,也难逃一死!”
程风并没有生气,脸色依旧平和,“你在我喝的药里面下了百日侵魂汤,然后刚才给我们吃的妖粒是七日断魂散。你考虑得果然周到,怕一种毒毒不死我,便用了两种毒。”
金中药大笑,“你又猜对了,天绝在千年前就已成名天下,被天绝穿心而不死的人,你还是第一个,面对这样的人,我自然不能大意。”
程风面色一苦,“百日侵魂汤一旦入体,百日后身体自当腐烂而死,而七步缎魂散入体后,一旦走出七步,便回灵魂出鞘,死得更惨。”
金中药露出钦佩之色,“你说的一点都不错,可惜你已喝下百日侵魂汤,也已走出七步。所以,你今天必死无疑!”
程风深深呼吸,任命的咬着下唇,“好,我已输了,你为何要杀我?”
金中药冷笑不已,“我想杀你所以杀你。”
“你胡说。”程风道,“一个隐居了八百年的人,一个八百年未粘过鲜血的人,决不可能这么轻易的就想杀人。”
金中药哼道,“你懂什么,我想杀谁就杀谁,用得着理由吗。”
程风一脸的坚毅,“你既已打算杀我,当初又为何要救我,你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一个活了八百年的人,怎么可能会是个如此矛盾的人。”
金中药来了兴趣,“那你以为我为什么要杀你?”
程风别过头,“当初你既已救我,那时候你还未曾未想过要杀我,杀人的念头,定是你在这一个月内萌生起来的,至于你为什么改变注意,无外乎两个原因,要么是威逼,要么是利诱。”
金中药微微眯了眼睛,他发现程风不但聪明,而且大胆,这些都只是他的猜测他竟然也能说得如此不卑不亢,“哦?那你说是威逼还是利诱呢?”
程风想都不想,直接说,“当然是利诱,一个八百年前的隐居高人,梅花老前辈的拜把子兄弟,怎么可能会被逼迫。”
金中药不得不佩服起了程风,等着他下面的话,程风瞪着他,接着道,“一个隐居了八百年的高人,自然不把金钱和权利放在心上,炼药师也不会追求力量,所以,诱惑你的不是金钱,不是权利,也不是力量,如此说来,就剩下一种诱惑了——色诱!只要是个男人,就没有人过得了这一关!”
他死死的盯着金中药的双眼,金中药竟然感到了一股寒意,现在他明明是胜者,却感觉到一股彻骨的冰寒。
程风说的太对了,他明明一点都不知道,却能说的如此逼真!他已在气势上输给了程风。
他咳嗽了两上,然后用更加冰冷的眼光看着程风,“不管你说的对不对,反正你今天都死定了。”
程风依旧看着他,“这么说来,要杀我的是个女人了,我在这世上只得罪过一个女人,但是她的魅力决然没有达到让你拜倒在她裙子下的地步,也就是说,这个女人我不认识,但是她却如此憎恨我的存在,如此急着想要除掉我,你知道为什么吗?”
金中药愣了一愣,摇摇头。
程风道,“原因只有一个,他这么做的真正的原因并不是要我死,而是——她在玩弄你,她希望看到你为她流血,为她杀人。只想看着你一步步的走向沦落,走向崩溃。她真正的目的是要彻底毁灭你的心!”
一翻话,让金中药身后出了一片冷汗,这一点,他之前决然没有想到,他真的以为程风是想要霸占她的身体,在欺负她,虐待她……
如此说来,金中药的眼睛已经死了一半。
程风叹息着摇头,“如果你有把握杀了我,大可下手。”
金中药咆哮起来,眼睛爆发出野兽般的光芒,“你以为我不敢吗……”
程风冷冷笑了出来,笑声里面带着不屑,“不是你不敢,而是你根本杀不了我!”
“真是个疯子,我倒要看看你还有什么本领……”金中药话还没说完,忽然一道光芒闪过。
他已经说不出话了,因为他看到了程风那双比野兽还要可怕的眼光,那双血色的目光,含满血丝的红色眼光。
那血目之中仿佛带着强大无比的束缚之力,让他根本动弹不得。
瞳力!
竟然是瞳之力!
程风目光如炬,眼睛忽然缓缓的震动闪烁起来,可怕的血色光芒荡漾开来,他的眼睛,在这一刻,变得无比清晰,清晰的倒映出金中药的身影,金中药仿佛已经存在于他的眼睛之中,此刻被一柄大刀刺穿了身体。他已经奄奄一息。
程风冰冷的声音让他的灵魂都震动起来,“顺便告诉你两件事,世上的一切都逃不过这双眼睛。还有,你用毒千年,却在今天犯了兵家之大忌,你不该同时对我用两种毒,以毒攻毒,再毒的毒药都不再有毒。”
金中药在那双眼睛之下完全的陷入了恐惧之中,但是他是不甘,“你,你身边的这个丫头,她,她她只吃了我的七步断肠散,她必死,哈哈……”
程风淡淡道,“你又错了,她每次给我喂药的时候都会自己先偿偿,她照样没事……”
夜里,只剩下一双不甘的眼睛。
“碰……”
一道光芒闪过,仿佛是金中药从程风的眼睛里面飞了出来,结果,他的躯体真的被一柄大刀所穿透……
十八、至毒圣药
虽然以毒可以攻毒,但也不能完全的抵消毒性,只能抵消其中的很大一部分,或多或少都还会有些残留的毒性留在身体里,毕竟两种毒药的用量比例不可能配合的那么精确。
大约过了一刻钟的时间,程风才重新站起来,小灵也恢复了过来,“公子,你没事吧?这两种毒药果然厉害。”
程风轻轻咳嗽几声,摇摇头以示自己没事,正要离开,忽看到门外站着一个老人,他默默的站在那里,神情说不出的幽深,发稍上都结上了一层可见的雾气,想必已经站了很久了。
程风吃惊道,“梅老前辈……”
程风本想给自己辩解,向梅花澄清金中药的死因是逼不得已,程风知道金中药是梅花多年以来难得的一个拜把子兄弟,如果梅花知道自己杀了他兄弟,这难免……
可是话到嘴边,程风才发现这些话是那么的苍白,就算说出来,梅花先生又会信多少?尸体已经铁铮铮的摆在这里,还有什么比眼睛看到更值得相信么。
程风没有把话说出口,而是长长一礼,“请老前辈节哀,这都是我……”
梅花挥手止住他继续往下说,叹息道,“金老二,你活了这么多年,却怎么还是过不了女人这一关啊,八百年的隐居,本早该看得透彻了啊,怎么还是过不去啊……”
他的胡子仿佛在这一瞬间又白了很多,程风心里惭愧,怎么说这两个人都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正要说话,梅花已抢先说道,“这都是命,我不怪你,如果你觉得对不起金老二,就去把这个女人找出来,其他的,多说无用。”
程风二人又行了一个礼,这才转身离开,方走门口时,梅花又反手抛给他一个梅花的花苞,“这个梅花苞你拿去吧,这就是被地狱城誉为神话的梅花三弄,它遇水既开,不但可以去火,也可去寒,外人都只知道梅花三弄是用来杀人的,却从不知道它也可用来救人。”
“救人?”程风不解,在他的印象中,梅花三弄的确是毒药,而且还是杀人不见血的至毒之药。据说为情所困的人,都希望通过梅花三弄来解除痛苦。这样,就会在情海中笑着死去。
梅花一弄;断人肠,此一层是让人生活在过往的痛苦情伤之中,饱受情的伤。
梅花二弄;费思量,此一层已经凌驾在情伤之上而体会相思之苦,和情人的种种过往,种种相思都在这一层之中。
梅花三弄;风波起,此一层已经走过了相思,爱人相逢,握着彼此的手,掀起一翻亘古绝今的恋爱风波,而喝此药的人,也会在这一层虚幻之中死去……
这在地狱城里已不是什么秘密,几乎修行者都知道梅花三弄的神效,有些为情所伤的人,不愿再受伤的煎熬,苦苦求药,希望可以在恋爱的风波中,虚幻中永久的解脱自己……
但是梅花三弄有救人一说,程风还是初次听过,他还算是幸运的,地狱城的人听都还没听过呢。
梅花却笑了笑,“救人,这是梅花三弄最大的秘密。用清水浸泡梅花苞,花苞马上便会盛开,此盛开的梅花是白色,而花苞里面的梅花巨毒跟着散发在清水之中,这是毒药。倘若用血浸泡,花苞也会——盛开,盛开红色的梅花,此时花苞里散发出来的将不再是毒药,而是疗伤的圣药,驱寒避冷,养颜聚气,益寿延延,特别是对女人的皮肤容颜,有着无法想象的功效。”
程风心里震惊不已,这等集毒药圣药于一身的梅花三弄,程风平生还是第一次听过,不由得更加的佩服起了梅花,“梅老前辈不愧是当世炼药界的第一人,鬼斧神工,后生佩服。”
梅花却在摇头,“第一人?哈哈,你太高估我了,就我所知,地狱城里就还有一人,她研制出的情缘花,其神效犹在梅花三弄之上,而且还是个女人。”
程风隐隐感觉到,这个女人或许是梅花心里的痛,所以没有再问,只道,“谢谢老前辈的梅花三弄,在下告辞了,老前辈的救命之恩,程风永生难忘。”
梅花挥挥手,“今晚是玄阴之夜,路上小心,如果遇到什么意外,可以回来,待到明天天亮走也不迟。”
程风没有回头,直接走了出去,小灵跟在身边,也是吃惊不小,这梅花三弄还有如此功效,她也是第一次听说。心里也是赞叹不已:都说梅花的炼药术惊天动地,这话果然不假,他竟然能炼制出集毒药圣药于一体的梅花三弄,只可惜世人都不知道,只当梅花三弄是解脱情伤的神药,却不知……
冷风呼啸,扫荡在空旷的大街上,尘土飘扬,随着一些落叶,在街上翻滚着。
此刻才晚上十一点不到,可惜街上已经没有了一个人,所有的商店,铺子都已关门,街道两旁的屋子里的***也都全部熄灭了,一片清冷。
程风走出梅花药行,不由也感到一股冷意,寒风簌簌,这里空无一人,如果换作是往常,这里定然还是很热闹的,惟独今天,冷清得令人窒息,就连树上的虫子都仿佛不再叫喊了。
小灵似乎知道什么,几度想说什么却终究没有说出口。
程风也感觉到不对劲,不过他还算镇定,“我们先回天灵山脉,听说那里发生了很多大事。”
小灵提着一个包袱,一直跟在程风身后,她比程风矮了很多,看上去倒真的有几分丫头的样子,当下附和一声,“好啊。回去就有吃的了。”
听到‘吃的’二字,程风忽想起一件事,“你以前喝的都是什么动物的血液?”
小灵道,“除了人的,其他什么动物的血我都喝。”
程风心里一动,他也知道,妖和人类最大的不同就是——人只有心脏,而妖除了心脏之外还有一样比心脏更重要的东西——妖灵。妖灵在胸脯的右下方,正好和心脏对称,一左一右,大小也和心脏差不多,是一个圆圆的球体。
心脏的生命是靠事物维持,而妖灵的活性却是必须靠血液维持,就像是一个黑洞,永远止境的吸收血液,它有一个奇特的特点,绝不吸收体内的血液,它需要的是外来血液。
对于妖怪来说,没有心脏或许不会死,但一旦没有了妖灵,那是必死!
妖灵给了妖怪很多的特异功能,很多的力量,却也指使着妖怪不断的造下杀戮,逆行法则,不断的又被法则所惩罚。所以妖的下场都不会太好,特别是一些自命不凡的大妖怪,下场更是凄惨,甚至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
根据妖灵的不同,有的妖怪每天都要吸血以补充妖灵的活性,有的可以隔几天,还有些可以隔上几个星期甚至一个月不吸血,至于那传说中可以不吃血液的妖皇级别的超级变态妖怪却是从无人见过。
毕竟妖灵的本性就是吸血,而要想颠覆这个法则,几乎是不可能的!
程风的间隔不长,最多七天就要补充一次血。血也有好坏之分,一般来说,人类的血液是最上上之选,这对妖灵有着最大的裨益之效。
在这之前,程风喝的都是人的血液,因为无知,“你为什么不喝人的血液,人的血液对妖灵才有最大的裨益。”
小灵眼色一痛,良久才道,“因为一个人,所以我发誓以后都不再喝人血。”
程风微微动容,“男人还是女人?”
小灵不喜欢欺骗人,特别是欺骗自己的救命恩人,直道,“男人。像公子这般惊才绝艳的大丈夫。”
程风自嘲的道,“可惜我不是人。”
小灵强笑道,“公子早已看透了这一点,不是么。”
程风也笑了笑,小灵在程风这么多天,这是她第一次看到程风笑,“走吧,你已经易容过了,不必担心有人会发现你。”
小灵挎着包袱,跟在程风身后,一蹦一跳,像个天真无邪的少女,“公子,我发现一个问题。”
“什么?”
“自从你醒过来以后,你的修为变得比以前强了很多很多很多很多,我真不明白,戳魂丹的效用就这么强。”
“很多很多很多是多少?”
“就是很多很多很多,如果你现在和杨剑打起来了,我都必须担心他了。”
“为什么?”
“因为我怕你杀了他,然后让更多的人来追杀你……”
程风只是笑着,并没有说话,他走路走的很慢,却走的很稳,很飒然。
小灵跟在身后,欢呼雀跃,真像一对主仆图。他们有一句没一句的搭着话,全然不在意这冷清的街道。
说话间,忽然前方有一女声传来,“黑夜里,只怕你迷了路,你不该往这边走的。”
这个声音,说的自然是程风。
程风觉得这声音好生熟悉,抬头看去,只见前方的一处茶馆里坐着一个白衣女子,清丽绝艳,正是血雨。
这个人,就是出现在自己梦里面年那个神秘女人,程风看清后不禁激动起来。
血雨此刻也转过头来看着他,淡淡道,“你应该朝你身后的那个方向去,你走错路了。”
十九、诅咒?
程风怔在那里,等看清楚来人的面孔后,当下再顾不得其他,当下几个箭步冲进了茶馆,在血雨对面行了一礼,“前辈,真是不敢想象,我还能看到前辈。”
程风瞟了他一眼,朝对面的座位指了指,“我不是你的前辈,你不必那么客气,坐吧。”
程风依言坐下,显然还很激动,心里有千万个问题,一时间却不知道先问哪一个,整个人都在颤抖,甚至连身体都在颤抖,激动得不行了。
血雨一看他这副模样,便来气了,“你抖什么抖,再抖我可走了。”
小灵这时候搭了一句,她根本不认识血雨,但看此刻的情�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