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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电影院-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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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这句话,奥黑就陷入了沉默,似乎勾起了他的某种伤痛。在拐过一个大弯道后,奥黑把速滑车驶向了一条分支的小路。有一辆黄色的庞大校车半歪倒在路边的水沟里,车门和车窗都紧闭着。林冲无意间回头一看,只见里面还有一些小小的身影在晃动。
    “别理它们,它们关在里面,不会伤害人。”奥黑显然是看见林冲注意到了里面的“人。”“我每天不知道要经过这里几次,没事的,它们从出事那天起就在那里了,跑不出来的。那里就象一个活监牢。”
    那辆校车里至少有十来个活动的身影,不过既然奥黑这么说,林冲也就不理会了。不出来祸害人就好。
    “前面那个是老杰克,不用管它。从我上小学一年级起,他就每天早上在这里散步。”
    奥黑对这一带熟悉极了,提前把情况告知了林冲。
    果然,小路在钻出一片不大的树林后,有一只年老的丧尸在路基边的草地上游荡,看到奥黑和林冲骑车过来,很冲动地想要跑上来和他们“拥抱”。
    如果不是奥黑提醒,林冲早就一个寒冰掌,让这老鬼去死了。既然是奥黑的旧相识,那就算了,事实上,这丧尸驼着背,曲着腿,就凭它也是追不上他们二人的。
    不过,林冲一直手痒痒的,想杀只丧尸试试,洋丧尸的味道和国产丧尸有什么不同,掌握了下杀洋丧尸的力道。虽然穿越前林冲不是没杀过洋丧尸,但现在还没亲手杀过,总是心里没底。
    一直骑在前面的奥黑突然降缓速度,把车停下,然后把头趴到地面上,耳朵紧紧贴着路面,似乎在听着什么,接着,忽然面色一变:
    “快把车搬到路基上。”
    话音刚落,他动手就扛起自已的车,越过公路的防护栏,把电动速滑车搬到了路基边上。电动速滑车并不重,大约50多斤的样子,对于林冲来说,就象羽毛一样轻。他轻轻地扛起来,放在肩上,和奥黑一样,依他言躲到路基下。
    这片路基正好有个涵洞,他们躲在涵洞里,上面经过的人是看不到他们的。
    “怎么啦?有什么恐怖的东西吗?”林冲见奥黑板着小脸,低声问他。
    “嘘,不要说话,一会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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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翼马
    涵洞并不大,奥黑和林冲挤在一起,显得窄巴巴的,奥黑身上还有一股洋人特有的腥膻味,长期不洗澡的情况下,这种味道更浓了,直冲入林冲的鼻孔里,让他一阵反胃。
    “不要说话,他们的耳朵很灵。”奥黑把声音压得小小的,以蚊子般细不可闻地声音对林冲说。
    “哐当哐当哐当……”随着他们藏好身形,不一会儿,就听到远处传来车子负重赶路的声音。不过,这车子不是汽车,而是由牲口来的大车的类型,因为速度不快,还传来了牲口的嘶叫声。
    这声音由远及近,很快就来到林冲他们头顶上方,清晰而沉闷的车轮滚动声从头顶辗过,林冲忽然从这些气息中感觉到一股危险的存在。这是他从穿越之前带过来的一种直觉,这支队伍里,有危险的对手。
    林冲不敢大意,毕竟他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缺少后援不说,连一个可以依靠的同盟也没有。
    奥黑比林冲更紧张,他似乎闭住了自已的气息,就边呼吸也变得微不可闻。
    这小子居然异懂得收敛内息。林冲心中暗道。不过,这手功法还十分粗浅,最多只能算是入门级的。看来这黑小子还有些灵性,如果表现好,不妨给他留几手功夫。
    就在这时,车队忽然停了下来,队伍里有人用一种林冲听不懂的语言在嚷嚷什么。林冲心中一紧,难道他们发现了自已。
    就在这时,头顶的涵洞上,有几个沉重的脚步向这边走来,随着这些脚步的靠近,奥黑的身体吓得抖了起来,好象害怕下一刻就会落入对方的手里。还好,这脚步在他们头上的路基边停住了,不一会儿,一阵“唏哩哗啦”的水声在他们头上响起。一股腥骚味随着水泥的路基蛇行而下,直冲入林冲的鼻孔里。
    “玛丽隔壁的,居然在老子头上撒尿。”林冲暗骂,心想,小不忍则乱大谋,要不是没完成任务,早就跳出去将这些鸟人痛揍一顿了。
    足足有半小时,这车队才过完。
    奥黑又等了会,见真地听不到动静了,才缓了口气,从涵洞里钻出来。
    “哇,是什么怪物啊?这么厉害?”林冲看到涵洞边刚才骚腥味传来的地方,居然被那水冲出一条条半指长的深沟,要知道,这路基可是水泥的呀,有什么东西能腐蚀水泥呢?
    “还真是怪物。”奥黑心有余悸地指着那支队伍远去的方向,“我曾经很远地看到过它们,是一种象马一样的动物,但是身上长着两个象翅膀一样的肉翼。由于肉翼短小,并不能飞,它们以肉食为生。而且,它们很喜欢吃丧尸。身上总是带着浓浓的尸气,那是丧尸吃太多了。”
    “不会吧?还有这样的动物?那岂不是丧尸克星?”林冲也听得一楞,“如果真有这样的动物,那么把它们繁殖开来,在全球放养,岂不是变成‘丧尸一扫灵’?”
    “不是这样的,据说他们这个族群也才有2只这样的怪兽。并且据说繁殖也很困难,因为这种怪兽没有性别之分。”
    “噢,那这种怪兽如果只吃丧尸的话,你怕什么呢?你又不是丧尸!”林冲斜眼看了奥巴马一下。
    “哈,林,那可是奥玛哈惟一一支传承最悠久的印地安人族群啊!你知道他们最喜欢的装饰品是什么吗?”
    “不知道,象牙?”林冲脑子里浮过印地安人光着上身,脖子上挂着一圈兽类牙齿做装饰的样子,不由道,还挑的是最贵的那种说。
    “错了,人的头骨。”奥黑脸上露出恐惧的表情,“拿来当酒杯。”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多?”
    “你忘了,我祖母家在奥玛哈,她可是个唠叨的老太太。我们这一族曾经生活在离那些印地安人很近的村庄,祖上和这支印地安人之间有一种协议,就是我们供应这些印地安人粮食衣物,他们开放给我们森林里的一些资源,双方互不侵犯。我的祖母的父亲,也就是我太爷爷,是我们这一族的长老,双方交换物资往来的时候,他曾经去对方的部落里住过,所以很是了解一些情况。”
    听奥黑这么一说,林冲不由地要对他刮目相看,没想到,随便一捞,还真找到了一个这么好的向导。
    “他们一般是不远离自已部落所在的森林的,很奇怪今天居然会出现在这里。”奥黑沉思着,觉得迷惑不解。
    在向线一样向天际绵延不绝的公路上,一小队用翼马负重拉车的队伍快速地推进着。如果是奥黑和林冲在这里,就会发现这队人马正是他们在路上遇到的那一队。
    “雄风大人,按照这样的脚程,咱们再过一天就能回到部落了。”队伍里一个在他左近的年轻人不无讨好地说。这个年轻人叫壮熊,真是人如其名,其身躯也如森林里的黑熊一般结实、健壮,是部落里打猎的好手。壮雄一直对雄风家里的初长成的女儿尤玛虎视眈眈,梦想着成为雄风的女婿,把他健美的女儿揽入自已黑熊一般的怀抱。
    队伍里,一个裸着上身,身上刻满繁复花纹纹身的中年男人,手里举着长茅,脸上的光辉犹如部落里的人崇拜的太阳神一般,高傲而自信。这个男人头上戴着黑色羽毛制成的硕大的鹰羽冠,这充分标示着他在部落里崇高的地位。这一趟对他们来说,犹如长征般的外出,正是他一手促成的。这个男人,正是壮熊口中的雄风。
    雄风见壮熊这么殷勤地搭话,淡漠地点点头,也不回应,而是继续闷头赶路。
    壮熊见自已热脸碰了个冷屁股,有点讪讪的样子,想起雄风那部落里年轻人人人盯着的女儿,还是赶紧腆着脸跟上了他的步伐。
    这次行动的起源,要从20年前说起。
    那一天,正是雄风16岁的部落成人礼举行的前一天,按照部落里的惯例,他至少得亲手猎到一头小鹿作为仪式上的祭品。而这项工作,他早在一周前就开始忙碌了,但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坏透了,还是太阳神没有帮忙,总之直到成人礼快要举行的最后一天,他都没有猎到一头哪怕是野山鸡那样的小动物。
    为了不在成人礼上丢脸,雄风冒险钻进了部落里一向被划为禁地的原始森林深处。
    原始森林里,浓荫匝地,树和灌木缠绕在一起生长,简直把人下脚的空间都要绞杀了。但是由于长期没有人类的扰攘,这里的动物数量之多还是出乎雄风的意料,进来没一会儿,他就射伤了一只牝鹿。那只牝鹿带着他的箭,就往密林深处跑,雄风自然不会放过它,这是他成人礼上的荣耀。
    牝鹿在前边喘息着惊惶地往前跑,雄风的身体划开低垂的枝叶,“哗啦啦”地紧跟着,雄风光着的脚步掠过了溪谷,掠过了矮涧……也不知道追了多久,雄风一直追进了原始森林的腹地。
    就在这片原始森林深处,他遇见了那个改变他一生命运的东西。
    当时,雄风在穿过一片象屏障一样聚在一起的树丛之后,看到那白色的球体,雄风立即吓傻了。
    因为,那个比一座房子还要高的球体,忽然开裂,里面走出了一个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的生物。接下来的画面,他遗失了大部份记忆,只隐约记得自已被那个生物带进球体内,在一个白白的房间里昏迷了过去。有时,他间或地醒来,震撼已极地看到,自已的眼前,出现了自已的脚底板。他想要动动脚,却发现脚底板并不听话,后来他更是惊觉,原来自已的脑袋,已经和身体分家……
    醒来之后,雄风发现自已正躺在部落边缘的一块空地上,身边放着那头被他射伤的牝鹿,不过这头鹿现在已经死得硬邦邦了,而不远处,部落里传来如今族人参加成人礼特有的鼓点声。
    好象昏迷了很久,但其实也不过是一天多。
    雄风带着那头射伤的牝鹿,径直走到了成人礼的仪式现场,自然受到了族人的一片欢呼鼓掌。
    从那以后,雄风的脑子里就始终记得那个生物对他说过的一段话。那段话,象一道神谕,一直刻在他脑子里,他的脑海里,反复出现一个画面……
    而雄风也发现,自已的身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的身体里,好象蕴藏着无穷的能量,他的力气也变大其大无比,甚至能空手扳倒一头黑熊……
    雄风的蛮力,让他在部落里成了一个众人瞩目的英雄,成了除了族长之外,说一不二的人物。
    奥黑说得很对,如果不是有特殊的事情,雄风他们是不会出现在这里的。和现代人不一样,一直保持着自已生活节奏的雄风所在的原始部落,并未受到丧尸病毒的干扰。但对于丧尸病毒出现后的种种变化,雄风似乎又成竹在胸……
    就在雄风发现自已的力量发生翻天覆地的可怕变化之后,那个白色的圆球又召唤他进去了一次,这一次,他带出了2头长着肉翼的马,并且一种精心养在部落里,直到这次出击,雄风才发现,这些翼马竟然不怕那些丑恶的丧尸,并且以丧尸为食。他对那圆球里的生物,又多了几分崇拜!
    不过,雄风可不知道,还有个奥巴马,居然也知道翼马的这个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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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扑了个空
    被这一队印地安“游击队”扰乱了下赶路的时间,林冲和奥黑调整了下速度,以最快时速120公里在空旷无人的乡村公路上向前冲刺。
    奥玛哈是美国内布拉斯加州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农业也很发达,是小麦、家畜的大集散地。食品加工有名,还有肉类加工、黄油、农机制造、铁路装备、电气、石油加工、铅锌冶炼等工业。这原本是个繁荣的城市,但随着末日危机的爆发,整个城市都陷入了沉寂,看来,就连曾经强大如斯、见谁不顺眼就打谁的美国大佬也不例外。
    一路行来,路上只遇见了两次迎面驶来的载着民兵队伍的皮卡车,并没有遇见其它普通民众组成的打猎队。林冲和奥黑的二人队伍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但由于戴着护具,他们只看到奥黑黝黑的皮肤,并没有看到林冲的真面目,倒也没有刻意阻拦。估计他们心里也知道,在这末世里,敢二人结队上路的,肯定不是普通人。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赶路,在电动速滑车驶入一个空旷的美国典型居民社区后,奥黑指着在半山上的一栋老房子,对林冲说:
    “这就是你要找的巴神的家了。”
    “这么旧?”虽然见过图片,也知道巴神出了名的节俭,他是全球数一数二富翁,打个喷嚏都能让全球股市颤几颤,但林冲真没想到,巴神的家这么老旧,看上去,随时来个小型台风,就能把他的家吹倒似的。
    “这老头可怪啦,就喜欢住在他祖传的老房子里,虽然全世界,包括你们的华夏国都有他的房产,但是就是喜欢住在这里。他死以后,他的大儿子继承了这栋老房子。这大儿子和他老子一样怪,宁死也不肯离开这里。据安全区的人说,上个月还有人在房前看到他在闲逛。不过不知道现在怎么样。”
    林冲和奥黑把电动速滑车锁在路边一栋无人居住的空房内,这种车是指纹锁车模式,十分方便,如果不是在识别器上按上主人的指纹,任谁也开不动它。
    这栋著名的老房子前面一览无余,并没有其它的建筑挡住它的视线,由于建在半山坡上,背靠着葱翠的后山,俯瞰山下时,大好风光尽收眼底。
    “啧啧,还真是好风水啊。难怪巴神混得风生水起。”林冲边走边点评。
    “你还懂得风水?”奥黑崇拜地翻白了眼,他说“风水”二字也是用的华夏国的发音,看来这小子对华夏国的文化的确痴迷,连“风水”也懂,只不过,他了解的这些,虽然都是华夏国文化的精髓,却都是只略知皮毛。当然,这放在美国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呵呵,我们华夏国人对此都略知一二。我们华夏国的风水术认为,房屋风水好的地方,应该是有山有水,中间地平、光线充分、面向东南或西南。山在后面让人有安全感、依靠感;水在前面有远见、有智慧、有富裕感。这就是房屋的好风水,能助推主人的运势。”
    “有这么神奇吗?”奥黑更加好奇了,林冲在他心里也抹上了多几分的神秘感。
    “华夏国的风水与易学有关。我们知道现代最快的、最庞大的计算机都还没有超出64BIT,而华夏国的在几千年前就用64卦来囊括世界了,风水则是易学在生活中的应用。许多人以为〃风水理论〃是乱说的,其实不对,还是有根据的。风水与环境等因素有关。
    华夏国人很聪明,在四千年前就发明了风水学的概念。在风水的基础上还演生出各种各样的风水理论,风水并不是无知人的迷信,而是将系统学、地质学、建筑学、生态学、环境卫生学、易学、人文科学与房地产相结合的产物。”
    林冲嘴里一边闲扯着,随便显摆一点华夏国的文化就把奥黑迷得如醉如痴。但林冲虽然口里花着,神识里却在警惕地观察着这座越来越近的房子。
    这房子的砖墙已经老得发出岁月的黯色,但细看之下,却带着一种沧桑之美,从山脚下一路走上来看到的崭新的现代化建筑,此时与这座老房子相对比,反而显得黯然失色。不管是因为巴神的名气先入为主也好,还是这栋老房子的风水的确好,反正林冲是越看这栋房子越顺眼。
    就在他们走到房子的大门前时,忽然,大门“吱纽”一声自已打开了,里面冲出一个满头花白头发的老头,手里举着一杆老式的来福枪,一看就知道这玩意是过去挂在墙上做装饰用的,现在就算在古董店里都找不到这玩意了。但现在拿在这老头手里,倒也显得威风凛凛,林冲估摸着,这枪应该还是能发出子弹。
    “立即退出我的房子100米以外,否则,别怪我不客气。”老头边说话,还边“哗啦”地划拉了一下来福枪的枪栓,看来,只要老头手指头一扣扳机,林冲他们就得玩完。
    “咱们还是往后退吧。”奥黑一看老头暴怒的神情,明显是动真格的,不由胆怯地扯了扯林冲的衣角。
    “老人家,我来自华夏国,我叫林。我想我手头上有您感兴趣的东西。”
    林冲手一划拉,接着,一个看上去古朴的茶壶出现在他的手心里。这一招让奥黑看得目瞪口呆,他根本没清林冲是从哪里变出茶壶的,心想师父身上的秘密真多。林冲没背背包,但他时不时地就看到林冲从身上掏出黄金,掏出枪,现在还掏出那么个古典茶壶来。
    “噢,我的天啊,是清代的珊瑚粉彩茶壶吗?”老头果然是识货的古董收藏家巴神最爱的长子,同样也继承了他对古董的爱好和天份。“你可千万给我捧好,别掉了。”
    不说别的,这老头还真地收起了来福枪,一不做二不休地向林冲跑来,那速度,比狡兔还快,根本看不出这位爷是六十多岁的大爷了。
    不过,没等他跑到跟前,林冲就把手掌收起来,顺带着那古董茶壶也不知道到哪去了。
    “喂,小伙子,你不能这样戏弄老人家啊。”老头一脸不满,跑过来却不见古董茶壶的身影。
    “你不请我们进去喝杯咖啡?然后咱们品着咖啡慢慢欣赏这茶壶比较好?”
    老头被林冲抓住软肋,心痒得难受,虽然明知道邀请两位陌生人进屋风险极大,但他最终还是屈从于古董茶壶的诱惑,道:
    “好吧,我的手磨蓝山咖啡才刚刚烧开。一起进去喝一杯吧。”
    奥黑在一边目瞪口呆,他可没想到,林冲就凭一把小茶壶就获得了主人许可进入房间的通行证。
    要知道,美国的私人房屋,如果不经主人允许随便进入,主人是可以不经报警,二话不说举枪摞倒并且还算自卫的。虽然现在是末日时期,法制秩序早已崩溃,但长期深入心间的法制意识,还是让奥黑这样的守法公民在遇到有主房屋时会郑重考虑一下擅闯民宅的严重后果。毕竟,这是个以前就算深夜红绿灯口就算没人都不会有司机闯红灯的国家。
    对于第一代危机下幸存的美国人人来说,过去的法制还存在他们的骨子里,不过,没有从前的氛围,第二代就难说了。
    所以,如果林冲不能说服屋主放下来福枪,以奥黑的意思来说,直接拍屁股走人了,他一和屋主远处无仇,近处无冤,二也不想抢劫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自然会对屋主直指自已的来福枪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走进屋内,奥黑想想这座著名的屋子,曾经接待过来自世界各国的政要显贵,接待过自已国家的总统等贵宾,不由得就有些束手束脚,十分拘谨。倒是林冲,还是显得比较自在从容,就象一个远道慕名而来的游客一样,四下里察看。
    一进房内,便是一个宽敞的大厅,此时已是傍晚时分,大厅里四面拉上了厚重的窗帘,但里面却是灯火通明,看来,这房子里有先进的电力维持系统,可以保证这里的电力使用,从这点来说,这房子就开始给林冲不普通的感觉。
    这是传统的美式私人住宅的模样,楼下是客厅兼厨房,厨房和华夏国里大部份普通居民油腻腻的厨房不同,一件件电器都是擦得明晃晃的,看上去十分舒服,餐桌上,一台老式的电动咖啡机,热腾腾的咖啡正冒着汽,飘出了一股泌人心脾的咖啡味道。
    随着这股咖啡味道的氤氲而出,一股浓浓的居家气息就飘了出来。奥黑被这股久违了的美国家庭气息包围,忍不住眼泪都想流出来了。
    老头还算厚道,拿出三只硕大的咖啡杯,从咖啡机里压取了三杯咖啡,问道:
    “加糖不?”
    林冲从来就不爱吃苦的东西,因此道:
    “要,四块糖。”
    这话呛得老头直翻白眼,要知道,他那全球顶级富豪的父亲,如果他加糖超过两块,就要敲他的脑袋,骂他浪费了。不过舍不得归舍不得,老头还是夹起四块方糖,扔进其中一个咖啡杯里,用勺子搅了搅,然后递给了林冲。
    没想到,林冲又说了一句让他直翻白眼的话。
第一百三十九章:吕洞宾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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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请问能在里面加点牛奶吗?你知道我们华夏国的,喝不惯黑咖啡。”
    林冲见老头抖索着把四块糖扔进咖啡杯里,便又老实不客气地提出了下一个要求。
    老头果真冲林冲翻了一个白眼,道:
    “鲜奶没有了,奶粉可以吗?”
    “也行,总比黑咖啡好啊!”注重物质享受的穿越特种兵林冲毫不客气。
    林冲端着加了足量奶粉和糖的咖啡,美滋滋地喝了一口。但是他的精神力暗中试图努力察看这座房屋的大致情形时,却被一股无形的屏障无情地打回来了。
    在达到真气三级的境界后,林冲的精神力明显强大,如果是普通的民宅,他在释放出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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