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的老公是判官-第8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丁多田在医院照顾金铁真的这三四个月里,一是戒掉了赌瘾,他下定决心,永远不再进赌场了,他打算把所有的精力放在做正经事上,他真正爱上了金小凤,而且这股爱来得越来越汹涌,他愿意为金小凤赴汤蹈火。
金铁真的本性还是善良的,被女儿用小鬼征服后,他也决意听女儿的,因为****上混久了,他看到了****上的险恶,有那句话叫做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以前之所以走上了****这条路,那是自己的女儿被人贩子偷抢走了,在寻找的过程中,吃了不少苦,所以对社会产生了报复的心理,现在女儿已经找到了,他决定痛改前非。
我虽然不常在生父身边,可是,我经常用电话跟父亲的医生联系,发现生父一天天在变化,我答应生父离开医院,回到现实中,好好安排生活,我现在有能力养活生父,另外,岳青松把石碑村大酒店打理得有条不紊的,大酒店的生意现在红红火火。我没有看错人,岳青松做生意的确有得道之处。
接生父出院,我去医院帮忙办手续,丁多田全程陪伴在我身边,我从他那言谈举止里感觉他怪怪的味道,这种感觉以前出现过一次两次的,那是一种恋爱中的味道,是痴情男人所特有的,同样对我有这种味道的还有岳青松,但是,我现在跟从前有了天大的区别了,我不再是懵懂的少女,虽然我才16岁,可是这半年多的经历和际遇,让我成熟了许多。
我绝对不会对阿发以外的男人产生好感了。
友情,亲情和恋情有着质一般的区别的,但是,有时候一不小心就会模糊了人的视线,我之前对这些感情没有严格的界限,我承认我大大咧咧的,从阿发会吃醋之后,我就明白了,一个女人的心里只能装下一个男人。
“凤啊,我照顾咱爸算立大功了吧,老爸出院我还住别墅,我说的没错吧?”在排队办理我生父出院手续时,丁多田挨在我的身边,说道。
我听了,头皮一麻,身上起了一层厚厚的鸡皮疙瘩。
“丁多田,你刚才一句话就错了三个地方。”因为排队的人多,我不想立刻跟丁多田吵架,只是冷冷地先警告了一下。
“没错啊,我哪里说错什么了,你别忘了,我们是拜过堂的哦。”丁多田有点耍无赖了。
“放。,你在这里少说一句不会死的。”我把屁字忍回去了,因为已经有几双眼在盯着我和丁多田,我不想让别人误会我是个泼妇。
“凤,我知道那个瑞发不是人,昨天我姑姑来告诉我了,人和鬼在一起是没有好下场的,别说我没提醒你啊。”我不开骂,丁多田就越发地放肆,说个没完没了了。
我正想发作,轮到我办手续了。
把生父的出院手续办好了,我把丁多田引到门外,病房绿化带的小园林里。
“丁多田,我告诉你,我的事轮不到你来管,瑞发就是鬼,我这辈子也就他这个男人了,别的男人我一个也看不上,包括你丁多田,你马上去大酒店找岳青松报到,岳青松给你安排什么就做什么,你只能住在大酒店!”我说得很坚决,应该是斩钉截铁的,不容丁多田再反驳。
丁多田见我脾气很大,就不敢回嘴了,但是,还在嘀嘀咕咕,似乎在说:“就知道你还看不起我,但是,你放心,我一定会让你瞧得起我的。”
对丁多田解释清楚了,我就来到生父的病房。
第292章 最无助的时候()
“老爸,出院手续全部办好了,现在我们回家吧。”我对生父说道。
“小凤,我想先去大酒店看看,然后,我再告诉你我住哪里。”老爸总是很独断,做事不愿意跟别人商量。
“老爸,去酒店可以,但是,有一点,我必须跟你说清楚了,现在大酒店由岳青松全权负责,大酒店生意兴隆,有条不紊的,你不准再插手大酒店的事。”我不想让老爸再走老路,逼他离开大酒店是在帮他悬崖勒马。
“我知道,女儿,我已经觉悟了,要不然,我会老老实实在医院呆三个多月吗?但是,大酒店是我一手创办起来的,我对大酒店已经有感情了,我想回去看看不行吗?”生父说得很真诚,我也不能太无情了,就答应了生父。
丁多田开车,我们一起到了大酒店。
岳青松马上就得到手下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大厅来迎接我们。
“金老大,欢迎回家!”岳青松先看了我一眼,神色有点紧张似的,那份紧张怪怪的,我知道他那紧张的内容。
“小伙子,不错嘛,酒店生意听说做得很好,你有能力,我喜欢。”生父到了外面,仍然是一副做老大的派头。
“多谢金老大的夸奖,都是小凤指挥有功,我只是帮她打工。”岳青松看着我,笑着说道。
丁多田看岳青松明显带有一点恶意,我生父越夸岳青松,丁多田眼里的妒火就越大。
“是不是我女婿的人选啊,小伙子,我看好你噢。”生父看看我,又看看岳青松,很满意地说。
“谢谢叔叔。”岳青松立即就把对我生父的称呼从金老大改成了叔叔。
“老爸,你别瞎说,好嘛,他是研究生,我小学都没毕业,我们一点也不配的。”在我生父面前,我不好提到阿发的,但是,我说得应该十分清楚明白了,我不能给岳青松任何机会。
“小子,你会看不起我丫头?”生父立刻变脸,当着很多人的面,就骂岳青松。
“叔叔,绝对没有,我喜欢小凤。”岳青松倒第一次出现了厚脸皮,他还朝我笑了笑,虽然那笑有些尴尬。
“喜欢有什么用,人家不喜欢你,没听出来啊,小凤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傻子,你没戏。”丁多田忍不住,开口了。
“小子,我们家的事什么时候轮到你插嘴的,小心我抽你。”生父白了丁多田一眼,凶巴巴地说。
丁多田照顾我生父三个多月,他从怕我生父到和我生父融洽相处,现在对我生父已经不再畏惧了。
“什么就抽我?三个多月谁陪你的?你也不能过河就撤桥,你不能不讲江湖道义吧?”丁多田跟我生父顶撞了起来。
“你们是来吵架的吗?都不要说了,岳大哥,领我生父到处转转吧。”我阻止了三个男人的争论。
我生父走在我的身边,小声对我说:“丫头,那坏小子也爱上你了,当心啊。”
我白了丁多田一眼,并没有回应生父,我不想生父干涉我的个人问题。或许我和生父还是有一定的感情隔阂吧,毕竟十几年我们两个人没有在一起生活,两个人缺乏沟通交流,很私密的情感问题似乎不便暴露出来,不知道我要是一直跟生父生活在一块会是什么样的情况,但是,人是永远回不到过去的。
生父看出我不愿意跟他谈感情方面的问题,也知趣地避开了这个敏感话题。
岳青松领着我们从一楼看到八楼,从餐饮部到客房部逐一作了介绍,生父十分满意,一直夸岳青松能干,有点子,思路广,思想新等等。
丁多田在一旁一个劲地皱眉头,我知道我生父越是夸岳青松,他就越讨厌岳青松,他的那点小心事逃不过我的眼睛,不过,我也是有担忧的。丁多田念书不多,办事鲁莽,思想是一条直线,认死理,如果他一味追我,我还真感到棘手。拒绝他是百分之百的了,可是,怎么让他彻底打消追我的念头,而又不伤害他,这是要动脑筋的事。
岳青松并不难回绝,而且他是有学问的人,把事情解释清楚了,他就能想得通,而且就是我断然拒绝了他,我也不担心有什么后遗症。
我不是那种不谈感情就断绝来往的女人,尤其是丁多田和岳青松,这两个男人曾经都帮过我,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但是,友情不等于爱情,我要对阿发负责,我认定了阿发,我绝不会三心二意的。
但是,事情的结果却令我想象不到。
我的生父坚持要住大酒店,并且向我和岳青松保证不插手大酒店的事务。大概是他对大酒店的确有感情,我也不好说什么。
“我才四十九岁,现在养老太早了,你们就让我在大酒店经营咖啡厅吧,我没点事做,闲着难受。”生父很认真地说。
岳青松看着我,我点了点头。
生父的事就这么决定了,可是,我转头一看,却没看见丁多田。
而且自那以后,我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丁多田的消息,我能够想象出他为什么要走,对于我来说,丁多田走了也好,他是大人,不是孩子,生活在我周围反而说些不着调的事让我烦。
其实,我已经有好长时间没见岳青松了,这一次,我生父住到了大酒店,我们是两个月后见的第一面,之前,岳青松经常打电话给我,向我汇报大酒店的经营情况。我绝不会主动给岳青松打电话。
让岳青松经营大酒店,主要目的是保留大酒店,因为这家酒店倾注了生父的心血,怕丢了,生父难过,但是,我并不指望这大酒店为生活来源,我要是想赚钱实在是很简单不过的事了。
我和生父中午就在大酒店用的餐,岳青松在中西餐厅都增加了不少的菜色,特别是中餐厅引进了一种窝窝头,配上小菜,窝窝头松软如蛋糕,味道却又接近馒头,我不喜欢单纯蛋糕的味道,也不喜欢如今馒头的粗糙,窝窝头刚好是蛋糕和馒头的结合体,我吃了一回,就赞不绝口,我真的很喜欢吃这种窝窝头。
彩云飘飘提示您:看后求收藏(),接着再看更方便。
第293章 特色窝窝头()
为了避开岳青松那种可怕的眼神和酸溜溜的话语,我安顿好生父在大酒店的生活,就一个人回别墅了。也不打算常去看生父,生父可以去别墅,我的家,当然就是生父的家。
一进家门,梅妈就迎进了院子里。我见她有些不开心,知道她有事。
“小凤,你跟小田子闹不开心了吗?”果然,梅妈很不自然地质问我。
“没有啊,我为什么和他闹不开心,犯得着嘛,丁多田回来过?”我问。
“咋没回来,气鼓鼓的,把自己的东西都收拾走了,问他话也不答。”梅妈似乎不愿意丁多田离开。
“走了清净,照顾我生父几个月,我每个月都给他开工资,这也算他一份工作,不是吗?臭烘烘的样子,就象自己干了多大的事似的,他是阿斗,扶不上墙的。”我也冷言冷语地说。
“那是你表哥,你也不能说道田子,小凤,你最好还是让小田子住这里,要不然,我和你养父就回下叶寨去住,免得我们两防东防西的,白天晚上都过提心吊胆的日子。”梅妈这是在要挟我,我听了心里极其不舒服。
我从小就被人要挟怕了,小时候,五六岁记事起,今天这个人贩子威胁不准哭要是哭就放到山上喂老虎野狼,明天那个人贩子吓唬道如果大哭大闹让我一辈子见不到亲爹老子娘。因此,我最讨厌别人要挟我了。
“梅妈,你老住市里怎么说也比农村强吧,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你或者老爸生个病进医院都快多了。不过,要是你那丁多田要挟我,那随便你,你爱住哪里就住哪里,我拦不住你,我也不想拦你。”我现在不再象过去那样怕这个养母了,闹翻了,我也不在乎她,虽然我仍然是她的儿媳妇,这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梅妈是永远不会知道的,阿发也永远不可能和这个妈相认的,因为地狱有很严格的法律在。
“那我明天就跟老家伙回下叶寨。”梅妈真的生气了。
我不想梅妈离开我,生母和珍妈刚过世不久,如果梅妈再离开这个房子,那就剩下五六个孩子和我了,而我又不会照顾孩子,特别是腿刚好的小虎。但是,我话已经说出去了,要我马上收回来,我做不出。
不过,也没关系,养父肯定不想离开城市。我可以说服养父,只要养父坚持住下来,养母再敢一个人回下叶寨,那我可要拿养母和大舅的事反过来要挟她了。
我跑去跟养父先说明了事情的原委,养父很开通,他的确不想回乡下去。
“走我是不愿意走,但是,孩子,你以后不要和那些坏东西在一起,不能带坏东西回家,那不吉利。”养父说的坏东西暗指阿发。
我哭笑不得,心想什么是坏东西,那可是你爱得死去活来的儿子啦,虽然不是你的亲儿子,还说人家是坏东西啦。不过,你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个答案的。
“老爸,你别听妈妈瞎说,瑞发是人,而且还是个好人家的孩子,老爸你这样说,我真是要生气了,妈是女人,你一个大男人还信那些迷信吗?我也不是小孩子了,我什么都懂,不会乱来的。”我等于是小小的教训了一下养父。
门外传来了脚步声,我感觉梅妈在偷听我和养父的谈话,就打算退出养父的卧室。
“小凤,外面有个人送来了这个,是你在外面订的吧,这是什么啊?”梅妈好像有所改变,也许她也不愿意离开城市。
“我没订什么啊,什么人送的,不认识吗?是男的还是女的人啊?问过叫什么名字吗?”我接过梅妈手里的红色塑料袋子,问道。
“是一个女的,说是大酒店的服务生,没问叫什么名字呢。”梅妈答道。
“这是什么啊?”我边自言自语边撤开了塑料袋里面的包装。
打开一看,我看见的是大酒店的特色窝窝头,外家一大份的小菜,这小菜是专门配窝窝头吃的。看到窝窝头,我大脑一嗡,这是岳青松让人送来的,这不是普通的窝窝头,这是糖衣炮弹,岳青松想以情动人。
“妈,这是大酒店新烧的特色窝窝头,你拿去和老爸趁热吃了。”我把塑料袋全部递给了梅妈。
“送给你的吧,我们就不吃了,你去吃吧。”梅妈不好意思地说。
“我吃过了,那玩意吃一次就好了,你们也尝个鲜。”我硬是塞进了梅妈的手里。
梅妈刚把窝窝头拿进养父的卧室,我的电话就响了。
“小凤,窝窝头怎么样?这可是我亲手做的噢,是专门为你特制的,只要你喜欢,我每天都给你送一份。”岳青松说得很热情很肉麻,我听了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怕。
“别,岳青松,你不需要那么麻烦,我也不是那么喜欢吃杂粮,我只吃米饭,你明天千万必要再送了,今天送的这份,我给我老爸老妈吃了,今天,我不想吃。”我应该说得很清楚了。
岳青松顿了一会没有说话,我就把电话挂了。
可是,没一分钟,电话又响了。
我看都没看电话上显示的号码,就嚷嚷起来:“岳青松,你还有完没完?”
我最后一个完字没说出口,电话里传来了另外一个熟悉的声音。
“小凤妹妹,说什么啦?跟人吵架啊?”吴海兵有些着急地问。
“啊呀,对不起,对不起啊,不好意思了,是吴警官啊,有什么事吗?”我尴尬极了,立即赔礼道歉。
“还有什么事啊?你这个干妈可不称职了,阿德这两天夜夜在闹,听他姥姥说,阿德嘴里一个劲地在叫着姐姐,姐姐的,我说,这事还真有点奇怪啊,阿德是我们的孩子,跟你就见那么一面,这孩子怎么一哭,叫的是你这个姐姐,而不是妈妈或者爸爸啦?”吴海兵虽然是在开玩笑似的说话,但是,我却听得出来,他带着嫉妒。
实际上,这两天要不是为了我生父吵着要出院,我一定跑吴警官家好几趟了,我停下了那些烦心事,还真想念阿得,放下电话,我就跑去吴警官家了。
???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294章 谁是你儿子()
一进门,阿德的姥姥就把阿德递给了我,阿德见了我,手舞足蹈地就笑开了。不是吴警官家来客人了,肯定一大家子又要说些笑话了。可是,阿德这事只能我自己一个人知道,等阿德长大了,我还要好好敦促他保密我们之间的关系,就不知道阿德会说话了,懂事后,会不会把前时的东西忘记,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喝孟婆汤。这些都要等阿德会说话了才知道。
“妈,你抱阿德先离开一下,我们找小凤还有点别的事。”我才抱几分钟,吴警官说道。
吴海兵这么跟老人家说话的时候,我才注意到坐在吴海兵对面的是一个很有气质和威严的中年男子,约莫五十岁上下,那份成熟,干练和睿智,让人看一样,就觉得,此人非官员既大商人。
“小凤,这是沈副市长,你坐下来,就坐副市长身边吧。”吴警官还真的把我当孩子的干妈妈,以及自己的妹妹了,说话的亲热劲就象是在一起生活了十几二十年似的。
市长?多大的官啊!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见过,今天居然有市长大人亲自见我,我心里多少还是有些紧张的。我毕竟在人间生活的年头要长一些,对人间的官员也敬畏一些,或许,一个市长在阴官中不一定比我老公的判官大,而且我老公阿发还是太子啦。
“金小凤,是吧?小吴给我介绍过你,从现在开始,我不再是什么市长,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爷爷,你就把我当一个邻居大爷吧。”沈副市长说话的时候,我注意到他的嘴唇微微颤抖,一个堂堂的副市长,在铜锣市呼风唤雨,竟然,在我一个小小的百姓面前,紧张得全身直哆嗦,我猜出来他一定是碰上妖魔鬼怪之类的东西了。
“市长客气了,我怎么敢把市长大人当邻居老爷爷啦?我没猜错的话,市长大人一定是有什么麻烦事,我说的是遇上了什么邪乎的东西?”我看着沈副市长,很冷静地问道。
沈副市长看了吴海兵一眼,那神色有些慌张,然后,他才朝我点了点头。缓缓说道:“我们家外孙小佳佳快把我们一家子吓死了,不得已,进医院找来了两位留过洋的心理医生,人家来看了四五趟,都摇摇头,说束手无策,其中一个年纪大一点的心理医生让我们找民间的神二姥,我们就听了他的话,可是,我老婆找了三个神二姥,一个也没能把问题解决掉,我在李育才的建议下,才知道你是真正的仙姑,就托海兵找上你了,你一定要救救我们家孙子。”
这样的事,我遇多了,不过,我想知道沈副市长家里到底出了什么事,我才能对症下药。
“不知道,市长能不能把事情说得再具体一点?”我摆出了神二姥的架势来。
下面就是沈副市长说的怪现象。
沈副市长的儿子沈一君因为在外国留学,读到了博士,一直就没有时间谈恋爱结婚,到了去年三十五岁,才在母亲催逼下,与市内一个大商人的千金卢晓蔓闪恋闪婚了。
卢晓蔓当年就怀孕生子了,生下一个大胖孙子,取名沈佳,按照民间落地占一岁的算法,小佳今年算是三岁了,可实际上,小佳才九个月大小。就在三个月前,小佳白天就跟生了重病的人一样,不愿意吃奶,一直昏睡,什么医生都看过,什么仪器都用过,就是查不出有什么病,可是,一到晚上,小佳比正常孩子都要活泼,而且在家里满世界地跑,好像家里有数不清的小孩子一样,有说有笑,打闹戏笑。
第一次,是卢晓蔓发现的,那两天,小佳白天就病殃殃的,不吃不喝,卢晓蔓就从公司请假回家照看孩子,可是,天一黑,吃奶的量大增,吃过奶后,溜下地,就跑起来,可是,也没人知道小佳会走路啊?
卢晓蔓看见儿子突然会走路了,不仅会走路,而且一学会走就会跑,那样子就象一个四五岁大小的孩子一样稳当,卢晓蔓高兴不起来。因为卢晓蔓结婚的时候也是三十岁的人了,一怀孕,她就又是上网又是买新生儿书籍的,知道小孩子八九个月开口学叫妈妈爸爸,十二个月左右学走路。
可是,小佳才九个月大啦。之前,怎么教他,他也不开口叫妈妈,今天这是怎么了啊,突然会跑路,还在说话啦。
卢晓蔓还真被吓坏了。
“我们都是老朋友了,能不投胎就别投胎,做人没什么快和的,一点意思也没有。”这是小佳的感叹,跟谁在说话?房间里就他们娘俩个啦,但是,小佳明明就是跟另外一个人在谈话,说话的口气还很老道,跟二三十岁的大青年似的。
“儿子,刚才是你在说话吗?你怎么会说话呢?”卢晓蔓忍不住,问小佳。
小佳白了卢晓佳一眼,十分老道地说:“别叫得跟真的啊,谁是你儿子?就你们这一大家子,没几个好人,我才懒得跟你们混在一起啦!”
卢晓蔓可吓坏了,她怔怔地看着儿子小佳,心里慌乱慌乱的。几分钟后,卢晓蔓轻手轻脚地出了房间,急步走到卫生间,给老公沈一君打电话。
“老公,你快回来吧,我吓死了。”卢晓蔓胆都快吓破了。
沈一君正在陪同公司老总参加一个十分重要的酒宴,接了卢晓蔓的电话,还以为是卢晓蔓在他面前撒娇,他不仅不理解卢晓蔓,反而把卢晓蔓好一顿挖苦。其实,沈一君根本就不了解卢晓蔓这个女人,她唯一不会做的就是作,但是,两个人是闪恋闪婚的,没有历练没经过时间的洗礼,�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