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的绝美狐妻-第5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嫫髁椋淙蛔吡私菥叮苣驯Vぶ页希矶嗳硕急蛔约旱钠髁榉词桑涣诵悦饩褪侨∏傻谋锥耍坏谌兀蚴浅沙さ目赡苄裕匀坏钠髁槭蔷弑缸盼尴薜目赡艿模昶翘娲髁椋蛎挥卸啻蟮某沙た占洹�
但这对我来说似乎不是什么问题,媳妇姐姐跟我说,这贪狼命格的人天生不凡,若他甘愿做我的剑灵,那么同样有很大的作用,所以说,真正的问题只有两个,一个是怎么让他变成我的剑灵,另一个则是他变成剑灵后,我要怎么控制他。
不过,媳妇姐姐都给了我解决的法子。
“前辈,你不信我能成功吗?”我笑了笑,嘴角划出一抹奸诈的弧度。
“就凭你?”他冷哼一声。
我也不反驳,而是看着这石家法剑,媳妇姐姐对我说,这把剑之所以只能供石家人所用,是因为剑身上的铭文有着认主的铭文。
铭文,是很古老的东西,就跟数学题一样,复杂高深,但却也有着解题的方法,我不会,但媳妇姐姐会,在他的指点下,我闭上眼睛,伸出手指抚摸着剑身上的铭文。
一遍,两遍,三遍……
“小子,把你的手拿开,摸来摸去,道爷还在里头呢,跟摸我似得,恶心。”贪狼道人骂骂咧咧。
我无视他的聒噪,当抚摸到第九遍的时候,我睁开眼睛,同时手指停住,媳妇姐姐跟我说,这把剑只能石家人用,所以会排斥外人,只要我不断抚摸,就能感觉到那股排斥之意,这股意念最强烈的地方,就是解题的关键所在。
果然,我的手指暂停的地方,冰凉无比,还带给我刺痛感,明显在排斥我。
“把你的血滴上去,其他就教给我了。”媳妇姐姐吩咐道。
我咬破手指,按在这个地方,就在我琢磨着媳妇姐姐要怎么做的时候,忽然间发现自己的身子不受控制了,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好像我明明坐在汽车的驾驶位,可是汽车却不听我使唤,我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手指掐动着让人眼花缭乱的法决,口中更是念诵着晦涩难懂的咒语,跟见了鬼似得!
媳妇姐姐这是控制了我的身体啊!
这个发现让我无比震惊,我总算是知道鬼上身是什么感觉了,媳妇姐姐也太霸道了,就这么操控了我的身体。
“小子,你居然能抹掉法剑上的铭文,你是什么来历!”贪狼道人感觉到不对,惊叫了起来。
“聒噪!”我面色冰冷,手指在剑身上轻轻一弹,躲在其中的贪狼道人却仿佛遭受到了重创,猛地惨叫了一声。
媳妇姐姐握住剑柄,一只手凌空比划,却是金色的光芒连连闪烁,我几乎看傻了,虚空画符啊这是,媳妇姐姐居然有这等本领?
也不知道她究竟画了什么符篆,看起来金光灿灿,只见她从容不迫的托着长剑,屈指一弹,符篆顿时破碎成点点星光,落入到这石家法剑上,神奇的一幕出现了,石家法剑上的铭文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化着,本来或是凹陷,或是凸起的地方,此刻却是仿佛重塑了一般,一点点的填平或者是融入,到最后剑身光滑如镜,漆黑如墨,只见寒光,却没有丝毫铭文存在了。
少了那些古老而神秘的铭文,这把剑失去了几分古朴,但是却平白无故多了些肃杀之气。
“小子,你他妈到底是谁!”
“虚空画符,重塑炼器,这等本领怎么是你一个寻龙境界都不到的小子能做到的?”
“道爷我刚脱离虎口,又进了狼窝了吗?”
他连连惨叫,又是怒骂,又是求饶,因为他的魂魄在被抽干,却没有消散,而是均匀的融入到了这把剑上,如此一来,他就和法剑融为一体,再也无法分离了。
但他明显是不愿意的,连连怒骂,媳妇姐姐仿佛没有听到似得,淡淡说道:“滴血认主吧。”
说完后,我就恢复了身子的掌控权。
“青公主,下回用我的身体之前,能不能跟我商量下?”
“不能,滚。”
“好嘞。”我都觉得我丢脸,只能不停的安慰自己,我这是尊重女人,不是怕,肯定不是,但是心里头还是尴尬,把火气都发泄到了贪狼身上,咬破舌尖,往剑身上重重一喷。
法剑上血光一闪,我竟有一种跟这把剑血脉相连的感觉。
(本章完)
第176章 合作()
我顿时明白,现在我成为这把剑真正的主人了,说不上高兴吧,看着这剑,心里头挺复杂的,这是石不兴的托付,又是媳妇姐姐亲手重塑的,其中还住着个不断骂人的剑灵……我也是够无语的,这也太奇葩了点,摊上这么一把剑,鬼知道事情会变成什么样。
“啊啊啊,道爷我居然真变成了你的剑灵,天杀的,天杀的啊!”贪狼道人怒火滔天,发狠道:“你征服的了道爷的身体,却无法征服道爷我的灵魂,我要砍死你,砍死你!”
说着,这把剑居然悬浮了起来,似乎真的要朝我砍过来。
“慌什么?你是剑的主人,剑灵不听话,收拾他便是。”媳妇姐姐淡淡说道。
我这才醒悟了过来,现在我和这把剑血脉相连,本能的通晓了一些事情,我手掌摊开,长剑乖乖的落入到我的手中,在贪狼道人的骂街声中,我屈指一弹,却是带给他灵魂深处的疼痛,本来叫嚣的贪狼道人,立即发出杀猪般的惨叫声。
“你还骂么?”我冷冷说道。
“小子,算你狠,算你狠啊……”他阴冷的说了几句,显然是对我恨到了极点。
再之后,他沉默,不再吭声,仿佛睡着了一般。
我只好继续折磨他,虽然他依然惨叫,但是却伤害不了他的根本,久而久之,他似乎习惯了,惨叫声都弱了许多。
这家伙是典型的不合作,我发现我还真奈何不了他,能怎么办?作为主人,遇到这么个滚刀肉剑灵,好像也没什么解决的办法。
“前辈。”我试探性的叫道。
他根本不搭理我。
我深吸一口气,这个家伙反正也不是什么好人,既然如此,那么我也不管什么情面了,提剑大踏步的到了河边,说道:“贪狼道人,你要是再不说话,我就把你丢进河水里头,让你永生永世都沉沦在这弱水之中。”
他不屑说道:“你把我丢进去,那你就会失去这把剑,我不信你舍得。”
“我舍得!”我看着这把剑,目光冷峻:“不是自己的东西不心疼,这把剑本是我的仇敌之物,我得到了,是我的幸运,但是我抛弃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与其留一把不听话,反而时刻想着害我的剑在跟前,我不如将其丢弃,这样反而省心。”
他明显拿不准我的态度了,但还是嘴硬:“我可不信。”
我淡淡一笑,抓起长剑,就要河里扔去。
刚刚所说,其实都是我的肺腑之言,剑是凶器,如果他要害我,不能为我所用,那么的确没有留着的必要了。
之所以这么果断,不得不说,是因为媳妇姐姐在身边,一方面给我底气,另一方面我不想在媳妇姐姐跟前丢人,她已经帮我完成了最难的步骤,如果我连这么个待宰羔羊都无法收服,那也太没面子了点。
“慢着!”他察觉到了我的态度,不再犹豫,说道:“小子,算你狠!”
我的动作一滞,嘴角带着一抹笑意,说道:“前辈现在想通了?”
“若是放在十三年前,我是不可能答应你的,但是这十三年,我变成了孤魂野鬼,在这阴气世界游荡,永远饥饿却吃不饱,永远充满欲望却无法满足,十三年的孤独寂寞,想起来都是噩梦,所以,我不愿意再孤独下去,我们可以谈谈,不过,有一个前提我可要说好,道爷我是绝对不可能做你的奴才,若是你想要对我颐指气使,那我甘愿被你丢入水中,永世沉沦!”
他的声音沙哑,却是透着坚定不移的决心。
说实话我有点拿不准这货究竟是在装硬气呢,还是真的到了他的底线,心里头想找媳妇姐姐问问的,又因为男人的自尊心不愿意开口,琢磨了一阵后,我说道:“我不会把你当我的奴才,咱们之间是平等的,不过呢,你不能害我,也不能怀有异心,眼下的局势,只有我们合作,才能活得更好。”
“活得更好?我都已经变成了剑灵,还能怎么活得好?”他冷笑了几声,原以为拒绝了我的提案,没想到却是话锋一转,说道:“看你小子诚心,你的要求我答应了,记住了,我们是合作关系,不是主仆。”
我点了点头,说道:“行。”
话虽然这么说,但我心里头清楚,这个家伙肯定憋着坏水呢,我要是真信他,那是我傻,必须还得防着他一手,将来等我能力强了,我必须得把他调教明白了,要不然还是个隐患!
我们俩都是各怀心思,颇有一种斗智斗勇的感觉,倒是媳妇姐姐突然又安静了下来。
我都已经习惯媳妇姐姐这态度了,这回也没不识趣的问,虽然贪狼道人心怀鬼胎,但至少有个说话的人不是么?
不过我很快就转变了想法,因为贪狼道人的话真得是太多了,这个家伙十三年做孤魂野鬼,到处游荡,没有跟人交流过,好不容易逮住我,自然是絮叨个不停,关键这家伙说的都是些废话,刚开始我还像模像样的交谈,过了段时间就是随口敷衍,最后实在是被他烦的不行,脑子都快炸了。
虽然说寂寞很可怕,但我毕竟刚刚脱离团队,寂寞才刚刚开始,自然不能理解贪狼道人的感受。
目前来说,我有个问题,就是要在这里生存下去,我是个正常人,是需要食物和水的,可是这个地方似乎没有什么能吃的。
倒是贪狼道人给了指了条活路,顺着他指的方向,我到了一个生长着枯藤的山坡,扒开泥土,居然发现了好几个土豆,可把我给吓到,贪狼道人得意洋洋的说,这就是他的本领,总是能找的到宝物。
在饥饿的时候,土豆可不就是宝物吗?
按理说这个地方土壤贫瘠,又荒废了这么多年,是不会生长农作物的,但是土豆有个好处,无论多么贫瘠的土地都能生长,我找到的这几个,还是能够我饱餐一顿的。
我找了点干柴,用最原始的方法生了堆火,找了个位置躺下来,终于能休息了。
但我清楚一点,我活不了多久,这一顿土豆大概是最后的口粮了,如果还是没有办法离开这里,那我迟早要饿死。
最关键的,还是渴死,河水不能喝,这里是没有水源的,对此,贪狼道人也没解决的方法。
我烤着火,说道:“前辈,现在你可以告诉我怎么离开这里了吧?”
“想离开这里容易。”贪狼道人促狭说道:“只要你娶了那鬼新娘,即可。”
“什么?”
(本章完)
第177章 荒村旧事(1)()
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娶鬼新娘,你这是在逗我呢?
“他该死……“媳妇姐姐的声音冰冷彻骨,弄得我也一阵阵心虚。
“哈哈哈,跟你开玩笑,不是让你娶她。”还不知道自己在危险边缘转了一圈的贪狼道人得意洋洋,说道:“想要离开这个地方,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化解鬼新娘的怨气,她的怨气从何而来呢?想必你也看到了村子里不断重复的婚礼,一切的开始,都是这桩悲剧的婚姻。”
“村子里到底出了什么事情?”我有些激动,疑惑了这么久,谜底终于要揭开了吗?
“嗨,这件事情说起来,还是十四年前……”
贪狼道人的声音中也带着些唏嘘,十四年前,他还没有来到这里。
但是在这个地方,却举办着一个注定悲剧的婚姻。
十四年前经济还远没有如今这么发达,民风民俗也没有全国范围的改变,所以在很多偏远山区的农村里,都保留着过去的陋习,或者说是坏传统。
这黑坨村显然就是个偏僻农村的典型,不过其他方面倒还好,主要就是有一茬,这边盛行买卖婚姻。
什么是买卖婚姻?如果经常读报纸,读新闻,看类似“打拐”题材电影的人,想必是不会陌生的。很多年轻的女性,都是被人贩子拐卖,然后卖到偏远山区给人做媳妇,这种事情在这个年代屡见不鲜,发展到现在,才逐渐的稀少下来。上到女大学生,下到农村妇女,都有被拐卖的例子,并不算稀奇,但是这黑坨村这一回买卖婚姻的对象,却很特殊,这是个外国人。
鬼新娘原名叫李顺芳,父亲是华夏人,母亲是缅甸人,不过就在她七岁那年,她的父亲抛弃了异国媳妇,回到华夏做生意,据说混的还不错。她的母亲在李顺芳十九岁的时候因病去世,举目无亲的李顺芳来到华夏,想要寻找自己的父亲,半路上就遇到了人贩子,然后卖到了这黑坨村。
有句话叫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说的倒是到位,其实黑坨村不买卖婚姻又能怎么办呢?他们这里土壤贫瘠,民风恶俗,穷山恶水出刁民,邻近的村子谁愿意把女儿嫁到这里?因为风水的关系,他们这里本就阴阳失调,想要繁衍下去,是非常难得,所以才不得不诞生出这么个习俗。
其实对于李顺芳来说,她内心里并不抗拒嫁人,在缅甸的生活无疑是艰难的,没有父亲的她跟着瘦弱的母亲受尽人间冷暖,见惯了人世间的丑恶,她来华夏寻亲,其实本来就没有多大的希望,在心里头她对自己说,如果找不到爸爸,那么就找个安静的地方结束自己的生命吧。
安静的生活,这是她唯一的希望。
所以哪怕是知道自己要被卖给人当媳妇,她也没有多少抗拒,当然,忐忑和不安是免不了的。
每个女孩子都盼望着自己的出嫁场面,自然是越浪漫越富贵越是好,李顺芳自然也有类似的期待,可惜黑坨村无法满足这个愿望。
一身红衣裳,一只小毛驴拉的驴车,就是她所有的出嫁场面。
她看到了自己即将要嫁给的男人,一个先天智力有缺陷的傻男人,村子里的人都称他为傻宝,但他的大名叫刘一鸣,是他爹刘老汉当年托一个算命先生给取得名字。
刘一鸣的脑袋上插着一朵红花,流着哈喇子,目光呆滞,痴傻的笑着。
李顺芳很失望,没有出嫁场面也就算了,住的是破屋她不介意,可是将要托付一生的人,居然是个傻子,这让她如何能够接受?
很是黯然神伤的她并没有注意到,在她一步步朝着院子走去的时候,村里的那些男人们,望着她的眼神中都带着浓浓的垂涎之色。
黑坨村的女人少,有男人打光棍并不稀奇,要知道不是谁家都能有钱买媳妇的,刘老汉也是卖了几亩地,又当掉了祖传的首饰,才为自己的儿子买了个媳妇。在黑坨村,有很多家庭只买一个女人,但却是一家人共用,说的含蓄点,兄弟之间,父子之间,那啥不分彼此。
伦理纲常在最原始的欲望跟前,都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李顺芳营养不良,但她毫无疑问是个美人,俊俏的脸蛋,婀娜的身材,尤其是一双大眼睛,水灵灵的,仿佛会说话一般。很多男人们都看傻了,一方面羡慕着傻宝能娶这么个天仙媳妇,另一方面又嫉妒着他,内心有一团火焰在燃烧。
从李顺芳嫁给傻宝的第一天开始,她就成为了村子里的明星,出去洗衣服的时候总有人拎着小板凳在边上看她,劈柴的时候总有人帮忙,下地干活的时候也有人坐在田埂上端着茶水等她喝,有句话叫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村里的男人们想的是啥,李顺芳知道,刘老汉知道,剩下的女人们也知道,一时之间风言风语传遍全村,男人们看李顺芳的眼神赤裸火辣,女人们则是往她脸上吐口水,说她是贱货,浪蹄子。
李顺芳习惯了受苦,身体上的折磨不算什么,可是精神上的折磨是她无法承受的,男人们的咄咄相逼,女人们的排挤嫉恨,都让她浑身发冷,很多次,她甚至都有逃离这里,或者自杀的冲动,支撑着她活下去的,竟然是她之前瞧不上的傻丈夫。
或许是傻子纯真吧,第一次吃饭,当傻宝藏下鸡蛋,在睡觉的时候偷偷拿出来,要给自家媳妇吃的时候,李顺芳就流下了眼泪,他看着傻宝脸上呆滞的笑容,忽然间觉得是那么的可爱,伸手用自己无比珍视的喜服袖口擦掉了他嘴角的口水。
越是缺爱,越是受苦的女人越容易被感动,情之一字,谁也无法说个详细,李顺芳爱上了傻宝,她觉得自己的男人虽然有缺陷,但是心地善良,对她好,这就足够让她死心塌地了。
所以外界的诘难和侮辱,她全部吞到了肚子里,回到家的时候,抹干净眼泪,用最好的一面对待家人。
原本李顺芳以为生活就会这么延续下去,但她却没有想到,欲望是会发酵,是会膨胀的,岁月不会让欲望湮灭,只会让其喷薄,终于有一天,还是出了大事。
(本章完)
第178章 荒村旧事(2)()
因为风水的影响,黑坨村的土地贫瘠,并且多年来,这个贫瘠的状况并没有因为辛勤的劳动而改善,反而愈加恶化。
能够耕耘的田地几乎每隔几年,都会缩水一大片,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黑坨村的祖先们想了个法子,每隔五年,就要重新划分土地,每个家庭均等划分,这样谁也别说谁。
祖先们想的很好,当初村民们也没有意见,可是他们却只看到了眼下,却没有想到未来。
就像是一块大饼,十个人分,大家都能吃饱,所以没意见,可是当大饼不断的变小,人们分的越来越少的时候,就无法吃饱了,若是半饱,其实大家也都能忍受,但多年下来,到了这个节骨眼上,要还是均等划分,那么基本上来说,每一家人都要节衣缩食,饿肚子了。
于是矛盾就这么爆发了,以往的分地方式不再被村民们承认,那些老,弱,还有妇女,都被排斥了出去,按照每个家庭壮劳力的数量来分配。
这个分配方式自然不合理,但是却没有引起任何争论,原因很简单,壮劳力们实力比较强,涉及到自身利益,于是就抱团在了一起,村里的人谁敢提出疑问,那么肯定是要吃拳头的,所以只能忍气吞声了。
原本吧,李顺芳家里状况还算可以,傻宝正是壮年,虽然智力缺陷,但是耕地是没有问题的,刘老汉也才是四十多岁,正是鼎盛时期。按理来说,她家应该也是这个壮劳力群体的一员,是村子的“特权”阶级才对,可是呢,其他的壮劳力们,却心照不宣的把刘家给排挤了出去!
一时之间,刘家的状况变得非常艰难,刘老汉几次去说理,刚开始人家只是不理会他,后来干脆乱棍打了出来,刘老汉在床上躺了三天,生了大病,李顺芳在照顾他的同时,也在想着该如何解决家庭的困境。
她其实很聪明,而且见惯了人情冷暖,比较懂其中的门道,她意识到情况不对劲,于是就在夜里,独自找上了壮劳力团体的头目。
壮劳力团体的头目是兄弟俩,都是二十四五岁,身材健硕,曾经上山打死过野猪,在村子里横行霸道,无人敢招惹。兄弟俩姓吴,老大叫吴铁,老二叫吴金,他们见李顺芳来了,非常的惊喜。
虽然说缅甸的人种与华夏诧异不大,但终究李顺芳是有外国血统的,透着点异国风味,刚来的时候身子干瘦,只是觉得模样好看,嫁人后营养渐渐的补上了,身子丰满了,更是带着一股子少妇风韵,与这村子里面色蜡黄,手粗脚大的妇女们完全不一样,早就吸引了吴家兄弟俩的视线。
在李顺芳看到吴家兄弟俩眼神的瞬间,就已经意识到了他们为何要排挤刘家的原因了。
接下来的事情很难说对错,李顺芳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父亲在病床上受苦,也不能看着自己所爱的人在懵懂无知中挨饿,更无法坐视好不容易拥有的家庭,就这么支离破碎。所以她苦苦哀求,希望他们网开一面,然而她虽然有些见识,但还是低估了人性的丑恶。
吴家哥俩没有接受她的请求,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让她回去。
第二天,刘家就有人寻衅滋事,病床上的刘老汉被气晕了过去,傻宝不谙世事,也被人打破了脑袋,晚上,走投无路的李顺芳到了吴家,解开了自己的腰带,低着头说道:“我答应你们,不过只有一次,以后你们不能为难我们家。”
二人欣喜若狂,自然是满口答应。
噩梦过后,穿上衣服的李顺芳流着泪跑了出去,她洗澡,洗了一遍又一遍,却无法洗去自己的污浊,她哭的眼睛都肿了,但是在进屋之前,还是擦干了眼泪,露出了笑脸,她告诉自己的亲人,坏日子过去了,好日子要来了。
然而一切都跟她想的不一样,在一个炎热的傍晚,在田间劳作归来的她,被几个人架着到了吴家,十几双近乎于疯狂的眼睛盯着她。
李顺芳崩溃了,她质问吴家哥俩:“你们明明答应过我?”
“我们是答应了。”吴金说道:“可是其他人不肯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