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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阔少:我家徒弟又坑了!-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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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人物设定,剧情走向,篇幅长短,生米煮成熟饭……啊呸,她都想的什么跟什么!
荣耀帝尊:半天没反应,哑了还是残了?
蝶舞天涯:呃……师父你喜欢看什么类型的?
她不是在转移他的注意力,而是万一写不对他的胃口,他会不会把她捏死?
荣耀帝尊:你猜。
蝶舞天涯:军事,玄幻或青春文学?
林舞不知道他的喜好,而是结合了班长李泽绅和好友少玥帅的喜好,至少能猜中一两种吧。
荣耀帝尊:错得离谱。
既然错得离谱,林舞不在意错得更多,她能想到的都说了,什么魔幻奇幻科幻修仙修真都市之类的,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然后,她又被他骂脑残,没得治。
蝶舞天涯:难不成是……耽美文?
荣耀帝尊:你觉得我喜欢这些?
他可是一个直男,她竟敢往这方面怀疑,胆子真的是越来越肥了!
蝶舞天涯:难不成是……总裁文?
荣耀帝尊:怎么可能?有些都写得没常识,连总裁和董事长,谁大谁小都分不清。
蝶舞天涯:你看过?
荣耀帝尊:真想剖开你的小脑袋瓜,里面都是什么回路构造!
蝶舞天涯:那你告诉我,怎么知道那么清楚?
容耀当然不会告诉她,他知道她写之后,有意结识了一名金牌编辑,尽管不算喜欢,还是耐着性子,听了那个编辑聊了不少网文界内的事情。
现在,他问她要稿子,竟然死活不给,还藏着掖着见不得人似的!
谁能告诉他,该拿这个坑徒怎么办?
第280章 怪不得是手残党()
与其绕弯子,不如直接问。
虽然过程挺好玩,但他做事要效率,她有拖延症,不能太纵容。
荣耀帝尊:笔名给我。
蝶舞天涯:宅木。
这个坑徒真是……别以为他在大西北,她就敢这么忽悠人,宅木已经完结了两本长篇,目前没有开新文的痕迹!
容耀很气,还是保持气度。他挨得住大西北的艰苦坏境,可别对付不了她的小小性子!
荣耀帝尊:原稿给我。
蝶舞天涯:原稿是辣鸡,我不会给的。
还好,容耀没有近视,不然,他就大跌眼镜了!
哪有作者说自己的原稿是辣鸡?!
容耀跟网络作者接触不多,只是跟那位金牌编辑聊过不少,有说过新手作者的通病,就是他们写得再差,也会自我感觉良好,觉得比任何人都写得好!
她入行网文圈几年,即使不算是新手,不把原稿当成宝贝,也不至于说成垃圾吧?
还是说,他的要求有难度,所要求的男主角太难写了,所以她写得很辣鸡?
荣耀帝尊:你是农药世界是小辣鸡就算了,在网文界也是辣鸡一只?
这个毒舌师父又来了!
还好,林舞是自己承认,不然,她会被怼得贼难受。
蝶舞天涯:嗯,我是辣鸡。
这个辣鸡小坑徒!
他是真的拿她没辙了!
荣耀帝尊:……
容耀直接无语,要怎么聊下去,问她辣鸡多少钱一只?
师徒俩又尬聊了,林舞没有打字,而是发了语音。
蝶舞天涯:“我在农药世界,确实是辣鸡起步,但是我没有放弃,而是在一局一局对战中,正视自己的辣鸡之处,下次不会犯同样的错误;我在网文界,写出来的原稿不如意,也是我眼中的辣鸡,但我会一遍又一遍修改,直到行文流畅,逻辑合情合理,也许不够完美,也做不到完美,但至少,我达到自己满意的程度,然后再发表到网上。所以,这样的原稿,你还敢要吗?”
荣耀帝尊:最终稿是几稿?
蝶舞天涯:最少四稿。
荣耀帝尊:怪不得是手残党。
蝶舞天涯:谢谢/可爱。
林舞发了个可爱的表情,她被骂没有生气,反而觉得是被理解。因为她的写作速度是真的慢,他知道她就算写一章,都会一遍又一遍修改。
网上报道说,最厉害的网络写手,可以一个小时写八千字!
林舞听说后,觉得自己是真废,当之无愧的手残党。别人码字是开飞机,她骑的怕是蜗牛。
荣耀帝尊:发表在哪个网站,签约了没有?
绕了一大圈,还是回到原点。
林舞还是躲不过,发了一个截图,抹去了笔名和书名,但是有字数和收藏数。
蝶舞天涯:收藏破万,谢谢师父,没有你就没有灵感~
荣耀帝尊:/阴险。
“这个表情……”林舞在自言自语,每次看到容耀发表情,她总会怀疑自己,可能聊到了一个假师父。
突然,她回想起来,英欢用邪恶的表情,米君诺用坏笑的表情,现在,师父大人用阴险的表情!
你们这三只,到底想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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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小药丸与小木头()
他们三个是要闹哪样?
大晚上的玩恐吓,一点也不好玩好么!
林舞想追问,容耀却离线了,留下俩字:晚安。
她没办法,回了晚安,也睡下了。
………………
大西北,荒凉夜。
北风卷地百草折,飞雪覆地几尺厚。在这冷风之夜,被子都是冷硬的,不像家里的温软大床,容耀却没有辗转反侧,嘴角弯起而闭上了眼睛,以一种满足的姿态睡去。
今晚,容耀和他的小坑徒聊了,小辣鸡作者不需要金牌编辑,枉费他花了那么多心思,想让那个编辑指导她,给她寻找最好的写作平台。
因为他希望,在她的梦想之路,可以当一把助力。
可是,她不给他机会,这条路不好走,却硬要自己闯。
现在,他明白了,这件事她能处理好,不需要自己多事。他应该选择相信,相信她能主宰自己的人生,而他自己在她的生命中,以另外一种姿态活着,那就是活在书里。
这种想法,不是一天两天,早就萌生在他心里。
想起小时候,他的脑海里,就出现了小木头。
那时候,她喜欢画画,装腔作势地说:“告诉你个秘密,我是神笔马良,说你想要神马,我都能给你画出来!”
别人家的孩子有的玩具他都有,别人家的孩子没有的玩具他也有,所以,他很难想出来自己想要什么。
看了桌面用完的纸巾,佣人一时没换好,他指道:“我要纸巾。”
几分钟后,她的成果出来了,兴致勃勃地展示给他看,但,画的什么东西?
他要的是一盒纸巾,她画一个人脸干嘛?
而且还画得那么……丑?
“这是小药丸,你不认得咩?”她把那张纸竖起来,放在他的正前方,对比他俊俏的小五官,怎么看都没错啊,一一对应得上。
小药丸?这谁?
“谁是小药丸?”他不该相信她,还是叫佣人送纸巾,不然,鼻涕就要流出来了。
当时他还小,却爱讲卫生,知道餐桌礼仪,也知道人前礼貌,他在女孩子前面,还是要一点形象的。
所以,纸巾还没到,鼻涕不准来!
忍住,他要忍住,微微扬起脑袋。这样一来,他看起来,有点对她蹬鼻子上脸的意思。
“不服气?就你呀!”她把小脑袋一歪,半个红扑扑的小脸蛋,出现在画稿后面,“你不是叫容耀?我不叫你小药丸,难不成叫你小农药?”
被叫成小药丸就算了,她还有想法是小农药?
谁给她的胆子给他起这样绰号?
在这座老宅里,只有爷爷叫他小耀,其他人都叫小少爷。
说完,她还把画稿转过来,正正放在他面前,让他就像照镜子一样。
只是,他照的很有可能是畸形的哈哈镜,小俊脸一下子黑了,质问道:“我不是让你画纸巾?”
“是啊,画纸巾……可是,我一想,画纸巾干嘛……我没有眼泪了,你还有鼻涕虫,那我就画你……你看,这画上面,你的鼻孔这里,干干净净哒……”她说的有板有眼,小手拿着铅笔指来指去,对着自己的画稿讲解,像足了一个小画家。
只不过是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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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那些用纸巾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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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耀一直都记得,她来到老宅的日子,总是离不开纸巾。现在他睡着了,梦回了过去……
小男孩看画稿,服了小女孩,她不是神笔马良,画的都是神马鬼?
他只是想要一盒纸巾,可是她画了他一张脸,画上的鼻孔是干干净净的,而且不凑近看都不知道她用铅字笔点了两点,细细的两点竟然他是鼻孔!
从纸巾画到人脸……这思维跳跃的也是没谁了!
“小药丸,这画送你了,记得收藏哦。”没想到,她还长脸了!
这种画也好意思叫他收藏?
小男孩心不甘情不愿,被她一把将画稿塞到手里,他的鼻涕就要流出来了,真想用这张废画来擦鼻涕,用完就扔进垃圾桶里!
可是,他碰到画稿的瞬间,发现了一个严重问题,这张废纸用来擦鼻涕都不够格!
他家的画稿质量很好,适合用来画画,并不适合擦鼻子,太粗糙了,太硌硬了!
于是,那张画幸存下来,放进了床头的抽屉。
不曾想,他这一收藏,就收了十五年。
不过,在放进抽屉之前,还有一段小插曲。小男孩不情愿拿在手里,小女孩又抢了回去:“等等,我签个名。妈妈说,画完之后,记得把名字写好,如果有印章,还要盖章哦。”
小男孩挺惊叹,她还知道蛮多东西,只不过她才刚刚上桌,也太把自己当盘菜了吧?
她确定说的是自己,这么业余涂鸦的小画家,而不是举办画展的大画师?
等她签了名,他直言不讳:“你的字,好丑。”
她把他画的这么丑,连名字也写得这么丑?
同样是三岁的孩子,他可是有练习书法,就算刚练还没多久,写不出漂亮的正楷,至少还能认得出自己的名字。
可是她的字……
“你叫木木什么……什么?”小男孩看着她的字,如果不是他看见她亲手写,还以为是鸡爪扒!
“我叫林舞,你不认字?”没想到,她还有理了!
“额……”小男孩黑着脸,他还能说什么。
“你认不出自己的脸,也认不出我的名字,你好笨哦!”她眨着长长的睫毛,眼里还敢嫌弃他。
小男孩不示弱,双眼回瞪她,他是认不出她画里他的脸,也认不出她笔下她的名字。这些,统统不是他的问题:“字这么丑,‘林’这么胖,叫我怎么认?还有,后面是‘舞’么?如果是的话,就是一堆木头在群魔乱舞,不如一把火烧了干净!”
佣人送纸巾过来,发现小少爷发脾气,有一丝担忧,又有一丝惊喜。
小少爷向来安静,很少跟别人说话,甚至都以为他有自闭症,可是医生检查说没有。今天,他居然和别人争得面红耳赤,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
“你……凶什么凶?”毕竟还是小孩子,小木头的眼泪上来,想忍住,忍不住,“哇”地一声,大哭了出来!
佣人赶紧上前,纸巾送得及时,给一个擦鼻涕,给一个擦眼泪。
然后,他和她坐在沙发,还是大眼瞪小眼,又是一起用纸巾,用了很多很多纸巾……
第283章 他活在她的书里()
“会跳舞的木头,长大了,练字没……”黑夜中,刚毅的脸庞,精致的五官,嘴角不知觉的微微弯起,让俊美的容颜更加耐看,是上帝赋予皮相的宠儿。
床上,他翻了一个身,梦境转换了,改变了时间。
空间不变,还是容宅。
阳光洒在院子里,爷孙俩在下象棋。
容权呷一口茶:“心不在焉的,局都没布好。“
“是您破局厉害,我下一步走哪,您都料到了。”容耀收拾残局,不好意思道。
容权没客气,将孙子一军:”小子,你输了。”
“我输了。”容耀淡淡应声。
容权对孙子很不满意:“男子汉大丈夫,别整那些犹豫不决的,也别整那些虚的承来让去,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是我一直对你的要求!”
“爷爷,我有事对您说。”容耀坦白道。
爷爷看出孙子有心事,直接道:“小耀,你想做什么?”
“我想当兵。”容耀毫不犹豫道。
容权手里捏着两个“将”棋,没有再开新局,而是静默不说话。
容耀站起来,敬一个军礼,身材高而英挺,身高足有一米八。此时的他满了十八岁,正处于青春张扬的年纪,却多出一份同龄人没有的成熟和刚毅,当然,身体相对多了些许孱弱。
当兵,这是容耀不敢想,也不能想的事情。
可是,他真的考虑了很久,从懂事以来就在考虑,终于决定跟爷爷摊牌:“爷爷,您一直让我待在老宅,安静的休养身体,这是对我最好的保护,也是我最大的牢笼。我不想一辈子都过老年人的生活,我想要健康的体魄,追求自己的理想,还有……没了。”
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
容耀从小喜欢玩枪,他是有一个军事梦。后面没说完的话,还有很大的信息量。
“还有她?”另外,容权何尝不知道,容耀心里有个牵绊。老宅偶尔有人来探望,有堂哥表弟,有小堂姐小表妹,也有世交家族的小少爷小千金,可是,容耀从来不爱搭理人。
当然,有两个女孩是例外。
小时候,唯一搭理的是林舞;长大后,唯二搭理的是英欢。
容权从佣人那里得知,容耀与英欢的谈话内容,时不时就说到了木木,自然而然对应到了林舞。
但是,容权看着孙子,还是残忍拒绝:“你说在这里过老年人的生活,有没有想过一旦到了军队,能过得下几天军人的生活?”
很有可能,快则几天,慢则几月,死神就找上门来。
容耀知道爷爷的意思,嘴角保持微笑,却泛起一抹苍白:“爷爷,我求你,把我送过去。”
容耀知道自己的身体,如果他不求爷爷,完全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因为当兵需要体检,根本不可能通过!
容权知道孙子的决心,这小子长这么大不容易,在物疗和化疗过程中,从来不喊疼,不求过停止。
这次是,他长这么大以来,唯一一次求人。
于是,作为爷爷,答应了下来。
容权亲自前往大西北的军事城镇,与那边的高层百般商量,为了两边的利弊着想,甚至让容耀签下了一堆文件,类似于“生死状”之类的协议。
很多附件添加项,赫然写着四个字,生死由命。
事后,容权问:“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死在了大西北,就再也见不到任何人,包括她。”
容耀笑得释然:“我会以另一种姿态,活着在她的生命中。”
那就是,他活在她的书里。
第284章 听说过字灵么?()
半睡半醒中,美梦就像病情……恶化了。
这一次,梦境转换了,改变了时间与空间。
这一年春游,爷孙俩没离老宅太远,只是到附近走走,山上有一座寺庙。
山上有座庙,庙里却没有老和尚和小和尚,破败的庙宇门前,有一座石碑,经年的风蚀日化,变得残破不堪。
清风徐来,踏青惬意,容耀双手插在裤兜,任凭细碎的前发吹动,那块石碑撞入了眼帘,莫名奇妙想起来了,问道:“爷爷,你听说过字灵么?”
容权听说过,答道:“唐朝,有个和尚抄写经文数年,忽有一日,有个女子出现在禅房,身形婀娜,只是挡住了脸部。和尚知道是鬼魅,不予理睬,可是,那个女子一直阴魂不散,和尚问她也不答话。后来,有一个得道高僧来看,将女子的面纱揭开,原来,那个女子没有嘴巴。”
在破落的庙前,讲这样的故事,如果是平常人,就算是无神论,怕也是脊背阴凉,只觉幕拧�
容耀淡定得很,一只手碰到残碑,擦拭上面的尘埃,继续说道:“原来,和尚抄写经文的时候,‘大日如来’四个字,‘如’字忘了写‘口’,只有一个女字。”
大日如来,变成了,大日女来。
容权知道这个故事,不明白孙子的意思,不由地开起玩笑:“小子怎么搞得?你不是想出家吧?我可提醒你,现在这世道变了,当和尚也要研究生文凭,难不成你也想考一个?”
“没,没有。”容耀听到这话,打心眼里服了。他除了服小木头,就服老兵头了。
“那你想说什么?”容权有些不耐烦,这小子什么都好,就是经常猜不透心思,让他这做爷爷的很苦恼啊。
“我就是想问,您说,文字有这么神奇么?”容耀问道。
“可能万物皆有灵性,可这种事谁知道。”容权点点头,又摇摇头。文字有没有这么神奇,他不怎么想知道,只想猜透孙子隐藏的心思。
容耀把残碑立起来,弯腰去拣周围的石头,堆靠起来,加以稳固,一举一动不大娴熟,竟透着说不出的异样感觉。
容权没被字灵的故事吓到,看到眼前这一幕,却出了一身冷汗,怎么感觉孙子在立碑,不是在捯饬自己的墓志铭吧?
“小耀,你别这样,现代的医学技术越来越好……”容权想宽慰孙子,说着说着,却说不下去了。
容家自然是不差钱,不差人。只是,人类的医学技术再进步,不可能治好所有疑难杂症,也不可能免除生老病死。
“爷爷,您放心,我还没到轻生的地步。”容耀抬起刚毅的俊脸,笑得比春日的阳光还灿然。
“小木头,你听说过字灵么?”
当时,他心里就在想,如果有一天,自己不在了,她能把他写活了。
哪怕,活在书里,他就知足了。
他只愿,对她来说,这不是一个恐怖的故事,更不是一个忧伤的故事……
《王者阔少:我家徒弟又坑了!》来源:
第285章 平安夜与圣诞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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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醒来,正是平安夜。
林舞上午码字,下午要去排练舞台剧,明天圣诞节就要正式比赛。
她收拾好东西,正要挎上背包,门外有人敲门。
自称是一个快递员,送来了一个包裹。
“快递有送货上门?”林舞住在学校宿舍里,不是生活在小区里,一般是收到了短信或电话,才去楼下的阿姨那里取快递。
“我们是勤工俭学的,今天节日送货上门。”送快递的妹子很朴实,露出真诚服务的笑容。
“谢谢。”林舞签收之后,拿进去打开一看,里面还有三个小包裹。
林舞没时间了,也就不拆了,赶紧锁门下楼。
路过南校区的二号广场,勤工俭学的同学们看起来很忙,摆摊子,写单子,寄包裹……
这几天,他们一直都在忙碌,由于平安夜和圣诞节的缘故,学校里有派送水果的习俗,也不知道哪年兴起来的。
去年,米君诺得知这个活动,就拖着两个死党来到G大,然后,就是从这里找来某学霸的联系方式和宿舍楼号,秘密寄了柚子和苹果,后来在晚自习又送奶茶,一来二去就撩到了学长。
事成之后,米君诺恨不得每天撒狗粮,还好他们一个在高中,一个在大学,否则,英欢一定还没吃完狗粮,就把狗碗扣到糯米君头上!
说到情感问题,英欢是单身狗,到了大学脱了单。林舞是单身狗,一直是单身狗。
可怜林舞一直吃狗粮,过去吃一碗没毙命,现在三个要是住一起,怕就是“Double…Kill”,她还是有多远滚多远,拒绝当一千瓦的电灯泡!
在她的意识里,一直以为学校的这个活动,是给男女学生搭桥牵线的活动,所以,刚才收到了包裹,她才有点惊讶,不知道谁送的。
在她的生活中,基本上不过圣诞节,没人给自己的袜子塞礼物。也许小时候有过,还是有鲜活的妈妈的时候,可是她太小了,就不记得了。
在她的家族中,唯一疼爱她只有爷爷,不过,他们这辈人不过洋节,甚至抵制外来的节日。
所以,林舞觉得今天和明天,完全和平时没两样。
热闹是别人的,不属于自己。她加快了脚步,快点走过二号广场,去到了大学生活动中心楼。
北校区的中心楼,氛围更加夸张!
门口处,往日是两棵橘子树,今天换成了圣诞树,挂着五颜六色的小灯和礼品。旁边还有比人高的墙报,画报上有堆积的雪人,有拉车的麋鹿,背礼物的圣诞老人!
“胖婶,你要迟到了!”
楼上突然传来千颜的声音,声音大得路过的人都听见,好在大家都沉浸在欢快的节日氛围,没人理会这边发生了什么事。
“来了。”林舞压低帽檐,低头进了楼,乘上了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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