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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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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值冬令,我乘的又是下午一班马车,要天黑以后两三个钟头才能到达目的地。马车从“交叉钥匙”开出的时间是下午两点。我提前一刻钟赶到开车地点,由淘气鬼侍候我到站,所谓侍候,其实不过是说说而已,他只要能推托,何尝肯侍候我!

    当年驿站上的马车,照例都要带几个押送到水牢船上去的囚犯。我以前时常听人说起这种车顶乘客,我也不止一次亲眼见过这些囚犯坐在车顶上,晃荡着两条铁镣银铛的腿,在大路上疾驰而过;因此,这一次赫伯尔特赶到驿站院子里来送我,说起有两个囚犯要和我同车,我听了也并不觉得惊异。只是一听到囚犯这两个字,我总是免不了要浑身打颤,尽管其中的缘故如今早已化为往事陈迹。

    赫伯尔特说:“汉德尔,跟他们同车,你不在乎吧?”

    “当然不在乎!”

    “我看你好像不喜欢他们,是吗?”

    “我不能言不由衷,说我喜欢他们,我想你也不会太喜欢吧。不过我倒并不在乎。”

    赫伯尔特说:“瞧!他们从小酒店里走出来了。好一副下流堕落的样子!”

    照我看,那两个犯人一定是请他们的公差去喝酒来着,因为和他们一起还有个看守,三个人从酒店里出来,都在用手抹嘴唇。两个犯人共戴一副手铐,腿上都上了脚镣——那脚镣的样式我很熟悉。他们的服装我也很熟悉。看守带着两支手枪,胳膊下面夹着一根大头棒,不过倒是很体谅那两个犯人,就让他们站在旁边同他一起看车夫套车;瞧他那副神气,好似这两个囚犯是一件暂时还不正式展出的有趣的展品,他自己则是展览馆的馆长。其中有一个囚犯长得高些,胖些,可是分配给他的一套衣服倒反而小些,神秘莫测的世道往往就是如此,对犯人和自由人都是一个样。他的胳膊和大腿活像肥大的长形针插,一套衣服绷紧在身上实在荒唐可笑;我一眼就认出了他那只半开半闭的眼睛——原来他就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在三船仙酒家看见的、坐在高背靠椅上用无形手枪打我的那个家伙!

    一望而知,他还没有认出我,好似和我素昧平生,只是远远地看着我,打量着我的表链,然后随便吐了一口唾沫,和另一个囚犯讲了几句什么话儿,两人同声大笑,接着合铐的手铐当啷一响,两人又都转过身去,眼望着别处了。他们背上都标着斗大的号码,把两个人弄得好像两扇临街的大门;身上长着疥癣,皮肤粗糙难看,无异畜生;为了遮羞,戴着脚镣的大腿上还扎了手绢;在场的人,都眼睛望着他们,却又避之唯恐不及;总之,赫伯尔特一句话说尽了:这两个囚犯已经堕落到令人不堪寓目的地步。

    谁料更糟的还在后头。原来车顶的后座被一家从伦敦外迁的人家坐满了,两个犯人没有了插足的余地,只得安置在车夫背后的前座上。恰巧一位性如烈火的绅士订的是前座的第四个位子,这位绅士顿时大发雷霆,说这是一种违约行为,怎么能让他和这两个恶棍无赖坐在一起,实在是卑鄙,毒辣,下流,无耻,什么话都一齐骂出来了。这时马车已经套好,车夫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全体乘客都纷纷准备上车了,那两个犯人也跟着押送的看守来了,还带来了犯人身上特有的一股希奇古怪的面包泡汤的气味、粗呢的气味、搓绳的麻丝气味和炉石的气味。

    押送的看守向那位发脾气的旅客恳求道:“请你不必过分介意,先生,我坐在你身边好了。让他们两个靠边上坐。他们不会碍你的事,先生。你只当没有这两个人就是了。”

    只听得我认出的那个囚犯咆哮道:“别怨我。我本来不想去。我真想留下来。要依我的话,谁来替我都行。”

    那另一个也粗声大气地说:“替我也行。要是能由我做主,我决不愿意带累各位。”说着,两人都呵呵大笑,笑完又剥硬壳果吃,果壳随地乱吐。——说老实话,我要是处在他们的地位,被人这般轻贱,也只有这样做。

    最后,大家一致认为对那个大发雷霆的绅士爱莫能助,他要么自认晦气将就同行,要么干脆别搭这班车。于是他只得入了座,嘴里还在怨天尤人;押送的看守在他身边坐好,两个犯人花了好大的力气才也攀了上来。我认出的那个犯人坐在我后面,呼出的气息都喷在我头发上。

    马车出发时,赫伯尔特大声和我告别:“再见啦,汉德尔!”我心想:真是天大的幸运,他想出了这个名字来叫我,没有叫我匹普。

    那个囚犯呼出的热气落在我身上,别提有多厉害了,岂止我的脖子,连我整条脊梁都感觉到他那股气息。只觉得好似骨髓里沾上了一种钻孔入缝的烈性酸液,弄得我牙根发酸。他呼出的气似乎比别人都多,呼气的声音也比别人都大;我为了招架,尽量蜷起身子,因此只觉得自己一边的肩膀愈拱愈高。

    天气冷得怕人,两个囚犯骂冷不迭。行不多远,大伙儿都意兴索然;习惯成自然,中间驿站一过,大家就不吭一声,哆哆嗦嗦打起瞌睡来。我心里正在盘算,要不要在和这个囚犯分手之前,把他上次的那两镑钱还给他,应该怎样还最妥善,想着想着就睡着了。后来身子不觉猛的向前一冲,仿佛要跳进马群里去似的,心里一惊,就此醒了过来,于是我重又寻思起这个问题来。

    可是实际上我这个瞌睡一定打了很久。天早已断黑,在那明灭闪烁、光影斑驳的车灯之下虽然什么也辨别不出,可是凭着迎面吹来的那一阵潮湿的冷风,我已经嗅出了沼地的气息。那两个囚犯为了想要暖和暖和身子,瑟瑟缩缩尽往前面挨,越发挨到我身边来,简直拿我当作了屏风。我醒来以后听见他们谈起的第一件事,就是我心里念叨的那话儿——“两张一镑的钞票。”

    只听得我从未见过的那个囚犯说:“他怎么到手的?”

    那一个答道:“我怎么知道?也不知他藏在什么好地方。估计总是朋友送给他的吧。”

    另一个狠狠地骂了一声冷,接着又说:“我这会子要有了就好了。”

    “要有了什么?两镑钱,还是朋友?”

    “两镑钱。朋友我全都可以出卖,只要一镑钱成交就是顶呱呱的好买卖。怎么?他就说了这几句话——?”

    我认识的那个囚犯又说:“他就说了这几句话。他是在船坞里一堆木料的后面托给我的,那总共不过是半分钟的事。他说:‘你就要释放了!’不错,那时我是要释放了。他问我愿不愿意替他找到那个给他吃饭、又替他保守秘密的小子,把这两镑钱交给他。我答应了。也都照办了。”

    另一个埋怨他:“你真是个大傻瓜!我要是做你,我就孝敬了老子,拿去喝酒吃肉啦。那人八成是个雏儿。你不是说他根本不认识你吗?”

    “认识个鸟!我们是两伙,押在两条水牢船上。他因为越狱逃跑,重新受审,判了无期徒刑。”

    “在这一带地方干苦差——说真个的——你就干过那么一次吗?”

    “就干过那么一次。”

    “这个地方你觉得怎么样?”

    “糟糕透顶。泥泞,大雾,沼地,加上苦工;苦工,沼地,大雾,加上泥泞。”

    他们两个都用了深恶痛绝的语言咒骂这个地方,直骂到骂尽骂绝,无话可骂,方才住口。

    我偷听了他们这番话之后,真恨不得下车去找个僻静黑暗的去处躲藏起来,好在我相信那个人并没有把我认出来。老实说,我非但长大了,变了样了,而且衣着不同了,气派也两样了,除非鬼使神差,否则他是决计认不出我的。不过,既然能同乘一辆马车,不能说不巧;能有一次巧事,难保没有第二次巧合,我只怕什么时候有人叫我一声,让他听见了我的名字,那就糟了!因此我决定一到镇口就下车,趁早跟他分手。这一条妙计进行得倒也顺利。我的小提箱就在自己脚下搁行李的地方,没费多大手脚就取了出来;到得街口第一盏路灯跟前,我先扔下小提箱,人也跟着跳下。两个囚犯继续随车赶路,我知道他们该在什么地方下车,然后给悄悄地押到河边去。我幻想联翩,仿佛看到一群囚犯划着一条小船在溅满粘泥的埠头上等候他们——仿佛重又听见了那骂狗似的粗声吆喝:“你们还不给我快划!”——仿佛重又看见了那艘罪孽深重的“挪亚方舟”停在黑沉沉的河上。

    那时即使问我,我也说不出自己究竟怕些什么,因为我的恐惧完全是无可名状的,难以捉摸的,反正只觉得心头压着一重莫大的恐惧。一路走到旅馆,始终心惊胆战,浑身发抖,这决不仅仅是因为怕人家认出我来,叫我丢脸难受。今天想来,我相信这种恐惧其实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是一时触景生情,童年的恐怖重又死灰复燃而已。

    蓝野猪饭店的餐厅里阒无一人,直到我叫了晚饭、开始用膳时,茶房才认出我来。他一面表示歉意,请我原谅他健忘,一面问我要不要派个小厮去把潘波趣先生请来。

    我说:“不必,完全不必。”

    茶房似乎很惊异(原来这茶房不是别人,正是我当上学徒那一天在这里吃饭时,向我们转达楼下客商严重抗议的那一位'1'),他找个机会就把一张又脏又旧的当地报纸塞在我手边,我拿起一看,读到一段妙文:

    据悉,本地某铁匠铺一青年学徒近日否极泰来,平步青云。本报爰就其事报道一二,读者诸君当必乐闻也。(寄语本镇诗人驼比,诗人固尚未名震八方,然本报常得刊其华章,今有妙题若此,何不挥其生花妙笔,赋制佳篇耶?)闻该学徒髫龄时之恩主兼友好系一颇著声誉之人物,与粮食种子业不无瓜葛,宝号距大街亦未及百里之遥,其店宇之宽敞,设备之齐全,尤为脍炙人口。此公盖即该少年得志者之恩公,吾人闻之,孰能无动于衷?盖提携后进,为之缔造锦绣前程,固云德在一人,然我全镇乡邻亦与有荣焉。我镇或有深思君子,明眸佳人,欲深究享此鸿福者果何人欤?吾人深信,金廷马齐斯固亦铁匠出身者也'2'。诸君明鉴,何庸赘述!

    我根据大量的经验,如今可以肯定地说:我当初飞黄腾达之时,即使跑到北极,也会有人(不定是原始的爱斯基摩人还是文明人)来告诉我说,我早年的恩公和我锦绣前程的缔造者非别,乃潘波趣是也。

    注释:

    '1'见第十三章。

    '2'金廷马齐斯(1466—1530):法兰德斯画家,据说曾做过铁匠。

第30章()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床外出了。到郝薇香小姐家里去还太早,便到镇外闲逛——向郝薇香小姐住的那一头走,而不是向乔住的那一头走,乔那里明天去也不迟。一路上想着我的女恩主,脑海里描摹着她为我安排的种种灿烂的前景。

    艾丝黛拉是她的养女,如今我也等于成了她的养子,她一定是有意要成全我们两个的好事。她要让我重修荒芜的宅邸,把阳光引进黑暗的房间,重新开动钟表,烧旺壁炉,扫尽蛛网,灭绝虫鼠——总而言之,要我学那传奇故事里的青年骑士,做出一番光辉的事业,最后和公主成亲。走过那幢宅子跟前,我停步张望了一番。但见红砖墙显出一派萧索的气象,窗户一一封闭,刚健苍郁的藤蔓一直爬上了烟囱管,大枝粗筋,一如老人筋肉结实的胳膊;这一切,构成了一个引人入胜、令人神往的神秘王国,而我就是闯进王国的英雄。艾丝黛拉是这个王国的光明,不消说也是这个王国的中心。不过话说回来,尽管她迷得我好似着了魔,叫我把幻想和希望都寄托在她身上,尽管她对我幼年的生活和性格影响之大,可谓无所不至,可是我对于她却从不过誉,哪怕在这个想入非非的早晨也不例外。这一点我特地要在这里说一说,因为这是一根线索,顺着这根线索摸去,方可明白我是怎样走进我那个迷魂阵的。照我的亲身经历来看,人们对所谓恋人的那一套传统的看法,未必一定切合实际。说句出自肺腑的真心话,我之所以会对艾丝黛拉产生爱恋,只是因为我见了她就不容我不爱。一旦爱上就撂不开了。晨昏朝暮我也常常感到悲哀,因为我明知爱上她是违背理性,是水中捞月,是自寻烦恼,是痴心妄想,是拿幸福孤注一掷,是硬着头皮准备碰尽钉子。可是一旦爱上就撂不开了。我并不因为心里明白而就不爱她,也并不因此而就有所克制,我照样把她奉为尽善尽美的人间天仙,完全拜倒在她的脚下。

    我算准了时间,散步结束,来到门前,正好是往常到此的时刻。瑟瑟缩缩地伸出手去打过了铃,立即背转身去,透一口气,定一定心。听得里边有人开了边门,一步一步从院子里走过来,继而大门上生锈的合页咿哑一响,大门也开了,可是我都装作没听见。

    一直到有人在我肩上拍了一下,我才吃了一惊,转过身来。这时我又吃了一惊,不过这一惊倒是难怪的,因为我看见一个穿深灰色衣服的男人站在我面前。万万想不到郝薇香小姐家里看门的竟会是这个人。

    “奥立克!”

    “啊,少爷,不光你变啦,大家都变啦。快进来,快进来。大门老开着是违犯主人命令的。”

    我一走进去,他就关门上锁,抽出钥匙,一个劲儿领我往里走,走了没几步,又掉过头来对我说:“你看!我现在到这儿来了!”

    “你怎么来的?”

    他没好气地说:“两条腿走来的呗。行李用推车一块儿推来的呗。”

    “你就在这儿一直待下去啦?”

    “不是直的,难道还是斜(邪)的?总不见得我来干邪门儿吧,少爷。”

    他这句话我是不大相信。我细细地琢磨着他这句带刺的话,他却慢慢地从铺道上抬起那死沉沉的目光,由脚尖而两腿,由两腿而胳膊,一直打量到我的脸上。

    我说:“那么你已经不在铁匠铺干活喽?”

    奥立克气鼓鼓地向四下扫视了一眼,答道:“你看这儿像个铁匠铺吗?你说呢,这儿像个铁匠铺吗?”

    我问他,离开葛吉瑞的铁匠铺有多久了?

    他答道:“在这儿天天都是一个样,我也没有计算过时日,说不上来。反正你走了以后过些时我就来了。”

    “这不用你说,我也知道,奥立克。”

    他冷冷地说:“那当然!有学问了嘛。”

    这时我们已走进室内;一进边门有间屋子,有一扇小窗临着院子,他就住在那里。屋子很小,颇像巴黎的看门人住的那种小屋。墙上挂着一些钥匙,他把大门钥匙在那里挂好;靠里边另有小半间,像是个壁凹,放着一张床铺,被褥都是七拼八补的。整个房间显得又邋遢,又局促,又沉闷,像一头人形睡鼠栖身的笼子;他在窗边一角的阴影里,看去是那么黝黑、笨重,倒也真像是住在这个笼子里的人形睡鼠——其实他也确是一头人形睡鼠。

    我说:“我倒从来没见过这个房间,不过这儿以前一向没有看门人。”

    他说:“本来是没有,后来有人说啦,这么大一座宅子没个人守卫,来往经过的囚犯和不三不四的杂人又多,说是太危险,于是有人荐我到这里来,认为我对付个把人是不在话下,我也就干上了。这可比拉风箱和打铁省力。”

    我忽然看见壁炉架的顶上挂着一支枪,包铜的枪托,奥立克跟着我的目光望去,说:“那玩意儿装了子弹呢,一点不假。”

    我不想跟他多谈,便说:“好吧,你看我现在可以上楼去见郝薇香小姐了吗?”

    他伸了伸懒腰,又抖了抖身子,没好气地说:“我要是知道,就不得好死!这可没有关照过我,少爷。我在这儿给你用锤子敲一下钟,你沿着过道一直走过去,自会有人来招呼你的。”

    “她大概知道我要来吧?”

    他说:“我要是知道,两辈子不得好死!”

    于是,我便走进当初穿着笨重的皮鞋走过的那条长长的过道,他随即就敲起钟来。钟声余音未绝,我就在过道的尽头看到了莎拉朴凯特。大概是由于我的缘故吧,如今她的脸色已变成黄中泛青了。

    她说:“哦哟哟!原来是你!匹普先生!”

    “是呀,朴凯特小姐。我很高兴告诉你,朴凯特先生一家大小身体都很健康。”

    莎拉扫兴地摇着头说:“他们懂事些了吗?身体健康还在其次,要懂事些才是正经。唉,马修呀马修!先生,你认得路吧?”

    路总算认得,因为在这儿摸黑上楼也不知走过多少次了。这一次上楼,脚上穿的皮鞋比从前轻巧多了,到得郝薇香小姐房间门口,照例敲敲门。立即听到她在里面说:“这是匹普敲门呢。进来,匹普!”

    郝薇香小姐依旧坐在梳妆台旁的那张椅子里,穿的还是那套衣服,双手交叠扶着拐杖,下巴搁在手上,眼睛望着壁炉。坐在她身旁的是一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仪态优雅的女郎,手里拿着那只从没穿过的白鞋,低着头正在端详。

    郝薇香小姐既没抬起头来,也没掉过头来,却喃喃地继续说道:“进来,匹普!进来,匹普!你过得好不好,匹普?要不要把我当个女王似的吻吻我的手,呃?——怎么样?”

    她突然抬起眼来对我看看,头也没抬,只是抬了一下眼皮。她揶揄中透着冷酷,又重新问了一遍:

    “怎么样?”

    我一时有点张皇失措,便说:“我接到了口信,郝薇香小姐,承您好意,要我来看看您,所以我一得到信息就赶来了。”

    “怎么样?”

    我从来没有见过的那位女郎这时也抬起眼来,狡黠地望着我,这时我才看出,原来这正是艾丝黛拉的眼睛。她的变化太大了,比从前越发妩媚了,越发富于少女的风姿了,总之她一切都有了出色的长进,具备了种种令人艳羡的品格,相形之下,我就一无长进可言。我望着她,禁不住心往神驰,只觉得自己身不由主地又变成了那个粗俗下贱的小子。啊,我只觉得和她天悬地隔,我只觉得她是个高不可攀的天仙!

    她向我伸出手来。我结结巴巴讲了几句,意思无非是说和她久别重逢,好不高兴,又说这一天我已经盼望很久很久了。

    郝薇香小姐又露出了那副贪婪的神气,问我说:“匹普,你觉得她变化大吗?”又用拐杖敲敲她俩当中的一张椅子,示意让我坐下。

    “郝薇香小姐,我刚进来,乍一见这副容貌和身材,觉得一点也不像艾丝黛拉;现在再一看,觉得怪像的,毕竟还是原来的那个——”

    郝薇香小姐连忙打断我的话,说道:“怎么?还是原来的那个艾丝黛拉?可她原来又骄傲,又爱欺负人,你要躲开她,要逃走。你还记得吗?”

    我慌忙说,那已经是陈年旧事了,那时候我还不懂事呢;还说了几句诸如此类的话。艾丝黛拉安然自若,面露微笑,说是论当年的事儿,当然道理都在我这一边,只怪她性子不好。

    郝薇香小姐问她:“他变了吗?”

    艾丝黛拉望着我说:“变得很多。”

    郝薇香小姐又抚弄着艾丝黛拉的头发,问道:“不那么粗俗下贱了吗?”

    艾丝黛拉哈哈大笑,望望手里的鞋子,又笑了起来,接着又望了望我,把鞋子放下。她至今还把我当小孩子看待,却又一味地撩拨我。

    我们坐在这个依稀若梦的房间里,当年使我心惑神迷的那种种奇怪的气氛,依然笼罩在周围。我得悉她刚从法国回来,马上就要去伦敦。虽然她的骄傲和任性仍旧不减当年,可是,如今她的骄傲和任性已只是为了要衬托自己的美貌,因此,离开她的美貌而要谈她的骄傲与任性是办不到的,也是谈不上的——至少我看是如此。老实说,见了她,我怎能不想起我童年时代平地起了波澜、一味痴心妄想、巴不得发财、巴不得做上等人?——见了她,我怎能不想起我作过种种非分之想,从此而看不起家,看不起乔?——见了她,我怎能不想起我时常由情生幻,在熊熊的炉火里会看见她的脸蛋儿,在铁砧上打铁会打出她的脸蛋儿,在沉沉的夜幕上也会出现她的脸蛋儿,仿佛在铁匠铺的木窗外往里一张,转眼即逝?总而言之统而言之,她始终留在我灵魂最深的深处,甩不开撇不开,以往如此,至今还是如此。

    后来我们说定,我在她们那里盘桓一天,晚上回旅馆,明天回伦敦。说了半晌话儿,郝薇香小姐打发我们两个到荒芜的花园里去散步,还吩咐我等散步回来再像往日一样,用车子推着她活动活动。

    于是艾丝黛拉和我两个人过了一扇门走进花园,当年我正是信步走进这扇门去,撞见了那个白面少年绅士,也就是今日的赫伯尔特。我兴奋得连内心也在哆嗦,恨不得拜倒在艾丝黛拉的脚下,艾丝黛拉却矜然自若,决不想拜倒在我的脚下。快到当年我和赫伯尔特打架的地方时,她歇下来说:

    “小时候我真是个古怪的东西,那天你们两个打架,我就躲在一旁看着;不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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