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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夜漫漫爱未央-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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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他在哪里。

    没有办法,她只好找了个服务生询问,心想既然聂云枫在这里打工,定也是服务员之类的,应该都认识。说出他的名字,那个服务生眨了眨眼后,把她上下打量了一番,最终道了句跟他走就率先而行。

    她没有想到,那人带她走下了地下室,走进了那个充满暴力的黑暗世界。

    而她的聂云枫,就在台上。

第25章 没有如果() 
终于知道聂云枫为什么每天都这么累,也终于知道为什么昂贵的医药费,他可以支付得过来,甚至还为她聘请了看护。

    本以为不问,是对他的信赖,配合医生吃药挂点滴,是她仅能做的一件事。却不知道,在这一切的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惨痛。

    台上的聂云枫,如君临天下的王者,浑身饱含着男子气概,或者说有他独有的男人味。底下的尖叫声,伴随着台上的厮杀,这是她从未见过的世界,疯狂而又暴力。真的如文丽所说,她被保护得太好,天真的犹如傻瓜。

    “夏天,不要哭了,好吗?”聂云枫无奈又轻声的要求,他不知道要如何让心爱的女孩止住那似乎永无止尽的泪水。洛夏再也忍不住扑进他**的胸膛,紧紧抱住他。无数的话不能言表:聂云枫,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为什么要这样牺牲自己?

    聂云枫并不知道洛夏心里的纠结,他只知道她的眼泪让自己心痛,是他没有能力才会导致今天这种局面。再一次的坚定了想要成为强者的信念,唯有能力到了某种程度,才能让怀里的女孩不再哭泣吧。

    那晚后来,洛夏坚持要聂云枫去医院检查伤势,并且为伤口敷药。外伤科的值班医生只冷冷瞥了眼他身上的伤,就在本子上刷刷写了一些药名,打发他们离开了。

    那一眼里,清楚看到存着蔑视。在医生来看,又是一个小混混,被打伤也是咎由自取,谁让他们不好好做人,要去混做流氓呢。

    聂云枫并不在意,但洛夏却一脸惨白,仿佛医生亲蔑瞧不起的人是她。在来的路上,他已经得知她自作主张办了出院手续,本想再送她回医院重新办理住院,可是这一回她是死活都不同意了,坚持要在家里休养。

    无奈之下,只好一同回到了家。走进家门,洛夏就拉住聂云枫的手,坐到桌前,以商量的口气跟他说:“要不我不去学校读书了?”

    聂云枫眼神一冷,皱眉问:“为什么?”心里却隐隐知道原因,尤其是在发现他去打拳这件事后,她是不想再拖累自己吧,可是她从来都不是他的拖累啊。

    但却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的是,洛夏在沉默了下后,居然垂着视线讲出了一个月前的那件事,她如何被文丽骗进那条巷子,又是如何与黄毛等人正面对上,最终不惜以自残来了结对方作恶的念头。她把伤口再次撕裂开来袒露在他面前,但却省去了文丽喜欢他的这件事,她不想聂云枫知道文丽是因为他而对自己下手,若他知道肯定要自责万分。

    讲完故事后,忽略掉心中的麻痛,她看着男人的眼睛说:“发生了那样的事,学校里定是谣言四起,不知道会传得有多难听。你觉得我还适合回去吗?而且,我真的不想再看到文丽了。”这个念头下午的时候曾有动过,但想就算是为了聂云枫,她也要咬牙坚持下去,清者自清,不用管别人会怎么说。可是经过晚上的事后,她改变了主意。

    聂云枫此时眼底满是心疼,他确实没有想到事情的真相竟会是如此不堪。那个文丽,他接触的算多,就连他都没有看清她的真面目,亏他那时还庆幸洛夏有这么一个好朋友,原来真的是人心隔肚皮,知人知面不知心。

    家人的背离,友情的背叛,是要摧毁他的女孩吗?凝看着眼前那双荒凉到绝望的眼,真心为她难受,以后的夏天很难再有笑容了吧。

    洛夏靠在他的怀中,轻声问:“聂云枫,为什么人性会那么丑恶?”

    都说人性本善,可她看到的为什么都是恶的一面。不仅是文丽,还有陆城,两个都是她曾经全身心信赖的人,却都不遗余力的给她致命的一击。陆城要她承受他母亲所有的困苦,文丽要毁了她的清白再无颜面对聂云枫。

    两个人,她甚至比不出谁更恶一些,而他们却都是那么理直气壮。

    说到底,这次事件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陆城,黄毛是为了报复陆城才对她动了邪念,从而与文丽搭上了线。有很大的可能,是黄毛派人在学校截住了文丽,否则就算她性格男孩子气,也不可能认识那种混混流氓的。

    其实很早的时候她就有种预感,陆城是带着某种目的回来的。黄毛找上门来的那次,原本是约着聂云枫一起去看钢琴的,后来自己手臂受伤,从门诊出来就忽然接到电话说爸爸晕倒了,她不得不立刻赶回家。从那时开始,她就常常看到爸爸的眼中有着莫名情绪。

    后来那次她与聂云枫被马七派人绑架,最终去找陆城时,感觉到从未有过的陌生,他的周身都是冰冷的寒意。这是以前她面对陆城时,从未有过的,也是在那天,她才知道陆城在这座城市有着不小的黑道背景。

    走进书房,陆城坐在办公桌后面,似笑非笑地看着她。等她开口央求了,他才提出条件:远离聂云枫,否则聂云枫将在柔城永久消失!回想起来,当时陆城的表情里,带着一股从未有过的阴狠。

    溯本追源,原来一切都是有理有据,都是有因才有果。

    这些事,她都没有告诉聂云枫,已经走到了如今的境地,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此刻与他在一起。抱住他腰的手又再紧了些,都说拥抱是心与心距离最近的时刻。

    聂云枫沉默着深思了良久,把洛夏抱起来到床上,拉过被子盖住两人,他在她耳边轻声说:“夏天,把那些都忘掉,你要记住,我永远都在你身边。我知道除去文丽的原因,你更多的是怕拖累我,可是我一点都不觉得这是拖累,其实每天我最希望的是去送你上课,接你下课,最喜欢做的事是听你弹琴,坐在钢琴前的你,就像是天使。所以,请不要为了我放弃求学好吗?我向你发誓,以后不再轻易去打拳,就算去也告诉你。”

    生活所迫,他没有办法承诺辞去拳场的工作,但尽可能做到不要让她担心。

    洛夏到嘴的话还是咽了下去,他的神色是如此坚定,在这件事上有着无比的执着,从没拒绝过自己要求的他确实坚决不同意她休学。只能把这事给缓一缓再说。她觉得自己就像菟丝花,依附着他生存,承受了他所有的好,却无力回报。

    低下头,不让眼底的悲意泄露。

    其实聂云枫又何尝不知她心里的不愿,似乎他越想夏天快乐,而她却越不快乐。她没了以往那种大雁般的畅游自在,就连对他也变得小心翼翼的顺从。不知道这代表着什么,只是觉得心情很沉重。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他去了趟学校。拨了电话给文丽,约她在校门口见面,原本他的手机里就存有她的号码。文丽出来的很快,小跑步而来,短发飘扬起,有些盖住了眼睛,到了面前她轻喘着气,却掩不住眼底的兴奋,“聂云枫,你找我啊?”

    她已经有一个月又十天没见过他了,似乎没了洛夏,他们就再无交集了一般。然而,她的兴奋止于对上聂云枫冰冷的视线那刻,笑容凝在脸上,心往下沉。

    聂云枫拿视线刀锋刮过文丽的脸,忽然俯下身到她面前,勾出邪冷的笑,出口的声音却寒彻:“文丽,你好样的,算计夏天?嗯?”

    文丽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她以为一个多月过去了,以洛夏的脾气当时不说,这件事的真相就会永埋地下。所以她根本就没想过聂云枫会是来找她麻烦的,现在不用说,他已经知道了全部的事实,洛夏终究还是把这件事告诉了他。

    确实是黄毛那般人先找上自己的,自从那次去聂云枫家遭了冷遇后,她就对洛夏特别反感,不想看她那副假惺惺的样子。突然有一天,学校里的小混混突然把她给堵在回家的路上,黄毛就是其中之一,他问有关洛夏的事。那一次若不是她以引诱洛夏出来为饵,可能自己就被那帮人给糟蹋了。

    不管是逼于无奈,还是积存在心的愤怒达到了顶点,她最终把灵魂卖给了撒旦。那天的后续她没有看到,也不敢躲在旁边,怕黄毛那帮人没有人性,真的连她都侮辱。过了两天不见洛夏来上课,她才壮着胆子去找黄毛问情况,却被黄毛狠狠甩了个巴掌。之后打听到,原来洛夏进了医院,腹部中刀!并不知道有没有被侮辱了身子,但从黄毛那恼羞成怒的样子来看多半是没有。

    不知道是愤恨多一些,还是心慌多一些,甚至还有一部分情绪是松一口气吧。跟洛夏同桌了好多年,她们一直都是最好的死党,不管最初接近她是别有用心还是存了巴结的意味,但到底也是付出了真感情在。如果聂云枫没有出现的话,那么可能会就这么勉强着与洛夏做永远的好姐妹吧。

    可是,没有如果。

    ————

    人心的黑暗,往往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发挥的淋漓尽致,这就是人性本恶。

第26章 洪爷() 
文丽用几乎痴迷的目光,紧紧锁住眼前近在咫尺的那张好看到极致的脸,不管那眼神多么冰冷,但眼内却只有她一个人的倒影,没有别人。这是第一次,聂云枫完完全全正视自己,而她求的就是这。

    其实她比洛夏还要早见过聂云枫,开学军训的那次并不是她第一次见到他。那年暑假有一次与洛夏约了去逛街,她总是先到的那个,站在约定的地点,忽然后面有人拽她脖子上的链子,那是去年过生日时妈妈买给她的一条玉坠子。她拼命护住,立即感觉到头皮一痛,那个坏人竟然揪她头发,就在她快撒手之际,那人忽然就松了手。

    回头一看,原来他被一个年轻少年一拳打在了地上,那个少年就是聂云枫。当时他打跑坏人后就转身离开了,而她愣在当场也没反应过来。所以当在学校再见他时,没有形容词来描述她心内的欣喜。但很快就发现这个少年的目光是停留在洛夏身上,每一次他站在小树林边看洛夏,而她则坐在教室里偷偷看他。

    与聂云枫真正走近是为了帮他与洛夏传递纸条,上面的每一句话她都悄悄地坐在洛夏旁边偷看到了,回家后就拿本子记下来。明知道自己只是他们之间的桥梁,可是因为能够获得他的一个眼神,一个笑容,她都甘之如饴去做。放假后,纸条没有再传递,他时常会约自己出去,打听的是有关洛夏的事,说的是洛夏这个人,哪怕是小吃街上从头吃到尾,他眼中闪翼的光也是为了洛夏。

    她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自己先认识聂云枫,也是自己先在学校注意到他,更是先喜欢上他,为什么最后所有的一切都还是给了洛夏?她不就是有一个好的家世,好的相貌吗?如果除去那些华丽的外衣,不过与她一样平凡。

    可能老天听到了她的祈祷,真的收回了对洛夏的赐予,她被赶出了洛家。看着她在学校受人排挤,心里就不由觉得高兴,曾经高高在上的公主,如今也不过是个落魄女。然而高兴没多久,就听到她说现在与聂云枫住在一起,她不信,那天放学后有意缠着洛夏去了他家。房子虽然简陋,但收拾得很干净,就像是爱的小屋,而洛夏完全以主人姿态自居。

    原来洛夏即便不是公主,还是被聂云枫那么宠爱着,喜欢着。就像此刻,他来为洛夏伸张正义吗?还是来报复自己?

    “聂云枫,为什么你的眼里从来都只看得到洛夏,却看不见我?”从第一次街头相遇起,你都不曾真正像现在这般正视过我。文丽在心中默默添了一句,此时她的眼神凄然,泪眼欲滴。

    聂云枫眸光流转,立即看出这个女孩眼中对自己的情意,难道是。。。。。。立即一阵心痛袭来,洛夏所受的罪都是因为他?是他太大意没有留意到文丽的情绪变化,更粗心到居然让这种情绪蔓延引祸到洛夏身上。脑中浮现那天巷子里洛夏浑身是血气息微弱的样子,双眼立即射出寒光,伸手就扣住了文丽的下巴,用力捏紧,冷酷地回:“你配吗?”

    随后狠狠往旁边一甩,文丽直接被甩到了地上,跌坐在地。

    今天她要不是女人,而且还是个学生,他绝对会把她打到残废,就是如此也不足以让她抵偿洛夏所受的罪。

    文丽抬起头绝望地看他:“难道你就从来没有在意过我?”

    聂云枫的回应是怜悯的眼神,这样的人根本不配他多费口舌。转过身,只留冷漠的背影,和丢下一句萧冷的话:“秦文丽,不要再让我看到你!也警告你,从此以后离洛夏远一点,否则,后果不会是你想知道的。”

    这件事的发生,最大责任在于自己,然而洛夏在学校依旧存着潜在的危险,看来等她伤好后回校,每天必须得抽出时间来接送。他绝不容许再有一次这种事情发生!

    校门口的角落,文丽还坐在地上,凝看那抹身影在视线里消失。森冷的语气中透着股她不懂的气息,即便是发现他居然知道自己全名,也不再觉得欣喜,反而周身全是寒意。从来都觉的聂云枫温润如玉,却发现他似乎。。。。。。有着另外一面,这个不为人知的一面,令她觉得害怕。

    没过几天,秦文丽就转学了,彻底从这所学校消失,而这时洛夏还在家中养伤,自那以后,她再也没见过文丽。

    ###

    虽然被洛夏撞见后,聂云枫停了一段时间打拳,但一个礼拜后接到管事的电话,他还是去了。这次去跟管事也谈好,每周会过来打两到三次,每次也最多接两场拳。

    他会再三确定,洛夏是真的睡着了才会离开,离开的时间不会太长,通常若第一场遇到难缠的对手,拖了一段时间,就不会再打第二场了。相比以前,可能来钱少了,但幸而洛夏不用住院,省去了一部分医药费,也不用再像那时般拼命了。

    却也因为如此,他的名声似乎在黑市拳场传扬开来,无论是拳手还是观众,都知道有个叫聂云枫的小伙子,功夫超凡,基本难逢敌手。

    于是,就有了他与洪爷的第一次相见。

    聂云枫被管事领着走进办公室,只见一个四十岁左右,嘴角挂着笑,眼中却暗藏狠厉光芒的男人,坐在老板椅内打量他。他并不知对方意欲作何,刚才管事只说带他见个人,却一眼就看出这人身份不凡。而办公室内还站着十多个壮年男人,一看就是保镖或打手性质的。身旁的管事恭敬地唤了声“洪爷”。

    顿时心中一凛,若在以前,他还没接触黑市拳,可能不晓得洪爷是何方人物,可如今打了这么久的拳,自然是听说过“洪爷”这个称号了。

    洪爷叫洪景天,据说纵横柔城黑市已经二十多年,地位一直无人可撼动。旗下经营着许多家夜总会和地下赌场,更在夜总会的地下室内开着一个黑市拳击赌局。在当时的背景情况下,像洪爷这种地位与财富,完全没有人敢跟他呛声。

    那时流传着这么一句话,你可以不叼警察,但是却不能得罪洪爷,因为警察最多抓你坐牢,而洪爷却会要你的命。这是柔城黑市的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其实无论是什么样的城市,发达还是不发达,都存在着这么一个地下的阴暗世界。

    就在聂云枫心里暗自计量着时,洪景天也在审视着眼前这个看起来还有些稚嫩的年轻人。简单的白色t恤,洗白了的牛仔裤,甚至膝盖处还有着破洞。但这些都无损他的气质,看似平和的气息中多了一种沉敛的倨傲,初步估计,这个年轻人不会超过二十岁。

    注意他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可以说在场子里聂云枫三个字算声名赫赫,据说是屡战屡胜,从没有过败绩。洪景天朝站在两旁的手下使了个眼色,立即那群人招呼也没打就朝聂云枫攻去。

    突如其来的变化,聂云枫微有讶异,但却面无惧色。嘴角牵起一个细小的弧度,在拳快到跟前时,干净利落的还击,就像他每一场的打拳,面对强敌,从容不迫。其实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对手,首先得自己有信心,用气场先震住对方。

    而不能因为人多势众,自个先心虚,这样的话就不用打了,气势上已经先输了一半。只打过几招,就发觉这批人虽然要比外头的混混强了许多,但也不是都手底下练过,所以他出招有收有放,挥洒自如。很快,十来个人都躺在了地上。

    “啪——啪——啪”掌声传来,洪景天满意地鼓掌。很显然,眼前这个年轻人出拳的架势是练家子,只是那利落的身形,却让他想起一个人来。

    “很专业的自由搏击,没想到我这场子里还有这样的高手。”停顿了一下,忽然问:“认识向君帆吗?”聂云枫漠然不语,他只想迅速离开,虽然年轻,却也知道洪爷不是他可以得罪的起的人。

    管事脸色一变,刚想开口喝斥,却被洪景天横了一眼,立即闭了嘴。他倒是很欣赏这个年轻人的性格,“你在这里打拳,一场拳赢了也不过是500块钱,我这里有五万,今后跟着我混,缺钱了只管跟我拿,怎么样?”

    他们混黑的,对这种身手很好的人,可谓求才若渴。

    他识人无数,从这年轻人的神色里,可看出他与那向君帆没有任何关系,否则他的眼中不会一点波动都没有。

    一打五万块钱被扔在了桌上,滑倒聂云枫站的位置,他迟疑了几秒,走上前,拿过那钱在手里掂了掂,垂了目光轻唤:“洪爷!”

    对他来说,这是一个机会,天秤上的砝码太过悬殊了,不光是钱的问题,还有他一直渴求的强者权利。这个世界是强权的世界,洪景天丢给他一个机遇,他必须要牢牢抓住,打拳不可能是一辈子的事,而且风险也大。跟着洪爷,只要他肯拼,总有出头之日的那一天。

    ————

    黑暗的手,肆无忌惮向你张开,根本无法逃离。

第27章 我喜欢你() 
洪景天大笑出声,果然他没看错,年轻人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个聂云枫有前途。他很喜欢这个年轻人,喜欢他的深沉,还有那眼底的阴狠。

    往往有一种人,明明已经被逼到走投无路,却仍口口声声讲着正义,秉持着傲骨不肯低头,这种人就是社会的掩埋品,就像。。。。。。

    洪景天闪去脑中的思绪,欣赏地看着面前这个小伙子。在黑市混了这么多年,他的身边很需要一个这样身手不错,背景又不复杂的人。在找上聂云枫之前,他的抽屉里已经放了一打有关他的调查报告,这是他处事的原则。知己知彼,才能在这个圈子里生存。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年纪大了后,就会越来越觉得害怕,没了年轻时候的孤勇。所以希望身边有个可以信任又有能力的人,聂云枫正合他心意,只要加以培养,将来必成大器,会成为他的得力助手。

    “别叫我洪爷,叫天哥!”洪景天爽朗地笑道,他的身边除去一直跟着他打天下的元老是喊自己天哥的,其他人都唤洪爷。

    聂云枫没有任由犹豫,低了眉眼唤:“天哥。”

    洪爷放声大笑,完了拍着他的肩膀对一帮手下命令:“叫枫哥!”

    “枫哥!”众人异口同声。

    从此道上渐渐的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洪景天的身边出现了个冷峻的年轻人,身手非常好。而聂云枫自然也不用再做拳手,甚至白天饭店的工作也辞掉了,只需跟在洪爷的身旁保护,必要的时候帮他解决某些难题。

    像洪爷这种混黑的老大,定然不止一家黑市拳场,他还有很多场子需要照理,而人流复杂之地总免不了是非,甚至会有别的势力过来闹事。这种时候,就是聂云枫出场的时机,起初没人看得起这个穷小子,渐渐“枫哥”名头响了后,不说闻风丧胆,但也没人敢再轻视他。因为只要他出手,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

    可是聂云枫这个人却向来独来独往,不与任何人结交,这也是洪景天看重他的主要原因。他要的不是一个会超越自己的人,而是一个对他忠心的下属,这一点聂云枫做得很好。

    这些都是后话,时间回到聂云枫跟洪爷的那天,他从夜场里出来回到家时,心情异常兴奋。认识洪景天,对他来说是难能可贵的机遇,以后还可以不用再让夏天为自担忧了。他知道夏天嘴上不说,可眼底的忧虑越来越浓。

    轻轻掀开帘子,走到洛夏床边,与他走前的睡姿一样,完全没有翻动过的痕迹。长舒了口气,目光定在她微皱的眉宇,就连在睡梦中,她都是忧伤的。

    俯下身蹲在床前,离她距离更近一些。发现她原本白皙的脸似乎被晒黑了些,蹙起双眉,微觉奇怪,是最近这阵子白天在家晒多了太阳的缘故吗?再仔细看,发觉她的眼底也有浅浅的阴影,很是心疼。知道那件事过后,她的睡眠一直都不太好。

    不知为什么,以往每次浮躁的心,在见到夏天时,就会奇迹般的平静下来,但今晚却情绪依旧处于亢奋状态,可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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