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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新国度-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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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子渐渐升起,永恒心锁逐渐显露出来。
因为能量用尽,它已经失去了往日的光泽,和大街上随处可见的饰品没什么区别。
“1港元?”
现场一片哗然,这么低的起始价在佳士得的拍卖史上是第一次吧?
“我出两元!”一位大腹便便的巨亨笑着说,不过更多的是嘲讽。
“3元!”
“10元!”
听着含有嘲讽的叫价声,主持人显得很尴尬。
他在佳士得任职多年,自认也是出入上流社会的高层人士了,见过无数珍宝。
可是现在这场拍卖,怎么感觉像在过家家?
“10万!”意大利画家举手喊价。
在场的所有人都震惊了,纷纷看向喊价的意大利画家,又纷纷交头接耳,应该是说这个人是不是脑子有毛病,为了大街上随处可见的东西竟然喊价10万。
这可是10万,不是10元。
主持人咽了口唾沫,他没想到这个剧情居然会变成这个样子。
“这位先生报价10万,有更高的吗?”
“10万1”
“10万2”
“等等!”现场的一位贵妇举手,她蒙着黑色的头纱,“50万!”
一石激起千层浪,现场又骚动了起来。
要不是职业操守,主持人恨不得把手链拿到手上研究研究,这东西难道是无价之宝?他们佳士得的鉴宝专家看走眼了?
“一百万!”意大利画家再次举手。
“两百万!”
“五百万!”
整个拍卖现场变成了意大利画家和贵妇的天下,金钱对于他们来说似乎微不足道。
比起刚才的喊价,现在更像是这两个人在过家家,除了他们之外的所有人都懵逼了。
一千一百万!
竞价停在这个数目上,是意大利画家喊出。
贵妇没有再叫价,没人察觉到她的嘴角露出一丝胜利的微笑。
“好,一千一百万第一次,一千一百万第二次,恭喜这位先生!”主持人无比激动,他知道这次拍卖肯定会令他获得天大的好处,不光是这次拍卖所得的佣金,还有升职。
因为佳士得香港分处所有人都不看好这条手链,没想到的是,现在居然拍出一千一百万的天价,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得到永恒心锁的意大利画家的注意力似乎并不在心锁上,他看向那位贵妇,见到她迈着优雅的步伐离开了会场,眼睛眯成一条线。
女厕所里,贵妇把头纱和衣服都脱掉,放在一个全身赤裸,正在昏睡的女人身上。
她是睚眦,看着正在昏睡的真正的贵妇,脸上掠过一丝狡黠的微笑。
她甩了甩火一般的红头发,戴上墨镜一个转身,消失在空气中。
对香港来说,春天总是短暂的,它悄无声息地走掉,夏天又悄无声息地接踵而至。
夏天是一个神奇的季节,也许对于某些人来说,他们会在这个夏天遇到最美好的事。
晚风吹走白天的暑气,蝉仍然在没完没了地叫着,叫的人疲惫,不管是心灵上的,还是身体上。
waitingbar对疲惫的人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虽然不知道在等什么,不过在这里总会遇到命运的邂。
因为这里的人有爱有恨,充满了人生的各种滋味。
马叮当点起一支烟,深吸了一口,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随即看了一眼旁边的金正中。
他们在二楼的客厅,因为马小玲和况天佑去外地度蜜月,所以马叮当就暂时先教金正中马家的法术。
金正中手里的佛掌是前任“金正中”留下的,马小玲一直珍藏着。
现在金正中已经能熟练地升起幸运星,幸运星在他的头顶上转圈,他还像一个喜剧演员一样做着夸张的动作。
“不错,正中,学的很快。”马叮当笑道。
“谢祖师姑姑。”金正中得意地贱笑。
“祖师姑姑?你现编的?”马叮当饶有兴致地问。
“您看,”金正中指着马丹娜的画像说,“我称她为祖师姑婆,自然称您为祖师姑姑了。”
“祖师姑姑,怪别扭的,叫我叮当就好。”
“这哪行啊,师父知道了,会骂我的。”
“正中,你记住,小玲是你的师父,我现在只是教你一些入门的法术,从本质来说,我是你的朋友。而且,我也没有那么老。”
“这个”金正中思考了下,“那好吧,可是您始终是长辈,我和复生一样叫你叮当阿姨吧。”
“也好。”马叮当同意了,“你的天资很高,小玲为什么不教你法术呢?”
“我想师父这么做一定有她的道理,我会努力的。”
“你能这么想,很不错。你师父是一个喜欢把什么事情都藏在心里人。不管怎么样,你要知道她是一个好人。”
“叮当阿姨,我知道了。对了,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去照顾妹妹了。”金正中看了一眼手表。
实际上他已经快一天没有回医院了,白天他在waitingbar帮忙,晚上还要抽出两个小时的时间学习捉鬼,所以妹妹一直由医院的员工帮忙照顾,时间久了,自然就不放心。
“呃,这个”金正中想要把佛掌放回去。
“不用了。”马叮当掐灭手上的烟,“这本来就属于正中的,你拿去防身吧,平时还可以练习。”
“可是”
“放心,你师父那边我会替你解释。”
金正中点头,把佛掌收好下楼。
马叮当跟着下楼,来到酒吧前台,对mary说道:“mary,来杯威士忌。”
司徒奋仁现在成了酒吧的正式服务员,他穿着服务员的衣服,头发束成一个小马尾,还喷了发胶。
他英俊的脸上没有一根胡茬,颇像当年他在电视台做总监的样子,不过他现在比以前开心的多。
司徒奋仁拿着菜单过来,对mary说:“5号桌的客人需要两杯朗姆酒。”
mary点点头,端着酒去招呼客人了。
“你想要点什么?威士忌?百威,还是冰镇啤酒?”马叮当晃动着酒杯,饶有兴趣的看着司徒奋仁。
“老白干。”司徒奋仁走进吧台自己拿酒。
马叮当笑了笑,因为刚喝过酒,所以脸色有些绯红:“你的口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重了?”
“有时候我真想醉一场,然后做一个美梦。虽然是假的,就像泡沫一样,可是那片刻的欢愉对于一个不死的僵尸来说也算是一种幸福。”
“对不起,老白干不适合你,因为你现在不需要醉。幸福,是触手可及的。”马叮当从容不迫地开了瓶92年的红酒,为司徒奋仁倒上。
“我现在才觉得复生选你做老板娘真是一个明智之举,不然换做是他或者马小玲,这样的美酒可不是轻易能喝到的。”司徒奋仁举起酒杯,二人碰杯。
第34章()
“其实我也没想到你会在这里工作,”马叮当说,“这算是一个意外吗?”
“我也没想到能和你再一次喝酒,命运是一个很奇妙的东西,不是吗?虽然况天佑说命运已经被消灭,可是在某种机缘下,我们这些以前的人和事又重新聚在了一起。”司徒奋仁感慨道,“可是人事已经全非,这个世界上不曾留下过我们存在的痕迹。我留在这里与其说是为了交房租,不如说是在寻找自己继续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价值。”
“我想你已经找到了。”马叮当微笑,“如果是以前,我还可以陪你醉一场,可是现在,注定我要一个人独醉。”
“你是说珍珍?”
“嗯,对了,她现在在做什么?今天一整天都没看见她。”
“她想做小学老师,就像当年那样。可是关于她的一切记录都已经消失,因为早在十几年前,她就已经被确认死亡。所以一整天下来弄得身心俱疲,已经睡了。”
“这事你可以找复生,他在警局工作,而且又是一个电脑高手,我想他可以帮这个忙。”马叮当建议。
“我也找过他,可是今天他和未来带着mark去警局录口供,到现在都还没回来。”
说曹操,曹操就到。
况复生推门进来,冲向吧台,拿起司徒奋仁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喂!这是我的酒。”司徒奋仁看着风风火火地复生说。
“什么你的我的?难道我还担心你有艾滋病吗?”况复生白了一眼。
“复生,出事了?”马叮当看出况复生有事。
“你让他们说吧。”况复生没有回头,拿着酒瓶自己倒酒。
金未来和mark走过来,mark的脸上毫无表情,金未来的表情倒是很轻松。
“未来,结果怎么样?”司奋仁徒问。
“单凭一段录像并不能证明mark行凶,所以警方现在还不能给他定罪。”金未来回道。
“这家伙明明就是一个杀人犯,为什么还让他回这里?”司徒奋仁恨透了mark的脸。
“这是我的主意。”况复生转过头对司徒奋仁说,“我不能放任一个僵尸在监狱里,堂本静就是最好的教训。所以我为他办了取保候审,这段期间他必须待在警方的控制范围之内。”
mark不屑的哼了一声。
司徒奋仁揪住他的衣领:“你最好给我老实点,如果你有什么不对劲,我司徒奋仁第一个不放过你!”
“那就睁好你的双眼好好看看。”mark冷笑。
“比起这个,我更担心天佑哥和小玲姐姐,他们已经一周没有消息了。”况复生有些忧心。
“他们两个在一起不会有事的,昨晚我还和他们视频通话了呢。”马叮当又点起一支烟。
“是吗?他们好吗?现在在哪里了?”况复生眼睛一亮,精神一振。
马叮当嘴角一翘,“那是一个所有情侣都向往的浪漫之都,你猜到了吧?”
“难道是”况复生咽了口唾沫,“米兰!”
米兰作为享誉世界的国际大都市,时尚繁华,随处可见的哥特式建筑,以及各种奢侈品店,还有帅气的意大利帅哥和美丽绝伦的美女,都成为了全世界少男少女们心驰神往的圣地。
况天佑和马小玲把这里选为蜜月的场所十分正常。
现在已经是米兰的黑夜,一轮满月爬上天际,城市的灯火与柔和的月光交织在一起,洒在米兰城的河流上。
这条河流是一条人工河,是米兰市政府特意为了米兰城的旅游业特别开凿的,不过只能允许吨位在五千以下的游船通行。
这样做,在开拓旅游景点的同时还能保护米兰城的文物古迹和独特的人文景观。
驳船的马达声加入了夜生活的喧嚣,一条满载着游客的猩红色游船从远方缓缓驶来,船上有穿着小西服的工作狂,也有一身休闲装的旅行者,更有浑身烟草味的墨西哥大叔,一船人说是一个大熔炉也不为过。
况天佑和马小玲站在船头,相互依偎着,望着对面的河岸。
“小玲,这里吵不吵?”况天佑语气里包含着些许歉意,“对不起,本来应该坐头等舱的,可是我们的预算不够了。”
“没关系,我还是喜欢热闹一点,就这样靠在你的怀里,不再去想什么救世,也不再去想马家的天职。这个世界只有你和我。”马小玲温柔地说道。
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纱裙,头发披散着,那件婚服放在了随身携带的小箱子里。
米兰的夜晚有些凉意,况天佑把自己的黑色外套脱下来盖在马小玲身上。
“小玲,不要着凉了。”
“你听说过有僵尸会感冒的吗?”马小玲说是这么说,但还是抓紧了身上的衣服,微微一笑,“不过,穿上它真的是暖和多了。”
“小玲,相信奇迹,总有一天我们会找到属于我们的永恒国度。”况天佑认真得说。
“幸好我们拥有永恒的生命,虽然永恒国度遥不可及,但它是支持我们活下去的理由。”
后面的墨西哥大叔好像并不清楚两人在说些什么,他唧唧歪歪地对他们说了一大通马小玲听不懂的话。
“他好像在说我们,他在说什么?”马小玲瞥了他一眼。
“他说我们挡住他的视线了。”况天佑听的懂墨西哥人的话,他扶着马小玲向旁边靠了靠。
“有时候我觉得你真坏,嘻嘻。”马小玲忽然娇笑道。
“我坏?”况天佑一愣,不知道马小玲的意思。
“老实说,你是不是和复生串通好了,明着是婚礼大逃亡,其实蜜月旅行才是真正的目的?”马小玲问道。
“哈,被你看出来了,不愧是老婆大人,真聪明。”况天佑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
“美得你!”马小玲傲娇地说,“我说你怎么会听的懂他的话,原来你早就做功课了。亏我还以为这是突发事件,原来是你们早就计划好的。”
“小玲,以前困扰我们的事太多,现在才是属于我们的二人世界。”况天佑把马小玲抱在怀里,喃喃道。
马小玲突然挣开他:“别以为我嫁给你了,你就可以安枕无忧了。听说意大利是个神奇的地方,这里的男人,浪漫,深情,而且还专一,没准哪天我就被拐走了也说不定。”
况天佑淡笑道:“我并不担心你会被别人拐跑,因为只有况天佑才配的上马小玲,我有这个自信。”
“是吗?”马小玲背过身,笑容都挂在脸上。
只要是女人,听到这样的话都会很开心吧?
“当然!能把这东西弄到手的女人,哪个男人敢要?”况天佑掏出一个月牙形的白色吊坠在空中晃悠。
马小玲一听,觉得不对,转身看到那个吊坠后,脸一黑:“你还拿着它玩,这东西有毒的。”
“这毒是对普通人而言,对僵尸是没有影响的。”况天佑笑道,“如果我告诉那个意大利帅哥这是印第安狼族之王的牙齿,而且还是小玲你亲自拔下来的,我想他的脸色一定会非常好看。”
“你说的是那件事啊,不说我都忘了。”马小玲看着那颗狼牙,陷入沉思。
那是他们结婚后的第二天,况天佑和马小玲来到了南美。
他们没有坐飞机,因为马小玲坚信况天佑的速度比飞机还要快,所以况天佑就只能做了一次人体飞机。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马小玲才发现原来天佑的拉丁语居然说的那么好。
在南美的旅行令人难忘的,马小玲在那里学会了桑巴舞,而且还和况天佑一起合跳。
在土著部落,他们受到了热情的款待,还和汤姆一起采摘野果,钻木取火。
两人过了一把原始的生活,只是马小玲换上当地居民的服装,总觉得有些怪异,因为部落里的那些男人总是莫名地盯着她看,甚至有人直接向她示爱。
不过这些人很快就知道马小玲已经结婚,所以只好悻悻而归。
最为惊险的一次莫过于狩猎了,土著的印第安居民都保持着狩猎的传统,所以在狩猎时由一个年轻的男人教他们狩猎的技巧,这时正好赶上马小玲的血瘾发作。
一头美洲狮冲向那个男人,被马小玲扑住后,用尖利的僵尸牙刺进狮子颈部,把那个男人吓呆了。
后来,况天佑向他解释了半天,终于把那人绕了过去,马小玲的身份才没有被拆穿。
可是好景不长,印第安人聚集区同时栖息着一个狼人家族,他们被当地人视为神明。可是他们却要部落的人每年贡献一名男孩和一名女孩作为神明的祭品,否则每逢十五月圆之夜,他们就会来洗劫部落。
狼人非常强大,印第安部落没有力量与之抗衡,所以这些年一直忍气吞声,就算报警,警察也不会相信这些不科学的事。
马小玲知道后,立刻拍胸脯保证擒杀狼王,解除部落的危机。
这次马小玲不是为了钱,她告诉况天佑,说之前向部落的婆婆请教了一些问题,欠他们一个人情。
至于是什么,马小玲并没有说。
第35章()
很快,与狼人们的遭遇战打响了。
因为没有到月圆之夜,所以狼族的力量并不强,马小玲一个人就能轻松解决。
不过,狼王的实力不是那些普通狼人能比。
他与其说是狼,不如说是一头怪兽,仅体型就比其他狼人大两倍以上。
它的利爪异常锋利,可以轻松地切割一辆小汽车,体毛浓厚且坚硬,这为它提供了一套可以防御金属利器的铠甲。
它在月光下散发着光泽,站起来有三人高。
虽然马小玲是僵尸,不过在一旁观战的况天佑为她捏了一把汗。
他一直保持警惕,如果马小玲不敌,就立刻冲上去。
果然,对付狼王,马小玲显得很吃力,因为伏魔剑根本伤不了它,反倒是它反手一抓,撕裂了裙子。
马小玲重重摔在地上,不过腿上的伤口也在瞬间愈合。
况天佑急忙跑过来,扶起马小玲:“小玲,你怎么样?这个家伙不好对付,让我来吧。”
“天佑,我没事。”马小玲的眼睛突然变成紫色,怒气冲冲地看着狼王,眼中似乎有一头狮子要跳出来。
“小玲?”看到马小玲的样子,况天佑心中疑惑丛生。
“这衣服是天佑买给我的,你这畜生竟然敢把它撕破!”马小玲站起来将剑举过头顶,刘海遮住了她的眼睛,“逆命者,接受审判!”
狼王发出骇人的咆哮,马小玲也露出了僵尸牙,对天咆哮一声,一跃而起:“诛!”
伏魔剑紫光一闪,马小玲凌厉的身形和速度居然可以与况天佑和将臣媲美。
马小玲安稳落地,狼王的一支利爪已经被砍了下来。
狼王痛苦地哀嚎着,它意识到眼前这个人的威胁,这种威胁和刚才的那个马小玲完全不同。
刚才的马小玲还有一点慈悲之心,可是眼前的这个女人俨然成了一个冷酷的杀手,她唯一的目的就是将她手中的剑送进它的心脏。
狼王认真了起来,说实话,失去一只爪子对它来说不算什么,只是失去了一个进攻武器罢了,它还有坚固的防御和无穷的力量。
狼王没有动,它仔细观察着对手的一举一动,希望可以从中找出马小玲的破绽,给予致命一击。
但马小玲没有给它机会,她行动迅速,而且果断,伏魔剑一剑一剑地砍在它身上,虽然没有造成太大的痛苦,可是它知道,马小玲在一点点地削掉它的体毛。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它的防御力就会变弱。
狼王躁动起来,它想要抓住马小玲,可是僵尸的速度根本不是它能追上的,而且笨重的身躯在这个时候也成了它的一个障碍。
马小玲一个翻身,将剑捅进狼王的嘴里。她用剑向上一挑,一颗狼牙便飞了出来。
巨大的痛苦,和掉了一颗牙让狼王彻底狂怒了。
“要结束了。”在一旁观战的况天佑暗道。
只见马小玲一剑刺进狼王的心脏,战事一下子就结束了。
不错,马小玲等待的就是这个时机,她所有的举动都只是为了这一刻,对手在最狂躁的时候也是破绽最多的时候,而且它胸口最厚实最坚硬的毛已经被削减了许多,防御力大减,所以刺进去并不是什么难事。
狼王轰然倒地,它做梦都没想到今天会败在这个女人的手里。
其他狼群因为失去了头领,就都各自逃亡去了。
况天佑虽然很高兴马小玲可以独自战胜强大的对手,但求叔的话让他很担心,因为马小玲每变身一次,她失控的风险就会多一分。
好在他们只在南美呆了两天,临别前,酋长将狼王那颗牙齿做成的坠子交给马小玲,说是可以保平安,后来马小玲又把坠子给了况天佑保管。
两人的旅行结婚之旅并没有结束,后来又到了加勒比海。
况天佑扮演加勒比海盗,马小玲则扮演年轻漂亮的女海官。
他们手持双枪,在枪林弹雨中穿梭,寻找宝藏,还拍了很多照片留作纪念。
第三站是荷兰的农场,他们在风车下合了影,马小玲戴着粉红色的太阳帽,在郁金香的花海中奔跑,像一个快乐的精灵。
况天佑坐在花海旁边的栏杆上,手中握着铅笔,在本子上飞快地舞动,很快,马小玲的形象便栩栩如生地出现在了画本上。
这些天的回忆在马小玲的脑海中闪过,她感到幸福,能和心爱的人一起环球旅行。
从前,一个天使爱上了一个凡间的女子,虽然他知道这种禁断之恋不会好结果,但他依然义无反顾。
为此,他愿意付出所有。
可是他仍然放弃不了自己天使的身份。
他,拥有不老不死的永恒生命;而她,每一天都在衰老,在她濒临死亡的那一刹那,他做了一个可怕的决定,他把他的神血引渡到她的体内,她重新活了过来,并且不老不死。
他很高兴,可是违逆天道的天谴也随之而来,上帝愤怒地带走了她,并且要用天火将她烧成灰烬。
面对爱人即将遭受极刑,天使狂怒了,他愤怒地指责上帝:“她从来没有做过坏事,为什么要这样对待她!这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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