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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号婚宠:军少别傲娇!-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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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可以的!”

    吉拉吃力地站起身,她身体有些脱力,苏子衿及时地扶了她一把。

    苏子衿一路将吉拉送往距离救医疗助站最近的莫多村。

    村子入口处,苏子衿解下腰间的刀鞘,把手中唯一用来防身的FS匕首交给吉拉,“这条路进去,就是莫多村。

    进了村落,通讯信号就会好一些。

    你自己想办法和你们驻当地的大使馆取得联系。

    救助站都不再安全,说明塔尔塔政府现在自顾不暇。

    这个国家已是危机四伏。

    这把匕首给你,你留着防身。

    获救后就向国际医疗救治组织申请调岗回国,彻底离开这里。”

    吉拉大吃一惊,“苏医生,您不跟我一起走吗?

    这如同您所猜测的那样。

    塔尔塔境内发生了重大暴乱。

    据说是有个武装势力的头目死了,民兵在帮助政府全塔尔塔境内搜寻那位头目儿子的下落,以名正言顺地接管对方的势力。

    那帮民兵根本不讲道理,冲进来就要我们交出所谓头目儿子的下落。

    我们说没有见过,他们就让人血洗了救助站。

    现在救助站已经被民兵给占领了。

    您要是继续留在这里,很有可能会还会遭遇其他民兵,您会遭遇像我方才那样的不幸的!”

    吉拉焦急地道。

    苏子衿眉头微蹙,原来那几个人不是武装势力,而是民兵组织吗?

    “我知道了。

    但是,我现在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不得不去做。

    你先走吧。

    后会有期!

    保重!”

    语毕,不给吉拉拒绝的机会,苏子衿把刀鞘往吉拉手里一塞,转身就往慕臻方才离去的方向跑去。

    “苏医生,

    苏医生,

    苏……”

    吉拉往前追了几步,没能追上苏子衿。

    吉拉懊恼地跺了跺脚。

    ……

    苏子衿原路返回。

    路过那个名叫雅扎里民兵的尸体,苏子衿眼睛微眯。

    她从对方身上,解下那把M16突击步枪,顺便顺走了他绑在腰间的军用匕首。

    感谢昨晚的那场大雨,脚步踩在泥泞的道路上,清晰可见。

    苏子衿扛着M16,参考那帮民兵的脚印,一路往前。

    脚步一直延伸向丛林。

    没有任何的犹豫,苏子衿进入了危机四伏的丛林。

    丛林藤蔓茂密。

    一路上,苏子衿不得不用军刀砍断碍事的藤蔓才能顺利前行。

    苏子衿顺着脚印,大约步行了一个多小时。

    原本还算是规律的脚印,忽然四散而又纷乱。

    看得出来,现场曾经经历过一场激战。

    因为她在附近发现了好几具民兵尸体。

    鲜血把土壤染红了。

    苏子衿心跳不受控制地加快。

    她有多害怕,会在这几具身穿作战服的尸体中间,忽然看见突兀的存在。

    万幸。

    在这四、五具尸体里,并没有人穿着T恤和休闲裤。

    一般,无论是正规军还是地方民兵,出事任务时身上都会带着紧急急救包。

    苏子衿蹲身,冷静地在那几句尸身上翻找。

    果然,找到了好几个急救包、食物和水壶。

    苏子衿从其中一具尸体身上扒下军用包,把搜到的急救包、食物、水壶、手电筒、指南针等行军装备统统都装在那个军用包里,背在了身上。

    继续往前。

    大约又步行了十来多分钟。

    苏子衿又分别发现了两具尸体。

    他们都身穿民兵作战服。

    苏子衿的心跳越来越快。

    她数过人数。

    一共有七个民兵。

    前面已经有五具尸体,加上现在的这两具,也就是说,那七个民兵全部都已经死了!

    那位先生,他还活着!

    “罗切斯特。埃蒙——”

    双手圈在嘴边,苏子衿朝着丛林方向大喊。

    栖息在树梢上的鸟雀扑棱棱地飞散开来。

    她记得,她在给对方导尿时,那人介绍时,用的就是这个名字。

    如果不是那位信口开河的话。

    “罗切斯特。埃蒙——”

    “埃蒙——”

    苏子衿喊得嗓子都快冒烟了,仍然没有人一个人回应。

    时值正午。

    太阳明晃晃地悬挂在天空。

    塔尔塔阳光毒辣,苏子衿随手擦了下额头的汗,打开军用水壶,喝了口水,又重新把水壶别在腰间,不肯死心地继续寻找慕臻的下落。

    一阵风吹来。

    借敏锐的嗅觉,苏子衿闻见了浓郁血腥味里空气里若有似无的皂香。

    ——

    “媳妇儿,你觉得我身上这身衣服好看吗?是不是特别玉树临风,潇洒倜傥?我一大清早跟隔壁村的小哥哥买的,还洗了个香喷喷的澡哦。你要不要闻闻看?”

    是埃蒙先生身上的皂香!

    这么说,那位应该就在附近!

    苏子衿加快了脚步。

第13章 【傲娇013】她的心跳有点快() 
苏子衿踩在丛林厚重的落叶上,谨慎前行。

    血腥味越来越浓,几乎把本就若有似无的皂香给完全覆盖。

    如果不仔细闻,根本闻不出来。

    埃蒙先生应该受了很严重的伤!

    这个猜想令苏子衿有些焦躁。

    苏子衿嗅着空气里浓郁的血腥味,寻至丛林深处。

    忽听水声轰隆作响。

    苏子衿矫健地穿过茂密的树丛,用手拨开纵横交错,足有成年男人手腕那么粗的藤蔓。

    “轰隆隆——”

    瀑布俯冲而下,发出龙吟般的咆哮。

    碎玉成珠。

    水潭边上宽阔的平面上,男人赤果着上身,坐在树影下一块岩石上,露出流畅型的肌理,视线往下,是精瘦的腰身。

    瀑布,赤果着上身的精壮男人,原始的热带丛林风光,无一不充满了一种野性的美感。

    如果不是男人的脚边,散落着沾血的绷带和医用棉花,这本该是相当赏心悦目的一副人物风景画。

    男人低着头,并没有注意到身后的苏子衿。

    从他专注地的动作上看,大概是在替自己处理身上的伤口。

    苏子衿的目光长时间地在男人的后背停留——男人的背部,有许多被尘土和弹片碎片冲击的伤口,一片血肉模糊,竟然没有一处完好!

    再没有比苏子衿更加明白,男人背部的伤痕是怎么回事。

    救助站遇袭。

    民兵投掷的榴霰弹在他们周围爆炸。

    是埃蒙先生在第一时间飞扑向她,用身体替她挡下那次灾祸。

    苏子衿眉心微拧。

    她不喜欢欠人恩情。

    尤其是这种人命债。

    脚踩在潮湿的落叶堆上,细微得不能再细微的声响。

    “不许动!”

    一把乌黑的枪支,隔着十几米的距离,对准苏子衿的太阳穴。

    原本还背对着她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然站起身,如战神阿波罗,挺拔的身体立于阳光下,披一身金光,神情肃杀,手指扣在扳机上。

    苏子衿呼吸一凝。

    有那么一瞬间,她怀疑眼前这个人和她之前总是在她面前嘴欠耍贫的那位埃蒙先生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

    周遭的杀气忽然悉数褪去。

    “媳妇儿?你是过来找我的吗?”

    手枪在食指上漂亮地转了个花圈,慕臻耍帅收起了枪支。

    他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潋滟的桃花眼染上笑意,犹如春风拂过冰川,仿佛方才那一脸的煞气不过是一时的错觉。

    之前苏子衿每次听见这个称呼,都有种想要拿枪崩了对方的冲动。

    这一次,心跳却是莫名有些加快。

    苏子衿没有让心中的失态表现在脸上分毫。

    对慕臻的调戏充耳不闻。

    苏子衿走上去,在慕臻的身前蹲了下来。

    她先是把身上的狙击枪放在地上,然后转过身,把身后随身携带的军用包取下,又从里面翻出好几个医用包,全部打开。

    苏子衿去水潭里洗尽双手,又用酒精给各类医用器械简单地消了毒。

    医用剪刀干净利落地,拆掉慕臻胸前被他缝得歪七扭八的线,重新缝合。

    蹲久了脚肯定会酸,也影响手感。

    苏子衿把军用包踢倒,横放在慕臻的跟前。

    坐在军用包上给慕臻缝合伤口。

    一旦涉及到医学工作,苏子衿便是全身心投入。

    她全程低着头,专注地缝合伤口,心无旁骛。

    慕臻也全程低着头,也心无旁骛,只不过,他是专注盯着在给他缝合伤口的苏子衿看。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帅气。

    这话,其实放在女人身上也通用。

    至少,在慕臻看来,低头在认真给他缝合伤口的苏子衿,性感指数简直爆表!

    苏子衿身上的白大褂已经脱下来,披在了吉拉的身上,因此,此刻她身上只不过穿了件紧身的T恤。

    玲珑有致的身材包裹在白色T恤的布料当中,称不上有多连绵壮观,可形状顶好,且饱满挺立。

    而且,他清楚地记得,那日在丛林,手臂传来的触感。

    还有这腰,真真是细啊。

    不足盈握,可堪把玩。

    慕臻是越看越心猿意马。

    脑海里某种显鲜艳颜色的内容精彩跑马,他的革命战友“慕大帅”感受到了大佬了心中的澎湃,也随之雀跃激动了起来。

    十几厘米长的伤口,苏子衿不过用了半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就重新缝合好了,缝得又齐整又美观。

    苏子衿用剪刀,剪掉剩下用不到的医用线,从医用包里取出绷带,把伤口缠上几个圈。

    慕臻胸前的这一道伤口,从他左胸的下方延至他右边的腰身。

    苏子衿缠绕纱布,就需要从他的肩膀处绕至腰间初,需要把腰弯得极低。

    然后,她的目光就那样不经意间,扫过慕臻的长腿,与雄赳赳、气昂昂的“慕大帅”,隔着裤子布料,对了个正着。

第14章 【傲娇014】好想舔光她口中所有的酒!() 
苏子衿的脸色当即冷了下来。

    慕臻这臭流氓,根本就不知道“难为情”三个字怎么写。

    确切来说,穆四的字典里,就没有诸如“害羞”啊,“羞耻”之类的字眼。

    YY当事人被撞了个现行,也不见任何尴尬。

    神色坦然地不能再坦然,甚至还带那么点炫耀的意味在里头——在部队这样男人扎堆的地方,他的“慕大帅”可都是个人翘数。

    苏子衿冷冷地收回目光。

    她站起身,绕到他的身后,沉默不语,替他把后背以及身上其他地方的伤口全部一一消毒上药。

    也就是慕臻救过她两次,又出手帮过吉拉,换做其他人,苏医生就算不用手术刀去掉对方一层皮,肯定也会用军刀,直接给对方亲密战友一个深刻的教训,准保对方和他的亲密战友看见她,从此再不能“肃然起敬”。

    “轰隆隆——”

    震耳的雷鸣声盖过瀑布的轰鸣声,响彻丛林,惊奇起群鸟飞掠。

    苏子衿抬头,乌云滚滚,从远方奔赴而来,侵蚀着炙热的艳阳。

    苏子衿行动有素地把东西都收拾进军用包。

    马上会下大暴雨。

    他们得赶在大暴雨来临之前离开这里。

    慕臻的T恤沾了血,被他之前丢在水潭里泡了泡,后来又挂在树杈上。

    塔尔塔的日照,从不让人失望。

    慕臻走过去,用手摸了摸,果然,早就干得不能在干。

    慕臻慢条斯理地把衣服给穿上,倚着树干,“媳妇儿,你觉得,是我们走得快,还是云飘的快?”

    慕臻状似问了个无厘头的问题。

    苏子衿听后,手中的动作却是顿了顿。

    人类步行的速度快,还是云飘得快?

    这根本就是一道送分题。

    就算他们疾行,中途不作任何的休息,走出这个丛林,至少也要花一个小时的功夫。

    埃蒙先生身上带伤,她的体力也处在严重透支的边缘,这也意味着他们势必将要花上比一个多小时甚至两三倍的时间,才能走出这片丛林。

    “滴答,滴答,滴答——”

    骤雨,已至。

    碧绿翠色映了满眼,一柄巨大芭蕉叶进入在她的眼帘。

    男人擎着翠绿的芭蕉叶柄,身后碧色的一湾水潭,唇角勾着浪荡的笑意,身姿挺拔,气质卓群,像是偶尔来丛林探险却迷了路的世家浊公子。

    “我知道一处绝佳的避雨场所。

    媳妇儿,乖,跟老公走呗。”

    慕臻生**荡,邀人避雨就避雨呗,愣是被他说出了想要跟人洞房花烛,红翻被浪似的暧昧。

    生怕人不知道他那点带颜色的小心思,他手臂微弯,示意苏子衿挽上,不怀好意地明显。

    她刚才肯定是脑抽了。

    这人哪是什么世家浊公子,分明是绝世臭流氓才对!

    对他伸过来的手臂视而不见,苏子衿冷着张脸,面无表情地道,“带路。”

    倒是没有拒绝慕臻替她遮雨的举动。

    慕臻眼睛一亮。

    小玫瑰似乎没有像之前那么排斥他了!

    之前他要是媳妇儿媳妇儿的叫,他的小玫瑰早就亮刺儿了。

    从方才起到现在,他都喊了几声媳妇儿了?

    甚至,就连之前“慕大帅”向她热情问好,小玫瑰都没有想要捅死他,还很贴心地替他把身上的伤口都处理了一回,哪怕全程脸色冷得可怕。

    慕臻当然不认为苏子衿已经爱上了她。

    不过,至少对方不再对他起杀意了,不是么?

    不再对他起杀意,说明他获得了小玫瑰的信任。

    既然俘获了对方的信任,摘取芳心的日子还会远么?

    等到小玫瑰爱上他……

    “收好你脑子里我龌龊的念头!”

    苏子衿用挂在脖子上的狙击枪,戳了戳慕臻的手臂,示意他老老实实地在前面带路就好。

    慕臻又怎么会把苏子衿这种色内厉荏的威胁给整的放在心上?

    “龌龊的念头?比如说?”

    慕臻唇角勾起兴味的笑容,凑近苏子衿的耳畔。

    彼此心知肚明,他现在脑子里装的肯定是十八禁内容!

    这人分明是在挖了个坑,就等着她往下跳。

    嫣唇抿成一条线,苏子衿狠狠地剜了慕臻一眼,收起军刀,大步地往前走。

    慕臻所说的避雨的地方不远,就在瀑布不远处的一个洞穴。

    “我侦查过了。

    这里没有野兽触出没的痕迹,当然,也没有蝙蝠和毒蛇之类的喜阴之物。

    我在里面发现了木柴燃烧过的痕迹,以及食品的包装袋。

    说明,在我发现这个洞穴之前,有人也这里生活过。

    可能就是因为这样,这里才没有成为野兽或者是其他动物的巢穴。

    所以,媳妇儿你大可放心。

    这里绝对安全,是个绝佳的避雨场所”

    洞**视线昏暗,慕臻手里拿着手电筒,照亮洞穴的昏暗。

    习惯性地忽略慕臻的对她“媳妇儿”的称呼,苏子衿背着背包,微微落后于慕臻一步。

    洞穴很大,稍微往里面走一点,就看见了慕臻口中所说的火堆的痕迹。

    “越往里走,温度越低。

    我们就在这里生火吧。”

    慕臻在地势较高的地方停了下来。

    苏子衿没有异议。

    慕臻给苏子衿找了一块较为干净的地方,上面还铺着秸秆。

    洞穴里当然不可能会有秸秆,秸秆是慕臻在意识到今晚很有可能要在丛林里过上一夜,特意找来的。

    苏子衿没有拒绝他的好意,就势在那块相对平坦的岩石上坐了下来。

    她把行军包放在地上。

    苏子衿从行军包里取出火折子和打火机。

    余光瞥了眼怀抱着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木柴的慕臻,苏子衿心情有些复杂。

    埃蒙先生应该是早就料到了会突下暴雨,这才把计划在山洞过夜的事项都给准备好了。

    行事缜密,有勇有谋。

    这样的人,绝不会是泛泛之辈。

    这位埃蒙先生,到底是什么来历?

    苏子衿吃着从行军里拿出的面包,陷入沉思。

    火堆发出“哔啵”的声响,映在苏子衿姣好的脸庞上,明明灭灭。

    慕臻早上去村庄换衣服时,吃了不少东西,但是那点东西在今天跟几个民兵火拼时早就消耗得差不多了。

    这会儿早已是饿得前胸贴后背。

    可他哪怕饿得能啃下一头牛,也不至于跟一个女人争食的地步,尤其还是他看上的女人。

    慕臻眼睁睁地看着苏子衿吃完面包,又像变戏法一样,又从中取出一个火腿肠,一根巧克力棒,甚至还有一瓶啤酒!

    啤酒?!

    慕臻目光幽深如狼,他已经大半个月没有碰过酒了。

    苏子衿拉开易拉罐的环,啤酒花咕噜咕噜地冒了出来,沾了她满手。

    白色的啤酒雪花,白皙修长的手。

    这还不是最致命的。

    当苏子衿用牙尖咬开巧克力棒的包装,就着啤酒咬下一口巧克力棒,唇瓣沾上啤酒的水渍,泛着莹润嫣红的水光,芙颊生红。

    慕臻舔了舔干起皮的唇瓣。

    妈的,好想舔光她口中所有的酒!

第15章 【傲娇015】好可爱,想圈圈叉叉() 
苏子衿是故意的。

    她知道慕臻现在肯定是饿得不行。

    所以,她故意当着慕臻的面,吃下一大块面包后,又从包里取出火腿、巧克力棒以及啤酒,且半点与之分享的意图都没有。

    即便,这些食物其实大大超乎了她的正常食量。

    他一点也没觉得苏子衿这么做太过分,反而觉得难得她这副明明已经吃撑了,还努力装成派云淡风轻的别扭模样,跟平日里清冷比起来,有一种巨大的反差萌。

    好可爱!

    想日!

    慕臻很努力才没有“慕大帅”再次肃然起敬。

    如果“慕大帅”总是处于充血的状态,对他本人可是一种残忍的酷刑。

    “媳妇儿,还有酒么?”

    慕臻挨着苏子衿坐下,凑到她的跟前,跟她讨酒喝。

    苏子衿仰头,把酒喝了精光,捏扁了手中的易拉罐,冷冷地睨着慕臻。

    得了,不用回答了,这行动分明是在告诉他,就算她那里还有酒,他也休想喝到一滴的意思。

    慕臻碰了一鼻子的灰,也不恼,“媳妇儿,我肚子好饿~”

    波浪线,拉长音,妥妥的撒娇的语气。

    “媳妇儿,给点吃的,好不好嘛~”

    还臭不要脸地拿脸在苏子衿的肩膀上蹭了蹭。

    苏子衿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了慕臻一眼,后者眨巴眨巴眼,一个身高一米八九的大老爷们儿,为了这么点口食,把自己当成了某肿大型萌宠,卖萌卖得毫无压力。

    苏子衿被雷到了。

    她霍地站了起来,把行军包踢到了慕臻的脚边,像是躲什么厉害的病毒一样,离他远远的。

    眼不见为净。

    要是换成平常,慕臻肯定会像牛皮糖地黏过去,不过这会儿也是真的饿了。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吃饱,喝足,才有力气撩媳妇儿,没毛病。

    慕臻打开被踢至脚边的行军包。

    在打开行军包之前,慕臻并没有抱太大的期待。

    他既然已经看出苏子衿刚才是故意当着他的面吃下那么多超乎她平日食量的食物,就做好了行军包里可能就只有一块压缩饼干甚至是饼干屑之类的心理准备。

    两块大面包,三根火腿,四、五根巧克力棒,几包牛肉干,还有罐头?!

    慕臻微微一愣。

    小玫瑰是来找他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丛林险象环生,担心没那么容易找到他,所以顺了那几个民兵的食物以备不时之需。

    从数量上就可以看出,小玫瑰没有把那几个被他击毙的民兵的食物全部拿走。

    为什么没有把那些食物全部拿走?

    是因为当时的她对于找到他这件事已经有一定的把握,确信她不会在丛林困太久。

    慕臻眸光微闪。

    所以,这些是食物里,本来就有和大一部分,是特意为了他而准备的?

    明明是带刺的玫瑰,拨开层层的花瓣,里面是这世间最柔软的心。

    慕臻最讨厌黄油面包,闻见那股气味就能犯恶心。

    这一次,慕臻却是眼也不眨地把两个黄油面包全部吃干净了,还开了个罐头,吃了根火腿,几片牛肉干。

    行军包里装了些什么,在没有人比苏子衿更清楚。

    在慕臻打开行军包的那一刻,苏子衿就后悔了。

    她确实是准备了两人份的食物,那是她完全在综合了客观情况所做的考量。

    她做的最坏的打算,他们有可能会丛林里迷路,以至于晚上得在丛林里过夜。

    那也仅仅只是一天的食物的分量。

    因为只要天一亮,辨别方位会容易的多,她有足够的把握把埃蒙先生带出去。

    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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