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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捡到了杀生丸这白富美-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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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如此,与其供奉着一群不提供庇佑的纯血种,还不如去追随一名有着无限潜能的同族——锥生零。

    武力、智慧、心性,他通通达到了。在月之寮无主的情况下,他无疑是最佳的管理人员。

    而想要真正将月之寮掌握于股掌之间,锥生零必然得付出成倍的心思。

    他们着实忙碌,所以,如何揪出这个潜藏在东京的吸血鬼,他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

    然而,正当他准备妥帖打算出门的时候,却发现裤袋中的手机发疯似的震颤起来。

    叶久泽翻开手机一瞧,才发现是黑主灰阎的号码——

    “理事长?”

    “优姬失踪了!”

    “什么?!”

    “优姬失踪了!昨晚!”

    叶久泽:

    黑主优姬失踪了,时间是昨晚。可现在分明是第二日的早晨。

    一夜的时间,对于一个女孩子而言,实在是危险至极!

    “有没有什么线索可用?”叶久泽问道,“你可清楚她是怎么失踪的?是被人绑架、拐骗还是”

    “戴着帽兜的男人。”黑主灰阎的声音充满焦虑,“一个男人,应该是优姬认识的人。只是在街尾巴冲她招了招手,她就追着他跑了。”

    “戴着帽兜男人熟人”叶久泽握紧了手机,再度询问,“这个描述我只在新闻中听说过。”

    “都市杀人吸血鬼就是这样一幅扮相。”

第180章 第一百八十只狗() 
黑主优姬;是一位手握白雪公主的剧本、走着灰姑娘的路线、怀揣美人鱼的良心、却硬生生打出女尊文结局的神奇女侠==

    她的一生跌宕起伏、爱恨纠缠、狗血淋漓;围绕着“青春忧伤文学”的主题;愣是出演了一部“她爱他,他爱她,他也爱着她”的铁三角不搞基流量剧。

    优姬是天道的亲女儿,有一对秀恩爱吊炸天的苦情爹妈,有一个此生只为你而活的苦情哥哥,还有一个人生意义全是你的苦情竹马。

    她出场即为“孤儿”,仿佛人间弃子;刹那悲情满满。

    结果,当命运扒了她的马甲、为她披上外挂;她就一跃成为了尊贵的纯血公主;左手一只亲哥,右手一只竹马!

    可不幸的是,天命之女的“竹马”恰恰是叶久泽看好的“男主角”——锥生零。

    换句话说,叶久泽不仅弄错了这个世界的剧本;还找错了出演剧本的主角。他既搞错了主角,还颠倒了人物的性别

    他虽然对命运的力量一无所知;但不巧的是;命运也对他的力量一无所知==

    好端端的女主言情流;硬生生被他改造成了男主升级流。若非优姬莫名失踪;只怕他还能在作一波大死;往血族安利个八荣八耻。

    只可惜现在;将人找回来是个关键。

    叶久泽确实没想到优姬会出事。在他眼里;优姬一直是个生性善良的元气少女,即使偶尔遇事冲动,也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忙。

    至少,锥生零长了十年没歪,多亏了她的付出。

    但,她却失踪了

    过去了一夜,“绑匪”不但没个电话索要钱财,还玩出个人间蒸发,啥痕迹也没留,任谁也找不到他在哪儿。

    黑主灰阎着实无法,才只能求助于叶久泽。毕竟,叶久泽身份是“狼人”,是游离在血族、人类、猎人三方势力之外的种族。

    由叶久泽出手,才不会牵动太多的要害关系。

    叶久泽搁下手机,吐出一口浊气。他扭头回望室内很好、很好!无论是杀生丸还是他养的狗子,关键时刻一只也没在==

    罢了左右是他将狗子放养在先,岂有此刻埋怨它们不在之理。

    只是这会儿用狗在即,没有狗鼻子的帮助,谁能通过优姬的气息寻找她的踪影?

    也不知道君麻吕带着狗子去哪儿玩耍了,有这么嗨吗?连家也不回了!

    万事只能靠自己,叶久泽闯入了优姬的宿舍,告了声罪之后翻开了她的衣柜,随手捞出一件睡衣。

    不得不说优姬是个十分保守的女孩,就连睡衣的款式都有着实打实的年代风,要么是长袖长裤,要么是吊带长裙就没一件是刚绷住臀部的。

    不嫌累么?

    明明脱光了睡觉更舒服啊叶久泽如是想。

    他抱着睡衣,在遍寻不见狗子的情况下,只能无可奈何地前往东京,从摄影棚里扒拉出蔫儿巴拉的金毛。

    只有金毛,他能确定它的位置==

    所以,吉尔伽美什并不知道,叶久泽此番前来并不是为了救他脱离苦海,而是为了把他拖向更可怕的深渊。

    “来,嗅嗅,跟我找人去。”叶久泽团吧着睡衣,揉了揉金毛的脑袋,“找到人了给你吃顿好的。”

    吉尔伽美什感动地摇晃着尾巴,完全抛弃了英雄王仅剩的尊严。

    天啊,他已经多久没有吃饱饭了,成天见到的不是跑步机就是跑步机!

    而跑步机这玩意儿,比他生前养过的美人儿更可怕。他只要一爬上它的身,就要被迫永动,直到被榨干最后一滴的价值。

    他活得好苦啊他怀念饲主给的杂碎汤,怀念满盆的狗粮,更怀念肥到流油的大鸡腿!

    饲主说,找到人就给他吃顿好的

    瞬间,优姬的睡衣在吉尔伽美什眼里成为了王之财宝,还是强大的对城宝具!

    他带着幸福的笑涡把狗脸埋进睡衣里,片刻后,他迎着温暖的阳光与和煦的微风,撒开粗壮的狗蹄子,奔向了象征着自由的远方!

    叶久泽:

    他愣在原地,怔怔地盯着金毛叼起睡衣,以凡人莫及的速度消失在地平线上,心头咯噔一下,脑子直接懵逼了!

    他万万没想到,跑步机虽没甩掉狗子几两肉,却给它培养了一双飞毛腿==

    金毛跑了跑了跑了!就这么叼着优姬的睡衣,在他眼皮子底下消失个彻底!

    死狗!你跑哪儿去了,回来!回来啊!

    优姬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被囚禁在一个荒凉的古堡里。这个古堡四周被高大浓密的树木掩映,浓绿的爬山虎遮掩了岁月斑驳的痕迹,留下的阴影,森然而诡异。

    她被玖兰学长带到了一个从未来过的地方。

    不,不对,玖兰学长怎么会带她来这里?

    如此突兀,如此意外,甚至都没有向理事长报备,完全不像学长平时稳健的作风。

    优姬心头没底,赤脚跑下大床,伸出手狠狠拧动门把手。

    无奈“狩猎女神”不在身边,而她的力气又微乎其微,此刻发出的动静不但不会招徕救援,反而会引来不必要的“怪物”。

    “优姬你在做什么呢?”

    阴郁低沉的声音忽然从身后响起,一双修长惨白的手,轻轻放上她的肩膀。

    “我的乖女孩,你打算离开我吗?”

    冰冷的呼吸吐露在耳边,这个熟悉又陌生的男人环过她的身体,低声笑道:“别啊,你该呆在这里一辈子,当我的采血容器。”

    优姬的瞳孔陡然一缩,恐惧犹如蛇虫,沿着脊椎蜿蜒而上,令她头皮发麻。

    他不是枢学长他不是!玖兰学长从来不会用这种语气跟她说话,也从不会对她开这种玩笑!

    “啊——放开我!”优姬骤然爆发,狠狠挣脱了身体,“你是谁?你到底是谁?披着枢学长的皮囊,却说出这样恶心的话!”

    “被发现了吗?”“玖兰枢”竟是笑出了声,“比我想象中敏感多了,优姬。”

    优姬退后了几步,戒备非常。

    “不过‘恶心’我可不认同,弱肉强食而已。”他温柔地解释着,一字一句,恍若情人间的低语,“要怪,就怪你是这个位面的气运之女吧。”

    在玖兰李土身死的那刻,“玖兰枢”的束缚就被彻底解除了!

    他拥有着无尽的生命和不老的容颜,除却那个从未出现的本尊,这世间再也没有什么能阻止他的野望。

    财富、地位、力量,他都有了。目前该考虑的,只是寻个好地方豢养一批采血容器,凭漫长的岁月熬死本尊即可。

    而优姬,就是他选定的最甘美的正餐。

    纯血种、女性、气运之人,只要一点点炸干她,他就能通过她慢慢掌握这个世界。

    “让我把你变成吸血鬼吧。”他朝她缓缓靠近,招来黑暗封锁她后退的道路,“跟我一起永生,不老不死。”

    “不!滚开!”

    “你可以拥有强大的力量,拥有无尽的生命,拥有傲人的美貌这样不好吗?”

    “玖兰枢”锁定了她,强行纳她入怀,轻嗅她脖颈上的芬芳:“很美味的鲜血,至高无上的极品,让我把你变成吸血鬼吧!”

    “不!不要——”

    “闪开啊!刹车刹不住了!”

    突然,一声嘶吼从天上来,以极快的速度由远及近,像是个炮弹一样撞上了古堡紧闭的窗户,“砰”地滚落在地上。

    “玖兰枢”收回獠牙,冷眼朝后望去——

    就见一只黄色的肥狗趴在地上呕吐,一个眼熟的女孩脸色泛白,在盯着他瞅了三秒后,紧跟着金毛一起凑到角落,疯狂呕吐起来。

    “玖兰枢”:

    这副皮囊长得很恶心吗?连狗都吐了

    叶久泽一阵狂呕,与身边的金毛“相依为命”:“妈的文明你太胖了,我再也不带你双人轻功了呕!”

    吉尔伽美什:

    明明是你突然把本王抄起甩上天,现在居然怪本王胖?!

第181章 第一百八十一只狗() 
吉尔伽美什明白;如果狗生中遇见了叶久泽这种饲主,那八成是上辈子缺德事做多了;老天爷特意派了个更熊的来整治他。

    在被叶久泽捏住后颈肉的瞬间;吉尔伽美什的心已经死了。

    在被大力甩上天外加十来个旋转的刹那;他的心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鼎鼎大名的英雄王,曾以为尊贵如他,就该翱翔在天空中睥睨世间万千蝼蚁,甚至认为脏污的地面不配搁置他的脚。

    王的脚怎能被凡尘玷污?

    故而他就连着个地;都要事先寻找一架高高的路灯;让所有站在地面上的英灵和魔术师都仰望他黑魆魆的鼻孔。

    这是他特殊的癖好。

    但事实证明,所有“特殊癖好”不是不能治;只是治疗的力度欠大而已。

    叶久泽的“上天”譬如杨教授的“电击”;一番乾坤大挪移之后,别说落地了,就连滚进坑里都是一种救赎!

    吉尔伽美什“晕车”得厉害;胃袋中晃荡的酸水都吐了个干净。等脑子稍微清醒了点儿,他不禁悲从中来。

    为什么?为什么要选择跑步机来减肥呢?

    明明被饲主带上天一回;保管食欲全消奄奄一息;还有比这更厉害的减肥方法吗?

    没有了再也没有比这更能恶心自己、又恶心别人的方式了。瞧瞧对面那只可怜的吸血鬼,被吓得连小脸都白了。

    “哦;救兵吗?”

    “玖兰枢”轻笑着,犹如最亲昵的情人般环住优姬的肩膀;伸出手扼住她的咽喉:“我以为最先找到你的;会是锥生零。”

    “没想到居然是一人一狗。我的公主殿下;你觉得他们能救你吗?”

    优姬拼命挣扎起来,棕色的眸子里流露出急切和恐惧,嘴巴一张一合,似乎在“喊”让他离开。

    “玖兰枢”轻笑出声,尖锐的指甲扎破了她的脖颈,流下一线殷红的血液。他竟是低下头探出舌尖,摩挲舔舐了起来。

    叶久泽的脸色陡然漆黑如墨。

    离开?不可能!

    放任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女独自面对残暴的吸血鬼,恕他办不到。且看这架势,没准他一个大意,优姬就被吸成了一具干尸。

    “玖兰枢”眼眸猩红,内里流露的情绪是满满的食欲。

    “去你的一人一狗!老子老娘为什么找你,你心里没点逼数吗?”

    叶久泽表示,面对残暴的敌人,首先气势上绝不能输,其次必须使用“战术劝服”的手段,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争取让罪犯明白,挟持手中的人质是错误的行为——

    因为,明显挟持他效果更好啊==

    叶久泽深吸一口气,使出了“大如来神套路掌”,只此一击,振聋发聩:“玖兰学长,你还记得我们共度的那个美好的夜晚吗?”

    众人:

    什、什么?

    不明状况的吉尔伽美什被雷得外焦里嫩,真不是他太污,而是他经历的美人太多,凭着叶久泽似是而非的话语,他想到的只能是云雨之事。

    然而这时,却见叶久泽往身后一摸,掏出了一个熟悉的保温杯。

    “玖兰枢”:

    直到现在,他才终于记起了被保温杯支配的恐惧==

    “你还记得它吗?”叶久泽手握保温杯,仔细回想着了一遍被狗子毁掉的茅屋、公寓、医院、宿舍心头哀戚至极,面上泫然欲泣。

    “是它,见证我们的曾经。”

    “可你现在,却拥她入怀!完全、忘记了、我的存在!”

    “玖兰枢”:

    他彻底懵了!面容扭曲,就连扼住优姬脖颈的手,都开始微微颤抖!

    这个女人这个女人!

    “我就问问你,饿了么?”叶久泽一撩长发,露出修长的脖颈,抬起保温杯,就那么一拍,“来呀,朝我这儿咬,快!别犹豫!”

    “我这么美,血这么香,皮肤这么嫩,都是一个年纪的,你为何选了优姬而不是我呢?”

    “你想想啊,你咬我,挟持我,虐待我,万一我得了斯尔哥德摩综合征,你就是我的天、我的地、我的玄晶、我的妈卖批!”

    “优姬能给你什么呢?”

    “她能给的我都能给!我还能给你一族战斗力剽悍的‘狼人’啊!”

    “所以你是不是瞎了才没选我啊?来呀,咬我啊,照着这里咬下去!”

    金毛:

    突然好想咬死她怎么办?

    如此另类的更换“俘虏”的方式,饶是英雄王都没见过==

    叶久泽努力演绎出一名“深情女子”的形象,并借着这“傻白甜恋爱脑”的模样,一寸一寸,缓缓朝着“玖兰枢”靠近。

    五米、四米、三米快了!

    “玖兰学长”叶久泽捏着嗓子叫了他一声,成功地发现对面的罪犯和受害者齐齐抖了抖身子,跟中了癫痫一样。

    他拽紧了保温杯,目中含悲:“为了把你彻底变成属于我的东西,那我只能——”

    “去吧!精灵球!”

    说时迟那时快,叶久泽忽然眼神一厉,输出全靠吼。

    声音的传递远快于动作,在“狮吼功”到位的下一秒,铁打的保温杯化作钢炮,直接射了“玖兰枢”一脸!

    它像是精灵球一般旋开了盖子,侧身倾斜,里头装着的榴莲汁泼洒而出,刺鼻的气味差点没把他熏晕过去。

    “就是现在——”

    叶久泽喊出了无数热血漫男主的经典语录,瞬间回升士气值百分之百!

    他三步并作两步,锁定了“玖兰枢”的目标,滑出了双人轻功的步调,一把上前拽住对方的衣领,腾空、上升、甩沙包!

    伴随着“咚”的一声巨响,他们双双撞上了天花板==

    优姬:

    吉尔伽美什:

    叶久泽“嗷”地尖叫一声,凄凄惨惨地落地,好巧不巧地一脚踩上了保温杯圆润的瓶身,刹那腰身一扭、前腿伸张,来了个标准的一字马!

    当屁股着地的那刻,叶久泽就明白,自己赢了

    赢的彻底!

    因为被他带上天的“玖兰枢”,整个脑袋居然抠进了天花板里,他如同死尸一样挂在上头,两条长腿一晃一晃,却愣是拔不出脑袋。

    无法,很多地方,都是进去容易出来难啊!

    叶久泽笑了,他扶着自己的腰站起来,凑到“玖兰枢”的下方,二话不说脱掉了他的鞋,撸掉了他的袜子,还顺手拿出了一支羽毛笔。

    吉尔伽美什:

    这熟悉的场景、熟悉的道具,让他不禁想起了被羽毛刷脚底板支配的恐惧!

    “嘿嘿嘿瞧瞧这脚丫子,长得多俊啊!”

    叶久泽顿时发出了电车痴汉的笑声,并对“玖兰枢”发动了刷脚底板攻击。

    岂料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玖兰枢”总算从套路中回过了神,干脆利落地提起身体伏贴在天花板上,爆裂的能量直接粉碎了整块天花板!

    无数石块碎屑从天而降,叶久泽铲起一脚将金毛踢出窗外,反手落下一个镇山河,将自己和优姬罩在里面。

    迷蒙人眼的烟雾之中,属于“玖兰枢”的身形缓缓膨胀。在那脊背的位置,仿佛张开了什么漆黑的影子,一点点提起,一米一米扩张。

    那是什么

    叶久泽瞪大了眼睛,盯着迷雾中的人影。

    下一瞬,就觉一阵狂风席卷而来。

    只见那人影竟是张开了一双黑漆漆的翅膀,手握一柄漆黑的,睁着一双血色泛滥的眸子,恶狠狠地穿过来一枪!

    “轰——”

    原地被夷为平地,叶久泽足尖轻点,小轻功接二连三瞬发,一波蛇皮走位,将要害全数避开。

    迷雾被那双漆黑的羽翼吹散,它们包裹着“玖兰枢”,犹如一面厚实的盾牌。

    这样的姿态、这样的能力

    叶久泽戒备了起来,脑中的弦绷得很紧:“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你以为呢?”

    “玖兰枢”抖了抖翅膀,冷笑道:“吸血鬼,是该隐的后裔。”

    “该隐,是神的后裔。”他的杀气以最快的攀升,“纯血种为何不能杀死纯血种呢?明明拥有了足够多的纯血,才有资格觉醒最原始的血脉啊”

    “能处决‘神灵’的只有神灵。”

    “你杀不了我,除非你有神性。”

    “玖兰枢”手中的枪指向叶久泽的咽喉:“想好怎么死了吗?”

    叶久泽顿了顿,竟是认真地回答道:“我选择爽死。”

    金毛:

    优姬:

    “玖兰枢”:

第一百八十二只狗() 
这年头吧;夜路走多了就会撞鬼;boss当久了难免遭罪,狗子养杂了必然记不住谁是谁,只觉得眼前欠揍的嘴脸;都有点脑残二哈的“疯情晕味”。

    该隐是谁?

    据说那是神之子,血脉高贵。由于不想继承他爹的家业,竟是转行当起了吸血鬼,不仅混得风生水起,还留下了一堆野史传奇。

    是他;因为太懒;所以发明了交换血液传递“神性”的方法;是他,因为不婚,所以开创了吸血造鬼绵延“子嗣”的先河。

    也是他,因为“孩子”太多疏于管理,才衍生了无数氏族派系;更是他,因为“皇位”传承手续繁多;才制定了纯血为王的规则。

    最要命的是;该隐懒癌入骨,日日咸鱼,完全不愿花时间解决家庭矛盾;为了让后代少打扰他老人家沉眠;他干脆大手一挥;定下了纯血只能相爱不能想杀的规矩。

    哦?你要打你兄弟姐妹?

    诅咒你哦!

    纯血种能怎么办?他们也很绝望啊!

    万年前的始祖搞事;万年后的子孙遭灾。该隐浪完了不收拾残局;纯血种为了维持神性的传递而选择与血亲通婚。

    说多了都是泪,通婚只能解决一时,不能解决一世。岁月漫长,难免会有纯血爱上人类

    血族的“神性”在时间的流逝中慢慢被稀释,衍化至今,已是沦落成五个等级。纯血种化作稀有熊猫血,levelb成为了血族社会的主流势力。

    若是没有掠夺者的介入,血族会一直维持着以纯血种为尊的传统。

    可掠夺者不仅介入了,他还发现只要杀死纯血种汲取他们的血液,就能提纯体内的“神性”。于是,他席卷了吸血鬼的沉睡之地,一步一步,竟是魔化了体内的力量。

    漆黑的羽翼,巨大的翅膀,浑身缠绕着浓郁的黑暗和死气,完完全全就是神话传说中堕天使的模样!

    有繁复的花纹如蛇一般攀附着他的皮肤,将每一寸都染上诅咒的气息。他的身上,爬满了不甘的亡灵;他的道路,充满了无数血腥和腌臜。

    玖兰李土的死亡,斩断了他背负的枷锁。在脱离了所有的束缚之后,“玖兰枢”彻底露出了他最狰狞的面孔。

    “即使你是所谓的狼人又如何?”他旋转手中的长|枪,抬脚往前跨了一步,在落地的那秒,底下的大地骤然皲裂。

    “呵,就算你是嘛,无论你是谁,对我而言都不重要了。”

    “玖兰枢”冷笑出声:“你只是没有神性的低贱货色而已,居然还妄想真正地伤到我吗?只有神才能伤害神,区区一介杂种,呵!”

    叶久泽:

    大兄弟,说真的,你打架就打架吧,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废话?!

    你有没有神性关我屁事,我只知道你特么在发神经吧?开打前还爱说教,你以为你是唐三藏吗?

    而且你到底有没有脑子,就算嘚瑟,有必要把自己的弱点暴露出来吗?你这么蠢,就算我赢了你,也没什么可得意的地方==

    “神?”叶久泽做出吃惊状,“只有神才能伤害神?”

    “哦。”迎着对方志在必得的脸,叶久泽高冷至极,“我的确不是神灵,也没有什么神性。但是——”

    “究竟是谁给你的自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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