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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冥婚:鬼夫大人萌萌哒-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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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这样做,我的寿命还有多长?”
“最多十年。”
明知会害了我,却还要一意孤行。
我静静的望着容麒,我竟发现,排开初时的怒火滔天,我竟还是恨不起来他,所以时候他成功了。
就算亲手杀了我,我也还爱着他。
“为什么不事先跟我商量?既然已经给我费心笼络到这个地步,为什么不索性事先言明?”
我心里试问,如果容麒在推动这个计划之前,就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为了我们的长久在一起,把我变成半人半尸的怪物。
我愿不愿意?
如果不愿意,为了不缩短我的寿命,容麒一定不能再呆在我身边了。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苏家屯会极力阻拦我们一样。
但是如果我身边没有容麒,我会开怀吗?
一想到那个答案,我就觉的我癫狂了。
我居然是愿意的。
但是容麒不会知道我心里想的。
他只是呆呆的看着我,一行血泪,缓缓的只他眼眶中落下,白皙俊朗的容颜,挂着难看自责的笑。
“我想告诉你来着,可是我怕,你没了我,或许还会有新的生活,但是我会疯的我输不起。”
第263章 我不走()
“苗苗,你没有尝过那种孤独的滋味,也没有尝过那种,看着在意的人,一一死去,偌大的天地,却只剩下我一个人原本我以为,我早就习惯了,也坦然了,但我遇到了你,我曾想在你有限的寿命里,给你最好的幸福,然后抱着你老去,但是我没想到,幸福来的太快,也太完美。”
“就像毒药一样,慢慢腐蚀了我的心,我与你一起,越是开心满足,就越是舍不得放手,只要一舍不得,就贪心的想永远的留住我知道我很自私,可如果我不这样做,那等待我们的结局,只有两个。”
“要么,我就此罢手,永远的消失在你的眼前,这也是你的长辈,打算给你安排,并且实施的结局,是我生生刨开自己的心,才换得他们一个妥协的态度。”
“要么,就是让我看着你去死,如果非要那样,何不我自己动手苗苗,我之所以不告诉你,是因为我赌不起,我比任何人都了解,活人跟死人的区别,就算你说你爱我,你说你不后悔,我也不敢拿这个为赌注我输不起。”
一句输不起,却是道尽了我跟容麒之间,到底的不信任。
他不相信,或者不敢相信,我愿意为他去死。
而我则不相信,容麒真的会伤害我,尽量目的,是为了我留在他身边。
他是自私,可自私的让我心疼。
我俩就这样静静的对视着。
因为我的意识,才刚回到肉身,整个人还是麻木的,不过在短暂的适应之后,我缓缓的站起了身。
我看到,容麒的眼底,迅速闪过一片慌乱和害怕。
他忽然张开双臂,紧紧的抱住了我的腰。
“苗苗你别走,我不许你走,事已至此,你没有回头路了,原谅我好不好,苗苗,求你了,原谅我好不好?”
容麒几乎是苦苦哀求。
而我也从未想过,容麒的爱,居然可以这么卑微。
“如果我非要走呢?”
我冷淡一语。
“你要是走,我就,我就”
容麒死死抱着我,就跟即将要被抛弃的孩子似得,任凭使尽浑身解数,就是没有更好的办法,“我就,我就我就灰飞烟灭给你看”
“我就想去趟洗手间。”
我淡淡一语。
容麒抱着我的动作,僵了一僵。
像是个闹剧被戳破的孩子,仰起头,呆呆的看着我。
我也看了他一眼。
容麒这才犹豫着,小心翼翼的放开双臂,任凭我摇摇晃晃的往前走。
我死了两天,活人的基本功能,估计是丧事了差不多,我现在就像是一团灵魂不散,附在自己的尸体上一样。
半死不活。
缓缓的推开洗手间的门。
虽说心里早就有了准备,可当在镜子里,看到我此刻的尊荣时,还是微微的悸动了一下,苍白的,没有任何神采。
容麒,就躲在门口,悄悄的看着我。
似乎怕我会生气,赶忙解释道:“苗苗,你现在只是刚醒来,有点不太稳定,我一定好养好你的,把你养的像正常人一样,只是比正常人少了半口气而已,你不算死亡的,真的不算”
“我现在可以出门吗?”
我突然截断了他的话茬,问。
容麒呆了一呆,想了一下,说:“苗苗你想出去?可是”
“在屋子里憋了好久,想出去看看。”
看得出来,我这个举动,可能令容麒有些为难,可他还是飞快的点了点头。
“好,你等我,我马上就能让你出去”
仿佛只要我不走,愿意这样跟他说话,就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一样,笑着转身就走,似乎去给我拿什么东西去了。
我好奇他去拿什么。
可转眼,我鼻息间,嗅到了一股诱人的芬芳,是的,很诱人的味道,像像新鲜的血液。
我居然不自觉吞咽起了喉咙,像是饥饿的人,突然看到了美食。
然后我就看到,容麒快步,重新跌跌撞撞的跑到我跟前。
他左手小心翼翼的端着一个小碗,碗里放着殷红色的血液。
而他端着碗的手臂动脉上,划出了好几道狰狞的伤口,似乎刚从里面放过血。
僵尸的血不多。
唯有的那么一点,也是随同容麒修炼百年的僵尸血,对他很重要。
他放出来给我。
“喝吧,喝了就可以出去了,太阳不会灼伤你。”
容麒端着血,一脸笑的讨好,小心翼翼,然后叮嘱我说:“不过你十二小时之内必须回来,不然会有危险苗苗,你放心,这只是暂时的,过不了多久,你会好起来的,像我一样可以正常的生活。”
容麒努力试图的让我接受。
让我信他。
但是当我看到,他手臂动脉上,那一条条的刀痕,忽然间就刺伤了我的眼,他明知道我最看不得他受伤难过。
明知道
“苗苗你喝呀。”
容麒似乎怕我反悔的样子,将那小碗血,朝我跟前递了递。
我就这样愣愣的看着。
我活着的时候,怎么可能会去喝血,看一眼就觉的恶心,但此刻,我却喜欢极了这个味道。
这是容麒的血。
他娶了我,曾给予了我最极致的幸福很快乐。
后来他又杀了我,把我做成了活死人。
但我不管我死还是我活着,从始至终,只要我想要,他似乎都会毫不犹豫的给予,哪怕抽他的血,腕下他的心。
这样的容麒。
你让我该拿你怎么办?
“苗苗你是不是难过了,别难过,我不值得我的血,养养就回来了,尸妖的血,小恒谁的,想喝都喝不着的。”
美味至极的血液。
放在我的眼前,但是下面却是容麒,斑驳狰狞的伤痕,和他讨好胆怯的笑脸。
我隐忍再三,终于还是接过他手里的鲜血,一口吞进了嘴里,抢过柜子里的外套,我几乎就要夺门而出。
“苗苗”
身后,是容麒有些诚惶诚恐的呼唤,和紧紧盯着我的目光。
“放心,我不会跑的。”
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觉的我自己都疯了,我跟他都到了这一步,我居然还在考虑他的感受。
他是最害怕孤独的。
“好,我等你回来。”
容麒一下笑的跟个孩子似得。
我甩门而出,此刻外面的天气应该是下午,冬天的阳光没那么炽烈,可我还是出现了微微的不适。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非要出来。
待在那个屋子里,我就是觉的憋闷,仿佛发泄不出我此刻心中的震荡。
我最心爱的男人杀了我。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他都在不信任我的情况下,先斩后奏的给我制造了另一种陌生的生活状态。
更该死的是,我依旧无可救药的爱着他,心疼着他。
“苗苗。”
看到叶群站在门口的街上,他果然没有走。
“你好了?”
叶群似有些惊疑的看了我一眼。
从他这犹豫的一眼判断上,我能看得出来,我喝下容麒的血后,应该是有点人样了。
“能不能,带我去个没人的地方?”
“上车。”
叶群到也干脆。
他还并不知道,我跟容麒之间具体的恩怨,只知道我死了,我此刻的状态,并不是很稳定。
“小恒呢?”
上车后,我随口问了一句。
叶群大概知道我心情很沉闷,也故意岔开话题,笑道:“那小子一直喜欢绘画,上星期嚷着让我给他报了个学习班,前几天就去上课了,不过今天我没让他去,他太弱了,让他先泡几天尸水。”
我哦了一声。
似乎也没有什么地方是要去的。
所以叶群开着车,一路出了闹市区,周围的建筑开始越来越少。
人烟也越来越稀薄。
直到来到一片荒凉的土地,不远处,居然还是一片乱葬岗,太特么附和我眼下的心情了。
“到底怎么回事,可以说了吗?”
叶群看了我一眼。
我低了低头,任凭四面八方的风,吹拂过我凌乱的长发,大概这该是我最狼狈的时候了吧。
“我死了,你知道吗?”
良久,我才这样说了一句。
然后又自嘲的想笑,叶群,居然成了我的倾诉对象。
“我知道。”
叶群点头,“商场广告牌子意外坠落,砸伤了很多人,你没有被砸伤,却是受了惊吓,意外猝死的,不过我一点也不相信,你会猝死,我认识的苗苗,很勇敢能干,怎么可能会因为一点意外,而受到惊吓”
叶群认真看着我。
似乎在等我的答案。
“猝死?”
我摇了摇头,“看来容麒的手段做的很好,痕迹扫的也很干净,让医院都认为我是猝死的。”
“容麒?”
叶群一下瞪大了眼。
怕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杀死我的,会是这个世上,最爱的我的男人。
当即,我就将心里,压抑了整整两天的秘密,全都告诉了叶群,我跟叶群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
但我相信,她是我此刻唯一值得信任的人。
而叶群在听完我这个,稍稍有些匪夷所思的故事后,也愣住了。
跟我一块,蹲在马路牙子上,半天没吱声。
“你抽烟吗?”
最后叶群掏出了香烟,我知道他在心情烦乱的时候,就在抽一支烟,不过他的烟才刚递出来,就顿住了。
“抱歉,我忘记了,你现在没气儿。”
第264章 离不得()
“还有半口。”
我不服气的一把夺过,点燃,发现,我真的有半口气,只是吸一下,肺就跟着抽着疼,如果现在把我拉去医院检查。
绝壁的活死人一个。
但偏偏我还在活蹦乱跳。
容麒的血,跟鬼将军的眉心血,从某种角度,扣住了我的魂,也改变了我的体质,至少延缓了我的腐败。
“不能抽就别抽了。”
叶群看着我也难受,劝道。
我却坚持要抽,说没事。
“其实你这种状态的活死人,我以前也听说过,不过因为制作的要求,有点苛刻,所以很少出现,不过你知道,活死人,跟僵尸的区别在哪吗?”
叶群喃喃了一句。
我看了他一眼:“在哪?”
叶群想了一下,说:“僵尸,是集身前怨念,身体又在某种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发生变异,而产生的邪物,比如小恒,便是意外成为僵尸的。”
“当然,玄门各宗流派,千年留长,早已出现了人为干扰,所出现的僵尸”这里,叶群又给我举了几个例子。
无非就是赶尸养尸,跟风水那一套。
“虽然不知道容麒是有过怎样的奇遇,短短两百年,就把自己养成了尸妖,不过原理不会变,成为僵尸之时,他们已经放弃了自己的灵魂,如果僵尸死了,那便是真的灰飞烟灭,不存半点痕迹。”
“而活死人,看似跟僵尸差不多,但是,活死人却还有一个轮回的机会,因为你一只脚踩在阳世,另一只脚踏进了阴曹地府所以说,容麒对你,虽说不公平了一点,但却是良苦用心。”
叶群一番话说完。
我低了低头,没说话,任凭手里的烟,慢慢的燃烧完,化成了灰。
往日的一幕幕,也涌上心来。
初见容麒时,那股子痞痞的笑,有时候镇定的像个大风水师,有时候又幼稚的像个孩子,但脑子永远比我精。
经常各种花言巧语,又装傻卖乖。
表面强大,内心实则敏感脆弱。
而就是这样的他,一点一点,攻城略地,将我死死的窝在他的手掌心。
我也就这样,无法自拔的爱上了他。
“那你现在还爱他吗?”
叶群问。
我心里却是一片复杂,爱吗?爱,都爱进了骨子里,我甚至无法想象,如果我的生命力,没了容麒,我会变成什么样。
就算我活着,也是一具缺灵少魄的行尸走肉。
就算我按照我叔儿的预想,平安嫁人生子,一辈子似乎也就这样索然无味的过了。
所以,我不得不很没骨气的承认,我爱他。
“那你为什么又要丢下他,一个人跑出来呢?”
叶群继续问。
我摇头:“我也不知道,大概一时接受不了,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吧,所以才会这样暂时的逃避。”
“既然如此,那么,苗苗,你跟我说句实话,如果,容麒并没有杀你,而是事先,把他的想法告诉你,你会接受吗?你必须改命,如果不改命,他的存在本身就会害死你,这只是时间问题,容麒踌躇了这么久,大概也已经是穷头陌路,才显出的法子吧。”
“其实说到底,还是他爱的比你深。”
叶群最后这样说了一句。
我不懂。
“他爱的比我深?”
叶群点头,叹了口气,“好吧,既然你选我当了你的倾诉者,那我就好人当到底吧。”
“其实,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点我一直都看在眼里,你觉的你爱容麒,但到底还是没有他深,而越是深,就越是害怕失去。”
“如果换一个位置讲,你会做容麒一样的事情吗?”
叶群认真的问我。
“我不会。”
我下意识的回答。
我在爱一个人,也不会这样不公平的剥夺对方的生命。
“如果他本就性命无多呢?”
叶群又问。
我摇头:“还是不会,生命是值得尊重的。”
叶群笑了,“因为你赌的起,也输的起,所以你才这样轻描淡写的去说什么,生命是值得尊重的,而在容麒看来,失去了就是失去了,什么都没了,在他眼里,生命不是可贵的,也不是值得尊重,而是一掐就灭的,灭了以后,剩下的,就只有永恒的痛苦了,而这份痛苦,死去的人,是不会了解的。”
叶群这话说的非常的感慨。
我看着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事。
“你女朋友”
“在我们最相爱的时候,她死了,生命真的很脆弱,所以很早的时候,我就懂了一个道理,自己去死,远比看着心爱的人,去死,更痛苦百倍。”
叶群苦苦一笑。
而我的心,忽然震的一下,因为我想起,容麒在看着我死的时候,他留下的两行血泪。
当时我以为那是鳄鱼的眼泪。
但是现在,我突然心口疼了起来。
比刚才抽烟的时候,还要疼。
“你怎么了?”
“没事。”
我蹲在地上,像个没人要的小可怜似的,背靠马路牙子,望着不远处的乱葬岗。
说:“能更我说说你女朋友吗?”
叶群摇头:“没什么可说的,虽说她跟你摸样很像,但其实性子却是天差地别,你很勇敢,她却柔弱的像温室里的百合花。”
但就是这样百合花似的女孩,开在了叶群,年少最青涩的记忆里。
经久不衰。
“不过最后我还是要奉劝你一句。”
叶群低头下,突然又这样说了一句,“容麒虽然很好,可是再好,似乎他都已经不是活人了,有些思想,也不在可能跟活人一样了。”
“你究竟是要离开他,还是,包容他的缺陷。”
闻言,我又沉默了。
连叶群都不得不承认,容麒很好,至少他表现的很好。
但是永远不要忘记一个真理。
那就是人无完人,包括我自己,也不是完美的。
如果容麒有一天不在意我了,跟别的女生暧昧,怕是我都控制不住自己,会提刀把那个女的砍了,来捍卫我的爱情。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魔鬼。
我有。
叶群有。
容麒凭什么就没有。
只是有些人,把心里的那个魔鬼,关的很严。
有些人,偶尔会把他放出来一样。
我痛苦的咬着指甲,一下一下的。
都不记得日暮是什么时候西垂的,但是我想了很多,也很混乱,但不是唯一可以确定的事,我似乎还是很爱容麒。
让我狠下心,从此不理他,我似乎也做不到。
你可以说我没骨气。
但也说明你没爱过。
容麒,就是我命里的劫难,我前世的孽,此生离不得,离不得。
“回去吧。”
我终于站起了身。
叶群点了点头,他似乎很开心,看到我紧皱的眉终于松开了。
“上车。”
车子很快发动,大概十分钟,我们又回到了熟悉的闹市区。
只是才刚进市,叶群的手机就死命的响了起来,他随后接起来一看,居然是小恒,当即俊脸就黑了。
“干嘛,不是让你在家好好泡尸水,打什么电话呀?”
叶群对小恒,明显又是一个态度了。
可怜的小僵尸,人前萌萌哒,人后在家不知是个怎么的受气包。
不过这话在叶群的嘴里就是,自己的僵尸,还是要自己跳脚,小恒这小子,说白了就是欠削得。
医院那次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据说回去把叶群都给气的嘴上起泡了。
“群哥,我有急事。”
半天,电话另一头才想起小恒可怜巴巴,小媳妇似的声音。
“什么事?”
“刚才泡尸水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我约了个人,说陪她去看电影的,估计我要爽约了,她电话也打不通,要不你过去替我说一声,让她别等我了。”
小恒的声音,弱弱的,一听就是干了没理的事。
“谁准你跟人去看电影了好吧,究竟是谁?”
叶群按下脾气,问了一句,估计顺路的话,就给他办了。
小恒这才雀跃的老实交代,原来,前几天,不是因为他喜欢绘画,软磨硬泡,给他报了个美术班。
场景一:帅气阳光,皮肤嫩白的小僵尸,背着画夹子,每日在高富帅兄长的光芒笼罩中,上下学。
场景二:白衣飘飘,长发款款,青春靓丽软妹子一枚。
这么一来二去,特么,居然搞上了。
当叶群知道这个残酷的事实时,直接把车听在了路边,电话里臭骂了小恒十分钟。
“你特么都多大岁数了,还谈什么恋爱,你这不是害人嘛,赶紧给我断了,断了好好修行,容麒就是你的目标,你要是成尸妖的,才能找妹子”
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一口老血喷出。
“好嘛好嘛,群哥我知道你是吃醋了,但是现在她手机我打不通,你给我去一趟呗,不然她看不到我,说不定会等我一夜,说了不见不散的群哥,你行行好地址是”
叶群原本不想管他这烂事了。
但想着,广场上,此刻有一个软妹子,正在痴痴盼着小僵尸,觉的也挺凄凉的。
于是叶群顶着高富帅光环,闪亮登场。
“你待会说话客气点。”我劝了一句,因为叶群挂电话后,表情就一直臭臭的,白瞎了这么俊俏的脸。
别把人软妹子给吓到的。
“放心,我又分寸。”
没想到我们到的时候,天空下起了雪。
第265章 你懂得()
远远的望去,广场上还真的有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姑娘,在一个凉亭下等着,望着漫天的大雪,和茫茫人海。
却不见要等的人来。
还真怪凄凉的。
叶群撑开车上的一把黑雨伞,就潇潇洒洒的去了,我坐在车上就看着。
就见那软妹子,见有个人正在朝他走来,目光立刻变的无比雀跃兴奋,但是,越是走近,越是能看清,她脸上的失落。
因为叶群不是她要等的人。
不过,叶群也不差,橙黄色的路灯下,男子的身影,修长帅气,女子的身影曼妙多姿,正好形成一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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