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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嫁苍狼军妃狂-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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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娴瑶不惧药汤之苦,就着冬雪的手咕咚喝下。然而喝不到一半,蓦地瞥到远方天边,一字型排开,升腾起可怕的沙尘暴。
但见黄沙尘霾翻滚,夹杂着隐隐雷声,气势汹汹朝着和亲队伍席卷而来。
这时,护卫和亲队伍的蒙古大将军,对突然出现的沙尘暴,似乎早已司空见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只是吩咐百人队伍掩住口鼻,做好迎接沙尘暴洗礼的准备。
那沙尘暴犹如一条横卧黄龙,上一秒还在天边,眨眼间却到了马车近前。漫天沙尘中,众人愕然惊见万马奔腾,如同江河决堤,势不可挡。
马蹄声,战马嘶鸣声,铁甲摩擦撞击声,犹如千丈飞瀑轰鸣,震耳欲聋。
铺天盖地铁骑所经之处,其势可吞天地,裹挟得百人和亲队伍,犹如溪流汇入海洋,泥牛卷入洪流,顷刻间消失无影踪。
娴瑶所乘婚嫁马车,就如同一片彩色树叶,在决堤般洪流漩涡中打转。然后也被裹挟着,一齐朝着某个方向疾奔。
第4章 被囚虎狼之师()
娴瑶所乘婚嫁马车,就如同一片彩色树叶,在决堤般洪流漩涡中打转。然后也被裹挟着,一齐朝着某个方向疾奔。
剧烈颠簸中,她们又发现,不知何时,所乘坐马车,已换作铁甲士兵驾驭。而当娴瑶战兢兢掀开车窗帘,向外观瞧之时。
在晚霞的天光下,车窗外铺天盖地,杀气腾腾的铁甲骑兵,全部正面或侧头瞪着她,一片锥子般的目光飕飕飞来,几乎把她射成了刺猬。
他们头戴的银盔,连同身披的铠甲,在霞光里发出白金般的光亮,耀眼夺目,射散出一股凶傲嗜血的虎狼之威。
娴瑶“嗖”的缩头回车内,心跳如打鼓。婚嫁马车被虎狼之师裹挟着,颠簸多时,期间还发生一件可怕事情。
那就是突然有士兵掀开车门,将两只勾枪探入车内,生生地将明嬷嬷拖拽出去。
娴瑶等人拉她不住,耳听得她大叫一声,便消失在滚滚铁骑洪流之中。
突来变故,只惊得车内剩下的三个女孩儿失声尖叫起来,竟是被吓得浑身僵硬,在车内瑟抖抱挤作一团。
幸而此后也再没受到惊扰。直到金乌坠入远山后面,霞光褪去,天近昏黑之时,铁骑洪流才放开马车,倏忽间分流,向左右两翼包抄过去。
独有娴瑶的婚嫁马车,被铁甲士兵驾驭着,继续前行。
然而行不多久,也就停下来,立即有如狼似虎的铁甲士兵们请她三人下车。
然后送到一座还算干净气派的帐篷里,账外无疑有士兵把守。
不过,娴瑶可不想走出帐外,连日的颠簸,她乏累到极致,这些本该都由那位天朝公主忍受,可谁让天朝公主途中死去,而她穿越后恰巧占据公主玉体死而复生。
再者,依照娴瑶的性格,她可是自幼就励志做一名“四有少年”。既是有吃、有喝、有饱睡、有旅游。
引申开来,就是励志做个吃货;每顿饭都有马奶酒喝(大一时,她随着青年志愿者团队到内蒙古草原支教,喝好蒙古人的马奶酒,自此一发不可收拾,顿顿都想马奶酒喝)。
而且能懒榻大睡,就绝不会起来,吃饱喝足睡够了,满世界逍遥旅游,便是达到她“四有少年”的最高境界。
眼下,她貌似身陷囹吾,‘囚禁’她的,可能是成吉思汗的蒙古大军,也有可能是从沙州城突围出来的西夏军队,或者是乱匪意欲胁迫她做压寨夫人。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丝毫影响不到她励志做‘四有少年’,她深信,饱死强过饿死,睡足了再引颈赴死,也值了。
所以这一刻,她就想躺到松软毛皮铺就的卧榻上,钻进雍容华贵的火狐狸皮被里,好好休息,舒服大睡。
这时的帐外,正是库姆塔格沙漠初春夜晚,春寒料峭。然而这顶帐篷里,却是温暖如江南春。
但见地面中央笼着一小堆篝火,几把苦艾草丢在上面,燃起青烟萦绕,一阵阵浓草香,驱赶尽蚊虫;篝火上方,马架子下面,悬吊陶锅里,滚烫的奶茶,香气四溢,刺激了舌尖味蕾。
娴瑶不客气抓起案桌上摆放的奶酪,中原糕点,大吃特吃起来。眼角瞥见桌上莫名摆放几本兵书。
须臾,一碗热奶茶下肚,她打个饱嗝,春梅和冬雪就上前为她卸妆擦洗。
除去一路上风沙尘土,搀扶她躺进皮塌上,膻味混合雄性汗味浓烈的火狐狸皮被里,她也顾不得许多,翻身进入梦乡。
第5章 动不动就砍头的大扎撒令()
睡梦里,明嬷嬷回来了,笑吟吟地走到她睡卧皮塌前,手捧婚礼吉服和全套蒙饰。
“主子快起来吧!让奴婢们为你梳洗打扮,吉时一到,即刻拜堂成亲啦!”笑着说罢,连声催促她起来。
“唔,别吵人家啦!人家还木有睡够好不好。”
娴瑶半睡半醒之间,抱紧雍容华贵的火狐狸皮被,退缩抗拒着不肯起来。
“成吉思汗六十多岁了,我不愿意嫁给年过花甲老头子。”她似睡非睡自语说道。
“主子,大喜事,大幸事啊!这里是蒙古军营,我刚从成吉思汗殿帐回来,大汗把你指婚给了他最赏识的孙子,四王爷忽必烈。”
“什么!忽必烈。”
娴瑶梦里五雷轰顶般骇叫一声,遂惊悸抖跳着醒来,明嬷嬷果真笑咪咪地立于榻前,原来不全是梦境,而她的远嫁,最终却成了奉旨同忽必烈成婚。
“这个忽必烈,听明嬷嬷说,也只有十五岁,可据我所知,史书上关于他的青少年时期,确是从无任何记载啊!”
娴瑶从睡梦中惊醒,一时间还分不清楚梦境和现实,晕懵了好一阵子,只得起身坐在榻沿边上,两眼直呆呆想着心事。
此番远嫁蒙古帝国,行程跨越千山万水,一路颠簸,吃尽了苦头。虽说是盲婚哑嫁,所幸指婚祖孙两代,都是历史上有名的大英雄。
忽必烈少年“思大有为于天下”,后来成为蒙古帝国的薛禅汗,元朝开国皇帝元世祖。
一个改变和创造中国历史的时代英雄,古代卓越的政治家和军事家,马上征战的天才。
娴瑶穿越之前,只是个即将从某大学院校毕业的大学生,沧海一粟,不足为奇。
而今她穿越到古代,即将嫁给蒙古帝国四王爷忽必烈,相伴射雕英雄一生,不能不说这是天大幸事,她也曾为这小小兴奋过。
而当她思绪信马由缰的时候,明嬷嬷,春梅和冬雪已经为她穿戴好吉祥蒙服,大牛角形,彩珠攒成的新娘头饰。
娴瑶盛装稳坐皮塌上,正自胡思乱想,成吉思汗果然派人入账传他口谕:将南宋和亲公主娴瑶赐予孙儿忽必烈为随军王妃,今晚亥时成婚。
即刻起,用心学习蒙古帝国大扎撒令,今后依令行事,随军侍候忽必烈生活起居,不得有违。
来人传过口谕,双手捧出大扎撒令皮书,明嬷嬷双手恭敬接过,来人躬身退出帐外,四人女帮便开始饶有兴致地,研读起草原律令来。
“主子,且不可小看它,在这里,尤其是在蒙古草原部落,无论是黄金家族,达官显贵,还是卑贱奴隶,都必须遵守大扎撒令。
因为它的存在,即便是只有十六岁,身无分文的少女,也能够只身走遍成吉思汗拓展到地中海岸边的,欧亚大陆辽阔国土疆域啊!”
明嬷嬷大声读过几条律令之后,突然停下来掩口轻咳一声,神色郑重对公主说道。
娴瑶等人闻听,心内大为震撼,连忙点头表示敬畏。殊不知,娴瑶毕竟是古代公主的身子,现代人的芯子。
虽然她在前世,并不了解青册律令的内容,但也风闻成吉思汗大扎撒令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宪法意义,包含宪政内容,应用范围最广泛的成文法典。
在当时的蒙古帝国具有最高权威性,是帝国根本大法。
“蒙古人的律令真有意思,这上面说的,不就是他们长期放羊、打仗、过日子中,自然形成的习俗吗。”春梅一针见血说道。
“你说的没错,青册律令其实就是将草原习俗汇编成册,给予了强化。”明嬷嬷肯定她的观点,进一步分析说道。
“话虽如此,可并不像想象那么轻松,你们没看到吗?这些律令的执行,靠的是严酷刑罚,字里行间都是死刑啊!”娴瑶摇头吐舌,面露惊骇之色。
四人正看的投入,帐帘从外一掀,进来一位身材颀长少年,十四五岁年纪,黑发齐肩,长毛搭撒,英俊魁梧,但却星眸深邃,举止稳重。
“王爷吉祥。”
明嬷嬷是在殿帐里见过忽必烈的,又见他奉旨来成婚,遂喜出望外,满脸堆笑,慌忙上前施礼。
忽爷也不理睬,寒眸瞥一眼皮榻上,盛装端坐的娴瑶公主,见是个清丽少女,年纪尚幼小,皮肤白皙娇嫩。
鼻孔里就哼了一声,径直走到帐內书案后面,坐了翻看兵书。
第6章 艰苦军旅中的一筐青菜()
翌日天近晌午,娴瑶才从睡梦中醒来,翻个身,腰酸痛得她呲牙咧嘴,这夜晚的体力活真不是人干的。
暗叹古代女人太薄命悲催,按理说,娴瑶公主的年龄,也就相当于现代社会的初中生,还是长个头,发育身体,在娘怀里撒娇的时候。
偏偏金枝玉叶的公主还不如普通人家的女儿,大多远嫁异邦不说,被辣手催花也是毫不容情。
想到这些,娴瑶对忽爷多少有些怨气。身体不适,也就忍痛在皮榻上躺着。
明嬷嬷见她醒了,知她必定肚子饿,连忙端来热乎乎肉糜粥,就在榻上吃了。
又禀报她说,忽爷的两位包内人,扎达兰女人和翁吉喇女人清早来婚帐内请安,见忽爷一大早就离开了,王妃沉睡未醒,施了礼刚刚离去。
娴瑶听了,也不至可否,翻个身复又睡去,直睡到金乌坠西,方才醒来。自知不能再睡了,否则浑身睡散了架不说,夜里走了觉,遭罪的还是自己。
想到这里,就喊人来简单梳洗一番,穿了家常蒙服,这期间,也有考虑如何入乡随俗的事情。
暗想,自己在语言交流上,自然是没问题,这已经很幸运了。
就算自己没有穿越这码子事,假设原版娴瑶公主来到这里,她同样会像历代所有和亲公主那样,要面临语言上的障碍,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眼下,她轻松跨越第一道障碍,然后就是像模像样做忽必烈帐包内的女主人。
不管忽爷将来会有多少个王妃,掠来多少个美女奴隶作包内人,大汗铁木真既然御令她为随军王妃,伺候忽爷的生活起居。
而这位四王爷历史上征战半生,那就意味着,忽爷和自己相伴时日最多,甚至能够独宠她这个军帐内唯一的女主人。
撇开能估计到的一切变数,娴瑶微微勾起嘴角,这时,忽爷贴身侍卫巴图端着一碗汤药,身后小侍卫拎着一筐鲜绿青菜进来。
避子汤是早就熬好的,娴瑶贪睡,此刻才送进来。她再懵懂,也能领会忽爷的好意、
一来她年幼体弱,还不到生育的最佳年龄,再者,万一怀孕随军,极其危险不说,忽爷一准将她送回漠南老营。
到那时,她不但失去独宠,更不能伴随他左右,随时劝阻忽必烈攻打南宋,完成她和平公主使命。
这避子汤来的及时,她一饮而进,心内唯愿它的药效能维持更久一些。
漱过了口,娴瑶又去看那筐鲜绿欲滴青菜。巴图传忽爷的话,说是听闻中原人喜食青菜,只是军旅艰苦,沙漠戈壁贫瘠之地,所获青菜瓜果不多。
另外,婚帐外面守卫虽多,但都是爷的亲兵,内里大多是降伏的汉人,王妃可随意使唤驱谴。
娴瑶闻听大喜,立即打发春梅冬雪去探问,果然领回一位手艺精湛的厨子,留在帐外听用。但凡王妃在烹饪上想出什么新点子,随时都会喊他进来商议。
于是众侍卫退出,娴瑶歪着脑袋琢磨这筐青菜,俄顷有了主意,脸上露出喜色。
“羊肉青菜火锅”。
没错,牛羊肉是每日送到帐篷里来的份例,原本就摆在那里。接下来只等厨子配制出火锅汤料,就可以享用美味火锅大餐。
很快,明嬷嬷唤人进来。这厨子本姓宫,见小王妃赏识,就格外卖力。
第7章 忽爷的前世今生()
忽必烈乍一现身之时,娴瑶也瞬间将他看个清楚,但见他脸圆肤黑,剑眉斜插,俊美朗目,狭长如刀刻;
目光奕奕,星眸漆黑,炯亮如电,悬鼻厚唇,多肉而性感,活脱脱小鲜肉,小帅哥一枚。抬头瞥见,即兴奋又紧张。
不由得心跳如撞鹿,脸颊飞红,体热汗出。暗自震惊,自己莫非又开启了花痴模式,连忙自测心率和体温,竟似乎是从痛苦违心的聋婚哑嫁,升华到一见钟情的高度。
想到这里,立时羞得满面绯红,低下头去。然而过了一会儿,帐篷里静悄悄的,并不见对方有任何举动。
她并不知道,忽必烈这一世,正是百年前,改西夏国号为大白高国的君主拓跋兀卒(又名李元昊),穿越到了后世。
那年他四十四岁,正值盛时,却英年早逝,倏忽间再度醒来,竟是百年以后。
他穿越成了年仅七岁的忽必烈,一个在蒙古草原上憨直好斗,在与伙伴们激烈摔跤时,跌倒猝死,下一秒钟死而复生,却像换了个人的黄金家族小王爷。
熟悉小忽必烈的小伙伴们都说,他跌跤不仅仅是磕破头,而是彻底换了个头颅。从此后,尽管他费尽心机,刻意掩饰。
但是,前世拓跋兀卒的英雄气概和旷世奇才,仍旧很快让忽必烈成为祖父铁木真最看重的孙子。
这一世,忽必烈只想作草原上,与世无争的王爷,逐草而居,逍遥自在。
他永远不会向任何人,提起穿越前的那一世。那个只有四十四年记忆,被史书记载得颇为神奇的前世。
他甚至还记得前世年少时模样,那时的他,面如满月,高挺的鼻子,英俊魁梧,身材颀长。
他的外貌形象,展现出独特气质,曾经是当世人们心目中,非常神秘的人物,甚至在民间有过很多传说。
据说,他降临人世的时候,两眼奕奕有青光,啼声英异,从小就显露出英雄气概,被当时最强大敌国,大宋国的将军们预言为天朝最可怕的对手。
人到中年,他果然成为大宋强国的梦魇,名副其实的战争之神。只可惜,他越来越沉迷酒色,在他四十四岁那年的某一天,暴毙宫中,成为自己儿子剑下之鬼。
血腥记忆里,那耻辱惨烈的一幕,令得他常常拒绝回想穿越前的那一刻。
然而这一切,早已无形中改变了他这一世的人生观,使得他立志过平淡生活,做个草原上逐草而居的逍遥王爷。
也正是出于这种想法,他这个大宋国最可怕的敌手,才选择冰释前嫌,坦然接受命运嘲弄,迎娶南宋和亲公主为自己侧妃。
婚帐里,安静得只闻篝火燃薪声。忽必烈信手翻了几页兵书,思绪便是信马由缰了。
“王爷,吉时已到,该是合房的时候了。”明嬷嬷走到案桌近前,恭敬奉上一杯滚热奶茶,提醒他说道。
然后朝着一侧的春梅冬雪使眼色,得到主子们默许,就动手为他二人宽衣,然后识趣的退出婚帐,守在帐门口听候主子们呼唤。
这日亥时,正是巫祝们指给忽必烈成婚的吉时,据说此刻合房,喜气可助蒙古大军占领久攻不破的沙州城。
忽必烈正是为了完成任务,才朝着娴瑶走过去,靠近时,二人都有些紧张。他还没有大婚迎娶正妻,眼下只有祖父铁木真赐给他的,战争中虏掠而来的两个女奴。
成了教导他房事的包內人。一位是扎达兰女人,另一位是翁吉喇女人。娴瑶公主是祖父铁木真赐给他的随军王妃。
此刻,忽必烈边靠近皮榻边想,沙洲城攻打不下来,主要原因是受到全城军民抵抗,可谓全民皆兵。更何况,西夏唐古特女人都能征善战,弓马骑射样样不逊男人。
这些古代草原上的女人啊!天黑后就像头饥饿的母狼,扑倒自家男人,在皮被里茹毛饮血。
忽必烈虽不似古代草原男人那样,在夜晚胆小如鼠,惧怕自家女人。但他对皮肤粗砺,脸颊黑红,健壮有力的草原女人,终归内心存有一丝忌惮。
稍后,熄了灯,温暖柔软的皮被里,两个人黑暗中并肩安静躺着。
忽爷暗自纳罕,躺在他身旁,这位第一个成为侧妃的江南女子,并没有像草原女人那样,狂野彪悍地扑上来。
然而暗夜里,忽爷毕竟是男人,在这种事情上,如何能够沉得住气。略作迟疑,便伸出手臂,将那软玉温香搂入怀里。
这绝对不同于草原女人那黑红粗糙的皮子。帐下火光里,他初见娴瑶的刹那间,和亲公主那现代大学生的芯子,不自觉显露出一股书卷气息。
无论是前世的战争之神拓跋兀卒,还是后世的忽必烈,最难解的情结,便是对中原灿烂文化的仰慕与向往。
皮被里,在娴瑶这片散发浓郁中原文化气息的土壤开垦耕耘,让忽爷如获至宝。
第8章 灌酒古人的现代游戏()
天近黄昏时,宫大厨已在篝火上,依照娴瑶所说,调熬出一锅滚沸麻辣鲜汤。
虽说军旅食材匮乏,但也汤汁味道独特,格外鲜香味美,绝不逊色于现代社会,娴瑶曾吃过的任何一种火锅。
正准备着,忽爷摔帘进帐,远观气色不错,面瘫脸上,居然隐约透着一丝喜色。进门就喊‘好香’,问火上烹着什么?
然后径直走到篝火旁,好奇窥看沸滚铜锅里,熬着从未见过的奇异汤汁。
“涮羊肉青菜火锅,爷过去吃过吗?”娴瑶爱理不理的,简单抛过去一句,算是满足他好奇心。
昨夜辣手摧花,害得她在皮榻上休养一整天,人家肚子里还憋着气呢,这会儿也好意思问。
“王爷回来了,听说今日大军攻破沙洲城,明日大汗摆宴庆贺,犒赏有功之臣,王妃知道王爷辛苦,特意准备火锅宴与王爷同乐。”
明嬷嬷也是第一次见到火锅这种吃法,但见自家主子犯倔,慌忙插嘴遮掩,一边朝小主子使眼色,一边向汤锅里下肉片。须臾,帐包里弥漫诱人肉香,引得忽爷馋涎欲滴。
娴瑶抓把青菜下到锅里,嘴角不被察觉微微扯起,肚里冷哼一声,暗笑王爷不知情。这最先发明吃火锅的人,正是他的祖父成吉思汗。
铁木真戎马一生,马背上生活颠沛流离。据说西征途中,忽一日,铁木真得了块上好羊肉,就吩咐厨子熬煮羊肉汤。
那厨子刚煮沸一锅热水,战事便起,蒙古大军只好拔营迎敌。
匆忙中,无暇慢慢熬煮,那厨子急中生智,竟将羊肉切成极薄肉片,放入沸汤汁里涮一下,大致熟了,即刻盛给铁木真吃下,饱腹上阵杀敌。
大获全胜后,铁木真凯旋归来,追思涮羊肉的味道爽滑鲜美,甚是喜爱,吩咐厨子再做给他吃,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流传后世,演变成为当今盛极一时的火锅料理。
忽必烈自然也在祖父那里吃过几回涮羊肉,只是那种火锅雏形的味道,又怎能与现如今发展到鼎盛,吃起来格外麻辣鲜爽的火锅媲美。
此刻,忽爷见小王妃吃得憨美陶醉,也夹了几片羊肉,在锅内沸汤汁里涮了,放入口中品尝。
从此就停不下筷子,那种麻辣鲜爽,忽爷若是现代人,定会竖起大拇指给小王妃点个赞。
肉鲜汤美,勾出酒虫无数。娴瑶无视公主体统,一心只做“四有少年”,背着人偷偷地灌下一碗马奶酒。
霎时间,琼浆润滑掩盖了生疏与羞涩,郁闷暂被压下,年少易得的欢悦占领阵地。
娴瑶抬头对着忽爷灿然一笑,道:“爷,沙洲城告破,咱们也来庆贺一下吧,大扎撒令上不是规定说,将士可以每月酒醉三次吗,我们今夜通宵痛饮如何。”说罢冲着忽爷顽皮的眨眼,举起酒碗示意干掉。
“好啊!我正有此意。”
忽必烈点头应允。这草原上儿女最喜啖肉豪饮,小王妃要一醉方休,也不足为奇。
更何况忽爷认定,这鲜美火锅是中原文化一部分,小王妃既然有意成全他的中原文化情结,他又何乐而不为呢。
几碗马奶酒下肚,娴瑶觉得闷喝无趣,提议玩游戏助酒兴,谁输了罚酒一大碗。忽爷欣然赞同。
“那么好,我们就玩动物大冒险。轮番说出动物园里的一种动物名称。轮到谁了,说不出来的就算输,罚酒一大碗。”
娴瑶兴致勃然,觉得这种简单游戏,忽爷这样的古代人也一定玩的嗨。
“等会儿,请教王妃,动物园是什么,动物名称又是什么?”忽爷顶着满头黑线,急着叫停。
“呃,怎么说呢,草原上放牧马牛羊的围场就是动物园,猎人狩猎带回的活物,也会放在里面圈养。总之,围场里的马、牛、羊、猎物,都是动物,你说出它们的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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