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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身女奴意外爱:千年殇-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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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两岁那年,我目睹了生命中最惊心动魄的一场决战,悲壮而惨烈。
第303章 番外-水绚璎(10)()
于是,两岁那年,我目睹了生命中最惊心动魄的一场决战,悲壮而惨烈。
这是两个男人的战争,武林两大顶尖高手的对决。
两年多的时间,墨剑萧的功力突飞猛进;而水绚离,因为疏于练习,停滞不前。
胜与负,在两个男人交手的刹那,已经注定。
那一战,我的父亲惨败。
那一战,母亲为了保护重伤的父亲及年幼的我,自愿跟随墨剑萧离去。
那一战,将我那看似幸福完整的家庭,彻底打碎。
那一天,父亲怒了。爱妻被夺,自己惨败情敌之手,男人尊严的破灭彻底激怒了他。他带着我离开了小渔庄,来到了一块僻静的山林。从一棵古老的槐树底下,挖出了一本武学奇谱,那是他少年时代意外所得,那时因谱内所述武艺太过邪魅,未曾修练。而现在,配合武学奇谱的内容,再加之自己多年的武学心得,他自创了一套功法,名曰“水绚”。
与此同时,他开始招兵买马,秘密组建水绚宫,与江湖所谓“名门正派”背道而驰。
虽然如此,可父亲依旧不愿教我功夫,他说:“我不希望我跟若儿所生的孩子,变得残忍嗜血。”短短六年的时间,水绚宫在蓝月大陆上迅速崛起,成为可与蓝鹰山庄媲美的庞大组织。
江湖上的正派人士称我们为“魔教”,事实上,在父亲的严格管理下,水绚宫虽然从事着收人钱财的杀手交易,却从来不滥杀无辜百姓。我想,他们之所以称自己为“正”,称我们为“邪”,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嫉妒吧。在短时间内崛起却又从不将其他门派放在眼里的组织,在江湖上自然是不受欢迎的。
这六年之内,蓝鹰山庄亦发生了些许变故。
据说,林若儿被抢走后一年,便生下了一个男婴,名曰“墨曦”。
据说,自从墨曦出生之后,她便一直待在蓝鹰山庄的闺房内,从来不曾外出见客。神秘美丽的庄主夫人,在江湖上被传得沸沸扬扬。
第304章 番外-水绚璎篇(11)()
据说,历经二十年的努力,墨剑萧的冰鹰神掌终于修练成功。从此,名震天下,所向无敌。
据说,墨剑萧参与和解了蓝月大陆诸多纷争,为老百姓做了许多好事,在江湖上的威望越来越高。
我的父亲终究没能抵制流言的诱惑,或者说,他终究没能抵制对母亲的思念。于是,在某个星尘闪烁的夜晚,他悄悄潜进了蓝鹰山庄,只为见一眼离别多年的妻子。
可是,他回来之后,却突然将自己关于四面是墙的密室之中,终日以酒洗面,对那夜的情况只字不提。
终有一日,我忍不住了。趁着扇须右使前来汇报情况之际,将他身上的钥匙偷出,悄悄打开了密室的石门。然后,我看见了让我讶异的一幕。
密室中弥漫中浓浓的酒香,衣衫不整的父亲斜躺在地上,手中握着一个庞大的酒罐。他半眯着双眸,神色迷茫而忧伤。在听见响声的刹那,他蓦地睁开双眼,定定地看着我。然后,他放下酒瓶,冲着我招手:“璎儿,你过来。”
我轻轻地走到他身边,将他从地上扶起,靠在墙上。虽然我是无情之人,可是对于父亲,却是打从内心敬佩着。这个混身沾满鲜血的男人,从我出生至今,无时无刻不在教导我与人为善的道理。他看我的眼神,有对儿子的喜爱,亦有对爱妻的思念。
我一直都不能明白,我有着如此深爱着我的父母,为何却成长为如此无情之人,甚至到后来变得人见人畏。相较而言,我的弟弟曦,要比我善良太多。我想,也许这就是我的本性吧。我是一个恶魔,我毫无理由地厌恶着这个世界,内心最为讨厌的,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自己。
那一夜,半醉半醒的父亲对我说了许多话。那是自母亲离去之后,我们父子间耗时最长的一次谈话。
那一夜,那个一向坚定的父亲变得无比彷徨与迷茫,仿佛失去了前进的方向。
那一夜,一颗晶莹的泪珠自父亲的眼眶流落。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眼泪,哪怕在母亲被抢走的时刻,他都不曾如此脆弱。
第305章 番外-水绚璎篇(12)()
他望着我,神色迷离:“她变了。现在的她,完全被黑暗人格所掌控。她依旧认识我,可是,她不再爱我了。”
“不应该说,她谁也不爱。她不爱我,不爱墨剑萧,也不爱她的另一个儿子墨曦。”
“都怪墨剑萧那混帐!”他霍然站起身,大吼道:“如果不是他强暴她,若儿不会变成这个样子!她自从生下墨曦后,就完全变了一个人。我该杀了他!可是,”他握紧了我的手,眸光中一片迷茫,“可是那混帐对她真的很好。我亲眼看见,他将自己的手臂划破,给她喂血。若儿这几年,每个晚上都是靠他的鲜血撑过来的。我不敢想象,若儿这几年都是这样过来的。而墨剑萧为了保护她的名誉,竟然将此消息封闭得如此完好。”
“江湖上盛传,蓝鹰山庄的庄主夫人神秘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知道,自从她为墨剑萧产下一子,已经完全变成了嗜血恶魔。而墨剑萧,心甘情愿沦为她唯一的鲜血供应者。”
他瘫坐在地上,漆黑的眼眸在暗夜中闪烁着点点银光,“我躲在暗处观察他们,墨剑萧发现了我。然后,我与他之间,发生了很大的争执。”
“一直以来,我恨那个男人,恨她抢走了我的妻子,夺去了我孩子的母亲。可是,那个男人对她的爱,不亚于我啊!他也深深地、不顾一切地爱着若儿。她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与其完全怪罪于他,倒不如说,是我和他共同的错。”
“论时间,他先认识她。如果没有我,他们早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一对,若儿也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论感情,他的感情不比我浅。我一直认为,是他抢走了我的爱人,事实上,是我抢走了她的。”
“如果,我没有与若儿相遇,没有带她离去,没有爱上她;如果,她从来不曾爱上我。也许,她会一直活得好好的,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现在的她,完全被阴暗人格所控制,失去了心性,内心再也没有任何感情。”
第306章 番外-水绚璎篇(13)()
他侧过头望着我,瞳孔失去了焦距:“这几年来,我疯了般地练功,唯一的动力,就是打败他,夺回若儿。可是现在,若儿不再爱我们了,她再也回不去了。而墨剑萧,他不过跟我一样,也是个可怜的男人。我原来恨他入骨,可是突然之间,我不恨他了。”
“如果我不再恨他,那么,我修炼水绚有何用,有何用呐!我建立水绚宫,又是为了什么?”
他紧紧抓住我的手,指关节泛着青白,“璎儿,是我害了她,是我害了你娘啊!”
那一年,我八岁。对于爹所说的话,我能听懂,却无法理解其中所包含的矛盾与煎熬。
可是,他痛苦迷茫的模样,在我心中留下了难以抹灭的印象。那时的我,清楚地认识到,能将他折磨成这样的,是一个叫做爱情的东西。
颇为可笑的是,那次谈话后的第二天,我便遇见了赤雪。一个让给予我多年的温暖,在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对她的爱,却又无情离去的女子。
而我的父亲,却在这次谈话的半年之后,因练功走火入魔、失去理智而滥杀了大量无辜百姓,导致水绚宫遭受了武林各派的联合围剿。
决战当日,我被限制在宫内,不得跟随。父亲带领水绚宫的精英,与墨剑萧领导下的武林各派,展开了一场轰动蓝月大陆的生死之战。
那一日的天空,布满了血红的云彩,狰狞诡异。
伴随着夕阳的最后一缕霞光,受伤的扇须右使领着残余部队,回到了水绚宫。
我的父亲,再也没有回来。
那是一场惨烈的斗争,正邪两方都输得彻底,没有赢家。
据扇须右使说,修炼至水绚最高境界的父亲,与拥有冰鹰神掌的墨剑萧,两人打得天崩地裂,胜负难分,最终竟同归于尽。而不知从哪冒出来的林若儿,在亲眼目睹两人的尸首后,竟自刎而亡。
第307章 番外-水绚璎篇(14)()
江湖上的人都说,她是为丈夫殉情而死。因而,她与墨剑萧之间伉俪情深的情感,在多年后依旧被传为佳话。
可是,江湖人却鲜有人知道,她有两个丈夫。她最爱的人,是我的父亲,水绚离。
两个深爱他的男人同时死去,这种致命的打击使她突然恢复了心性。于是,她放弃了生的渴望,果断地尾随他们而去。
伴随着当事人的逝去,这段纠结了多年的爱情悲剧,终于落下了唯幕。
可是自那之后,水绚宫却遭受了灭顶之灾。父亲去世后,江湖上所谓的名门正派,开始联手剿杀水绚宫。短短一个月之内,水绚宫在各地的势力迅速衰败。
那一天,他们终于杀进了水绚宫的大本营。我被软禁在密室之中,凄厉的惨叫声不断自外部传来,不堪入耳。
我一直都相信,我是个无情之人。可是,当那么多熟悉的面孔一个个从门外倒下去,我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愤怒。这帮所谓的名门正派,先是逼死了我的父亲,接着又来毁灭水绚宫。我,不能容忍。
于是,我不顾一切想要冲出去。可是,赤雪拦住了我。她摆出了一个很致命的问题:你不懂武功。没错,我不懂功夫。因为我不懂功夫,所以我连一扇石门都冲不破。因为我不懂功夫,所以在水绚宫生死存亡的刹那,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保护我。
那一天,我头一回意识到武功的重要性;于是,我接受了小赤雪递给我的“水绚”秘笈,在心里暗下了决心。我要所有的人,都为今日付出代价。
那一日,水绚宫从江湖上消失了,而我,却侥幸逃脱。陪伴在我身边的,仅赤雪一人。
那一年,她四岁,我八岁。
两个稚气未脱的孩童,开始了患难与共的亡命生涯。那时候的我,把她对我的好,当成了一个奴隶对主人的忠诚。我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她的温柔与付出,却从来不曾料到,这个名叫赤雪的女子,会给我以后的人生,带来如此巨大的变化。
第308章 番外-水绚璎篇(15)()
初次见她,是在楚国一个名曰“磨安”的僻静小镇上。
那是一个大雪封山的季节,我在宫中待着实在无聊,趁着扇须右使外出打探情况之际,便以购置年货为名,尾随在他身后。
到达磨安之时,纷纷扬扬的雪花从天而降,原本寂静的街道,更显几分清冷。
我漫无目的地行走在青石街道之上,内心满是无趣。突然,身后有人扯了扯我的衣袖,我顺势回过头,对上了一双清亮明晰的大眼睛。那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浑身脏兮兮的,在这个寒冷的冬天,她光着脚丫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那双眼眸却是明亮异常,仿佛漆黑夜幕中的一盏明灯。
她一只手扯住我的衣袖,另一只手紧紧握着几枝寒梅,她仰起头看着我,清澈的眸子中闪烁着期盼与希望:“姐姐,买枝梅花吧?”
我不悦地皱了皱眉,甩开了她的手,抬步离去。
没想到,她竟跨步走到我的眼前,满是泥泞的袖子高高抬起,挡住了我的去路。她将梅花递至我的眼前,微笑道:“姐姐你真漂亮,这枝红梅与你很相称,买一朵吧?”
我不想与这种脏兮兮的路边乞丐纠缠不清,从怀中掏出了几颗铜币,放于与她手上,低声道:“你拿去。走开!”
在听见我声音的刹那,她惊讶地眨了眨眼睛,不敢置信:“你你不是女孩?”
八岁的我,听到了太多诸如“漂亮”、“美丽”之类的词,我很讨厌别人将我误认为女孩。因此,我不悦地绕过她,不做搭理。可是,没想到那个脏脏的乞丐,竟然迅速追了上来,并且堵住了我的路。
她站在我面前,伸出手将梅花递于我的眼前,笑嘻嘻地道:“美丽的姐姐,哦不,美丽的哥哥。我不是乞丐哦。这是我从狗子坡摘来的梅花,你给了我两铜币,这些梅花送给你。”
“我不要,你走开。”我耐着性子挤出了几句话。
“可是,你不要的话,钱可是不退的喔。”她眨了眨眼睛,狡黠地望着我,轻声笑:“姐姐,哦不,哥哥,你就收下吧。这样,我们就谁也不欠谁了。”一边说话,还一边努力地将梅花往我手上塞。
第309章 番外-水绚璎篇(16)()
当那双脏兮兮的小手碰到我的身体时,我条件反射般地抽身退出,谁知一时用力过猛,竟将她推倒在地上。随即,我跨步离开,始终不曾望她一眼。
到达磨安镇最大的锦绣店,我随便指了指一些布帛,叫家丁搬走,自己跑去跟掌柜结帐。正当我掏出银子,准备付帐之时,一个小小的身影突然横在了我与掌柜之间。我讶议地低下头,发现站在自己眼前的,正是刚才被我推倒的小乞丐。
她站在正中间,双眼直视掌柜,冷静地问道:“那些布帛一共多少银子?”
掌柜不明所以地望望她,又望望我,以为她是我的朋友,便诚实地道:“一共一百三十两。”
她不屑地哼了哼,指着仆人手上的蓝色丝绸,问道:“那个纹宁绸多少钱?”
掌柜郁闷地望着她:“三十两,怎么了?”
“哼,掌柜不诚实,昨天李夫人过来,你只卖二十八两。”
她又指指另一仆人手中的乳色锦缎,“那个呢?”
掌柜的脸有些发黑,低声道:“四十两。”
“前天赵三爷来买,你明明只卖三十七两。”她愤怒地望着他,双手指着仆人们手上的布帛,继续道:“那凤尾锦,你四十三两卖给了孙四娘;绒地绢,三十二两;洋花缎,二十七两;绮霞绸所有的加起来,一共一百二十两!掌柜你不厚道,怎么能这么做生意呢?这样的黑心钱怎么可以赚?”
掌柜的脸色越来越青,他尴尬地望了望默不作声的我,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这位小少爷,那些都是老顾客的价格。但一回生,二回熟,今日我也这个价钱卖给你,以后记得常来光顾本店,嘿嘿。”
我二话不说地掏出银子,付了帐,转身走了出去。
没想到,那个脏兮兮的小丫头也跟着跑了出来。她望着我,傻笑:“漂亮的哥哥,你了我两铜币,我帮你省了十两银子。我可不欠你了哦!”
“好。”我点点头,试图绕开她。谁知她一个跃步,又跳到了我的眼前,狡黠地笑:“鉴于这十两银子是我帮你挣回来的,你是不是应该分我一半?”
我慷慨地掏出掌柜退还我的十两银子,递给她:“全给你,拿去吧。”
她开心地伸出手,笑嘻嘻地试图接住我递过来的银子,就在我松手的刹那,银子突然掉了下去。伴随着银子一起落地的,还有那个肮脏而瘦弱的身影。刚才还活泼跳跃的孩子,突然就这样从我的眼前倒了下去,晕厥过去。
第310章 番外-水绚璎篇(17)()
于是那一天,我将昏厥的她带回了水绚宫。后来我才知道,她之所以会昏厥,是因为连续几天滴米未占,饥饿过度所致。
小乞丐苏醒后告诉我,一年前,她的父母为躲避战乱,带她来到此地。可是在途中,遭遇土匪袭击,双亲当场毙命,而她,因为藏身在车上的茅草堆里,才侥幸逃过一劫。这一年来,她独自流连在磨安镇,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
我望着那对明亮清澈的眸子,心里感叹,这真是一个倔强的丫头。明明过着饥不择食的生活,却不愿卑微地向他人乞讨。为了维护心中那点渺小的尊严,努力地从荒郊野岭摘来几束寒梅,试图以梅换钱。出于怜悯,我将她留在了身边,做我的贴身侍女,并且送给了她一个名字:赤雪。
那时候的我,不过是心血来潮,做了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是我怎么也不会想到,从那天开始,她竟然在我身边,不离不弃地待了十七年。
初进水绚宫时,赤雪爱极了白色。那时候的她,总是会穿着一条雪白的小素花裙,成天粘在我身后,欢天喜地地当我的小跟班。她总是用干净的嗓音,喊我为“璎哥哥”。
小时候的我,深深厌恶着白色。那纯净而一尘不染的颜色,太过干净,与我的世界格格不入。所以相应地,我讨厌着穿白裙子的她。每次她试图靠近我,我总是会不耐烦地冲她吼:“你走开。”
我欣赏红色,尤其是暗红,因为那是血液的颜色。我遗传了父亲的基因,天生就有一头暗红的卷发。我的人生注定充满血腥,唯有在狰狞的血光中,我才能找到生存的意义。
令我奇怪的是,相遇三个月后的某一天,赤雪突然不再穿白色了。从那日起,红色成了她唯一的标志。正是那一缕红裙,陪我走过了之后十几年的岁月。于是,我莫名其妙地相信,其实她与我一样,也是个嗜血之人。
半年之后,水绚宫惨遭灭门之害。我与赤雪被藏身在密室之中,屋外杀声撼天,屋内的我,却什么也做不了。
那一日,强烈的愤怒与仇恨侵袭了我的心房。于是,我下决心修行水绚。而陪伴在我身边的赤雪,理所当然成了我的试验品。
那一日,我将童年时代偷看水绚所学为的咒术,用于了她的身上。“我以水绚宫神鸷的名义,赐于你弯月烙。从今以后,你就是我水绚璎的专属女奴!生生世世,永不停歇”
自那日起,赤雪成为了我的奴,而我,是她唯一的主人。
第311章 番外-水绚璎篇(18)()
水绚宫灭门当日,扇须右使在赤雪的包裹中,放入了足够我俩生存几年的盘缠。秘密逃出之后,我带着赤雪,在一处僻静的山林,买下了一幢大房子,作为我练功的秘密基地。
不得不说,“水绚”似乎是特意为我而准备的邪功,自修行之日起,我那原本空虚的灵魂,仿佛突然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于是,自那日起,我将自己封闭在密室,夜以继日地修行着。五岁的小赤雪,成为我主要的血源供应者,也是照顾我饮食起居的唯一伙伴。
那时候的我,早已习惯了被人捧在掌心的少爷生活,根本不懂得生存的艰辛。我从来都没想过去关心,年仅五岁的她,为了照顾我这个小少爷,每日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我将扇须右使留下来的银两,全部都交给了她去打理,自己则全心全意修行“水绚”。
对于赤雪,我有着绝对的信任。每次看见那丫头崇拜而羞涩的眼神,我总会在心里嗤笑,真是一个蠢丫头。如果她想逃走,这几年将是她最佳的时光。可是,我却非常清楚,那丫头根本不会逃。她不会离开我,更不会背叛我,因为,她是我水绚璎的奴。所以,我很放心把一切都交给她。
魔功“水绚”似乎天生为我而出现,我的成长速度远远超过了它的创始者水绚离。不过短短三年,我的功力已达到当时一流剑客的水平。这三年里,我潜心修行,完全忽略了那个总会定时出现在我身旁的小小身影。直到,那一天的到来。
那是一个秋风萧瑟的黄昏,我独自在林中舞剑,在满天飘落的碎叶中,欣赏落日时分天际那一缕血红的霞光。每日夕阳西下之际,身着红裙的小赤雪,都会蹦蹦跳跳给我送来晚膳,并且坐在我身旁,笑嘻嘻地望着我用膳。然而那一日,她没有出现。
我坐在树荫下,不耐烦地等待着。夜色渐沉,夕阳的余光消失殆尽,漫天繁星爬上了漆黑的夜空。可是,那个从来不曾迟到半分的女孩,依旧没有出现。
第312章 番外-水绚璎篇(19)()
我的心情开始变得莫名地焦躁。我怒气冲冲地回到我们的宅子中,却发现,她不在那里。我的心中闪过一丝疑惑,她会不会已经逃走了?我的“水绚”还没有修炼成功,她是我的第一个血源供应者,我需要她。如果,她敢逃,我定饶不了她!
于是,我凭着对她气息的感知,一路寻她而去。只是我没有想到,再次见到她,竟会是这样的情形。
微弱的月光下,漆黑的深巷中,她跪坐在地上,被几个打手模样的人围在中间,遍体鳞伤,眼神中透着惊恐与倔强。一个富家阔少模样的男子,站在外圈,嚣张地大吼:“给我打死她!奶奶的,竟连本少爷的钱包都敢偷。打!往死里打!”
打手们伸出拳头,凶猛地向她袭去。我飞身将她救出,神色阴霾地望着那帮狂徒,冷静地问她:“怎么回事?”她紧紧揪着我的衣袖,眼框溢出了晶莹的液体,吞吞吐吐:“我我”
“臭小子,你少管闲事!”不远处,那个富家阔少却开了口:“这个死丫头,屡次三番偷我的银子,今日总算是逮着了,老子非打死她不可!”
“为什么?”我们自己明明有银子,为何还要去偷窃?
我冷静地扫向她,她却只是紧紧拽着我的袖子,半天不肯说一句话。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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