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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案疑云-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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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对着那两个警员说,她今天放学回到家,就看到家里一个人都没有,而地上,就有这样子的一滩血迹。她怀疑是爸爸出了什么事儿了,就立刻给大家打了电话。

    那几个警员注意到了老赵他们,就问女孩,他们说什么人。女孩儿老老实实地回答,说老赵是保险公司的人。

    两个警员听到了这个回答以后,就面面相觑了一阵,心里觉得很奇怪,问女孩儿,打电话叫医院方面的人过来,叫警察过来,那也就算了,可是为什么还要叫保险公司的人过来。

    现在女孩儿的爸爸是生是死也都还不知道,为什么要叫保险公司呢?这也太奇怪了吧,怎么想都想不通啊。

第305章 奇怪的案件() 
通常来说,发生了事故以后,都是要等警方,或者是医院方面宣布,确认了当事人已经死亡,再叫保险公司过来,进行意外事故身亡赔偿的。可是这个女孩儿怎么提前就把保险公司的人叫过来了呢。

    而且女孩儿说,是在自己放学回家了以后,看到地上有这么一大滩的血迹,吓坏了,努力平静下来以后,马上就打电话给了这三方的人。

    也就是说,女孩儿当时的心理状态和情绪,都是处在一种既混乱,又慌张的情况下面的。

    在这种情况之下,女孩儿打电话给警方的人,让他们马上过来,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

    但是女孩儿打电话给医院方面,这就有点儿奇怪了。毕竟检验血迹的事情,警察局里鉴证科的警员也可以做,没必要特特意意叫医院方面的人过来,插手这个案件。

    除非,女孩儿是希望医院方面的人能够根据出血量,宣布当事人已死的消息。那她的确是有必要把医院方面的人也给叫过来。

    当然,以这样的一种思想去揣度这个小姑娘的心理,是不对的。

    古人说了,“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既然谁都不是女孩儿本人,那不管是用什么样的角度,或者是心理去揣测她,都是不对的。

    说不定,人家女孩儿只不过是因为甫一回家,就看见家里客厅的地上多出了这么一大滩血迹,吓坏了,慌乱之下,也没有多想其他什么,就直接拨了120的电话也说不定呢。

    但是120也就算了,关键是保险公司方面的电话,这打的也太莫名其妙了吧。毕竟保险公司的电话,又不像是110,120那样,特别好记,随手一拨就能拨出去了的。

    在当时那么慌乱的一个情况之下,居然还想着要去打给保险公司电话,实在是令人费解啊。

    女孩儿在听了那两个警员的疑问以后,眼色黯了黯,苦涩地笑了一下说:“这其实是我爸爸说的。他说如果他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话,就让我给保险公司去个电话。”

    女孩儿说,从小到大,自己的父亲就总是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向她重复这句话,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她记住,万一以后要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儿,记得一定要给保险公司打个电话。

    女孩儿的父亲说得多了,女孩儿也就养成了这样的一种条件反射。如果家里出了什么事情的话,就一定会率先给保险公司的人打电话。

    警局里的那两个警员虽然还是在心里觉得奇怪,但也没有再说什么了。因为毕竟这是女孩儿的父亲嘱咐她的,就算再不理解,也该去问女孩儿的父亲,从女孩儿身上压根儿就问不出来什么。

    女孩儿只不是听从了自己父亲的话,并且乖乖地照做了而已,没有什么特别好问的。

    警局的人录完了口供以后,就离开了。老赵待了会儿以后,也走了。

    张启东认真地听着老赵的叙述问:“所以呢,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不过既然你今天来到了这儿,那应该就是最后赔了吧。”

    老赵点了点头说:“嗯,是的,你没有猜错,最后的的确确是保险公司赔了那个女孩儿一大笔钱。”

    老赵说,最后并没有找到那个女孩儿的父亲的尸体,是医院方面宣布了当事人的死亡。

    根据医院方面给出的解释,是说当时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那滩血迹,经过比对以后发现,那的的确确就是女孩儿爸爸本人的血。

    因为女孩儿的爸爸在一个星期以前有过进医院的经历,所以他的血样本,至今还在医院保留着。

    案发现场的那个出血量,在医学上,其实已经足够构成大出血了。就算是找到了女孩儿的爸爸,理论上来说,也只剩下尸体了。

    所以保险公司就按照意外事故,赔偿给了那个小女孩儿一大笔钱。

    张启东听了老赵的话后问:“所以也就是说,直到现在,也没有找到女孩儿父亲的尸体吗?”

    老赵点了点头说:“的确是这样。到处都找遍了,但就是没有发现。那个女孩儿的父亲就像是从这个世界上凭空消失了一样。”

    张启东想了想又问:“那既然医院方面也已经说了,这么大的血量,就算是找到了,也不会活着了,那应该你的那个被保险人就是死了,你为什么还要来找我呢?”

    老赵叹了口气说:“话是这么说没错的,但是你看,那医院方面的人也说了,只是理论上来说。理论这种东西有的时候是不可以相信的。咱们老话不是说得好嘛,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现在这是人也没见着,尸体也没有见着。你说这让我怎么相信他真的已经死了呢。”

    张启东听了老赵这话,反而更加疑惑了。在他的记忆里,老赵不是那种会认死理的人,更不是那种爱钻牛角尖的人。

    从前读书的时候,有一次老师故意“坑”大家,说某一个知识点是怎样怎样的。老师的话和大家长久以来的认知其实是不一样的,好多人都提出了反驳,就老赵没有。

    张启东后来问老赵,难道他没有听出来老师教授的内容和自己长久以来的认知相违背了吗。

    老赵老神在在地看了张启东一眼说:“我当然听出来了。这么明显,我怎么会听不出来呢。”

    张启东更奇怪了,问老赵说:“那既然你都已经像大家一样听出来了,那你怎么不反驳呢?”

    老赵又看了张启东一眼,眼神里似乎带了点儿小小的骄傲,仿佛是在对着张启东说“你懂什么”。

    老赵说,管他老师说的和自己的认知有多不同呢,心里相信什么,那就认定了是什么呗。

    至于老师那儿,他又不会拿出来考试,就不拆穿他了,多麻烦啊。就算他拿出来考试了,那就填个老师觉得正确的答案上去,犯不着反驳啊什么的,没那个必要。

    然后老师真的就拿了那个知识点,作为了考试题。全班就老赵一个人是顺着老师的思路答题的。

    后来讲解试卷的时候,老师特意把老赵那张试卷单独拎了出来,说老赵没有独立判断的能力,也没有敢于执意的精神balabala,总之中心思想一句话,那就是同学们千万不要向老赵学习。

    所以别人不知道,但是张启东却是知道的。老赵是很怕麻烦的人,也不是那种遇到问题爱多琢磨,爱各种角度全方位去分析的人。

    也因此,这一次,老赵却觉得这个案子不对劲儿,并且是特特意意上门找上了张启东,让张启东觉得颇有点儿意外。

    张启东和老赵之间的相处模式就是,两个人在一块儿的时候,绝对不讨论工作。因为前面也说了,张启东和老赵难得见一面,聚一聚。

    要是都把时间用来说各自的工作上了,那还有什么意思。而且两个人的工作可以说是天差地别,得要八竿子才能勉强打的到一块儿去。

    张启东说抓贼,说埋伏,说推理,老赵都是云里雾里,没有办法完全听明白的。毕竟他不是这个行业里头的人。而张启东也是一样。

    老赵给他说什么保险费,说最近遇上的奇葩客户,说近因原则,最大诚信,张启东也都是听不懂的。

    两个人干脆就心照不宣,不讲工作,只讨论生活,讨论最近发生的一些事儿。所以张启东见老赵居然特意为了工作过来找他,的的确确是有那么点儿吃惊的。

    而且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个案子虽然是在本市发生的,但也并不是在“本市”发生的。

    这个案子是在本市大市范围内发生的案件,却也是在本市底下的一个小地方发生的。

    所以当初这个案子发生的时候,负责接收的并不是张启东他们这边,而是案子发生的那个地方所直属的公安局,也就是张启东所在的这个警局的下属警局。

    下属警局里发生的案件,老赵没有直接去找那个公安局,而是选择了来找自己,那一定是有原因的。

    果然,就如张启东所料想的那样,老赵点了点头说:“你说的没有错,我的确是事出有因。”

    老赵说,因为自己最近在考虑退休的这个事情,所以前几天就在整理这些年自己所经手的所有的案子。

    在看到这个案子的时候,老赵看着看着,忽然就觉得不大对劲儿了。

    老赵马上就又翻看了其他的几宗案件,发现这些案子,竟然都有一个相通的地方。

    就在这近十年间,这个家里,竟然陆陆续续死了三个人。并且每一个人的死亡,都是属于意外事故。

    这也太奇怪了。

第306章 要求重查() 
最先去世的,是这个家里的小儿子,也就是那个小女孩儿的弟弟。

    小儿子死的时候,年纪还很小,才刚刚学会走路,并且走得并不稳,摇摇晃晃,步履蹒跚。

    据受益人,也是报案人,也就是那个小孩子的父亲说,当时他是牵着小男孩儿在公园里头走,忽然那根牵着的绳子就断掉了。

    那个父亲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摔倒在了地上,一头撞上了前面的那块大石头突出来的一个棱角上,登时就没了呼吸。

    鲜血从孩子的伤口处汩汩地流了出来,汇成一条血色小溪,很快就染红了周围的一大片草地。

    等医院方面的人赶到,想要救救这个倒在地上的小孩子的时候,却发现,他早就已经没有了心跳。

    那个父亲抱着已经凉掉了的自己孩子的尸体,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那个父亲当时使用的是市面上还蛮流行的一种带着孩子出去使用的辅助工具。那个辅助工具一共是有两头的。一头是像人家演员吊威亚一样,护住宝宝的躯干部分。

    而另一头,是一个手环一样的东西。父母可以把那个手环样的东西环在手上,中间通过一根不长不短的带子,将父母和孩子连接。

    孩子要往前走的时候,父母就在后面跟着。有那条绳子在,每当父母觉得孩子可能走不稳要摔倒的时候,都可以通过拽一下自己手上的绳子,而把孩子提起来。

    这种绳子用起来非常方便,就像是遛狗一样,就在后面跟着,感觉手上的力量不对了,拉一下就行了。

    用这个绳子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锻炼宝宝自己独立行走的能力,而且不需要太过于担心。

    通常情况下来说,那根带子是不会无缘无故地断开的。可是偏偏就那么巧,就在那天,那根绳子,就那么地断裂开来了。

    那个父亲说,当时自己的孩子看到前面有好看的花,就想要走上前去。孩子一往前走,就会用力。

    这个父亲当时就觉得孩子走路的着力点儿不大对,一看就像是一副容易摔的样子,就赶紧拉了一把自己手上的绳子。结果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那根绳子,竟然就在那个时候,断裂开了。

    孩子年纪小,本来就走得不大好,而且那个时候正在朝前走,身体向前,朝前用力,绳子再这么猛得一段,孩子就直接摔了出去。孩子的父亲压根儿就连反应过来的时间都没有。

    出售这种婴儿行走训练带的厂家一开始说自己厂子里头生产出来的产品是不会有这样的问题的。

    那个孩子的父亲一听就急了,说厂家这话说的未免也太推卸责任了一点儿了。他们说自己厂子里生产出来的婴儿行走训练带说绝对没有问题的,那自己遇上的这根断了的又应该怎么解释好呢。

    难不成,按照厂家的意思,还能是自己要故意害自己的孩子吗?生产了次品就是生产了次品呗,为什么不肯承认呢。一个孩子就这么死了,没有了,这可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啊,难道还要推卸责任嘛。

    这件事情虽然是发生在公园里头的,但是因为那个公园是个小公园,里头压根儿就没有安装什么监控器之类的东西的,所以也是死无对证。

    ——不过也不能说是死无对证,毕竟就算是那个小孩子还活着,咿咿呀呀的也说不出个什么来。

    厂家后来也没办法了,就改了口,说有可能那个父亲手里的那件的确就是残次品。残次品生产的概率很小的,非常非常小,大概就只有那么几万分之一而已。

    但是生产出来这种残次品,厂家也是没有办法的。毕竟这么大个厂子,每天要生产那么多的婴儿行走训练带,总不可能真的一件一件地全部都试过来吧。

    产品基数大,没有办法一件一件地都试过来,这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果真的都一件一件地真人检测过来,试过来,就算最后确定了没有问题的,也没有买了呀,毕竟还没有来得及拿出去卖呢,就已经都是二手的了。

    所以工厂里如果产出了这种的残次品,那也根本就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实属被逼无奈。因为这种事情也算是不可抗力,根本就不是人为可以预测得到的。

    生产婴儿行走训练带的工厂方面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以及歉意,就赔给了那个孩子父亲一大笔钱。

    孩子他已经没了,再怎么样,这也已经是成了现实,是没有办法再更改的事实。

    所以孩子的父亲最后收了工厂方面送过来的钱,然后这件事情就算是这么被私了了。

    与婴儿行走训练带工厂方面送过来的钱一块儿被送过来的,还有保险公司的意外事故身亡的赔偿金。

    赔了钱以后,这份保险公司和那个孩子之间的保险合同就此完成了它的使命,彻底终止了。

    可是老赵翻看过往保险合同的案子档案记录的时候却发现,过了大约两年的时间以后,那个家里又死了一个人。这一次,死的是家里的女主人,也就是那个小儿子和小女孩儿的妈妈,那个父亲的妻子。

    那个女主人是因为一场车祸死掉的。当时女主人好像是有点儿什么事儿,所以要出去一趟。

    在她离开农村的时候,车子冲破护栏,从盘山公路上跌了下来,翻滚到了后头的山下,最后爆炸起火。

    因为车子最后是爆炸起火了,所以女主人她人就被困在了驾驶座里头,理所当然就出不来,最后被活生生地给烧死了。

    后来警方在调查这起案件的时候,也觉得非常的奇怪。因为那天是工作日,所以盘山公路上按理说是没有太多的车辆会经过的。

    而且就算有也不怕,那条盘山公路并不算太狭窄,足够让两辆车并肩前行了。并且这家的女主人为人还算是和善,并不怎么会和人家起争执,柔柔弱弱的,也就没有什么特别的仇敌。所以问题,应该不是出在了盘山公路上。

    警方就把目光放到了那辆车子上。警方猜测,会不会是那个时候车子的刹车,又或者是车里其他的什么零部件出了什么问题,所以才会发生这样子的事情的。

    但是因为那辆车子是爆炸起火的,所以等这里被路过的人发现,并且拨打119让他们过来的时候,车子已经被烧的只剩下一个车壳子了。就一个光秃秃的框架还在那里。

    也因此,警方根本就无从判断到底是不是车子的刹车系统,或者是其他的什么零部件出了问题,才酿成了这样子的大祸。

    因为的的确确人已经死了,并且也没有什么被暗害的迹象,警方最终判定,这是一起意外事故。

    而警方做下了判定以后,保险公司也就尽快地把钱赔给了那个小女孩儿和他的父亲。而这一次,死了的,竟然是小女孩儿的父亲。

    “你说说,这奇怪不奇怪嘛。别说是我从业那么多年了还是头一回见一个家里这么轮着死的情况发生,我想你应该也是不多见的吧。”老赵拿起桌子上已经凉得差不多了的铁观音,叹了口气,慢悠悠地说。

    的确。张启东从业那么多年,也见过大大小小的灭门案件。有只死了一家三口的,也有死了一个大家的。但是像这一户人家这样儿的,全家人一个接着一个死,并且期间还是间隔了那么长时间的,还真是没有见过。

    通常情况下来说,像那种一死就是死一户人家的案件,一般都是一次性全部都死光的。

    因为像那种灭门案,很多情况下,都是为了报复这家人,所以才这么做的。也因此,如果是灭门了,很多情况下都会一次性杀掉,根本就不会一个一个得去杀。

    因为这样太慢了,而且很容易暴露。凶手犯下的案子越多,他留下的线索和细节也就越多。这样一来,他也就更加容易暴露他自己。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不存在完美的,天衣无缝的犯罪,罪犯总会留下一些细节。一旦遇上一个经验丰富,或者是细心认真的警察,那就是真的万劫不复了。罪犯又不是傻子,当然会明白这一点了。

    对于罪犯来说,能够一击即中,不用再花费额外的力气,那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

    老赵又叹了口气说:“这案子必须要尽快着手重查,不可以再拖下去了。因为再这么拖下去的话,诉讼时效就要过了。如果这个案子真的有问题的话,必须快点儿查,不然等诉讼时效一过,一切都来不及了。”

    每个案子都是有诉讼时效的,在诉讼时效以内提起诉讼的话,是可以的,是有效的。但是一旦过了诉讼时效,即使掌握了证明凶手的证据,也都来不及了。

    老赵明白这一点,所以他才会特特意意来找张启东的。

    老赵之所以不去找负责这个案子的直属公安局,是因为他觉得,既然当初这么三起案子都是归他们在负责的,所以的话,就算是要查出些什么来,早就查出来了,哪里还用等到现在呢。

第307章 去找女孩儿() 
如果那个公安厅的警员足够负责,足够仔细的话,不会发现不了这三起案件之间的共通之处的。

    既然连自己都发现了的事情,他们身为警察,靠吃这碗饭的,却都没有发现,那老赵要怎么放心拜托他们去重启案件,重新查证呢。

    如果说,这些个警察其实是发现了,但是却没有放在心上,觉得肯定只不过是巧合,是意外而已,哪儿有这么巧的呢,那就算老赵请求了重查,想必他们也是不会太过于上心的,可能还是走个流程查查。

    老赵心里明白,这三个案子,从表面上看,的确是看不出什么来的。而且就算是花了心思去查,可能也是查不出来什么的。

    但老赵心里有一种直觉,有一个声音在告诉这他,这三个案子绝对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的。

    “干我们保险这一行儿的,有一个专业术语,叫做骗保。当然,前两个案子,人都是明明白白的死了的,而且尸体我也看到过了,都是由警方和医院方面接手过的,应该不会是骗保。但是最后一起,那就不好说了。”老赵对着张启东说。

    骗保,就是故意做一些小动作小手段,以达到当初签订的保险合同书上的赔偿标准,然后来获得赔偿。

    老赵是觉得,有没有那么一种可能,就是这个家里的某个人,他想要拿到天价的保险赔偿,所以就故意害死了家里的人。

    或者说,第三起案子,是那个家里的父亲故意制造的。

    前两个家庭成员的死,的的确确是意外,但是就是因为这两个意外,让那个父亲看到了从中可以牟取到的巨大利益,所以就故意制造了第三起案件,用同样的手段去骗保。

    这两个可能的可能性感觉上都差大不多,像是都挺有可能的样子。

    老赵说完,看了眼张启东,见他直愣愣地看着自己,就以为后者是不相信,甚至是怀疑老赵脑洞开得太大了,所以才会露出这样子的表情的,就有些急了说:“我知道,你肯定是要说我想太多了。我向你承认,这件事儿乍一听上去,的确是挺像在说故事的。但是你不能否认,这完全有可能,你还真别不信。”

    张启东没有说话,而是低着头沉思,仿佛是在思考。老赵看他这样,踌躇了一下,又开口了说:“别人不了解我,你是知道我的。我这个人,从来就不会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但是这次的事儿,它真的不一样。”

    老赵这话,张启东在内心是完完全全是认同的。虽然老赵这些年一直都在保险公司里头工作,并且一路高升,爬到了今天的这个位置,也算得上是半个商人了。

    人家都说奸商奸商,好像一提到商人,就大多都是狡猾奸诈的。但其实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老赵他算得上是一个老好人,性格很好。而且他对这个世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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