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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今晚煮妖怪吗?-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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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韶川在原地又愣了一会儿,伸手掏出一根烟想抽,但摸了半天遍寻火柴不得,只好作罢。
他把烟扔在地上,又暗自骂了两句脏话。
“这他…娘的叫什么事儿。。。。。。。”说完,便往大门去了。
门口的翁玉阳等了二十分钟,刚想进去问一句,就看见参谋长黑着个脸走出来,嘴巴里还骂骂咧咧,不知是谁又惹到了他。身边几个勤务兵你看我我看你,都把头低得不能再低,这两天三太太不见了,参谋长的火气只增不减,何况参谋长也是个容貌英俊,没晒黑前跟个小白脸似的男人,谁知道是不是三太太看腻了这一款式的男人,溜出去找下家了呢?
当然他们都很怕死,这话不敢当众说出口,至多在心里腹诽一下,毕竟他们论长相没参谋长好看,论身板也没翁副官那么结实,有套军服混口饭吃就不错了。
翁玉阳上前递了马鞭子,见伍韶川骑了马就要走,便也紧跟在后头,一行人直直的往后山那边去。
与此同时,石洞的高处出现了一个女人的身影。
我早就说了,梅小姐生前喜欢弹琴赏花,肠胃还弱的不行,更有事没事就要咳两声。可偏偏,我现在手里没别的皮子可用,法术又一早被那个人妖封在了梅小姐的皮子里,现在可好,只能单单靠着蛮力一点点地爬出去。
都快爬死我了。
脖子上的琥珀坠子变了形状,原本小小的一颗,现在外头圈了一条银环小蛇,不过分毫的尺寸,将琥珀完完整整地包裹在里头,看着就难看的要死。
我骂骂咧咧的,只是没骂出声,恨不得就此抛下死人妖和那条破蛇,让他们生生世世出不得这石洞,但可惜琥珀里头有我辛辛苦苦找的魂魄,我就算把自己抛下,也不能把这个宝贝给抛下。
于是乎,继续爬吧。。。。。。。。。。
但爬着爬着,就有人说风凉话。
“哎呀,你这小妖怪怎的爬的这样慢。”躲在琥珀里头的涂承基悠哉悠哉,跟看风景似地,说道:“唉,若是这样爬,只怕爬上一年,咱们才能出去了”
第65章 风凉()
风凉话越说越不风凉,我的头发都快给这人妖气的冒了火,烧的都快拽掉眉毛了。然而没等我出口骂人,自个的脚底下就出了动静。石洞晦暗,很容易就有缺口,刚才我一个不注意,就又踩到了一个块滑石,再往底下看,便是高达几丈的深渊,只要松一松手,就能提前看见自己粉身碎骨的结局。
幸好我有所准备,每次落手前都会提前将指甲狠狠嵌进石缝里头,等堪堪挂住整个人的身体,不至于踩空掉下去后,才终于有空低下头,对着琥珀咬牙切齿道:“还不是你这个死人。。。。。。。还不是你封了我的法术,不然我早飞出去了,还用得着跟个人一样地爬?!”
我是真的生气,可再气也打不过人家,明明说好的我帮这人妖出石洞,他替我收集最后的一魂一魄,怎么现在就成了我单方面的干苦力呢?这也太不公平了!
就在我第一百次跟琥珀商量要回自己的法力之时,琥珀里又传出了新的风凉话。
“不把你这妖煞的法术给封回去,本尊这心阿,就总是放不下来。”里头的涂承基闲闲地说道:“生怕出了洞口,你再给本尊都回来,本尊这也是防患于未然嘛~”说罢,琥珀便开始一闪一闪的,怎么闪也不停,一直都显得很有精力的样子。
果然不用动手,还有地方栖身的人就是舒坦,只需动一动嘴皮子,就能把我使唤的团团转。
我深深觉得咬牙切齿和烧掉眉毛已经不足以表达我的愤怒,但再愤怒我也不敢拿自己的丹元开玩笑,头颈前一天才刚刚接回去,再折一次估计就接不上了。
不能发…泄,也不能骂人,于是在这极度的愤怒之余,我一鼓作气,脚底下一蹬一扑,又往上连连爬了二十来米。
“等我上去了,你记得分一些精魄给我。”我边喘气边说道,身为妖怪,我的体力自然是尚好的,但无奈梅小姐的四肢完全跟不上我的体力,且现在越往高处爬,上头的空气就越浑浊稀薄,只能爬一刻歇半刻,有时还得喘上好一阵子。
但再怎么慢,也比蜗牛快那么一点。
爬到一半,琥珀里头又传来声音:“你要生灵的精魄做什么?”
我的身上还是不冷不热,可脑门上却是破天荒的出了满头的汗,手指也已经破皮见骨,但疼痛都不是问题,我话里头的重点在于—“出去后我可没力气去死人岗刨坟,你干脆分我一点精魄,我得拿它填填肚子,顺便驻个颜。”
看看自己手上深可见骨的皮肉,和大大小小的伤口,即便我没有心,也觉得可惜。
我是真的想好好留着这张皮子,只怕现在杏花楼的头牌死了,落在我跟前,我也依旧看不上。这可是千里挑一的美人皮啊!结果在我身上才披了不到一年就弄成这副德行,换做任何一个妖怪,只怕也舍不得。
一说到皮子,我的口气就开始委婉了:“这可是我蹲了三年老槐树,又喝了三年西北风,才等到的皮子啊。。。。。。。。。”
琥珀闻言又开始闪,闪的同时又发出了笑声,听上去很是愉悦。
涂承基承认,这几天他说的话比之前二十年加起来的都要多,他其实都快忘了怎么和人相处,但和这妖煞相处起来,动静虽然也不小,不过说话和腔调倒是格外的有意思。
精魄不好找,但对于他的道行来说,这一点点的不好找等同于没有,压根就没什么难度。
涂承基自己被封印在这石洞里头,二十年出不来是有理由的,他师兄找了个这么天然的巨坑,把他往里头一推,又在上头用自己的血祭了个至阳至刚的法印,为的就是将他封死在这里。可怜涂承基多年生食婴灵,残害精怪,还屠尽了正一教的同道师友,早就是一身的邪气,就算飞上了石顶,也飞不过那道印。
天知道他得有多寂寞。
现在好了,多年寻求不得的宝贝又重新回到了他手里,外加一个像人又不是人的妖煞,他将妖煞困于皮中,既无人气也无人心,法印不克死物,妖煞轻易就可出去。之后涂承基又将自己藏身在可净化魂魄的御灵魈里头,也彻底掩盖了自己的气息。
师兄大约化成灰也想不到,他这道法印克了他这么多年,他居然还有出来的那一天。
说到底,涂承基还是很承认他师兄的成果的,毕竟这世上还没有人能够将他困住整整二十年,当年是他师兄,现在师兄不出意外,应该早就入土了,如今正好,正一教也没有在当年幸存下来的人,所以同理可得,这世上也就没有能制住他的人了。
涂承基的想法从二十年前起就一直很明确,那就是长生不老。当然如果能在长生不老的同时将天下都收进手里,那也不失为一种小小的点缀。
只要他能出了石洞,上头的雾林就不是什么事儿了,他只要挥一挥手,雾林是散是立都是他说了算。
这么一想,那个还在给他卖苦力的妖煞想问他讨一些精魄,就显得很合情合理了。
涂承基对于这样的小事从来都很好说话,更何况他自己都已经八十九岁的年纪,却还保持着英俊潇洒的外貌,以己度人,看见人家原本新鲜娇艳的皮囊自打进了石洞后就渐渐搞得这样破败,他其实也很惋惜。
涂承基在琥珀里笑了两声,是开心的笑:“这个倒是不难,本尊答应你便是。”
我得到准信儿,心知梅小姐的皮子还有的救,于是手底下更加使劲,一般人或许一辈子都爬不出去的地方,我不过爬了大半天,就已经摸到了很高的石壁。说不清楚有多高,只知道无法用眼睛丈量,在我看来,这石洞最恶心人的地方不在于它天然的深凹下陷,而是我方才就已经爬了差不多有三四个小时,眼见着大小石洞一个接一个,进了这处还有下一处,好似永远也爬不完。
这种看得见又时刻差着这么一点儿的状态对于我这种急性子来说,着实是气人。
刚出一个洞口,迎面就是个仅容半人通过的小口,呈圆润的四方形,斜斜地挂在石壁的边角上,看着很是与众不同,只是口子太小,一旦钻进去,便只能一门心思地往前爬,万没有后退的余地。
我对着洞口游移不定,倒是坠子里的人妖说了话。
“嗯,又怎么了?”懒洋洋的,好像是打了个盹儿,这会儿才刚醒。
我现在身上毫无任何法术,更无什么空手碎大石的神通,因此没空计较我在卖力气的时候,这位仁兄居然还在打盹这样缺德的行为。
虽然知道从这里往上爬出去,应该就离出口不远了,可我看着一片漆黑的前路,依旧不敢贸然地往里头去,只好趴在原处,保持观望态度。
“不对,不是这处!”正当我犹豫之时,人妖的声音顿时从琥珀之中冒了出来,听着就感觉清醒了不少:“此洞乃石顶的阴位,与本尊师兄所布的法印截然相反,纯阴之气与纯阳互为相克。”涂承基虽然眼瞎,但心不盲,他在琥珀之中亦可目视一切,开口道:“你仔细在此洞附近找找,若是有与此处对立而生的标志,那便是真正的出口。”
我则收到指示,开始在洞口附近处查看,果然发现了一枚环形的铜佩,正面刻着鱼纹,背面则用阴文刻了“阳”这一字。
我一直以为佩玉成双,既然有阴文佩,那便也得有阳文佩,可之后我绕着石洞爬了一圈,除了几块硬石头以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现在该怎么办?”我对着琥珀问道。
涂承基掐指算了算,大约地估算了下时辰,大约离寅时三刻还有好一会儿,于是决定再打一个盹儿。
我在外头趴了好一会儿,才听到琥珀里头蹦出一个字。
“等。”
那边我在石洞里干着苦力,带着一人一蛇吭哧吭哧地往上爬,另一边在杭县的伍韶川也没有闲着。
下午的太阳不算灼眼,空气也不很新鲜,但找人是绰绰有余,伍韶川的午饭吃了两张酱香大饼,吃到自己打个嗝都觉得油腻,但吃得下就是好事,他感觉自己浑身下下都比较有劲。于是一路策马,到了后山后便下令让翁玉阳呆在原地,自己领着三两个带枪的勤务兵亲自进了山里。
翁玉阳守在外头,本来也跟在参谋长后边,也想一道进去找,但转念一想,之前他也偷摸着进过后山,既然他这样心细的人都找不到,那参谋长就更别提了。
倒是死人岗,荒凉那么多年,前头又埋了个二太太,寻常人都不敢过去,可能还会有点线索。。。。。。。。
翁玉阳没有骑马,估摸着参谋长不到月亮上山大概也不会出来。他脚底下打了个拐,几步就往死人岗那儿去,一溜烟儿地就没了身影。
第66章 卧底()
死人岗都是稀稀拉拉的小土包,放远了看,就和丑人脸上满脸的麻子一样,都是难看的坑,只是难看也分等级,区别在于这里有的土包大一点,有的扁一点,只有没钱又没亲人的人死了,才会将就将就着被埋在这里,也没什么好棺材安置,最多拿几块长长的木板几下一合,将尸体给装进去,埋的时候还得埋的快一点,不然会有野狗来捣乱,头一撞一碰,这些板子就散了,按照平民百姓的说法,这叫做‘鬼碰头’。
翁玉阳晓得这群野畜生都疯的很,平常都吃多了死人肉,一闻着生人的味道就留唾沫,连狗眼睛都是红的。
他小心翼翼地踮着步子,手里则捡了根粗大的树枝,挑着地下的尘土和木板子,他前几天在死人岗发现了一枚女士的别针,看上去不老气也不时新,虽然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三太太的,但他内心里希望是她的,最好人还没死,或者没死的同时伤的再重一些,这样他或许还有近距离接触,并且能够亲自照顾她的机会了。
大概三太太真的不是什么凡人,要不,就只能是狐狸精了。翁玉阳的脑中又浮现出那几个老婆子的话,听着话糙,但理不糙,里头的那三个字就跟钩子一样勾着他的心,不由自主地就老往那方面去想。
但转眼,他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有狐狸精的长相,却没狐狸精的习惯。翁玉阳不无遗憾地想,她明明不勾男人,也不害男人的,她只是被一匹发了狂的马给带跑了,失踪了三四天而已。
就这么简单。
翁玉阳手里捏着半只别针,别针的样子是一只蝴蝶断了翅膀的样式,蝴蝶的眼睛是两颗很小的红玛瑙,不是很精贵,但若是重新补齐了翅膀,也能卖一点小钱。
他不了解三太太,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首饰,但他觉得这只蝴蝶如果真别在她那身翡翠色的小褂子上,一定很好看。
伍韶川问他时,他说了没看清,只知道是后山的地界,但他话没说全,没看清是真的,追不上也是真的,但马是他亲自选的,选的是纯色的母马,在马里头也是上了年纪的,不光性情温顺,就算真发急了也跑不快。算一算脚程,最远也就跑到隔壁乌城不到一点。
再说乌城刚跑了个许国庆,眼下正乱着呢,三太太一个女人又能跑到哪里去?
翁玉阳来死人岗是为了找马蹄子踩出的印子,只要看上一眼,他就能大致的清楚人跑走的方向。
日头渐渐昏沉,昏的都快到了晚上,伍韶川和翁玉阳两个人都找的格外仔细,就差拿把大铲子把地皮翻过来地找,但每个人心里都清楚,地皮翻过来最多就是泥和土,如今杭县安稳,外头则是军阀混战,兵荒马乱的,除非三太太会遁地术,不然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独自漂泊,再落到哪个头子手里,只怕这辈子都跑回不来了。
“参谋长,不如您先回去吧,剩下的交给下官来做就成了。”说话的人是伍韶川另一个比较贴身的副官,一头又短又密的短发个他用头油分了个小分头,好在人长的清秀斯文,说话也很秀气,看着也就不怎么油腻,只是这人太过圆滑,见人不笑不说话的。伍韶川问过他名字,这副官便只说自己姓那,只知道祖上是满洲某个大族的嫡传子嗣,但到他爹这一辈,嫡传的儿子们都已经上大街卖烧饼去了。
相貌清秀,貌若好女的那副馆是几个副官里头唯一一个一直戴金丝边眼镜的人,据说吃喝拉撒从不摘下,连伍韶川都问过他好几回是不是连睡觉都不摘眼镜。
就好比现在,天已经快要擦黑,光睁着眼都要看不清人了,他却还是戴着那副金丝边眼镜,镜片上头时而透光时而不透,唯有那副官脸上还是笑模笑样,一派的和善。所幸他的喉结本就偏小,这一笑,还真笑出了大家闺秀的风范。
伍韶川知道那副官是有话要对自己说,且非得是这样的时候才不引人注意,便点了点头,挑了个僻静昏暗,连月亮都懒得照的地方,听着那副官最近探查出的情报。
那副官晓得事情的轻重缓急,所以尽量挑要紧的说,一个是他奉命去监视的翁副官,最近安分的不得了,压根没有作乱的意思,他不作乱,其他跟着翁副官的几个也就都很太平,另外就是他前天不放心,白日里清点了库房后,晚上又悄悄开了锁去点了一遍,发现居然又少了半车的枪。
要扯一支队伍,枪可比人重要,人哪里都不缺,一生就是一窝,会干活的人有的是,可枪就不一定了,有的人想不劳而获、有的人想东山再起,最不能缺的就是打仗的家伙。
伍韶川侧过耳听着,看面上是波澜不惊,可落到那副官的眼睛里,就成了喜怒不行于色,他只顾自己说着,对面的伍参谋长也不知道听进去多少,末了他听完后,干脆就摆摆手,连话都懒得说,就让那副馆牵马去了。
那副官是他身边算得上得力的人马之一,虽然他长的娘们儿了一点,但却意外地很招人喜爱,不论男的女的防备之心都会大幅度减少,尽管伍韶川不好那一口,也不怎么喜爱那副官,但对于这么一个人才,他也是抱了很大的期望,连情报工作都放手交给那副官去办了。
军火丢了,是坏事,但往好了想,虽然丢了,但丢的还比较少,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更何况伍韶川还有的是钱,哪怕枪支的来路麻烦了一些,但也不是弄不到。
他现在的重点,还是放在找人上。
其实他从出门起就考虑的很完善,也心知今天也定是一无所获,空手而返。其实他只不过是想做出个样子,万一妖精回来了,那他自然能挺起腰杆,有话能说。
可若是回不来了。。。。。。。。。。伍韶川觉得,那也怪可惜的。
他喜欢女人,喜欢漂亮女人,漂亮是第一位,所以到底是女人还是妖怪,他也没怎么介意,只是想到从前的一日三餐,还有每日都要打卡来一份的玫瑰香饼,就莫名地很不舍得。
是不舍得人,还是不舍得荣华富贵,伍韶川心里很清楚。
他都不舍得。
踏着月色,伍韶川带着人一路回了宅子。而至于在死人岗查探了大半天,同样是一无所获的翁副馆,则是不知什么时候就跟了回来,与那副官一前一后地跟着队伍,只是一个戴着眼镜,一个捏着别针,脑子里都不知道在想的什么。
反正想的都不是什么好事情就对了。
回到房里,伍韶川突如其来地感到肚子很饿,他猜想是今天的两张酱香饼吃的不够,加上假忙活忙活了一天,不饿才是有问题。别看伍韶川长了张顺眼的脸,可他除了脸之外,全是一色儿的匪气与流气,唯有对特定的人,才知道装模作样,装的像个温柔正经的“好人”。
他叫下人弄了一碗放了青菜的鸡丝面来,厨娘原本都要睡下去了,冷不防地被叫起来,说要给伍参谋长做夜宵,满肚子的不情愿,剁葱的时候骂骂咧咧,手脚则快如闪电,拿了昨天吊着的高汤盛了一碗,不过一刻钟的功夫,面就到了伍韶川手里,只见那碗里头虚漂了一层油,很是清汤寡水的样子。他平常吃惯了重味,偶尔嘴巴格外没味道时,就弄些清淡的东西,反倒能吃得下。
伍韶川今晚叫人做了夜宵,就是打定了主意不睡觉,他要熬一宿的夜,来排查身边的人,那副官今天跟他进了后山,特地找了个避讳他人的地方,说参谋部的库房里又少了一批枪支,幸而那副官平日里小心惯了,凡事都得做一遍看一遍,明明前天才清点过库房,按理说应该过一个礼拜再点一次,可没想到那副官隔天又去,还白天晚上都去了,大概偷枪支的人也没想到伍韶川底下的人这么小心,只带走了半车的量,其余的弹药也都完好无损,看样子是没来得及搬走。
伍韶川初步断定,应该是从乌城逃跑的许国庆又折回来了,并且许国庆一定深恨伍韶川夺了自己地盘,肯定过不久就得发动一次攻击。但眼下的问题就在于,伍韶川并不怕打起来,他只怕打一半拖一半,耗光自己的人力物力,那才是真正的坏事儿。
他的手上拿了一支笔,指节不停地拨动着笔头打转,往深了想,参谋部是他目前呆的时间最长的地方,那里库房的钥匙只有他和那副官身上才有,所以许国庆一定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不是一个人,还有别人给他往外头运东西。伍韶川觉得,说不定自个儿的底下已经出了内鬼。
房间里只有伍韶川皱着眉头,一个人不住地细想。
而放在桌上的那碗鸡丝面从一开始地冒着热气,再到逐渐发凉,那一层薄薄的油脂浮在上头,足足从天黑到了天亮,伍韶川一口也没吃过。
第67章 不配()
伍韶川醒了。
他身上还是那身军服,没换过,也没洗过。
并且他的手里还捏着一支笔,只是碍于不识几个字,更不怎么会写,所以这笔就权当做装饰作用,只是他思考时用来把玩的一个物件而已。
外头的时辰很不好估摸,要黑不黑,要亮不亮的,该是公鸡梗起脖子打鸣的时候,可惜前两天下人们养的鸡都死了,连鸡血都没留下,是以伍韶川完全不记得自己是何时睡的,更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早就睡醒了。
不过梦里头他也并不怎么安稳,一路都被人追,走哪儿哪儿都没人,跑也跑不掉,不跑也没那个胆,伍韶川在梦里甚至还回了头,结果身后空无一物,又是找不到追他的人,追到后头伍韶川都累了,只恍惚听见有个女人的声音,和昨天小黑说的是一样的内容,都是“快走”。
伍韶川揉了揉眼角,哈欠打到一半就闻到了股隔夜馊水的的味道,还以为是自己身上的,他从自己醒过来开始,就发现背上就已经出了好大一片冷汗。可转眼一看,才发现那碗鸡丝面已经凉的快成了面糊,并且厨娘好像昨晚放多了猪油和盐,鸡丝面不光糊的厉害,连品相都变差了,上头还惬意地停了只大头苍蝇,直把伍韶川恶心了好一阵,简直想跑出去扣厨娘半个月的工钱。
他洗了脸,漱了口,原本还想按照习惯去拿香饼,吩咐做点青粥小菜送去三太太房里,但走到一半才记起来,人已经不见四天了,算上清晨起,应该是四天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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