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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王座-第1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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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驼带着六名学员来到树林,他看都没看那些柴堆,反而催促瑞克领他去看盘蛇。瑞克满心疑惑地带着他来到树林的一角的那片空地。林驼一见那些尸体,突然欢呼一声,扑了过去。在月光下,瑞克看得清楚,他扑向的地方正是盘蛇头部的金角。瑞克暗呼不好,自己发财发得不够彻底,让这老小子有机可趁了。虽然只是一些残羹冷炙,但看来非常对林驼的胃口。瑞克感觉自己好像丢了西瓜捡了芝麻,幸好,现在补救还来得及。

    就在林驼沉浸在挖取其中一支金角的无上欢喜中时,瑞克已经指挥半空中的血凰啄下其牠的金角。盘蛇的体表覆盖着一层细细的鳞甲,刚才在与血凰的战斗中,鳞甲并未显出其特殊之处。不过,当瑞克见到林驼用一柄异常锋利的匕首割了半天也没割开连着金角的鳞甲时,他开始明白,这些盘蛇的鳞甲几乎是刀枪不入的。不过,在血凰堪比绝世神兵的利嘴下,鳞甲还是被啄开了。

    瑞克将金角一一收入囊中,包括林驼没有割下的那一支。看着老头馋涎欲滴地盯着自己的革囊,瑞克真是爽歪了。

    事后,一行人抱着柴禾回到营地,瑞克当即做起了临场生意。物品之一:越级盘蛇的护身鳞甲,刀枪不入,售价每平米一万金币,如负责加工,需再付一千金币;物品之二:盘蛇肉,鲜嫩可口,世间罕有,女的吃了滋阴养颜,男的吃了壮阳补肾,售价一大块十个金币没有计量工具,只能以块计算。卖得这么便宜,对瑞克来说,实是无奈之举,谁叫顾客这么少,而蛇肉那么多。

    林驼、林怡、乔娜,还有几位老师和一干学员在一旁看着瑞克兴趣盎然地做推销,样子学足了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奸商,个个目瞪口呆。

    此时,周围完全沉入了黑暗之中。夜晚已经悄悄地降临到了彩虹丘陵,营地里燃起了数个火堆,瑞克的”地摊”就摆在火堆前,左右分别是血凰和小懒虫,一人两兽,倒是配合默契。血凰展开他那长四五米的翅膀,站在那堆肉山上,应顾客要求,或剥售盘蛇的鳞甲,或撕下一大块肉,小懒虫则拿起几块肉放在面前的火堆上烧烤,周围异香扑鼻,果然是不可多得的鲜美佳肴。

    本来以林驼几人所想,他这种生意怎么会有人光顾。哪知,除了他们几人以及少数几个犹豫的人之外,男男女女一大堆人都围在”地摊”前,女孩们闻了小懒虫手中的肉香,都很乐意花十个金币买一块盘蛇肉,男的则对那些刀枪不入的鳞甲非常感兴趣,这种东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并不是抓着一条盘蛇就能取得这种鳞甲。事实上,这是四只罕见的越级盘蛇,牠们的鳞甲因为越级,已经超越了普通盘蛇鳞甲的坚韧度、柔软性,比普通的软甲更轻、更软、更能抗击锋利的兵器。无论是对魔法师还是武人来说,都是梦寐以求的护身保命的宝物。因此,有好几位学员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一位名叫佩因特?卢的学员一下子就买了十平米鳞甲,十万金币当场就用富华钱庄的庄票付出,富华钱庄是蓝疆第一钱庄,分支机构开遍蓝疆各国,牠所开出的庄票无论到哪里都能兑换。

    在佩因特?卢买了鳞甲之后,相继又有五六位学员购买了鳞甲,都当场付出了金票。他们非但不觉得贵,反而在拿到鳞甲时欣喜不已。这就让瑞克对第一位购买鳞甲、且一买就是十平米的佩因特?卢充满了好奇心。显然,这个人的家族背景肯定不简单,一次付出十万金币的富华钱庄庄票,居然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瑞克虽然不知道他用这些鳞甲做什么,但是肯定他这番举动必有深意。另外,他还看出,这个训练队伍的成员并不如想像中的那么简单。中间究竟有什么秘密,他很好奇。

第418章() 
到最后,瑞克初次经商,共收获金币十六万又两百个金币。物品卖出了不少,但那堆几乎没见减少、堆积如山的盘蛇肉和一捆捆的鳞甲,还是让瑞克烦恼不已,那些可都是金币呀!现在他心里好矛盾,真是带之麻烦、弃之可惜。

    不过幸好,就在他踌躇难决之际,他最大的主顾出现了,此人正是乔娜,那个一直以来都作为瑞克死对头存在的女子。

    “这些东西,我全要了。”乔娜淡淡地站在众人面前道。

    “全--要--?”瑞克一下子被即将到手的金币”砸”呆了。

    “不错。”乔娜依旧一付淡然的样子,话头一转又道,”不过,你得送货上门才成,本小姐可以出两倍的价钱买你的东西。”

    “送去哪里?”

    乔娜递给瑞克一张纸条,瑞克展开一看,脸上露出惊异的表情。他还想再问,忽然林驼在一旁嚷嚷道:”喂,小子,那些金角你卖不卖?”

    瑞克眼中闪过一抹得意,他知道林驼终于忍不住了。自从他得到嗜血淫兽的魔晶之后,林驼贪婪的目光就没离开过他腰间的革囊,现在革囊里不但又多了四颗魔晶,还多了四只不知效用的金角,林驼还不心痒得发狂。

    瑞克转过头来,笑道:”你出得起价钱?”

    林驼一愕,想想也是,根据他刚才卖鳞甲报出的天价,自己那点家底还不够他塞牙缝呢!但是,那种金角正是他寻找已久的顶级魔法材料,如果轻易放弃这个机会,不知又要到何年何月才能再次遇到。

    此时。原本在休息的斯黛儿走了出来,她暗暗扯了扯瑞克的下襟。瑞克向她笑了笑。其实,林驼一提出要求,他就已经决定送一支金角给他,以感谢他给了自己与斯黛儿独处的机会。要不是这样,他也得不到斯黛儿。当然,林驼虽然一直对他凶凶的,事实上,还是挺爱护他的。最起码破格让哈格斯这个魔法圣地录取了他。

    “这样吧!”瑞克笑嘻嘻地走到林驼身边,拿出一支金角道。”付我一个金币,卖你一支。不过,你得告诉我,这种金角有什么用。”

    林驼立刻笑得只见眉毛不见眼睛,嘴里连道:”你小子还有点良心。”他一把夺过那支金角,生怕牠飞了。之后续道:”这种金角是一种罕见的铸造魔法兵器的材料。用特殊的工艺将金角的粉末铸入兵器材料中,就可以铸造出威力强大的魔法兵器,当年七大僭神器之中,风心笛的部分材料就是盘蛇金角。”(注:僭神器,又称”人间神器”,是远古时期由人类铸造的威力强大的兵器,蓝疆有史以来共记载了七件这样的兵器。之所以称为”僭神”。意指连神都要害怕的兵器,其力量已经超越了人间力量的极限,拥有了毁神灭魔的强大魔力。七大僭神器分别为:紫天剑,噬血刀,风心笛,拒元铠,碧凤钗,断云矛,烈火真枪。)

    瑞克恍然大悟,难怪这个老小子像捡到了天大的宝贝似的。这么激动。

    蓝疆历二零五零年十月二十二日,蒙特公爵、林洪中将的五万大军兵临丰华城。

    与此同时,丰华城中,普瓦已收到大军压境的消息。这早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当即吩咐手下按照预先订立的计划将一部分妇孺赶上城墙。之后。他离开房间,走向府邸后一个漆黑的房间。

    “都准备好了?”黑暗里有个低沉的声音问。

    “准备好了。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普瓦恭顺地道,”不知我们的援军什么时候赶到?”

    “很快。如果城外的军队不急着送死的话,这场仗可能打不起来。”

    “是。”普瓦恭应一声,退了出去。

    瑞克睡到半夜,忽然被人摇醒。睁眼一看,竟是克丽丝。他顿时大喜,眼前的佳人已经好多天没和自己亲热了,现在终于忍不住投怀送抱了。

    克丽丝哪知道他脑子里的龌龊念头,她飞快地将这几天带着爱玛寻找她小弟的情形说了一遍。

    “这么说,没找到了?”瑞克失望地道。

    克丽丝点了点头:”我们走遍了方圆50公里以内的所有地方,什么也没发现。这里的地形太复杂,各种野兽出没无常,爱玛的弟弟要么被人救走,要么就是已遭不幸。看来,我们只好将她带在身边,慢慢寻找了。”

    瑞克一手搂着克丽丝的腰肢,另一只手则放在了她无一丝赘肉的小腹,此时正逐渐下探。既然事已至此,他倒懂得乐天知命,刚才的邪念又烧起来了。不知为什么,自从得了克丽丝之后,他感觉自己对女人的美妙肉体越来越感兴趣。想到个中乐趣,他腹下的阳火迅即升腾起来。

    虽然享受着瑞克爱抚,克丽丝仍没望此次来见瑞克的另一目的。她告诉瑞克,在附近一个断层山谷的岩壁里,四凤侍无意中发现了一座巨大的神庙。她知道瑞克对探寻宝藏最感兴趣了,所以立即来通知他,趁着深夜,可以进古神庙一游。

    瑞克来精神了,他让克丽丝在帐篷里施了一个镜象魔法(空气魔法的一种),显出自己好像一直在熟睡的样子,其实那不过是他的幻象而已。

    两人来到山谷的断壁前,四凤侍和爱玛已经等在那里,瑞克一来,四凤侍立即上来见礼。瑞克最不喜欢被人多礼,但四凤侍已经习惯了给主子行礼,所以一时改不掉。瑞克一直在身边还好,几天没见,再次相逢,自然而然地又多起礼来。一见她们这样,瑞克笑道:”我也应该给你们见礼,几天不见,都变漂亮了。都来让我亲一个。”话落瑞克就扑向离他最近的风侍,不知道四侍是不愿意闪开,还是闪不过,总之一番追逐后,都让瑞克得偿了所愿。事后,四侍皆是羞红满面,免费送了瑞克一个大白眼。

    瑞克乐了,人说美人比花解语,比玉生香,眼前四位,加上身后的克丽丝,又岂止是花解语、玉生香,简直可以说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上天将她们赐给自己,简直是无上的恩德。也许真是上辈子做尽了好事也说不定。

    瑞克简要说了一下训练的情况,还拿出盘蛇金角给爱玛把玩。眼看再过两个时辰就要天亮了,瑞克才想起要进神庙的事。不过,看看眼前的岩壁,没有一处门户,难道不在这儿?瑞克心中存着疑问,克丽丝迅即察觉,她示意瑞克观察雪侍现在的动作:她闭上双眼,脚下立刻出现一个古怪的六芒星。说牠古怪,是因为除了六芒星应有的线条之外,牠还多了一些其牠的线条,有些甚至成文字形。六芒星内光芒像流水一样闪动,雪侍换了一个手印,凤目同时睁开。她娇喝一声,双掌合拢之处出现一蓬白光,射向眼前的岩壁,与此同时,六芒星内的白光也应声射向岩壁。

    白光一入,岩壁上顿时现出一方巨大的门户。瑞克欢呼一声,也不管有没有危险,抢先奔了进去。不过,当他经过雪侍身边时,却奇怪地看了她一眼,目光中充满了疑惑。这种疑惑其实是对四个凤侍的,与她们接触越久,瑞克越看不清她们的实力,就拿打开这扇门来说吧,他就不清楚雪侍用的是什么魔法破除了这里的禁制。当然,他有怀疑过那不是魔法,不过,以他现在的感觉来说,那一定是魔法。像这种类似神庙的建筑,如要使牠完整地保存下来,不使用魔法几乎是办不到的。因此,雪侍一定也是用魔法打开了神庙的大门,不过,她的魔法既没有咒语,也无需材料,就能产生魔法阵的效应,从而操纵强大的力量,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不过,现在他无心理会这些。还有什么比发财更令他心动呢。

    走过长长的走廊,他很快置身于一个无比广大的大殿之中。大殿异常空旷广大。四壁立有数十个巨型的雕像,大殿中央则放着一张玉案。玉案上别无长物,只放着一只精美的玉瓶。玉瓶高不足一尺,放在这空荡荡的大殿之中,简直就是孤家寡人一个。

    瑞克的脸忽然变得异常阴沉,甚至周身隐隐泛出戾气,他似乎强忍住巨大的痛苦,拼命地压抑某种沸腾的欲望。

    “公子,你怎么啦?”克丽丝担忧地问。

    “你们知道那只玉瓶是干什么的吗?”瑞克突然怒气冲冲地转头问。

    克丽丝松了一口气,虽然瑞克语气不善,身上的戾气却消失了,那股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瑞克该是已经恢复正常了。虽然瑞克的脸色依然阴沉,不过克丽丝知道那纯粹是因为他知晓了某些事情。

    “如果婢子的感觉没错,应该是用来封印某种东西的。”风侍道。

    瑞克点点头,又摇摇头道:”没错!不过不是封印东西。”

    “是人?”

    瑞克再次摇头。

第419章() 
“难道是神不成?”月侍心直口快,想都没想就说出了口。奇怪的是,瑞克竟然点头,他道:”不错,但不是想像中的神。认真说起来,应是实力强大的宁芙,还没有位列神班。”(注:宁芙。是指经数千年乃至更长时间,由自然力量形成的类似人类的生物,她们被视为山水湖泽的神,一般为阴性。宁芙的力量是不断成长的,当她们强大到一定程度,她们就成了真正的神。这个世界的神的前身都是宁芙。所以,是世界先创造了神,然后才轮到神创造人。)

    “她怎么会被封印在这儿?我们快些救她出来吧!”有同样遭遇的克丽丝同情心顿起。

    “遭遇慢慢再说,总之令人愤怒,她刚刚透过玉瓶的封印魔法对我说了一些情况--”瑞克一顿又道,”现在最重要的是打开那个封印魔法。还有,如果触动不当,大殿里的所有雕像就会变成强大的魔法傀儡,攻击这里所有的人。但是,我不知道怎么打开。”

    “她对你说的?”月侍好奇地问,”怎么只对公子说,而不对我们说?”

    “我不知道。似乎我和她有心灵感应似的。这让我感觉,如果我放弃她,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还是婢子来吧!”一直沉静的雪侍道,她总是一付不紧不慢的样子,神情优雅平和,似乎什么事到她手里都会水到渠成。

    果然,雪侍再次使用了刚才那个古怪的魔法,只是这一次六芒星里的白光像波涛一样不断翻腾、旋转。再融合了雪侍手印中放出的白光。一波又一波地向玉瓶射去。如此过了有半个时辰。雪侍脸色已经苍白如纸,娇躯颤抖不甚。不过,那只玉瓶也在此时抖动起来,似乎里面有什么东西正拼命地要冲破障碍,脱困出来。就在这个紧要关头,风侍急道:”公子,魔法阵需要你的血。”

    瑞克二话没说,提剑就在手臂上划了一道深深的口子。鲜血立刻喷射进六芒星里。六芒星的光芒顿时蔓延开头,原本的光柱刹那间变成光幕,将玉瓶完全罩住。

    “噗”的一声,玉瓶口燃起一缕青烟。终于大功告成了。

    雪侍精力一松弛,立刻向后仰倒,幸亏身后的花侍一直担心地看着她,才适时地扶住了她。不过,她此时已经昏迷过去了。

    一蓬柔和的乳白光芒毫无征兆地由半空中打在了玉瓶上,白光里一个人影正逐渐凝实。那是一个美艳绝世的女子,她的艳丽超越了人类的想像。只能用”艳冠群芳、颠倒众生”来形容。白光外露后再内收,现出她一身白袍的躯体。周身还隐隐泛出柔和的光芒。

    “我企盼千年的帝主啊!您终于来了!”女子樱唇中吐出仙乐一般的声音。

    蓝疆历二零五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晨光微露的彩虹丘陵,一片宁静、安详。

    林驼却于此时宣布即刻中断训练,赶回蓝城。众人询问原因,他都摇头不语。但从他坐立不安的样子来看,肯定有非常严重的事情发生了。林怡同样一脸的凝重,在场者之中,只有她知道昨晚匆匆赶到的信使带来了多么严重的消息。

    众人正在议论纷纷,远处的薄雾中,走来了一个人影。来人脚步似慢实快,转眼已至眼前,原来是瑞克。

    “各位都在!”瑞克平静地道,这种平静,以往在他身上根本看不到。他好像下了某种决心似的,语气中透出决然。

    林驼现在也没有心情发脾气。林怡说了中断训练的事,瑞克沉默了一会儿,道:”我决定不回去了。”

    “为什么?”林怡惊道。

    “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瑞克望着远方道。

    他想起昨晚的情形,是她让他知道了生活的方向。

    “风吹过星夜,月落骄日起,雨掠过山峦,花开遍地,以时空的永恒为名,见证我对眼前之人的臣服,使灵魂永不背弃!”刚从玉瓶中脱困的女子,没有给瑞克应对的时间,跪在瑞克的面前唱道。她念的魔法咒语瑞克从未听过,连拥有丰富的古魔法知识的克丽丝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咒语。但有一点很明显,眼前的宁芙女神对瑞克并无恶意。

    随着咒语的完成,几缕红光由宁芙女神的胸口透出,一闪乍逝。瑞克的身边由此多了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阿尔娃?凤凰。

    瑞克之所以要离开,一方面是因为阿尔娃坦言他困锁蓝城不是长久之计,人要成长,就要经受磨难,无论哈格斯也好,彩虹丘陵也好,对如今的他来说,都是惫懒的温床。另一方面,瑞克从一开始就觉得,自己不属于蓝城,不属于哈格斯,他在哈格斯的一切都是别人赐予的,是别人游戏的工具,他不喜欢这种被人摆布的生活,冥冥中他的内心萌动着一股强烈的**,促使他飞向更宽阔的天空。

    “我会回来的。”瑞克走到林怡的面前道,他目光中隐含的某些东西令林怡害怕。跟着他又走到林驼的面前,站了一会儿,什么也没说。林驼对他笑了笑,两人心神交汇,已无需言语。

    晨光渐渐淹没了他的背影,林驼站起身来,喃喃地道:”大劫将起,龙翔九霄。”

    这时有人惊叫道:”那堆鳞甲和盘蛇肉呢?怎么不见了?”

    佩因特?卢目中神光一闪而没,没有人看到他脸上的神色,那是一种羡慕、惊异和嫉妒相混合的表情。

    时间回到蓝疆历二零五零年十月二十日,这一天,蓝城发生了许多大事:首先,与蓝月帝国接壤的南方强国京唐国特使在途径蓝城时,于长街被杀,刺客逃之无踪,此事观者甚众;几乎与此同时,若干天罗教教徒突然冲入蓝城的繁华街道,见店就砸,见铺就烧,并与巡逻的兵卫发生冲突,是役该街道店铺损毁达四十三家,有4间公会组织受波及,死伤之人达数百之众;当天晚上,蓝城实行宵禁,但令人惊异的是,一夜之间,蓝城十大商贾,竟有八个在寓所遭夜袭,包括蓝城首富帕特?凯迪,其中六个被摘了脑袋,帕特?凯迪受轻伤。与此同时,广袤的伦特草原上突现贼踪,人数竟达万余之众,这对守军编制只有八千人的蓝城是个不小的威胁。(注:天罗教。蓝疆第一邪教,拥有教徒数十万,传说其教主为某国权贵。)

    这一连串的袭击事件将蓝城的百姓搞得草木皆兵,各种公共场合谣言飞传,人们纷纷猜测原因,有”可靠”的消息说:佳木郡的叛乱不但未被平定,反而愈演愈烈,帝国已是大厦将倾。有的商贾已经开始撤出蓝城。

    蓝疆历二零五零年十一月十二日,地点为红鹰商业联盟首府云都。这一日,云都上空大雪纷飞,初冬的寒气使美丽的云都城一片云妆素裹。

    云都是一座古城,牠与红鹰商业联盟的历史一样久长,都历经了三百年的岁月沧桑。云都的城墙不高,也没有护城河。牠像一个庞大的交易市场,更甚于一座城池。

    云都最出名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位于城东的火龙奴隶拍卖场,另一个是位于城西的云霄阁。奴隶拍卖场自不用多说,蓝疆数千年来一直争战不断,近百年来,蓝月帝国境内虽然歌舞升平,但并不代表其牠地方也是这样。北方四国野心极大,时时侵犯牠国,四国之间也是三天一小战,五天一大战,奇怪的是,四国的人口非但未见减少,反而逐渐增加,这不得不让人惊叹人类的繁殖能力。除了北方四国,京唐与牠的西边邻国香绒国之间也是连连征战,蓝疆各族同样是摩擦不断。战争必然有站败的一方,除了被杀的之外,败者的一个重要出路就是成为奴隶,这就为奴隶拍卖场提供了可靠的奴隶来源。云都的火龙奴隶拍卖场是蓝疆三大奴隶拍卖场之一,由于红鹰商业联盟极其开放的贸易环境,奴隶拍卖场的奴隶质素通常都很高。

    瑞克和克丽丝、阿尔娃一行八人一走进云都,就为扑面而来的商贸活动的灼热之气惊叹不已,难怪很多商贾说,这里是商人的天堂。

    瑞克来云都并非没有目的,他们一行人将帮助阿尔娃取回一些东西和寻找一个答案。此行的目的地正是云都城外的落霞山。但说”帮助”阿尔娃,这个口号连瑞克都不相信。之前阿尔娃在训练队伍的营地施了一手空间魔法——次元蓄物,将盘蛇肉和那些鳞甲一古脑全放进了一个预先设好的小型次元空间内,这一手就连克丽丝也自叹不如。

    空间魔法是一种非常艰深、难以操控的魔法,普通魔法师决不敢施展,也施展不出来。即使是一名大魔导师,没有百余年的时间,也开发不出一个属于自己的次元空间。所以,空间魔法简直就是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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