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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姻缘南北牵-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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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林皓同临近村的几个村支书一块去吃夜宵喝酒,放松放松,聊聊村里事,也算交流,共同提高持政方策。
可是,大家一高兴,酒就喝高了,有点分不清东南西北,到了一家叫良莠的足浴会所,几个人刚走到会所门前,就见一曼妙绝伦女子,身穿着蝉丝的短裙,这是初春季节,晚上还残留几份冬日的寒意。
修长的双腿被长黑色丝光担肿叛涎鲜凳担仙砼渥乓话姿砍穸泄幼樱厍氨鹱乓恍『旎ǎ惶醴酆焐翊≡镜南秆徽庖唤粝缘眯馗�*挺挺。
一米六八左右的身高,迈着轻盈的步履款款而行,高跟皮鞋跟砸在水泥地面上,发出有节奏的哒哒声,声声悦耳,看见上了一辆貌似县**的小轿车。
来接的人他们都没见过,这也不是他们管的事,就是想管也没有能力去管,罢罢罢!“都傻在这干什么?我们玩我们的。”也不知是谁说了一声。
其中一位年轻些村支书说;“我们就去洗洗脚,洗过脚又去敲敲背。”
在年轻的支书脑海马上浮现这样的画面:在玩的过程中,先是相互调侃,到了激情时,可做那事,有钱就行,做那事要高出两个点。
他们在回来的路上,余味未消,又开始议论起领导来,当大领导真的好,那女子看上去不到三十岁,那真是少见的漂亮,不知送到那个魔掌之中。
“送给顶头上司。”
“别乱说,你们的原则到什么地方去了?”夏林皓似醉非醉的说道。
“你们没见过女人。”另一个支书不愿了。
“是啊,你还不是一样湿脚了吗?”
“就是你这个小王八羔子。”夏林皓拍了一下轻年的村支书头。
“好了,好了。难得乐一回。”一年龄大点的支书说。
他们相互相埋怨,各自回到自己的住所,这一夜很是安静。
夏林皓以前只是听人说过如何如何美妙,说的人有滋有味,嘴上牵丝,听的人身体里内荷尔蒙在迅速上升。
这次夏林皓是第一次身陷其中,亲眼目睹,感触颇深,各自发挥着各自想象功能。
几天来,夏林皓还为这事耿耿于怀,有时心里不平,都怪别人服务不好,长得还没有自己的老婆好看,体态庸肿,腰一点形都没有,不是老婆不在家,谁愿躺在这样一堆肉的女人身边,没出门就后悔,就像催命一样,走时还好意思要小费,发誓再不来这鬼地方。
后来夏林皓不再去那些下三烂的地方,有钱就去高档次的地方去享受,去得越多后悔越深,上个月钱花得快,下半月必要算着用,不是别人请客,花自己的钱,你说心痛不。
其实,男人看重是金钱和权力;女人看重的是男人和情感,得不到感情,剩下的钱不要,也就白不要了。
他感觉到真没有多大意义,几乎不去那些乱七八糟的的地方,弄成了病,受罪的还不是自己。
一时的风流,一世的痛。
夏林皓与婉儿喝了些酒,吃了些主食,宾馆老板又亲自给二位上了一壶上好的茶,端到了房间。
他们面对面坐着,喝着春茶,各自都没有说话。
最后还是夏林皓说:“我们能常来此处,是不是很好。”
“不好。”
“是不是过去事,那时都不懂。”
“不是这个意思,你有家庭,我一个孤女。”
“那也是啊。”夏林皓嘴呲了一下说。
“你别想歪了,有些过去了,就过去,找是找不回的。”
“能找回多少是多少。”
“要找你找,我现也挺忙的,不能出一点差错,投资商信任,就应对人家负责。”
“今天出来放松,谈工作干嘛?”夏林皓一听婉儿一提茶商,心里就不舒服,他也说不清楚是为什么。
“我不谈工作,谈感情,我有感情么?”
夏林皓一谈到这,语塞。
“我的感情都玩完了,剩下的就只有这副臭皮囊了。”婉儿自嘲着。
夏林皓点燃一支香烟,还是沉默,他又能说什么呢?
“这次,你帮了我,我会记得一辈子。”
“这话要看怎么说,在这个件事上,帮了你同时也帮了自己。”夏林皓很客观的看待这件事。
“好了,喝茶。”婉儿端起茶壶,起身来到夏林皓身边倒茶。
夏林皓按住了婉儿无骨的手“。。。。。。”
他想婉儿的情他还了,没有内疚了,下面就要看婉儿的了,三十刚出头女人,正是*要求的黄金时期,夏林皓也只有三十六七,虎狼之间的男人又猛又烈。
三十岁的婉儿变得成熟、独立、宽容、风情,可她总是轻描淡写间应对一切,能将最流行的东西不动声色地拿来为己所用。她内敛又略带挑衅;她妖娆又含蓄,而不张扬。
她不再是十六岁的生涩的少女,她没被苦难和风霜岁月夺去她的容颜,她把那种或健康或优雅或奔放的性感,都当成享受品而不是消费品。
夏林皓面对善弄风情的婉儿,在这柔和的灯光下,散发出醉人的芳香,夏林皓身体的血液在酒的作用下,再一次心潮激荡,再次点燃爱的火焰“。。。。。。。”
第三十三章 不变的是情怀()
朋友嘛,是真心朋友,而不是现在人们嘴边挂的朋友,这个人是我朋友,那个人也是我朋友。
其实,朋友不用你讲话,在你身边坐坐,一个动作,都知对方心里在想什么,默契的程度之高。
当然有时也有急风暴雨,电闪雷鸣,对原则的问题是寸步不让,并非为鸡毛不算皮小事,争得面红耳赤。
特别是男人与女人交友,异性友谊可不是一般意义的友谊,异性友谊是美酒,比爱情、婚姻更芬芳,比同性友谊更醇香。
恋爱、婚爱的空间比较狭小,往往本能地带有自私性;同性朋友的趣味比较单调,而且难免有利害关系。
异性友谊往往是一种轻松的情感,宽泛的情感,因之也可能游历在共同事业,共同快感的美好风光中。
人都有思想,有理智的,经过一番变数,会变得明理,清晰起来。
像婉儿这样经历过爱情的大起大落,又在社会上闯荡多年,对一般的事就能迅速调整过来。
夏林皓找婉儿来的目的不仅是聊天,他想问问那支飞金笔是怎么来的。
婉儿也想知道那笔里有什么秘密。
在这问题上,二者是默契的。
婉儿重新回到对面坐好,都在一瞬间同时开口,想问对方,双方又做了一个同样的手势,双方在做手势的同时都说了一句同样的话,您先说。
他们为自己的行为,都觉得好笑,心里自然放开了不少。
到这个境地,显得过分彬彬有礼,就有些不自然了。
在这个时候,男人必然是让女人先,夏林皓说了一句:“女士优先。”
婉儿笑笑补了一句:“男士靠边。”两人这时才哈哈,呵呵的大笑起来。
和谐的气氛,和谐中透着温馨。
婉儿没客气先开了腔。
直接了当问:“那天我和茶商签约时,见你的眼神在茶商的签字的笔上停留了好十几秒钟,一般情况你不会有那样的状态出现,不知为什么?”
“当时想,现在一般都用的是油墨笔,他不厌其烦的还用着水笔,只是有点奇怪,好奇,心想这笔一定很贵重,所以停留了几秒。”听起来夏林皓回答合情合理。
听了夏林皓的话,婉儿笑笑,心想,好一个夏林皓,还在我面前玩花样。
她没有直接了当说明,便道:“林皓啊,想不到你也有羞涩的时候?”夏林皓停了停,没有马上答话,用目光似乎非常诚恳的光顾了一下婉儿说:“你的那支笔是从哪里来的?”
婉儿呵呵的笑了起来,这是一种清新自然的笑,爽朗的笑,这也是她近三十年来少有的快乐。
她清楚问题核在这里等着。
“你见过?”
“摆在那么显眼地方,怎看不到。”夏林皓想婉儿将飞金笔放在那一定有她的用意,不是装饰那么简单。
婉儿从小包里拿出一个白绢丝手帕包包,放在桌上,轻轻的缓缓地展开手帕包包,一支沉甸甸的飞金笔稳稳躺在展开的手帕上。
夏林皓没有急于拿过来看,好像不敢触及,生怕过往的事浮现在脑海里。
最后确认这笔就是那农博会上看到的金笔,才拿过来仔细端详。
夏林皓不由自主的说:“就是它,就是它。”
“你是不是在那里见过。”
“见过,在世博会上见过。”
“一支笔也用得着,你大惊小怪的吗?”
婉儿见他爱不释手的样子,想说送给你,可是在儿子那如何交待,就是某年某月某日茶商问起此事,她又如何向儿子说,说被夏叔拿给他儿子了?
这样说肯定不行。就说夏叔帮了我们,没什么好送的,就送这笔。
一瞬间快速思索着,好像这几种说法都不甚贴切。
是送还是留,沉默比较好。
夏林皓也不会直接找她要这支飞金笔的。
夏林皓看后又轻轻放在白绢丝手帕正当中,突然想起茶商签约时笔,因在很正式的时候,加上又不挺熟悉,便忍住了。
夏林皓想这飞金笔一定是茶商送的。
难道茶商当初就将两支一把买去了不成,这笔要是在一男一女手上,那就是百年好合的意思,如果是两男人手上就是兄弟,如果是两女的手上就应成为姐妹。
这支在婉儿手上,另支还在茶商手上,如果是这样,婉儿一定知道其中的含义。
夏林皓又一想茶商六七十岁了,年龄当然不是他们中间的障碍,现说茶商身体硬朗得很,但总不会一点迹象都没有吧,隐藏那么深,不会吧。
要说是父女情结不像,这笔又怎落到婉儿的手上,百思不得其解,只有一种解释,他们一定有个约定,这还是个永远不变的承诺。
想到这,夏林皓眉头紧锁,心中有一种说不清楚的痛感。
婉儿就知道夏林皓在想这支飞金笔的来历,很有可能误会她与茶商之间的事,她不想他误会,但是,她就是不说。
夏林皓的秘密说不说也就那回事,都成了历史了。他也未必知道笔的来龙去脉。
在这一刻,夏林皓感到天要塌地要陷了,他还没有过的,就连他自己也不明白是为什么。
夏林皓坐在那晕了半天。
最后,婉儿将这支飞金笔的由来一五一十的合盘托出。
夏林皓说:“你早说呀,害我乱猜一通。”
“不是乱猜,是胡思乱想吧。”夏林皓脸上有点挂不住,连忙说:“没有,没有。”
婉儿说:“我做一回我的儿子的主,将这支飞金笔送给你,反正这笔我儿子暂时用不上。”
夏林皓忙说:“开玩笑,不行不行,这哪行,这明明是茶商送给你儿子的,怎么一转手就送别人,到时候茶商知道了这事,还真以为。。。。。。。”夏林皓有意不把话说完整。
“没事的,他送给了我,就应该由我支配。”婉儿强调着说。
“这飞金笔的主人不是你,你无权处理。”夏林皓弄清楚了,心里没有了障碍。
“那只是口头协议,不算数的。”
“口头协议也是协议,这是一个诚信的问题,再说君子不夺人所爱。是叫你转交给你的儿子,你就在半路打劫下了,这事不能这么做,对你的儿子不公平。“夏林皓发了篇宏论。
“你说得不无道理,只是我出了手,怎好收回。”正好搭到了婉儿所想,她就顺台阶下了,人情也做了,心里挺乐的。
“好了,不要强说愁吧。”
“这飞金笔几年前,我见过。”夏林皓突然蹦出这句话。婉儿眼前一亮。
“那次县里组织人去参世博览会,开始见到很是奇怪,一支钢笔有什么理由在这样地方出现,便问了工作人员,才知这飞金笔是听所未听,闻所未闻的材料做成。”
“是什么样材料?功能你知道不?”婉儿追问道。
“飞金是外星人带来的,百年难遇。功能么。。。。。”夏林皓说着,又看看婉儿。
“怎么不说了。”
“不好说。”夏林皓一说,婉儿不就知道了他心里的小九九。
“工作人员也没有说,估计就是一个奢侈品吧。像人们戴的耳环、项链一样。”夏林皓转到这。
婉儿听后,也不再追问,追问也没有意义,但,她知道的情况,也不便对他说,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一件不是很特别的东西,三传四传,就会越传越神奇,这样就有好多惦记,人身安全都会出现危险。
夜很深了,他们都没有睡意,他们聊着聊着都忘记了时间,只得又补齐房费,两人的心里这点事探开了,放下了,一身的轻松,不约而同的站起身来活动活动筋骨。
他们一同向外走去,月明星稀,万籁俱寂,凉风习习,整个避暑山庄里安安静静,沉静在静美的月色之中。
客人们都睡去了,只有他们的房间还亮着灯,和着这月色交相辉映,他俩都没说话,只是默默地向前走着。
他们走出了九曲回廊,沿河岸边向前走,各自想着他们俩交往到今天,心里彼此都有对方。
恋你,爱你,不能娶你。
想你,恋你,不能嫁你。
婉儿有这种感觉,却没有沉溺在其中,她能很好将爱和生活调到最合适的位置上,故此,她能清清爽爽的做人。
她没有作践了自己,伤害了岁月。
夏林皓想,若是娶了婉儿,生的儿子一定聪明多了,也不至于让一个人陪读,陪读仅起督促的作用,回到家有吃口热乎乎的饭吃,是件多么惬意的事,现在想起来都是一种奢侈。
他们村里有几个讨的老婆聪明,生的儿子都会读书,男孩随母亲多些,女孩随父亲多些,要是女儿不会读书夏林皓就无话可说了。
当初婉儿身子是单薄了些,那时刚发育成人,绝对纯情,洁白无暇,黄花闺女无疑。
那高巧丽还不一定是大闺女,她那风情样,初*,黑灯瞎火,谁知道她从哪弄来的血。
对一个没有一点这方面经验的夏林皓,她说什么不就是什么。
婉儿现在风韵胜似当年,儿子都那么大了,不知道她的人还以为她没结婚呢。
高巧丽现过于丰满有失当初的一种风情。女人失去了风情,就丢了女人的味道,妖娆更是谈不上了。
不像婉儿现正是万花丛中绽放的一朵嫣红,变成了最精粹的一滴金黄色的花蜜!
婉儿才真正褪去表面的粗糙和幼稚,成为一块价值不菲的美玉,迎来了女人身最高境界的美;她经历了人生的风风雨雨,但不善于把经历变成骄傲的资本,在岁月的淘洗中日渐绽放出珍珠般的光华。
“佳人洗尽铅华更倾城!”同这句诗,再恰当不过了。
夏林皓想到此,有这两美女相陪,此生足矣。对于婉儿来说,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但也许老天爷非要她经历过这生活的磨砺。
她才有对生活,充满着五彩缤纷的向往,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也差点被爱压得崩溃,同时也被生活逼到了尽头。
当时她想到了孩子和家里的亲人,她才没轻易轻身而去;这是她生活的全部期盼。
年龄尚小的婉儿承担起了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她用母亲的名誉保护着他,她一次次战胜苦难靠的是希望。而立之年她就有如此深刻的思考,人生经历不同,人生观就不同,对事物和处理事情的方式也不同。
婉儿想夏林皓是个可靠的男人,也是一个念旧的人男人,也曾有过喜新厌旧。其实,女人要的东西不多,她要的只是她爱的人可以每天都抽点时间陪陪她罢了。
你要知道一个女人可以为了她心爱的男人放弃一切、包括好姐妹、为的只是等她那一个心爱的男人陪她,那么一点时间而已。
可,婉儿没有,苦一个人吃,事一个人杠。她只需要一点温柔、一点体贴、一点关爱,足使她快乐的生活。
两颗成熟的心,对待生活的态度也有所不同。
夏林皓突然感觉有点冷,帖近了婉儿,婉儿也没躲开,相互半抱着向前走。
婉儿是不好意思向夏林皓身边靠,这是黎明前,天还有点黑,被夏林皓这么拥着,心里感到一丝暧,这个暧很是爱昧。
婉儿正准备一只手去挽夏林皓的后背。
这时,手机响起,婉儿抽出屁股后口袋里的手机,一看是闹钟,她知道到了五点半了,该打电话提醒儿子起床了。
婉儿看看夏林皓莞尔一笑,夏林皓摇摇头苦笑了一下。
他们都感觉得一夜如此短,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婉儿打完电话,刚才的一点情趣,像是被人在中间阻隔着。
新一天又开始了,前面的路还在多远,婉儿不知道,她们并排向回走去。婉儿多么的希望有一个人就这么一直陪着她走下去“。。。。。。。”
第三十四章 孽缘()
高巧丽手上的金笔却成了烫手的山芋。
她最怕是被夏林皓知道了;有诸多说不清楚的事。
她试了好几下,想对儿子说,怎么说都不合适,当娘的当到这个份上也算可以了。
不能说是凌云送的,影子都不能提,本来退亲这事对凌云打击就大,他还送这么贵重笔,鬼也不信。
对旁人不但没有事,面且还会耻笑,对夏林皓来说,“凌云”两字在他心中是最敏感字眼。
从另一个角度来想,夏林皓是在乎高巧丽;从深一点来说,男人是自私的。他就是放着,他愿意,也不让别人去碰他的女人。
他就会展开好多好多的联想。
一句话,就将你拍打死在沙滩上,“不是藕断丝连,凌云会送你儿子飞金笔。”到时候,就是身上长着一百张嘴,也就不清楚。
你能说什么,发脾气,发态度。你凭什么,除非无理起闹。
可高巧丽在这个问题上,她敢吗?
她不想,也不愿现在就将事搞缰,缰了对自己没好处。
夏林皓平时文文静静的,不代表没有脾气,要是疯起来才不管什么香,什么玉的。
这是原则问题,放弃这点便是吃软饭的男人了。
一连几天了,高巧丽想不出好办法,很是苦恼。
飞金笔是在高巧丽身边保管着,就怕哪一天夏林皓突然出来,被儿子无意提起来,小孩懂什么事。
在家就是捅破了天的大事,后果不堪设想。
高巧丽想得早点对儿子说。
今天,高巧丽特意买了一些儿子喜欢吃的菜。
看看时间,快要到放学的时间了,心想吃过饭后再说比较好。
不多长时间儿子回来了,见到妈妈的脸堆满了笑容,感觉妈妈一定有好事,儿子扬着脸说:“彩票中奖了?”
“没有。你这孩子,妈从不买彩票。”
“不对吧。你满脸的喜气。”
“儿子,你这都看得出来,想不到你还会察言观色。”
“谁叫你是我妈呢?”自从从凌云那里归来,高巧丽对儿子脸放了些,不是一天到晚绷着一个脸,这是装的,就是怕儿子不怕她,不听她的话,怕最后真的是管不了。
“洗手吃饭。”
儿子眼睛早就见到桌子上的菜了。
“哦。”动作比那一天都快,三下五除二完事。
儿子边吃着,边说,“好吃,嗯,好吃。”
“几道菜也是妈学着做的。”
“哦,好吃。妈妈辛苦了。”
“儿子,你变了,变得贫嘴了。”
“没有呀。”
“是不是跟女孩子学的。”
“没有,真的没有。不信你去问班主任。”儿子急眼了。
“没有就好,我是打一预防针。”
“打预防针,也痛呀。”
儿子听母亲这么说,母亲总喜蒙人。
儿子吃了差不多了,高巧丽开口说:“儿子,妈要对你说件重要的事,你要守口如瓶。”
儿子瞅着母亲一本正经的样子,心想,有什么事还守口如瓶?“妈,您说吧。”
“凌叔不是送你一支金笔吗?”
“嗯。怎么啦?”
“没怎么,我说。。。。。。”高巧丽欲言又止,还真的不好说。
儿子等了半天听母亲后半句,有些不奈烦了,便说:“妈,我去做作业去了。”
“我是说金笔事,没跟同学说吧。”
“没有,我说那干嘛,不就一支笔,现谁还用那笔,太老土了。”
“哦,但不能。。。。。。”
“妈,你今天怎么啦。”
“你爸过两天要来。”
“好呀,我还叫他给我买手机呢,是他承诺的,成绩上升十个名次,就给买的。我提升了十五个名次。”
儿子成绩上来了,有底气。
“他是一定会买的,对金笔的事暂时不要对他说。”
“哦,就这事,我知道。”
儿子去房间做作业去了。
高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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