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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舌之祸-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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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屋内在门响的刹那就有筷子轻放的声音,随后是蹑手蹑脚的移动声音,是三个人,这三人没有往门这边走,反而是往远离门的屋角走,随后就听“吱”的一声,似乎掀开了什么机关,然后是衣服摩擦的声音,在之后轻轻的“哐”声,显然那机关合上,三人逃了。
两人无需亲眼看,仅凭声音,就能模拟出屋内的画面,他们的反应迅捷,行动迅速,配合默契,操控熟练,显然是常做这种事。
那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他们如此惧怕呢?
丹歌子规都想不出其中的奥妙来,但他们却有探寻的方法。子规手腕一抖,手上结成手镯的骨虫开始行动,它们分散成一个个个体,钻入各家各户,细细探查其中的人们有什么异样。
而答案让人更加惊奇,以这一间他们敲门的屋子为中心,方圆三十多米内的所有房屋内,全部人去屋空,唯有桌上的饭菜尚证明着曾有人在屋中用餐。
而在三十多米之外的房内,都有人在,一个个轻手轻脚地吃着碗中的饭菜,一声碗筷声音,就能让那一家人全部停下来,侧耳细听良久,察觉无恙,才会继续吃饭。
“他们一个个风声鹤唳,草木皆兵,门外到底有怎样的灾难啊。”子规陷入了迷惑,他的骨虫各处探查,也没有找到这恐怖的源头。
丹歌噘了噘嘴,“你不都说了,风声鹤唳,我这不来了么……”他是鹤。
“去去去!”子规没好气地白了一眼丹歌,这家伙仗着手段多,任何时候都显得没有个正形。
正在这时,子规的骨虫忽然在没有子规命令的情况下返回,子规立刻有了反应,“有东西出现了。”
两人立刻躲在了一条通往庄稼的小巷内,一人贴着一面墙,观察着街上,这样他们合起来的视野就笼罩了整条路。
“噗噗”,是什么东西蹦着来了,听声音并不是什么庞然大物。
突然,那“噗噗”的声音消失了,随之就有敲门声响起,“笃,笃笃”。
“呃……”丹歌子规满脸的诧异,怪不得听到这声响屋内的人要躲呢,他们敲的节奏和这个东西敲得一模一样。
可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笃,笃笃。”又有敲门声响起,就在耳畔,很近了,但丹歌子规什么也没有看到。
正在这时,“噗!”
一道白色闪过,落在了丹歌子规所站的小巷内,这白色猝然出现,都惊了丹歌子规一下,两人正要发动攻击,却看到了来物的面貌,是一只毛茸茸的可爱兔子。
“兔子?”丹歌子规戒备地打量这这兔子,和寻常的兔子别无二致。
“你们,不是本地人?”兔子忽然开口,是稚嫩的童声。
子规丹歌相视一眼,缓缓点了点头。
“哦!”兔子点头,随后原地一跃,“噗!”它沉沉落地,地下形成一道繁复的法阵,这法阵猝然一亮,从其中突然衍生出一栋房子,白墙黑瓦,升入高空,忽然变作正常的房子大小,然后就落了下来。
“呼!”丹歌子规身后的墙壁忽然撤去,两人连忙稳住身子往身后看去,他们之前依靠的房子竟在远离,这一条小巷也一下子变得很宽,刚好能容下那兔子召出的房子。
“咚!”房子此时已经落地,把丹歌子规兔子都笼在了屋里。
“现在,你们是本地人了。”兔子答道。
丹歌大睁着双眼,“这么好,管落户还分配房子。”
兔子看着丹歌完全没有一丝恐惧的意思,它的目光中充满了怜悯,“我希望你能紧张起来,足够的紧张,就能让你保住性命,如果你错过了警示,迎接你的只有无限的恐怖,然后是死亡。”
“说一说吧。”子规坐了下来,“你的游戏规则。”他们有着足够的依仗,他们根本不惧要到来的所谓恐怖和死亡。
“你很坦然,这也许会让你死前少受点折磨。”兔子说道,它句句提到死亡,却没有狠意,不是它不够狠,反而像是麻木了。
“说吧,不要啰嗦。”
兔子的双眼看着子规,看不出情感,也许是愠怒,但它的眼睛本就是红色了。
“这里的故事,有关一个童谣:
大兔子病了,
二兔子瞧,
三兔子买药,
四兔子熬,
五兔子死了,
六兔子抬,
七兔子挖坑,
八兔子埋,
九兔子坐在地上哭起来,
十兔子问它为什么哭?
九兔子说:
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丹歌子规听完都沉吟起来,这个童谣他们听过,有很多的解释,都足够恐怖,不知道这兔子嘴里的兔子童谣,有什么不同。
“这是一个解谜题,从今天开始后的每一天,都将有一只兔子来到你的门前敲门,每十天一轮。来的兔子就是从一到十的任意兔子之一,你需要判断它的身份,然后给予它正确的东西,如果错了,就会被它杀死,如果对了它就会道谢离开。
“有一只兔子是确定的,就是十兔子,它只会在第十天上门。你需要完全答对十只兔子的问题,就可以离开这里。如果你并没有把握,完全可以选择避而不见,方法就是从那个通道出去,在荒野里渡过一夜,至于第二天回不回的来,就要看你的运气了。”
那兔子指向了屋子床边的一道隔板,那里就是通道了,想必丹歌子规之前听到的那一户人家,也是进入了那里面。
“不过你们人类确实有着很厉害的野外生存之法,火,是夜晚荒野里生存的保障。但你们人类也足够胆怯,你们宁愿选择每天在荒野里过,也不愿意判断兔子的身份。
“你们的前辈,只是每十天迎接十兔子,这样一百天后,他们就离开了。你们也可以这样,如果你们也如此胆怯。”
兔子看着满脸无所谓的两人,有些懊恼,却有无可奈何,“我交代完了。哦还有,在一个月内完成十问的,我们会恭敬地送你到附近的城镇,而超过一个月完成的,我们会给你指明出路。祝你们幸运。”
出路却不代表着活路,在途中遇到什么,却没有保证了,所以能离开,却不意味着能活命。
说完,兔子蹦跳着走到了门口,拉开了门。
“哎!没有吃的吗?”丹歌忽然问道。
“哐”一声巨响,那兔子被门狠狠地夹了一下,它显然没有料到这屋内的两人如此心大,这般处境还惦念着吃的,它被惊得忘了扶门。
“食材都有你们自己做,哦对了,我们并不愿听到你们人类在吃饭时吵闹的声音,如果你吃饭时响动太大,兔子就会来临,无论当天是否来过。嘶……”
兔子慢慢挪着身子离开了,头一次,它拜访人类反而负了伤,“也许这两个人会给我们一些惊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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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逃向荒野()
就在房门关闭的刹那,丹歌子规瞬间移动到了门前,狭开一道缝往外看去,那兔子已经不见踪影,但此时却有“噗噗”的声音传来,紧接着就有敲门声传来,已经离这里很远了。
“这真是个有趣的地方。”丹歌偷眼看着外面静谧的一切,“虽然我很急切想赶往白帝,但现在有了更有趣的事情了。”
子规翻了个白眼,皱起了眉头,“这事情无头无尾的,我们根本无法确定这群兔子的用心,而且即便解谜,一个个都能答对,也需要十天的时间。十天时间,我们能干很多事情你知道么?!”
丹歌摇着头,“NO;NO;NO!你是够聪明,但是却有些死板。我们如果有绝对的信心把所有兔子都猜对,我们只需要一天时间,就能回答十个问题。”
“为什么?”
丹歌傲娇地笑了笑,“你还记得那兔子的话吗,吃饭时的吵闹声会引来兔子,我们故意做出声响,就不断的有兔子来了。”
子规点了点头,但紧皱的眉头并没有展开,“但这只是后话,当务之急,是如何分辨来的兔子的身份,每一只兔子对应着需要怎样的东西,我们知道了这些答案,才会有回答问题的机会。否则我们也只有逃入荒野的选择。”
丹歌闻言攥了攥拳,指节发出“嘣嘣”的声响,“哪里需要逃,就是来十个,我们也打得过。”
子规脸上忽然出现一抹坏笑,“你这样说就好,走走走,我们现在就杀出去。”子规说着上前,一把攥住丹歌的手腕,就欲开门冲出。
“哎哎哎!我们要答题呀,多有趣呀!”丹歌不干了,他反手把子规手腕攥住,往回一扯,把子规拽了回来,按在了屋内的凳子上。
子规耸了耸肩,“那兔子来了你把它打回去,你就破坏了游戏规则,那这个游戏玩不玩的有什么要紧。”
“嘶。”丹歌挠了挠头,“那这几乎是个无解的局,如果有兔子来,我们既然不能判断,就一定会躲进通道里,也就错过了分辨兔子特征的机会,我们没有特征讯息,就无法判断任何一只兔子的身份,所以离开此处的方法,还真是只有每十天回答一个确定的十兔子。”
子规补充道:“这敲门有早有晚,兔子有可能先出现在别的人家门前,但在兔子进入屋子之前,都是不可见的,所以我们也无法观察别人家来判断兔子的讯息。”
丹歌表示赞同,“所以我们要不然就是碰运气,要不然就是逃入荒野。如你所言,碰运气的话如果答错对方一定杀不死我们,那样我们就破坏了规则,既然一定会破坏规则,不如现在就闯出去。而如果我们要正常游戏,荒野,才是我们最终的归宿。”
“荒野,这个无解的局一定会把我们推向荒野,也许答案就在荒野之中呢?”子规猜测道。
“那只有我们进入荒野的时候,再来判断了。现在……”丹歌从一旁的橱柜上那下了一把刀,递给了子规,“该是你大展身手的时候了。”
子规忽然抱着双臂,把双手掩在腋下,扭过身去避开了递过来的刀,“你怎么确定我会做饭……”
“你能变形成人多少年了?”丹歌摇着手中的刀,问道。
“二十……唔。”子规说着捂住了嘴。
“哼哼,二十多年变化成人,无父无母的,自己养活自己,难道不会做饭。”丹歌把刀往桌上一放,洋洋得意地坐在了一边,翘起了二郎腿。
“是是是,我的大少爷。”子规无奈拿起了刀,走到屋内一边的案板旁,放下刀抄起了几样菜蔬,择了起来。
这一间屋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样的家具一样不少,屋子当间是一张方桌,四周围了四把长凳,桌子右面是橱柜灶台操作台,左面是一张大炕,炕上被褥崭新。正对着门的那面墙,则有个小小的博物架,上面放置着一些饰品和精致的玩意儿。如果丹歌子规不是有任务在身,若有闲暇,这小小屋子却是个不错的归宿。
“说起来,我的大少爷,你的家族,在哪里,叫什么?”子规边择菜边问道。
“长白山顶,沈家。”丹歌答道。
“长白沈家?”子规快速在脑中搜索着,却没有有关这一个家族的任何一点讯息,“是我孤陋寡闻了。”
丹歌摆了摆手,“不知道才是正常的。知道的都是些老古董了。”
“哦……”子规不再多问。
两人的聊天告一段落,子规专心做起饭来,不得不说这二十余载的为人时光,练就了子规颇为干练的做菜本事,且不说做出的饭菜如何,单就一举一动都是让人赏心悦目,绝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但这家伙并不禁夸,丹歌刚刚赞叹了一句,就见子规顿了下来,四处搜索着。
“怎么了?”丹歌问道。
“没有吗?毛毛虫,或者是菜青虫啊,这让我怎么做菜。”子规一本正经地在蔬菜当中翻找着。
“啥?!”丹歌立马站起了身来,他恍然啊,这眼前的人类,本体本是一只鸟啊,他急忙凑了过去,只见一样色香俱佳的素什锦菜肴已经装盘了,“你……”
“你什么时候……”他无奈出了一口气,子规这几天相处下来,本性开始暴露,绝对是个腹黑的家伙。
子规摊了摊手,“近墨者黑,受你所染,我也没有办法啊。”他还振振有词。
丹歌白了子规一眼,看在食物的份上,就不与他计较了。
丹歌把那素什锦放在桌上,在菜当间一划,把一盘菜分作了两份,子规坐了下来,也了然了他的意思。
“我数到三。”丹歌扬了扬手中的筷子。
“三!”子规忽然道,然后迅捷地出筷,每一次都夹起数片菜蔬放入口中,筷子来回舞动,频率极快,如同鸡啄米一般,看不到筷影,就只能听到“叮叮叮”的声响,眨眼之间那一边就要吃完。
“高手!”丹歌赞了一句,缓缓出筷,夹起一片蔬菜,与之相连的菜叶也被吸引着都跟着筷子动,在空中连成了一条长龙,被丹歌如同吸面条一样一下子吸入口中。
这两人几乎同一时刻,把各自的部分都吃进了嘴里,却都没有咀嚼,两人口中塞着蔬菜,填满了整个嘴巴,两腮鼓鼓的,如同两只蛤蟆。
正在这时,“哗啦”一声,桌上的盘子瞬间被碎成了一个个小块,正是两人筷中的暗劲把盘子震碎了。
随着这一声响,门外忽然有了轻微的“噗噗”之声。
两人对视一眼,“兔子来了。”
“笃,笃笃。”来的兔子没有敲别的屋门,敲得就是丹歌子规他们这一间。
两人相互用手指着,埋怨着,“都怪你!”
“吱”,门被推开了一条小小的缝隙,缝隙在不住扩大着。
“咕咚”两人把口中的菜一咽,将筷子往桌上一杵,身形迅捷地移到那个通往荒野的通道入口,掀开隔板,钻了进去,遁向荒野。
这一系列的操作,在那开门的兔子耳中就是一连串紧密的声音,“笃吱哐”,声音当间没有任何的停顿,可见丹歌子规的行动何其迅捷。
兔子从门缝向屋里探进个头来,但见桌上的筷子被钉在桌上,还在微微颤动,而屋内却已没有的人在,“果然是有些神通的人类。”
它目光满是希冀地望着对面,“也许我们重逢,真的就在不久之后了。真是令人兴奋。”
……
此时另一边的丹歌子规,已经通过通道,来到了一片荒野。这荒野近处是一大片草地,此时草地上已经有了不少的人群围坐在一起,在他们当间,是一片光秃秃的土地,地上放着没有烧尽的树枝干柴。
荒野的远处,是一片森林,高大的乔木直入云霄,没有花香鸟语,净是荒凉无限。
丹歌子规走到了人群旁,当中年老的指了指人群中围着的那些树枝柴火,又指了指远处的密林,让两人去拾些柴火来。
两人对视一眼,默然点头,走向森林。
丹歌走远了人群,回头看了一眼那些沉默的人们,疑惑地说道:“他们憋了一天不累吗?在这外面正是说话的好时机啊!”
“这正说明他们对于这个游戏的重视,他们在保持一种安全的常态,使自己减少犯错的失误。”子规叹道。
“而且那兔子的耳目应该仅仅限于那个村庄,他们在这荒野里,完全可以一起行动,找一条出路逃离这里。”
子规耸了耸肩,“这就需要有足够魄力的人振臂高呼,而且要有足够的威信,不然就会被众人打倒,泯然众人。穷则生变,他们远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他们能看得到百日后的一线生机,所以他们并没有心思逃离。”
丹歌表示深深的赞同,人类就是如此,“你们鸟儿呢?”
子规笑了笑,“我举一个例子,候鸟。无论今年的收获如何丰饶,到了一定时候,它们都会迁徙,它们一直让自己处在适当的危机感下。借用一句名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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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恶妖统领()
丹歌笑着摇着头,“这鸟又太刻板了。”
子规点头,“是啊,人类太过安逸,鸟儿又太过刻板,如果二者相结合就完美了。”
丹歌闻言正待点头认可,却忽然一怔,回过神来十分嫌弃地看着子规,“敢情这是拐着弯儿地夸你自己呢?!”
子规挠挠头,“见笑了见笑了……”
两人闲聊着在这森林中拾柴,此处不愧荒野之名,这森林土壤肥沃,高大的树木枝繁叶茂,偏偏并没有什么动物,地上的蛇虫鼠蚁,天上的鸟雀鹰隼,一概没有见到。
就在他们疑惑的时候,终于有一丝生命的踪迹,出现在了眼前。
“你来看。”丹歌忽然在一处地方驻足,在他的面前,有许多新折的树枝,而在这些树枝之下,有着十分明显的一个脚印,是一个蹄印,来自于牛羊一类。
“嗯?”子规来到丹歌身旁,看着这仅有的一个蹄印,往四处搜寻,却并没有其他的蹄印了,“仅有一个?”
他俯下身来,拿出一根树枝戳在地上,却只听“啪”的一声,树枝折断,而地上并没有留下很重的痕迹。这里的地面,竟然硬如钢板。
而偏偏这里有一个蹄印,蹄印还不浅,深度足有一寸之深。
丹歌此时则仰着头,看着木的高处,“这些个新折的树枝,都是从这两边的树上折落下来的,最高的断处在这树的树梢。”
两人的观察一结合,子规几乎可以断定,蹄印的主人是一类可以腾空的鸟兽,从树木的高处落下,沿途折断了树枝,然后落在了地上,还玩了一招金鸡独立。
“金鸡独立?这么骚的吗?”丹歌挠着头,不得不佩服子规的脑洞。
“不然呢?”子规指着眼前的森林,“这里几乎出现生命绝迹的现象,这现象只能来自于自带气场领域的猛兽,而这气场领域能辐射整片森林,这个蹄印之主强悍如斯,它做出什么我也不觉得奇怪。”
丹歌收罗起了地上的新柴,“所以它贱气啷当在自家林子里蹦个高,做个金鸡独立……倒是不过分。但这一类二货是怎么做到还有气场领域,拥有气场的猛兽不该是那种霸气侧漏的吗?”
子规翻了个白眼,这他哪儿知道去,“许是太二了,把小伙伴们都吓跑了。”
两人没有分析出确切的答案,他们只知道了这森林里有着强悍的猛兽,而这只猛兽会不会是兔子游戏的解题关键,他们还不得而知。
两人拾回了足够多的柴火,得到了人们一致的赞扬,但这赞扬不过是竖起的拇指,依然没有人出声。
丹歌子规在之前还厌弃这些人不敢作声的胆怯,但自从森林里回来,他们倒是赞同了这样的做法,森林中强大的猛兽神出鬼没,这些人默不作声,就降低了惊扰到猛兽的几率。
如果猛兽来袭,他们可未必能顾及到所有人,所以这默不作声倒是最好。
人群围坐,静谧的时光一点一点地流逝,夜幕降临,草丛上燃起了火焰,火焰映照着,四周的景色渐渐模糊了,远处的森林也隐在了黑暗里。
丹歌子规背靠背坐在人群的最外围,与远处的森林相平,他们全神贯注地侧耳聆听着暗处的风吹草动,“那个猛兽,会来么?”
这样的全神关注直到夜半更深,两人都有些疲倦,就放弃了聆听,倒是也没有什么大碍,毕竟以他们的反应,来敌再快他们也能做出判断。
丹歌回首,人群东倒西歪的,一个个都睡去了,只有丹歌子规来时指点他们收集柴火的那个老人,这老人还守在火边,手中拿着一根树枝,看着眼前的火焰,火种的柴火发出“噼啪”的响声。
这老人身披着羊毛皮衣,虽说已到初夏,但夜晚还是较冷,尤其在这荒野,苍凉的不只是旷野,还有内心,所以丹歌也没有怀疑,他扭回了头去。
就在丹歌转头的之后,丹歌所看的老人,自背后的羊毛皮衣里伸出了一张羊脸,羊脸的双眸细致地打量了一番丹歌子规,眼中洋溢着异样的光彩。
老人“呼”地起身,下一刻已经来到了丹歌的身旁,伸出一臂正打算碰触丹歌,丹歌却忽然反应,大喝,“谁!”
这一声大喝在旷野中不过刹那就消逝了,但听在睡梦中的人们耳中,是急促的警铃,下一秒,满地歪倒的人们一个个猛然激灵地坐起身来,都大睁着双眼,警惕地四下打量。
丹歌立刻出手拽住了这老人的衣角,但这老人此时周身一抖,“哗”的一声,就褪下了那一身衣服,露出之下浑身羊毛的身躯。
它再伸展出来的双臂已经变作了双翼,自那羊毛之中,又一次探出羊头,身下仅有一根腿踩在地上,这腿一绷一弹,这东西已经高高跃起,两翼翩然扇动,已经飞到了森林,隐没在黑暗之中。
丹歌子规大张着嘴看着那东西飞远,没有继续的动作。
丹歌搡了一下子规,“嘿,人家可不二,人家就在我们眼皮底下待到了刚才。”
子规尴尬地笑了一下,“人家也不是什么金鸡独立,是只有一根腿,还长着翅膀。你见多识广,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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