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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燕于飞-第3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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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了之后,用听劲的功夫,以手臂为眼,直接向刘郁,再射飞刀。
这下,刘郁,该不可能,躲过他的飞刀了吧!!!
爱德华这样想。
却是不想……刘郁,还是一个武林人,武林人,遇到危险,自有套路。
刘郁先是一个趴身,他整个人伏到地上去了。这样可以避免打击。
战场上就是这样,老兵,特别不易死,就是这样保命的,一旦遇到敌人大炮什么的打,立刻就趴下去,趴得快,趴得狠,趴得低,这样才可以保命。
但爱德华的飞刀,还是射过来。刘郁一个激灵,又来了一招懒驴打滚。难看是难看,丑是丑点,但能保命叫,果然,这一滚,飞刀只能射空。
又射空了。
而这刹那,刘郁也是回过神来,眼睛的刺痛,消失了,或是说,减轻了。
他知道自己还不能睁眼,天知道对方会不会再来一下子,他也用六识对敌吧。
刘郁到底是修有昆达利尼大蛇王精神意识体的。他精神不注意,不集中,也就算了。现在一回过神,一注意,一集中,立刻就能感应一切。当下,刘郁一个蜈蚣崩,自动弹起。提起双刃刀,就是一招斜燕抄。
燕子斜斜飞。
掠过留水痕。
这一刀,随心所玉,往来无踪,天马行空,不著痕迹。
一刀斩出,才见厉害。
爱德华感觉不好,忙拿出一对武器,那是两把一蓝刃,一绿刃的匕首。挡格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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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六章:夺匕种劲
'正文'第六百二十六章:夺匕种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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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把匕,可是非同小可,不同于一般。
这是爱德华一家祖上,三代人努力,在高科技,和华夏古技术的支持下,打造出的两把匕首。高科技我们知道,是种种……那个炼钢的技术,匕首的材料,绝对是坚固耐用的。
而古技术……是什么技术?
是淬炼技术。
传说,当年,荆轲要刺秦,但是啊,这个荆轲,和白展堂似的,名气挺大,功夫却是平平。这荆轲,任侠豪气,十分的自负,还爱吹牛皮。老是和一帮兄弟说,自己的武功,怎么样,怎么样,有多厉害,有多牛逼。
可其实呢?大家给面子,你好我好大家好,但他真正的武功,平平。
有一次荆轲跑到盖聂那里,和他论剑,他七扯八道一通,说得盖聂受不了了。
盖聂是谁?
是当时,公认,天下,第一剑术好的。秦始皇都向他求学,学剑术。
他才是天下剑客里,功夫第一的牛人。听荆轲那半瓶子醋在那里不住的晃,最后忍不住了,拿眼睛瞪他。盖聂是什么人?他的精神,他的气场,根本不是荆轲可以比拟的。
荆轲给镇住了,觉得脸上没面子,只好讪讪的走了。
后来盖聂很可惜,叹气。觉得这个荆轲,还差了点。他若是虚心向盖聂求教,以荆轲自己本身的条件,武功是可以再进一步的,但他要面子,觉得自己该和盖聂平起平坐的,不肯向其讨教,反而是一走了之,错过了机会。
再之后,太子丹求刺秦者,但谁都知道,刺秦者死,赴秦者必死。去刺杀秦始皇,那是必死无疑,万无生理,这种情况,这种事,马逼的,谁去啊!
这时,有人就提出了盖聂,他剑术真高啊。可这时,盖聂被秦始皇,已经先一步请去了。
那怎么办呢?
就有人又扯出了荆轲,说荆轲不是不错么,还和盖聂一起论过剑。天知道他们怎么论剑,别人也不知道,荆轲自己又爱吹牛,说我和盖聂见面怎么样,怎么样,我有多牛,盖聂多牛,我们两个是一样,一样,一样的。我们功夫水平,都是差不离的。
他这么吹。
结果太子丹就动意了,没有盖聂,但有荆轲,他不是和盖聂一样的齐名吗?让他去。
打听清楚荆轲的脾气,太子丹跑去巴结荆轲,那叫一个礼贤下士,甚至把王妹许之。
就是说我把我妹子都嫁给你。啊,你就是我的妹婿了!
付出的代价就是这么大。
要什么给什么,上马金是下马银,给钱不说,给酒,给肉,给面子,给荣耀,未始有见奇者,再没见到第二个的了。这种礼遇,就差把荆轲当亲爹来拜。
荆轲给捧得高高的,他知道事情真相,哥们后悔了。他不想干了。
他不干,但已经给太子丹捧得这么高,你吃也吃了,喝也喝了,玩也玩了,乐也乐了。
里子面子,什么都有了,现在拍拍屁股说不干,他说得出口,脸上却下不来台。
他荆轲活著的就是这一张脸,图的就是个面子,他怎么也不能舍弃这些。
于是,荆轲就提出了三个条件。
第一,他要一,刺秦的东西,没见面礼,不好刺秦。
结果太子丹把燕国最肥沃的,修了两三百年的水利工程的督亢之地,献将出来。
又把秦国的叛将,逃将,曾经保秦王兄公子成峧的,将军,樊於期的人头,献上。
诸国之中,燕国最穷,而其最富庶的地方,就是这督亢之地,把这块地献给秦国,可以得到刺秦的机会。
成峧造反时,樊於期有他一份,秦始皇早有意杀之,所以他后来逃走,逃到了燕国。
把樊於期的人头交出去,就可以得到秦始皇的接见,刺杀的成算,又高一成。
这只是一个要求。
第二个要求,是什么?就是刺秦的工具。
秦皇是什么人?那是一个天天被人刺杀的主,不知多少人,想要刺他,杀他。
史书上说秦始皇天天著三件甲,一者内甲,一者软甲,一者铁甲。
三甲束身,一般的刀剑,根本不能伤到他。
故此,得有一件神兵利器,杀死秦皇。
这就是古时著名的屠龙匕。在打铸的时候,于器里添毒。使这屠龙匕,只消擦破点皮,就让人毒发而死。不要把秦始皇的三甲刺穿,只要擦破他的皮,就够了。
这就是屠龙匕。
是古时,以毒,和冶炼之法,炼就出的兵器,太伤天和,太过暴虐。
所以,这之后,就失传了,或者说,是很少,有人这样干了。
但这种方法,还是留下来了,在历史上,也的确是有一些……具有属行的武器,流传出来。屠龙匕之所以叫屠龙匕,就是擦到一点皮儿,就必死无疑。
到了爱德华这里,他打造了两把,一把,是以一种石蜘蛛的毒提炼的,这种匕首,擦破点皮,就会让人,陷入一种僵死的麻木状态。得要半天多时间,甚至大半天,才可以缓解。
不管是谁,哪怕是真正的巨龙,半天时间不动,都够死的了。
还有一把,就是依原样,打造出来的,不过,这就不叫屠龙匕了,因为是以剧毒炼就,就叫毒龙匕。
屠龙匕,毒龙匕,这两件武器,就成了爱德华舍飞刀之外,最强的武器。
他这两件武器,在杀出西方的时候,立了大功。
很多吸血鬼,狼人,变异人,强化人,不管你是什么人。
只消,被他以这两把匕首,任何一把,伤到了……结果都是可想而知的。
别看吸血鬼,狼人,什么的,他们的身体很强大,甚至抗行,也是很强大。
但其实,他们的基因,是脆弱的。只是一切未到极限。
一旦到了那个极限,往往立刻,就会死掉。
所以爱德华在西方,还有一个名号,叫弑杀者。
意思是,只要他杀,没有他杀不了的人,杀不了的存在。
两把匕首,爱德华扑过来,和刘郁,贴身近攻。
很多人,面对爱德华的飞刀,往往会犯一个错误。
他们以为爱德华,只会用飞刀杀人,不把爱德华的近身功夫放在眼里。
等到了被爱德华逼近,两把近身搏杀的匕首杀上来,就只能等死了。
特别是修有臂力千斤的爱德华,拿著短匕,发出大力,别提多坑爹了。
但,他此刻的对手,不是别人,是刘郁。两人一贴身,刘郁一发现不好,手往下一沉,立刻就发动了豹胎发劲术。这豹胎发劲术,何等的牛逼,何等的变态,以刘郁的功夫,配合这个功夫,立刻,就反过来,高出了爱德华……也不是太多,就是一点点。
但他们这个水准,高手,高一点,就高得没边了。
两边一近,一弹,爱德华被生硬的弹开,身体猛的一抽,只觉得呼吸立刻就不畅。
肺如两个被顶到死的风箱,那叫一个难受。
同时,刘郁又扑上来。
他扑上来,使出了自己武术里的功夫,虎豹掌。
这虎豹掌,已经可以说,是刘郁的拿手功夫,是他的招牌了。不说别的,一招虎豹掌拿出去,打出去,立马就是只此一家,天下间,炼就出这门功夫的,仅刘郁一人。
抓拿捏放,于一掌一抓之间,发出四重奏曲,只此一人也。
刘郁这是要抓……毁掉爱德华的手腕子。这人,手腕,腕力太大,练飞刀的,劲力太过人了。不把他的手腕给毁掉,给废掉,刘郁不甘心。
他这般心思,爱德华是不知道的,但他也是学过功夫的,而且,是少见的,高手。一发现不对,立刻就使出了臂力千斤,这一发力,力量一猛,虽然,手腕上,给刘郁,不轻不重的来了一下,但到底,太短暂了,刘郁无法将他的手腕,给生生的毁掉,让爱德华脱离出去。
但刘郁也不是好惹的,他手往下一沉,五指用力一扣,抓下了爱德华的一把毒龙匕。
爱德华失了毒龙匕,并不心惊,也不心急。
他现在要做的,是保命,和刘郁交手,已经让他知道了一切。这个人,太变态了。
爱德华已经再无战意。使了个手段,爱德华转身就走,他,不战而逃了。
同样是高手,爱德华虽不懂什么国术的,但也是知道,高手交手,胜负只在刹那。
你胜了,就胜了,你败了,就败了。想要打,实是不必要。
因为他输不起,他输了,只一个克里斯特,活不下去,吸血鬼别听名字好,其实是寄生虫,不抱团,不结群,没有人在暗中保护,在白天帮助,他们除死无它途。
没有爱德华,克里斯特的下场,可想而知。
爱德华心有千千节,哪里肯为了洪老头就把自己的命搭上。眼看打不过,走呗。
“想走?”刘郁仅凭两人的交手,就读出了他的心思:“留下命来!”他得理不让人。
这就是刘郁。
什么你要走,我就发好心,让你走,不,不可能,没这回事。我有机会把你打死,就一定要把你打死。我有机会,将你击杀,就一定要将你击杀。
什么事不可做尽,话不可说尽,他就是要把凡事都做尽了,这样,才好生存。
不说话。
爱德华直接打出了一个流星赶月,两把飞刀,就这么射出去,一把前,一把后。
而这时,刘郁也打出了一招……忍术。空蝉之术。
他把衣服一个脱袍让位,空出来,由得两把飞刀打,自己扑过去,就是一刀。
刀,是刀,还是那一刀,燕子斜飞,斜燕抄。
暗室之中,双刃刀闪过亮痕,划破虚空,却静寂无声,把暗杀之术,发挥得淋漓尽致。
这一招,隐下了刀刃的破空之声,暗中袭杀,威力倍增,让人防不胜防。
“叮!”爱德华还是架住了这一刀,他用力一推,身子向后。
后方……刘郁虎步如风,在空气里,一种雷音,稀然响起。
声音不大,雷声隐隐,但这非同小可,高手都知道,这是血液奔涌到急处的虎豹雷音。
有这声音出来,这劲力,就不可能会小。
刘郁扑过来,就是一掌。
爱德华知道到了最后的关键时刻,他不声不响,集中毅力,推出一掌。
臂力千斤,也让他运转出来,一臂之下,千斤巨力,油然而生。
两人一招对打,一对掌,爱德华心里暗叫一声……苦也。怎么回事?他知道,他遇到传说中的那种用劲大师了。他的臂力千斤,奥妙全在自己的手臂,身体,肩膀,三方面联合发力。是一力降十会的功夫。但对方打出的……却是地道的阴柔诡杀之术。
刹那间,他感觉到。刘郁先是以五指,点他的手掌,然后再贴上来,抓他的手,抓不动,才和他的手掌,贴到一起,然后又捏住他的手,最后不住的往里面鼓劲。
这劲,虽是阴,但胜在连绵不断,而刘郁又有冲借之势,可以借势而为之。
一连的,强大的劲力,就不住的往爱德华的身体里钻。他忙强行松开,身子往楼梯口后,翻了下去。双足落地,二话不说,就闪入到地下的电梯里去,按下了号码,他迅速消失。
不打了,不能打了。
爱德华感觉到了……如果他没算错,刚才,他被打了暗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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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七章:兄妹相会
'正文'第六百六十七章:兄妹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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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里……在里间,一间很不错的,窗口旁的床上,约翰就躺这里。
他的病……越来,越严重了。并且,很严重。
此际的他,整个人瘦得脱了一层形,虽然不是说皮包骨头那么恐怖,却也让人看了触目惊心。他的眼睛,紧紧闭著,头发也没有梳理,凌乱的在头上。阳光,徐徐在他的身上。
这是一个很好的补充能量的方法。晒阳光,可以从某种程度上,在这阳光里,得到一些能量。你看冷血动物,他们一般,就是通过阳光,来取暖的。比如蛇啊,蜥蜴啊什么的。大多,都是如此的。利用皮肤,去吸收这个阳光,化成热能,给自己的身体,提供能量。
虽然,身为人类的哺乳动物,在这方面已经……很不错了。可约翰不行,他身体太弱。
这样做,对他有一定的好处。
哪怕这能量再少,也是好的。
进了屋,一进来,安娜就确定了,这是基因决定的,是心灵深处,最直接的直觉。
她甚至有个感觉,自己一直没有找对象,原因就是没有合适自己的人。
假若,有这么一个人,在自己不知道他是自己哥哥的情况下……
她……会不会,动心?会不会,堕入情网?
这……就是她的……哥哥吗?
身后一只大手按上了她的芳肩,女孩回头,刘郁,是刘布雷。他轻轻道:“过去看看。”
女孩往前走,在前方,有两条移动的滑椅,她抽过来一张,坐下。
看著哥哥的面容……这个人……就是自己的哥哥?真是神奇啊。
正这时,那人,也就是约翰,眼皮动了。
他,睁开了眼睛。
“啊!!!”
安娜捂住自己的嘴……把原本要波及开来的惊叫,给摁回到嘴里。
太惊讶了。太令人惊奇了。那,那,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啊。
是的。
这个男人。约翰,现在变化的,太快了。他的眼睛,已经变得,两眼,全是兽瞳。
那种竖纹的兽瞳,怎么看,怎么是一头野兽的眼睛。在他的肚子里,还隐隐的发出声音。
在安娜身后的刘郁知道这是怎么回事……饿。
约翰的病,已经开始,不可抑制了。他的基因,使他迫切的,需要食物。但这个食物,不是什么别的,就好比老虎,无法吃什么草一样,它得吃肉。而约翰,他要吃什么?答案是……人。他要吃人。
这是一种基因病,这种基因病,出现了严重的返祖,在理智的条件下,会让约翰,想要通过吃人,来弥补。只有吃人,他才可以保住自己的智慧。不然,他会变成,真正的野兽。
现在,约翰还可以支撑,还没有让他的身体,去变异。
这主要是他不吃人,所以还可以……他现在就好似一个一定要用毒品来救命的。但用毒品的结果,是让他变成一个不可救药的瘾君子。他不想变成瘾君子,就不能碰毒品。但不碰毒品,他却会死去。
如此痛苦,如此尴尬,这就是约翰现在面临的问题。这种问题,曾一度的是他的梦魇。
不过,现在他的样子,看上去很坦然,很平静。
“普雷斯……”他看了刘郁,然后再对安娜说道:“哦……我终于……可以再见你……我的小安娜……”他的眼中,全是温柔,哪怕是那兽瞳,也挡不住他从心里射出来的感情。
“哥哥……”
“真是对不起……”贪婪的看看妹妹,约翰理智的把眼睛闭上:“能再看到你,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这时的约翰,很痛苦。
他说话,都是很吃力的。
但他坚持这样,因为这是对他的妹妹,他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刘郁看看他们兄妹。这对兄妹,终于走到了一起,刘郁转身离开。
在刘郁走后……约翰才睁开眼睛,他很快又闭上,是看到刘郁确实不在,才闭上的。
“听著……”约翰说:“我的时间不多了……”
“哥哥……”
“你已经从普雷斯那里知道我们家的一切了吧……”他勉强说著话,并努力,让妹妹听到他的坚强,而不是虚弱。
安娜道:“他说了……”
“你重述一遍,”约翰说:“我得确定,他说的完全正确,你没有听错……”
安娜就说了,其实也就是这样,刘郁的话,在她的脑子里,须臾没有忘却,很容易,她就断断续续,把事情说完。听了之后,约翰松了口气,道:“他说的还很全……不过……他应该还说了一点……又或是他没说……”约翰喘口气,恢复一下力气,就直接说道:“我答应,让他来照顾你,你要嫁给他……”
这话,让安娜有些接受不了。
过了一会,她道:“他是个怎样的人?”
约翰平静的道:“卑鄙,无耻,邪恶,下流,自私,自利,残忍,无情,冷漠,狠辣……”
他说了很多个词,但这里面,没有一句好的。
安娜吃惊……她忍不住道:“他是那种人?”言下之意是……他如果是那种人……你为什么?要我嫁给他呢?不懂。
约翰苦笑,他的眼睛半睁,徐徐说道:“因为他有千般,万般的不好,却有两点……”
安娜听著。
约翰道:“第一点……他足够强大,我的妹妹,这些年,你没事,也没有什么不三不四的男人……打扰你,惹你,主要,是因为我暗中……保护你的原因。所以你才可以……按你想要的,这么平静的生活。不然,会有很多,不三不四的男孩,男人,势力,来找你。你不注意,不照镜子,没看到你自己,是多么的漂亮……”
红颜是罪,是以,自古红颜多薄命。
很多人说美女,美人,为什么那么不好命。总是很难按她们自己的想法,意志,过生活。
这便是原因。
华夏有一句话,叫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美女,美人,虽然没有罪,但长得漂亮,这本身,就是一种罪,是什么罪?原罪。安娜是这样的女孩,这样的美丽少女。其实,在她渐渐长成的时候,就已经有人,想要打她的主意了。一直以来,是约翰,在暗中的保护她。有谁,一对她动了心,一对她打了主意,约翰就会立刻的,在暗中,把他除去。因此,安娜才可以这么没事人一样的长大。甚至她的身边,都没有那种过分纠缠的男子。为什么?就是这个原因。是约翰的保护。
“第二点,是因为……他需要我,需要我的支持,我的帮助,这是一个交易,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软,他吃了我这么多,拿了我这么多,我临了,又送一个妹妹……所以……他虽然是那种我说的人,有一千,一万个不是,但一定会对你好的……一定会的……”
是的,一个男人,他有各种各样的毛病,这有什么?
重要的是,他要对你好。
你固然可以找一个小白脸,啊,你也可以找一个大帅哥,大酷哥。但,他们是否一定会对你好?他们对你,是一个什么心思?什么意思?大多,仅仅,可能,只是玩玩。
所以现在聪明的姑娘,都会愿意,选择嫁老头。
没法子,老头,疼人。
比年青人,要懂得怜香惜玉,这一点,是那些年青人,比拟不了的。
你看海夫纳,那么大把年纪了,天天当新郎,天天入洞房,女人那么多,个个都巴他。
要知道,此时的海夫纳,其实,仅仅只是一个老头子。
可是,那些女孩,女人,为什么还要在他的身边呢?
原因就在于此,老东西真他马的疼人啊。女孩在这种老头身边,付出是必然的付出,但真可以得到东西,得到好处。这就是最大的原因。
刘郁也许,如约翰说的那样,有很多毛病。
他卑鄙,不择手段。无耻,不讲信义。邪恶,干尽坏事。下流,抢劫强间。自私,无利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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