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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燕于飞-第4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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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者之石,生命菁华液的固化晶体,之于这种液态体,就是那碳,与钻石的差距。
拥有再多的碳,也不及拥有钻石。
刘郁需要的,就是生命菁华液的钻石,贤者之石,固化晶体。
到底,是哪里,不对呢?
刘郁拿起一本本古籍,先看看,随便的翻动,在心里沉忖了。
是哪里不对?
研究的方向,是对的。
使用**,才可以提炼出这生命菁华液,这也是对的。
因为只有**,才拥有灵魂,才有意识,才有电波,才可以把分散的,无意识的,那些的生命菁华,给变得……拥有生机,拥有生命,所以才可以变成,能被人体强力吸收的,生命菁华液。但,它只相当于,一种补品,一种补液,还达不到,逆天改命的程度。
在记录里,真正的贤者之石,可以化成一种强大的能量,能源。
有了这个东西,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使用身体的力量。
打个比方,这东西,就好比两个国家打仗,有了贤者之石,这个国家,就可以无限的暴兵,无限的暴甲,想要什么,就生产什么,制造什么,强大的一逼,但别人如果也这么做,不说有没有足够的原材料,就算有,国家经济,恐怕也是要破产的。
刘郁平静下来,他开始进入观想状态。这种状态下,他的大脑,精神,会飞快的运转,超乎常理,强大无比,可以于不可能想到可能。也是刘郁过去所学的武道里,进入灵机一动的效果。在过去,有三识之说,为意识,灵识,神识者也。
意识之者,意之识也,是看到,听到,知道的一种本能的反应。
但,这种反应,只是出于常人,是常识,是正常范围,你做的再好,也只是不错而已。
而灵识,却是不同了。
灵识,远远强大于意识,灵机一动,智慧超群,可以于不可能发现可能。于不可思议里发现神奇伟大。是意识的十倍,百倍,甚至,更多,更多。
还有就是神识。
但,那个,太奇妙了。
刘郁现在的水平,偶然之下,千万分之一的机会,才可以触及,发动。
那种状态,是传说的顿悟,你运气好,牛逼,一辈子,可能有个几次。
但你运气不好,甚至可以说,大部分,绝大多部分,很多很多的人,绝大多数的人,他们这一辈子,也不可能有一次,顿悟。
只有如释加牟尼那样,或是穆罕默德那样,又或是耶稣那样的,在顿悟之后,大彻大悟,明白了世间的至理,开创了天下大教。
但如这样的人,凡世有几?
绝无仅有。
刘郁,现在,可以发动灵机一动,发动灵识,去思维,已经是他最大的限度了。
在这种状态下,刘郁一下子跳起来,他明白了!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不同,是不同。自己一直以来,进行的研究,实验,都是在一种固定模式下的相同,而进行的。在这样的方式,方法下,也许若干年后,才有机会,可能会成功,有太多不可确定的名词于其了,就这,还得让刘郁有足够的,大量的人命来挥霍,进行实验,才可以,或者说才可能,有机会,大约的,成功,一次,两次。而已。
这绝不是刘郁想要的。
也就是说,他可能会成功,但也有可能不会成功。
谁会赌这种无聊的事。太没有确定可言了。
所以,一定有不同的地方在其内,只是,刘郁没有找到。
便如碳和钻石,那么多碳,只有少数,才是钻石,分子明明那么相近,变化,只是那么一丁点,就是那么微弱的一丁点,却造成了两种同样分子却不同结构的东西这天差地别的区别。又如老鼠和猪,和人类的基因,dna,那么的相似,相近。但,就是那么一丁点的差距,老鼠始终是老鼠,猪也始终是猪,它们不是人。
什么是差别?
这就是。
那么……贤者之石,也就可以明白了。
虽然都是用人命来制造,但是,一直以来,用的,都是正常的人吧,都是统一的人吧。
正是这些正常的人,这些统一的人,所以,最后提炼,无法把贤者之石,给造出来。
因为你用的,就是本来的,普通的材料嘛!
所以,这里面唯一,可以造成差别的,就是人,是人的灵魂,是人的脑电波。
刘郁立刻翻查起研究记录来。
找到了。
伟大的传奇人物,强大的,不可思议的,不可说出名字的那位,他生前,也是在研究这个。并且,取得了伟大的成就,最后,他研究成功了这种东西,贤者之石,也是他的贪婪,最后,过度的使用贤者之石,提炼贤者之石,导致了炼金术明的消亡。
无它。
当炼金术明的贤者之石,大暴于天下之后……
整个人类的生存,就成了问题。
因为贤者之石,是人人都想要得到的,任何人,都会想要。虽然它会造成无边的危害,但那只是对别人而言的,对自己,对拥有者本身,却是好处多多,多到让人难想的地步。
所以,得到的人,都会有一种,我死之后,哪怕它洪水滔天的想法。更何况,如果他们成功,他们就不会死,他们会高高在上,看下面的人,如同一群群的牛马羊群。又怎么会把他们当成人类来看待呢?有一天,当你吃别人的肉,喝别人的血,拿别人的命,为你生存的代价时,你又怎么会真正的去重视别人的生命?又怎么会去肯定别人的生存价值?
关键,还是在那个人的记录上。
原因是什么?
关键是什么?
是生命,是永恒。
就研究说明,那个人,在研究贤者之石前,却先就进行了一项研究……吸血鬼。
吸血鬼,不独地球上的人类就有,这里,也有。在古代,还有很多呢!
这种东西,这种存在,其实,就是一种败血病,只不过,败血病,也是分类型的。
有的人得了这个病,身体会很差,如同玻璃人一样,碰一下,就会骨折脱臼,流血不止。
但,也有的人,却通过这种病,找到了另一条出路。自己的血不行,就用别人的血就是了。这些人,他们的身体,因为自己的病,使他们的身体,形成了一个新的生理结构,就是吸入血液之后,可以把对方的血,里面的菁华,通过自己的消化器官,进行吸收。如此一来,他们的吸收,消化力,会远远的超过常人。当他们的身体遇到伤害时,身体的反应,也会通过这种强大的消化反哺,从而把伤口给治愈。
强大啊。
关键是在这里。
难道说?贤者之石,无法成功,是因为,缺少了这样的一味药引子?
需要用吸血鬼为核心,这样,才可以把大量的生命菁华,给固体晶态化?
一定是这样。
那么,问题就出来了,现在,要在哪里,找那些吸血鬼?
“什么?吸血鬼?”奥丽菲十分的异讶。
刘郁没有找傀儡大师,他知道,如果自己找傀儡大师,也许可以很轻松的,就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他没有,他选择的是奥丽菲。她虽不是魔法师,但对于这里,对于央帝国来说,她是一个上层人物,拥有举足轻重的力量和权势,利用她,难,是难点,也更费劲了,但,想必也是可以得到他想要的。
为什么?这可是个大秘密,刘郁,还不想把这个秘密,告诉傀儡大师。
最好的秘密,要把握在自己手上,刘郁,很早,就明白这个道理的。
………………………………
第九百三十一章:贵族之门
“是的,我想要吸血鬼,我需要这个物种,我知道有,一定有。不会有错的!”
刘郁的话,让奥丽菲想了又想,最后,她道:“也许,曾经,是有过,而且很多,但是现在真是不多了,他们都隐居起来了,原因什么的,不知道,你不知道哪个是吸血鬼,他们不会在帝国里生活,这太危险,帝国不会容许这样的东西存在!”
刘郁道:“难道一个也没有吗?”
奥丽菲道:“其实也不能说没有,但是,没有人敢去……”
“哦?”
“你知道……”奥丽菲说到这里,她竖起白嫩的手指。
这根手指,虽然经常的把捏宝剑,现在更是对慕兰爱不释手,但仍是那么的美,贵族的家庭,让奥丽菲有足够的钱财,用种种的化妆品,来美化自己,特别是她的手,所以,这是一双欺霜赛玉的手,十分的美丽,迷人心魂。可能,仅仅只是看到这手,就会让男人沉迷进去。但,现在,她指的,是上方,那高深莫测的上方。
“那位存在……”
央帝国的人,正常,不知道的也就算了,但知道的,绝不会说出那个人的名字。
那是一个伟大的人,是一个神。
一位神,不是凡人,可以直呼其名的。
“他的子女,全都是……呵呵……至少,传说是这样!”
“那个人的子女?”刘郁一下子明白了。
是的。
阿芙瑞拉・白色・辛都根。
辛都根家族。
那个禁忌的家族,禁忌的名字。
不可以说的神明。
高高在上。
俯瞰一切。
凌驾于众生之上的神明。
但是,谁能想到,他的子女,却全都是……吸血鬼!
“哦,是的,为什么不呢?我解开了这个迷,原来如此,所以,他才会这样做吧!”刘郁明白了。他明白,为什么,那位存在,会如此之行为了。明明是一个神明,却把自己的儿子,女儿,孙女,一切的家人,族人,都禁锢在那个禁忌之地,把整个大好的南疆,让给了福布斯家族。原因何在?这就是原因了。这也是,他走之后,亲手,把原本,高高在上的炼金术明,给毁了的原因。
刘郁甚至敢于肯定。
他知道,炼金术明,不是那些炼金术师们的战争,所毁灭的。
毁灭炼金术明这整整一个正值最兴盛,最强大,最牛逼的明,可以如此的,只能是一个人。除了这个人,连神明也做不到。除非哪个神明脑子不正常了,跑下来解决。但那也只是一种理想化的事情,而非正常可以执行的。正如地球上的愤青,想要毁灭东瀛多少年了,但始终,无法成功,也不可能成功。
独独是那个人,他可以。
克拉迪奥・辛都根。
这个家族的禁忌之主,已经成为神明的强大存在。
只有他。
也唯有他,才可以。
是他,把如日之天的炼金术明,一手覆灭的。
因为他除了是神明,过去,他也是炼金术明里,站在最高位置的巅峰人物。
那时,他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没有一个人,比他更为强大。也只有他那样的程度,那样的能力,那样的水准,那样的厉害,才可以做到这种事。把自己整个家族给……
但是……有些事情,知道,归知道,你知道了,却并不代表,你就可以去做。
刘郁知道那个禁忌之地,是哪里,是怎么回事,他也可以……但他不能。
他很清楚,那位存在,还是存在的,还是在的。他当时就感觉到,当自己和阿芙瑞拉交手时,那个女人被自己打败,从宇宙上空,投下来的强大意志!
他不能做。
那个人把事情已经做到这个地步,如果自己再要那么做,等于和那个人撕破了脸。
如果自己真的那么去做,当然,自己是可以这么做的。但结果必是那位存在,从宇宙上空,投放下来无数的强者,来阻止自己,毁灭自己。到时,自己做不了什么不说,还会凭白的,得罪一位,强大的宇宙骑士,一位封神者。这可是自己不想的。
他再白痴,也不会在自己根基都没稳固的时候,就挑战上层。
打败自己同级的人,是强者,越级挑战,更是英雄。
但是,你要以为,你可以越阶的去挑战,那就是蚂蚁杀大象,纯脑残程度的意银。
蚂蚁可以吃大象,因为那是一头死象,但对于一头活著的大象,除非你丫的是行军蚁潮,不然,死去吧你。
以目前,刘郁的实力,也许,很强,但也仅仅只是一只,强壮的蚂蚁。
他可以打败任何一个,或者说全部的,那位存在的子孙,遗留,但是,他却承受不起那位存在的挂念。如果两者交恶,那位存在,怕是会一指,把自己给点杀了。
就如自己,捺死一只小蚂蚁一样,没什么区别。
这就是两者之间的实力对比。
如此实力差距之下,刘郁就算知道那里有他想要的吸血鬼,也不可能过去。
怎么办呢?
“其实,也不是没有法子……”奥丽菲道:“我说了,现在的吸血鬼,大多是隐居的,他们都躲起来不见人,但是,无论他们怎么样的隐躲,有一点,是无法改变的……”
刘郁眼睛一亮,在有深意的看向奥丽菲,道:“谢谢,我想我明白了……”
“可以,不过,这件事,你可不要牵连到我!”
刘郁哈哈一笑,闪身离开。
聪明人,都是聪明人啊。
奥丽菲不愧是一个聪明人,她说的话,十分的怪,你如果大脑少根弦,很容易,就忽略过去,不去注意,那么,这辈子,你也别想找到吸血鬼。但是,她的巧妙提示,却让刘郁明白了。是的。无论如何,无论怎样,所谓隐,只是不说出去,不告诉别人而已。
但是,不说,不讲,就行了吗?
毕竟,是吸血鬼啊。
吸血鬼不管怎么样的隐,怎么样的藏,独有一点,是无法改变的,那就是,他们,需要食物。吸血鬼的食物,不是别的,就是人。一条条,一位位,鲜活的生命,活生生的血液,这才可以让他们存活下去。
要知道,吸血鬼缺少食物,饿了,那感觉,比毒瘾上身的瘾君子发了毒瘾,还要痛苦,还要难受,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就是这么的离谱,才造就了一些吸血鬼,被人类的发现,从而惨被击杀。
所以啊……吸血鬼,无论怎么隐,也是有一条,离不开人类,也就是,离不开食物源。
那些躲在人少地方的吸血鬼,人命大过天,往往一出事,就给发现了。
所以,正确来说,聪明点的,吸血鬼,都会选择,隐居在闹市所在。这样,才可以保住自己。死一个,两个的人,不会对自己造成什么影响。不会那么轻易的让人发现。人多的地方,有些失踪人口,这可不是太正常了么。
只要,自己抓住这条线,就可以找到。
“那么,我该去哪儿呢?”刘郁一思忖,就明白了。他当即收拾一下,前往央帝都。
是的,比起来,天下最多的,最大的,就是央帝都。
这座央帝都,讲的就是一个字!大!足够千万人生活的帝都,存有超过两三百万的人口。而且,就这,每年,还有很多人,涌入到这座城市里。使得这城市,早早的,就人满为患。早不是国家政府,可以控制得住的。在这里,贵族如雨,流人如水,连连绵绵,无有尽绝。
每日里,帝国的大戏院,小戏院,就上演层出不穷的舞台剧目,种种的表演,迷人心魂,让人人都有一个去处,而路边的小吃,小食,更是多如过江之鲤,那叫一个一眼看不到头啊。你就是在每个摊位吃一粒小小的小豆子,就足够你吃的肚饱溜圆了。
当然……还有一种,那就是贵族们的娱乐圈。
也许,那些有钱人,有产业者,贵族范儿不是太足的,喜欢戏剧什么的。
但是,对于那些极品的,强大的贵族们,他们,更喜欢的是各自的沙龙。
特别是,一些极品的美人们。
刘郁来到这里,花了不菲的钱,租了一家大宾居住,就开始打听,了解。
他的心,很是静,再加上,他的身边,有一个真正的,极品的绿芙萝,所以,很容易就吸引无数的目光。
很快的,刘郁就和一些贵族认识了。
其一位,叫小李思特伯爵。是李思特家族的继承人。其家族,一脉相传,都是帝国的音乐师,最拿手的就是音乐,而且,李思特家族,还有一个优秀的品质,那就是举贤荐材。
一般人,有人才出现,一定会紧张万分。和自己不是一道的,高台一下,和自己一个碗里捞食的,就不行了,一定要害死他。好比害死莫扎特的那位。就是如此。
所谓同行是冤家,莫不是如此。
可是,李思特家族,却不是如此,有好人才,立刻就提拔,重用,举荐。也正是如此,才使得李思特家族,一直以来,有荣无辱,兴始不衰。
因为那些被提拔起来的人,那些上层的人物们,都相信,李思特家族人的品德。
有的时候,这种美好的品德,是殊难可贵的,经营好了,就是无上的财富。
所以,哪怕李思特家族,音乐都不行了,玩得不好了,只要他们的品赏能力犹在,就不会有什么问题,这个家族,就可以屹立不倒。
培养出良好的音乐水平,很难。
但培养出良好的音乐欣赏力,却是一点也不难。
“所以说,你得去看看,像你这样,来到帝都,如果不去见见这位夫人,那就太可惜了!”
小李思特一边说,一边偷看刘郁身边,那位美丽的女子。
绿芙萝。
是的,绿芙萝,在哪儿,都是目光的集地,这个绿芙萝,现在被打扮起来,只看她流粉的衣裙,半透明,使那香肩微露,蛮腰纤楚,实是美得不像话,难想人类女子,得怎生难得,才会有这样的美貌。
所以说,绿芙萝,就是绿芙萝,万千男人心里想的思物,却是难以得到。就算得到,也会被拥有者的贵族老爷们,筑塔高藏,只会用来传家,不会拿出来给别人看上一眼。生怕遇到比自己厉害的,巧取豪夺了去。但现在,他,小李思特,却可以看到,你说得多幸福。
刘郁,正是凭此,才敲开了贵族家的大门。
………………………………
第九百三十二章:伯爵夫人
帝国,是讲出身,和门第的。
你没有好出身,没有好门第,不要说进贵族家的门了,就算和他们说话,也是不可能的。
但,有了小绿芙萝,谁又会拦住刘郁的进入呢?请都请不来啊。
大门拉开,一上来,就可以听到一组乐曲。
不愧是央帝都,这里,简直就是音乐之都,到处,都可以听到悦耳的音乐歌声什么的。
音乐有些怪异,但,也不会太过离谱,总之,节奏什么的,俱都是不凡。
这是宴乐,讲的是一个正平和,然,小平和,有小高朝,不会一直的平静下去。
如果,你细心听,一不小心,就会迷失在这音乐之。
一位位忍受不住的贵族男女年青,忍不住的,手拉著手儿的,到了下面的舞池,翩翩起舞。他们虽然年青,但舞姿优美,很是不凡。一个个男女,都用舞蹈,来证明自己的能力。
其,佩带剑器的,无疑,是帝国里的军方贵族,他们大多,在军队里有自己的职务。
不可小看他们。
哪怕他们仅仅只是一个小小的士兵,也只是暂时的,而且,他们的贵族身份,也使人不可能去小看他们。甚至,当军官的,也比不过一个当小兵的。帝国的贵族,往往军权,被限定死了。真有事儿临头,小兵可以自己拉来当兵的兄弟哥们,来帮忙啥的。但是,当军官的,却可能拉不来一个人,了不起,拽来一个自己的副手,副官,又怎么和人家三五十个兄弟相比。故此,这里,一片的和谐。
此外,还有一些杂艺的艺员,他们躲缩在边上,等待自己上场的机会。
但,更多的,更有一些,权位的,势力的,他们,会在里面,手里端起一杯酒,一起笑脸盈盈,勾心斗角。这些,是真正的大牌贵族,上面没人管的那种,自己家里,自己可以做主的。
“知道我为什么拉你来么?”小李思特对刘郁说。
刘郁道:“哦?为什么?”
小李思特看看绿芙萝,道:“我没见过绿芙萝,你身边这位,我真是……不过,我们人类啊,也有不输于绿芙萝的美丽女子呢,你知道吗?”
刘郁好奇,他道:“我还真不知道,你知道,我是刚刚来到帝都,现在还是住大宾呢。”
“那你过来和我住吧!我在这里,也有一座房子,平常是空的,专门用来给别人住呢!”
这是真的。李思特家族,往往发现了人才,就会礼敬,请到自己家里。但是,有的时候,一些人,也的确,是有这样,那样的毛病,比如说卫生问题什么的,这要是在一起,影响不好,家里其它人,也受不了,就专门的起了一座房子,用来给那些人住。
刘郁想想道:“再说吧!”
正在这时,音乐,一变。
随后,小李思特就道:“来了!”
然后,几乎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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