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贴身暧昧:我的美女大小姐-第6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半晌后,姚中天像是消了气,停了下来,怒瞪着他:“好,好,你既然知道错了,以后若是再给我惹事,我可不会再顾及你是我表弟了,到时候,你若是出了什么事,我可不会再给你负责!你死了,那也是你自己的事,明白没有?”

    姚中天的眼睛里面带着一股阴森的寒气,让熊哥的全身都感到不寒而栗,就算他现在全身上下都伤痕累累,但依然能清楚的从姚中天的眼睛里看到那一股杀意。

    是的,是杀意。

    他熊哥毕竟不是姚中天的亲弟弟,不过是旁系的表弟,若是真的惹了他,说不定真杀了熊哥也不是没有这个可能。

    冯德回到了学校,开始上坡的时候还在感慨今天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为什么自己会鬼迷心窍的叫萧月出来。

    一般的女人也就罢了,这么漂亮的良家妇女,怎么说也有一个两个的后台。现在果然出事了。

    过了校医院,再穿过小树林的时候,他突然听到前面的对话声:“喂喂,是我来救你的耶,你怎么这么嚣张啊,啥时候把左婷的不讲理大法给学的这么透彻?”

    显然,这是凌云的声音。他救了萧月没错,但萧月却要说他来的不够及时,救她救的不够果断。早在ktv之前,他就可以将他们的队伍给拦下来。

    “哼,就因为你是色狼,所以没有及时拦下来,等到那个老色鬼欺负我的时候,你才出现,你以为你是及时出现么?要是你出现晚了,那我可就完蛋了!”

第143章剑道第二() 
萧月还不知道是因为自己鬼迷心窍出去陪男人喝酒,才导致自己差点失身,就将责任怪罪在凌云头上。这是不是太过于无赖了。但女人就是有这种权利,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凌云真是无言了,敢情自己去救她还是多管闲事了不成。可是谁叫自己看见了呢,还能不救不成?

    他只能解释道:“哎,你有你的私生活,你有你的应酬嘛,你要见什么男人,和什么男人喝酒,我也干涉不了对不对?我哪知道哪个男的会欺负你嘛!”

    他这话说出来,如果萧月还能再说什么的话,那萧月就是无耻之徒了,这话,刚好说道萧月的伤心处了,自己相信冯德,信任他,没想到竟然落了这么一个下场。还差点被他给卖了,也幸好凌云及时赶到,自己本该谢谢他才是,又怎么好去怪他。

    凌云其实说的也对,若是他在自己和熊哥喝酒喝的正欢的时候闯进来,恐怕还会被自己一阵劈头盖脸的臭骂呢。

    “那个其实,我也不该怪你。哎。都是我自己太过于疏忽了。”

    萧月说着,眼泪又簌簌的流下,即将毕业,若是出了这么一档子事,那她不但没有脸面回去见父母,而且自己也走不过自己心里面那一关,说不定哪天就寻短见了。若不是凌云,她怎么能好好的站在这里。

    凌云笑着摇摇手:“好了好了,我这不是跟你说笑呢嘛,咱们都是这么要好的朋友关系,我不救你救谁?说到底,那冯德跟你什么关系,你会这么信任他?”

    “他啊?”

    萧月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捏紧了小拳头恨恨的说道:“他以前追过我!”

    “啊?”

    凌云这才理解般的点点头,没错,当一个孤独的女孩被另一个男生追了之后,她的虚荣心就会上升。等到她发现她并不喜欢这个男生之后,却会信任这个拿了好人卡的男生。这本来就是广大学生群中最为普遍的东西。

    仿佛是在回忆,仿佛是那段不愿提及的往事,萧月淡淡的说道:“以前我是剑道社的,他不好意思加入剑道社,就加入了跆拳道社。因为我和跆拳道社的李阳不和,所以冯德就将跆拳道社的秘密告发给了学校,拖了李阳的后腿。”

    “后来我才知道他这是为了我,我感动的时候,他就来跟我表白。没错,他算是一个细心温柔又体贴的男人。但是,我对他总是没有那种感觉。你应该知道,每个女孩子心中都有一个白马王子,虽然不愿意承认自己太幼稚,但对他真没有那种感觉。”

    有的男生,他并不是不好,可自己就是不喜欢。

    凌云理解的点点头,是的,她萧月、林思妍都不是不好,只是自己总找不到喜欢她们的理由。本来,她们都是美女,自己绝对是可以收她们为自己的后宫的,但是,为了自己的心,他还是打破了泡妞的原则。

    “可是今天他真是让我愤怒了,这样的人,为了巴结黑社会的老大,竟然将我给给那个恶心的家伙那样。狼子野心,恨不得杀了他。”

    萧月低声的怒吼了一声,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这样的声音的确没几个人听见,而且,这里离学生公寓还很远。

    忘了说一句,在小树林的前面,有几个大大方方的石凳,是供小情侣约会时用的。一排石凳的前面,是一个有着三四米深的小湖,叫它湖只是因为它占地面积有着二十几平方米。

    萧月的话刚刚一说完,凌云挠挠头,没说什么。可这个时候,一个重物落入湖中的声音响起。

    萧月吃了一惊:“那是什么声音?”

    “没,没什么!”

    凌云眉头一皱,他刚刚早就发现有一个人在跟着他们,其实也不算是跟着他们,这么大的学校,走在前面走在后面都不能说是故意的。可是这么大半夜的就有点诡异了。

    凌云在夜里的时候视物的能力本来就比一般人厉害的多,他早就看见冯德从后面也跟着他们一起回宿舍,但是却不敢靠近他们,生怕挨揍。

    可自己却在偷听萧月的说话,也许是因为刚刚萧月的恶狠狠的话语,使得这家伙一下子想不开就跳下去了吧。

    其实凌云不懂,只因为冯德刚刚躲在湖旁边的一颗小树旁,被萧月这么一惊一乍,使得他一个猝不及防就掉了下去,他还真以为萧月发现了自己要弄死自己呢。

    凌云笑的前仰后合。

    “哈哈,哈哈,太好笑了。”

    “有那么好笑么?告诉我,你在笑什么?”

    萧月眉头一皱,脸上很是不好看,自己说的这么严肃,这家伙笑成这样是什么意思?

    感觉到了气氛不对,凌云说道:“我就不告诉你我笑什么,哈哈好了,今天叙旧就到这里吧,没什么事我真的要回去了,不然的话,明天大小姐可是会要了我的命的。”

    “等等。”

    她要是不叫住凌云,恐怕下一秒这家伙就不见了人影了,下次再想见他的时候,就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还有什么事?”

    “上次我跟你说的事,你不会是忘了吧?”

    这话一出,凌云整个人都愣住了,他暗道,完了,今天莫不是自己的处男要被送出去了,这妮子到底是想干嘛?他说上次的事,不就是为了让自己做她的男朋友么,现在又来折腾自己?

    “那是什么事?”

    瞧凌云怕成这幅模样,萧月是个聪明人,又怎么会不懂凌云的意思,她嘻嘻笑道:“你以为我是在逼良为娼啊!你这个坏家伙脑子里面到底是在想些什么鬼东西?我是说,上次叫你帮忙参加我的那个剑道比赛的事!”

    “哈!?”

    凌云恍然,这才意识到自己误会了,他拍拍脑门,做了一个很了然的动作,笑道:“原来咳咳我早就知道是这个事了,不然你以为我在想什么事,恐怕是你自个想歪了吧?”

    凌云拍拍胸脯笑道:“你就说个时间,到底什么时候去,我到时候跟着你去恶补一下剑道的规矩,替你搞定还不成?”

    “既然你说是这个事,那我就假装相信你一次吧。”

    萧月差点没把肚皮给笑破了,明明被自己猜中了,这小保镖还不承认,看来凌云果然还是一个可爱的男人啊。

    她笑道:“那好,就这样说定了啊。明天下午的三点半,在南区体育馆的二馆里面。”

    “啊??”

    凌云吃了一惊:“怎么这么赶,你是在赶集么?不用这么快吧,我说答应你,你就说明天就要?那怎么来得及?”

    萧月笑道:“放心放心,这只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补习一下剑道的规矩就成,没有多复杂的。而且,你以为我今天晚上出来,就真的是发骚,为了陪那些男人喝酒?”

    凌云赶忙摆摆手:“我可不是这个意思,这是你自己说的啊。干吗硬要说自己陪朋友去ktv唱唱歌喝喝酒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嘛。那你是为了剑道比赛?”

    凌云仿佛明白了她的意思:“难道你想叫冯德那家伙上场?”

    “恩,他以前为了追我,也曾学习过一段时间剑道,而且天赋还不错。另外他是个男生,先天条件就比较好,再加上为人又老实忠厚,所以我就想”

    萧月到了最后还是摇摇头,只因为冯德已经让她失望透顶。

    凌云却代替她说了下去:“却没料到冯德竟然是这种人,得不到的东西,宁愿破坏,也不送给别人。呵呵,这种人,他为了讨好老大,也就叫你出来。事后,这件事还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就算你要报警,这件事也牵扯不到他。而熊哥又有狗头帮城北代言人姚中天的庇护,你怎么也没办法斗得过他,jc相信他还是相信你这都是个问题,更不要说为自己主持公道了。”

    萧月垂下头去:“的确,若我真的清白失去,却又找不回公道来,也许我就会”

    她双目带着精光,凌云不单单在失火的剑道社救了自己,而且这一次又救了自己,也不枉她喜欢他一场。

    “好了,这件事就这么过去,再提也就没有意思了”萧月勉强挤出了笑容,日后的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就算是经过了刀山火海,也还要咬着牙齿走出去。

    “还是说说明天的剑道比赛吧,你得代替我上场,不是我没实力,只是因为我实在拿不下冠军。”

    “要拿,也最多不过就是个亚军,顶多侥幸赢了帝琳。”

    “帝琳?”

    凌云眉头微微一皱:“那是谁?”

    “其他学校的剑道社我们都已经打败了,但就是水木大学的剑道社是每年我们的宿敌,这一点我以前也跟你提过。”

    萧月一提起剑道就认真的不得了,简直就好像在做胎教一般,目中炯炯有神,就算是在夜幕中,凌云也能看的清清楚楚。

    想必,这妮子对剑道还是念念不忘。

    “水木大学剑道社的副社长帝琳,也就是我的宿敌,她好几年都被我压了一头,成了亚军。但是这两年不知道怎么了,就突然比我厉害了那么一点点,几次我都输给了她。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在她的背后还有一个人,这人就是现任的水木大学剑道社社长龙日魂一,原本这水木大学不过就是个中等大小的专科院校,哪里比得上幽大这种本科、专科为一体的大院校。可就因为幽大的一个举措,使得咱们幽大没有许多人才。“

    “什么人才?”

    凌云眉头一皱,问道。

第144章终于回家() 
“各种人才啊。萧月笑道,不过这也无可厚非,毕竟华夏国和岛国本就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就算是科技发展全球化的现代,也没办法使得一些保守的地域接受岛国的学者。”

    萧月的话凌云怎么听怎么不懂:“你啥意思?”

    萧月眉头拧了起来:“你是不是没看过历史书,你是不是不认识龙日魂一?”

    “什么龙日魂一,你说的是不是岛国人?”

    凌云的话,差点没把萧月给噎死,感情自己刚刚说了这么说,都是在对牛弹琴不成?

    “他不是岛国人难道还有哪个华夏人会叫这个名字?”

    萧月翻了个白眼:“就因为幽大是保守派,不接受龙日魂一这种岛国人才,所以不光是剑道,就连一些数学学派、日文学派也比不上水木大学。”

    “草,原来是小岛国鬼子啊。你说这个,谁有兴趣听?”

    凌云自然也知道华夏冉冉大国几千年的历史,有那么近两百年的历史,是在岛国的凌虐欺辱史上度过的。生生世世,也没有人会忘记这一段历史,别说别人了,就算凌云自己也不喜欢这些鬼子。

    “我说小保镖,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

    萧月一手指着他的鼻子,一手叉着腰道:“现在国际化,现代化,科技化,怎么能有你这种门户之见,就算是当年,那白求恩是岛国人还是你华夏人?并不能一棍子打翻一船人吧?正如你所说,女人不能在被男人伤害了之后就说男人都没有好东西。我也不能一棍子打翻一船人对不对?”

    凌云算是无言了,自己被自己的话给套死了。

    他摊开了双手,投降道:“得得,不要扯那些没用的,你说要我怎么办吧,你不要告诉我,你现在每次都输,就是因为这个岛国鬼子?”

    “是龙日魂一,的确,他的剑道比我精纯,而且,他也是个男子,所以我只要碰上他我就一定输。我碰上帝琳,还能有那么一丝侥幸,但是现在她肯定已经学了龙日魂一的好几成了,所以,也许季军才是我的位子吧。”

    “因为这是我最后一次去比赛的一年,以后都是由小葱来找人去,或者是她自己去。所以所以”

    凌云大声道:“所以你不想留下遗憾,这些我都懂。得,我就答应了你了。不管是跟鬼子打比赛也好,还是混子打比赛也好,你就算是要一个浩瀚国的间谍跟我打,我也帮你比了!”

    凌云确实不是在开玩笑,他也很像搓搓这个岛国鬼子的锐气。他想,也许萧月骨子里也有一股想要战胜那龙日魂一的怨气,否则,她也不会让自己帮她出这口气,而是完全可以听之任之,毕竟,输赢也最多就送一块锦旗而已。如果有人喜欢的话,随时可以花钱买几百张锦旗在家里挂着,来满足那颗虚荣心。

    “你可是答应了哦!”

    萧月小指头想要去点凌云的鼻头,却发现他早就跃在三丈之外,萧月的宿舍不远,校园虽然黑,但是安全绝对可以有保障。有时候有几个在丛林里约会的小情侣忘了回宿舍而睡着了也没有什么关系,只要别碰到什么蛇之类的怪物,就是睡一夜也不会有什么安全问题发生。

    所以凌云很放心她回去,萧月又没有什么仇人,就算有,也就是刚刚结仇的那个熊哥。不过那熊哥也许以后都没有机会了,连他的表哥,那么大的大人物都不敢说惹凌云,他若是再给表哥捅娄子,想必他表哥绝对不会放过他。

    凌云猜对了,姚中天的确是那种笑里藏刀的类型。他看人一向很准,所以,他不和这家伙打交道也有他的道理。

    夜,依旧是静悄悄的。凌晨一点,苦逼的凌云小保镖终于可以回到自己的小窝休息一下了。

    只因为这一天一天的的确太累,刚从夏威夷回来,想和大小姐温存一下都不行,就叽叽喳喳的差点被云天家和龙家的人给搞死了。

    现在又出来个让人头疼的狗头帮,说起狗头帮,这些家伙的势力的确很广,范围很大。遍布整个幽城,突然一个激灵打在他的脑门,那自己要帮左家,是不是可以借助狗头帮来覆灭其他三家呢?

    虽然杀人的事他不做,但到了这种时候,他就算不想杀人,也没办法了。

    再说龙家,龙家的那龙仆果然不是盖的,他到现在才知道,原来一切都在龙仆的掌握之中,就连他进去,也许都是那家伙故意放自己进去偷走“无上龙脉”的,为的,就是找一个传人,找一个不要钱的帮手复兴龙家。

    “好个阴险狡诈老谋深算的老姜!”

    兴许是因为自己天纵奇才了吧,凌云自己不觉得,他常年和那些当兵打仗的人混在一起,这些什么狗屁的修炼天赋没什么大用处,在热武器面前,什么天分都得低头叫爷爷。但凌云也的确利用他的天分、天赋成了最精锐部队的头头。

    这已经不容易到了极点!

    凌云算是打破了这老东西的计划,而且,看龙仆最后的表情,那么的暗无人色。想必,他看出了李叔是谁,也知道了那火红色裙子的美女是左婷。更知道,他凌云的立场是左家的保镖。

    这已经不需要说别的什么了!

    也许,下一次见面的时候,就会变成死战。不是你死,就是他亡。

    就是不知道龙家的家主龙午是个什么角色,总之就是一点,绝对不会是个比龙仆弱的角色。可能,是个把“无上龙脉”给修习到了巅峰的强者。

    就算是凌云,也不由得微微愕然,那样的强者,也着实太可怕了一些。

    “无上龙脉”是在白杨谷战役中,那一战中出场的武将,传说有二十多位,每一位都有着三四个绝技。那么将近六七十项武技,全都掌握在一人身上,这人,就是张狂到了极点的凌云,也不敢说一定能从他手上逃掉。

    “无双”速度很快,很暴力。可他不敢保证后面是不是有更暴力,更快的。

    “践踏”是不是很变态,很让人无奈。可他也不敢保证后面是不是有更让他无语的。

    这如同神话故事里才会出现的“武功秘籍”,真的可以轰动整个幽城吗?

    他相信一定可以!

    就算龙家到了最后被灭,这项武学经典也绝对会流传在华夏国的冉冉烈土上,生生不息,源远流长。

    但现在最重要的是,龙仆将龙家家主请出来了之后怎么办?他凌云挡得住么?司令肯定不会派人出来,他在边区司令部为了和军委争夺特权已经无暇分身,自己又怎么好去难为他来这小都市里面烦扰?

    再说了,一个小小幽城的四大家族,他凌云都搞不定,这笑话传出去,可一点都不好笑。

    另外,云天家那什么云天一鹤老鬼,这次他孙儿被打的落花流水,他难道没有什么表示?据说,云天一鹤曾经天纵奇才到了,把龙家拥有“无上龙脉”的龙仆都给打败了。所以他才要抢掉“无上龙脉”,因为云天一鹤总觉得这里面有玄机。

    可是让他失望的是,云天家没有一人能学。他就以为这也许是血脉相传的缘故,既然典籍的名字都叫“无上龙脉”,他云天家的人又怎么能学呢?

    所以,碍着龙家的人拼了命都想要夺回这“老祖宗”传下来的宝贝,他们也没法一直拿着这既不能吃也不能用的烫手山芋,索性送回龙家得了。

    可他们哪里想到,龙午竟然在中年之后,将“无上龙脉”研习了一段时间后,想出了一个法子,让龙仆也能学习这“无上龙脉”,虽然进程缓慢,但终究是会了。

    后来龙午才对龙仆说,这“无上龙脉”,并非只有龙家的人才能学会。他发现了其中的一些秘密

    于是龙仆才兴起了找徒弟的念头,奈何龙卫里面的人才虽多,但却没有一人跟这“无上龙脉”有缘。

    核心保镖里面除了贺军响之外都是废柴,但奈何贺军响本身心术不正,他龙仆早就觉得这保镖队长不行,所以连拿都没拿出来给他看过。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到最后竟然发现是左家的人。这不是给人做了嫁衣,还笑哈哈唱着喜闻乐见么?

    想着想着,凌云渐渐感到一阵晕眩和能量匮乏,最近还真是累的够呛。

    得,拿出“无上龙脉”来瞧瞧,看看下一个要学什么破玩意儿,领悟一下,就去睡了。

    说来也奇怪,这前面的几个武技,除了“无双”练了三四次,实践了一次才成功之外,其他的基本都是一次成功。他凌云甚至怀疑这不过就是一个较为容易的武学经典罢了。

    如果让龙仆、龙午,甚至是云天一鹤知道的话,不知道他们的老心脏还经不经得起这样的打击。

    “突刺”,“闪避”,“分裂”,“无双”。“践踏”,下一个,应该是“狂战”了。

    就是这个。凌云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上面的图像,一个人物的动作,上面画着一个小人,这里是用红色的颜料涂染了一下。

    凌云想了一下就理解了上面的意思,这意思就是说,在“狂战”这武技学会了之后,在一瞬间,可以将体内的劲力劲气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状态,这个状态,会使得一个人的身子在一瞬间好像长高了几公分,肌肉,好像增大变壮了几厘米。

    就连体内的心脏,也仿佛颤了一下,变得更有活力和机能。

    这也许就是“无双”的另一种衍生体。可是,这也有本质的区别。

    这区别在于——有利亦有弊!

第145章狂战叠加武技() 
什么弊端?

    这弊端就是,“狂战”一旦使用了之后,将会对心脏,身体,以及四肢产生一定的伤害,这种伤害并不是自发的。而是由外界引起的。

    也就是说,“狂战”,在使用了之后,速度、力量,甚至是敏捷度都会有大幅度提升,就好像喝了酒一样,连心肺的活量都成倍的提升。

    可是,在这个时候,身体以及心脏的敏感度也会增加,对外界的抵抗力却成倍的减小。以至于,这时候轻轻的一拳本来造成不了多少伤害,但这时却无异于当头一棒。

    这只是相对而言,对凌云这种耐打又强悍的身体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