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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恋蜕变-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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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看见这款睡衣不禁让夜枭即有些恍惚又有些疑虑,送来睡衣就是知道她现在没有了睡衣,因为她的睡衣在早上时就被汤爱雨给拿走了,那也就是说送来这套睡衣最有可能的人就是汤爱雨,可是他怎么知道她的睡衣里还有这样的款式?而且还是和原来的一模一样?看它的大小也是分毫不差,这就更奇怪了。夜枭越想就越坐不住,拿起睡衣出了房门向汤爱雨的房间走去。 

第七十章 选择() 
来到门前也顾不得礼貌,‘砰’的一声推开了汤爱雨的房门。房间里除了汤爱雨外李一修也在,正在看信的汤爱雨猛然见到夜枭进来,先是一怔随后转过身背对着夜枭,拿信的手微微一扬,手上的信纸顿时化作了点点纸屑洒落地面,这一切如火光闪电般快,夜枭根本就毫无察觉。

    “呵呵…夜枭,你怎么来了?”李一修忙打着哈哈问道。

    “一修,我想和汤爱雨单独谈谈行吗?”夜枭道。

    “哦,好啊,我也正好要去沐浴,浑身都是汗,呵呵…我就先走了。”李一修瞟了一眼汤爱雨,便出了门。

    汤爱雨转过身面对着满脸严肃的夜枭,眼里露出了疑问。

    “你究竟是谁?”夜枭问道。

    汤爱雨拿起桌上的笔写到:我是汤爱雨呀!

    “我知道你叫汤爱雨,可你从来没有说过你的身世,你是从哪儿来的?”

    汤爱雨写道:我们不是在南雀认知的吗?我是南雀人。

    “你真的是南雀人?”

    汤爱雨点点头。

    “你认识塞池国的灏王爷吗?”

    汤爱雨看了看夜枭手上拿着的睡衣,深邃的双眸里闪过一丝睿光,半响才点点头。

    “怎么认识的?”

    汤爱雨写道:我是他表弟。

    “表弟?”

    汤爱雨点点头,继续写道:我的母亲是灏王爷母亲的妹妹,因为嫁到南雀后生下了我,所以我就成了灏王爷的表弟了。

    “这套睡衣是你送给我的吧?”

    汤爱雨点点头。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样的睡衣?”

    汤爱雨写道:我曾在灏王府听说过你,也见过你用过的东西,对你有所了解。

    原来如此,难怪他这么像堂源灏,原来他们有血缘。难怪他知道自己的喜好,原来他听过也见过。难怪…。一切的疑问仿佛在这一瞬间都得到了清晰的答案,夜枭陷入了沉思,却没有发现旁边的汤爱雨眼神复杂的看着她。

    没有了疑虑的夜枭不再有刚进来时的严肃,手里拿着睡衣有些无措的站在原地,既然睡衣的事情已经弄清楚了,那是不是该说说她与汤爱雨两人的事情了?

    “哑巴,谢谢你送我这套价值不菲的睡衣。”顿了顿,夜枭左思右想之后还是鼓足了勇气说道:“对于你、我、莫城,我们三个人之间的感情,我已经想清楚了,我选择…。接受…。莫城。”夜枭艰难的说了出来。

    汤爱雨看着夜枭没有动,夜枭低着头眼睛不安的转动着也没有再出声,屋子里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就连呼吸声都仿佛停止了。

    夜枭一直低着头不敢抬头看汤爱雨,此时她最怕看到的就是他的眼睛。突然一张纸送到了她的眼前,定睛一看,上面写着:你是真心喜欢他吗?

    夜枭看着这句话,心虚的点点头,依然没敢抬头。纸缓缓地收了回去,没再出现。良久,一只温暖的手轻轻地托起她的下巴,抬起她的头,使得她不得不看向她此时最不愿看的眼睛。

    眼睛,深邃而睿智,明亮而平静,没有夜枭想象中的痛苦和悲伤,这双眼睛让夜枭在心里重重的松了一口气。不论他对她是一时的迷恋也好,还是他爱她是不够深也好,只要不对他造成伤害就是她最大的心愿,可是自己心里为什么会有一种很难过的感觉了?夜枭不明白自己的心了。自己与汤爱雨在一起本就是不公平的,自己一直将他当成堂源灏的影子来依恋,若是他没有了与堂源灏一样的眼睛或是相似之处,自己还会依恋与他吗?当然不会了,答案是肯定的,这也就说明自己至始至终都是爱着堂源灏的,可为什么在说出了自己选择的是莫城之后会不敢看他的眼睛?在看到他如此平静之后自己又会感到难过了?夜枭迷惑了。

    在夜枭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时,汤爱雨无声的将她抱进了怀里,脸颊轻蹭着她的乌发。

    “我刚才不是说得很清楚了吗,我选择了莫城,我们就不该再有这种亲密的动作了。”夜枭用尽全力离开了她很想依恋的怀抱。

    汤爱雨宠溺的看着夜枭,写道:小傻瓜,爱情的事能勉强吗?你心里真正爱的是谁,你还没有弄清楚。

    一语中的,原本就心乱如麻的夜枭看着汤爱雨柔情的双眸,心里的防线差点崩溃,但一想到莫城那决裂的眼神,夜枭赶紧稳住自己的心防,语气生硬的说道:“我的事我自己知道,今天来就是想对你说个明白,以后你只是我的保镖,请你记住你的身份,不要逾越,否则,我就炒你鱿鱼。”夜枭说完紧紧握着睡衣,仓惶而逃。

    房间里的汤爱雨在夜枭离去之后,眉头紧皱,双眸变得异常凝重,夜枭的坚持让他费解。

    当一向敢作敢为的夜枭在他面前艰难的说出她的选择之后,他并没有太多的情绪,按理说一个女人在说出她最终选择的情人时应该是幸福洋溢的表情而不是困难无助的不敢面对他的神情,这也说明她选择莫城是事出有因,只是到底所为何事汤爱雨百思不得其解。但从自己对夜枭的了解和一直以来的相处,能肯定自己在夜枭的心中还是有位子的,只是现在的她并没有意识到,就像在现代居…。想到这里,汤爱雨的眉头松开了,脸上的凝重也散去了,换上会意的笑容。

    夜枭逃回自己的房间时,莫城早已在房里等着她了。

    “夜雨”

    “莫城,你…你没去洗澡?”自从两人确定了关系之后,夜枭每次与莫城单独相处就不知道该说什么,总是觉得分外拘束。

    “等会儿洗…你刚才去哪儿了?”

    “我…我去汤爱雨那儿了,因为他送了一套。”莫城忧郁的眼神,使得夜枭吞回了想要说的话。

    “夜雨,你是不是还喜欢他?”

    “没有,我去他的房间就是告诉他我选择了你,我和他没有关系了。” 

第七十一章 回风炉(1)() 
“真的?”莫城一扫刚才的忧郁,惊喜的看着夜枭。

    “嗯”

    莫城扑过来紧紧地抱住了夜枭,怀里人柔若无骨的温滑让莫城有一种失而复得的感觉,让他更加珍惜更想疼爱。

    “莫…。莫城,我的…。骨…。头都快…。断…。了。”莫城抱得太紧,夜枭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了,浑身的骨头也快断掉了。

    “呃”莫城赶紧松开了双臂,忙为脸色快成酱色的夜枭活血纳气,舒松筋骨,一阵手忙脚乱之后,才将夜枭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咳咳…。咳…。咳…。”夜枭大口的喘着气,咳嗽着。

    “夜雨,我…。我…。”莫城歉疚的说不出话来。

    “行了,我知道了,以后和我在一起不准用内力,否则,我…。我掐死你,咳咳…。”明知道自己不是莫城的对手,夜枭还是威胁的说道。堂堂一个红叶的大老板竟然死在情人的拥抱之下,那将是多么尴尬的一件事。

    “嗯,嗯,以后和你在一起时,我绝不用内力,也不用力。”莫城不停的点着头,心疼的看着被自己无意间差点害死的夜枭,心里满是恐惧,身体忍不住微微颤抖着。

    对于莫城的异样,夜枭也感受到了,自己刚从鬼门关走了一趟也是心有余悸,可是面对像小孩做错了事般的莫城,夜枭的姐弟之情又开始泛滥,暗自叹了口气,上前抱住颤抖的莫城安慰道:“好了,好了,一切都过去了,我没事了,你也不用再害怕了。”

    在夜枭的怀里,莫城渐渐平静下来。

    “快去洗澡吧。”夜枭拍拍莫城的后背,说道。

    “嗯”习惯了听夜枭话的莫城无语的回了自己的房间,两个人都需要时间忘掉刚才吓人的一幕。

    由于今天是煤炉和煤球上市的大日子,大家都起得早早的,就连一向晚起的夜枭也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起了个大早。

    “小姐,您昨晚没有睡好吗?”早餐席间,郎春香看着夜枭的黑眼圈问道。

    郎春香的话一出口,就引来了数道目光看向夜枭。汤爱雨爱怜的看着她,莫城炙热的看着她,就连李一修也是含笑的看着她。

    “嗯”夜枭埋头吃着手里的早餐,借故躲避着那些扰人的目光。心里不住的埋怨:都是汤爱雨送的那套睡衣惹得祸,穿着它总是让自己想起和堂源灏在一起的日子,越是压抑着不想就越是想得更清楚,害自己整晚睡不着…。

    餐桌上不同寻常的气氛,让郎春香意识到自己问了不该问的话,便不再说话埋头对付起自己的早餐来。

    快速吃完早餐的夜枭如获大赦般的快步离开了餐桌,戴上墨镜出了客栈。出了客栈的夜枭突然发现自己想要躲的人越来越多,想避的事也越来越多。这一切都是拜‘情’所赐,不想卷入三角的恋情中,却偏偏陷入其中无法脱身,这就是命运吗?夜枭苦笑的摇摇头。

    没过多久,大家就赶上了夜枭,夜枭重新整理好心情和大家一起向在赐番的红叶商铺走去。

    红叶每次有新品出柜,都会提前半个月在店铺门前贴出大幅文字兼图画的海报。这不,店铺还没开门,就已被人群围了个水泄不通。夜枭等人只得绕道从后门进入店内,刚一进去,繁忙的员工们立马都停下手里的活,整齐的站成三排齐声说道:“老板好!”就连早已来到红叶帮忙的小陈他们也被感染的站直身体向夜枭问着好。

    “大家好!”夜枭忙整理了一下着装,微笑着打招呼。

    员工们在夜枭说完后,又开始了忙碌的工作,负责本店的方时信掌柜来到夜枭的面前:“老板,我们的准备工作都已做好了,只需规定好的统一时间一到,就能开卖了。”

    “好!辛苦您了,方掌柜。”夜枭道。

    方时信笑呵呵的摇摇头,朝内厅的方向指了指:“他们都来了。”

    “嗯”夜枭心领神会的点着头,看向内厅。

    在夜枭与方时信对话完毕时,颜德光父子、旗行风、旗银铃四人从内厅走到了外厅,正好碰上了夜枭望过来的目光。

    “几位来得真早啊!”夜枭道。

    “我们就是想看看这煤球在人们眼中会受到怎样的重视,哈哈…。”颜德光眼露狡猾的说道。

    老狐狸,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还不是关心你到底能赚多少钱?关心是否能达到我所说的日进斗金?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老狐狸。夜枭心里虽然骂着,可脸上依然带着笑,自信满满的说道:“颜庄主,那我们就拭目以待吧。”

    “好,好,好。”夜枭的自信感染了颜德光,使得他两眼直发光。

    “夜老板,这是何物?”旗行风指着一个上面是四四方方的形状,下面比上面小却是圆形的铁东西问道。

    “这是回风炉,是专门用来烧煤球的一种炉子。”夜枭解释道。

    “烧煤球还要用专门的炉子?”旗行风不解的问。

    “嗯”夜枭转头将方时信喊了过来:“方掌柜,麻烦您派一个人来给大家解释一下吧。”

    “好的,阿海,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回风炉的原理。”方时信对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说道。

    “喔”阿海放下手里的一袋煤球走了过来,擦净了手无比爱惜的轻抚着煤炉说道:“回风炉是利用煤球燃烧产正的热负压,促使热气流反复回旋,经炉体散热后再通过烟管烟囱二次散热,是热量达到充分利用的原理,精心设计生产的取暖炊事两用的新型炉具。

    这回风炉就好比我们做饭烧水的灶一样,它即能煮饭,也能烧水,还能取暖。你们看…。这里是炉心用来烧煤球的地方,放上这个圆形铁架就能烧水做饭,盖上铁盖后虽然看不见明火,但它能散发出热温,使得整个屋子里暖烘烘的。将盛有饭菜的铁锅放在上面就能一直保持锅里的饭菜不冷,随时都能吃到热腾腾的饭菜,将烧水的水壶放在上面就能随时喝到热茶…。这是烟管,能将煤球的烟子和气味排出去,屋里的人丝毫闻不到气味。这是装煤灰的盒子,只需将它抽出来倒掉再装回去就行了,干净方便…。” 

第七十二章 回风炉(2)() 
时间在众人的聆听中不知不觉的流逝,旗行风、颜德光、颜锦柯以及旗银铃都听得入了迷,谁也没有想到这么一个不起眼的铁疙瘩竟然有这么多的作用,而它所起的这些作用全都解决了人们在生活中无法解决的难题。

    阿海说完之后,又回去继续做着手里的活。

    旗行风和颜德光相互对望了一眼,心里共同在想:宝贝!真是一个好宝贝呀!

    “夜老板呀,你们红叶有这么个宝贝,怎么没听你提起过了?”颜德光费力的将目光从回风炉上移开,有些不高兴的问道。

    “颜庄主,你有所不知啊,这回风炉再厉害若是没有煤球给它烧的话,它也只是一堆废铁罢了,有什么好提的。”夜枭避重就轻的说道。夜枭不对回风炉做解说,就是怕自己说得太详细,引起更多无味的麻烦出来。

    “原来如此啊!哈哈哈…看来有这回风炉助阵,我们今后的煤球就更加不用愁了,哈哈。”颜德光高兴的大笑。

    夜枭看着颜德光变脸似的一会儿一变,不由得在心里冷笑:本来就不用发愁的,是你自己在那里杞人忧天,还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贪心的惹人讨厌。

    “老板,时辰已到,我们开店门了。”方时信再次来到夜枭身边说道。

    “嗯,好,这里是你负责,一切有你决定,我只是来看看,不用征求我的意见。”夜枭不想干涉方时信的工作。

    “是,老板”方时信急忙指挥着员工们大开店门,并搬出了两台回风炉在店门的左右两边分别各放一台。

    员工们来回忙碌着,而夜枭和颜德光两拨人杵在店铺里,不仅占地方还会妨碍员工们的工作,夜枭戴的墨镜下有着灵光闪动:“颜庄主,王爷,我们去对面的员工宿舍二楼吧,这样往下看会看得更清楚些。”

    颜德光和旗行风纷纷点头同意,直夸夜枭考虑的周到。一行人离开了开门准备做生意的店铺,来到了对面正对着红叶店铺大门的二楼阳台上。

    方时信安排人员在围观的人群面前当众生火烧煤,做饭炒菜,架壶烧水。不用半路不停的添柴,没有平常的乌烟瘴气,所有的流程干净利落,方便快捷。看着这一幕的人群连赞叹都忘了,只是呆呆地看着这神奇的炉子。

    “这叫回风炉,里面烧着的就是煤球,这两样就是我们红叶新推出的产品,为了感谢广大的顾客一直以来对红叶的支持,从今天起三天内,我们红叶实行大优惠。一台回风炉只卖三百两银子,一袋煤球只卖二十两银子,等过了这三天,我们将会涨价到六百两一台和四十两一袋,希望大家排好队抓紧时间赶紧抢购。”方时信对着看呆了的人群大声说道。

    方时信的话刺激了人群,醒悟过来的人们个个争先恐后的往前蹭着排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都呈现出一种没抢到誓不罢休的面部表情。生意热火朝天的进行着,红叶所有的员工更加忙碌的里外奔跑,仿佛打仗时运送弹葯的后勤人员。

    “付了钱的,只需报出姓名和住址就可以回去了,我们会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和维修…。”方时信大声的承诺着。

    前面付了钱的人欢天喜地,后面排队的人则是焦燥难耐,推推嚷嚷,唯恐没有自己的份。

    新品上市后的反应早已在夜枭的预料之中,所以便没有太多感觉,可是对于在对面二楼观看这一切的颜氏父子和旗行风来说就大大的不同了,首次与夜枭合作的颜氏父子和平白获得一成净收入的旗行风看到这种如火如荼的疯狂抢购情形,那可是喜出望外、喜笑颜开呀!

    “颜庄主,旗王爷,这里的情况,我们问也问了看也看了,大家也都了解了,你们应该不会再有什么顾虑了吧?”夜枭问道。

    “那是,那是,有你夜老板在还会有何顾虑,没有了,没有了,呵呵。”颜德光轻抚着白色长须,笑得嘴角大咧。

    “是啊,是啊,夜老板是何许人也?那可是神人也,是经商的奇才也,哈哈。”旗行风也大笑起来,下巴上的赘肉也跟着不停地抖动。

    夜枭轻蔑的看了他们两一眼,带着自己都想吐的假笑道:“多谢两位的赞许,夜枭实不敢当啊!既然这里的情况我们已经看到了也知道了,我还有事要办就先告辞一步了。”夜枭实在是不愿再呆在这两只老狐狸的旁边,想早点闪人。

    “哦,夜老板你既然还有事要忙,就只管去忙吧,不用陪着我们了,我们在这里再看会儿。”同是生意人怎会不知道生意人的忙碌?颜德光客气的说道。

    “好,我就先告辞了。”夜枭临走前对旗银铃眨了眨眼,示意她别忘了明天来做导游的事。

    旗银铃会意的点点头,还不忘害羞的看了一眼莫城。

    看着夜枭要离去,颜锦柯欲言又止。

    “今天的天气真好啊!”离开了两只老狐狸的夜枭摘下墨镜,对着天空大声喊道。

    “小姐,我就知道你是找借口离开那两只老狐狸的。”郎春香笑着道。

    “咦,春香,你也觉得颜德光和旗行风像狐狸?我还以为只有我认为他们像狐狸了。”夜枭道。

    “是啊!颜德光变脸变得快,旗行风见风转得快,这两人都快成人精了。”郎春香道。

    “他们本来就是狐狸本性嘛!”李一修道。

    “莫城,哑巴,你们也是这样认为的吗?”夜枭道。

    莫城和汤爱雨同时点点头。

    看着和自己有着共同想法的同伴,夜枭不由得笑道:“呵呵…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啊!”

    “用词精辟,寓意清晰,说得好!”李一修的书生气冒了出来。

    “一修,我发现你有做点评的潜质。”夜枭道。

    “点评?何为点评?”李一修问道。

    “点评就是…。”

    不谈正事的时候,五个人有说有笑轻松自然的闲聊着,大家都不自觉的围绕在夜枭的身边,愿与她共同经历艰难和荣耀。

    “小姐,这个好吃,你尝尝。”郎春香夹了一块放进了夜枭的碗里。 

第七十三章 同月同日的生日() 
五人在街上逛了一圈之后,就来到了这个从外观上看很是气派的醉香酒楼。由郎春香和李一修合力点了一桌子的菜,此时,大家正酣畅淋漓的吃着喝着。

    “嗯,这**鸡的味道确实不错,汤汁浓香,皮嫩肉糯。”夜枭边嚼边说。

    “再尝尝这‘沸腾黄骨鱼’”郎春香献宝似的又夹了一块鱼放进了夜枭的碗里,只要夜枭喜欢她点的菜,她就高兴无比。

    “谢谢!你也吃,别再为我夹菜了。”夜枭道。

    “她是在和我比谁点的菜更好吃,所以才大献殷勤的。”李一修喝了一口酒说道。

    “哼,要你管。”被点破意图的郎春香气鼓鼓的说道。

    “好啦好啦,你们就别吵了,你俩人点的菜各有特色,都很好吃。”夜枭道。

    餐桌上顿时没了声音,安静异常,这倒叫夜枭有些过意不去了,眼中灵光一闪,找到了话题:“你们过生日的时候吃面吗?”

    “不吃,面又不是什么好东西,怎能在生辰的时候吃了?我们只是在平时的时候吃。”郎春香开口了。

    “在我的家乡还就是在过生日的时候特意煮碗面给寿星吃。”夜枭道。

    “为什么?”这回是李一修问道。

    “听我慢慢说来,我的家乡也经历过像你们这样的年代,我们称之为古代。古时候这面条叫汤饼,在当时生了男孩叫‘弄璋’,而生了女孩就叫‘弄瓦’,生了儿子的自然要庆祝一番,大宴亲朋好友,朋友们也争着当‘弄璋之客’以祝贺主人得添麒麟,麒麟也就是指儿子的意思,弄璋之宴主要就是吃这汤饼。那为什么要在弄璋之时吃面条了?有个叫马永卿的人在《懒真子》中说:‘必食汤饼者,则世欲所谓长命面也。’也就是说面条在当时就已经成为祝福新生儿长命百岁的象征了,此习俗慢慢延续、演化,到如今‘长寿面’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日之餐的必备品了。”夜枭道。

    “原来如此!”李一修恍然。

    汤爱雨和莫城也是和李一修一样的表情。

    “小姐,为什么只在生儿子的时候才摆宴席?生女儿不摆吗?”郎春香问。

    “这是当时古代男尊女卑的观念在作怪,不过倒是和你们这里的观念很像,你们这里在我的眼里也是封建古代。”夜枭道。

    夜枭的这句话说得郎春香无话可说,只是汤爱雨和莫城的眼里都露出了不赞同的神色。

    “夜雨,我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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