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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盗墓者的那些年-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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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什么太师的风水地,没错吧?”孙大彪抬起头看着我,多少有些担心的问道。毕竟,如果我弄错了,这次可就算白走一趟了。

    当然,我随老爷子学这几年可不是胡乱吹嘘的,在没有见到的情况下我确实不敢拍胸脯说一定就是风水宝地,但是当我见到了以后,我却可以十分肯定的告诉他,没错,这就是风水宝地,而且是一块极为特殊的风水宝地。

    “没弄错,而且很特殊。”我微微扬着头,略显得神秘的说道。

    “特殊?”孙大彪一脸不解的看着那片群山。

    “葬地脉相的好坏与河流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孙哥,你看那片山,连绵百里,见其首不闻其尾,得势而腾,犹如苍龙横卧,远眺脊峰,仿佛腾起之势,山中松林层叠,似是龙鳞,不过若按照老爷子给我的那本风水书上来断脉的话,这是一条逆龙之脉。”我整理了一下记忆,缓缓的说道。

    风水学在我国是一门很特殊的存在,它既不算科学也不是迷信,古代的风水大师认为华夏龙脉起之昆仑,向东南延伸三条龙脉,北龙从阴山、贺兰山入山西,起太原,渡海而止。中龙由岷山入关中,至秦山入海。南龙由云贵、湖南至福建、浙江入海。这种说法普遍被人认同,但也有人认为,天下群山皆为龙脉,脉势不同罢了。

    老爷子就是属于后者,尤其是那本残破的风水书上,对杨救贫所著的九部风水书抱有不同的看法。那本风水书的作者是谁不得而知,但是里面却提到过一句话,叫做:‘势起必龙’。他认为,但凡有势之山皆为龙脉,无真假之分,有凶吉之辨。

    一龙之脉,有起有落,也必有兴有衰,天下群脉不出此左右。古今二十四朝代,皆一应验,所以,那本不知名的风水书中便提到,称龙脉凶吉莫测,潜龙亦有腾云日,飞龙亦有浅滩时。所以,通过地势来观测,我毫不犹豫的断定,这就是一条很特殊的逆龙之脉。

    或许在很多风水学家的眼里得出的答案却各不相同,但在我眼里,我却只相信老爷子,相信我自己。

    “龙脉?”一听到这两个字,孙大彪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激动的抓着我的肩膀,瞪大了眼睛,问道:“老弟,你没忽悠我吧!龙脉啊,那不就是说里面葬的是皇上啊?”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道:“咱们国家所有的山脉都可称为龙脉,只是有真假凶吉之分,在龙脉定穴下葬不代表就肯定是帝王。”

    “啊,你害的我白激动了。”孙大彪顿时一脸失落的样子,叹了口气,道:“你说这古人多爱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啥山都是龙脉,那不是葬哪都成天子了。”

    “呵呵,定穴下葬可是有很多讲究的,可不是随便埋哪都出皇帝,就算是真龙之脉,分金定穴有误,也会真龙变假龙,活龙变死龙。”我随手摘下一根松针,叼在了嘴里,轻嚼着说道。

    “那看来秦朝和隋朝都是埋错地方了,成了短命王朝。”孙大彪哈哈大笑了起来。

    我也笑了起来,道:“说不定还真是这么回事,谁知道了呢。”

    “算了,甭管他真龙假龙的,明天去对面的山上看一眼便知了。”孙大彪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

    “恩。”我略微一颔首,跟着他的脚步朝着山下走去。

    老爷子曾说,天地万物每一分每一秒都有微妙的变化,阴阳非一成不变,龙脉也如此。若仅仅是靠着书上的东西认死理儿,不懂得变通的话,很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

    正所谓一脉百年兴衰,难逃天地人寰。老爷子常道,龙脉顺势而成,人为定穴下葬便已是破坏了龙气,百年光景,势必气衰,这也就是为什么自古王朝都是盛极而衰,这其实就是天势,人力难为!

    

第9章 第八章 进山() 
第八章进山

    次日,天蒙蒙亮,我和孙大彪就已经开车赶往喀纳斯湖了,毕竟,这不是什么光彩的行当,若是被人留意到了,我们恐怕会陷入麻烦之中。所以,孙大彪和我商量了一晚上,最后决定带上干粮和帐篷等,一旦发现陵寝就开始动土,越早结束越好。

    大约上午九点多,我们俩来到了喀纳斯湖的对面,将车停在了一处比较隐蔽的地方后,在上面用迷彩布遮挡了起来。

    “这地方还是比较危险的。”孙大彪收拾着帐篷和工具,从车上一样样搬腾了下来,然后靠在车上点着了一根烟,看着山角下的喀纳斯湖说道:“由于被国家列入了五a级风景区,当地的军警对这里的保卫工作做的十分到位,所以上山的时候一定要留意周遭的路线,以便于被发现后能想办法逃跑。”

    “可这里不是并没有被发现什么陵墓么?”我有些好奇的问道。

    在我看来,陵墓没有被人发现过,甚至连我也只是猜测这里有陵存在的可能性而已,那就不需要担心会被人认为是盗墓才对。

    “话不是这样说,未被发现不代表这属于个人的。”孙大彪吸了一口烟,袅袅的吐着云雾说道:“如果是那些所谓的考古界专家来大兴土木,对陵墓进行挖掘破坏,甚至为了有研究价值而将古尸开棺取尸,也会因为有相关的政策保护而变成大义,至于我们,哪怕对先人抱有敬畏之心,小心翼翼的不敢去破坏他们的棺椁,不敢惊扰了他们的沉睡,也会被认为是触犯法律的。”

    “我从来没认为考古会对人类有什么特殊的含义,研究别人的尸体,对灵魂的亵渎,并不见得就比盗墓者光彩多少。”我愤愤的在一旁说道。

    “在咱们老百姓眼里看起来是这样,同样是贼,只是他们比咱们多个通行证罢了。”孙大彪哈哈的笑了起来,道:“你说挖人家尸体,他能研究出了粪来?那些瓷瓶金樽只是曾经那些当权者挥霍奢享的东西,研究那个能研究出来啥?打个比方,现在让你采访国家的领导高层,看了他们的生活后,你难道就认为老百姓也是这样的生活么?”

    孙大彪一连串的问题听起来像是在问责,可我知道,他是在发泄自己的不满。对这个世界的不满,对这个社会的不满。但是,不满,也只限于对我抱怨一下罢了。

    任何朝代,任何国家,都没有所谓的平等,贵贱之分犹如鸿沟,无论是谁当权执政,都无法改变。因为,正因为有这种穷富的差距,才让这个社会发展的越来越快。

    我和孙大彪都是属于贫瘠的那种百姓,渴望有一天能够跨过这个鸿沟,脱离现状,因为我们没有那么崇高的理想和伟大的觉悟,所以才会毅然的选择盗墓这个行业。就好象孙大彪经常爱说的一句口头禅那样,千金万贯土中藏,不如分来帮君忙。那些奢侈的陪葬品,与其永远被埋藏在暗无天日的陵墓中,还不如拿出来让我们这样的穷人活的更好一些。现在,我也是这样想的。

    “哎,让你见笑了,老弟,我这人就这毛病,跟个愤青似的。”孙大彪看我愣在那里没有说话,似乎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忙挠了挠头,尴尬的笑道。

    我微微一笑,说道:“愤青也没啥不好,你只是说出了大部分人心里想的事实。”

    “啪!”

    孙大彪一脸知遇之人的样子,拍了拍我的肩膀,叹道:“老弟,知我者,唯你丁石磊啊!你说这个世界,真他妈的操蛋。”孙大彪一屁股坐在了折叠的帐篷上,叼着烟,愤愤不平的说道:“那些脸上挂着虚伪面具的人,天天四处装爱心大使,公众前人模狗样,最有意思的是,有些文物研究的教授啥的,天天喊着保护文物,打击盗墓行为,可你知道咱们盗来的这些东西都哪去了?都被这帮孙子暗地里在黑市给买了下来,要说咱这样的人是臭虫的话,他们就是蟑螂,屎壳郎!”

    “哈哈,行了,孙哥,你这是有点愤过头了。”我忍不住的笑了起来,道:“这些话留着没事的时候说吧,咱们现在上山?”

    “对对,你看我这嘴!”孙大彪咧嘴一笑,将烟头弹在了地上,然后拧开矿泉水将烟浇灭后,拍了拍裤子,道:“走,带着东西先放在山腰,等确认了陵墓的存在后,咱们就开工。”

    “成!”我十分有干劲的点了下头,和孙大彪分别拿起工具,朝着山上走去。

    ……………………

    盗墓是一门十分复杂的行业,很多人看过这一类的小说,觉得有把洛阳铲,带根蜡烛就万事大全了,其实真正的情况并非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

    就拿工具来说,盗墓工具的确是重要的,但是最重要的工具却是身体上的防护用具,比如,在山岭地区,个人装备就必须要有登山靴、耳塞、防水眼镜、手套、清凉油、薄荷、以及各类急救药品,因为山岭,尤其是有大片森林的地区,环境都比较特殊,平常的人不太适应这里的生活,虫蚁毒蛇,飞禽走兽,甚至是一些有毒的植物都可能在你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要了你的小命。所以,在来之前,我和孙大彪对个人装备上看的要比盗墓工具更为重视,毕竟,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除了必要的工具外,发现陵墓后,对其进行认真的勘察也是十分重要的,不可否认的就是古人盗墓时,打了盗洞后将鸡系上绳子放进去,用来检查陵墓是否会出现有毒气体,这的确是要有大智慧,也是很多人在丢了性命后总结出来的经验。不过,正确的方法却是在陵墓的上方风向的顺逆位打两个洞口,给里面换风,这样的保险程度相对而言则更要大一些。

    当然,这些都是在你发现陵墓的前提下,至少到现在,我和孙大彪走了接近两个小时,也仅仅是走了不过一公里左右的距离。

    按照我当初的判断,若是没有分析错的话,即使有陵墓,它应该在龙脊的正中位置才对。而从山下到山上,沿途需要在松树上刻记号做标记,否则十分容易迷路。即使孙大彪用着卫星导航和指北针,也并非是万全之策。

    由于山上的松林长得十分的茂盛,地上松针铺垫了厚厚的一层,孙大彪对我讲,在松林中,最危险的既不是迷路也不是遇到猛兽,而是脚下这些看起来很松软,没有任何危险的松针路。

    在喀纳斯湖地区,空气湿度较一半地区要重,这导致常年落在地上的松针开始腐烂,然后再由新的松针铺盖在上面,像这样人迹罕至的地方,松针铺垫出来的厚度往往超过两米,表面上看,你根本就看不出来哪里是能吞没人的沼泽地。

    这一路走来,我和孙大彪人手一根长度约为一米五左右的棍子,一边朝着山上走,一边用手中的棍子去插地面,确定脚下不会出现沼泽。

    “好!在这里先休息一下。”孙大彪抬起手看了一眼表,已经是上午9点多了,也就是说,我们从山下朝上走了四个多小时,连山腰的位置还没有走到。按照我们俩现在这个速度,恐怕要走到山顶,天都该黑了。

    我将身上的工具卸了一地,然后气喘吁吁的坐在了厚厚的松针上,随手拿出矿泉水,然后点了一根烟,道:“不是说森林里太阳未出来的时候,瘴气很严重么,很容易出现休克么,我怎么反而感觉越登越精神呢?”

    “那指的是南方的热带和亚热带地区的丛林,再说,咱们选择上山的时间,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所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孙大彪也点了一根烟,然后叮嘱我道:“抽烟的时候,千万别把烟灰弹在地上了,这地方太容易引起大火了。”

    “恩,我知道。”我点了点头,小心翼翼的把烟灰弹在了矿泉水瓶子里,道:“吃饭的话怎么办,难道不生火么?”

    “生火?你小子是不是不把这片森林烧光你心里不得劲儿啊?”孙大彪咧嘴笑了笑,道:“看到我身上背的这个大旅行包了没?”

    我点了点头,我们俩身上一共负重带的东西怕少不了七十多公斤,除了必要的工具外,尽量把食物和水减少到最少量,沿途做好记号标记,当食物匮乏的时候则顺着原来的路下山到藏着车的地方补给,毕竟,在任何时候,饥渴才是最大的威胁,少了生命保障的东西,怕是你有通天的本领也得悲剧。

    “我带的是压缩饼干和柠檬饮料,还有军备的猪肉罐头,基本上饿不死,但是想吃点热乎的东西就算了。”孙大彪挥了挥手,然后将登山靴脱了下来,顺手在包里翻出来了一瓶云南白药喷剂,道:“你也把鞋脱下来,必须要保持着脚的干爽,不然生了脚疮,可就走不出去这片林子了。”

    “恩。”我点了点头。

    孙大彪从包里取出压缩饼干和柠檬水递给我一份后,自顾的拿出一份地图,然后和导航仪显示的地区校准了一下,扭头朝着山上看了一眼,皱着眉头道:“妈的,照这速度,咱们天黑之前怕是够戗能到山顶了,等下午太阳落山之前,咱就得找个地方先住下来。”

    “对了,孙哥,这一片地区没有野兽么?这一路走来,好象没看到什么野生动物啊?”我想了一下,有些纳闷的问道。

    “哈?这儿的野生动物不下几十种,能对人造成威胁的食肉动物就在六七种以上,最常见的就是狼和棕熊,咱这随身就带了一把自制的霰弹枪,打狼还凑合,但是遇到棕熊,撒丫跑就是了。”孙大彪撇了撇嘴,道:“咱俩一直到现在没碰到,真不知道说是太幸运了,还是危险来临前的宁静啊……”

    

第10章 第九章 负伤() 
第九章负伤

    临近中午时分,我和孙大彪随意的糊弄了一口肚子后,收拾好工具正准备起身的时候,突然,一声尖锐刺耳的叫声让我和孙大彪猛的警觉了起来,我和孙大彪几乎同时抽出了腰间的一把狗头刀,神经紧绷的看着周围。

    刚才我和孙大彪闲聊时,他就跟我说过,散弹枪是迫不得已遇到棕熊时才用的,若是碰到了其他的食肉动物,直接的办法就是拿出砍刀跟它拼命,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害怕遇到一些食肉动物。

    “孙哥,好象是那边传来的。”我紧紧的握着狗头刀,贴着孙大彪的后背,冲着右手边不远处的地方抬了抬下巴,小声的说道。

    “嘘……先别吭声。”孙大彪额头上也沁出了一层密密的冷汗。在森林中,棕熊无疑是最凶悍最强壮,也是最难打死的动物,但是,最危险的却不是棕熊,而是狼群。

    狼这种动物是一种领地意识,攻击性很强的群居动物,一般在夏天时,小型的食草动物比较好猎杀,所以它们大多数时候是独狼出来觅食,母狼则负责照顾狼崽。到了冬天时,小型食草动物藏起来冬眠时,狼就会成群结队的开始猎杀大型食草动物。

    但是,这只是一般的意义上来说,前提是狼对你没有产生猎杀的兴趣,一但它对你产生了猎杀的兴趣,那么,即便是夏天,你也很快就会被一群狼给围攻。

    我和孙大彪都十分的紧张,我俩都有同样的担心,就是会遇到一只正在外出觅食的独狼,很快,在我刚才所注意到的位置的松树后,一双绿幽幽的眼睛出现在了我们的视线里。

    “是狼么?”我小声的嘀咕了一句。

    “不是狼。”孙大彪舒缓了一口气,反手将狗头刀握在手里,道:“虽然林子里比较暗,但是狼的眼睛发出来的光比这个要深一些。”说着,孙大彪忽然弯下腰,将狗头刀猛的朝着那棵松树的位置仍了过去。

    砰!

    狗头刀狠狠的砍进了松树的树干中,就听到哧溜的一声,那个刚才还在阴阴的盯着我们俩的动物撒腿就跑,飞快的窜进了茂密的松林中消失不见了。

    “呼,有可能是个紫貂啥的。”孙大彪松了口气,甩了甩手,走到了那棵松树前,将狗头刀拔了出来,正准备回身离开的一刹那,我猛的看到了他身后的树上,一只迅捷的身影猛的朝着他扑了过去。

    “孙哥!小心!”我猛的一个激灵,直接甩下了肩上的背囊,提着狗头刀冲了上去,但那东西的速度十分之快,就在我刚提醒完,就猛的扑到了孙大彪的肩膀上,照着他的脖子狠狠的咬了下去。

    “哎哟我操!”孙大彪嗷的惨叫了一声,下意识的抬起了手朝着自己的脖子抓去,可那个东西却快如闪电,只是狠咬了一口后,犹如鬼魅般,嗖的一下窜上了树干。

    我急忙跑了过去,看着孙大彪脸色苍白,脖子上的血就像是小喷泉似的,从他右手的缝隙不停的呲了出来,慌忙的回身跑到了背包前,就听他在身后声音颤抖的喊道:“绷带,药棉,止血剂,哎哟我操他姥姥的。”

    我拿出急救箱返身跑到了他身边,他抬起手用手指压住了颈部以下的动脉,然后喘这粗气骂道:“他妈的,什么鬼东西咬了我一口。”

    我用药棉擦了一下血流稍微缓慢些的伤口,一边拧开双氧水,一边说道:“伤口大概一厘米多点,有点像是被猫咬了一口似的,等下,我给你涂点双氧水消下毒。”、

    双氧水被我均匀的倒在了他的伤口,顿时,孙大彪疼的直哆嗦,呲牙咧嘴的说道:“哎,哎,成了,疼死我了。”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然后将伤口处理干净后,用纱布在他的脖子上缠绕了两圈打了一个结,道:“要不咱先在这里停一下吧,这里是高海拔地区,这样在往上走,很危险的。”

    “成。”孙大彪哈着粗气,用手捂着脖子,恶狠狠的看了一眼身后的松树,骂道:“他姥姥的,你看清是啥玩意没?”

    我皱着眉头,想了一下,回忆道:“大概半米多长,看起来有点像是黄鼠狼。”

    孙大彪一脸疑惑的捂着脖子,坐在了刚才休息的地方,道:“黄鼠狼一般没那么大啊,说不定是个黄腰狐狸啥的。”

    我怔了一下,顿时觉得也很有可能。

    黄腰狐狸是黄喉貂的别称,和黄鼠狼是近亲,生活在寒带亚寒带地区,是一种性情十分凶猛的小型肉食动物,因为这玩意比较喜欢吃蜂蜜,所以又被人称为蜜狗。

    “不过,这玩意一般很少对人有攻击性啊。”孙大彪一脸纳闷的呲着牙,抬头看着那棵十多米高的松树,嘀咕道:“敢情狼没碰到,倒被这小东西给阴了一下,真他娘的晦气。”

    我从背包中取出折叠帐篷,然后用铲子一边清理着地面的松针,一边说道:“说不定咱们跑到它们领地里来了,哎,孙哥,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没啥事,被咬了一口而已。”孙大彪苦笑了一声,道:“不过,还真他娘的疼,就跟用刀子剜进去了一样。”

    我有些感叹的摇了摇头,造物主赐予了人类智慧,所以剥夺了人类生存所需的天赋,在这些动物面前,人类简直脆弱之极。

    “得了,看来今天得先在这里挺一下子了,等伤口稍微愈合点,咱再上山吧。”孙大彪低头喃骂了一句,然后抬起头对我说道。

    我点了点头,默默的支起了帐篷。

    ……………………

    时间,悄悄的流逝,下午四点多的时候,松林里已经是漆黑一片。

    为了防止晚上有些肉食性动物攻击,我们来之前特意准备了一些火药,一般来说,动物的嗅觉都十分的敏锐,由于喀纳斯湖地区经常会有一些偷猎者出现,火药枪在某种程度上让动物本能的产生畏惧,所以,这在森林中就成了一道很好的防御线。

    当然,很多人认为,老虎的粪便或是尿液也有这样的效果,实际上事实却并非如此,动物的尿液在某种程度上是在宣誓自己的领地,但换个角度考虑,如果真能起到震慑效果的话,那它的领地内,岂不是没有食草动物存在了?所以,谁若是认为带点老虎尿就可以在森林里保证安全的话,那恐怕就离见到上帝不远了。

    除了火药外,我在帐篷的周围的树上都细上了鱼线,鱼线的一头则是系着两个空的易拉罐,一但有动物冲进这个范围,会起到警示的作用,而且一些胆小的动物还会因此被吓跑。

    做好了一切防护的工作后,我揉着酸涨的肩膀钻进了帐篷里,孙大彪正席地而坐,在那看着一本小册子。

    “看什么呢,孙哥。”我拿起一瓶水,狠狠的喝了一大口后,坐在我的睡袋上,问道。

    “喀纳斯湖地区生活的一些动物的介绍册,妈的,基本上都是国家一级二级的保护动物,有些还是濒临灭绝的。”孙大彪一脸无语的翻了几下,道。

    “偷猎的人太多,所以这些动物才会濒临灭绝。”我想起了一档记录着盗猎团伙被抓的节目,脑海中浮现出了那些富人身上穿着的貂皮大衣,感叹的说道。

    孙大彪挠了挠头,道:“咱这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不能滥杀山里的生灵,若是可能的话,我到是希望这些东西尽量别来找咱的麻烦,不然的话,就是濒临灭绝,也不得不动手了,不然咱要是命丧在这里了,那自己算是真正的彻底灭绝了。”

    “哈哈哈,这世界啥都不多,就人多。”我哈哈大笑了起来,风趣的说道。

    “人多,那是别人,咱自己是咱自己。”孙大彪翻了翻白眼,然后拿起一面小镜子,对着脖子看了一眼,道:“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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