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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与地下城-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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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同路,那你倒不如跟我一起行动。”我试图让他加入进来,不然我就只能打晕这个正义心爆棚的骑士了。

    他掀开自己的面罩,为了不太过惊世骇俗,我让艾维手里拿了一根魔杖,多少算是装装样子。

    诺娃说她不需要任何装备,而劳伦斯跟她也是一个脾气,不过以血族的特质,如果他们真的在战局中大开杀戒,会不会有人发现他们都还要另外一提。

    所以我也就没有再管他们两个人,既然迟早都要暴露出实力,那就全力一战吧!

    当骑士看这我身后这几个看似不靠谱的人后,他反而流露出担心我的目光,劝阻我说道“卡尔斯,前面可是战场,恕我直言”

    “战场?说起战斗,你真的认为我所经历过的战斗场面会比你少么?”我拔出了自己的短剑,熟练的耍了一个剑花。

    以速度见长的我自然无比擅长这些小手段,所以当他看到我能够如此熟练的驾驭自己的武器后,也就停止了废话。

    “那就让我们一同前进吧。”他拉下了自己的面罩。

    而这个时候我突然欺身而上,一把拉住了唐吉,把他按在地上。

    弩箭射出来的箭矢扎在了石头缝隙中,箭尾的羽毛急剧颤抖。

    就算是骑士穿着板甲,这么近的距离,用着威力这么强劲的弓弩,也足够射穿他身上穿着的板甲了!

    我抬头看着那个蹲在屋顶上的人,他身穿着白袍,胸前绘着一团赤红色的火焰图案。

    我在天际城的战争史里看到过这种图案,对于圣光教会来说,他们是异教徒,因为他们所信仰的是邪神之火。

    可是在这些信徒中,他们却称自己所信仰的为神火,终有一天,这神火会烧死一切的不洁。

    他们是活跃在北方岛屿上的教派,在西方大陆上机会完全不会存在,但是没想到今天居然还会被我碰上。

    这些邪神之火的信徒给天际城的远征军造成了不小的麻烦,险些让那次远征的目的功亏一篑。

    想想今天赶过来的巨龙,我大概明白了,或许那些巨龙正是受到这个宗教信徒的唆使而来到这个地方的。

    因为,只有他们可能知道,天际城那次的远征目的就是为了窃取龙蛋。

    而他手上拿着的那个弓弩,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兵器。

    不是传统的北方长弓,在他手里的那个小匣子更像是一个精巧的玩具,可是正是这个东西,居然能够射出如此强劲的力道。

    或许,骑士的时代,真的要终结与此了,我心里不由的感叹到,不过这个时候不是思考未来的时间。

    当一击不中之后,那个人好像是专门负责在屋顶上,狙杀军官的猎手,他立刻收起了自己武器,眨眼之间就在屋顶上跳跃着不见了踪影。

    也轮不到我去追他,负责扫尾残局的人已经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

    这些人穿着和刚才那人款式一样的黑色长袍,只不过他们更加低调一些,仅仅在胸口上绘制了一个小小的火焰图案。

    而且他们的武器,也与整个西方大陆的任何一种武器都截然不同,双手后仰,露出手心,别再袖子上精巧的机关就探出了锋利的剑刃。

    这种东西如果是刺杀的武器,绝对是隐匿的最好手段,可是在正面交战,让刺客出来对付一群真正的剑士。

    我不知道这些人是不是脑子坏掉了。

    诺娃伸手在虚空中抓住了什么东西,我原本以为会是曾经我见过的圣洁之剑,然而出乎我的意料,她居然抽出了一支猩红的长枪。

    难道说?她的真正职业是个枪兵?

    我不好解释,不过也没有反应的时间了,这些家伙抬起自己的袖剑,就不要命的冲了过来。

    武器这种东西,一寸长,一寸强,我面对这么诡异的东西,还真不如骑士双手持握的斩马大剑好使。

    不过最过分的,应当还属劳伦斯了,这个肉搏狂人根本不屑于用武器来战斗,在他的眼里,他的拳头就是最好的武器。

    面对任何敌人,他都会选择空手战斗,可如果对方是一个弓箭手,他还可以选择使用黑魔法来进行远程攻击,但是如果对方是拿着诡异兵器,冲过来的刺客

    我当然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他只是双手一前一后,做出了战斗准备,整个人像是一座山一般稳定。

    在那个人抬起手的袖剑刺到他之前,高等血族的速度和视力让他一把抓住了对方的手腕,随即一把捏碎了袖剑精巧的机关,并且还顺势旋转一圈,将他整条胳膊都卸了下来。

    这个刺客的惨叫还没有喊出声,劳伦斯就一拳打在了他的肚子上,然后因为剧烈冲击而低下头的刺客,劳伦斯抬起腿,用膝盖磕到了对方的下巴上。

    那一下,我仿佛听到了骨头碎裂了声音,有一个大门牙凌空飞舞着,这个刺客的身体也打着旋的摔倒在了地上。

    右手手臂脱臼,腹部遭到重击,最后劳伦斯致命的一个膝顶估计是直接折断了这个倒霉孩子的颈椎骨。

    落到地上喘息了后没几下,劳伦斯就不见血的干掉了他。

第123章 修罗场() 
劳伦斯的可怖战力显然是吓到了这些家伙,就连他们冲过来的势头都缓了下来,不过,既然来了,就都不要走啦。

    我向着眼前的那个刺客冲过去,但是刚才劳伦斯的开门杀显然震慑到了这个家伙,他竟然只是纯粹的防御。

    一个刺客,在战斗中如果不能迅速得手,那就必须要跑,跟剑士刚正面居然下意识的防御,那就意味着他已经死了。

    几个回合之后,我抓住了他的防御空档,一脚踢到了他下面。

    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这一脚下去,疼不死也要去半条命,而这几秒的空档也就够我干掉他了。

    短剑划破了他的喉咙,他两只手想要堵住喷涌而出的鲜血,却也只是无济于事,只能这样笔挺的倒在地上。

    解决了眼前的家伙,我扭头看着身后的他们,冲向诺娃的那个刺客简直死的惨不忍睹。

    她就像是在出气,或者玩扎稻草娃娃一样,挥舞着猩红的长枪一下下戳着这个倒霉蛋。

    我已经数不清那个家伙身上已经有多少血窟窿了,他应该早就已经死了,只是诺娃飞快的动作还让他一直站着。

    直到不知道第多少次攻击,终于玩够的诺娃收手,横扫枪身,将身躯残破的倒霉蛋甩进了一户民居中。

    在枪尖上沾染的血迹低垂着,还没有来得及掉在地上,就被枪身吸收掉。

    看起来,这又是一柄不知道邪门到什么程度的武器。

    不过看着收手的诺娃,她一只手抓着长枪,目光看着远方,身上黑色的衣袍随风飘动着,居然真有几分女武神的滋味。

    而从屋顶上一跃而起,冲向队伍中间的艾维,那个刺客干脆是直接撞在了冰墙上,然后被长出来的冰刺刺穿成血葫芦。

    或许他认为,站在队伍中间的人,是最弱的存在,可是或许整支队伍,最弱的存在,反而是冲在最前面的我。

    各自解决了眼前的刺客,骑士还挥舞着自己手里的大剑,在跟他眼前的刺客缠斗。

    这也难怪,毕竟他手上拿着的,对付全服武装的重装骑士,或者对付巨龙来说,都是不错的,但是对付上刺客嘛

    眼看着自己的同伴在呼吸之间就被我们一队人干掉,这些人也算是识趣的向后躲闪,随时准备撤退。

    不过,真的要这个时候在撤退,还来得及么?

    我扬起嘴角,艾维将自己手里的魔杖敲在了地面上,一个淡蓝色的魔法阵瞬间扩散开来,然后在四周,无数条灵体状态的触手从地底伸出来。

    克苏鲁之握已经把这些人包围了,那么就一个都不要走了吧!

    尽管这些家伙戴着面罩,看不清面罩下面的表情,可是从他们的眼神中,我还是能读出来恐惧二字。

    一直话痨的诺娃今天不知道怎么了,按照往常我对她的理解,她这时肯定毫不留情的嘲讽起这些家伙来。

    今天,自从酒店里出来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当艾维已经将这些家伙包围起来,有人悍不畏死的家伙想要冲向触手,想要强行冲过去,但是无一例外,全部被卷起来,然后重重的砸到了地上。

    听着那清脆的骨头噼啪声,我都替他们心疼,那一击怕不是把他们全身的骨髓都打出来了。

    不过就算是不逃,那又有什么用呢?

    这一刻,诺娃,不应该说,猩红的女武神布伦希尔德,她化身成了一道血影,穿梭在这些待在原地不知所措的家伙身边。

    她的每一击,都将对方的胸口戳出一个巨大的血窟窿,鲜血本应该喷涌而出,却被枪身吸收的干干净净,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隐隐约约,我似乎能够听到这支枪欢快的鸣叫,它很兴奋,血,更多的血,无穷无尽的血,只要有充足的血源,它似乎就能变的更加锋利,而且更加邪门。

    这样的一把长枪是我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它居然有着自己的灵智!

    不过,我也应该把这件事情当做稀松平常的来看了,毕竟这可是猩红的女武神,她带的武器邪门一些,或者说直接达到尼伯龙根的程度都不过分。

    毕竟这可是一位血族女王!

    很快,在场还站着的刺客便所剩无几了,看样子轮不到我们出手解决剩下的这些家伙,他们也会死在她手里。

    “诺布伦希尔德,收手,给我留一个活的,我要问一个问题。”就在她杀戮的越来越快,越来越兴奋的时候,我急忙喊住她。

    可不敢全部杀死,我还有些问题没有搞清楚呢!

    很显然,这样做让我打断了她的兴趣,这个时候,她应该被称之为布伦希尔德,而不再是我随便给她起的那个名字。

    她猩红的眼瞳看了我一眼,那种感觉就好像被无数的尸山血海所包围着一样,一股阴森的寒气从脊椎骨直冲我的脑门。

    总是,那是一种相当不好的感觉,她皱了皱眉头看了我一眼,随即收住了捅死最后一个人的那一击,抱着长枪站在了他身后。

    那个家伙,正是之前跟骑士缠斗的家伙。

    或许是因为他距离最近不会逃走之外,布伦希尔德像是享受着猎杀猎物一般的快感从最外围开始杀起,所以正巧让这个家伙活到了最后。

    他震惊的看着躺了一地的自己同伴的尸体,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张了张嘴,然后就吓得双腿发软跪在了地上。

    我拿着武器走到他面前问道“是谁派你来的?”

    “是圣火大人。”他紧张到结巴的说道,我能够感觉出他的恐惧,因为他的裤子都湿了一大片,显然是尿裤子了。

    “圣火大人?那是什么人,有多强,他在那里?”

    这个人只是摇着头说道“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说着他抱着头,俯下身子,然后就狂呕起来。

    看样子这个家伙根本就是一个炮灰,根本没有什么可以问出的价值,而且仅仅是这样的场面就吓的吐出来,恐怕是真的没有经历过什么。

    而且,这个家伙应该是被吓的精神已经失常了。

    看着自己的同伴像是小鸡崽子一样被捏死,疯掉,再正常不过了。

    我失望的看着他,布伦希尔德冷漠的扬起了长枪,贯穿了他的心脏。

    “这样也好,总比疯掉要好。”我无奈的看着他的尸体,离开了这片修罗地。

第124章 盗贼() 
解决了那几个微不足道的障碍后,我带领着一队人继续前往港口。

    在越接近的时候,所遇到的游荡出来的海盗就越多,这些留着浓密大胡子的壮汉挥舞自己手中的武器,毫不畏惧的向我发动冲锋。

    可是在战意高昂的布伦希尔德的攻击下,每一个人甚至都还没有走出两步,就被猩红长枪捅穿。

    布鲁希尔德猩红的身影在前面跳动着,最终,眼前之剩下了一具具躺倒在地上的尸体。

    并且,无一例外,这些尸体都是被精准的贯穿了心脏,喷涌而出的大量鲜血直接被猩红之枪彻底吸收,大街上堆满的形形色色的尸体。

    有平民的,也有军队的,还有这些悍不畏死的维京海盗。

    无论是谁,无论他昔日的身份有多么高贵,在战场上永远只有里两种选项,要么杀人,要么被杀。

    这就是战争,所以,人类才养成了基于本能的站队心理。

    无论何时何地,总是争斗不断的情况下,每一个人类都要选择去学会如何站队。

    如果不去站队,那就像是误入战场的平民一样,最终总会到在一方的刀锋之下。

    所以这并不是什么支持不支持的问题,而是要不要选择活下去的问题,只有选择站在胜率较大的一方,才会有活下去的可能。

    如果盲目的去做出判断,那么最终的下场,就会跟地上躺着的尸体一样。

    想要活下去?除非可以逃离战场,否则就将永远面对这样两难的问题!

    如果海盗敲开了家门,想要保命,或者要保护家人,那就不得不加入他们,成为他们的一份子。可是当城市的守卫赶过来的时候,又必须脱掉身上的皮,向所有人证明,自己只是为了活下去。

    有些人就成为了牺牲品,有些人则侥幸的活了下去,然后等待着下一次。

    一次又一次,永无休止。

    因为这就是人类的战争!所以,此时此刻,我有些作呕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实在想不出用什么样的词语来形容。

    这就是这样现实啊,它本来就是这幅肮脏的模样,并且毫不隐藏!

    创造这个世界的人,给这个世界的生物一副美丽的外表,但是在他们的身体内却又塞满了不忍直视的肮脏存在。

    那些东西,仅仅是看一眼就觉得恐怖,但是如果没有了那些,人就会死。

    所以,很久之前,我就清楚的知道,无论外表再怎么光鲜亮丽,切开他的身体,在那里面,有着的是跟所有人一样的构造。

    尽管那些东西仅仅看一眼就会让人觉得恶心,想要吐出来,但是那却是必不可少的存在。

    既然连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有着这些东西,那还有着什么东西,值得捏造成冠冕堂皇的存在?

    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我失神的看着地上散落的那些不可视的东西,最终也只能无奈的叹气。

    这时,衣兜里装满了金子,一只手拎着纯金制作的烛台,另一只手握着一柄镶满宝石的长剑,盗贼霍格就这样从箱子里冲出来。

    他浑身上下都闪耀着珠光宝气,用个合适的词语来形容就是,简直像是一头肥猪身上披挂着绣着金线的衣服,越看越让人觉得别扭。

    不过显然他也并非是个见到人就跑的胆小鬼,在他手里的长剑,还有那个纯金烛台上,都残留着血迹。

    显然,他用这东西打过某人的那里

    我对比着他的身高,还有维京海盗的身高,显然,如果他想要打到那些大汉的上半身,是很不现实的。

    所以想要利用手上的东西对他们造成‘不可反抗’的伤害,我看着黄金烛台上,那用来插蜡烛的,闪耀着寒光的长刺。

    要是被这东西扎一下下面,虽然勉强可能会继续用,但是难保不会在用的时候漏出来。

    一想到那种场景,我就打了一个激灵,太恐怖了!

    不过相对而言的,惹到这个矮人的,估计这回不比死好受到哪里。

    当着家伙从小巷子里冲出来的时候,看见我带着这么多人,下意识的想要扭头就跑,不过当他看到是我,随即叹了一口气。

    “谢天谢地,总算从那群疯子手里跑出来了。”他瞎胡笔画着手势,看上去像是在祈祷圣光,但是那动作和标准动作差的不知道远到了什么地方。

    我饶有趣味的看着,他在那里笔画了半天,总算察觉到,自己身上带着这么多东西,怎么做都做不标准,所以他干脆放弃了这打算。

    “嗨,卡尔斯先生,你绝对不会知道,我现在看到你有多么亲切。”他面带笑容的对我说道。

    “怎么了,前面发生了什么?”我到是很好奇他究竟在前面看见了什么。

    周围的海盗越来越稀少,动静也渐渐消失了,大多都聚集在了海港的另一边,那里听上去打的正热闹。

    爆炸声不时的从那里传出来,也不知道这些维京人带来了多少的炸药。

    真希望他们别把那条街都全都炸塌了,毕竟那些都是钱,重建,也是要花钱的!

    矮人踮着脚尖晃了晃,前后摇晃着,看起来很享受胸前戴着好几串贵妇人才会佩戴的珍珠项链。

    显然着项链是他不知道从那句尸体上拔下来的。

    而且他正享受在其中。“前面?那里有很多的天际城守卫,虽然他们看上去像是已经镇住了场子,不过,你听,打的还算热闹!所以我不建议你现在过去。”

    我有些好笑的看着他。

    什么叫天际城的守卫已经镇住了场子?这是混混打架么?这分明是不宣而战的攻城!

    显然这点海盗只不过是追着那条大黑龙冲过来的。他们带来了很多的炸药,听上去像是用不完的感觉。

    真正的大部队应该还在后面坐着大船,正在慢吞吞的向这边赶过来,只要这些海盗能够守住海港,那么天际城就已经算是沦陷一半了!

    我点了点头,不过看着这个满身黄金的盗贼,这个家伙是真的不怕死么?

    居然为了这么一些金币,就敢于从两军交战的地方搜刮来这么多东西,这越发坚定了我要拉他入伙的打算。

第125章 强盗逻辑() 
他想抱着身上的东西离开,我给他让开了道路,于是他不知为何深深的看了我一眼,简单的道谢之后就跑开了。

    我望着盗贼离开的背影,没有说什么。这是他的选择,我不可能拉着他前往战场,因为就算是我,也没法保证他的安全。

    那么就让他先离开吧,解决了那些维京人,我再去找他不迟。

    于是,就是这样想着,我看着眼前的小巷,再向前就要踏入战局了,如果是曾经的我,我会选择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开,向回走,跟着所有的平民一起逃走。

    理由很简单,在那个混乱的战场上,就算是多我这么一个人,也是没有用的,最多我会成为对方弓箭手十秒内的目标。

    昔日的我没有改变战局的力量,就算是明知道他们失败了,接下来整个城市都会血流成河,我也会转身逃命,因为我想要活下去。

    我不想就这样不明不的死掉,死的毫无价值。

    没有什么理由能够迫使我转身,对付不可能战胜的敌人。

    可是现在不同了,我牵起了艾维的手,与她对视了一眼,她一定清楚我此刻内心所想。

    改变我选择的,不是因为我良心发现,决定保护这些普通人。

    改变我选择的,是我所拥有的力量,已经能够打破这场战争的平衡。

    既然我能够做到让更多人活下去,我没有理由不去那么做。

    地上泼洒着鲜血,血液凝固在了泥泞之中,还有四散的肉块,还在空气中散发着热气。

    就算是带着滔天的烈焰,那头巨龙也不可能逆转这寒冷的冬季。

    当他裹挟着自己的战火远去,留下自己的人类‘盟友’进攻天际城,凌冽的寒风再一次笼罩了天际城。

    我没有想到过会发生这一幕,可是它就这样赤裸裸的呈现在了我的面前,它告诉着我,这里是北境领域。

    这里就算再怎么繁华,这里也是北境领域,有着无数的海盗,土匪,魔物。

    当然还有踏空而来的巨龙。

    骑士走在了最前面,我跟在他身后,听着越来越接近的爆炸声,维京人虽然有着令人胆寒的战士,但是我没有想到居然也会有着一些魔法师。

    以我对于北境的理解,就算是维京法师,都不要在近战的时候轻视他们,因为他们是维京人,没有什么别的理由!

    维京人生来就生活在北境,因为这里是北境,所以每个人都想要努力的活下去。

    可是这里的东西远远不够让所有人吃饱。

    有些人能够吃饱,有时候就意味着,而有些人会饿死。

    仅仅是因为这里是北境。

    这里是混乱的世界,是强盗逻辑横行的世界,是你死我活的世界。

    假设天际城捕捉光了大海里的魔鲸,那维京人出海,就只能失望的空手而归。

    并非是他们不努力,而是有着商人因为贪婪而不顾他人死活。

    假设天际城占领了肥沃富饶,能够耕种的土地,那北方岛屿的人就只能向更北方撤离,吃到更少的食物。

    如果这里是某些神所创造的世界,那这里本就不是人类的领地。

    是人类冲入了魔物的家园。

    所以这些魔物袭击人类,甚至分食人类,只是为了填饱肚子,假若这里没有人,又怎么会有魔物吃人的事件呢?

    这是相同的逻辑。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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