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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任务完成后-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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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老胳膊老腿儿是不能上下山跑了,二儿还忙,家里头就这一个男丁顶着,总也忙不完,你要是得闲就自己下去吃,我就不来回跑了,实在是跑不过来,上这一会儿山就喘不上气……”

    老人狡猾也狡猾在这儿,说着就开始长吁短叹的,好像在感慨自己年岁大了,果然是不行了,完全忘了她之前爬山时候是怎样的奋勇争先,竟是把王平和二儿都给比下去,自己头一个上来的。

    王平笑了笑应了,一顿两顿不吃对他来说也没什么,反而是吃得多了有些不好。

    看着收拾妥当了,老人也没废话,让他好好休息,就带着二儿下山了,老远了,还能听到老人的唠叨声:“现在的年轻人就会找麻烦,山下住的不是好好的嘛,非要搬到山上,怕咱们占了便宜啊……”

    因为刚提出教课的事情,这位就要搬到山上去,老人心里头还是有点儿意见的,不想教直说啊,何必来这一手。

    被人打了个“小肚鸡肠”标签的王平没理会老人的想法,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拿出蒲团来放到床上,端正坐好,闭上双眼,按照自己所想开始运转体内灵气。

    能够透视不久,他就发现如果修炼的时候更专心一点儿他就能够内视,但内视的结果却很奇怪,并没有明显的修炼界限,什么液态气态又或者金丹元婴之类的灵气团他都看不到,唯一能够感觉到的就是修炼的周天了。

    灵气沿着某种习惯的路线规则从下到上,再从上到下,几乎走了一圈儿的路线算作一个周天,然后就是这样一圈圈不知疲倦地来回,一夜的时间通常只能走上三圈左右,这样估量下来,这一个周天的路线倒也不短,又或者说是因为换了一个灵魂所以路线生疏,走得慢了。

    而这个快慢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或者说有什么好坏,目前王平还没什么感觉,他也不想太催促自己,虽然修炼是个很新奇的事情,但什么事也不能一蹴而就,慢慢来就是了。

    他倒是也幻想过若是修炼有成会不会真的能够飞天遁地排山倒海,但也就是幻想罢了,这么长时间他也没感觉自己除了那几个“异能”之外多了什么好处,更加不知道什么法术,如今也就是当做日常来做,反正也没工作,没什么事情惦记,不修炼又做什么。

    更重要的是他还有一大笔钱。

    跃龙门的承诺未能完成,何靖也没怎么追究,没有给出许诺的公务员身份以及更真实的证件,也没有追索那一笔赢回来的大额钱款,于是,跟那些人分别后,王平的钱又多了一笔。

    有钱,有闲,又想摆脱何泽瑞这个身份可能会有的麻烦,王平很痛快地跑了一个大圈儿,绕了好些地方最终才在这里暂时落脚,而何泽瑞这个身份也就顺便抛弃了,目前的假证他新办的,一回生二回熟,这一次他可是熟门熟路得多了,加之也不要求特别真,倒是快了许多。

    没有通过正常的处境手续,王平是先落脚到某个边境城市然后翻山越岭偷偷出境的,这并不太难,在开始的时候,王平甚至想过会不会被边境警察追捕什么的,但后来翻了一座山之后才发现自己想太多了,以他的种种“异能”嗅觉灵敏的动物都发现不了,别提人了。

    边境线那么漫长,谁能一一防卫,最终也不过是设置几个点罢了,避开这些点,隐藏着行踪,想要出境也就不是那么难。

    出境之后的情况反而好了很多,边境附近的城市有几个会严格设卡,又不是战乱时期,普遍的和平局面让大部分地区的人都友好许多,再加上王平那样的长相气质,怎么看也不是做坏事的那种,就更加减少了麻烦。

    平白无故的,也没有哪个警察见人就检查证件的,于是,他就这么顺利过关了。

    由此,王平得出一个结论,有些事情还是真得做一做才知道。这件事大约点亮了他的伪装技能,让他对以后的生活有了另一个想法。

第238章() 
月朗星稀,蓝得发黑的夜空被茂密的枝叶占去了一半,山脚下的疏阔灯火与这里的距离太过遥远,那薄弱的光芒从山上看下去,竟遥如星子,微不可察。

    咔嚓咔嚓的声音接连不断,已经是秋了,不少脆弱的枝叶会率先体察到天气的变化,落在地上,覆盖路面,每当行走的时候就能够听到这些枯枝断叶的声音,清清脆脆,于夜色中听来也有了些诡谲之意。

    “叔,山上真的会有狼吗?”

    背着□□的青年有些不安,也有些兴奋,夜间打猎,于他,还是第一次,想着,不由得又把枪移到了身前,随时能够开火的架势。

    “早着呐,别急。”领着青年上山的老猎人就是山下的居民,自从这片儿成了什么风景区,有人建设之后,狼倒是少见多了,若不是今儿发现了些踪迹,他也不会急着上山来,实在是想要过个瘾的。

    自从有了枪,山民们就没再怕过猛兽,再凶猛如老虎又能如何,一个枪子下去,它也是要死的,而那身皮肉可是值钱。

    这么些年,老虎什么的是看不到了,便是狼,也都是稀少,若不是这座山还连着那边儿的山脉,只怕会什么都没有,光留下一山的草木,只能当柴火烧。

    再次被鄙视了一把热血的青年讪笑着又移动了枪的位置,让它重新归于身后,看到他的动作,拿着手电筒的老猎人微微点头,“这条路开了多少年了,人来人往的,狼才不会出现在这里,要是有,也是往深山里走,可有一段儿呐。”

    说话间,带了些气喘,老猎人的年纪也不小了,五十来岁虽然一天还能爬几趟山,但体力到底还是弱了些。

    青年笑着应声,他平时打猎最多是打个野兔野鸡的,野猪都见不到,更不要说狼了,见都没见过,哪里知道什么习性呢?

    “呜呜——”跑在前头的狗发出了这样的叫声,夜色中很像是“嗷嗷”的狼叫。

    青年哆嗦了一下,又把枪端起来,老猎人也把手电筒往前照了照,脚步快了几分,“走快点儿,可能发现什么了。”

    不光是人,这么多年,狗都不知道狼长什么样了吧,听着这叫声,就像是不确定的样子。

    叫声没两下就停了,老猎人没跑两步也停了,“呀,是你啊,你这年轻人,大晚上的爬山干什么?”

    手电筒光照的地方,一个年轻人正站在那里,正对着他们,像是要下山的样子,他抬手遮着眼睛,看不清楚样子。

    “我才写生——就是画画——回来,准备去睡了的。”年轻人好脾气地回话,光照移开,他放下了手,侧了侧身,示意肩上背着的画板。

    “晚上不要到处瞎跑,这山上可能有狼呐。”老猎人严肃地告诫了一声,也没多话,踢了一脚趴在地上畏缩不前的狗,“快走,快走。”

    狗呜咽着,忌惮非常地又看了看年轻人,夹着尾巴飞快地蹿了出去。

    青年路过年轻人的时候多看了一眼,倒没有把手电筒往人脸上照,但借着那一晃而过的光,也看清楚了对方的样貌,是一张很好看的脸,好看到让他一瞬间忘了自己是要做什么的,尤其那人还在对自己微笑。

    “少成,别磨蹭,快点儿跟上来!”

    老猎人在前头叫,叫做少成的青年一边应着一边舍不得眨眼地看着年轻人,然而那年轻人却没有跟他对视的闲情,礼貌笑过之后便先走了。

    少成见他靠着手机照明光源微弱,还回头用手电筒给他照了一会儿,为此得到一个回眸点头,乐呵呵地傻站着,好一会儿才追上老猎人。

    “叔,那人是谁啊?咱们村儿什么时候来了这么好看的人?”

    “一个游客,学什么画画的大学生。这年头,学什么的都有,画画能当饭吃?赵家还把人当宝,让教她儿子画画,也不看她儿子那粗手,能画出什么好东西来,以后还是要扛枪去。”

    *国地广人稀,不得不全民皆兵,男子十八岁后必须去服兵役,这一条甚至在法律上写明了,如果逃避不去便是犯法,为此,该国的军事素养特别好,必要的时候,随便一个人都能扛起枪来。

    最值得称道的是这样的教育下来,培育了不少的优秀士兵,不过因为贫穷或者其他因素,这些扛惯了枪的很少愿意再放下枪,从事其他职业,这也造成了本国男子更倾向于雇佣兵之类的工作,其他的工作多为女子或者他国人口从事。

    一代一代下来,该国的职业军人已经成为了一种传统。

    说起这样的话时,老猎人是骄傲的,若不是坏了腿,他现在还是军队中扛枪的一员,而不是……

    听到扛枪之说,少成撇嘴,神色不悦,他也是服过兵役的,但因为表现不够好,所以没能留在军队之中,出来后当了一段时间的雇佣兵,第一次接的任务过于刺激了点儿,人死了大半,侥幸未死的他也吓破了胆,不敢再出去了。

    为这个,他没少被骂,周围人都看不起他这种胆小怕事的样子,说他给李家丢了人。不过他很是不以为然就是了,钱再好,没命也是白搭。

    一边跟老猎人说着闲话一边往前走,习惯了周围的环境之后,李少成也不是那么紧张了,手电筒往四下里照着,试图发现点儿什么,不时有些夜行的小东西被光芒惊动,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瞎照什么呐,仔细路。”老猎人最是不喜欢他这种不认真的样子,又忍不住想要骂他,正说着,就见李少成神情一紧,忙举起枪来,向一个方向射击,动作虽随意,却十分迅速,而且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枪法很准。

    若不是有这么一个优点,老猎人也懒得骂他,总是让人觉得有点儿上进的样子偏偏上进不起来才是最气人的。

    两人都调整了一下,手电筒挂在枪上,在光照下,两人往那个方向看了看,灰扑扑的一个东西卧倒在那里,黑狗在一旁绕着圈儿,也不叫,也不靠近。

    “这个蠢东西,多少年没见到狼了,都不认识了,也不知道示警。”回味过来刚才的状况,看到黑狗,老猎人没好气地骂着。

    确定自己打中了,李少成松了一口气,放松下来神情之后还是那个皮赖青年,没什么精神地半耷拉着眼皮,用枪戳了戳地上的狼,没去看那狼头上十分明显的枪眼儿,总觉得有几分奇怪。

    老猎人没想那么多,确定狼死了很是表扬了一下李少成,然后就招呼着李少成把狼扛起来,准备下山之后再收拾。

    山下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见到了猎物,还是多少年都不见的狼,赶紧亮了灯收拾,扒皮是第一件事,可是仔细一看,才发现不对来,这哪里是枪打死的,分明早就被划开了,侧身那一条细细的红痕昏暗中不显眼,放到灯下一看才知道竟是不知道用什么东西划得,半边身子都划开了,怕是中枪之前早就死了。

    “我就觉得哪里不对,当时摸着就是温热的,我还当狼就是这个温度呐。”不学无术的李少成这般说着,恍然大悟,他当时似乎也摸到血了,却没想那么多,打猎哪里有不见血的,完全没想到他那一枪是打在脑门上,不会有多少血。

    “这是谁干的?”这样整齐的划口,肯定不会是野兽搏斗造成的,那么,哪个人发神经,会用刀子给活狼开膛?还是开在侧面,而不是肚子或者背脊?

    想来想去,老猎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从没想过那个上山时候碰到的年轻人,倒是李少成,想到了对方,但同时也想到了对方那干净整洁的衣服和手无利器的样子,那样的人能杀死狼?开玩笑吧!

    因为不敢置信,便也没有多想,叔侄两个有志一同地忘了此事,管它到底是谁杀的,杀了就成。

    “赵奶奶,那个住在你家的年轻人叫什么啊?”

    “啊,我也有些记不住,当时登记了的,好像是云什么……”

    “云泽。”一旁的小儿子回了一句,他跟着对方学了几天画画,也记下了这个名字。

    “哦,对,是这个名儿,是这个名儿。”赵奶奶应了一声又开始抱怨,“你说现在的年轻人都在想什么,好好的地方不住,非要住到山上,多危险啊,听说你们叔侄两个昨夜杀了个狼?真是的,多少年都没见过狼了,也不知道还有没有……”

    “是啊,我和叔昨天还碰见他了,正从山上写生回来,大晚上的还跑山上画画。”李少成说着拍了一下一旁赵奶奶的小儿子李信,“你们学画画的是怎么想的,晚上能画出什么来?连光都没……”

    这般说着的时候,李少成突然想到一件事,昨天,那个云泽好像一开始并没有用手机照明,所以,他是怎么在那样黑的林子中看清楚路的?这一想,愈发有了兴趣,那样漂亮,莫非是山怪化身的?

第239章() 
晶莹的瓶子还不到拇指长,半透明的材质里好像混杂着一些银光璀璨的微尘,有一种闪烁发光的美。

    “这就是玉髓?”精致的瓶子被两指捏起,漫不经心的动作让旁人捏了一把汗,别看这瓶子这么小,没装多少东西,但这个价钱,那可是千万计的。

    “可不就是这东西么。”随意地往沙发上一坐,斜倚着扶手,英俊的青年松了松领口,仰着伸了一个懒腰,“先说好,我是不知道你为什么非要这东西不可,但价钱可是一分都不能少的,该给我的你可不要看交情赖了,这点儿东西可是要了我的命了。”

    瞟向玉瓶的眼神有几分闪烁,这东西的效果他可是亲眼见了的,不得不说,能够有这样的价钱果然很值,若不是东西太少了,也许……

    “呵,好说,咱俩的交情可不是钱能换的。”拿着玉瓶的青年样貌并不十分出色,但笑起来颇为阳光,看着便容易让人心生亲近。

    “……所以……”青年手腕一转,玉瓶便被他揣在了兜里,几乎是同时,沙发上那个青年也被人用枪瞄准,红点肆无忌惮地照在他的眉心,更有若干个瞄在他的身上,简直是动一动就要出事的节奏。

    “陈长青,你这是什么意思?”青年变了脸色,几年的交情要为了这个翻脸?那些钱数在他看来并不是陈长青付不起的,也更不会让他伤筋动骨,所以,这一出是不是太过了?这般想着,脸上稍微缓和了一下,露出一个笑来,“别开玩笑了,这玩笑可不好笑,大不了这一次我做白工,白送你得了,也不值当什么……”

    陈长青笑容不变,说:“哎,你可不要乱动,这可不是开玩笑,我也不怕把你打成蜂窝煤。你知道,我这边儿的人都很懂得怎么善后,一场大火,又或者一场爆炸,总不会让你白白暴尸在外,总会让你碎得渣都找不到,所以……”

    也就是这么几句话的工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人很是利落地制服了本来就没什么防备的青年,把他的袖口解开,撸、起,一个注射用的针管迅速地扎入皮下,冰凉的透明液体就那样顺遂地流入淡青色的血管之中。

    “你,你这是做什么?”

    在这个过程中,青年想要反抗,却被压得死死的,动弹不得,眼中露出了些惊恐来,这位的手段永远比他知道的多,而他所知道的那些已经足够他害怕。

    “放心,这是让你永登极乐的药,新药。”陈长青笑着说出更让人恐惧的话,单手插兜往外走,边走边说,“我记得你还有位爱慕者,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

    不等青年反应过来什么,他已经笑着走出了房间,没有什么比一举两得最好的了,想必那位不会介意欠他一个人情,当然,如果他们玩得太高兴出了人命的话,他可是不认的。

    “这,这是不是太过了?”

    才被提拔不久的崇九跟在陈长青的身边,一身黑衣人的打扮,看起来酷劲儿十足,但心底里却并不像其他人那样无动于衷,尤其是次日听说了那位死在某人床上的消息,更是有些担心。

    既然是爱慕者,万一想不开要为死了的那个翻脸呢?虽然他也知道星辉有靠山不怕,但那位也是个厉害的,真的不怕吗?

    “有什么过的?”被询问的是推荐崇九的郝副总,他也是被提拔的,算是入了公司内层圈子,虽职位没有变动,知道的事情却多了些,瞧不上这位便宜小舅子的畏缩样儿,拿白眼剜了他一眼,说,“你当公司是傻的啊,咱们这位陈主管可是能人,人家早都安排好了,且看着吧。”

    果然,过不了两天,那位很有势力的便犯了事儿,正赶上严打的风,看着挺厉害的也没撑多久,迅速被拿下了,这一系列举动实在是太大,新闻上播放了好久,看着那销毁枪支的现场,也有不少不明内情的群众赞叹,但其实……

    崇九也算是从头跟到尾的,虽然不太清楚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但,究其根本不就是为了那个玉髓吗?那样小的瓶子,能装多少?而且,不是说对外伤有效吗?怎么会有这样大的魅力?为了一小瓶能治疗外伤的药前前后后搭进去百十条人命,毁了两个势力,这般大动干戈,实在是太……太天凉王破了吧!

    跟干姐杜丽的时候,崇九忍不住这样吐槽了一下,逗得杜丽咯咯笑个不停:“你还知道个‘天凉王破’,行么,什么时候也看起言情来了?”

    杜丽并不是个很妖娆的女人,样貌也并非艳丽,而是那种小家碧玉型的,当然,这要在她不说话的时候才能感觉到,一旦说话便平白多了些大姐头的味道,不过这也就是在崇九他们面前了。

    崇九见过杜丽跟郝副总说话时候的样子,那叫一个贤淑温婉,看过一次险些让他酸得吃不下饭,女人,真是能装!

    不仅能装,杜丽还是个很聪明的女人,郝副总多少也是个总,身边的女人不到两位数,也有五六个,偏偏她,能够混成了副总秘书不算,还把干弟弟也带上成了经理,如今更是进一步成了主管助理,而这个主管还不是一般的主管,由此可见她的能耐。

    见到干弟弟还是一脸的困惑不解,她心情挺好地解释了两句:“你当就这一件事啊,底下牵着不知多少头呐。我干嘛费那么大劲儿把你塞到陈少身边啊,还不是因为人家能耐——你这脑袋我是不指望能够学到什么,但跟着做总不会有事,以后肯定还会有大前程。——姐姐我以后可是要靠着你养的,你可给我争气点儿,别乱说话,老老实实的。”

    “哎,我都听姐的。”崇九小时候就跟这位姐姐好,干姐弟的情义比亲姐弟也不差,摸摸脑袋笑着应了一句,以后也不再多话,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想都不想的。

    他这种态度倒是讨了陈长青的喜欢,那种想得多的人就喜欢心思简单点儿的,哪怕蠢呐,起码说了就做,用起来方便。

    渐渐地,崇九见得也多了,愈发觉得这位陈少的本事神鬼莫测,你说他怎么就能一下子想那么多事情呢?不过两三年,半点儿不见扩张的迹象,倒是其他的出头椽子烂掉了几根,由此又带出一些什么,却也没沾到星辉的身上,光是这一点就让崇九佩服不已。

    “这才是通天手段呐!”见得多了,杜丽又比一般的女人聪明,对那位陈少便多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这样的男人才是顶天立地的男人,可惜……软硬不吃,也不知道对方喜欢什么样的……

    女人一旦有了情爱之心便会发傻,杜丽也不能免俗,好在她还算清楚自己这种配不上人家,人家也看不上自己,多了些理智,也就不会做出什么糊涂事,能够安安生生享受富贵生活。

    郝副总就少了这一份理智,不该伸手的时候伸手了,引来了一些麻烦,“愧疚”之下,出了车祸,丧生了。

    到底是公司员工,还是个总,他的葬礼,陈长青作为同事也出席了,一众人等面色凝重,还有不少人对着家属的眼泪表示哀悼,同时说了些好听的。

    哀悼会当天,不仅是星辉公司的人在,还有些别人也在,看着那些人握手感慨,言谈之间把郝副总说得那样好,刘铭宇几乎忍不住想要嘲讽。

    何靖却比他沉得住气,用手机偷拍了陈长青一段儿,才说:“我怀疑陈长青跟华宫有关系,以前是咱们忽略了,不然……”

    想到星辉的跃龙门,想到那个好容易获得的承诺,何靖颇有些自投罗网的自嘲,若不是这两年又得了一些别的线索,他可能不会这么快怀疑对方,陈,姓这个姓的人可实在是太多了些。

    怎么说也是第五大姓,多少人都姓这个,所以一时间没关联起来也是正常的,但,一旦注意到了,就无法再当做巧合,哪里有那么多巧合呢?

    “现在跃龙门已经不办了,他们类似的事情做得少了,再想查恐怕……”刘铭宇有些烦恼,陈长青这个人已经观察过一段时间了,男女不近的,想要安排个人靠近都不容易,实在是……

    “别着急,慢慢来,已经这么久了,不在乎更久一点儿。”何靖的视线还看着那个方向,却不是在看陈长青,而是看向和陈长青握手的少年,那是郝副总在国外留学的儿子,唯一的亲生儿子,不过……

    似乎是注意到了这边的目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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