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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泉鸣玉-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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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办妥了。”云朗回禀道。

    千家的男丁不多,除了当家的大公子千锦外,还有已归隐的千老爷子千晓生及一位游手好闲的千家二爷千木。

    千木正是千家的弱点。千木是出了名的败家子,游手好闲,嗜赌如命。

    千家虽然门风严谨,但是千老爷子对这个儿子却是极度地纵容。千锦对这个嫡亲的二叔更是无原则地忍让包庇。

    因为若是没有千木,就没有如今的千锦了。

    当年千锦的父母带着只有六岁的千锦外出,遇到劫匪,千锦的父母当场被杀。

    随兄嫂同行的千木抱着千锦,被劫匪们砍了十几刀,他依旧是抱紧千锦不肯撒手,直到获救之时,浑身是血的千木才昏死了过去。

    千锦和千木被路人所救后,千木竟然也奇迹般地死里逃生,只是因为惊吓和伤势过重,患上了不举之症。

    千家四处求医问药,始终无法治好千木的隐疾。千木的性情慢慢地变得喜怒无常而且暴躁,又染上了赌瘾,无法自拔。

    千家是大富之家,稍有行差踏错,怕就是毁家之祸。有千木这样的人在,本就是极大地祸患。

    千老爷子也曾狠下心来,对千木重惩,甚至断了他的右手,可是千木依旧无法戒掉赌瘾。

    千老爷子对这个惟一的儿子到底是不忍痛下杀手,只能由他去了。而千锦对这个二叔,始终有一份愧疚和感恩之心,他又是晚辈,对千木的行为就更是听之任之了。

    所以要引千家入瓮,最好的方法就是从千木入手。

    云朗手下有的是能人异士,天下第一赌王也在其中。

    “千木输红了眼,把千家祖宅的地契也偷了出来。”云朗微摇头,也有些鄙夷:“将地契也输了之后,他在家中醉酒施暴,竟将伶馆的一个小倌儿杀死了。”

    “哦。”云轩也有些意外:“伶馆报官了吗?”

    “千晓生许以重金,让伶馆瞒下此事。但是伶倌的家人不依不饶,吵上千府,与千府的护院发生了冲突,又伤了两人。”

    “此事惊动了地方县衙。千家又想买通官府,但是那地方县衙铁面无私,不仅将千木捉拿归案,又以收买朝廷命官、徇私枉法之罪将千晓生也收押了。”

    云轩不由笑道:“那地方县衙是何人?”

    “是新进的恩科状元,展皓。”

    云轩点点头:“千木杀人偿命,按罪论罚。只将千老爷子赎出来就是了。”

    云朗微犹豫了一下道:“这件事,想来千家已给小夫人送了消息,爹想必也知道了。”

    云轩轻叹了口气:“反正我在爹那里已是存下了不少板子,也不差再多这一顿儿了。”

    “昭儿,你觉得这件事如何?”云轩轻敲了敲身侧的桌面,让昭儿回魂。

    昭儿有些脸红,小心翼翼地问道:“为何伶倌还会有家人呢?谁会狠心将自己的孩子送去那种地方呢?”

    “被生活所迫,或是其他什么原因。当父母的自然有权任意处置子女的。”云轩觉得昭儿的关注点有点与众不同。

    “其他的,你还想到了些什么?”云轩耐着性子再问。

    云昭摇了摇头。

    云轩有些无奈,看云朗。

    云朗提点昭儿道:“千木的一己之私,连累了整个千家。千家之所以一错再错,以致局面不可控制,都是因为从纵容千木犯错开始。”

    “是。”云昭明白了。

    其实云昭想的是,什么是千木犯错,根本就是你们设计陷害好不好。

    云轩似乎听到了云昭的心声,淡淡地道:“若非千木嗜赌,怎会让人有机可乘?况且他因身患残疾,便自暴自弃,甚至暴虐成性,害人性命,就更加是自作孽,不可饶恕了。”

    “是。”云昭再应,心里不由砰砰地跳,难道大哥会读心术不成。

    “从今儿起,让昭儿多读读术数权谋的书,好好活络一下脑子。”云轩觉得昭儿好像有些笨。

    “箫家如何?”云轩又问云朗。

    箫御史昨日不知何故动了家法,将其子打了半死,并逐出家门,直接扔到了大街上,此事闹得沸沸扬扬的。

    云朗笑道:“箫若前那个蠢材,自从上次见了千锦一面后,竟起了思慕之心。这次听闻千家罹祸,便想着趁火打劫,去求娶千锦,却是被千锦命人轰了出来。”

    “箫若前又琢磨着能示之以恩,就又利用他爹的名头,去县衙找展皓要人,却被展皓拿了帖子向箫御史告了一状,箫御史气怒之下,打折了箫若前的一条腿呢。”

    云轩不由蹙眉:“箫若前真是会添乱。”

    云轩想的是,自己纳千锦为妾这件事情若是被箫御史知道了,箫御史少不得又要借故到他爹杜王爷那里去巴拉巴拉一番的。如此一来,他在他爹那里可是要罪加一等了。

    “我已将箫若前暂时收留到京城的别苑,方才又让云逸过去帮他医治断腿,待他爹气消了一些,他的腿伤也养好了,就送他回去。”云朗禀告道。

    云轩对此也不置可否。毕竟云朗和箫若前还有一些交情在,云朗此举也在情理之中。

    云昭这才知道为何三哥云逸不在府内,原来是被二哥派出去办事了。

    云昭知道三哥医术精妙,但是却总觉得古代人的医术应该高超不到哪里去,但是听二哥的口气,却似乎连断腿都能医治呢,那可真了不得了。

    云昭班上的一个同学,打球的时候摔断了腿,到了医院,又是“打钉子”,又是“拆钉子”的,折腾了两年,后来走路的时候还有点一瘸一拐的呢。

    云昭忽然觉得这有宋朝天大地大的,不知是什么样的风土面貌,人情世故,自己穿越过来之后,也不曾见到,实在该四处游历一下,开开眼界的。

    “大哥。”云昭贸贸然开口:“我能去外面看看吗?”

    “你想看什么?”

    “就是随便看看。”云昭心道,你们家的规矩,不许人随便出门的,你还来问我。

    “如今你大了,未奉命或是未听差是不可随便出府的。”云朗笑道:“你只需找个名目来做做,自然可以出府看看。”

    “什么名目?”云昭纳闷。

    “你喜欢做什么啊?经商?学医?为官断案?亦或行军布阵?”云朗笑问。

    都是好职业啊。云昭从没想到自己的这个年龄已经可以做这许多事情了。

    “我想当兵。”做个军人是云昭一直梦想的事情。

    “当兵?”云朗不由失笑。

    “那也好。等娘的忌日过后,再向爹爹禀告吧。”云轩点了点头:“你可以先在你二哥手下历练。”

    男孩子入行伍之中锻炼,总是好事。

    “谢谢大哥、二哥。”云昭立时喜笑颜开。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云轩说到这里,面上更是带了笑意:“爹已经应了小孟之请,吩咐娘的忌日之后,就先为你和小孟暖房。”

    暖房是有宋的一项不成文的习俗。已订立婚约的狐男和狼男在正式成婚前,狼男可“入赘”狐男家中一段时日,名曰暖房。

    据说这种习俗最初源自乡下。狼男在求娶狐男前,要先去狐男家当一段时间的“上门女婿”,给狐男家里干活,当劳力。

    工钱自然是没有的,但是可以享受“提前洞房”的福利。

    暖房的时间,因各地风俗不同,也长短不等。有些地方几个月,有些地方要几年,还有个别地方,甚至要十几年。

    这当然是因为在生产力还极其低下的时候,男劳力是极其珍贵的。但是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就因为是“狐男”,好不容易成年了,就要“嫁”到别人家去干活儿,实在是不甘心,所以才想出了这样的法子。

    慢慢地,暖房的习俗也被达官贵人和士大夫所采纳。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家里也缺少劳动力,而是因为更深层次的原因了。

    比如说,若是狼男不举或是嗜虐成性,那么暖房时,就可以提早发现,那狐男家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取消婚约,而不受人诟病了。

    本来杜王爷吩咐了,孟啸松和昭儿的婚事不急。因为昭儿才回到王爷府,有许多知识礼仪的还要重新教,况且孟啸松居丧刚满,而昭儿的年龄还小。

    但是孟啸松急啊,这么多年的守身如玉,他容易吗?而且现在一看到了昭儿,他立刻就百抓挠心似的,他就更难了。

    可是怎么办,怎么办呢?哎呀,天赐良机啊,昭儿竟然误伤了他那里,他脑筋一转,立刻就有了一个很好的理由。

    他趁着杜百年去看望他的时候,就万分诚恳地跟杜百年提起了暖房的事情,因为他那儿受伤了,他怕留下什么隐疾,日后对昭儿不“好”啊……

    杜百年一听,有理!小孟真是个好孩子啊,处处都为昭儿考虑啊……

    “暖房!三日后,必须地!”

    “孟小葱,你这个变态!”云昭听了风归关于“暖房”的含义解释之后,脸都绿了。

    他还以为这种事情离自己还十万八千里远呢,但是实在想不到会这么快,三日之后!就是自己的“洞房花烛”之时。

    “我不同意,我不愿意,我才不要和他暖房。”云昭气得直摔枕头。

    “四爷,枕头不舒服吗?用不用小的给您去换?”风归听到屋内的动静,在门外恭声请令。

    “滚!”云昭粗鲁地道。

    “是。”风归立刻就“滚”了。

    云昭无奈地躺倒在床上,把宣软的枕头捂到脸上:“让我给他做贤妻,我还不如把自己捂死得了。”

    其实昭儿倒不是反对成亲这种事情。毕竟他也是到了春暖花开的年龄。只是在现代时,他这个年纪还是被要求只能学习、学习、再学习的时候,其他的一律不准多想,他又是个听话的好孩子,还真得没有“早恋”过。

    而且他们学校校风严谨,男生女生分得很开,都是女生和女生一起玩,男生和男生一起玩。

    提到一起玩的男生,昭儿忽然想起杜云斐来。

    昭儿是班上的体育委员,杜云斐是班长,跟他是铁哥们。

    他们幼儿园时就认识,一起上了小学,一起上了初中,一起上了高中,经常形影不离。不知道的人,听了他们的名字,常以为他们是亲兄弟。

    只是杜云斐长得更清秀,更瘦弱一些,性格也更腼腆。

    那时云昭的妈妈还常取笑说,若是云斐是女孩子就好了,将来可以嫁给昭儿,给他当媳妇。

    两个人在学校里,也经常有人开玩笑,说他和杜云斐适合“搞基”,他攻他受,他直他弯的,大家嘻嘻哈哈地,也不当一回事儿。

    反正这种玩笑大家经常开的,不仅是说他俩,谁和谁走近了一些,一起玩球了,一起吃饭了,大家都会这样开玩笑,谁也没当过真。

    但是到了有宋朝,一切都变得真实了,而且躲还躲不过去。

    而且有宋朝的这种习俗,已经根深蒂固,再自然不过,堪比现代社会的发达国家呢。

    在穿越前,云昭看网上的新闻,便是连苏格兰那样保守的国家,同性婚姻都已经被承认合法了,那有宋的这种由来已久的习俗,也就更没什么了吧。

    云昭忽然想起凌墨,他和大哥不就是那种关系吗?一想到凌墨那样出尘、俊逸的男人也要在大哥身下委婉承欢……昭儿的脸立刻就红了,心里直骂自己下流。

    过了一会儿,云昭忽然把枕头拿下来,一翻身坐了起来:“暖房就暖房,只是谁直谁弯还不一定呢。”

第26章 贤妾凌墨() 
祭礼自午时三刻起。

    祭礼之前,当然还是要沐浴。

    云昭自床上爬起来,推开卧房的门,风归已经在门外侍立等候了。

    走过红木雕花的回廊,阳光沐浴下的香房在郁郁葱葱的树木和花草掩映下,很静谧也很温馨。

    香房,就是有宋的厕所,堪比六星级酒店的奢华。

    雕梁画栋的举架,大理石的地砖,大理石的贴墙瓷砖,白瓷的浴缸、青瓷的坐便,玉石的手盆,先进顺畅的水循环系统,布局宽敞合理,分工明确,干湿分离。

    这里不得不提一提有宋的瓷器制造技术,简直是登峰造极了。

    比如这个能洗泡泡浴的鱼形浴缸,精美的造型,流畅的线条,釉色均匀。旁边摆放着精巧的精油、香薰用品,铜鼎、琉璃盏,碗灯等等,造型精美、做工精湛、颜色亮丽,让人叹为观止。

    青瓷的坐便,更像一件精美高档的摆设,烫画精美无比。

    还有洗手池,碧绿的玉石打磨,水流过去,不留痕迹。

    昭儿沐浴一新,在屏风后的更衣间内更衣。室内温暖,暖炉上氤氲着提神醒脑的玫瑰香气。精美的枫木坐床,放着一层厚厚的舒适的纯棉软垫。

    八宝桌上的果茶温度正好,甜甜地,凉凉地。旁侧同色的枫木衣架上,挂着纯白的崭新的内袍。

    昭儿并未曾见过在这里洒扫的丫鬟,因为他每次来前,这里的小厮、杂役和丫鬟都要回避的,他们地位低下,没有伺候主子的资格。

    杜家的主子,都由贴身暗卫服侍。

    风归侍奉着云昭更衣。穿上白色内袍,罩上黑色外袍,并在外袍上束白带,即为礼服。

    内袍柔软舒适,外袍平整挺括,袖口和领口上都刺绣着复杂的罗纹,只是这罗纹与平素的衣饰不同,是专用于祭礼的纹饰。

    云昭近日已经习惯了这些精美的服饰,感觉自己仿佛穿越进了一部投资浩大的宋代古装戏。

    云昭喜欢研读历史,宋朝是他非常喜欢的一个朝代,科技经济发达,人民富庶。

    但是有宋与宋朝依旧是有很多区别,尤其是瓷器的广泛使用和技术之先进,便是现代社会都无法比拟。

    云昭觉得一个朝代的卫浴系统,很大程度决定了这个朝代的科技技术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的富庶程度。

    能生活在有宋,确实很幸福。

    当然,如果不是狐男,不需为人暖房的话,应该会更幸福。

    云轩也正在沐浴,只是侍奉他的是凌墨,而非风前。

    云轩的浴缸也是方方正正的大浴缸,很宽大。

    凌墨跪在台阶上,为他轻轻按摩肩颈。

    “爹吩咐你什么事?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凌墨一早去见杜百年,杜百年吩咐他去附近的寺庙替小夫人上香,凌墨在半个时辰前刚刚回来。

    云轩听了凌墨的回答,不由微微一笑:“爹倒是疼惜你。”

    凌墨的手微顿了一下:“是。”

    “不许伤人。”云轩淡淡地吩咐。

    “那杀人呢?”凌墨亦是淡淡地应。

    今日祭礼,不仅是皇上子易要来杜府,朝中的达官显贵几乎都会过府问礼。

    凌墨他爹早已不在户部为官,被云轩外派了巡查,常年驻扎天山。

    只是凌墨嫁与云轩为贤妾的事情,在朝中上下依旧引起不小的震动,多的当然就是各种羡慕嫉妒恨。

    凌墨容貌俊美,武功高强。先不说闺房之乐,艳羡旁人,就凭他那一身出神入化的武功,无论是在朝为官,亦或军中立功,都将是极好的倚仗。

    多少人想要求娶凌墨为贤妻而不得,偏他就做了云轩的贤妾。

    位高权重的年轻丞相,本就是招人羡慕嫉妒恨的,偏又携得如此娇男美眷,简直是让有些人嫉妒得发了狂。

    尤其是一些曾在凌墨手下吃过亏的人,觉得报复的机会来了。

    贤妾也是妾室,地位甚至还在普通妾室之下,不过是男人用来取乐或是炫耀的财产,可以任意处置。

    尤其是酒宴之上,贤妾常被客人调笑,主人亦不能以此为杵。贤妾本就是用来取乐的,自然不至于为此得罪客人和朋友。

    甚至将贤妾送与亲朋共享,更是司空见惯之事。

    凌墨到杜家不久,正逢杜家盛宴。凌墨侍立云轩身侧执壶。

    信国公世子对凌墨倾慕已久,曾多次去凌府提亲,都被凌家所拒,如今瞧凌墨青衣缎带,侍立人侧,心里又是怜惜,又是愤恨。

    我以信国公世子贤妻之名待你,你弃之如敝履;如今却甘愿为人贤妾,执壶而立,是有多不识抬举,又是有多对我不屑。

    信国公世子愤恨难平之下,连尽三斛烈酒,趁着酒意,到云轩身前敬酒。

    凌墨执壶倒酒,信国公世子连饮三杯,却是不肯离开,并借酒装疯,拉着凌墨的胳膊,只让凌墨倒酒。

    云轩正巧被义国公拉去给杜王爷敬酒,无瑕顾及凌墨。

    凌墨不耐信国公世子纠缠,抖手将信国公世子甩飞了出去,正砸落在屏风之上,当时就折了一条胳膊和一条腿。

    酒宴之上,出了这样的失礼之举。信国公世子只是酒后失仪而已,但是却众口一词地诟病杜家家教不严。

    云轩自然是重重罚了凌墨一顿家法,杜王爷虽然心疼凌墨,却也不曾求情。便再是情有可原,但是如此失礼之举,必定为世家家法所不容。杜王爷希望凌墨能记住教训,以后遇事能以大局为重,多加忍让。

    偏凌墨的字典里,除了对云轩外,对其他人,并没有这一个“忍”字。

    不久之后的中秋之宴,戏码再度重演,义国公世子又被凌墨扔出去了;然后是重阳之宴端王爷被凌墨扔了出去;然后是腊八之宴,吏部尚书苟大人被凌墨扔出去了……

    去杜王府做客赴宴已经成为一项危险系数极高的行为,但是,依旧有达官显贵趋之若鹜,前仆后继,缺胳膊断腿地无怨无悔……

    杜王爷不愿意了。半年不到,杜王府的藤条都打折了好几箩筐了。凌墨身上的伤就更是没断过。可是凌墨这脾气就是不改,云轩也从不曾宽免。杜王爷却是越来越心疼凌墨。

    好在杜家盛宴不多。逢年过年无法避免的,杜王爷便寻了各种差事将凌墨派出去,免得再有人借酒寻事,凌墨闯祸。如此,总算是消停了半年。

    今次杜王妃忌日,杜家自然要盛宴而待。杜王爷便又给凌墨派了差事,自然也是疼惜凌墨的意思。可是这次,凌墨却是辜负了杜王爷的好意。

    去城外上香,便是坐马车去,也总要入夜而回。但是凌墨提纵身法,施展绝顶轻功,半日而归。

    因为这次,皇上子易也要来。

    云轩与子易的关系,虽不曾在凌墨跟前刻意提及,却也不曾避讳。

    凌墨虽是未曾见过子易,子易也未曾见过凌墨,将他们联系在一起的,只是云轩这个男人,所以他们对对方都很好奇。

    凌墨当然不会说出这个缘由,但是云轩已经有些薄怒:“杀人?你这一路来杀的人,还少吗?”

    凌墨这才醒起,自己还有错处记在云轩账上呢。

    “墨儿知错。”凌墨垂了手,跪直身体。只是他这一句应错,根本没有丝毫诚意,云轩如何听不出来。

    “你真心知错吗?”云轩自浴缸内站了起来,带起一溜的水花:“该杀可杀之人,杀也便杀了,若是为了一己之私杀人,可是坏了我的规矩。”

    云轩的手抬起凌墨的下颌:“可有冤杀错杀之人?”

    凌墨微咬了下唇,道:“没有。”

    云轩倒被凌墨执拗的模样气笑:“还敢说没有?那中州提刑司死得可冤?”

    中州提刑司为官清廉,尤擅断案,还是杜王爷门生。正是壮年,却在月前,死在凌墨剑下。

    当时月夜,凌墨吹笛。中州提刑司查案路过,见了凌墨惊为天人。

    “只因为他问你一句,凌将军是否箫艺了得吗?”云轩微扬了眉,问道。

    凌墨面上一红,垂下目光:“是。”

    “做我的贤妾,委屈你吗?”云轩冷了声音。

    凌墨垂头不语。

    云轩的手上微用力,凌墨瑟缩了一下,依旧跪得笔直。

    “要乖就乖乖地,偏是又乖又执拗的。”

    云轩松了手,站得更直:“过来侍候着。”

    他站着,凌墨跪着,凌墨微抬头,看见云轩的挺立,脸色又红,却还是膝行一步,靠近云轩的双腿。

    弄玉吹箫,凌墨并不喜欢,可是云轩喜欢,他只能乖乖照做。

    “墨儿的箫艺确实不错。”云轩的手揉了揉凌墨的头,带着一丝促狭的笑意:“羌笛吹得好,箫吹得更好,又何惧人说?”

    凌墨被云轩的话说得着恼,却又无法辩驳。云轩已经顺手抱起了他,将他按在旁侧的八宝桌上,不留一丝余地侵占了进去。

    凌墨只得抓紧八宝桌的桌沿,承受着云轩的力道,咬紧双唇,以免发出声息来。

    云轩已是习惯了凌墨在这种时刻的默不作声,虽然这似乎让这样的运动少了许多情趣。

    云轩有时也会故意弄得凌墨忍不住呼痛出声,增添一些乐趣,但是大部分时候,却也并不太在意。

    毕竟凌墨的身体实在太过甜美舒适,让云轩很是满意。

    直到风前不得不来轻叩房门,打断了云轩的兴致。

    风前在门外低声禀告道:“皇上一刻钟后将莅临王府,王爷命大少爷准备迎驾。”

    云轩这才鸣锣收兵,重新沐浴更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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