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综神话]寡人有疾-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简介:现代妹子穿越商纣王,努力不被炮灰本文又名——纣王的脱轨人生诸天神仙一锅烩假如纣王是个GAY本文周四入V,谢绝转载,盗文者自重过客其他的文:(此文暂停中)存稿文:胡言乱语:PS,不要在配角栏找CP,人生需要悬念嘛~~PPS,过客的Q群:,感兴趣的来好了,要让过客知道是你们哦~
://55625
第1章()
穿到古代当皇帝,怎么样?当然是左手小弟排排站,右手妹子成后宫。不如此,怎配“穿越”二字。
叮!打住!小弟什么的,就算了。后宫什么的,作为一个笔直笔直的前妹子,敬谢不敏啊。啊,汉子也不要!没有套套的世界,不管是走后门,还是被走后门,都太恶心了。
穿到商朝当大王,怎么样?当然是八百诸侯全灭尽,丰功伟绩媲始皇!
嘟!暂停!让我先把纸捣弄出来。竹简什么的就不提了,出恭用竹片,妥妥的菊花残的节奏啊!清水而未见荤腥,先菊花残,太虐了。
穿成商纣王,怎么样?当然是拳打准提,脚踩原始,逆天改命,所向披靡!
啊哈!先缓缓!待我躲过了黑色料理再说。土豆、地瓜、茄子、苹果、辣椒,都是见不到的;煎、炸、烹、炒,想都不要想。一个青铜鼎——对,就是博物馆里的那玩意——扔一大堆肉,放点儿盐巴,煮!没滋没味的,就是最顶级的御膳了。烤肉倒是有,酱料就不要想了。唉,别说纣王这花样作死选手了,就是秦始皇那人生赢家,也是吃不上西红柿炒鸡蛋的可怜人。
所以,到底怎么样呢?修仙吧,不求长生,但求辟谷,不吃不排,便是极好的了。
某不学无术的现代女穿越古代,子姓,名受,性别,男。按照现代人的习惯,给他(她?)取个昵称,应该是“小受”“受受”“小受受”。幸好,古人不走这种萌蠢路线。都说,名字寄托了父母对孩子的美好愿望。所以,攻不起来,真心不是他的错。
很想将愉快的吐槽生活进行到底,残酷的现实告诉他,穿越的人生不可以这么没心没肺。虽然历史是数学老师教的——真的哦,那哥们后来真的去教数学了——并且大半还了回去,杂七杂八、胡编乱造的书,他还是看了几本。叫“子受”的古人,他恰好知道一个——传说中的殷纣王嘛。因为这名字太特别,他还特意百度过这货——在正史中还有几分正面评价,野史传说中,就无限黑了。当然,重名也是有可能的。虽然想不出怎么会有人给孩子取暴君的名字,但万一是架空呢?但是,“子受”这个名字,加上被称为“大王”的老爸,再配一个时不时出现,头生三眼,唤作“闻仲”的大臣——这个“子受”还能是别人吗?
真不幸啊,不只是纣王,还是头上压着一大堆神仙的纣王呢。唉,他能指望那个闻仲只是个天生畸形的普通人吗?
很快,子受发现,最糟糕的,不是几十年之后的封神,而是生活中的种种不便,比如出恭用的竹片,比如黑暗料理。
子受为他的人生定下了三个目标:
一、发明柔软的厕纸
二、逃离黑暗料理
三、不当纣王
第一条在子受七岁的时候完成了。商是个什么社会,不学无术的子受不知道。他只知道,商是有奴隶的。什么是奴隶呢?那就是等同于货物的人,随奴隶主怎么折腾,都是理所当然的。殷商王室是最大的奴隶主,身为最大的奴隶主之一,子受年纪再小,提出的要求再无理取闹,奴隶也要拼命完成。
子受也没让奴隶做什么艰难的事,不过是捣草木汁而已。之前已经说过,子受学问不好,乱七八糟的书看了不少。他知道纸的原料大概有草根、树皮、破布什么的,还有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混在一块儿又是煮又是捣的,最后烘干了就是纸了。他让奴隶们按照这个法子造纸。
不用想也知道,如果真的按照这法子造纸,他这辈子都看不到纸。不过,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尝试了三年整,子受终于看到了他心心念念的纸。
洁白光滑是不用想了,新鲜出炉的纸,黄不拉几的,还能看见植物纤维的痕迹,滴上一点水,晕开一大片,写字是完全不成的。这纸,真的只是厕纸。
说实话,子受都不想承认那是纸。
子受的挑剔影响不到其他人。包括帝乙在内的殷商贵族,都为“纸”的发明点了赞——虽然他们都不知道“点赞”是个什么玩意。纸迅速风靡朝歌,并向其他诸侯国扩散。
但凡今穿古的穿越者,都能点亮诸如“发明小能手”“生财有道”的称号。因为对“纸”百般嫌弃,子受没能保住技术专利,借以大赚特赚,劣质厕纸的发明依旧让子受名声大噪。更因为毫不利己的行为,他得到了更多的称赞。
都说人的所作所为直接显示他的格调,于是,子受的格调就是劣质厕纸等级的。
第二条,子受无法可想。他不是贤惠的家务小能手。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说的就是他。即使将来他上位,派出了殷商版的张骞,再等上十多年,等回了原产自西域的种种食材,他也只能生吃,或是扔进鼎里煮了。何况,谁能保证神话世界的地图和历史的地图一样呢?万一,压根儿就没有那些地方怎么破?
子受没想到,他这么快就看见了曙光。
厕纸问世之后,帝乙觉得他这个小儿子是个可造之材,不应该荒废下去了。于是,子受被送到出身截教的太师,长了三只眼的闻仲手下学习。
在子受之前,闻仲还有一个弟子——比子受大了两岁,整天上房揭瓦,熊得不能再熊的黄飞虎。另有一个不记名的小拖油瓶,黄飞虎的妹子,黄飞凤。
子受亲眼看见,闻仲的第三只眼睛中射出精光,将上蹿下跳的黄飞虎定在原地。
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仙!他还以为闻仲那是先天畸形呢!
于是,子受下定决心要修仙。神仙嘛,都是吸风饮露的。换句话说,都是不用吃饭的。或许他吃不到后世的诸多美食,但是,他可以逃离黑暗料理啊。
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闻仲本是不想教子受法术的。不是子受不好,而是,修道之人有一条默认的规矩:帝王不能修道。这个很好理解嘛。东方修道之人,尽出三教门下。修道之人有师承,有道统之争。帝王若是拜入哪家门墙,那还让不让别家活了?至于帝王长生不老,永不换届什么的,本就是长生不老的仙人们,还真不在乎。
闻太师意志坚定,却敌不过子受破下限、掉廉耻的撒娇卖萌。于是,今天教两句心法,明天教一个法术,等闻太师回过味儿来,才发现,他已经教了子受许多不该学的东西。更要命的是,这位小王子学得有模有样,兴致十足。无奈之下,老太师只能自我安慰,大王和王后不止这一个孩子,下一任君王不一定是这个。当然,闻仲没忘记告诫子受,不能把学了法术这回事说出去。但凡有点儿名头的人都知道,点亮了修道技能点的,当不了君王。所谓王子,就是君王的备胎。当不了君王的王子,那和养废了没区别。如果帝乙知道他闻仲把小儿子养“废”了……那场面太美,还是不要想了。
第三条,不当纣王。如果没有那些个神仙,子受可以老老实实地当商君,励精图治,广施仁政,防患于未然,那个“纣”的谥号怎么也落不到他的头上。但是,这是个有神仙的世界,也就是说,某些事情是注定的。即使他不去调戏女娲的塑像——百合+恋物癖,好重口——封神之战也会以别的理由打起来。所以,达成“不当纣王”这一命题的先决条件就是不当商君。
这个好办,他已经在做了——君王不能修道,他已经在修了。只要在他的便宜老爹挂了之前,修出名堂来,王位就没他什么事了。
其实细算算,王位也不一定就是他的嘛。帝乙儿子一大堆。子受的亲娘手段高超,不是她肚子里爬出来的,都被打压得死死的。在子受之前,王后还生了两个儿子,子启和子仲。论资排辈,子受才第三。前面的两个身体健康,不像熬不过帝乙的模样。
所以,只要子受自己不蹦跶出来争王位,他还是很安全的嘛。
就这么盘算了一圈,子受彻底安稳了。没有了那种被命运追赶的紧迫感,子受终于能欣赏人生道路上的风景了。→_→啊喂!你说谁是风景啊?!
黄飞虎和黄飞凤的父亲是镇边老将黄滚,母亲已故,两个孩子没人照顾,就被托付给了闻太师。→_→所以,闻太师手下的学生,都是关系户。
正常情况下,特权阶级家的孩子,都是坐在家里,等老师上门,没权没势的孩子才在老师家里头蹭吃蹭喝。但是,闻太师不一样,他是仙人。(在古早的年代,神权总能压王权一头——子受语)身为商朝王子的子受才是送货上门的那个。
于是,子受和黄氏兄妹成了邻居。
黄飞虎啊,殷商名将,老婆被纣王逼死的那位,现在还是个上房揭瓦的熊孩子,每天都会被闻太师定在阳光下暴晒一个时辰。
黄飞凤啊,疑似纣王黄妃的那位,对,就是被纣王从城楼上扔下来的那个,现在还是个挂着鼻涕的小丫头。
看着这两位,子受觉得,纣王的命运,离他真的很远呢。
第2章()
时光如白驹过隙,匆匆而逝。
似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子受成了十一二的半大少年。修道五年,子受不知道自己的本事究竟如何,翻个墙,生个火,抽翻大他两岁的黄飞虎,不在话下。当然,闻仲收拾他也不在话下。辟谷那玩意,他一直没学会,每次尝试,都饿得个头昏眼花。瞧着闻仲平日里该吃吃,该喝喝,无所顾忌——难道修道之人没有该项技能?这可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子受的小伙伴们也有了长足的长进。
黄飞虎初步摆脱熊孩子状态,有那么一丁点儿少年将军的风采。听说闻仲下次出征的时候,会带上这小子。黄飞虎为此炫耀了许久。
黄飞凤接替了她哥哥“熊孩子”的称号,整天调皮捣蛋,一点儿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闻仲不只一次怀疑,当年黄滚托付给他的,不是一儿一女,而是两个儿子。
这年春天,新上任的东伯侯姜桓楚带着一双儿女来朝歌朝贡。每一个新上位的当权者都面对一个尴尬的境况——地位不稳,程度不一而已。姜桓楚这个严重了点儿:他老爹给他留下了好些个能干的兄弟,不老实的臣属。为了安抚住这些人,姜桓楚来朝歌求援了。他这双儿女,儿子嘛,哪儿来的带回哪儿去,女儿就要留在朝歌了。
姜桓楚的意思,明眼人都看得明白,帝乙自然不是瞎子。他让与姜小姑娘年龄相仿的子受和小姑娘好好相处。
东伯侯的女儿,和子受年纪相仿——这姜小姑娘就是那个被剜了眼睛的姜王后吧。
平心而论,姜小姑娘举止端庄,模样标致,虽年纪尚小,亦可看出其可观的发展前景。然而,她是原本纣王的王后,立志不当纣王的子受怎么能娶她呢?不,应该说,就冲着她是个女人,子受就不能娶她。
子受斜眼打量了小姑娘半晌。就在小姑娘害羞的低头的时候,子受刻薄地说:“前面和后面一样平,也好意思说自己是女人!”既然对人家无意,就不要去刷好感度。而且,这小姑娘纤腰袅娜,还有那什么最是一低头的温柔——十多岁的小萝莉,竟比他上辈子的成熟女人还有女人味儿,有没有天理啦!
商是个什么地儿呢?那是个还有着生殖崇拜的地方。这里对女人的审美,是大胸肥臀,一看就知道好生养。姜小姑娘才十岁出头,裹着厚重的衣裳,就是吃了激素,也看不出曲线啊。然而,这些都不妨碍小姑娘对“美”的向往。子受这话的伤害值,不亚于对现代妹子说她长了水桶腰。由此可见其恶毒。
姜小姑娘是东伯侯家的娇小姐,做不到唾面自干。她震惊地抬头,瞪着子受,打量了一番,发现这位出言不逊的商朝王子长得人模狗样的,没有可以攻讦的地方。
“你给我等着!”姜小姑娘瞪圆了眼睛,恶狠狠地说。随即,登登登的跑走了。
自此,姜小姑娘与子受交恶。
姜小姑娘不愿忍气吞声。她能做什么呢?告状呗。
姜桓楚本就是有求于人,自然不会为了这点儿小事出头。
帝乙口头上嫌弃了子受几句,就将此事轻轻揭过。他只是要给小姑娘在朝歌找个婆家,好让她名正言顺留下来当人质,有不一定非要自己儿子上嘛。
综上,子受光明正大的摆脱了姜小姑娘——他自以为的。
再次听到姜小姑娘的消息已经是两个月之后了。
这一天,子受乐呵呵地再次抽打了黄飞虎。黄飞凤见不得她哥哥受苦,出言挖苦道:“老婆都让人抢了,还有心玩乐呢!”→_→听着纯种古人,巾帼不让须眉的黄妃凉凉说出“老婆”这么现代的词汇,小受受你觉得自己罪孽深重吗?
“我哪来的老婆?”子受卷着袖子,擦了擦汗,问道。
“还装傻!不就是东伯侯的女儿?”黄飞凤白了他一眼,说。姜桓楚的目的,帝乙最初的打算,这几个熊孩子都看得明白。
“别!那妹子娇滴滴的,不掐就能滴出水来,我可消受不起。”子受故作惊恐道。
趁着子受和黄飞凤说话的空档,黄飞虎哼唧着,爬了起来。他拍了拍衣服上的土,劝道:“知道你不喜欢她。我也不喜欢那种娇气的女人。问题是,陛下不嫌她娇气。你总得娶一个,东伯侯的女儿,很不错了。”
“那我宁愿娶你妹子。”子受无所谓地说。
“别!”黄飞虎慌忙说,“就你们俩这性子,凑一块儿,我迟早得为你们中的一个收尸。”
“你说什么呢?!”子受未及开口,黄飞凤先不干了。她冷笑一声,道:“黄飞虎,你最近本事见长啊!来来来,跟我练练!”
欣赏着黄飞凤毫不留情地□□她哥,子受漫不经心地问道:“那个姜小姑娘又怎么了?”
仗着自家哥哥不会真的对自己出手,黄飞凤大逞雌风。她一边殴打哥哥,一边说:“她和你的启哥哥走得近。启王子一表人才,风度翩翩,可不是你这等毛头小子比得过的。”
听说姜小姑娘和子启走得近,子受心里挺乐呵,表现得挺得瑟。得瑟的结果就是,子受领着黄氏兄妹,跑到街上装纨绔。要不怎么说闻太师一直怀疑黄飞凤的性别呢——这妹子换上男装,小腰一叉,脖子一梗,颇有几分痞气。身旁的小伙伴说话不中听了,抬脚便踹,活脱脱一个小痞子。
三个小纨绔做不出伤天害理的事。他们不过是无所事事的在朝歌城中闲逛。若是遇上地痞流氓欺负人,那便是极好的——他们眼睛发亮的冲上去,把人揍一顿,过足了行侠仗义的瘾。寻常人惹了这些街头混混,肯定会被报复。被揍的也确实跟踪过他们——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进了闻太师的府祗。这俗话说,民不与官斗,更不能和仙斗。街头混混们哪敢和闻太师叫板?捏着鼻子认了吧。
子受三人出了太师府,直奔集市——在那里活动的小混混最多了。
这一天,他们没遇上小混混横行霸道,倒遇上有人在集市驾车横冲直撞。论波及范围、伤害值,这可比小混混闹事严重多了。
这年头,坐得起车的,不是有钱就是有权,或者两者都有。寻常百姓被撞着了,也只能只认倒霉。子受三人却不怕,管他有钱还是有权,能大过闻仲吗?能大过帝乙吗?于是,这三人想看见肉骨头似的恶狗,眼睛发亮地冲了上去。
黄飞凤和子受先后跳上马车。前者一脚踹飞了车夫,后者猛地扯住缰绳,停住了马车。黄飞虎没冲上去,他把挣扎着爬起来的车夫打趴下了。
马车是停住了,那马还不老实,又是嘶鸣又是踢腿的,眼看着还要尥蹶子。子受见状,眼睛一眯,跳下马车,照着马的下巴飞起一脚。马身一僵,跪倒在地。拉车的马倒了,车子往前倾斜。毫无准备的黄飞凤一个趔趄,面前站稳。她回头瞪了子受一眼,转过头,叉着腰,瞪着车主发难。
按理说,马车被人拦下,赶车的人被揍了,马被放倒了,马车的主人肯定很生气。之前已经说过,这年头,坐得起马车的,都是有权有钱的,都不是忍气吞声的主。这里是闹事,又不是荒山野岭,还能有山大王劫车吗?可是,黄飞凤等了半天,也不见车里的人出来——难道这车是空着的吗?
终于,黄飞凤不耐烦,掀开车帘。车里面坐着的,不是如她所想的为富不仁的胖老头,而是一个小姑娘。小姑娘大约七八岁,比黄飞凤还要小些。
瞧着这个凶神恶煞的“男”孩子,小姑娘瑟瑟发抖,终于“嘤嘤嘤”地哭了起来。
小姑娘哭了!她把比自己小的女孩子弄哭了!黄飞凤顿时慌了手脚。她不知道怎么哄孩子。她从来都是被哄的那个。她下意识的看向小伙伴,发现那两个不靠谱的家伙已经跑了。
子受和黄飞虎表示,男子汉大丈夫,行侠仗义就好,欺凌弱小的活,还是留给黄飞凤吧。
不提黄飞凤怎么咬牙切齿的哄孩子,且说子受和黄飞虎两人毫无愧疚的丢下了黄飞凤,老老实实地回太师府装乖宝宝。今天他们实在不厚道,黄飞凤一定会告状。在闻太师回来之前,他们得想好一套说辞,应付随之而来的询问。
或许是老天爷都在帮这两个熊孩子吧。东夷反了,这日的早朝就在讨论这个。军国大事面前,闻仲哪有功夫理会小孩子的打打闹闹呢?
闻仲回府简单收拾一下,就要点兵出征。他收拾的当然不是行礼——他要带上两个徒弟。
黄飞虎随闻仲出征,这是早就说好的。至于子受嘛,说实话,闻仲真不想带上他。带个王子出征,要看着他别出事,盯着他别闯祸,还得警惕着别被他夺了权,除此之外,还有给他立功的机会——那简直就是个祖宗!但是,闻仲不得不带。他教了子受法术,这注定子受将来不能接手帝乙的位置。子受一个小孩子能懂什么?闻仲一直觉得他得为这件事负责。身为殷商的王子,子受总要在朝中立足。当个将军是个很好的出路。所以,这次就带上他吧。
待黄飞凤回来,听说闻仲要带着黄飞虎和子受出去“玩”,不带她。她当然不敢跟闻太师撒娇撒泼。这丫头光顾着生闷气了,哪还记得被抛弃的事?
第3章()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出征打仗又岂止粮草那么简单?除非被人打到家门口了,不然,半个月能出发就算速度了。
闻仲从接到帝乙的命令到出发,只用了三天。这年头,今天东夷反,明天北海闹的,当造反成了家常便饭,军队时刻处于准备出征的状态,就不值得惊讶了。
其实,子受对另一件事很惊讶。造反吧,失败了就是死一户口本。闻仲一年有一半的时间在打仗。这么作死,这大大小小的诸侯怎么还没被杀完?
这年代,赶路靠走,传话靠吼,出行真的不是好差事,出征更不是。身为殷商王子,子受不用靠着两条腿赶路。他有属于自己的战车。但是吧,这时候的人们,不知弹簧为何物,更没见过橡胶。这个时候的车子,没有减震措施,很多时候,车轱辘还不是正圆形的,再加上凹凸不平的黄土路面——坐车还比不上走路舒服呢。
可是,走到东夷,脚底板好疼啊……
万幸,子受还有另一种选择——骑马。虽然也不是很舒服,但是跑前跑后的,很风骚呢~
这个时候,子受特别羡慕闻仲。
闻仲的坐骑是一头黑麒麟,据说是他自己抓的,属于神兽级别。麒麟这玩意,狮头、鹿角,虎眼、麋身、龙鳞、牛尾,整个一四不像,闻仲这只还黑不溜秋的,怎么看都不顺眼。但是,它通灵啊。速度快不说,还特平稳,就是在它背上睡觉,都不会被颠下来。
赶了一天的路,晚上宿营,黄飞虎顾不得吃饭,一头冲进帐篷。子受疑惑地看了他一眼,继续手下的活计。他用干粮、野菜叶子、肉干煮了一锅不可名状的东西,自己吃了一半,剩下的一半端去给黄飞虎。
进了帐篷,子受沉默了一瞬。
只见黄飞虎侧身对着门,坐在席子上。他双腿大张,弓着腰,头伸到两腿之间……
啊喂!你在做什么啊?
子受将手里的东西放在一边,咳嗽了一声,说:“你在做什么?”
黄飞虎继续方才的动作,说:“磨出水泡了……”
“……哦。”子受说。
“咦?你怎么没事?”黄飞虎抬起头,说。他的脑袋让开了地方,子受第一瞧见他凄惨的模样。这货从没试过骑马跑长途,大腿内侧细嫩的皮肉受不住,红肿了一大片,还有几个水泡不甘示弱的展示身姿。
“谁知道你那么笨!”子受得意地说。这货骑马的经验比黄飞虎还不如,但是,他看过许多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